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 8章16节 到 8章24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3.第八章16至24节:
在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提到将怎样管理这笔信徒捐款的事宜,他特别提到有三个人将到哥林多教会去协助料理这件捐款的事。第一个提到的就是提多;在第七章6至7节有记载提多与哥林多教会、使徒保罗等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多,他是希腊人,是使徒保罗的门徒。虽然跟随使徒保罗传福音,但并没有被要求接受割礼(参考加拉太书二:3)。使徒保罗看他如同是信仰上的「真儿子」(参考提多书一:4)。主后49年召开的耶路撒冷使徒会议,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同行参加,提多也随行(参考加拉太书二:1)。他确实是使徒保罗所倚重的学生,有两次受派到哥林多教会去处理该教会发生的问题,第一次是去处理该教会纷争的事(参考哥林多后书七:6),第二次就是现在所读这段经文提到的,有关捐款救济耶路撒冷教会的事。后来,使徒保罗也派他去克里特岛,除了传福音,也要在该地设立长老协助管理教会的事工(参考提多书一:5)。使徒保罗会派他去哥林多教会,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该教会的信徒会服从提多的教导(参考七:15)。他也很高兴担任这样工作。

第16至19节,在第18节、第22节说另外又各派一位弟兄跟提多一道去。这两位弟兄是谁,这里并没有明说,只说其中一位是「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为各地教会所尊重」,另一位是「经过多次的考验」,是一位很热心帮助别人的人。有些圣经学者认为他们是路加和巴拿巴,不过并不能确定。但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们与哥林多教会的信徒都很熟,不需要多加介绍。另外一个可能是:他们已经随着提多到哥林多教会了,当他们读着提多所带去的这封信时,这两个人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就跟他们认识了。

第20至21节,这两节可看出使徒保罗为甚么要这么费神地处理信徒捐救济款的事,就是为了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挑剔)。原本哥林多教会里就有人在谣传说使徒保罗可能把信徒捐救济款挪为私用。使徒保罗后来在第十一章做了很清楚地辩护。由于捐款的数目很多,如果不小心,很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纠纷。因此,单靠使徒保罗一个人,很容易出差错,他需要一些有公信力的人来担当这项工作。再者,第21节使徒保罗提到有关对财务的事,他特别是关心耶路撒冷教会穷困信徒的需要,说这件事不仅在上帝面前要清楚,在人面前也要清楚。他不是说只要对上帝交代得过就好,而是在上帝与人面前都必须将捐款的事交代清楚,他说这是一件「善事」。「善事」,这个字在希腊文是「kala」,意思是指尊贵、可敬。在中文《和合本》圣经是用「光明的事」,天主教《思高圣经版本》用「美名」,《台语版》用「图谋好事」。可以这样了解:办理财务的工作,是一件非常「可敬」的事,也是「尊贵」的事。只有一个条件:认真、忠实地办理,就会赢得尊敬。因为在财务上忠实的人,也是可信任的人。

第22至24节,这段经文再次提到两名兄弟与提多同行,主要是去帮忙哥林多教会捐助款项的事。虽然没有提起名字,但可以知道他们都是使徒保罗所信任和重视的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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