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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這份研經資料的肩膀上繼續改進,讓網友可以有更好的資料可以取用。

經過了一年多的時間終於把所有的經文查完,真是漫長的努力。感謝janewu由開始查到
最後,roxanne如果不是音效卡壞掉,也會查到最後。chpi與張小頭雖然因為時間問題
提早退出,不過最重要的部份都有他們一起努力,下一卷書改查經時間,他們就可以
一起來了。
tjm 20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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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研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耶利米書大多資料由耶利米本人所寫或提供。有部份有可能是他的門徒
          與文書巴錄抄寫、整理或編緝。 耶 45:1 
    (二)「耶利米」字義是「耶和華所指定的」。先知的工作開始於約西亞十三
          年,約西元前627年,大約西元前586年之後不久結束。與哈巴谷、俄巴
          底亞先知同時代,於西番雅之後。第一年的時間很重要,因為這是約西
          亞的宗教改革活動之後一年,巴比倫脫離亞述宣告獨立之前一年。
    (三)先知耶利米是祭司,屬於希勒家一族,家鄉是亞拿突 耶 1:1 。可能是
          亞比亞他祭司的後裔。他和文書巴錄是親密的夥伴,巴錄記下耶利米口
          述的話 耶 36:4-32 。
    (四)家室:根據 耶 16:2 ,耶利米終生未婚,並未留下任何後裔。
    (五)犧牲:按照以色列傳統,耶利米被帶往埃及地後,被眾民以石頭打死,
                並葬在埃及。
    (六)耶利米的個性比較怯懦,被稱為「哀哭的先知」。
    
  二、重要抄本與譯本:
    (一)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文經文有顯著的不同,七十士譯本篇幅少了八分之
          一: 耶 29:16-20  33:14-26  39:4-13  52:28-30 (大約是七章的篇幅)
          ,且編排也略有差異 耶 46:1-51:64 放置於 耶 25:13 之後。
    (二)死海古卷中有四份耶利米書的抄本片段,4QJera,4QJerb,4QJerc,2QJer
          ,其中4QJerb比較接近七十士譯本根據的希伯來文抄本,但其他則比較
          接近現在用的馬所拉經文。
      
  三、著作年代:耶利米書第一章的時間應該在西元前627年。當時亞述王巴尼伯
                去世,而且亞述於西元前609年亡國。這一段時間中,巴比倫卻
                漸漸興起,終於取代亞述的地位。
                耶利米書應該在西元前586年左右寫成,這時間是耶利米書涵蓋
                的範圍(西元前627-587年)之後,而耶利米未死之前。
                
  四、歷史背景:
    ○此時正當亞述帝國的霸權移轉,國際情勢動盪的時代,南國猶大的國勢和周
      邊國家密切相關。猶大既然不靠上帝,就只能多方討好臨邊的強權;但隨著
      各國情勢的消長,這種牆頭草式的外交沒有帶來任何的利益,只是自取滅亡
      而已。從聖經的觀點來看,歷史不只是歷史,而是有神的作為在其中。我們
      以猶大為主,用國內、周邊國分述如下:
 
    (一)國內:[南國猶大]    
        1.統治者與簡述:       
        -------------------------------------------------------------------------
          約西亞(西元前640-609年)     興起宗教改革,是王國時期最後一個評價好
                                      的王
          約哈斯(西元前609年)         只統治了三個月,被埃及法老尼哥二世所廢
                                      原名「沙龍」
          約雅敬(西元前609-598年)     原名「以利亞敬」,由尼哥二世所立
          約雅斤(西元前597年)         只統治了三個月,又名「哥尼雅」、「耶哥
                                      尼雅」 
          西底家(西元前597-587年)     原名「瑪探雅」,巴比倫王立,末代王
          (約雅敬、約哈斯、西底家是三兄弟,分別是約西亞的次、四、三子)
        -------------------------------------------------------------------------
        ○約西亞王接任評價極惡的瑪拿西、亞們為王,是猶大國勢進入尾聲前最後一個
          忠心侍奉上帝的王;他帶來宗教改革,力圖復興對耶和華的崇拜。但接任他做
          王的幾個兒子無法延續改革,於是舉國又回復偶像崇拜。此時社會沒有公平正
          義,外交上也只能低聲下氣、諂媚鄰邦。
        ○猶大國最後五個王:
          倒數第五  約西亞
          倒數第四  約哈斯=沙龍
          倒數第三  以利亞敬=約雅敬
          倒數第二  約雅斤=哥尼雅=耶哥尼雅
          倒數第一  瑪探雅=西底家
                                                  約西亞(5)  
                                                被埃及法老尼哥殺   
                                                       |
     +-------------------------------------------------+---------------------------------------+
     |               |                                 |                                       |
 約哈難            約雅敬(3)                         西底家(1)                              沙龍(4)
              25歲即位,作王11年                 21歲即位,作王11年                   23歲即位,作王3月
             死於任內或被巴比倫王廢                 被巴比倫王廢                      被埃及法老尼哥廢
                     |                                        
                  約雅斤(2)  
              18歲即位 作王3月
                被巴比倫王廢   
      
        2.猶大大事紀:
          前628年  約西亞開始宗教改革,廢除邱壇與異邦偶像  代下 34:3-7 
          前622年  發現律法書,約西亞帶動第二次改革,宣讀律法、除偶像、守逾
                   越節  王下 22:3-23:28  代下 34:8-35:19 
          前609年  約西亞被法老尼哥二世殺死  王下 23:29-30  代下 35:20-24 
                   埃及廢約哈斯改立約雅敬
          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大規模對西亞地區發動戰爭,第一次圍困耶路撒冷、
                   擄走聖殿器皿和人員  但 1:1-5 
          前601年  趁著巴比倫暫時敗於埃及,約雅敬圖謀背叛  王下 24:1 
          前597年  約雅敬死。尼布甲尼撒擄走約雅斤與大批猶太人,立西底家為王(
                   耶城第二次被擄) 王下 24:10-17 
          前589年  新任法老亞比里士上任,西底家又想聯合埃及背叛巴比倫
          前588年  尼布甲尼撒開始圍困耶耶路撒冷
          前586年  耶城被攻陷,西底家被宛眼鎖回巴比倫  耶 4:5-18  52  哀 4:1-22 
                   巴比倫所立的行政官被殺,猶太餘民(包括耶利米)逃往埃及 
                    耶 41:16-18    
                   
        3.南北國君王表:   
            ┌───────────────┬────────────┐ 
            │    南 國 猶 大    │  北 國 以 色 列  │ 
            ├─────┬───┬──┬──┼──────┬──┬──┤ 
            │ 王的名字 │登基時│作王│聖經│ 王的名字 │作王│聖經│ 
            │     │ 年歲 │幾年│評語│      │幾年│評語│ 
            ├─────┼───┼──┼──┼──────┼──┼──┤ 
            │羅 波 安 │ 41 │ 17 │ 惡 │ 耶羅波安 │ 22 │ 惡 │ 
            │亞比央(雅)│   │ 3 │ 惡 │ 拿  答 │ 2 │ 惡 │ 
            │亞  撒 │   │?41 │ 正 │ 巴  沙 │ 24 │ 惡 │ 
            │     │   │  │  │ 以  拉 │ 2 │ 惡 │ 
            │     │   │  │  │ 心  利 │一週│ 惡 │ 
            │     │   │  │  │ 暗  利 │?12 │ 惡 │ 
            │約 沙 法 │ 35 │ 25 │ 正 │ 亞  哈 │ 22 │ 惡 │ 
            │     │   │  │  │ 亞 哈 謝 │ 2 │ 惡 │ 
            │     │   │  │  │ 約  蘭 │?12 │ 惡 │ 
            │約  蘭 │ 32 │ 8 │ 惡 │ 耶  戶 │ 28 │ 惡 │ 
            │亞 哈 謝 │ 22 │ 1 │ 惡 │      │  │  │ 
            └─────┴───┴──┴──┴──────┴──┴──┘ 
                                     (續下頁) 
            ┌───────────────┬────────────┐ 
            │    南 國 猶 大    │  北 國 以 色 列  │ 
            ├─────┬───┬──┬──┼──────┬──┬──┤  
            │ 王的名字 │登基時│作王│聖經│ 王的名字 │作王│聖經│ 
            │     │ 年歲 │幾年│評語│      │幾年│評語│ 
            ├─────┼───┼──┼──┼──────┼──┼──┤ 
            │亞他利雅 │   │ 6 │ 惡 │      │  │  │ 
            │約 阿 施 │ ?7 │ 40 │ 正 │ 約 哈 斯 │ 17 │ 惡 │ 
            │亞 瑪 謝 │ 25 │ 29 │ 正 │ 約 阿 斯 │ 16 │ 惡 │ 
            │烏 西 雅 │ 16 │ 52 │ 正 │耶羅波安第二│ 41 │ 惡 │ 
            │(亞撒利雅)│   │  │  │ 撒迦利雅 │半年│ 惡 │ 
            │     │   │  │  │ 沙  龍 │一月│ 惡 │ 
            │     │   │  │  │ 米 拿 現 │?10 │ 惡 │ 
            │     │   │  │  │ 比 加 轄 │ 2 │ 惡 │ 
            │約  坦 │ 25 │ 16 │ 正 │ 比  加 │ 20 │ 惡 │ 
            │亞 哈 斯 │ 20 │ 16 │ 惡 │ 何 細 亞 │ 9 │ 惡 │ 
            │     │   │  │  │      │  │  │ 
            │希 西 家 │ 25 │ 29 │ 正 │      │  │  │ 
            │瑪 拿 西 │ 12 │ 55 │ 惡 │      │  │  │ 
            │亞  們 │ 22 │ 2 │ 惡 │      │  │  │ 
            │約 西 亞 │ ?8 │ 31 │ 正 │      │  │  │ 
            │約 哈 斯  │ 23 │三月│ 惡 │      │  │  │ 
            │約 雅 敬  │ 25 │ 11 │ 惡 │      │  │  │ 
            │約 雅 斤  │ 18 │三月│ 惡 │      │  │  │ 
            │西 底 家  │ 21 │ 11 │ 惡 │      │  │  │ 
            └─────┴───┴──┴──┴──────┴──┴──┘ 
    
    (二)周邊國:耶利米的時代,較有代表性的國家分別有亞述、埃及、新巴比倫:
        A、[亞述帝國:前680-612年]
        1.統治者與簡述:
        ------------------------------------------------------------------
          以撒哈頓(Esarhaddon,前680-669年)
          亞述巴尼帕(Ashurbanipal,前668-627年)                
          辛沙伊士坤(Sin-shar-ishkun,前629–612年;末代王)                    
        ------------------------------------------------------------------
        ○亞述帝國在西元前7世紀初期還是地區霸主,扶植埃及26王朝、統治了大部分
          地區。亞述巴尼帕在位時繼承了先王打下的大片領土,但此時期北方的瑪代(
          Medes)壓境、國內巴比倫人又叛變,他力圖中興,勉強維持國勢;但不斷地征
          討平亂下,其實帝國已由盛轉衰。到了辛沙伊士坤,帝國一厥不振,在強敵夾
          攻下,走向亡國的命運。霸主之位自此由巴比倫取代。
          (聖經中的亞述王,另可參考 賽 15:5-9 註釋資料)
        
        2.亞述大事紀-
          前665年  埃及法老森美忒庫一世宣布脫離亞述獨立
          前652年  巴比倫叛變,四年後平亂       
          前626年  巴比倫開國者拿布波拉撒攻下巴比倫城,取代亞述稱王
          前614年  瑪代人Cyaxeres攻下亞述舊首都亞述城(Asshur)      
          前612年  巴比倫瑪代聯軍攻下亞述首都尼尼微城,辛沙伊士坤葬身著火的宮
                   內,亞述殘軍退入哈蘭(Haran)                               
          前610年  亞述殘軍被滅
        
        B、[埃及:前672-570年]
        1.統治者與簡述(此時進入26王朝):
        ------------------------------------------------------------------
          尼哥一世(Necho I,前672-664年)
          森美忒庫一世(Psammetichus I,前664–610年)
          尼哥二世(Necho II,前610-595年;此王是舊約聖經最多次提到的法老)
          森美忒庫二世(Psammetichus II,前595–589年)
          亞比里士(Apries,前589–570年; 耶 44:30 稱之為「合弗拉」)
        ------------------------------------------------------------------
        ○埃及此時正當25與26王朝交替之時,霸主亞述扶植26王朝,擊退努比亞統治
          者。尼哥一世被亞述推任為法老後,被不甘心的25王朝末代王Tantamani(
          664-656年)殺死,於是亞述再度介入;其繼位者森美忒庫一世不甘成為亞述
          附庸,在西元前665年左右宣布脫離亞述正式獨立,並在任期內統一了上下
          埃及。森美忒庫一世、尼哥二世與後幾任法老都想在亞述國勢漸弱時重振威
          勢,可惜巴比倫更為強大,埃及只很短暫地再崛起,無法長久主導局勢。
        
        2.埃及大事紀:
          前670年 亞述巴尼帕扶植尼哥一世為埃及統治者
          前609年 尼哥二世廢約哈斯,改立約雅敬為猶大王;埃及暫時成為掌管猶大的
                  強權
          前605年 迦基米施之役,敗給巴比倫;從此埃及掌控巴勒斯坦地區的野心粉碎
          前601年 尼哥二世與尼布甲尼撒再度交戰,雙方互有死傷,卻都沒被對方征服
          前588年 合弗拉派援軍,企圖幫猶大擊退巴比倫軍,援軍被擊退無功而返
        
        C、[新巴比倫帝國:前626-562年]
        1.統治者與簡述:
        ------------------------------------------------------------------
          拿布波拉撒(Nabopolassar,前626–605年)  
          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II,前605–562年)
        ------------------------------------------------------------------
        ○在亞述如日中天的統治期,巴比倫人只能成為底下的附庸,雖然有幾次的反抗
          ,但都被鎮壓下來。直到拿布波拉撒興起,巴比倫才取而易之成為地區霸主。
          到了尼布甲尼撒統治期,更打下大片疆土,建立了巍峨的巴比倫城,在其中有
          古世界七大奇景之一的空中花園。在他的治理底下國勢達到巔峰。
        
        2.巴比倫大事紀:
          前626年  拿布波拉撒攻陷巴比倫城,自立為王,開啟新巴比倫帝國的時代
          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大勝埃及,成為東地中海區新霸主,並在同年繼任為王 
          前601年  再攻埃及,血戰之後無法攻下,退回巴比倫城
          前597年  立西底家為猶大王,取代埃及掌管巴勒斯坦
          前586年  攻陷耶路撒冷,毀聖殿 
          前572年  攻打腓尼基,陷推羅城 
          前568年  攻陷埃及地  耶 43:10-13  46:13-26 
    
  五、寫作目的:
    (一)「審判」是耶利米書最普遍的主題,耶利米責備同胞犯罪、敬拜別神
          。
    (二)上帝透過耶利米傳達的訊息是:「猶大國一定會滅亡,但是此後必有救
          贖和復興」,如 耶 31:31-34 提到「另立新約」這個跨時代的預言,
          帶來了無比盼望、是全卷高潮。不過,即時的審判是免不了的。早些年
          日在先知以賽亞的時代,先知們傳達的訊息雖然也控訴人民的罪惡,但
          嚴厲的訊息背後都提到百姓若回轉歸向神,祂還是施恩憐憫。到了耶利
          米的時代則不然,此時神不得不採取非常手段,因為南國猶大不記取以
          色列由於離棄神而亡國的教訓,反而還繼續背叛上帝,到達罪惡滿盈、
          無法無天的地步。
    (三)「新約」:將來的人可在個人的層面接近神,不再只是與神立約的民
          族中的一分子。耶利米每思及此,便期待能以更榮耀的形式重訂傳統
          的約( 耶 33:14-26 )。從此,人不會想要亦不再需要藉著他人與
          神交通。取而代之的是,他將擁有超乎所有宗教形式之上的無價至寶
          ──個人與神的關係。根據新約,神的律法不像西乃之約一樣刻在石
          版上,而是寫在信徒的心版上。
    (四)「彌賽亞的盼望」耶利米在有關彌賽亞的信息中,將公義的苗裔和神
          所賜予的福樂與 恩惠平安連結在一起。其中提到:大衛家的後裔(
           耶 33:14-18 )耶城在彌賽亞的統治下被重新建立( 耶 23:5-6 )
          歸回的以色列民痛改前非,全心回轉敬拜神( 耶 31:18-20  24:7 )
          歸回後,在巴勒斯坦重建的富饒景象(  耶 30:17-22  耶 31:12-14 
           耶 33:9-13  )耶路撒冷將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耶 33:16 。
          
  六、特點:
    (一)依據拉比傳統,是以耶利米、以西結、以賽亞這樣的順序提到這三本大
          先知書。但是希伯來正典、七十士譯本的順序都是以賽亞、耶利米、以
          西結書。
    (二)1935年在拉吉廢墟發現「致家宰基大利」的刻印。
    (三)考古發現古巴比倫的泥版,記錄西元前595-570年間巴比倫附近被擄之
          民所分配到的榖物和油的數量,其中出現「Yahud地的君王約雅斤」的
          字眼。底壁和伯示麥也發現三個蓋有「約雅斤的家宰以利亞敬」印刻
          的瓶耳。
    (四)耶利米書強烈的流露出個人的感情。其他先知在宣講神諭時,鮮少表露
          他們的內心世界。
    (五)耶利米書包含散文、詩歌、傳記等多種不同的文體類型。但主要是以詩
          體為主。
    (六)耶利米書是聖經中篇幅最長的一卷書。
    (七)耶利米書一到二十五章是對猶大與耶路撒冷的預言,二十六到四十五章
          是傳記文學(被稱為「巴錄書」),四十六到五十一章是對外邦的預言
          ,五十二章是附錄。這些記載沒有依照年代排序。
    
☆參考資料:
  1.「天道聖經註釋-耶利米書」,唐佑之著,天道書樓出版。
  2.「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哈理遜著,李蕙英譯,校
    園出版社。
  3.「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4.「舊約聖經背景註釋」,華爾頓、麥修斯 、夏瓦拉斯著,李永明、徐成德、黃
    楓皓譯,校園出版社。
  5.「每日研經叢書 耶利米書註釋上冊」,戴衛遜著,古樂人譯,基督教文藝出版
    社。
  6.「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7.猶太版英文聖經(TANAKH),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1985。
  8.「天道研經導讀-耶利米書」,胡意宜著,陳惠榮譯,天道書樓出版。
  9.「淚眼先知耶利米」,楊牧谷著,恩谷出版社。






經文:

便雅憫地亞拿突城的祭司中,希勒家的兒子耶利米的話記在下面。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在位十三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從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在位的時候,直到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西底家在位的末年,就是十一年五月間耶路撒冷人被擄的時候,耶和華的話也常臨到耶利米。 1:1-1:3

註釋:

壹、耶利米蒙召  1:1-19 
  一、先知的背景:便雅憫支派、亞拿突城、祭司、希勒家的兒子。
      工作時間是約西亞第十三年到耶路撒冷被擄。 1:1-3 
      ●「亞拿突城」:字義是「禱告蒙應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邊四公里處。
                       書 21:18 記載這是由便雅憫的地業中給利未人為業的城。
                       王上 2:26 所羅門將亞比亞他趕回此處。亞比亞他是以利
                      家族的最後一位祭司,以利家族本來在示羅任祭司
                       撒上 1:3 。
      ●「希勒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分」、「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應該
                    不是 王下 22:4 的大祭司希勒家。
      ●「約西亞」:字義是「耶和華所醫治的」。
      ●「約西亞在位十三年」:大約是西元前627年左右。
      ●「耶路撒冷人被擄的時候」:大約是西元前587年,這樣耶利米總共工作四
                                  十年以上。
      ●「耶和華的話也常臨到耶利米」:原文沒有這一段。只是說上帝的話臨到
                                      耶利米直到耶路撒冷人被擄的時候。
      ◎耶利米的出生地亞拿突是一個距離耶路撒冷不太遠的鄉下小村(可以看見耶
        路撒冷的城牆),讓耶利米得以用鄉間的景象來闡釋他的信息,又不至於不
        了解耶路撒冷大城的狀況。
經文:

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我就說:主耶和華啊,我不知怎樣說,因為我是年幼的。耶和華對我說:你不要說我是年幼的,因為我差遣你到誰那裡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甚麼話,你都要說。你不要懼怕他們,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於是耶和華伸手按我的口,對我說:我已將當說的話傳給你。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 1:4-1:10

註釋:

