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八章15至17节: 「得罪」的另一个意思,是指「犯罪」。耶稣教导门徒和民众,在这种情形下不可公开指责,要私底下劝勉。这可以使亲朋好友获得尊严而愿意改过归正。 第16节,若是有拒绝劝勉的,就「请其他一两个人一起去」,原因是摩西法律规定作见证者,至少有两人以上才能成立(参考申命记十九:15)。 第17节再次出现「教会」一词,也从第16节可看出,早期教会内部也出现纠纷,需要有公正者来裁判,好维护教会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