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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路德神学看「圣徒相通」〉

文◎陈小小

尊敬圣徒与尊敬马利亚的风俗大约是在教父时代兴起并发展。尊崇圣徒本来是为了纪念殉道者,效法他们为主殉道坚守真道的榜样。原本是崇敬殉道者,小心保存其遗物,纪念其生日(就好像台湾的国父纪念日与蒋公纪念日一样)。但这种纪念加上「彼此代祷、圣徒相通」的观念,以及「善功」取代「恩典」的救赎观改变,於是渐渐发展出崇拜圣徒(圣人) 。甚至变成圣徒与耶稣一同掌权、一同为世人代求。历史学家估计十六世纪圣徒高达到一万多人。

一、 「双重审判」的观念

当时的罗马天主教根据圣经认为,人死后似乎是有永福或永刑,但另一些地方则又论到最后的审判到末时才有。罗马天主教因此发展出「双重审判」的教义。他们认为人死后立即先有一个个别的审判(Judicium particulare),这审判是要决定这人是否获得永生或者被定罪。道德良善的人(圣人)直接上天堂,大恶的人直接下地狱。而大部份的人的灵魂都要经过炼狱,后来才能上天堂得永福。然后到了世界末时还有最后的公审,死人的身体则和灵魂复合,被定罪的则加增痛苦,得救的更蒙赐福。

炼狱的圣经经文根据在於太五:26「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决不能从那里出来。」太十二:32「无论谁说话得罪了人子,还可以赦免;但说话得罪了圣灵的,今生来世都得不著赦免。」林前三:12-15「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教父特土良、俄利根、大贵格利都有近乎炼狱的观念。

二、 「诸圣通功」的观念

后期的〈使徒信经〉(宗徒信经)对圣而公教会的信仰,有「诸圣通功」 一语。指出在现世与另一世界,为基督恩宠所拯救的天国子民,与教会元首之间以及他们彼此之间,在超性生活中连成一个通功的团体。於是罗马天主教认为这就是指大公教会拥有基督所获得的救赎福利的团体。而这福利就是「诸圣通功」,各人的德行与善功,为全体所共享。

这「诸圣通功」可用於现世或在炼狱中亡者。关於现世信友的通功大致有「代祷」、「为他人立功」、「代赎」。关於现世信友与在天诸圣的通功有「对诸圣的敬礼与祈祷」、「诸圣遗骸的敬礼」、「圣人肖像的敬礼」。关於现世信友与在天诸圣对炼狱众灵的通功有「现世信友以善功援助炼狱灵魂」、「代行善功的果效」、「诸圣为炼灵的转祷」、「炼灵的代祷与祈求」。然而对於在地狱灵魂则「代行善功」无效 。

所以这种「诸圣通功」特别可用在炼狱中灵魂。他们自己不能获得功德,但可藉著地上的教会代祷、献祭、赎罪。直接上天堂的圣人或是下地狱的恶者则不需要这些。

自此,敬拜观结合上述两种观念。於是正式崇敬圣人就在他们的纪念日举行弥撒。但这样的弥撒不是向受纪念的圣人献祭,而是单独向上帝献祭,感谢他使圣人得胜。天特会议说明这种弥撒的目的是了获得圣人在上帝宝座前的代求。然而民间普通的崇拜则不单单向圣人们祷告,且以蜡烛在他们的画像前献祭。造成民间的基督信仰由「一神论」变为「多神论」的观念。

民间信仰甚至转变为圣人们变成上帝的帮助者。每一阶层及职业都有其「主保圣人」(守护圣者Patron Saint)。 例如,圣约瑟是木匠的主保圣人。圣路加是油漆匠的主保圣人。圣奥古斯丁是治疣圣人、……。并且圣人还有分身。一些主要的圣人可分裂为多个本地的圣人。例如这地区的圣母若不显灵帮忙,则可以向另一个地区的圣母求帮助。例如在马丁路德传中得见1505年路德遇到暴雨闪电,他惊吓之余是直接向「圣亚拿」 祷告,而非向上帝。

三、 回到圣经重拾福音真理

路德对於「纪念圣徒」的观念可见於奥斯堡信条第二十一条。所谓「纪念圣徒」该是按照个人的职业效法他们的信心和善行榜样。事实上更可将意义拓展至按著个人的「处境」效法他们的信心。如同希伯来书第十一章、十二章,我们因看见众见证人(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他们的事迹像云彩般围绕著我们,我们就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仰望基督。叫我们疲惫的时候,仍能举起下垂的手、发酸的腿,继续向前奔跑。可惜有人误解「纪念圣徒」一义。将「纪念圣徒」视为向圣徒们祷告。整本圣经均找不到「向圣徒祷告」的教训。并且提前二:5说到「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