  二、上帝呼召耶利米,耶利米推辭,但上帝堅持耶利米要為祂說話,且應許給予話
      語並拯救耶利米。 1:4-10 
      ●我未將你「造」在腹中:這個動詞原文是「塑造、製作、建造」,常用於
		              陶匠塑泥 18:4創 2:7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
		              人也是用同一個字。
      ●「曉得」:「知道」、「認識」。此字表示「深入的認識」,甚至用來描述
                  「同房」 創 4:1 。神用這句話表達祂對耶利米完全的認識。
      ◎耶和華認識耶利米就像詩篇中對大衛的認識一樣。 詩 139:13-16 
      ●「我已分別你為聖」:原文是「我已使你成聖」或「我已把你分別出來」。
                            因為這裡的動詞時態是完成式,表示這個分別的行動
                            已經為神所完成。
      ●我已「分別你為聖」:原本的意思只有「分別」,但這個詞也被引伸為「聖
                            潔」。
      ●「列國的先知」:「列國」為複數,表示耶利米不只是猶大的先知。他的預
                        言涵蓋了巴比倫等當時的其他國家。
      ◎「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這裡上帝宣告祂讓耶利米不僅僅是猶大的先知,
                                 更是列國的先知,也難怪耶利米對這件事的初步
                                 反應相當誠惶誠恐。
      ●「我就說:主耶和華啊」:原文是「我就說:唉!主耶和華啊」或「我就說
                                :哀哉!主耶和華啊」。
      ●「我不知怎樣說」:原文是「看啊!我不知道怎麼說」。
      ●「年幼的」:「我是男孩」、「我是少年人」。此字可以指小孩到適婚年齡
                    的人。如嬰兒摩西 出 2:1-10 及年幼的撒母耳 撒上 3:1 。
                    甚至也用來形容近中年的人 出 33:11 。
      ●「不要說」:有長者訓誨的味道。多出現在箴言。 箴 3:28  20:22  箴 24:29 
      ●「懼怕他們」:「在他們的面前不要懼怕」。
      ●伸手「按」我的口:「碰觸」、「接觸」。
      ◎「耶和華伸手按我的口」:象徵神的話語傳給先知,或許也有力上加力的意味
                                。以賽亞 賽 6:6-7 和以西結 結 2:8-3:3 也有過
                                類似的象徵經歷。
      ●「當說的話」:原文是「話語」的陽性複數,第一人稱單數詞尾。意思是「
                      我的很多話語」。
      ●「傳給你」: 「放」、「安置」。  賽 51:16  民 23:5 。
      ●「立」你:字義是「設於....之上」、「設立監督者」。
      ●「在列邦列國之上」:原文是「在列民之上,在列國之上」,有強調的作用
                            。「列民」與「列國」是同義字。
      ●「拆毀」:基甸拆毀巴力祭壇 士 6:25 ,約西亞王拆毀祭壇 王下 23:7-12 
                  及亞比米勒拆毀示劍 ( 士 9:45 )都用同一個字。
      ●「毀壞」: 彌 5:11  賽 22:19 「合伯那被逐離官職」;  詩 58:6  「神敲
                  掉仇敵的牙」都用同樣的字。
      ●「拔出」:「拔出」、「拉起」、「uproot」。
      ◎ 1:5 中上帝表明祂已經預先設定要耶利米當祂的先知。但是當時耶利米年
        齡應該不大(照傳統說法是18歲),應該會覺得很害怕才對。 1:8 中上帝
        也不是說耶利米不會遇到凶險,而是保證祂會「拯救」耶利米。所以顯然
        上帝知道耶利米未來的遭遇會相當凶險。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耶利米,你看見甚麼?」我說:「我看見一根杏樹枝。」耶和華對我說:「你看得不錯;因為我留意保守我的話,使得成就。」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我說:「你看見甚麼?」我說:「我看見一個燒開的鍋,從北而傾。」耶和華對我說:「必有災禍從北方發出,臨到這地的一切居民。」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召北方列國的眾族;他們要來,各安座位在耶路撒冷的城門口,周圍攻擊城牆,又要攻擊猶大的一切城邑。至於這民的一切惡,就是離棄我、向別神燒香、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發出我的判語,攻擊他們。 1:11-1:16

註釋:

  三、上帝給予「杏樹枝」、「一個燒開的鍋,從北而傾」兩個異象。 1:11-16 
      ●「杏樹」:是當地春天開始時最早開花(白色花)的樹,而原文與「警醒
                  」、「留意」發音近似。據說亞拿突城及基遍周圍有許多杏花
                  。
      ●「杏樹枝」:「杏樹杖」,音近似「醒著的人」。
      ●「我留意保守我的話,使得成就」:「我要留意我的話,使它成就」。
                                        曾出現在 詩 127:1  31:28  44:27 
                                        中。
      ◎此處不宜解釋成神看顧猶大留心關切他們。因為同一時代的先知提到耶路
        撒冷會偏向西番雅 番 1:12 的樂觀,卻鮮少提到審判的來臨,而「審判」
        卻是耶利米傳講的重點。
      ●「燒開的鍋」:原文是「呼吸的鍋」,「翻騰的鍋子」,意思就是「煮沸
                      的鍋子」。
      ●「從北而傾」:原文是「它的臉面離開北方」。意思就是由「北方倒向南
                      方」。
      ●從北方「發出」:「被開」、「被鬆綁」、「被卸開」。
      ●向別神「燒香」:「獻祭」、「燒香」、「燒祭物」、「使祭物冒煙」。
      ●「跪拜自己手所造」:明顯違背最基本的十誡。 出 20:5 ,  申 5:9 
      ◎此處上帝表明祂呼召耶利米主要是要傳達審判猶大的信息。 1:15 由北方
        來攻擊猶大的諸國,好像城門口的長老們,坐著聽上帝控訴猶大的悖逆。
        一起宣判猶大犯罪所該受的亡國刑罰。
      ◎沸騰的鍋之異象提到北方來的仇敵災禍可能是指亞蘭人或亞述人,也有可
        能是指位在猶大東面的巴比倫,因為巴比倫軍隊不會直接穿過沙漠入侵猶
        大,而是會延著幼發拉底河行軍至北面的敘利亞再揮軍南下。


經文:

所以你當束腰,起來將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告訴他們;不要因他們驚惶,免得我使你在他們面前驚惶。看哪,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 1:17-1:19

註釋:

  四、上帝要求耶利米要勇敢傳達上帝的話語,並且保證猶大的領袖與百姓不能勝
      過耶利米。 1:17-19 
      ●「束腰」:把腰帶束緊,為要「準備戰爭」或「準備做艱苦的工作」。
      ●「堅城」:「要塞城邑」、「堡壘城邑」。
      ●「與....反對」:「攻擊....」、「敵對....」。
      ●「耶和華說的」: 這個詞在耶利米書中出現168次之多。
      ◎ 1:17 上帝對耶利米的警告頗有「任憑」的意思,如果耶利米驚惶,那上
        帝就會「使耶利米驚惶」。「任憑」常常是上帝處罰人的方式,我們有什
        麼事情讓上帝「任憑」我們的嗎?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去向耶路撒冷人的耳中喊叫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幼年的恩愛,婚姻的愛情,你怎樣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我都記得。那時以色列歸耶和華為聖,作為土產初熟的果子;凡吞吃它的必算為有罪,災禍必臨到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2:1-2:3

註釋:

貳、對猶大的預言  2:1-45:5 
  一、背信棄愛的子民  2:1-4:4 
    (一)提醒以色列回憶當初對神的愛  2:1-13 
          1.最早的時候以色列對神的愛是完全的,上帝也盡全力保護祂的子民。
             2:1-3 
            ●「恩愛」:「善良」、「慈愛」、「喜愛」。
            ●「婚姻」的愛情:原文是「訂婚」,舊約中僅出現這一次。
            ●「婚姻的愛情」:意思也就是指「婚姻早期的愛情」。
            ●「耕種」:「撒種」。
            ●「土產初熟的果子」:原文是「開始的生產」,也就是「初熟的果
                                  子」。相關的律法在
                                   利 23:10,17  申 26:1-11 。
            ◎ 2:2 的意思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時,即使環境惡劣,但以色列人基
              本上是對上帝忠心的,以致上帝認為那是較佳的人神關係。
            ◎ 2:3 說那時以色列人既然對上帝忠誠,上帝也把他們當成是屬於
              祂的聖物,所以凡是干犯屬於上帝的以色列人,就會被上帝當成罪
              人降災。
            ◎我們對上帝忠心嗎?我們是完全屬於祂的嗎?
經文:

雅各家、以色列家的各族啊,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見我有甚麼不義,竟遠離我,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的呢?他們也不說:那領我們從埃及地上來,引導我們經過曠野,沙漠有深坑之地,和乾旱死蔭、無人經過、無人居住之地的耶和華在哪裡呢?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們進入的時候就玷污我的地,使我的產業成為可憎的。祭司都不說,耶和華在哪裡呢?傳講律法的都不認識我。官長違背我;先知藉巴力說預言,隨從無益的神。耶和華說:我因此必與你們爭辯,也必與你們的子孫爭辯。你們且過到基提海島去察看,打發人往基達去留心查考,看曾有這樣的事沒有。豈有一國換了他的神嗎?其實這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那無益的神。諸天哪,要因此驚奇,極其恐慌,甚為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2:4-2:13

註釋:

          2.現在的以色列已經不再忠於上帝了。 2:4-13 
            ●「隨從虛無的神」:原文是「跟隨虛空」。這個字hebal與著名的
                                「巴力」神Habaal諧音。
            ●「虛妄」:與「虛無」同義,指「沒有價值,稍縱即逝的東西」
                        。
            ●「自己成為虛妄」:「變得虛妄」。
            ●「有深坑之地」:原文沒有「深」,只是「有坑之地」。
            ●「無人經過、無人居住」:原文是「無尊貴的人經過,也無卑微的
                                      人在那裡居住」。
            ●「肥美之地」:「果園之地」、「園地」。
            ●「傳講」:「掌握」、「擄獲」、「控制」。
            ●「官長」違背我:「牧羊人」、「牧者」、「首領」。
                               結 34:2-31 。
            ●「無益的神」:原文只是「無益的」。
            ●「爭辯」:「爭訟」、「訴訟」。
            ◎以上帝的角度來看,這真是匪夷所思的。上帝這樣一個負責的神,
              無微不至的帶領以色列人經過危險,進入迦南地,換得了無情的背
              叛,以色列人還去信了虛無飄渺的神。
            ●「基提」海島:原指「塞浦路斯」,後來變成稱呼「地中海所有海
                            島居民的一般用語」。指「西邊的民族」。
            ●「海島」:原文是「海岸」。
            ●「基達」:原文是「黑暗」,指「阿拉伯沙漠裡的遊牧民族」
                        意思是「東邊的民族」。
            ●「換了他的神」:一般的民族會「增加神的數量」,不會丟棄原來
                              的守護神。
            ●「將他們的榮耀換無益的神」:拿神的榮耀(神的同在,見
                                           出 24:16-17 )換取沒用的神。
            ●「驚奇」:「喪膽」、「震驚」。        
            ●「恐慌」:「因恐懼而毛髮直立」。  
            ●「淒涼」:「廢棄的」、「荒涼」。
            ●「惡事」:「罪惡」、「錯誤」、「危難」、「傷害」。
            ◎「活水的泉源」:可以參考 約 4:10-14 ,舊約中上帝很少自稱為
                              「活水的泉源」,但 耶 17:13 又出現一次。
            ◎以色列的離棄神,連諸天都要感到震驚不已。
            ◎ 2:13 中上帝認為以色列人犯了兩個大錯,拿活水換破裂的水
              池(即使能存水也是死水)。我們會犯同樣的錯誤嗎?
經文:

以色列是僕人嗎?是家中生的奴僕嗎?為何成為掠物呢?少壯獅子向他咆哮,大聲吼叫,使他的地荒涼;城邑也都焚燒,無人居住。挪弗人和答比匿人也打破你的頭頂。這事臨到你身上,不是你自招的嗎?不是因耶和華─你神引你行路的時候,你離棄他嗎?現今你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曷的水呢?你為何在亞述路上要喝大河的水呢?你自己的惡必懲治你;你背道的事必責備你。由此可知可見,你離棄耶和華─你的神,不存敬畏我的心,乃為惡事,為苦事。這是主─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2:14-2:19

註釋:

    (二)以色列對上帝不忠,與各樣的神行淫亂  2:14-28 
          1.以色列遭受災禍的原因是因為離棄上帝  2:14-19 
            ●「掠物」:「獵物」「戰利品」。
            ●「獅子」:亞述常常被描述為「獅子」。亞述的許多城市,都有以
                        獅子為裝飾的城門。
            ●「挪弗」:「孟斐斯」,字義是「漂亮又中看」,這是古埃及的首
                        都(瑣安是新首都)。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最南端。
            ●「答比匿」:字義是「你將雙手充滿憐憫」,埃及的一個城市; 現
                          在的 'Tel Defenneh' 或 'Tel Defneh', 座落在泰
                          尼斯東南約廿九公里的地方。西元前七世紀時埃及的
                          重鎮,西底家被擄、基大利被暗殺後,剩餘的猶大領
                          袖約哈難就是逃到此地避難。 43:5-7   
            ●「打破你的頭頂」:也可能可以翻譯成「被剃頭」。
            ●「西曷」:字義是「黑暗」,西曷河是埃及東邊的一條河流或運河
                        ,是尼羅河的支流。( 書 13:3  賽 23:3  耶 2:18 )
            ●「大河」:指「幼發拉底河」。
            ● 2:18 有求告埃及,投奔亞述的意思,與 何 7:11 的說法相近。其
              後果卻要像 2:36-37 所描述的一樣不如人願。
            ◎ 2:19 有點「任憑」的味道。離棄上帝將導致自己遭遇苦難。這些
              苦難就會反過來警告人已經走錯路了。我們會不會已經離了正道長
              期承受痛苦了?
經文:

我在古時折斷你的軛,解開你的繩索。你說:我必不事奉耶和華;因為你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屈身行淫(或譯:我在古時折斷你的軛,解開你的繩索,你就說:我必不事奉別神。誰知你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仍屈身行淫)。然而,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樹,全然是真種子;你怎麼向我變為外邦葡萄樹的壞枝子呢?你雖用鹼、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跡仍然在我面前顯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怎能說:我沒有玷污、沒有隨從眾巴力?你看你谷中的路,就知道你所行的如何。你是快行的獨峰駝,狂奔亂走。你是野驢,慣在曠野,慾心發動就吸風;起性的時候誰能使牠轉去呢?凡尋找牠的必不致疲乏;在牠的月份必能尋見。我說:你不要使腳上無鞋,喉嚨乾渴。你倒說:這是枉然。我喜愛別神,我必隨從他們。賊被捉拿,怎樣羞愧,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也都照樣羞愧。他們向木頭說:你是我的父;向石頭說:你是生我的。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及至遭遇患難的時候卻說:起來拯救我們。你為自己做的神在哪裡呢?你遭遇患難的時候,叫他們起來拯救你吧!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 2:20-2:28

註釋:

          2.以色列四處敬拜別的神,還不感到羞愧,這些假神在以色列遭遇
            危難的時候,卻無能為力。 2:20-282:20 指的是上帝讓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後,以色列人卻立
              刻背棄祂。
            ●「事奉」:此字如果是讀形是「觸犯」、「違背」,寫形意義是
                        「事奉」。
            ●「各高岡上....行淫」:指敬拜巴力的行為。 何 4:13 亦有類似
                                    的描述。
            ●「上等的葡萄樹」:「精選葡萄」。 創 49:11  賽 5:2 
            ●「鹼」:「鈉鹼」、「炭酸石灰(蘇打)」,大概自埃及進口。
            ●「肥皂」:當時的肥皂是用當地某種植物燒成的灰製成。
            ●「谷」中:應該是指「欣嫩子谷」。位於耶路撒冷旁邊。
            ●「獨峰駝」:「小的母駱駝」、「小駱駝」、「單峰駱駝」。
                          駱駝不容易走直線,沒訓練過的更是如此。
            ●「野驢」:此字原文是陽性,但是後面的「慾心發動」、「吸風」
                        是「陰性」。母野驢在發情期只要嗅到雄野驢的尿味道
                        就會「用力吸氣」,狂奔尋找雄性野驢。
            ●「起性的時候」:原文是「動物的交配時期」。 
            ◎母野驢發情季節時脖子會抬高,聞公驢的氣味,很難拉牠回轉。但
              是因為在等公驢,又很容易找得到牠。
            ◎ 2:25 很引人深思,好像跟 2:13 的活水泉源(喉嚨乾渴),跟
               2:23-24 的駱駝與野驢(腳上無鞋)都有關係。雖然狀況不好,以
              色列人卻堅持追求自己的情慾。
            ●「木頭」:通常用來指「女神亞舍拉(巴力的太太)」,不過此處
                        卻被當成男神。
            ●「石頭」:通常用來指「男神馬策瓦(matsevah)」,不過此處
                        卻被當成女神。
            ◎ 2:27 耶利米故意把男神、女神弄相反,似乎是要突顯以色列人什
              麼都亂拜的荒謬。
            ●「起來拯救我們」:指的是以色列人遇到事情就要求上帝來拯救。
                                 2:28 上帝的回答是:「叫你拜的神來救你吧
                                」。
經文:

耶和華說:你們為何與我爭辯呢?你們都違背了我。我責打你們的兒女是徒然的,他們不受懲治。你們自己的刀吞滅你們的先知,好像殘害的獅子。這世代的人哪,你們要看明耶和華的話。我豈向以色列作曠野呢?或作幽暗之地呢?我的百姓為何說:我們脫離約束,再不歸向你了?處女豈能忘記她的妝飾呢?新婦豈能忘記她的美衣呢?我的百姓卻忘記了我無數的日子!你怎麼修飾你的道路要求愛情呢?就是惡劣的婦人你也叫她們行你的路。並且你的衣襟上有無辜窮人的血;你殺他們並不是遇見他們挖窟窿,乃是因這一切的事。你還說:我無辜;耶和華的怒氣必定向我消了。看哪,我必審問你;因你自說:我沒有犯罪。你為何東跑西奔要更換你的路呢?你必因埃及蒙羞,像從前因亞述蒙羞一樣。你也必兩手抱頭從埃及出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棄絕你所倚靠的,你必不因他們得順利。 2:29-2:37

註釋:

    (三)猶大將受懲罰  2:29-37 
          ●「爭辯」:「爭訟」、「訴訟」。與 2:9 同一個字,但如果用「埋怨
                      」來解釋也挺傳神的。
          ●「路」:同 2:23 「你谷中的路」、 2:36 「你的路」。
          ●「殘害的」獅子:「破壞者」。
          ●「美衣」:「環帶」、「飾帶」、「頭巾」。
          ◎ 2:29-32 上帝埋怨以色列不受管教,執意要逃離、忘記上帝。
          ● 2:33 原文直譯是「妳追求愛情為何如此精通門路呢?因此,連最
            壞的婦人也得學習妳的道路」。   
          ●「挖窟窿」:原文是「強行闖入」、「盜竊」。 出 22:2 這種情
                        況下打死人無罪。  
          ● 2:36 指的可能是亞哈斯年間的事 代下 28:21 或西底家年間的事
             37:7 。
          ●「兩手抱頭」:當時的浮雕顯示俘虜手腕被綁,高舉在頭上。也有
                          資料說這是當時表示哀悼或悲哀的一種姿勢。
                           撒下 13:19 
          ◎這一段上帝把以色列人當成是善變的妻子,忘記愛她的丈夫,而且
            不受管教。她又在兩大強權之間來來去去,上帝說他們終究會悲哀
            的離開新歡埃及。
經文:

有話說:人若休妻,妻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前夫豈能再收回她來?若收回她來,那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嗎?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向淨光的高處舉目觀看,你在何處沒有淫行呢?你坐在道旁等候,好像阿拉伯人在曠野埋伏一樣,並且你的淫行邪惡玷污了全地。因此甘霖停止,春(原文是晚)雨不降。你還是有娼妓之臉,不顧羞恥。從今以後,你豈不向我呼叫說:我父啊,你是我幼年的恩主。耶和華豈永遠懷怒,存留到底嗎?看哪,你又發惡言又行壞事,隨自己的私意而行(或譯:你雖這樣說,還是行惡放縱慾心)。 3:1-3:5

註釋:

    (四)雖然一般人不接受休妻回頭,但是上帝願意接納以色列回頭 3:1-5 
          ●「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 申 24:1-4 。
          ●「親愛的」:「朋友」「密友」。       
          ●「行邪淫」:「姦淫」、「作妓女」、「行淫」。
          ●「但妳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原文也可能可以翻
            譯成「妳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嗎?」。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
            納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他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
            是巴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
            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
            力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
            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
            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
            性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
            繁殖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
            廟中的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而整個巴力崇拜的祭典過程
            「性」也是重要的一環。因此此處的「行邪淫」,是一語雙關。
          ●「淨光的高處」:「平坦或光禿的高處」、「不毛的高處」。「高
                            處」,是迦南宗教的專有名詞,位於高地,上面
                            有祭壇、石柱和樹蔭。這裡是用來敬拜巴力用的
                            。
          ●「阿拉伯人在曠野埋伏」:意思是「等著搶劫客旅」。
          ◎「你坐在道旁等候,好像阿拉伯人在曠野埋伏一樣」:指猶大不但
            像妓女一樣在路旁埋伏,而且她的心情就好像拉伯人常在曠野搶劫
            旅人的那種心情,等著目標物來就撲上去的那種熱切追求偶像的行
            為。
          ●「甘霖」:「豐沛的雨」。
          ●「春雨」:「晚雨」,陽曆三、四月間下,使巴勒斯坦的農作成熟
                      。
          ●「娼妓之臉」:原文是「妓女的前額」。
          ◎和 3:3 類似有關降雨顯示神的不悅之經文有
             申 11:10-17  珥 1:17-20  摩 4:6-12 。
          ●「從今以後」:指「現在」。
          ●幼年的「恩主」:「朋友」、「密友」。此處應該是「伴侶」、「
                            配偶」的意思。 詩 55:13  箴 2:17 也有一樣的
                            用法。
          ● 3:5 沒有「耶和華」一詞,整句的翻譯是「人豈永遠懷怒,存怒到
            底嗎?妳雖這樣說,還是竭盡所能去行惡」。
          ◎ 3:4-5 有點像以色列人跟上帝耍賴,叫上帝是「幼年時的愛人」,
            然後問上帝;「何必永遠懷怒呢!」,卻還是同時去行惡。
          ◎這段無疑是要使百姓誠實地面對他們想回轉到神裡面按律法是困難,
            惟有神才能開啟這樣的恩典,並不是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犯了罪悖逆
            了神後還以為隨時都可以重頭來過。
          ◎雖然上帝沒有拒絕以色列人回頭,但是以色列人說一套做一套,終
            究還是沒有回頭。我們的罪惡會不會一直緊緊的綑鎖住我們,讓我
            們終究是沒辦法回頭?

