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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家庭幸福之源〉

文◎陳小小

有位朋友,四十歲時經商失敗,房子被查封拍賣後,還欠銀行四百多萬。說起來,四百萬雖然是個大數目,但還不到這輩子還不完的天價。夫妻兩人一同打拼,努力賺錢,樽節開銷,五十多歲前還清是有可能的。但是,他的妻子卻不這樣想,還振振有詞地說:「除了家用開銷外,你每個月必須給我儀容、治裝費五千元。」因為他妻子的好友與同事們皆認為,不管在何種情況下,賺錢是丈夫一個人的事,妻子為老公生了小孩,讓小孩跟父姓就已經很偉大了。

我聽了馬上心理不平衡,想去掐老公的脖子,搖他雙肩高呼:「快點給我錢!你老婆不上美髮院、不買新衣;反倒負債的妻子,還可每月護膚、洗頭燙髮、買新衣新鞋。」

原本以為這是人間特例,後來陸陸續續聽到不少妻子抱怨丈夫沒有負擔全部的家用和小孩的學雜費、補習費之類。這些妻子跟丈夫收入相當,她們也認為賺錢是丈夫一個人的事,妻子為丈夫生了小孩,讓小孩跟父姓就已經很偉大了。妻子賺的錢是妻子自己的。

至於我,內心是羨慕這種信念,畢竟這種人妻實在太爽了吧。但聖經卻寫著:「才德的婦人…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甘心用手做工。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箴言三十一章10-31節

因此,我再怎樣羨慕左鄰右舍婆婆媽媽愜意地聊天,跳舞運動的同學可以跳幾個小時,再續攤泡茶、卡拉ok,相約去逛街,我更想每天拿鞭子抽我的丈夫,灌他蠻牛飲料,逼他下班後繼續工作賺錢,但還是乖乖地照著上帝的話語—聖經去行,以堅苦卓絕、生命力超強的才德婦人,成為我一生效法的人妻榜樣。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最高目標是獨力賺錢養老公,讓他去讀神學院(據說最保守的猶太教派是老婆賺錢養老公);而小孩是上帝託付的產業,要一起盡上培育敬虔後裔的責任。小孩跟父姓或母姓,姓啥都不是重點,重點是要信耶穌。

十多年下來,隨從談話性節目、抱持時下的主流信念看法的妻子,不斷與丈夫發生衝突,漸行漸遠,甚至離異,而我卻有驚無險地通過大大小小衝突的考驗。絕非自己比這些妻子有智慧,而是因為信念來自聖經。婚姻是上帝創造的,以上帝話語為人生指導手冊,自然會苦境甘來,獲得幸福。以主流信念來經營婚姻,或許一時沾沾自喜,樂在天堂,但終究會吃到苦頭。

有句話說:「我們生命的困境常常來自於倚靠自我的聰明」。很幸運地,我很早就信耶穌(信耶穌還真是越早越好),並學會讀聖經。因此,每每在人要被拉過去,過著「閒閒美代子」(台語)的日子,但想到孩子,就會振作起精神,因他們親眼見證這個家的幸福,是來自爸爸媽媽兩人一起奮鬥、實踐基督信仰,所以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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