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27:11-26
○ 可 15:2-15 路 23:2-4,13-25 约 18:29-19:16
(一)耶稣在罗马巡抚面前承认自己是犹太人的王。 27:11
●「巡抚」:SG 2232,「省长」,直属罗马皇帝的官员,管理罗马帝国中较不重要的行
省。
●「你说的是」:SG 4771+SG 3004,「你说的」。
◎此处显然耶稣是受到政治性罪名「犹太人的王」的控告。
(二)耶稣不回答所有的控告,以致巡抚觉得非常惊讶。 27:12-14
●「作见证告你」:SG 2649,「对某人作不利的证词」。
●「甚觉」希奇:SG 3029,「极度地」。
●甚觉「希奇」:SG 2296,「惊讶」、「诧异」。
◎按罗马法律规定,被控者如果不为自己辩护,应再给他三次机会,使他有机会改变心意
,为自己辩护,然后才可以宣判。如果被控者一直不为自己辩护,那法庭就宣告罪名成
立。
◎这里显然影射 赛 53:7 的记载「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三)巡抚知道控告耶稣的人的动机,因此想利用节期释囚的惯例来释放耶稣。 27:15-18
●「有一个常例」:SG 1486,「惯例」、「惯于」。
●「众人」所要的:SG 3793,「群众」、「人群」。
●「出名的」囚犯:SG 1978,「恶名昭彰的」、「有名的」。
●「巴拉巴」:亚兰文原意是「父亲的儿子」。原来是作为人名后的描述词或别号,马太
福音中有些版本作「耶稣巴拉巴」,很可能这个巴拉巴的名字也叫「耶稣
」。有些证据显示这名称也见于一些拉比的家族,因此巴拉巴也有可能是
某着名拉比之子。
●「解了来」:SG 3860,「交予」、「移交」。
(四)巡抚夫人也叫人告诉巡抚不要参与「陷害」耶稣的事。 27:19
●坐「堂」:SG 968,「法庭」、「裁判席」。
●「义人」:SG 1342,是「无辜、清白之人」的意思。
●「一点不可管」:SG 3367,「没有一件事」,意思就是要彼拉多「撤销一切罪名」的
意思。
◎传统上认为彼拉多的夫人叫「克劳蒂亚」,是罗马皇帝提比留第三任妻子的私生女,是
奥古斯都的孙女,彼拉多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夫人才能获得巡抚的地位。仅有马太记载彼
拉多的夫人曾经希望巡抚不要参与耶稣的案子。
(五)众人受祭司长和长老的挑唆,要求巡抚释放巴拉巴,将耶稣钉十字架。 27:20-23
●「挑唆」众人:SG 3982,「劝说」、「说服」。
●「除灭」耶稣:SG 622,「毁灭」。
●「他们都说」:SG 3004+SG 3956,「他们全部都说」、「他们每一个都说」。
●「把他钉十字架」:SG 4717,「钉十字架」。
◎「钉十字架」:是当时罗马帝国处决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对强盗、杀人放火、叛国等罪
大恶极的囚犯施此刑罚。而且罗马的公民不可受此刑,只能用在殖民地
的人民。
◎彼拉多多次想要让群众放过耶稣,但结果群众仍然执意要把耶稣钉十字架。
◎巴拉巴所犯的罪,正好是祭司长们控告耶稣的罪名。然而众人却选择要释放真正犯作乱
叛国罪的人,除掉没有作乱叛国的人。
(六)比拉多当众洗手,表明百姓应该自己承担杀义人的罪,然后顺从百姓的要求,释放巴拉巴
,将耶稣钉十字架。 27:24-26
●说「也无济于事」:SG 3762+SG 5623,「没有用」、「没有帮助」。
●「反要生乱」:SG 235+SG 3123+SG 2351,「反而更加骚乱」。
◎「洗手」:应该是犹太的风俗 申 21:6 诗 26:6 ,表明自己与耶稣的死无关。
●「罪不在我」:SG 121+SG 1510,「我是无辜的」。
●你们「承当吧」:SG 3708,「观看」、「注意」。
◎「你们承当吧」与 27:4 大祭司和长老们对犹大的回答一样,仅仅「你」与「你们」的
差别。
●「都回答」:SG 611+SG 3956,「每一个都回答」。
◎「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看到这句话不能不令人想起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的
惨状,这时候随意讲出的话,后果岂真是那么容易承担?
●「鞭打」:SG 5417,这是用一种九尾皮鞭来鞭打人的刑罚,这种鞭子尖端藏着铁块、
骨头,被鞭打的人会皮开肉烂。犹太人只限制鞭打40下以内 申 25:3 ,不
过罗马政府则不受这种限制。因为鞭打的刑罚过度残酷,所以罗马政府下令
凡是罗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约瑟夫的犹太古史记载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
肉变成酱状,骨头毕露,死状恐怖。如其他福音书所记载,彼拉多之前就已
经鞭打过耶稣,那这一次的鞭打应该是第二次的鞭打,是死刑过程的一部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