經文:

約西亞王在位的時候,耶和華又對我說:「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見沒有?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樹下行淫。她行這些事以後,我說她必歸向我,她卻不歸向我。她奸詐的妹妹猶大也看見了。背道的以色列行淫,我為這緣故給她休書休她;我看見她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懼怕,也去行淫。因以色列輕忽了她的淫亂,和石頭木頭行淫,地就被玷污了。雖有這一切的事,她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一心歸向我,不過是假意歸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對我說:「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你去向北方宣告說:耶和華說:背道的以色列啊,回來吧!我必不怒目看你們;因為我是慈愛的,我必不永遠存怒。這是耶和華說的。只要承認你的罪孽,就是你違背耶和華─你的神,在各青翠樹下向別神東奔西跑,沒有聽從我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並且我必將你們從一城取一人,從一族取兩人,帶到錫安。我也必將合我心的牧者賜給你們。他們必以知識和智慧牧養你們。」耶和華說:「你們在國中生養眾多;當那些日子,人必不再提說耶和華的約櫃,不追想,不記念,不覺缺少,也不再製造。那時,人必稱耶路撒冷為耶和華的寶座;萬國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華立名的地方聚集。他們必不再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當那些日子,猶大家要和以色列家同行,從北方之地一同來到我賜給你們列祖為業之地。」 3:6-3:18

註釋:

    (五)約西亞王的時候,上帝說以色列和猶大都行淫去敬拜別神。但祂還是
          希望以色列和猶大回頭可以復興。 3:6-18 
          ●「背道的」:「回頭、背教」。這是耶利米的常用字,也出現在
                         2:19  3:8-22  5:6 等處。
          ●「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見沒有」:是指以色列國在西元前722
                                                年被亞述毀滅。
          ●「青翠」樹:「茂盛的」、「新鮮的」。
          ●「奸詐的」:「騙人的」、「欺詐的」。
          ●「一心歸向我」:「全心歸向我」。
          ●「假意」:「謊言」、「虛假」。
          ◎為什麼神認為以色列比猶大公義,是因為猶太見到以色列遭禍卻沒有
            從中學到該學的功課。(可參考 結 16:51-52 ) 所以耶利米這段話可
            能代表他認為當時的國家改革潔淨聖殿運動(西元前621年,約西亞在
            位時)可能只是表面上的行動,這種內心沒有改變沒有悔改的宗教運
            動比從沒有歸回還要糟糕。
          ●「北方」:可能指「亞述」(被擄去的以色列人)或者猶大北方的撒
                      馬利亞(留在原地的以色列人),也可能兩者皆有。
          ●背道的以色列啊,「回來」吧:原意是「轉回、回轉」,可以解釋成
                                        「向後轉,歸向上帝」,所以這個字
                                        在舊約中常用作表達「悔改」之意,
                                        也是耶利米書常用之字。
          ●「怒目」:「跌下臉來」、「拉下臉來」。
          ●「只要承認」:「應當知道」。
          ●「東奔西跑」:「四處奔走」。
          ◎這邊耶利米明確指出,如果要轉回,必須要誠實的承認自己的罪孽。
          ●「背道的」兒女:「退步墮落」、「變節叛變的」。
          ●「丈夫」:這個字的原意是「主人」,也有被用來當作迦南地專管
                      產出的神祉之名。有人說也可以這裡也可以譯作「巴力
                      」,因為希伯來文巴力(baal)也是主或主人的意思,
                      而且它又是用作丈夫的字眼之一。
          ◎這一句話可能一語雙關,是求百姓要記牢他們真正的巴力(丈夫)
            不是巴力(Baal),而是主(Lord──耶和華)。
          ●「一城取一人,一族取兩人」:此處的說法並不一定是真的指「一
                                        城取一人」。這些累進的數字,是
                                        要加強語氣。類似的用法也出現在
                                         箴 30:15-33 裡。
          ●「牧者」:「牧羊人」或「首領」﹑「官長」。與 2:8 違背耶和
                      華的「官長」為同一字。
          ●「頑梗的惡心」:「剛硬邪惡的心」。
          ◎ 3:14 表達的重點應該不是「少量」,而是「每一城、每一族」,有
            「存留餘種」的意思。
          ◎ 3:15-18 指的應該就是彌賽亞時代來臨,以色列真正復興的狀況。
            上帝真正與敬拜者同在,以致就不需要約櫃來象徵上帝的同在了。
          ◎ 3:16  3:18 的「當那些日子」以及 3:17 「那時」都表明在未來某
            一個時間點有三個的預言會實現,第一個是百姓不再需要或紀念約
            櫃(原本是神同在的象徵),因為知道神確實在他們當中,第二個是
            耶路撒冷會成為朝聖的目標,因為在那裏他們會找到上帝,第三個
            是南北國會復合並返回自己的國土(同樣的預言出現在
             何 1:11  賽 11:12-13  結 37:16-19 )。
經文:

我說:我怎樣將你安置在兒女之中,賜給你美地,就是萬國中肥美的產業。我又說:你們必稱我為父,也不再轉去不跟從我。以色列家,你們向我行詭詐,真像妻子行詭詐離開她丈夫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在淨光的高處聽見人聲,就是以色列人哭泣懇求之聲,乃因他們走彎曲之道,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你們這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我要醫治你們背道的病。看哪,我們來到你這裡,因你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仰望從小山或從大山的喧嚷中得幫助,真是枉然的。以色列得救,誠然在乎耶和華─我們的神。從我們幼年以來,那可恥的偶像將我們列祖所勞碌得來的羊群、牛群,和他們的兒女都吞吃了。我們在羞恥中躺臥吧!願慚愧將我們遮蓋;因為從立國(原文是幼年)以來,我們和我們的列祖常常得罪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 3:19-3:25

註釋:

    (六)呼籲以色列人、猶大人真心悔改,回到上帝面前。 3:19-25 
         ●「我說」:「我想」、「我說」。
         ●「怎樣」將你安置:「如何」。
         ◎ 3:21 在淨光的高處哭泣懇求的聲音正好與 3:2 在淨光的高處行淫
           成強烈對比。
         ●「可恥的偶像」:原文是「羞恥」,與「巴力」諧音。並沒有「偶像
                           」這個字。
         ◎在舊約有些經文中,巴力之名是用「可恥」去代替,希伯來文為波設
           (bosheth)。可參考 撒下 2:8 ,掃羅有一個兒子叫伊施波設,意
           為「可恥之人」。
         ●「醫治你們背道的病」:原文為「醫治你們的背道」。 
         ◎ 3:24 指的本來應該是祭物,人們獻出牛羊,甚至兒女為祭物。但這
           些迦南神給百姓的,卻是讓牛羊、兒女被擄掠。所以這一切就像被吞
           噬了一樣。
         ●「我們在羞恥中躺臥吧!願慚愧將我們遮蓋」:指「把羞恥的事放下
                                                     ,將慚愧當作被子把
                                                     罪給遮蓋」。 
                                                      詩 32:1  69:7  85:2  
         ◎即便是以色列人像娼妓一樣的背叛耶和華她年幼時的配偶。耶和華依
           然力勸他們悔改,應許他們,也要醫治他們。耶和華如此豐沛的愛,
           以色列人如何能不慚愧呢?盼望軟弱的我們也可以不重蹈以色列人的
           覆轍,真實的悔改,並不是假意的悔改。

經文:

耶和華說:以色列啊,你若回來歸向我,若從我眼前除掉你可憎的偶像,你就不被遷移。你必憑誠實、公平、公義,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列國必因耶和華稱自己為有福,也必因他誇耀。耶和華對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如此說:要開墾你們的荒地,不要撒種在荊棘中。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們當自行割禮,歸耶和華,將心裡的污穢除掉;恐怕我的忿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如火著起,甚至無人能以熄滅! 4:1-4:4

註釋:

    (七)上帝應許只要以色列悔改,除去偶像,不再擺盪。而猶大人卻要小
          心,歸向上帝,否則上帝的憤怒也不會姑息。 4:1-4 
          ●「你可憎的偶像」:原文直譯為「你的那些可憎的」。
          ●「不被遷移」:原文是「不再擺盪」、「不再搖擺」。原文為主動
                          型態,所以是「不擺盪」。
          ●「誠實」:「信實」、「可信賴的」。
      ●「公平」:與「公義」同,意思是「合宜的判斷基準」。
          ◎「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在舊約出現超過66次。
          ●「列國必因耶和華稱自己為有福」:「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的觀念
                                            在創世記耶和華對亞伯拉罕的
                                            應許就已出現了 創 12:1-3 
                                             創 22:16-18 。
          ●「開墾你們的荒地」:隱含的意義應該是「把自己荒廢的心田重新
                                開墾」,而非是開墾從未被開墾的荒地。
                                由於 4:3-4 是針對猶大和耶路撒冷,所以這
                                個「荒地」比較不可能是指被擄的以色列要
                                歸回,而比較可能是指要進行改革的猶大人
                                心田。此處耶利米可能引用 何 10:12 ,該
                                處講的也是「心田」而非「土地」。
          ●「行割禮」:參 申 10:16  30:6 。
          ◎「自行割禮」:以色列人不是已經行割禮了?為何還要再自行割禮
                          呢?這裡指的應該是身心分別為聖歸於神。
                           耶 9:25 「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
                          禮的。」 耶 6:10 耳朵都得受割禮。因此心受割禮
                          更加重要。
      ●忿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忿怒因你們的惡行而「出來」。
          ●將心裡的「污穢」:原文是「包皮」。
          ●「無人能以熄滅」: 賽 1:31  摩 5:6  鴻 1:6 都有類似的說法。
          ◎這一段很可能是針對約西亞王推行宗教改革所發的預言,上帝希望
            以色列人轉回,猶大人重新軟化內心來敬拜神。
經文:

你們當傳揚在猶大,宣告在耶路撒冷說:你們當在國中吹角,高聲呼叫說:你們當聚集!我們好進入堅固城!應當向錫安豎立大旗。要逃避,不要遲延,因我必使災禍與大毀滅從北方來到。有獅子從密林中上來,是毀壞列國的。牠已經動身出離本處,要使你的地荒涼,使你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因此,你們當腰束麻布,大聲哀號,因為耶和華的烈怒沒有向我們轉消。耶和華說:「到那時,君王和首領的心都要消滅;祭司都要驚奇,先知都要詫異。」我說:「哀哉!主耶和華啊,你真是大大地欺哄這百姓和耶路撒冷,說:『你們必得平安』。其實刀劍害及性命了。」 4:5-4:10

註釋:

  二、即將來臨的打仗與打仗的風聲  4:5-6:30 
    (一)戰爭的號令  4:5-31 
          1.宣告全國當備戰,預告將有侵略者由北方下來,使得猶大地變成荒
            涼。 4:5-10 
            ●吹「角」:指「羊角」,可參考 link
                        照片,桶子內的士大羊角,桌上的是小羊角,可吹出
                        極大的聲響。
            ●「吹角」:表示有危險迫近或召集軍兵作戰。
            ●「堅固城」:「堡壘城」,有時也稱為「衛城」。這是有城牆防
                          護,易守難攻的城堡。那種城堡的角色,好像現在
                          的防空洞,沒有出產,也不好居住,敵軍來臨時百
                          姓就躲進去一面保護自己的安全,一面保衛城市。
            ◎「進入堅固城」,意思是敵軍鄰近,周遭鄉村的百姓得要快點進
              入城堡中自保。
            ●「獅子」:原文型態是「單數」,指「一隻獅子」。此處指的應
                        該就是「巴比倫」,因為當時亞述的國力已經漸漸敗
                        落了。
            ●「從密林中上來」:「灌木叢上去」,指「難以事先防備」。密
                                林是猛獸的隱藏之處,正如
                                 耶 25:38  詩 10:9 。 
            ●「腰束麻布」:「麻布」是山羊毛或駱駝毛製成的粗布。腰束麻布
                            像徵舉哀(可參閱 6:26  49:3  賽 15:3  22:12 
                             哀 2:10  結 7:18  27:31  珥 1:8 等)。
            ●「大聲哀號」:原文是「哀痛」、「哀號」兩字連續放在一起,強
                            調之用。
            ●因為耶和華的烈怒並未向我們「轉消」:和 3:12 一樣的字,這是
                                                  很諷刺的,因為神一直等
                                                  著百姓「回來」,但百姓
                                                  卻不肯回頭,神的烈怒也
                                                  沒有轉消。
            ●「消滅」:「喪膽」。 
            ●「祭司都要驚奇,先知都要詫異」:原文是「祭司先知感到震驚
                                              」。
            ●「大大地欺哄」:原文是連續兩個「欺騙」,用以加強語氣。
            ●「性命」:「活著的人」「靈魂」。
            ◎此處是說巴比倫已經動身繞經北方來攻擊猶大,猶大人民必須準
              備過戰爭生活了。無奈一般百姓都還以為戰爭不會來,沒想到戰
              爭很快就來臨了。
            ◎ 4:10 指的是 23:17 ,類似 王上 22:1-40 的事件,當時的先知
              已經不再憑上帝的旨意說話,而是看著君王的臉色說預言,導致說
              出來的都是君王和百姓愛聽的話(就是「平安」)。
            ◎ 4:9-10 是耶和華和耶利米之間有趣的對話。耶利米不但對於將要
              來的敵軍入境感到憂心,甚至和上帝抗議並責怪上帝欺哄大家。
              也可見耶利米在當時作先知極為辛苦且附上高昂的代價,因為他不
              只傳講不受人歡迎的信息,且又很少人加以注意;還包含內心的混
              亂,情緒的起伏,使他感受到被撕裂的威脅。下一段經文 4:19-21 
              將提到他已被逼到一種境地,使他覺得再也不能忍受那壓力。同時
              代的先知表現如何,可以參考: 23:17 。
            ◎我們是否也很容易如同耶利米時代的假先知和百姓一樣,以為列舉
              了聖經中「大家必得平安」的經文就可以用來欺哄自己?

經文:

那時,必有話對這百姓和耶路撒冷說:「有一陣熱風從曠野淨光的高處向我的眾民(原文是民女)颳來,不是為簸揚,也不是為揚淨。必有一陣更大的風從這些地方為我颳來;現在我又必發出判語,攻擊他們。」看哪,仇敵必如雲上來;他的戰車如旋風,他的馬匹比鷹更快。我們有禍了!我們敗落了!耶路撒冷啊,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有聲音從但傳揚,從以法蓮山報禍患。你們當傳給列國,報告攻擊耶路撒冷的事說:有探望的人從遠方來到,向猶大的城邑大聲吶喊。他們周圍攻擊耶路撒冷,好像看守田園的,因為她背叛了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你的行動,你的作為,招惹這事;這是你罪惡的結果,實在是苦,是害及你心了! 4:11-4:18

註釋:

          2.仇敵成為審判,像熱風一樣刮向耶路撒冷百姓帶來毀滅  4:11-18 
            ◎以色列人在「淨光的高處」 3:2 行淫,也在「淨光的高處」被
              審判。
            ●「眾民」:字面意思為「女兒,亦即我的子民」,常見於詩體。
                        有學者認為這是一個神表達鍾愛的詞語,把以色列形
                        容成類似叛逆期的女兒,雖然反叛但並沒有改變上帝
                        和以色列的關係(「我百姓」),也沒有改變祂對她的
                        照顧。而且正是因為祂確實關心,所以祂必須審判。
            ●「熱風」:指「沙漠吹來乾熱、多沙的暴風」。
            ●「簸揚」:原意是「分散」、「簸穀」、「揚穀」,亦即用風將
                        穀皮與穀粒分開。
            ●「揚淨」:「淨化」,意義也是把穀皮分離移除。
            ●發出「判語」:「判決」、「審判」、「正義」。
            ●「發出判語,攻擊他們」:「我要向他們宣讀審判詞」。沒有「
                                      攻擊」一字。
            ◎當地沙漠來的風本來就不適合拿來簸揚穀子,反倒會讓植物枯乾
              滅絕。 4:11-12 的意思就是這些風是上帝用來毀滅的,不是給人
              使用的。
            ●「敗落」:「完全的毀壞」。
            ◎ 4:13 應該是耶利米的發言。
            ◎「惡念」可能是指 2:13  7:30 記載的罪惡。
            ●「但」:以色列最北方的支派。
            ●「以法蓮」:位於猶大北方數公里。
            ◎這是說仇敵很快的由北方的但,推進到南方的以法蓮,很快就到
              耶路撒冷進行圍攻了。
            ●「以法蓮山」:指「示劍的中心」 書 20:7 。
            ●「探望的人」:「看守的人」。
            ●「攻擊耶路撒冷好像看守田園的」:本來田園附近的都是看守田
                                              園的人。理論上,耶路撒冷
                                              附近應該被看守她的人所圍
                                              繞。但是這裡卻是被攻擊者
                                              所圍繞。
            ●你的「行動」:原文是「道路」、「做事方式」。 
            ●「是害及你心了」:「接觸到心」。

經文:

我的肺腑啊,我的肺腑啊,我心疼痛!我心在我裡面煩躁不安。我不能靜默不言,因為我已經聽見角聲和打仗的喊聲。毀壞的信息連絡不絕,因為全地荒廢。我的帳棚忽然毀壞;我的幔子頃刻破裂。我看見大旗,聽見角聲,要到幾時呢?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愚頑,不認識我;他們是愚昧無知的兒女,有智慧行惡,沒有知識行善。先知說:我觀看地,不料,地是空虛混沌;我觀看天,天也無光。我觀看大山,不料,盡都震動,小山也都搖來搖去。我觀看,不料,無人;空中的飛鳥也都躲避。我觀看,不料,肥田變為荒地;一切城邑在耶和華面前,因他的烈怒都被拆毀。 4:19-4:26

註釋:

