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鑑別與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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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的更改〉

文◎畢家興

危險性比較大的文士,是那些想保存正確經文的文士,這聽起來很弔詭。事實上,許多的更動是屬於這一類,他們用意善良,認為抄寫時遇到的一些不當的言詞,是以前滲入聖經而應修正的。後來的文士,甚至可能把改過的錯誤在記錄下來。

在教會歷史中,曾有人使用啟示錄卄二章18~19的咒詛,警告那些「學究」身上,這些人認為優雅的文字、嚴謹的邏輯思想,比聖經的特別文體要值得尊敬及羨慕。但只要稍加檢查經文鑑別表就可發現,文士們在抄寫的時候,會故意更改,的確存在或出於想像的誤拼,或文法、歷史上的錯誤。

壹、 拼音及文法上的更改

在啟示錄中有許多閃語及違反文法的地方,使得許多喜愛咬文嚼字的文士,大生修改之心。以下是個明顯地例子,介詞a£po¡後面跟主格(習慣語,a£po; oJ w]n kai; oJ h¦n kai; oJ e£rco¡meno",啟示錄一章四節),對許多文士是很大的刺激,會在a£po¡之後加上tou¥或qeou¥或kuri¡on,以符合文法。不少抄本,都把這段文法上的補語記下來了。

貳、 為求經文和諧而更改

有些和諧化是無心的(參考前面「心思的錯誤」);有的是故意的,由於文士們都嫻熟於聖經,因此當兩段平行經文不符的時候,若是對其中一段越熟,便越會想更改另一段。約翰福音十九章20節「是用希伯來話、羅馬及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這些字在許多抄本中,曾被寫入在路加福音卄三章38節。

參、 隨手附加的補足及修飾文字

文士擴大或圓潤經文的現象是顯而易見的,不少文士覺得馬太福音九章13節的話,「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感覺沒有結束,而加上「悔改」(取自路加福音五章32節)。同樣的,許多文士覺得「大祭司」後面非加上「文士」不可(如馬太福音卄六章3節),「文士」後面得加「法利賽人」(如馬太福音卄七章41節)。

肆、 為澄清史地方面的疑難而更改

馬太福音卄七章9節的引言,說來自耶利米,其實是撒迦利亞書十一章12節。當然,後來的文士會想修正,或是寫上正確的先知,或是乾脆去掉名字。另外一個例子,許多文士會把約翰記的受難時間(約翰福音時九章14節)「午正」,改成同馬可福音十五章25節「巳初」一樣。

伍、 為求異文融合而更改

細心的文士如果發現他面前的幾卷抄本,同一段的記載不一樣,那怎麼辦?多數的文士恐怕把對的錯過了,所以不會從中擇一,而是把它們一起抄入新本子,這叫異文融合。晚期的拜占庭經文有此特徵,如早期抄本中,路加福音的結尾是「常在殿裡敬拜神」,有的則做「常在殿裡讚美上帝」,後來的文士不做選擇,覺得都存留最保險,於是新創了「常在殿裡讚美並稱頌上帝」的異文。

陸、 因教義而做更改

為了教義而刻意更改的數量很難估計。愛任紐、特士良、優西比烏及其他許多教父,為了符合自己的看法而改聖經,都曾被指責為異端。新約抄本中有兩種較異性的更改:抄寫者刪改他認為教義上的錯誤或不合之處;抄寫者添加聖經上的「證據」,以支持某種神學教義。

柒、 各種細節的加添

在許多抄本中,文士在抄寫的過程中增添了一些補述文字,在細節上增添,想要把聖經內容描述得更加詳細。這種出發點是好的,但到最後往往會落入畫蛇添足的窘境。舉例來說,馬太福音一章8節,伯撒抄本及酷熱頓敘利亞譯本,在耶穌的家譜中,添加了幾個舊約名字,破壞了作者以十四代為段落的目的。

新約各書的名稱,也是文士動手腳的好題材。當然,這些書名,如保羅書信,在沒有收全整套封信之前,是不需要的。早期的書名簡單明瞭,後來的文士則不以樸實無華的名稱為滿足;他們修飾到自認為與作者的地位聲譽相符為止。舉例來說,在啟示錄,便給使徒約翰增添許多的頭銜,如「滿有榮耀的福音使者」、「基督所愛的」、「稱為雷子」……等。

上述這些例子可能會給我們一種文士不專業或是喜歡東塗西改的印象。其實別的證據告訴我們,許多忠心的文士都仔細而費神地工作。很多艱澀的異文,都一絲不苟地抄下來。甚至還有極度明顯的錯誤,不論錯誤發生的原因為何,重要的一點是,所有的大楷體與小楷體都老實地抄下來。

在許多小細節上,也可以看到文士的忠實。如梵諦岡抄本的文士,把保羅書信全集中一系列排下來的段落文字,很死板的紀錄下來,儘管這樣排列並不恰當,因為這把希伯來書插入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之中。他們忠實的例子不勝枚舉。再補述這一段,希望能給讀者對這些文士一些平衡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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