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在都市計畫領域裡面,可說是都市之瘤。不僅破壞都市景觀,而且通常是都市次級文化密集活動之處。另外,在都市安全考量更是多屬於危險地帶,每每颱風、地震就頻傳災情,更別提人為的疏忽或縱火,所造成的災害。所以違章建築的取締對於整體市政建設非常重要,然而取締違章建築往往是最執法者傷腦筋的部分。
人性很奇怪,明明違章建築就是錯的、非法的事。如果違章建築只蓋了一半就遭取締拆除,通常對方不會怪執法者。但是違章建築如果已經蓋好了才被取締拆除,那對方就會對著拆除大隊喊打叫罵。最糟的是,如果違章建築不僅蓋好、而且已經使用好幾年了,執法者想去拆除,那使用者就會全家跟你拼了,走上街頭、躺在馬路,樣樣都來。把執法者當作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完全顛倒了是非黑白。
人的問題,到哪裡都一樣。對於孩子的教育,實在有點像取締違章建築。孩子的成長過程,總是帶著許多的錯謬等著大人去糾正。如果他犯了小小的錯誤,大人沒有馬上制止糾正之。等到這些小錯誤已經衍成了習慣,甚至成了大惡,當他觸犯法律、被警察抓走時,回過頭來他怨的是爹娘,卻不會反省自己。
古人說,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如此。小惡得趕緊處理,防微杜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