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罗说明自己血统纯正,并且阐明自己为传福音受苦的经历 11:21-33
●「我说....软弱的」:与假使徒的这些表现相比,保罗自认一直以来
软弱多了,以致没有办法做出像假使徒这样的
行为。这也是一种反讽。
●「希伯来人」:指「会讲希伯来话或亚兰语的犹太人」。
●「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即在血统上、信仰上、神学意
义上,保罗都是不折不扣的犹
太人。
●「说句狂话」:像失去理性的人一样说话。
●「劳苦」、「监牢」、「鞭打」、「冒死」:原文都是复数型态。
●「多下监牢」:使徒行传谨记载了保罗部份的牢狱经历,根据革利免
壹书五章六节(写于西元92年),保罗坐过七次牢。
●受鞭打是「过重的」:「意料之外的更多」,也就是次数上的「非常
多」之意。
●「四十减去一下」:这是最重的鞭刑,按照 申 25:1-3 的规定,最
重的鞭刑是40下,不能过数,为了确保不会过数
,所以打39下。鞭刑时用的鞭子是用一条牛犊皮
两条驴子皮绑在把手上,受刑者脱光上身,双手
绑在枕木上,前胸打三分之一,后背打三分之二
。
●「被棍打」:罗马政府的刑罚,只能对「非罗马公民」施行。保罗是
罗马公民应该可以免去这种刑罚,不过他还是被打过三
次。 徒 16:22-23
●「被石头打」:应该是指保罗在路司得的经历 徒 14:19 。
●「船坏三次」:使徒行传仅记载一次保罗的船难 徒 27:9-44 ,不过
使徒行传记载了保罗写此信前九次坐船航行的经历,
因此应该是使徒行传省略其中船难的事迹。
●「江河的危险」:当时桥梁不多,常常需要涉水过河。遇到暴雨时,
涉水过河就相当危险。
●「外面的事」:可以译为「外在的事」或「其余的事」。
●有谁「软弱」:包括信心上的软弱(参 林前 8:9 8:12-13 9:22 )
、任何能力不足的情形(如 罗 8:3 )与经济上、社
会地位上的能力低下 林前 12:20-26 。
●「我不软弱呢」:这是表达保罗对软弱者的境况感同身受。
●「焦急」:原意是「燃烧」,引申为「心急如焚」或「怒火中烧」的
意思。
● 11:32-33 的事迹可以参考 徒 9:1-2 9:20-25 。
●「亚哩达王」:为拿巴提阿拉伯人的王,「亚哩达」是王号,跟埃及
的「法老」一样。这里指的是亚哩达王四世(西元前
9年到西元39年),大马士革城可能一度在他的势力
范围之内。
◎保罗由大马色城逃出来的事情,其实是一个「羞辱」或「软弱」的事
迹。他不是勇敢的攻上城墙,反倒是软弱的逃离城墙。不过这样的「
软弱」事迹也显出他怎样为神冒死传福音。
◎我们可以想像保罗不是故意要讨苦吃,但是他的福音工作就让他吃尽
苦头。我们今天愿意为福音工作受苦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