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利户第三次发言 35:1-16 1.以利户指责约伯自认自己比神还公义,所以才挑战不犯罪的好处。 35:1-4 ●「理」:与 34:5 「神夺去我的理」的「理」相同,「公平的判决 」、「正义的判决」、「公义」的意思。 ● 35:2 直译是「你以为这个有理吗?你说:我的公义胜于上帝的公 义」。 ◎以利户在此反对约伯认为「自己的公义胜过上帝的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