          3.先知感覺到痛苦,因為看到毀滅與全地荒廢。 4:19-26 
            ●「肺」:「內臟」、「肺腑」,當時的人認為「情緒之所在」。
            ●「我心在我裡面」:「我心的牆壁」、「我心的四壁」。
            ●「煩躁不安」:「咆哮」、「吼叫」、「喧鬧」。
            ●「毀壞的信息連絡不絕」:原文是「破壞在破壞上面」、「粉碎
                                      在粉碎之上」。
            ◎「我的帳棚」、「我的幔子」:原文中「帳棚」和「幔子」是複
                                          數,指的應該是猶大的眾家庭,
                                          這裡應該是詩句的用法,說明猶
                                          大穩固的眾家庭突然被拆毀。耶
                                          利米可能是試圖用這個來比喻百
                                          姓家園被摧毀後那種無家可歸或
                                          毫無保護的感受。
            ●地是「空虛混沌」: 創 1:2 也用這兩個字形容上帝創造前的地
                                面。
            ●「我觀看天」:原文僅是「向著天」,當然意義也是「向天觀看
                            」。
            ●「小山」:「山嶺」、「山丘」。
            ●「肥田」:「園子」、「果園」。
            ●「荒地」:「曠野」、「大片的荒野」。
            ◎相較於 4:23-26 總共有四次「我觀看」,感覺像是倒敘 創 1:1-314:23  地是空虛混沌 對比  創 1:2  
                 4:23  天也無光 對比  創 1:3 
                 4:24  大山小山震動搖擺 對比 上帝創造井然有序的世界
                 4:25  無人 對比  創 1:24,27 
                 4:25  無鳥 對比  創 1:22 
                 4:26  肥田變為荒地並城邑被拆毀 對比  創 1:11-31  神看
                       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 4:23-26 耶利米用四種自然現象:地、天、大山、小山,與四
              種生物現象:人、鳥、肥田、城邑的毀滅來描述審判的嚴重性。
              自然現象表現的是一種「反創造」,讓被造物回到受造前的狀
              況。而生物現象表現的也是一種「反創造」,讓這些生物現象
              回到不存在的狀況。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全地必然荒涼,我卻不毀滅淨盡。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做。各城的人因馬兵和弓箭手的響聲就都逃跑,進入密林,爬上磐石;各城被撇下,無人住在其中。你淒涼的時候要怎樣行呢?你雖穿上朱紅衣服,佩戴黃金裝飾,用顏料修飾眼目,這樣標緻是枉然的!戀愛你的藐視你,並且尋索你的性命。我聽見有聲音,彷彿婦人產難的聲音,好像生頭胎疼痛的聲音,是錫安女子(就是指民的意思)的聲音;她喘著氣、挓挲手,說:我有禍了!在殺人的跟前,我的心發昏了。 4:27-4:31

註釋:

          4.猶大人雖然希望靠外交來阻擋侵略者,但無效。雖然如此,上帝還是
            承諾不完全毀滅猶大 4:27-31 
            ●我卻不「毀滅淨盡」:「滅絕」、「徹底殲滅」。
            ●「我卻不毀滅淨盡」:很多學者認為「卻不」可能是誤置的,翻譯
                                  變成「我要毀滅淨盡」(BBE)。不過目前主
                                  要的中文譯本和不少英文譯本還是取原來的
                                  「不毀滅淨盡」。
            ●地要「悲哀」:「哀哭」。
            ●「意已定」:「意圖」、「籌劃」。
            ●「後悔」:「反悔」、「遺憾」。
            ●「各城的人」:原文並沒有「人」。
            ●「密林」:不到堅固的城,有防禦之處,反逃到郊野有野獸出沒之
                        處。一般災難來臨時應逃到城裡 耶 4:5 或磐石洞裡
                         賽 2:21 而不是危險的密林及磐石上。而他們逃去密
                        林就表示堅固城也已經擋不住敵軍的攻擊了。
            ●「你淒涼的時候要怎樣行呢」:原文是「妳這被毀壞者啊」。
            ●「雖」穿上朱紅衣服:原文不是「雖然」,而是「何必」、「為什
                                  麼」。
            ●「朱紅衣服」:這是用雌性胭脂蟲死後乾枯的屍體用來作染料染成
                            的布料。
            ●「顏料」:「銻」,這是一種黑粉,用來描眼圈以增加魅力。
            ●「修飾」眼目:「使寬闊或廣大」。
            ●「標緻」:「美化自己」。
            ●「戀愛你的」藐視你:原文指「情夫」、「情婦」。
            ●「戀愛你的...尋所你的...」:主詞都是複數,應該是泛指周圍的
                                          仇敵們。可能是指亞述、埃及、巴
                                          比倫那些國家。
            ●「挓抄手」:「伸展手掌」、「攤開手掌」。
            ◎ 4:30-31 描述猶大滅亡前,盡全力透過外交手法希望能夠救亡圖
              存,但沒想到過去跟她眉來眼去的國家,居然也要滅她,以致她
              不知所措。

經文:

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其中的人雖然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耶和華啊,你的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嗎?你擊打他們,他們卻不傷慟;你毀滅他們,他們仍不受懲治。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 5:1-5:3

註釋:

    (二)耶路撒冷的罪惡極大,無可赦免  5:1-9 
          1.上帝提出挑戰,請大家去耶路撒冷的街上找公義忠誠的人,找到祂
            就要赦免耶路撒冷,結果先知發現找不到。 5:1-35:1 的命令式動詞是複數,表示這個挑戰不是只有針對耶利米,
              而是對每一個願意接受這個挑戰的人說。也有一說認為這是「天
              上的法庭」的場景。
            ●「跑來跑去」:原文是命令語句。翻譯為「去走遍」、「去跑遍」
                            也許較佳。
            ●「寬闊處」:「寬闊或開放的空間」、「廣場」。
            ●「行」「公義」:「做」「公平」。
            ●「求」「誠實」:「尋找」「信實」。
            ●「誠實」:「堅固」、「忠誠」、「堅定不移」。 5:1,3 都是同
                        這個字。
            ◎ 5:1 此情境與 創 18:23-32 中,耶和華願為十個義人不毀滅所
              多瑪城類似。
            ●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這個字當作形容詞是「對、真的、公
              平、誠實」的意思;當作副詞是「因此、如此、這樣」的意思。
              此處前面加上介系詞,意思應該是「所以」。
            ●「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原文直譯「所以他們的起誓是假的」。
            ●「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原文是「眼睛不是忠誠」。意義可以是
                                    「尋找」或「看顧」,不過大部分的譯
                                    本都是翻譯為「尋找」、「注視」。此
                                    處翻譯為「尋找」可能比較合乎上下文
                                    。上帝尋找忠誠的人,甚至希望透過處
                                    罰獲得忠誠的人,但還是徒勞無功。
            ●「傷慟」:「扭曲」、「痛苦扭動」。
            ●「臉面剛硬過於磐石」 :類似的比喻也出現在 結 3:8-9  賽 48:4 
                                    中。
            ◎這裡描述上帝在找對祂「忠誠」的人,但遇到的都是虛假,不肯
              悔改的人。
            ◎ 5:3 形容人的悖逆不肯回轉竟然可以比磐石還剛硬,我們是否
              也常是如此呢?
經文:

我說: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我要去見尊大的人,對他們說話,因為他們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哪知,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因此,林中的獅子必害死他們;晚上(或譯:野地)的豺狼必滅絕他們;豹子要在城外窺伺他們。凡出城的必被撕碎;因為他們的罪過極多,背道的事也加增了。 5:4-5:6

註釋:

          2.先知認為這些在街上被找的人可能是低下階層的人,如果去找上流
            社會的應該就沒問題。無奈上流階層的人知道上帝的道路與法則,
            卻反倒執意背叛上帝。 5:4-6 
            ●「貧窮的」:「低下的」、「貧窮的」、「軟弱的」。這可能不
                          見得是指經濟上的窮困,也有可能暗示他們是平凡
                          軟弱的人。與後面的「尊大的」作為對比。
            ●耶和華的「作為」:「道路」、「做事的方式」。
            ●「法則」:「審判」、「正義」、「律例」。
            ●「尊大的」:「大的」、「偉大的」。可能指社會中的領袖階層
                          或有權力的人。
            ●「齊心」:「共同地」、「一起地」。
            ●「掙開」繩索:「撕碎」、「拉斷」。
            ◎ 5:5 「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指「要擺脫耶和華」
                                                     。
            ●「晚上」:原文是「沙漠曠野」、「乾草原」。
            ●「豺狼」:原文是「狼」。
            ◎ 5:6 是說猛獸將成為百姓的危害。
            ◎耶利米試著搜尋正直人來回應耶和華,從窮到富,發現各個階層
              竟都悖逆且竟找不到一個義人,只好承認百姓理應受罰。
            ◎知道正確的知識,就能夠選擇正確的道路嗎?我們常常都是知行
              無法合一的。

經文:

我怎能赦免你呢?你的兒女離棄我,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我使他們飽足,他們就行姦淫,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裡。他們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各向他鄰舍的妻發嘶聲。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5:7-5:9

註釋:

          3.結論:上帝真是不能不處罰這樣的國民 5:7-9 
            ● 我怎能赦免「你」:陰性單數代名詞,是指「耶路撒冷」。
            ●「我怎能赦免你呢」:原文是「我如何赦免妳這件事呢」。指的
                                  是後文所敘述的宗教犯罪之事。
            ●「娼妓家」:原文是單數,所以指的應該是「巴力廟宇」或「迦
                          南信仰的神廟」。
            ●餵飽的「馬」:原文型態是「陽性複數」,指的是公馬,公馬有
                            性慾旺盛和盲目受直覺驅使的問題。此處的意思
                            是猶大人追求宗教上的淫亂也有如公馬性慾發作
                            一樣。
            ●「到處亂跑」:此字是形容「發情的馬四處漫遊」。
            ●「討罪」:原文是「造訪」、「注意」、「觀察」的意思,上帝
                        造訪犯罪的人,就是要「懲罰」他們。
            ●「報復」:「自己報仇」。
            ◎ 5:8 「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發嘶聲」:與 2:23-24 獨峰駝
              與野驢的比喻類似,指餵飽的馬到處亂跑,過於性興奮。比喻這
              些耶路撒冷人像性興奮的馬一樣,不但與廟妓發生性行為,還
              與鄰居的妻子發生性行為。可見得猶大人的罪不只是拜偶像或倚
              靠外邦的屬靈上犯姦淫而已( 2:14-28 ),而且是實質地犯姦
              淫。
            ◎當人已經變成發情的公馬,上帝又如何能夠忍耐、視而不見呢?
              我們是否有哪些行為也讓上帝難以忍耐呢?
經文:

你們要上她葡萄園的牆施行毀壞,但不可毀壞淨盡,只可除掉她的枝子,因為不屬耶和華。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大行詭詐攻擊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他們不認耶和華,說:這並不是他,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刀劍和饑荒,我們也看不見。先知的話必成為風;道也不在他們裡面。這災必臨到他們身上。所以耶和華─萬軍之神如此說:因為百姓說這話,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使他們為柴;這火便將他們燒滅。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是強盛的國,是從古而有的國。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他們的話你不明白。他們的箭袋是敞開的墳墓;他們都是勇士。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你的糧食,是你兒女該吃的;必吃盡你的牛羊,吃盡你的葡萄和無花果;又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耶和華說:「就是到那時,我也不將你們毀滅淨盡。百姓若說:『耶和華─我們的神為甚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呢?』你就對他們說:『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原文是我),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 5:10-5:19

註釋:

    (三)用葡萄園的毀壞來比喻上帝對以色列和猶大家的審判  5:10-19 
          ●「你們」:聽眾可能是「在天上的法庭」或「以色列的敵人」。
          ●「毀壞淨盡」:「滅絕」、「滅盡」。
          ●「枝子」:原文是「細枝」、「卷鬚」、「葡萄藤的鬚」,舊約聖經
                      中僅出現三次  賽 18:5  耶 5:10  48:32 。
          ●「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原文是「因為」。
          ●「大行詭詐」:原文是連續兩個「行詭詐」,加強語氣用,意思就是
                          「最高級的行詭詐」。
          ●「行詭詐攻擊」:「背信」,指背叛耶和華。「行詭詐」一字也曾出
                            現在 3:8,11,20 中。原文沒有「攻擊」一字。
          ●「他們不認耶和華」:原文是「他們說了關乎上帝的假話」。「不認
                                」,原文是「欺騙」、「虛偽」。
          ●「這並不是他」:原文應該是「他不會如此」、「他不做甚麼 (不會
                            有任何行動)」、「並非如此」。
          ●「先知的話必成為風」:原文沒有「的話」,僅是「先知是一陣風」。
          ●「道」也不在他們裡面:原文是「話語」。
          ●「燒滅」:原文是「吃」、「吞噬」。
          ●「以色列家啊」:北國以色列已經毀滅了,此處的「以色列」是南
                            國與北國的統稱。
          ● 5:16-17 中「仇敵」是用單數來表達,所以「箭袋」、「吃盡」都是
            單數,但是 5:17 的「兒女」是複數,所以兒女所該吃的,「吃」
            是複數。
          ◎ 5:12-14 猶大人把先知的話當耳邊風,上帝就要讓先知的話成為火,
            將猶大人「吞噬」。
          ◎ 5:19 很有「任憑」的意味:既然你們喜歡事奉外邦神,那就到外邦的
            土地好好努力事奉外邦人好了。「照樣」,真是關鍵的字詞。
          ◎本章雖然充滿審判的言詞,但在 5:18 耶和華說:「就是到那時,我也 
            不將你們毀滅淨盡。」令人想起所羅門王登基時的禱告,祈求上帝若是
            悖逆的百姓在被擄的地方悔改,求上帝依然賜福。
          ◎ 5:7-11 也可以看成一整段,是上帝思想要怎樣懲罰以色列人,
             5:12-19 則是以色列人的反應。

經文:

當傳揚在雅各家,報告在猶大說: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現在當聽這話。耶和華說: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因此,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波浪雖然翻騰,卻不能逾越;雖然匉訇,卻不能過去。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他們叛我而去,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他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他們埋伏窺探,好像捕鳥的人;他們設立圈套陷害人。籠內怎樣滿了雀鳥,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所以他們得成為大,而且富足。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 5:20-5:31

註釋:

    (四)上帝要先知去警告以色列和猶大:自然界臣服於上帝,為什麼上帝的
          百姓不知道應該要臣服呢?導致惡人坐大成為富足,神職人員也虛假
          胡鬧,而上帝不得不為這些事情施行審判  5:20-31 
          ●「戰兢」:「扭曲」、「痛苦扭動」。
          ●「秋雨春雨」:直譯是「早雨和晚雨」。因為以色列是地中海氣候,
                          為雨季和旱季。雨季的開始是秋雨(陽曆十到十一
                          月的「早雨」),並以春雨(陽曆四月初的「晚雨」
                          )結束。
          ●「按時賜雨」: 比喻耶和華的賜福,其他類似的比喻也出現在 
                            珥 2:21-24  何 6:3  10:12  。
          ◎ 5:21-24 以色列和猶大百姓沒有去想力量強大的自然現象也不會逾
            越上帝的規範,他們居然敢任意背叛上帝的命令還不害怕。
          ◎ 5:22-24 神創造了翻騰匉訇的大海,按時賜雨,又定收割的節令,
            耶利米時代的百姓卻不懂得敬畏上帝。今日我們蒙主豐沛賜恩,是
            否時常記念祂的恩典呢?或者跟悖逆的以色列人一樣悖逆?
          ●「這些事」:指 5:24 的「秋雨、春雨」與「收割」。
          ●作惡「過」甚:與 5:22 水不得「越過」以及波浪不能「過去」都
                          是同一個字,是明顯對比引用。
          ◎ 5:295:9 完全一樣。 5:26-28 說明猶大中有屈枉正直的人,
            他們沒有受到任何制裁,還成為富足,容忍這種事情的國家,上帝
            一定要懲罰報仇。
          ●「可驚駭」:「膽戰心寒」、「恐怖」。
          ●「可憎惡的事」:「可怕的事情」。此字僅出現在耶利米書與何西
                            阿書。
          ● 5:31 直譯是:「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
            喜愛這樣,結局來臨時,你們要怎麼辦呢?」。
          ◎ 5:31 說出了耶利米認為恐怖、可怕的狀況:先知說謊、祭司濫權
            ,百姓還喜歡神職人員這樣。難怪他要嘆氣:「最後該怎樣?」。
            我們現在是否也喜歡:「傳道人說謊、牧師濫權」?
          ◎ 2:1-6:30 是耶和華透過耶利米帶給猶大百姓的嚴責與勤導。從
             5:1-31 可以發現耶和華並不是無緣無故的懲罰,在懲罰之前,耶
            和華很仔細地解釋他們犯的錯在那裡,並在前後章中不斷地提醒他
            們悔改。因此,當我們生命中遭遇一些狀況時,不必怨天尤人,也
            不必馬上就自責以為是自己的不對,以為是上帝的懲罰。我們應該
            要張開心眼,仔細傾聽等待上帝的解釋,因為我們像以色列人一樣
            是上帝的子民,犯了再大的姦淫,上帝也是願意說明你所犯的錯誤
            ,不會那麼快就掩面不顧。如果是我們的錯,上帝會解釋。如果不
            是,上帝也會像對約伯那樣與我們說話。 
經文:

便雅憫人哪,你們要逃出耶路撒冷,在提哥亞吹角,在伯‧哈基琳立號旗;因為有災禍與大毀滅從北方張望。那秀美嬌嫩的錫安女子(就是指民的意思),我必剪除。牧人必引他們的羊群到她那裡,在她周圍支搭帳棚,各在自己所佔之地使羊吃草。 6:1-6:3

註釋:

    (五)先知警告耶路撒冷將要被圍困,因為該城犯罪,上帝要懲罰之。
           6:1-8 
          1.上帝對猶大人的發言:聲明首都耶路撒冷並不安全,將會被圍攻。
             6:1-3 
            ●「便雅憫人」:耶利米就居住於便雅憫支派的土地中。
            ●「提哥亞」:原文是「柵欄」,位於耶路撒冷以南16公里左右,
                          是先知阿摩司的故鄉,這裡的人以畜牧為業。從耶
                          路撒冷逃亡的人一天便可走到提哥亞。原文此字為
                          「吹」的諧音字(子音僅順序不一樣)。
            ●「伯哈基琳」:原文是「葡萄園之家」。確實位置不明。教父耶
                            柔米曾說伯利恆可以看見此地,可能的地點為耶
                            路撒冷西面6.5公里的卡林泉,或耶路撒冷南面
                            4公里的拉瑪特拉黑珥。
            ●「立號旗」:原文比較接近是「點燃烽火」的意思。
            ●「牧人....羊群」:「牧人」指「官長」,「羊群」指「軍隊」
                                應該都是指巴比倫人。可參考 12:10 「許
                                多牧人毀壞我的葡萄園.....」。
經文:

你們要準備攻擊她。起來吧,我們可以趁午時上去。哀哉!日已漸斜,晚影拖長了。起來吧,我們夜間上去,毀壞她的宮殿。 6:4-6:5

註釋:

          2.敵人的發言:要積極攻打耶路撒冷。 6:4-5   
            ●「準備」:字面意思為「分別為聖」。
            ●「準備攻擊」:原文作「分別戰爭為聖」,以色列人通常把作戰
                            當成「聖戰」,為上帝打仗。但是此處卻變成敵
                            人攻打耶路撒冷是一種「聖戰」。
            ●「午時」:「正午」。
            ●「晚」影拖長:「傍晚」、「日落」。
            ◎一般的戰爭都是清晨開始作戰,晚上休息,這些遠道而來的軍隊
              ,卻急著中午開戰,晚上也要進攻。顯示其戰意堅強,積極的想
              要攻下耶路撒冷。
            ● 6:4 後面那個「哀哉」,大部分註釋認為是耶路撒冷人的哀號,
              不過看上下文也有可能是巴比倫人的哀號,認為仗打到一半就天
              黑了。 6:5 他們卻仍然振奮勇氣,晚上也要繼續攻城。
經文: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砍伐樹木,築壘攻打耶路撒冷。這就是那該罰的城,其中盡是欺壓。井怎樣湧出水來,這城也照樣湧出惡來;在其間常聽見有強暴毀滅的事,病患損傷也常在我面前。耶路撒冷啊,你當受教,免得我心與你生疏,免得我使你荒涼,成為無人居住之地。 6:6-6:8

註釋:

