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6章1节 到 6章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四、保罗陈明奴隶信徒的责任:对非信徒的主人要有好见证,对信主的主人更应 殷勤服事。 6:1-2 ○ 林前 7:20-24 门 1:16 西 3:22 弗 6:5 多 2:9 ●「主人」:「主宰」,通常用来指「神只」等具有绝对权威的「主人」, 一般只用在比较霸道的主人身上。保罗用这个字应该是要强调 即使是遇到霸道的主人,仍要对他恭敬。 ●「轭下」:「受辖制」、「无自由」。 ◎社会上总有些被压迫的族群,当然,依据哥林多前书的意见,能够推动社 会改革,除去这些不合理的现象,当然是最好。但是在不合理的制度没有 改变之前,信徒是否能够温柔顺服,用新生命的角度来面对现况。即使既 得利益者是基督徒,我们也当以「弟兄能够得利」的祝福角度来看。毕竟 ,福音先改变的不是社会制度,而是「人心」,当众多人心被扭转了,社 会制度就会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