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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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自由发言权正谋杀网路传媒!〉

文◎lk

解严带来的报禁解除、广播、电视台开放,各种言论因著媒体重新分配,而得以抒发百家言。然解严过程催化了媒体激烈竞争,纷纷各自找寻具有爆炸性、刺激性、冲击性的消息,越骇人听闻、越耸动,越有卖点。在激烈竞争下,光怪陆离的政治事件、公共领域几近饱和,媒体只得另外再开发新卖点:「私领域」。

「私领域」最早拿出来被炒作的,就是政治人物与当红艺人。而有些政治人物与艺人不堪摆布、受制於记者,干脆自己来炒作自己的「私领域」。接在这些人物之后的,他种身份人物「私领域」也一一被炒作。诸如黄义交绯闻案沾到边的人、白晓燕绑架事件牵涉到的人、各种社会新闻当事人,只要有戏剧效果,高潮起伏、情节诡谲,都可以被各种媒体炒作,化为商机。「私领域」大卖特卖!

电子网路虽不同於其他媒体揭露「私领域」出於商业行为,但是网路传媒因为把媒体发言权下放给所有人,於是人人的「私领域」都可以被自己或他人公开讨论。被他人摊开讨论的,有作家候文咏,在「亲爱的老婆」一书描写夫妻之间甜蜜有趣,不幸在网路上被人传言要离婚,婚姻生活公开被众人批判与讨论。不得已,侯文咏终究写了「亲爱的老婆(二)」来辟谣。也有如周玉寇者,主动将私密性最高的男女交往爱情细节巨细靡遗的公布,为求取舆论支持,好教训负心汉。於是每一个私人事件都可以拿出来在网路上讨论。

从揭发张三考试作弊、李四大学女生卖淫、王五靠关系进入某单位,到警告他人老公有外遇、或自己哀怨地向众人申诉老婆红杏出墙,「私领域」大喇喇地在网路上揭露,当事人隐私被众人鞭笞地皮开肉绽。人人只要心有不平,为求公道,都可以直接诉诸网路这个快速、方便、不要钱的传媒!然而附带的效应是,网路族群看到文章所披露的事件,人人得背负判断事件真伪,与若所言属实之道德性的责任。

「张三作弊」一文是真是假?是否把该文章转给老师知道?使老师得以对张三记过、或重修、或零分计算,好达到公平?

「李四卖淫」一文是真是假?是否该让学校教官知道,处以退学、记过?李四同班同学该如何面对李四?

「王五靠关系得到工作」一文是真是假?要议员、立法委员去查办,使该单位负责人下台?该单位任用办法该予以检讨?

「某人老公有外遇」一文是真是假?该不该告知当事人?看到该文的网友,要当劝和不劝离的和事佬?还是建议女人要独立自主,向老公讨公道、争权利?

阐述自己「老婆红杏出墙」一文是真是假?看到该文的网友是否看到那对奸夫淫妇,就该人人喊打?

我们文化价值体制中,少有尊重他人或自己「隐私权」的观念。过去隐私多藉著耳语相传,已惹出不少问题,今日通过网路传媒送到世界各地,问题更是复杂。或许,在以往遇到不平事件,缺乏疏通的管道予以处理解决。如今人人可当周玉寇,藉著网路传媒发言,以自力救济。

原本人人以为网路传媒发言权下放,似乎可以带来公平正义得以伸张,如圣经所说「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但是事实上,反而把原本在桌面下黑暗运作的事情,拿到台上,使得这些原本不被道德所认同的事情,因为反覆曝光在众人面前,反倒使其「习惯化」,而渐次「合理化」了。好比黄义交绯闻案,原本揭发者期盼他被大众谴责,但竟发展成「英雄美人」互助合作,甚至末了获取大量的选票而收场。

另外,在网路上披露罪恶、诉求公义,竟使得很多事情没有转圜的余地。马太福音记载主内肢体执行公义,原本该是一步一步的,「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然而现在直接就相当於把当事人犯的错误,一下子告之全教会、全校、全国、全世界的人,带来的就是立即定罪或是论证真伪,而无法使当事人能有反省回转的空间。

网路这个新兴传媒值得珍惜,因为它至今尚未受资本主义污染太甚,并且开创很多公平的发言机会给普罗大众。但是如果上网的人不懂得「发言的自由需要以规范与爱为基础」,而任意不加思索地发言,滥用自由的发言权,正是在谋杀网路传媒的最大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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