          3.上帝對敵人的發言:要認真攻打耶路撒冷,因為這是應該被懲罰的
            城市。 6:6-86:6 中敵軍完全聽上帝的命令,日夜攻打耶路撒冷,而上帝的
              子民卻不聽祂的命令。
            ●「築壘攻打」:這是當時標準的攻城方法之一,「壘」是指攻城
                            坡道。
            ●「該罰的」城:「被臨到」、「被懲罰」。這時上帝的臨到、訪
                            問等同於「懲罰」。
            ● 6:7 呂振中譯本翻譯為「水池怎樣使它的水清新,這城也怎樣使
              她的邪惡推陳出新;她中間常聽到有強暴和毀滅的事;創痍和損
              傷不斷在我面前」。
            ●「強暴」毀滅:「暴力」、「殘酷」、「不公義」。  
            ●「受教」:「讓自己被糾正, 被告誡」。
            ●「生疏」:「被離間疏遠」。在 結 23:17-18 行淫後被丈夫疏離
                        也是用此字。
            ◎ 6:1-7 的描述,都是為了 6:8 的希望。上帝希望耶路撒冷可以
              「被糾正」成功,免得完全滅亡。
            ◎ 6:8 是一個很嚴肅的提醒,我們可以想像原本和神的親密關係
              變為完全的生疏,原本的繁華變為荒涼,原本的繁榮變為無人之
              地嗎?但願我們不用落到這樣的光景時,才聆聽神的管教。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曾如此說:敵人必擄盡以色列剩下的民,如同摘淨葡萄一樣。你要像摘葡萄的人摘了又摘,回手放在筐子裡。現在我可以向誰說話作見證,使他們聽呢?他們的耳朵未受割禮,不能聽見。看哪,耶和華的話他們以為羞辱,不以為喜悅。因此我被耶和華的忿怒充滿,難以含忍。我要傾在街中的孩童和聚會的少年人身上,連夫帶妻,並年老的與日子滿足的都必被擒拿。他們的房屋、田地,和妻子都必轉歸別人;我要伸手攻擊這地的居民。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他們行可憎的事知道慚愧嗎?不然,他們毫不慚愧,也不知羞恥。因此,他們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們討罪的時候,他們必致跌倒。這是耶和華說的。 6:9-6:15

註釋:

    (六)先知的警告耶路撒冷百姓不聽,先知祭司也用謊言欺騙百姓,導致上
          帝的憤怒必然臨到。 6:9-15 
          ●「葡萄」:原文是單數型態的「葡萄樹」,而且有冠詞,指的就是
                      耶路撒冷。
          ●「摘了又摘」:原文是「拾落穗」、「拾落穗」,兩個「拾落穗」
                          連在一起,表示把剩餘的果實都摘盡。而且此處的
                          動詞是陽性複數,表示這是敵人來摘取葡萄。
                           利 19:10  申 24:21 都說明上帝規定以色列人不
                          可以把剩餘的果實都摘盡。
          ◎ 6:9 的摘葡萄的比喻也可以參考 49:9 。
          ●「耳朵未受割禮」: 徒 7:51 也有類似的用詞。
          ●「耳朵未受割禮,不能聽見」:原文直譯為「未受割禮的耳朵不能
                                        夠注意聆聽」,意指他們耳朵塞住
                                        ,以至於不聽神的話。類似的隱喻
                                        可參考 4:4 心裡要受割禮。
          ●「羞辱」:「責備」、「毀謗」。
          ●「難以含忍」:原文是「疲倦於忍受」,也就是「無法忍受」的意
                          思。
          ◎ 6:10-11 形容耶利米的心情和心聲,他認為傳講毫無意義,但不傳
            講也令他難受,所以他在 6:11 說:無法把上帝這忿怒的信息壓抑
            在心中。
          ●「一味地貪婪」:原文是兩個相近的字「暴力取得的獲利」「用暴
                            力取得的獲利」連接在一起,用以加強語氣。
          ●「輕輕忽忽地」:「顯得微不足道」、「極為不重要」、「無足輕
                            重」。
          ●「知道慚愧嗎」:原文翻譯成「理應羞愧」比較適當。
          ●「討罪」:「訪問」、「眷顧」、「懲罰」。
          ◎ 6:13-15 形容當時的宗教領袖好比庸醫用紗布包住病人的毒瘤,並
            過甚其辭地對病人保證已經醫好了,絲毫不覺得慚愧和羞愧。
          ◎看得出耶利米為先知、祭司的敗壞甚為憤怒,因為他們應該是這個
            社會的良心,上帝的代言人,卻一路媚俗胡搞,以致整個社會崩解
            無法避開上帝的終極審判。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他們卻說:我們不行在其間。我設立守望的人照管你們,說:要聽角聲。他們卻說:我們不聽。列國啊,因此你們當聽!會眾啊,要知道他們必遭遇的事。地啊,當聽!我必使災禍臨到這百姓,就是他們意念所結的果子;因為他們不聽從我的言語,至於我的訓誨(或譯:律法),他們也厭棄了。從示巴出的乳香,從遠方出的菖蒲(或譯:甘蔗)奉來給我有何益呢?你們的燔祭不蒙悅納;你們的平安祭,我也不喜悅。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絆腳石放在這百姓前面。父親和兒子要一同跌在其上;鄰舍與朋友也都滅亡。 6:16-6:21

註釋:

    (七)上帝的警告、教導,百姓不聽。所以上帝也不悅納百姓的祭物,定意
          要刑罰百姓。 6:16-21 
          ●「訪問」:「問」、「詢問」。
          ●「古道」:「過去的路徑」、「久遠的路徑」。
          ●「善道」:「美好的道路」、「美善的道路」。原文型態是「單數」
                      。
          ●「守望的人」:亦即指「先知」。 
          ◎ 6:16 的古道有兩種解釋,第一種說法認為是指「古時上帝指示百姓
            的路」 申 32:7 ,也就是神頒布給以色列民的律法,所以這裡指的
            是唯有以色列民遵循神的律法去行公義的路,這樣他們才有可能得到
            心裡的平安。另一種說法是引申到以色列人回到與上帝最原本的關係
            中,就是耶利米一直提到「回轉」「轉回」到神面前的意思,只有這
            種關係才能帶來真正的平安。
          ◎ 6:16 上帝要以色列人查訪,並走回過去的信心道路,但以色列人不
            是不知道那一條路是好的,但是他們選擇「不走」。 6:17 則是請以
            色列人至少被動的聽先知的話,他們也不願意聽。
          ●「會眾」:陰性單數名詞,指整個「以色列民」。相對於「列國」指
                      的是「非以色列人」。「他們必遭遇的事」是指「會眾會
                      遭遇的事情」。
          ●「訓誨」:「律法」、「教訓」,希伯來文為妥拉(torah)。
          ●「示巴」:應該是阿拉伯南方的一個國家。
          ●「乳香」:「一種被當作香焚燒的樹脂」。
          ●「菖蒲」:原文是「美好的菖蒲」這種植物的莖香氣濃厚,生長於敘
                      利亞的沼澤地,是從印度傳到巴勒斯坦的。這種植物用來
                      製香與聖膏油。
          ◎有時候我們會以為上帝會喜歡奉獻,但此處上帝清楚的表達:如果不
            聽上帝的命令,奉獻也沒有意義。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有一種民從北方而來,並有一大國被激動,從地極來到。他們拿弓和槍,性情殘忍,不施憐憫;他們的聲音像海浪匉訇。錫安城(原文是女子)啊,他們騎馬都擺隊伍,如上戰場的人要攻擊你。我們聽見他們的風聲,手就發軟;痛苦將我們抓住,疼痛彷彿產難的婦人。你們不要往田野去,也不要行在路上,因四圍有仇敵的刀劍和驚嚇。我民(原文是民女)哪,應當腰束麻布,滾在灰中。你要悲傷,如喪獨生子痛痛哭號,因為滅命的要忽然臨到我們。 6:22-6:26

註釋:

    (八)侵略者強大又殘忍,猶大人只能痛苦號哭  6:22-266:22-2450:41-43 幾乎完全一致。
          ●「匉訇」:「咆哮」、「吼叫」。
          ●「騎馬」:當時的戰車和騎兵主要是突擊性武器,後來馬匹和戰車
                      也扮演了弓箭部隊的角色,士兵由馬拉的戰車中射箭。
                     不坐在馬車上的騎兵也大約在這個時期發展出來。
          ●「風聲」:「傳聞」。
          ●「手就發軟」:表示「失去心力」。(可參考 結 21:12  撒下 4:1 
                           尼 6:9 )
          ◎「四圍有驚嚇」是耶利米書常用的句子, 20:3,10  46:5  49:29  。
          ●「麻布」:「粗麻布」、「表示悲哀或自卑的穿著」。
          ◎ 6:26 喪獨生子意味這個家庭完結,由於只有他能傳宗接代。可參考 
             摩 8:10
經文:

我使你在我民中為高臺(或譯:試驗人的),為保障,使你知道試驗他們的行動。他們都是極悖逆的,往來讒謗人。他們是銅是鐵,都行壞事。風箱吹火,鉛被燒毀;他們煉而又煉,終是徒然;因為惡劣的還未除掉。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因為耶和華已經棄掉他們。 6:27-6:30

註釋:

    (九)先知是上帝對猶大人最後的試驗,試驗再失敗,上帝就要遺棄猶大
          人 6:27-30 
          ●「高臺」:原文是「試金者」、「測定者」。這種人負責測定礦
                      石的品質。於礦石提煉時將裡面的雜質清除,但雜質
                      若是過多,礦石就會整塊被丟棄。
          ◎當代提煉銀的方法稱為灰吹法。由鉛礦(方鉛礦)提煉出銀。
            將鉛礦放在骨灰或黏土等製造的坩堝中熔化,然後鼓動風箱在熔
            鉛上吹過,來產生一氧化鉛(鉛黃)。部分的一氧化鉛被骨灰所
            吸收,其餘的則從表面被清除掉。理想情況下,鉛被除掉之後銀
            就會出現。但整個程序如果溫度過高,或鉛礦中含有其他金屬雜
            質,灰吹法就不能成功,除去鉛之後產生混有其他金屬的銀渣,
            沒有任何功用,就是譯本稱為「銀渣」的物質。
            另一種說法是認為經文所說的提煉法是用大量的鉛混入銀礦加
            熱,以便助溶將銀礦中的雜質抽出。但是鉛量不足以抽取所有的
            雜質,以致整塊銀子變得無用。銀子不但沒有煉淨,且質素反比
            未純化之前更差。
          ●「保障」:「堡壘」。所以不怕攻擊,可以持續檢驗以色列人的
                      道路。
          ●「是銅是鐵」:對應於鍊銀的環境下,這些就是雜質。
          ●「煉而又煉」:原文是兩個「熔煉」「熔煉」,加強語氣,表示
                          「努力的熔煉」。
          ●「除掉」:「被分開」。
          ●「被棄的銀渣」:原文是「被棄的銀子」。既然被丟棄,應該也
                            就是「銀渣」。
          ◎此處用當時代人熟知的鍊銀過程來說明以色列人雖經上帝努力的
            將「雜質分離」,但還是持定罪惡的道路,以致上帝丟棄他們。
          ◎這邊提到「煉而又煉」,感覺就像上帝給百姓一次又一次的警告
            和管教,他們卻完全不聽也不在意,好像無法提煉的銀渣一般敗
            壞至極。我們是不是也常像是無法煉淨的以色列百姓呢?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裡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 7:1-7:2

註釋:

  三、錯誤的信仰與刑罰  7:1-10:25 
    (一)耶利米在聖殿的講道  7:1-8:326:1-19 是耶利米論聖殿的另一次講道,那次的下場是「祭司、
            先知與眾民都來抓住他,說:你必要死!」 26:8 。
          ◎一般認為這篇講道在約雅敬即位後不久講出,時間大概是西元前
            608年。約雅敬已經准許百姓回到異教崇拜的信仰。
          ◎希西家年間,神蹟式的擊退亞述王西拿基立,更是讓大家認為耶
            路撒冷有聖殿,所以不可能被攻陷。
          ◎耶利米的作法,有點像跑到大教會門口,大寺廟門口講道責備進
            去拜神的人根本就亂信,下場會很慘。所以被激烈逼迫也是正常
            的。
          1.上帝派耶利米宣告不要以為有聖殿就可以平安,必須真實的改變
            惡行。 7:1-207:1-15 一般認為是對百姓所講的一篇講章,無法確定是誰寫
              的,有學者認為有些可能是耶利米的朋友兼秘書巴錄的作品(
              例如 32:12-44 ;  36:14-32 )。也有學者認為 7:1-1526:1-26 記載的信息類似,只是26章集中於聽眾的反應,
               7:1-15 則對於當時聽眾的反應並未有所著墨。
           (1)前言:上帝命令耶利米到聖地門口宣講  7:1-2 
              ●耶和華殿的「門口」:指隔離內院與外院的門。
              ●「敬拜」:「下拜」。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7:3-7:7

註釋:

           (2)要改變行為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留在上帝給的產業。 7:3-7 
              ●「改正」:「使事情美好、正確」、「做的好」、「做的正
                          」。
              ●「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古希臘文與拉丁文譯本
                                                作「我與你們同住」(
                                                意思是「聖殿才是聖殿
                                                」)。
              ●「這些是耶和華的殿」:「這些」是複數,「殿」是單數,
                                      「這些」指的應該是聖殿複雜的建
                                      築物。
              ● 7:4 重複三次「是耶和華的殿」是為了加強語氣。
              ●「實在改正」:原文是兩個「改正」「改正」接連在一起,
                              用以加強語氣。
              ◎這一段充滿了重複(用以加強語氣),甚至整個主題「改正
                行為,就可以在應許之地住」,也重複兩次。第二次比第一
                次說明得更加詳細。
              ◎ 7:5-7 擴充 7:3 更詳細的說明要改正怎樣的行為,如果
                 7:3 後面解釋成「我與你們同住」,那 7:7 就是擴大為
                「你們也可以住在應許之地」。如果 7:3 後面解釋為「
                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那 7:7 就是詳細解釋「此地
                就是應許之地」。
經文:

「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7:8-7:11

註釋:

           (3)違背上帝的律法,有聖殿有什麼用? 7:8-117:8-11 提到百姓不遵守神的律法,至少甘犯了十誡中的六
                條以上。
              ●「燒香」:「燒祭物起煙」。
              ●「我們可以自由了」:原文是「被解救」。
              ●「賊窩」:「暴力人的洞穴」。當人做了壞事,只要回到聖
                          殿就安全了,那聖殿不就是壞人的基地?
              ● 7:11 曾經被耶穌引用 太 21:13  可 11:17  路 19:46 。
              ◎此處不難理解,但卻深刻指出我們常犯的錯誤。如果我們不
                改變自己的行為,犯錯以後又到上帝那裡認罪,就說上帝一
                定會赦免我們,讓我們不會遭受任何處罰。這樣,這個上帝
                不就是盜賊的保護神?這樣說不是指「因信稱義」是錯的,
                而是要指出,因信稱義的目標就是要我們改變我們的生活方
                式,而不是換得繼續犯罪的理由。
經文:

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7:12-7:15

註釋:

           (4)以前聖殿所在地示羅,同樣敬拜上帝的以色列人,因為行惡,
              上帝一樣毀滅,那為何猶大人、耶路撒冷可以與其他人不同呢
              ? 7:12-15 
              ●「示羅」:字義是「安歇之地」,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
                          道路以東三公里,伯特利東北十五公里處,曾經
                          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聖經雖然沒有明確記載
                          ,但考古發現此處於西元前1050年被非利士人毀
                          滅。
              ●「警告」:「說」,原文重複兩次,以表強調之意。
              ● 7:15 的意思就是猶大人將會如以色列人一樣被擄,「你們
                的眾弟兄」就是指「北國以色列人」。
              ◎敬虔的大教會、大機構,或敬虔的個人,也都曾經遭遇大災
                禍,我們怎麼會覺得上帝應該對我們特別好呢?
經文: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嗎?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摶麵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耶和華說:「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7:16-7:20

註釋:

           (5)上帝要耶利米不要為這些百姓祈禱,因為整個城市都在敬拜別
              神。 7:16-20 
              ●「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同 11:14 ,  14:11 。
              ●「天后」:原文是「諸天的王后」,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五次
                          ,都在耶利米書中 7:18  44:15-30 。這個神是
                          一個巴比倫女神伊施他爾或者是迦南的亞斯他錄
                          女神。
              ●摶麵做「餅」:巴比倫女神伊施他爾的祭儀中,使用甜餅。
                              此處指的可能就是這種祭禮用的餅。供奉亞
                              斯他錄女神(當時常常被視為巴力神的太太
                              )也是用餅, 何 3:1 的葡萄餅就是用來供
                              奉亞斯他錄與巴力的。
              ●「奠祭」:字義是「奠酒」或「鑄造的偶像」。這個字的字
                          根是「倒出」,倒出酒就成了「澆奠」、倒出金
                          屬就成了「鑄造」,再引申為「鑄造的偶像」。
                          這個字在聖經中當成「鑄造金屬」用過
                           賽 40:19  44:10 ,此處應該是指「奠酒」。
              ◎聖經中神處罰「人和牲畜」,是很普遍的如: 出 8:13-14 ,
                但此處提及「樹木、農產」卻是別處經文所無的。
              ◎此處是說明上帝看到耶路撒冷城,全城同心合力敬拜其他的
                神,導致怒火中燒,命令先知不能為這種百姓代求。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你要將這一切的話告訴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呼喚他們,他們卻不答應。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7:21-7:28

註釋:

          2.上帝最初的要求是「聽神的話」,而非奉獻祭物。 7:21-28 
            ●「燔祭」:是一種把祭物全部燃燒獻給神的祭。 利 1:1-17 
                        因此吃燔祭的肉並不合禮儀,不過既然獻祭無用
                        ,那吃掉還比較有用一些。
            ●「平安祭」:部份祭肉焚燒獻給神,部份祭肉由祭司和獻祭者
                          分享的祭禮。
            ●「側」:「沿展」「伸出」。參  詩 32:2  45:10  71:2 。
            ●「側耳」:比喻「專注」。
            ●「頑梗」的惡心:「頑固」、「堅硬」。
            ●「誠實」:「堅固」、「忠誠」、「堅定不移」、「穩固」。
            ● 7:23申 7:10申 10:13 兩段經節中引出。
            ◎ 7:21-28 關於獻祭的態度可參考
               摩 5:21-24  彌 6:6-8  賽 1:10-17 。
            ◎核心的信仰要求不被注意,反倒是支微末節被強調。我們現在
              是否也重視儀式過於信仰內涵呢?
            ◎ 7:23-24 中神吩咐我們的事是如此簡單,在這件事上,我們當
              回歸小孩子的樣式,好叫神賜福與我們。
經文:

耶路撒冷啊,要剪髮拋棄,在淨光的高處舉哀;因為耶和華丟掉離棄了惹他忿怒的世代。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耶和華說:「到那時,人必將猶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領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並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從墳墓中取出來,拋散在日頭、月亮,和天上眾星之下,就是他們從前所喜愛、所事奉、所隨從、所求問、所敬拜的。這些骸骨不再收殮,不再葬埋,必在地面上成為糞土;並且這惡族所剩下的民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處,寧可揀死不揀生。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7:29-8:3

註釋:

          3.呼籲猶大人要舉哀,因為他們已經被上帝拋棄,將會遭受嚴厲的
            刑罰。 7:29-8:3 
            ●「剪髮」:應該是為了哀悼 伯 1:20  彌 1:16 。這裡的「髮」是
                        女性的頭髮。
            ●舉「哀」:「輓歌」、「哀歌」。
            ● 7:30 形容百姓拜偶像污穢聖殿,就像  結 8:1-18  所描述。亦
              可參考 王下 21:3,5,7 。 
            ●「欣嫩」子谷:字義是「悲嘆」。可能是外來語。是耶路撒冷以
                            南的山谷。約西亞王宗教改革時,曾不許人再在
                            那裏使兒女以火獻給摩洛。
            ●「陀斐特」:字義是「焚燒之處」,是獻兒童為祭給摩洛神的
                          場所。一般認為陀斐特位於欣嫩子谷的邊緣,尚
                          未與汲淪溪谷會合之處。
            ●「星」:「軍隊」,在英文中跟『萬「軍」之耶和華』為同一個
                      字。
            ●「惡族」:耶和華稱以色列衪所愛的選民為「邪惡的族類」,相
                        當的震撼!
            ◎在古代對於安葬是相當重視,如果連屍骨都會被挖出來,而且像
              糞土一樣被散置,是非常不能容忍的事情。
            ◎ 8:1-3 又是一次「任憑」的例證。上帝用曝屍於天體下來懲
              罰生前喜歡天體敬拜的人。至於這些領袖屍體被挖出來的原因
              ,很可能是侵略者希望取得值錢的陪葬品導致的。
經文:

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人跌倒,不再起來嗎?人轉去,不再轉來嗎?這耶路撒冷的民,為何恆久背道呢?他們守定詭詐,不肯回頭。我留心聽,聽見他們說不正直的話。無人悔改惡行,說:我做的是甚麼呢?他們各人轉奔己路,如馬直闖戰場。空中的鸛鳥知道來去的定期;斑鳩燕子與白鶴也守候當來的時令;我的百姓卻不知道耶和華的法則。 8:4-8:7

