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痣記〉
文◎陳小小
二十歲,與同儕聊天的內容,多是課業與愛情;三十歲,聊天的內容,則為相夫教子婚姻育兒經。四十歲(唉!實在不想透露年齡,才剛過生日)這種年齡層聊天的話題,竟多是病痛與親人離世。
久未見面的大學好友,難得一聚。茶餘飯後對我老公說:「你臉上三顆的痣變大了,要去給醫師看喔。」
還沒付諸行動,老公另個同事告知其姊姊前年過世,不過是腳後跟長了顆大拇指般大的痣。閒閒沒事去看診,沒想到檢查報告出來:「黑色素細胞癌末期,兩年內死亡率百分之百。」才數個月,四十幾歲的姊姊就走了。
聽到這件事,我立即飆網尋找痣與皮膚癌的資料。查到嘴唇、手掌、腳底的痣最是危險,因為這幾個部位摩擦多,容易轉為皮膚癌。我連忙停下打字的雙手,一翻正,赫然發現,兩個手掌上各有一顆痣。慘阿!
蹙著眉頭,雙手將腳掌舉起抱到胸前細看,不會吧?腳心也長了一顆。
再跑去檢查老公,他的手掌、腳底竟然也各有一顆。真是中頭獎了。老公對於網路文章半信半疑。去看醫師之後,還真的所言不假。老公總共要開刀兩次,一次割三顆。因為這種為了避免痣轉成皮膚癌,都是得用傳統開刀,才能將痣的深根徹底剷除。
但,最痛的不是刀割,而是麻醉針。一顆痣打三針,數學好的就知道,六顆痣就是十八針囉。麻醉針要插入神經細胞分佈之密的手掌、腳底,想到就頭皮發麻。夫妻倆都要開刀的這種機率,簡直跟被雷打到一樣低。
這個醫學新知(對我是新知),成了與朋友聊天的驚聳話題。就在東家長、西家短講著,突然想到常會摩擦的部分,不只是手心與腳掌,還有生殖器官!無法想像萬一痣長在那上面,開刀所要面對的痛楚程度。
一位朋友聽了,便說「三針還好啦。我去割包皮,那才要命,麻醉針可是要打一圈。」聞者聽了莫不倒抽口氣,直呼真是有夠慘絕人寰。朋友又說:「在家休養護理期間那幾週,連向那部位輕輕吹氣,都會痛到不行。」
剛好,那陣子查經範圍正是創世記十七章亞伯拉罕與整個家族男人,為了信上帝,得行割禮。Oh My God,他老人家可是九十九歲,而且那個時代可沒有麻醉針!我們開始對「信心之父」的讚譽,有了全然不同的想法。
亞伯拉罕的信心,哪裡是憑空的意念想像,而是多強大且實際的行動力。用刀子割那麼敏感的部位,這是多麼大的順服,多麼大的信心阿。亞伯拉罕真是實至名歸,令人肅然起敬。
原本我還想賴著拖延不去割痣,但想起亞伯拉罕,想起自己對周遭親友、對這一世代有上帝託付的福音與文化使命,怎能因著怕痛,而讓自己陷於皮膚癌早逝的危機?
現在也請你檢查一下自己的手心腳掌有沒有長痣?若怕痛不敢割,就請想想亞伯拉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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