罗马天主教的「圣徒」观可见以下弊端:

(一) 离弃了上帝的福音。在上帝的义之外,凭著自己的义,人为的义(敬拜圣母、圣徒、念经、禁食、行弥撒、…等类善功,得到上帝的喜悦,藉免将来的刑罚,而享永生的福气。

(二) 人与上帝的关系破坏。原本中保只有耶稣基督。结果造成层层中保(或人、或物、或时令)介於上帝与人中间。

四、 结论

由上论述,可见在「圣徒」这个题目问题关键在於罗马天主教与我们复原派在解经有很大的出入,造成对〈使徒信经〉「圣徒相通」都有不同的诠释。在林前 15:29 「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是为了甚么呢?如果死人根本不会复活,那么为甚么要为他们受洗呢?」以及彼前 4:6「因此,那些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好使他们的肉体受了人要受的审判,他们的灵却靠上帝活著。」罗马天主教由这两段经文来说明「圣徒相通」特别活人可以与死人关连,接著便推论我们圣徒相通彼此的代祷当然可以用於死人与活人间的代祷。例如「诸圣为炼灵的转祷」、「炼灵的代祷与祈求」、、等观念所以产生。

然而从新约圣经对於圣徒的看法,我们可见连充满问题的哥林多教会,保罗也称他们为圣徒(林前一2「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做圣徒的。」)。或使徒彼得在彼前一2,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书中也都称呼信徒为圣徒。所以圣徒指的是一种蒙召的身份,而非指道德上、功劳上的地位。应该为信徒因著耶稣基督救赎之功,於是我们的身份地位获得改变,而以圣徒称呼之。

而关於林前十五29「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是为了甚么呢?如果死人根本不会复活,那么为甚么要为他们受洗呢?」指的是当时有些基督徒代替死人受洗。保罗使用这个例子为要指出哥林多人有这种为死人受洗作法 ,那么不正是与他们中有人主张没有死人复活的事情矛盾吗?这句话我们不能论证保罗赞成「替死人受洗」或反对之。然而从哥林多一14-17我们可见福音比施洗对保罗而言更加重要(这不是指保罗不重视洗礼,罗六2-6可见保罗之重视洗礼)。所以此段经文不能用来做为支持要「死人受洗」的经文证据。

至於,彼前四6「因此,那些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好使他们的肉体受了人要受的审判,他们的灵却靠上帝活著。」一般学者对於「死人」有三种解释。一指的是三19基督复活后下到阴间,向那些在监狱里的灵传道。这些灵指的是堕落的天使或在耶稣未诞生前旧约时代的人。但是这会与罗二12-16保罗所说未听闻福音者,按其是非之心受审判的说法矛盾。另一为属灵上的死人(还未信主的人),但这就必须认为彼前四5的「审判活人死人」指的是审判属灵生命活著与属灵生命死亡的人,但是这不是初代教会的认信。而第三种说法是认为「死人」是指死去的基督徒,也就是「在生前听闻过福音而后来死了的人」。不过这样一来这节经文就变成「那些在生前听闻过福音而后来死了的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而成为可笑多余的恒真句。所以这三种说法都很难解释究竟彼前四6的真意。既然如此,用释经学「不可用模糊的经文作为信仰教义的论据」的说法我们应该对此节经文的诠释加以保留,承认自己的无知。而不该将其推论为我们可以透过祷告向死人(罗马天主教所谓的在炼狱中的人)传福音。

纵上所述,我们由罗马天主教可以学到对「圣徒相通」之意的较宽广的认识。那就是「相信可以与已逝的圣徒相交」,我们超越时间空间同为基督的身体。另外,我们也回到圣经对「圣徒」的原意中看见我们仅仅因著耶稣基督的救赎,蒙召而获得如此尊贵的地位、是我们这种罪人深感不配得的地位。我们更加该保守自己的一切言行,好使言行与身份相称。

五、 参考书目:

1. 协同书,李天德牧师译,台湾嘉义宣道社印。

2. 「天主教信理神学」下册,奥脱著,光启出版社。

3. 历代基督教信条,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 我信上帝-使徒信经注释,James S. McEwen,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青年事工委员会

5. 「我信*」:基督教要义-使徒信经新释,高金田,人光出版社。

6. 使徒信经新释,杨牧谷,校园出版社。

7. 早期基督教教义,凯利,华神出版社。

8. 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哥林多前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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