註釋:

    (二)悖逆和拜偶像的百姓  8:4-9:18:4-9:26 幾乎都是詩體。
          1.人跌倒會爬起來,但是上帝的子民離開上帝卻不回來,也不如禽
            鳥一般遵守上帝的法則  8:4-7 
            ●「轉去」: 8:4-6 總共有五個SH 7725「轉回」,是耶利米
                        書整卷的核心用字,此五次在和合本分別譯為「
                        轉」,「背」,「回頭」(其中有一處未譯)。
            ●「恆久」:「持久」。
            ●「恆久」:「持久」。
            ●「恆久背道」:原文有「轉離並恆久背道」之意。
            ●「背道」:參考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0048&N=2。
            ●「守定」:「保持」、「抓住」、「保有」。
            ●「詭詐」:「背叛」、「欺騙」。
            ●不「正直」:「正確的」、「確實的」、「誠實的」。
            ●「法則」:「正義」、「律例」、「審判」。
            ◎ 8:4-7 耶利米表達他認為百姓的選擇和作為是極為反常與不合
              理的。
            ◎一般戰馬在戰場上折損的狀況也很慘烈,但是馬還是不顧危險
              衝入戰場,這件事情的確不智。猶大人背叛神不回頭,也一樣
              不智。

經文:

你們怎麼說: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裡?看哪,文士的假筆舞弄虛假。智慧人慚愧,驚惶,被擒拿;他們棄掉耶和華的話,心裡還有甚麼智慧呢?所以我必將他們的妻子給別人,將他們的田地給別人為業;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他們行可憎的事知道慚愧嗎?不然,他們毫不慚愧,也不知羞恥。因此他們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們討罪的時候,他們必致跌倒。這是耶和華說的。 8:8-8:12

註釋:

          2.百姓跌倒不會爬起來,又不如禽鳥會遵守上帝的法則,怎麼說自己
            有智慧呢?丟棄上帝的話,怎麼還會有智慧?所以上帝一定要懲罰
            他們 8:8-12 
            ●「耶和華的律法」:尤其是約西亞時代找到律法書,
                                 王下 22:3-23:28  代下 34:8-35:19 猶大人
                                更能說自己擁有上帝的「成文律法」。
            ●「文士」:「書記」、「說明者」、「飽學之士」。
                         代上 2:55 記載這是一種特殊的群體。文士應該是負
                        責研究、解釋律法書的人。
            ●「假筆舞弄虛假」:原文是「欺騙的筆生產出欺騙」或「欺騙的
                                筆生產出虛假」。
            ●「棄掉」:「鄙視」、「拒絕」。
            ●「一味地貪婪」:原文是「以暴力取得不義的獲利」。原文是兩
                              個一樣的字,僅僅差在母音不同。
            ● 8:11-126:14-15 非常相近。
            ◎約西亞時代找到的律法書,到了這個時候好像只是一個「研究用
              的考古發現」,那些字句只是「以前的人的文件」,不是「上帝
              的律法」,文士和智慧人還可以「拒絕」這些文件。今天聖經對
              我們是不是也只是具有考古與學術價值?我們也可以任意拒絕這
              些文件?
            ◎也有人認為這些文士刻意只講出律法書中的應許,但卻不說明律
              法書中的公義與忠誠的要求,這樣偏差的解釋律法,等同於是「
              棄掉律法」。目前我們周遭的許多講道,是不是也犯了一樣的錯
              誤。
經文:

耶和華說:我必使他們全然滅絕;葡萄樹上必沒有葡萄,無花果樹上必沒有果子,葉子也必枯乾。我所賜給他們的,必離開他們過去。我們為何靜坐不動呢?我們當聚集,進入堅固城,在那裡靜默不言;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靜默不言,又將苦膽水給我們喝,都因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我們指望平安,卻得不著好處;指望痊癒的時候,不料,受了驚惶。聽見從但那裡敵人的馬噴鼻氣,他的壯馬發嘶聲,全地就都震動;因為他們來吞滅這地和其上所有的,吞滅這城與其中的居民。看哪,我必使毒蛇到你們中間,是不服法術的,必咬你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8:13-8:17

註釋:

          3.上帝決定要完全滅絕這些百姓,敵人一定會來攻擊此地。
             8:13-178:13-9:24 被猶太人拿來於紀念聖殿兩次被毀的日子中於會堂
              誦讀。
            ●「葡萄樹」、「無花果樹」:兩個字都是「單數型態」,應該都
                                        是象徵「以色列國」。「沒有果子
                                        」指「沒有了百姓」。另外在舊約
                                        中,葡萄樹與無花果樹是神同在與
                                        平安的象徵(如 
                                         王上 4:25  彌 7:1 )。
            ●「葉子」:原文是陰性單數型態(一般都是用陽性),而且有定
                        冠詞。可能耶利米是暗指「耶路撒冷」。
            ●「我所賜給他們的」:原文是複數型態,應該可以指上帝對
                                  猶大人所有的賜予。
            ●「苦膽」水:一種有苦味,有毒的藥草。
            ●「苦膽水」:「有苦味的水」。
            ●「但」:位於以色列北界。亞述和巴比倫這些東方的強國入侵時
                      通常會由北方攻入。
            ●「指望」平安:「等候」或「渴望」。
            ●「好處」:「好東西」、「利益」、「福樂」。
            ●不服「法術」:「魔法」。當時應該有對蛇施法術 傳 10:11 的
                            習俗。
            ●「咬」你們:原文的型態表示這是「蛇致命的咬」。
            ◎「不服法術」:一般人會想起 民 21:4-9 的記載,不過很可能
              當時流行著另一種迷信,認為有些法術可以讓人驅走曠野的蛇(
              這應該是當時以色列人的大威脅),耶利米諷刺的引用之。
經文:

我有憂愁,願能自慰;我心在我裡面發昏。聽啊,是我百姓的哀聲從極遠之地而來,說:耶和華不在錫安嗎?錫安的王不在其中麼?耶和華說:他們為甚麼以雕刻的偶像和外邦虛無的神惹我發怒呢?麥秋已過,夏令已完,我們還未得救!先知說:因我百姓的損傷,我也受了損傷。我哀痛,驚惶將我抓住。在基列豈沒有乳香呢?在那裡豈沒有醫生呢?我百姓為何不得痊癒呢?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原文是民女;七節同)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 8:18-9:1

註釋:

          4.先知為百姓的狀況憂愁、哀痛。 8:18-9:1 
            ●「我有憂愁,願能自慰」:原文是「我的歡樂在憂愁上面」。
                                      七十士譯本作「我的愁苦無法醫治
                                      」。
            ●「虛無的神」:原文只是「虛空」,用來指「無用的神明」。
            ●「麥秋」:原文是指「收割的時候」。大約在陽曆四月。
            ●「夏令」:「夏天」或「夏季的水果」。
            ◎ 8:20 顯示四月欠收,而六月夏季已過,也沒有水果收成,看不
              到下半年光景的心境。
            ●「驚惶」:原文作「恐怖」、「荒涼」、「荒廢」。
            ●「基列」:原文是「多岩之地」,指以色列約旦河東的領土。
            ●「乳香」:可能是安息香樹(storax tree)的樹脂,可作藥用
                        。
            ◎ 8:22 都用反問的手法,答案不言而喻:「當然有!」,但以色
              列人卻不肯敷藥或沒辦法敷藥。
            ●「不得痊癒」:「醫治為何不能長出來呢」。
            ◎難怪耶利米被稱為流淚的先知,他宣告咒詛時帶著對受眾的愛,
              以致他要哭泣。當我們指出別人的錯誤時,是否也帶著愛?是否
              也為他們哭泣?
            ◎這段經文是耶利米獲稱流淚的先知的主要原因,但也可以視為神
              才是主要的說話者,因為 8:19  9:3,6,9 幾處明顯是神說話。另
              外,這段經文常用「我百姓」這個主人對附屬國常用的字眼也是
              線索之一。所以這段可以視為神對於百姓如此犯罪的憂傷愁苦,
              並透過耶利米來表達。但也有學者認為這邊純粹是耶利米孤獨流
              淚痛苦而寫出的。
經文:

惟願我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使我可以離開我的民出去;因他們都是行姦淫的,是行詭詐的一黨。他們彎起舌頭像弓一樣,為要說謊話。他們在國中增長勢力,不是為行誠實,乃是惡上加惡,並不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各人當謹防鄰舍,不可信靠弟兄;因為弟兄盡行欺騙,鄰舍都往來讒謗人。他們各人欺哄鄰舍,不說真話;他們教舌頭學習說謊,勞勞碌碌地作孽。你的住處在詭詐的人中;他們因行詭詐,不肯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將他們鎔化熬煉;不然,我因我百姓的罪該怎樣行呢?他們的舌頭是毒箭,說話詭詐;人與鄰舍口說和平話,心卻謀害他。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他們的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9:2-9:9

註釋:

    (三)猶大的敗壞和滅亡  9:2-9:26 
          1.先知希望離開猶大百姓,因為他們作惡多端,因此上帝不得不報
            復。  9:2-9 
            ●「惟願」:「但願」。
            ●「行路人住宿之處」:「旅客住宿的地方」。
            ◎ 9:2 「唯願我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指先知耶利米但願
              可以離開以色列民往曠野去。
            ●「行誠實」:「信實」、「堅固」、「忠誠」、「堅定不移」。
            ●「認識」:「知道」。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不僅是頭腦的知識,也
                        包括情感、甘心與行動的投入。見
                         代上 28:9   箴 3:6  。
            ●「欺騙」:字意是「緊跟在後」,和雅各的名字有關,因為和雅
                        各這個字是同一字元。常見喻意為「暗中襲擊」、「
                        詐騙」、「智勝」。
            ◎ 9:4 「弟兄盡行欺騙」讓人想起 創 27:36 雅各騙了以掃的長子
              名分,以掃對父親說雅各「欺騙」了他,也是用同一個「欺騙」
              SH 6117,這個字聖經僅出現五次。
            ●「讒謗人」:「毀謗者」、「造謠者」。
            ●「勞勞碌碌地作孽」:原文是「使自己因為行不義而感到疲倦」
                                  ,意思是「辛勞的行不義」。
            ●「詭詐」:mirmah此詞在創世記中用來形容雅各欺騙以撒取得長
                        子名份( 創 27:35 )及雅各的兒子為妹妹底拿復仇而
                        欺騙同住在示劍的人的詭計( 創 34:13 )。與 9:2 
                        的「詭詐」bagad(背信)並非同一字。                      
            ◎ 9:3 「並不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9:6 「他們因行詭
              詐,不肯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顯現出猶大敗壞的核心
              是不認識上帝,甚至是「不願認識上帝」。
            ●「融化熬煉」:原文有兩個字「熔煉(精鍊)」、「檢驗」。
            ◎「融化熬煉」,意思就是要用苦難讓百姓更純粹,並且檢驗試驗
              他們,確認品質到了一定的水準才停止。面對充滿雜質的百姓,
              上帝自認自己不這樣處理也不行了。
            ●舌頭是「毒箭」:原文是「殺人的箭」。 箴 25:18  
            ●「謀害」他:原文是「伏擊」,比喻「背叛」。
            ◎從 9:3-9 大篇褔地描述以色列民的說謊與詭詐的景況
              ,似乎耶和華不僅不喜悅以色列民的背信與拜偶像,也非常不喜
              悅以色列民的說謊與詭詐。處於充滿詐欺與謊言的現代社會的我
              們,似乎也應該好好地反省。




經文:

我要為山嶺哭泣悲哀,為曠野的草場揚聲哀號;因為都已乾焦,甚至無人經過。人也聽不見牲畜鳴叫,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都已逃去。我必使耶路撒冷變為亂堆,為野狗的住處,也必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事?耶和華的口向誰說過,使他可以傳說?遍地為何滅亡,乾焦好像曠野,甚至無人經過呢?耶和華說:「因為這百姓離棄我,在他們面前所設立的律法沒有遵行,也沒有聽從我的話;只隨從自己頑梗的心行事,照他們列祖所教訓的隨從眾巴力。」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將茵蔯給這百姓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我要把他們散在列邦中,就是他們和他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列邦。我也要使刀劍追殺他們,直到將他們滅盡。」 9:10-9:16

註釋:

          2.耶路撒冷與猶大將會滅亡,因為猶大人離棄上帝的律法,敬拜偶
            像,因此上帝要讓他們被擄又遭遇戰爭。 9:10-16 
            ●「乾焦」:「被點燃」、「被遺棄成為荒蕪」、「被燒乾」。
            ●「亂堆」:「堆」、「石堆」。
            ●我的「話」:原文是「聲音」。
            ●「頑梗」的心:「頑固」、「堅硬」。
            ●「茵蔯」:是一種藥用灌木,味道很苦。可以用來泡製飲料(
                        當然味道也很苦)。中文的「茵蔯」是一種類似青
                        蒿可治風濕熱病的草藥,在植物分類學上是「菊科
                        、蒿屬」。
            ●「苦膽」:「一種有苦味,有毒的藥草」。
            ◎ 9:10 誰是講者是一個疑問。有些譯本認為 9:10 為耶利米為
              猶大悲哀,也有人認為是神為猶大悲哀。 9:11 則很明確是神
              說話。不過也有學者認為上帝的悲痛是透過耶利米的角色來表
              達出來,我們也不能很清楚的分出上帝與耶利米的發言角色。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應當思想,將善唱哀歌的婦女召來,又打發人召善哭的婦女來,叫她們速速為我們舉哀,使我們眼淚汪汪,使我們的眼皮湧出水來。因為聽見哀聲出於錫安,說:我們怎樣敗落了!我們大大地慚愧!我們撇下地土;人也拆毀了我們的房屋。婦女們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領受他口中的言語;又當教導你們的兒女舉哀,各人教導鄰舍唱哀歌。因為死亡上來,進了我們的窗戶,入了我們的宮殿;要從外邊剪除孩童,從街上剪除少年人。 9:17-9:21

註釋:

          3.上帝命令唱哀歌的婦人們要教大家哀悼,因為不久就要用很多這
            種技巧了。 9:17-21 
            ●「善唱哀歌的婦女」:指「職業輓歌歌手」。
            ●「善唱哀歌」:SH 6969是「吟唱」、「哭號」的意思,這
                            個分詞在此作名詞「擅哭者」解。此字有職業
                            性的含意。 
            ●「善哭」的婦女:「智慧的」、「有技巧的」。
            ◎《舊約聖經背景注釋》寫道:「善唱哀歌」是聖經之中提及專
               業哭喪女子的惟一案例。專業哭喪是古代近東流傳甚廣的習俗
               ,埃及古墓也有很多專業哭喪者(幾乎一定是女性)的壁畫
               浮雕圖畫。美索不達米亞和敘利亞的文獻不但描述她們哀悼死
               人,更為死而又起的神祇(如:杜穆齊或搭模斯)哀哭。這習
               俗在地中海東部也很流行,古典時代之希臘尤然,並且繼續在
               今日中東某些地方存在。
            ◎ 9:21 將死亡擬人化。 (NET: 有的認為這哀歌引喻美索不達米
              亞的神話。神話中的拉馬士都 Lamastu 鬼魔爬入窗內殺死小童
              嬰孩。)   

經文:

你當說,耶和華如此說:人的屍首必倒在田野像糞土,又像收割的人遺落的一把禾稼,無人收取。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就是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髮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 9:22-9:26

註釋:

          4.人應當以認識上帝以及上帝的法則來誇口,割禮不但沒用,上帝
            還要懲罰那些有割禮外表,卻沒有割禮實際的人。 9:22-26 
            ●「勇士」:「強壯有力的」。
            ●「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原文作「強者不要誇強」。
            ●「刑罰」:「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或拜訪祂
                        的百姓,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
            ●「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原文是「包皮上行割禮
                                                的」。
            ●「埃及」:埃及並非所有男子都受割禮,而是僅限於祭司及上
                        層階級的人才受割禮。
            ●「以東、摩押人與亞捫人」:目前我們沒有這些人也受割禮的
                                        證據,僅 結 32:29 將以東與未
                                        受割禮的人區分開來,因此可見
                                        以東應該是有割禮習俗的。
            ●「剃周圍頭髮的」:參考 25:23  49:32 應該是指阿拉伯人,
                                他們住在曠野。祖先是以實瑪利,也受過
                                割禮 創 17:25 。阿拉伯人於30歲守割禮
                                。直譯是「那些剪去邊緣的」。不過這個
                                詞已經變成一種習慣用語,表示「剃鬢髮
                                周圍」的意思。
            ●「因為列國都未受割禮」:指前面的國家雖有行割禮,但他們
                                      心裡沒受割禮,不算真割禮,所以
                                      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沒有受割禮。 
            ◎有學者認為 9:23-26 可能是針對 9:12 的提問回應。
            ◎ 9:23-24 提到三個人最常誇耀的東西:智慧、能力、財富,但
              這邊指出唯一值得誇耀的就是「認識神」(參考
               林前 1:31  林後 10:17  加 6:14 )。
            ◎ 9:24 相對於 9:3,6 說明「認識上帝」與「認識上帝的法則
              」是一件值得誇口的事情。
            ◎如果不是真心歸向神,那割禮只是切割包皮,洗禮不過是洗澡
              或洗頭。這些盟約的儀式,對我們到底是什麼呢?


經文:

以色列家啊,要聽耶和華對你們所說的話。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效法列國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列國為此事驚惶。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他們在樹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樹,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他們用金銀妝飾它,用釘子和錘子釘穩,使它不動搖。它好像棕樹,是鏇成的,不能說話,不能行走,必須有人抬著。你們不要怕它;它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 10:1-10:5

註釋:

    (四)譏諷偶像的虛無  10:1-16賽 40:18-20  41:7  44:9-20  46:5-7 的記載與此段相近。
            七十士譯本完全沒有 10:6-8  10:10 。  
          1.上帝要百姓不要效法其他國家敬拜偶像,因為那些偶像沒有能力。
             10:1-5 
            ●列國的「行為」:「道路」、「做事的方式」。 SH 1870
            ●「天」象:「從天而來的」。
            ●天「象」:「記號」。
            ●「天象」:原文是「天上的事」。主要指少見的天體變化,如日
                        蝕、流星、隕石等;也可指天體季節性的移位。美索
                        不達米亞的占星家已經設定了很多星座,其中不少星
                        座經希臘傳入西方之後,至今依然繼續使用。
            ●「為天象驚惶」:鄰近的列國的美索不達米亞古文化中相信星相
                              並信奉並害怕天象。考古發現西元前一千多年
                              完成的天象大全「埃努瑪、亞奴恩、裡勒」,
                              該文件共有七十塊泥版,作為天象參考典籍達
                              一千年之久。
            ●「虛空」的:比喻用法,指「沒有價值、稍縱即逝」的東西。
            ●「風俗」:「法令」、「條例」、「制定的事」。
            ●「它」好像棕樹:原文型態為複數。
            ●「棕樹」:原文是「棕樹」或「標竿」,不過一般譯本認為此處
                        是「稻草人」的意思。此字聖經只出現兩次。
            ●「鏇成的」:原文應該是「黃瓜田」。這個字古老的譯本將它視
                          為「錘打出的金屬作品」SH 4749。
            ●「它好像棕樹,是鏇成的」:應該翻譯為「它們如瓜田裡的稻草
                                        人」。
            ●「必須有人抬著」:原文是連續兩個「承擔」,強調一定要有人
                                承擔它。
            ●無力「降福」:「款待」、「厚待」。
            ◎在我們尚未認識神時,因無知而拜那虛無的偶像;但如今我們認
              識神,就當尊祂為大,不必再靠星象等異教風俗來知道自己的未
              來。
            ◎當時偶像的形狀和大小各有不同。但通常都是用木頭雕成,包以
              錘平的金箔銀箔。其外貌基本上是人形(埃及的偶像除外,埃及
              偶像常常混合人與獸的特徵),但有獨特,甚至是制式化的姿勢
              、衣著、髮式,與華人的偶像狀況差不多。美索不達米亞的偶像
              需要廟宇每日供應食物、更衣,甚至沐浴。為偶像穿衣脫衣需要
              專門的工人,此外,又需要人負責洗濯,和在慶典時搬運偶像。
            ◎如果不考慮邪靈的因素,那偶像真的是一個人造的無生物,即使
              製造得很漂亮,也還是人造的物品,真是不值得當一回事的。

經文:

