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2章22节 到 12章3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4.第十二章22至32节:
耶稣有一般人无法明白的力量,路加福音作者说,那是因为「主的能力与耶稣同在,使他能治好病人」(参考路加福音五:17)。当福音书作者用「被鬼附身」,这句话紧接着某一种疾病时,主要是在形容这个人的病已经严重到超越了当时的医疗能力。因此,当人把既瞎又哑的病人带来寻求耶稣的医治时,在一般人看来,那是不可能得到医治的,但耶稣却治好这个病人。

第23节的「群众都很惊奇」,这是福音书经常出现的词句,形容耶稣有非常大的能力,能够治好各种疑难杂症(参考八:27、九:8、33、十五:31、廿一:20)。

「大卫之子」,在第一章1节的开场白就已经提起过,是在形容耶稣就是上帝差派到世上的拯救者(参考以赛亚书十一:1、11)。

第24至32节,描述耶稣因为受到群众称赞,也有人认为耶稣可能就是他们等待甚久的「大卫之子」,因而引起当时犹太人社会有影响力的法利赛人大为不满。他们想到要消灭群众对耶稣的期盼,而把耶稣形容是被鬼王别西卜附身的。意思是指耶稣身上的能力并不是来自上帝,而是被鬼附身,且是被鬼王所附身,才有能力赶走许多鬼。

第25至26节,耶稣说了个简短的比喻。在这之前,作者先说耶稣知道这些法利赛人心中在想甚么,福音书作者用这种笔法是在隐喻:耶稣和上帝一样,能知道人内心的意念(参考撒母耳记上十六:7,耶利米书十七:10)。

耶稣比喻是以法利赛人用「鬼王」这名号,耶稣回应是:如果此言当真,那么鬼也有它的国度的组织系统。鬼王必定会为了维护组织的秩序,而不会自己先破坏了组织。

第27节,这节看到法利赛人的子弟也赶鬼。如果他们也教导子弟赶鬼,那么他们的能力岂不是比鬼王还要大。但耶稣赶鬼并不像法利赛人需要念类似用咒语的方式,他只用简单一句话就能将鬼赶离人的身上,也因为这样才震惊了当时的犹太人(参考马可福音一:23—28)。因为上帝的灵与耶稣同在,也藉着这种方式让民众看见上帝来到人间(第28 节)。

第29节,这里用「武士」代表着鬼,「财物」表示鬼所控制的对象。

第30节,信仰没有所谓中间、灰色地带,那是生命的抉择,必须明确。

第31至32节,亵渎圣灵,是指明明知道实况,却故意用污蔑的方式表示。耶稣指责些法利赛人明明知道他的力量乃是来自上帝的灵,但这些法利赛人却故意说耶稣是被鬼王别西卜附身,这是污秽圣灵的神圣,是不可原谅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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