(七)素祭中祭司的职责 6:14-23
●「取出自己的一把」:原文是「取出它的一把」。
◎ 6:15 显示细面和油只是部分燃烧,但是所有的乳香都必须燃烧
献给神。
●「不带酵而吃」:原文应该是「作无酵饼吃」。
●「烤的时候不可搀酵」:原文是「不可烘烤有酵的东西」。
●「这是从所献给我的」:原文中没有这段。
●「至圣」:原文是连续两个「神圣神圣」。
●「永得的分」:原文是「永远的定例」。
◎「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意思应该是警告非祭司不可摸
圣物,免得就「归耶和华为圣」,须依照 利 27 的规定赎出来。
◎祭司可以吃素祭,但是 6:19-23 中提到大祭司受膏之后每天所献
的素祭,必须全然烧掉,祭司不可分享。这个规定是利未记前面
提到素祭的规定时没有涵盖的。
●「当亚伦受膏的日子」:原文的意思应该是「自亚伦受膏的日子
起」。
●「伊法十分之一」:约2.2公升。一个人一天的食量。
●「铁鏊」:字义是「平底锅」、「铁锅」。
●「调匀」:字义是「搅拌」、「混合」,该字仅出现在
利 6:21 7:12 、 代上 23:29 。
●「块子」:字义是「碎屑」、「碎片」。
●「接续他」:原文是「在他之下」。
●「祭司的素祭」:原文是「所有祭司的素祭」,包括一般的祭司
与大祭司。
◎祭司虽有圣职,也与百姓一样要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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