耶和華啊,沒有能比你的!你本為大,有大能大力的名。萬國的王啊,誰不敬畏你?敬畏你本是合宜的;因為在列國的智慧人中,雖有政權的尊榮,也不能比你。他們盡都是畜類,是愚昧的。偶像的訓誨算甚麼呢?偶像不過是木頭。有銀子打成片,是從他施帶來的,並有從烏法來的金子,都是匠人和銀匠的手工,又有藍色紫色料的衣服,都是巧匠的工作。惟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他一發怒,大地震動;他一惱恨,列國都擔當不起。 10:6-10:10

註釋:

          2.上帝和列國的偶像不同,因為上帝真是造物者,而其他偶像僅僅是
            木頭。 10:6-10 
            ●「沒有能比你的」:原文是「不存在像你的」、「不存在跟你一
                                樣的」。
            ●「你本為大,有大能大力的名」:原文是「你是偉大的,你的名
                                            字也有大能」。
            ●「敬畏你本是合宜的」:原文並沒有「敬畏」這兩個字,原文直
                                    譯為「(敬畏)歸給你本是合宜的」。
            ●「雖有政權的尊榮」:「所有的統治權」、「所有的統治者」。
            ●盡都是「畜類」:「粗野的」「未開化的」。
            ●「偶像的訓誨算甚麼呢?偶像不過是木頭」:直譯是「虛無(指
              偶像)的訓誨算甚麼呢?它(指偶像)是木頭」。
            ●「有銀子打成片」:原文是「被錘打的銀子」。意義應該是「打
                                成片的銀子」。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指「西班牙」。
                         結 27:12 中顯示「他施」可能有銀礦、鐵礦及錫礦
                        ,可能是海港 拿 1:3  賽 23:1  王上 10:22 。 
            ●「烏法」:字義是「淘金熱」,此地以產金聞名 但 10:5 ,其確
                        實地點不明。有許多學者循敘利亞本及亞蘭本改為「
                        俄斐」Ophir,是以黃金稱著的地方。
            ●「真神」:「真實的神」、「確實的神」。
            ●「活神」:  23:36  撒上 17:26  撒上 17:36 。 
            ●「永遠的王」: 賽 40:28 也有類似的描述。
            ●「巧匠」:「智慧的」。同字在 10:7 譯作「智慧人」,本句有
                        諷刺巧匠有精工但無智慧的意味。
            ◎我們是否真正認知上帝是超越政權之上的存在?是這個世界上一
              切有力的政權、美妙的藝術也無法比擬的存在?
經文:

(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不是那創造天地的神,必從地上從天下被除滅!)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他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激動;他使雲霧從地極上騰;他造電隨雨而閃,從他府庫中帶出風來。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各銀匠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都是虛無的,是迷惑人的工作;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雅各的分不像這些,因他是造作萬有的主。以色列也是他產業的支派,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 10:11-10:16

註釋:

          3.當造物者一有動作,偶像與雕刻偶像的人就顯出自己的愚昧與無能。
             10:11-1610:11 是亞蘭文寫成。「他們」可能指異教的神明或敬拜異教神
              明的人,這些人可能只懂得亞蘭文,不懂希伯來文。舊約聖經中
              用亞蘭文寫的經文有 創 31:47  耶 10:11 
               但 2:4-7:28  拉 4:12-16  拉 7:12-26 。
            ●「創造天地的神」:詩篇裡也有多處稱耶和華為「創造天地的神」
                                 詩 121:2  詩 124:8  詩 134:3  詩 146:6 。 
            ●「府庫」:「寶庫」。
            ●「府庫帶出風來」: 申 28:12  詩 33:7  伯 38:22 也都有這樣的
                                說法。
            ●「穹蒼」、「空中」:都是複數型態的「天」。
            ●「多水」:是複數型態的「水」。
            ●「激動」:「吼叫」、「喧嚷」、「響聲」。
            ●「迷惑人的」工作:「謬誤」、「妄想」、「嘲弄」。
            ●「追討的時候」:「訪問的時候」、「處罰的時候」。
            ●雅各的「分」:「一份產業」、「所得的一份戰利品」。
            ●「雅各的分」:就是指「上帝」。
            ◎這一段是進一步闡釋上一段,說明上帝與偶像的差異,活神與假
              神的截然不同。
經文:

受圍困的人哪,當收拾你的財物,從國中帶出去。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這時候,我必將此地的居民,好像用機弦甩出去,又必加害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覺悟。民說:禍哉!我受損傷;我的傷痕極其重大。我卻說:這真是我的痛苦,必須忍受。我的帳棚毀壞;我的繩索折斷。我的兒女離我出去,沒有了。無人再支搭我的帳棚,掛起我的幔子。因為牧人都成為畜類,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不得順利;他們的羊群也都分散。有風聲!看哪,敵人來了!有大擾亂從北方出來,要使猶大城邑變為荒涼,成為野狗的住處。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和華啊,求你從寬懲治我,不要在你的怒中懲治我,恐怕使我歸於無有。願你將忿怒傾在不認識你的列國中,和不求告你名的各族上;因為他們吞了雅各,不但吞了,而且滅絕,把他的住處變為荒場。 10:17-10:25

註釋:

    (五)猶大人被擄的遭遇即將來臨  10:17-25 
          ●「受圍困的人」:主動分詞單陰,這個分詞在此作名詞「居民」
                            解。
          ●「財物」:「捆」、「袋」、「包裹」,舊約聖經僅出現於此。
          ●「從國中帶出去」:原文是命令句,「離開這地」。
          ●「這時候」:原文是「看哪!這時候」。
          ●「用機弦甩出去」:「用甩石器拋投石頭」。
          ◎ 10:19-25 發言人不大清楚,大多數學者認為全段是耶利米說。
            也有人認為 10:19-20 像是以人性化的耶路撒冷發言,
             10:21-25 則是耶利米說的。
          ●「覺悟」:「得知」、「發現」。
          ●是我的「痛苦」:「病」。
          ●「我的繩索」:原文是「我全部的繩索」。
          ●牧人都成為「畜類」:「愚昧」、「粗野的」、「未開化的」。
          ●「牧人都成為畜類」:指「官長領導人們愚昧」。
          ●「求問」耶和華:原文作「尋求」、「尋找」。還有另外一個常
                            用的字,就是「掃羅」的字根SH 7592。
          ●「順利」:「興旺」「興隆」。
          ●「羊群」:一般是解作「飼養」、「畜牧」、「牧養」,此處是
                      唯一用到轉喻為「羊群」,因為聖經常以首領為「牧
                      人」,百姓為「羊群」。 結 34 對這種比喻有詳述。
          ●「風聲」:原文是兩個字「聲音」、「消息」。
          ●「人的道路不由自己」:原文作「人的道路不是他的」。
          ●「人的道路不由自己」:引用自 箴 16:9  箴 20:24 。
          ●「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可參 箴 3:5-6  詩 37:23 。
          ●「從寬」:「公平」、「公義」、「公正」。
          ●「懲治」:「訓誡」、「糾正」、「懲罰」。
          ●「歸於無有」:「使變小」、「使變少」、「衰微」。
          ●「求告」你名:原文作「召喚」、「朗讀」、「宣告」。
          ● 10:25詩 79:6-7 幾乎完全一致,猶太人於逾越節的禮儀中,
            都要背誦這段經文。耶利米可能引自現有的詩篇禱告文。
          ◎ 10:19 人民哀嘆受傷的痛苦,耶利米此時卻強調要來忍受應得的
            痛苦。
          ◎無奈,上帝的處罰已經臨近,因為知道這是處罰,所以先知認為必
            須忍受(雖然百姓難免怨懟),但他也求上帝不要處罰過度導致整
            個民族滅亡,並且求上帝終究是為以色列伸冤。我們遭遇處罰時,
            是否願意安靜忍受?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當聽這約的話,告訴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11:1-11:5

註釋:

  四、西乃之約的破壞  11:1-13:27 
      ◎大部分的學者認為這段是在約西亞在位時,希勒家發現律法書之後(西
        元前621年左右),引起的宗教改革期間,耶利米的預言。
    (一)重申聖約的內容,並且猶大人既然不守聖約,上帝就一定會照約處罰
          。 11:1-17 
          1.上帝重申出埃及時與以色列人立的西乃之約。 11:1-5 
            ○本段與申命記的內容十分相似, 11:3-5申 4:20  27:15-26 
              相似,其他內容、用詞也與申命記其他地方類似。
            ●「約」:「契約」、「結盟」。被擄前的先知比較少提到「約」
                      的觀念,此處是耶利米書最早提到「約」的地方。
            ●「這約的話」:在這段經文出現四次( 11:2,3,6,8 )
            ●「鐵爐」:「鍛鐵爐」、「鐵的鎔爐」。鐵的熔點比銅高,是當
                        時的人認為很難加工的金屬,「鐵爐」就是「極大的
                        苦難」之意。
            ●「流奶與蜜之地」:埃及的文獻、烏加列史詩都提到迦南地是一
                                個豐富自然資源,農產豐盛的地方。
            ●「阿們」:「真正地」、「確實地」。事實上 申 27:15-26 中
                        上帝每宣告一個咒詛,以色列人就喊「阿們」一次,
                        此處耶利米的「阿們」與申命記的景況呼應。
            ◎「約」:當時的約有以下三種:(1)「平等條約」。立約
                      雙方達成協議,又向各自敬拜的神明立誓遵守(
                       創 31:44-54 )。(2) 「藩屬之約」。藩屬國有
                      自主權,但可獲得君主國的保護,但要進貢效忠。
                      (3) 「詔賜之約」。關乎君王的分封。
                      一般認為摩西的約屬於第二類。這類「藩屬之約」
                      通常有以下的部份:
                      (a)「序」:指出君王的身份( 出 20:2 ; 
                            申 1:1-4 );
                      (b)介紹這位君王,從他過去的恩惠寫到未來繼
                           續效忠的動機( 出 20:2 ;  申 1:5-4:43 );
                      (c)綱要性的應對和無條件的效忠( 出 20:3-8 ; 
                            申 5:1-11  32 );
                      (d)詳列君臣的關係,並藩屬國之間的關係(
                            出 20:22-23  33 ; 申 12:1-26:15 );
                      (e)藩屬國不忠的咒詛和忠信的祝福( 利 26 ;
                            申 27-28 );
                      (f)呼喚出立約的證人( 申 30:19  31:28  以「天
                           地」為證人)。一般認為先知們的警告都出自背
                           約的咒詛。
經文:

耶和華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誥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 11:6-11:8

註釋:

          2.上帝要求耶利米公開宣告,要求猶大人聽從、遵行西乃之約,因為
            猶大人的祖先也沒有遵行,導致約中的咒詛臨到。 11:6-811:7-8 在七十士譯本中僅留下「他們卻不聽從」,其餘都沒有
              出現。
            ●「切切誥誡」:「告誡」,是「堅決聲明」、「正式的勸告或禁
                            止」的意思。原文是連續兩個「告誡」加強語氣
                            ,和合本就翻譯為「切切誥誡」。
            ● 11:7 這一節有三個 SH 5749,前兩個是用來加強語氣,第
              三個則是重複前面的動詞 ,用以表達「不斷地」的意思。
經文:

耶和華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它。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那時,猶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神;只是遭難的時候,這些神毫不拯救他們。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 11:9-11:13

註釋:

          3.上帝對耶利米說:猶大人也跟他們的先祖一樣背叛神,敬拜別神,
            所以上帝一定讓災禍臨到,使百姓無法逃脫。 11:9-13 
            ●「同謀背叛」:「策謀」、「陰謀」,通常跟「背叛」、「叛
                            亂」有關。
            ●猶大「城邑的人」:原文為「城邑」,在此擬人化。
            ●「燒香」:「使祭物冒煙」、「獻祭」。
            ●「燒香所供奉」:「向他們獻祭」。
            ●「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原文「你所築的壇,就是
                                                為那可恥的巴力燒香的壇
                                                」。
            ◎ 11:13 今日的以色列已經看不到滿街神壇的狀況,但是在我們
              的國家,尤其在鄉下地方,還真的是滿街神壇呢。
經文: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做甚麼呢?你作惡就喜樂。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鬨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攻擊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11:14-11:17

註釋:

          4.上帝禁止耶利米替百姓祈求,因為百姓已經行了眾多的惡行,獻祭
            敬拜也沒效,上帝一定要反過來降禍攻擊。 11:14-17 
            ●「我所親愛的」:在此作名詞解,指「所愛的人」,也就是以色
                              列民。儘管以色列民所做的和正在做的不符合
                              上帝的心意(如同浪子),卻仍然是神所親愛的
                              。
            ●行許多「淫亂」:原文是「人的惡念與惡行」。
            ●「聖肉」:以色列人所吃的肉大部分與平安祭(重點是神人交誼
                        ,只要是潔淨者都可以吃祭物)有關,因此都是在
                        聖殿特定的地方食用。聖肉所指的就是在這種情況之
                        下食用的肉類。
            ●聖肉也「離了你」:「離開」、「逝去」、「變得無效」、「作
                                廢」。
            ●「作惡就喜樂」:「當你行惡你就歡樂」。
            ◎ 11:15 主要是在說明猶大行了惡,卻想藉禮儀而不是改變內心
              行為的方式想要表面上的取悅耶和華,神明確地拒絕他們假虔敬
              說「我所親愛的....還在我殿中做甚麼呢?」類似的回應可參考
               耶 7:9-11 。
            ●「青」橄欖樹:「茂盛的」、「新鮮的」。                    
            ●「鬨嚷之聲」:大的「洶湧」、「怒吼之聲」。
            ◎巴勒斯坦地區屬於地中海氣候遍植橄欖樹,此處用「茂盛的橄欖
              樹」來形容以色列,當地的聽眾很容易就能體會。
            ◎我們從 11:14 可以看見,禱告也有受攔阻的時候,神吩咐耶利
              米不要為這地祈禱,就算祈禱祂也不會應允,這實在令人震驚。
              然而神實在是公義的神,如果我們不斷地行惡而不知悔罪,再多
              的禱告也是徒然。和 11:14 同樣的吩咐可見 7:16
經文:

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你將他們所行的給我指明。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紀念。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所以,耶和華論到尋索你命的亞拿突人如此說:「他們說:你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刑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被刀劍殺死,他們的兒女必因饑荒滅亡,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因為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 11:18-11:23

註釋:

    (二)耶利米的安全受到威脅  11:18-12:6 
          ◎這段傳統上稱為耶利米的自白。傳統上以 11:18-12:6  15:10-12 
             15:15-21  17:9-10  17:14-18  18:18-23  20:7-12  20:14-18 。有
            學者再加上 4:19-21  8:18-23  10:19-23  13:17  14:17-18  23:9 
            也稱為是耶利米的自白。
          1.上帝指示耶利米:敵人計畫怎樣謀害他,但是上帝將會為耶利米報
            仇。 11:18-23 
            ●「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意義可能是「上帝指示我,我才
                                          知道」。
            ●「我」卻像柔順的:指「耶利米」。
            ●「柔順的」:「經馴養的」。
            ●「果子」:「麵包」、「食物」。在此應該是「果子」的意義。
            ●「活人之地剪除」: 賽 53:8 中也形容彌賽亞將從活人之地被
                                剪除。 
            ● 11:19 「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賽 53:7 用同
              樣的講法來描述耶和華僕人的受苦。
            ◎ 11:19 應該是耶利米在沒有結婚的狀況下,只要被殺,就沒有
              人會繼承、紀念。因此敵人認為只要除掉他,整個工作就會停止
              。
            ●「肺腑心腸」:「腎臟、內心」。意思是「人內在的思想與情感
                            」。
            ●「稟明」:「揭露」、「展出」。                
            ●「亞拿突」:字義是「禱告蒙應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邊四公
                          里處。 書 21:18 記載這是由便雅憫的地業中給利
                          未人為業的城。 王上 2:26 所羅門將亞比亞他趕
                          回此處。亞比亞他是以利家族的最後一位祭司,以
                          利家族本來在示羅任祭司 撒上 1:3 。這也是耶利
                          米居住的地方。
            ●「追討」:「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或拜訪祂的
                        百姓,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此處前後文當然是指著
                        「審判」而言。這邊大概是指耶路撒冷於西元前587
                        年巴比倫入侵的毀滅。
            ◎亞拿突人就是直接威脅耶利米不可以說預言。他們大概以為耶利
              米是職業先知,可以控制自己的言論。或者他們以為只要耶利米
              不發言,上帝就不會刑罰猶大了。但這是因果錯置的,耶利米發
              言就是因為上帝非要刑罰猶大不可。
            ◎ 拉 2:23 記載被擄歸回的人中有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可以
              看出上帝沒有真正滅絕亞拿突人,但其實也真的剩下不多了。
            ◎在此耶利米險些喪命。今日我們雖然不至於殺牧者,但牧者苦口
              婆心的言語,忠言逆耳,我們是否聽得進去呢?
            ◎耶利米被家鄉的親屬設計謀害的心境想必相當複雜,因為他可能
              也不忍心看見自己家鄉的人在災禍降罰後沒有餘民( 11:23 )。
經文:

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你栽培了他們,他們也扎了根,長大,而且結果。他們的口是與你相近,心卻與你遠離。耶和華啊,你曉得我,看見我,察驗我向你是怎樣的心。求你將他們拉出來,好像將宰的羊,叫他們等候殺戮的日子。這地悲哀,通國的青草枯乾,要到幾時呢?因其上居民的惡行,牲畜和飛鳥都滅絕了。他們曾說: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耶和華說: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累,怎能與馬賽跑呢?你在平安之地,雖然安穩,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因為連你弟兄和你父家都用奸詐待你。他們也在你後邊大聲喊叫,雖向你說好話,你也不要信他們。 12:1-12:6

註釋:

          2.耶利米質問上帝為甚麼惡人會事事順利呢?並求上帝立刻彰顯正義。
            上帝回答他:先知自己的能力有限,要小心自己的安危。 12:1-6 
            ◎聖經常有這樣的話:「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約伯、摩西、亞
              撒及耶利米都這樣求問神。所以我們的信仰並非不可以用理性,我
              們可以有見解,祂允許我們與祂理論,卻不是向祂爭辯。當我們不
              明白惡人為什麼可以亨通?我們可以在困惑中向神表露心中的疑難
              ,但是有一件事我們不可置疑,那就是承認神的義,這是基本的事
              實。
            ●「你顯為義」:「你是公義的」、「你顯為有理」。
            ●「理論」:「相爭」、「爭論」、「爭訟」。
            ●「我還要與你理論」:原文是「但我要與你說到公義的處分」。
            ●「亨通」:「昌盛」、「成功」。
            ●「安逸」:「自在」、「興旺」。
            ●「心」卻與你遠離:「腎臟」。用來比喻情感的座落之處。
            ●「他們的口是與你相近,心卻與你遠離」:原文作「你在他們口中
              ,卻不在他們腎內(即心上)」。或說「他們經常提及你,但他們
              卻一點都不關心你」。
            ●「察驗」:「檢查」、「試驗」。
            ●「求你將他們拉出來」:原文只有「拉」這個動詞,是「拖走」的
                                    意思。
            ●我們的「結局」:七十士譯本譯為「行為」。
            ●「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這個他有兩種看法,有學者認為是指上
                                      帝,也有學者認為是指耶利米。前者是
                                      抱怨(誣告)神不關心他們,或以為神沒
                                      有能力知道他們的惡行。後者則是恐嚇
                                      耶利米說「他必定比他們早死」。
            ●「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這個他有兩種看法,有學者認為是指上
                                      帝,也有學者認為是指耶利米。前者是
                                      抱怨(誣告)神不關心他們,或以為神沒
                                      有能力知道他們的惡行。後者則是恐嚇
                                      耶利米說「他必定比他們(發言者)早
                                      死」。
            ●「賽跑」:原文是「使陷入情緒煩燥的激動中」。
            ●「雖然安穩」:原文這個字大部分解為「信賴、安穩」,但它也有
                            「跌倒」的意思,參考 HALOT 。因此比較可能作
                            「尚且跌倒」。
            ●「約但河邊的叢林」:原文是「約但河水位升高」,是指「約但河
                                  邊漲水可到之處,該處是蘆葦、灌木、樹林
                                  叢生的地方」。這種地方常常成為獅子的巢
                                  穴。 49:19  亞 11:3 是危險而難以通過的
                                  地點。
            ◎ 12:5 可以翻譯成「在安全之地你尚且跌倒,在約但河邊的叢林你
              怎麼辦呢」?
            ●「好話」:原文作「好事」。
            ◎關於 12:1-6 這一段學者的看法也是相當分歧,有學者認為這段是
              延續 11:18-23 上文,也有學者認為應該要將 11:18-23 放在 
               12:1-6 之後(需要對調,因為 11:18-23 假定他知道親屬密謀害
              他,但 12:1-6 卻暗示他並不知道)。另有學者認為 12:1-6 是耶
              利米針對另一個場合而說的話。
            ◎上帝沒有直接回應耶利米的要求,只是跟他說:未來還會更險惡。
              可能耶利米也知道沒道理要求上帝立刻要執行公義,只是他還是覺
              得很不爽。但上帝跟他說:他遇到的還不是最嚴重的,未來還要繼
              續小心,這樣似乎就解決了耶利米的問題。常常,我們也只要上帝
              關心我們就好了。
            ◎對於「惡人為何亨通」的問題,在這段或是聖經其他地方,都沒有
              直接的回答。同樣的提問在 伯 21:7  哈 1:2-4  瑪 2:17  3:14-15 ,
               詩 37 ,  詩 49 ,  詩 73 都曾出現。上帝不回答,也許是因為當
              人提出「為何」這種疑問時,也許要的並非是理性上的答案,而是
              人在這時更加基本的需求:「向神呼求幫助」。所以,神在 12:5-6 
              雖然不是直接回答耶利米,而且是告訴耶利米更難受的還在後頭,
              但同時神也在告訴耶利米祂並不是不關心,如同 耶 1 祂一開始就告
              訴耶利米祂給他的呼召,並應許祂與他同在( 耶 1:8 )。
經文:

我離了我的殿宇,撇棄我的產業,將我心裡所親愛的交在她仇敵的手中。我的產業向我如林中的獅子,她發聲攻擊我,因此我恨惡她。我的產業向我豈如斑點的鷙鳥呢?鷙鳥豈在她四圍攻擊她呢?你們要去聚集田野的百獸,帶來吞吃吧!許多牧人毀壞我的葡萄園,踐踏我的分,使我美好的分變為荒涼的曠野。他們使地荒涼;地既荒涼,便向我悲哀。全地荒涼,因無人介意。滅命的都來到曠野中一切淨光的高處;耶和華的刀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盡行殺滅。凡有血氣的都不得平安。他們種的是麥子,收的是荊棘;勞勞苦苦卻毫無益處。因耶和華的烈怒,你們必為自己的土產羞愧。 12:7-12:13

註釋:

    (三)上帝離棄自己的殿宇與產業,上帝的產業將要被毀滅。 12:7-13 
          ◎此處的動詞用的多半是完成式,但這些事情應該還沒有發生。這種
            方式被稱為是「預言性的完成式」。用一種「好像已經發生過」的
            方式來描述尚未發生的災禍,以強調預言一定會實現。
          ◎這一段也回應了上一段耶利米的質疑:惡人為何亨通。上帝的回答
            是「他們已經被毀滅了」。
          ●「殿宇」:原文是「家」或「聖殿」。此處是指「聖殿」或者是把
                      以色列整個當上帝的「家」。
          ●「林中的獅子」: 創 49:8-10 雅各對猶大的祝福就是「猶大是個
                            小獅子」。
          ◎「恨惡他」: 何 9:15 提到耶和華恨惡以色列是因為他們在吉甲
                        拜偶像、行惡事。 12:8 是說以色列人敵對上帝,攻
                        擊上帝,所以上帝恨惡他們。
          ●「鷙鳥」:「獵鷹」。
          ●「斑點的」鷙鳥:「雜色的」、「 斑駁的」、「有斑點的」。
          ●「斑點的鷙鳥」:「斑點的」這字在聖經中只在此處出現,有學者
                            認為所指的不是一種鳥類,而是被鷙鳥所圍攻的
                            鬣狗。七十士譯本也是取這種翻譯。現代中文譯
                            本作「像鳥兒被老鷹圍攻」,呂振中作「難道我
                            的產業對於我就像斑點鷙鳥,以致鷙鳥都四圍攻
                            擊她麼?」。
          ●「許多牧人」:指的是「外國領袖」。
          ●「葡萄園」: SH 3754字根已不使用, 意義不明。本句以「葡
                         萄」喻意「子民」;以「葡萄園」喻「地」。
          ●「他們」使地荒涼:應該是「他」才對。
          ●「無人介意」:原文作「無人於在心上」。
          ●「滅命的」:原文作「毀滅者」。
          ◎ 12:9 是說猶大人被圍攻的狀況。 12:10-13 說明敵軍攻陷猶大之
            後的狀況,上帝的產業完全荒涼。
          ◎這一段中,耶和華稱以色列為「我的殿宇」、「我的產業」、「我
            美好的分」,以及「我心裏所親愛的」。可見耶和華雖然重罰以色
            列人,卻仍是相當看重他們的。這一段可與 賽 5:1-7 葡萄園之歌
            相比。上帝的心境複雜,對以色列人又愛又恨。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一切惡鄰,就是佔據我使百姓以色列所承受產業的,我要將他們拔出本地,又要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我拔出他們以後,我必轉過來憐憫他們,把他們再帶回來,各歸本業,各歸故土。他們若殷勤學習我百姓的道,指著我的名起誓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正如他們從前教我百姓指著巴力起誓,他們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間。他們若是不聽,我必拔出那國,拔出而且毀滅。這是耶和華說的。」 12:14-12:17

註釋:

    (四)上帝將報應佔據上帝百姓產業的民族,但如果這些民族歸向上帝,上
          帝也要把他們當成自己的百姓,不然上帝就將毀滅他們。 12:14-17 
          ◎這一段一般認為是針對亞蘭、摩押和亞捫等國家發的預言。這些國
            家也被巴比倫擄去。參考 王下 24:1-2 西元前600年至598年,亞
            蘭軍、摩押軍,和亞捫人的軍來攻擊毀滅猶大的事。 耶 27:6-7 
            也預言列國必要服事巴比倫王。
          ●「惡鄰」:「邪惡的鄰居」、「壞的鄰居」。原文是複數型態。
          ●「拔出」:「拔起」、「拉出」、「根除」。暗示「被擄去」。 
          ◎「拔出」:在 12:14,15,17 這個詞總共出現五次,呼應 1:10 
                      神一開始就說要施行的「拔出」。這種拔出有兩種層面
                      的意義,一個是說明惡鄰(別的國家)只是上帝使用的代
                      理者,他們也會依次地從他們的國土中被拔出來。但他
                      們是可以有選擇的,他們雖曾嘗試引誘以色列離開
                      忠於耶和華的道,但他們仍然可以成為以色列的一部分
                      ,被「建立在我百姓中間」( 12:16 ),或者反過來地
                      選擇被完全拔出而且沒有將來。另一方面,這裡的拔出
                      也暗示上帝的百姓期望有一日會從即將被放逐出去之地
                      被「拔出」。
          ●又要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原文雖也是「拔出」,與上
            句的「連根拔起」同字;但本句的「拔出」是「拯救」。
          ●各歸本「業」:「基業」、「產業」。
          ●「轉過來」:「返回」、「轉回」。
          ●「殷勤學習」:原文是連續兩個「學習」,用以加強語氣。
          ◎本段雖是描述鄰邦,但卻與 耶 1:10 有一樣的用詞:拔出(
              12:14 )、毀滅( 12:17 )及建立( 12:16 )。
          ◎這一段也回應了上兩段耶利米的質疑:神告訴耶利米那些惡人(指
            亞述、摩押、亞捫、巴比倫)將會受到祂的審判及懲治。
          ◎這段經文指出神是普世的至高統治者。其實在聖經中提到神對自己
            的子民既公義(審判)和慈愛的雙重主題很常見,但對於以色列的仇
            敵也是又警告又憐恤則相當少見,是本段特色之一。
經文:

耶和華對我如此說:「你去買一根麻布帶子束腰,不可放在水中。」我就照著耶和華的話,買了一根帶子束腰。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我說:「要拿著你所買的腰帶,就是你腰上的帶子,起來往幼發拉底河去,將腰帶藏在那裡的磐石穴中。」我就去,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我的,將腰帶藏在幼發拉底河邊。過了多日,耶和華對我說:「你起來往幼發拉底河去,將我吩咐你藏在那裡的腰帶取出來。」我就往幼發拉底河去,將腰帶從我所藏的地方刨出來,見腰帶已經變壞,毫無用了。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樣敗壞猶大的驕傲和耶路撒冷的大驕傲。這惡民不肯聽我的話,按自己頑梗的心而行,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他們也必像這腰帶變為無用。」耶和華說:「腰帶怎樣緊貼人腰,照樣,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猶大全家緊貼我,好叫他們屬我為子民,使我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他們卻不肯聽。」 13:1-13:11

註釋:

    (五)上帝透過耶利米提出五次警告  13:1-27 
          1.腰帶的警告:透過將麻布腰帶埋壞表達上帝要棄絕以色列人 
             13:1-11 
            ●「麻布」:「亞麻」、「亞麻布」,祭司袍用的布料,象徵以
                        色列的聖潔。 結 44:17-18 ,這種布料比一般布
                        料昂貴。
            ●麻布「帶子」:「腰間的布」,應是從腰及膝間的「短裙」(
                            在長外衣底下的貼身衣物),用途類似現在的
                            「短褲/ 內褲」。古代繪畫中的纏腰布有兩種
                            不同的樣式:按照迦南的繪畫,這布圍著腰但
                            不經過胯下;另一種則是埃及人所繪的敘利亞
                            人,其衣物是窄長重疊的布條,也是不經過胯
                            下。
            ◎ 13:1-2 節中,上帝沒有說明為何要買麻布腰帶,但是耶利米
              並沒有問為什麼就聽命買了。再者,如果是貼身的衣物,「不
              可放在水中」,意思就是不能洗,看起來有點不近人情。不過
              意思大概就是要讓這個腰帶沾染汗跡污穢,或表達「不斷穿著
              不洗換」之意。
            ●「幼發拉底河」:此字通常是指「幼發拉底河」。字意是「豐
                              收」,是西亞最大最長的河流; 發源自亞美
                              尼亞山上二個主要的源頭,並且流入波斯灣
                              。但這河距離亞拿突600公里,有學者懷疑
                              耶利米在戰亂的年代怎能跑這麼遠。於是提
                              出這是指「巴拉乾河」 書 18:23 ,此河名
                              稱可能象徵式地稱為「伯拉」,這河在亞拿
                              突東北6公里。不過當時長途旅行也不是少見
                              的事情,戰亂時期也會有短暫的和平,因此
                              用傳統的「幼發拉底河」解釋並無不妥。當
                              然指「巴拉乾河」也不是不可能。
            ◎不管此處的「幼發拉底河」實際上指的是哪裡,但實際上指的
              就是「幼發拉底河」。因為猶大人就是被擄到幼發拉底河畔的
              巴比倫。
            ●過了「多日」:「大量的日子」。
            ●「變壞」:「被損壞」、「被破壞」。
            ●「毫無用了」:「完全不通達」、「完全不昌盛」、「完全不
                            前進」。
            ●「敗壞」:「破壞」、「損壞」。
            ●猶大的「驕傲」:「威嚴」、「卓越」。
            ●「惡」民:除了作「毀壞」、「糟糕」之外,還指「災禍」、
                        「瘟疫」。
            ●「頑梗的」心:「頑固」、「堅硬」。
            ●「緊貼」:「附著」、「黏住」、「緊靠」。本字強調人際的
                        關係,例如夫妻之間( 創 2:24得 1:14撒下 20:2申 11:22 )。
            ◎腰帶是在離了耶利米身體後埋在石穴中才腐化,同樣地,以色
              列從緊貼耶和華的榮耀地位離開後將毀壞。
            ◎這個比喻似乎表示腰帶就是猶大和以色列,上帝要他們依附於
              上帝,讓上帝得榮耀。但是他們變壞了(不洗),於是上帝就
              讓他們被埋藏在巴比倫的幼發拉底河,作廢這個腰帶。
經文:

「所以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各罈都要盛滿了酒。』他們必對你說:『我們豈不確知各罈都要盛滿了酒呢?』你就要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這地的一切居民,就是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祭司,與先知,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都酩酊大醉。』」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彼此相碰,就是父與子彼此相碰;我必不可憐,不顧惜,不憐憫,以致滅絕他們。」 13:12-13:14

註釋:

          2.酒罈的警告  13:12-14 
            ●「罈」:「皮製的瓶」、「陶製的瓶罐」、「豎琴」。
            ●「各罈都要盛滿了酒」:這句話是出了名的難解,可能是引用
                                    當時的俗諺來表達諷刺性的含義,就
                                    像 耶 17:11  耶 31:29  結 18:2賽 28:23-29 所用的類似表達。此諺
                                    語通常用來「形容對象各有其用」,
                                    所以這裡簡單來說就是表達「酒罈應
                                    是為盛酒而用」,罈盛了酒就滿足了
                                    其存在之目的,正如帽子戴在頭上也
                                    是滿足了其存在之目的。所以引申的
                                    意義就是以色列人本應成就神選召的
                                    心意,他們被審判是因為他們沒做到。
            ●「酩酊大醉」:此字在聖經中僅出現三次,都是大醉的意思。
                             耶 13:13  結 23:33  39:19 
            ●「相碰」:「被打成一片一片的」、「弄碎」。
            ●「可憐」、「顧惜」、「憐憫」:三字意義相近,都是「同情」、
                                            「憐憫」的意思,連續出現是
                                            用來加強語氣。
            ●「滅絕」:與 13:9 的「敗壞」為同一字。
            ◎這個「罈」字,可以指「皮製的瓶」或「陶製的瓶罐」。其實上
              帝的意思應該是「皮製的瓶」(指著猶大人),但猶大人可能覺
              得是「陶製的瓶罐」,但 13:14 也用到這個字的雙關意義「陶
              製的瓶罐」也將碰撞而毀壞。
            ◎此處以及其他先知書中都有章節論到上帝把祂忿怒的酒杯交給以色
              列或其他國家,使他們可以喝,直到酒醉不省人事(
               耶 25:15-17賽 51:17 ),這是一種講到「上帝審判」之真
              實性的生動說法。這可能是這段在這裏的意義,或者這段經文只
              是試圖描述百姓都酩酊大醉,不能照上帝所要求的方式行事為人。
經文:

你們當聽,當側耳而聽。不要驕傲,因為耶和華已經說了。耶和華─你們的神未使黑暗來到,你們的腳未在昏暗山上絆跌之先,當將榮耀歸給他;免得你們盼望光明,他使光明變為死蔭,成為幽暗。你們若不聽這話,我必因你們的驕傲在暗地哭泣;我眼必痛哭流淚,因為耶和華的群眾被擄去了。 13:15-13:17

註釋:

          3.黑暗將到的警告  13:15-17 
            ●「驕傲」:「自高」、「自大」。
            ●「昏暗」山上:指「暮光」或「曙光」。此處意思應該是「暮光
                            」。
            ●「當將榮耀歸給他」:這邊的概念應該比較類似  書 7:19  的
                                  「在他面前認罪」。
            ●「死蔭」:「死亡陰影」、「深蔭」。這邊應該可引申指「耶和
                        華的日子」,見 賽 60:2珥 2:2番 1:15 。
            ●「幽暗」:「烏雲或密雲」、「陰暗」、「漆黑」、「烏黑」。
            ●「痛哭」流淚:原文重複使用SH 1830「哀哭」,指出耶利米
                            為百姓的不肯悔改所必受的遭遇哀傷。
            ●耶和華的「群眾」:「群」、「畜群」。
            ◎先知勸百姓趁還有機會,快點回頭,不然將會被擄。
經文:

你要對君王和太后說:你們當自卑,坐在下邊;因你們的頭巾,就是你們的華冠,已經脫落了。南方的城盡都關閉,無人開放;猶大全被擄掠,且擄掠淨盡。 13:18-13:19

註釋:

          4.對統治者的警告  13:18-19 
            ●「君王和太后」:指的可能是 王下 24:8 的「約雅斤和尼護施
                              她」。約雅斤的父親約雅敬曾投降巴比倫王
                              尼布甲尼撒,但不久又起而反叛。約雅斤掌政
                              期間,尼布甲尼撒王大軍圍困耶路撒冷,約雅
                              斤和他母親一同出城投降,最後被擄到巴比倫
                              囚禁起來(參  王下 24:10-16 )。耶利米的
                              預言應驗了。
            ●「太后」:在猶大國是個正式職銜,這是一個具有正式權力的高
                        級職位,尤其是在前任國王(太后亡夫)死後至君主
                        尚未成年之時,她不但能夠影響兒子,本身亦具有很
                        大的權柄。 王下 11  亞她利雅甚至能夠奪權篡位就
                        是由於太后在國中有正式的地位,赫人和烏加列文獻
                        中也都有對應的太后職位。北國以色列則好像沒有這
                        個職位的直接證據。
            ●「坐在下邊」:通常君王坐在「上面」,此處暗示王位將被剝
                            奪。
            ●「華」「冠」:「茂盛、尊榮、華美」的「王冠、花冠」。
            ●「自卑」:「使卑下」、「變為卑賤」。
            ●「南方的城」:可用作專有名詞「尼革」(Negeb),是荒瘠、半
                            曠野的地區,是劃分猶大和埃及之間的南方疆界。
            ●「南方的城」:原為地名,即 申 34:3 之「南地」,位於巴勒斯
                            坦南面的曠野地帶。這地區介乎伯利恒和別是巴
                            之間,位於其正中的則是希伯崙。從 13:20 可見
                            敵人是從北方入侵,而南地是距敵人入侵最遠的地
                            方,但同遭圍困,可見猶大被巴比倫攻打蠻徹底
                            的。
            ●「關閉」:「被禁閉」、「被關閉」。
            ●「淨盡」:「完全」、「全部」。
            ◎「猶大全被擄掠,且擄掠淨盡」:是常用的誇大形容法。在西元
              前587年間猶大和耶路撒冷並沒有「全」被放逐。
經文:

你們要舉目觀看從北方來的人。先前賜給你的群眾,就是你佳美的群眾,如今在哪裡呢?耶和華立你自己所交的朋友為首,轄制你,那時你還有甚麼話說呢?痛苦豈不將你抓住像產難的婦人嗎?你若心裡說:這一切事為何臨到我呢?你的衣襟揭起,你的腳跟受傷,是因你的罪孽甚多。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所以我必用曠野的風吹散他們,像吹過的碎秸一樣。耶和華說:這是你所當得的,是我量給你的分;因為你忘記我,倚靠虛假(或譯:偶像)。所以我要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顯出你的醜陋。你那些可憎惡之事─就是在田野的山上行姦淫,發嘶聲,做淫亂的事─我都看見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禍了!你不肯潔淨,還要到幾時呢? 13:20-13:27

註釋:

          5.北方的敵人、猶大的朋友都因為猶大的罪惡轄制、攻擊猶大
             13:20-27 
            ●這段話應該是對耶路撒冷說的,因為「舉目觀看」依照讀形型態
              為「陽性複數」,但寫形型態為「陰性單數」。但此處的上下文
              動詞是使用陰性單數,所以此處應該也是用陰性單數指耶路撒冷
              。
            ●你自己所「交」的朋友:「教導」。
            ◎ 13:21 引喻猶大不定的聯盟策略,先與亞述後與埃及結盟,又
              與巴比倫結盟,最後又重與埃及結盟。(詳見 王下 23:29-24:7 
              ),結果後果慘痛。
            ●「衣襟揭起」:「衣緣、裙擺被揭開」,意思是「被強暴」。
                             利 18:6-19  20:17  申 22:30  27:20   
            ●「腳跟受傷」:可能是「被強暴」的委婉說法。
            ●「曠野的風」:指「沙漠吹來的熱風」,可使植物枯乾。
            ●「古實人」:埃塞俄比亞人(Cushites),是居住在埃及尼羅河上
                          遊南區的黑人。希臘本字為「燒了的臉」。
            ●「發嘶聲」:與 8:16 壯馬的嘶聲相同,但此處應該是指著
                           5:8 的發嘶聲(發情的馬的聲音)。
            ●「可憎惡之事」:原文作「可憎的行動」。本詞幾乎通指偶像敬
                              拜,或偶像本身。見 申 29:17耶 4:1 ; 
                               耶 7:30 。
            ◎這段經文以一個問題作結,是上帝問百姓的一個問題。希伯來文
              經文的意義不清晰,所以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它的意思是『這樣
              繼續下去會有多久呢?』或『在你悔改以前這種情形還會持續多
              久呢?』而是一個只有百姓得捫心自問的問題。
經文:

耶和華論到乾旱之災的話臨到耶利米:猶大悲哀,城門衰敗。眾人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路撒冷的哀聲上達。他們的貴冑打發家僮打水;他們來到水池,見沒有水,就拿著空器皿,蒙羞慚愧,抱頭而回。耕地的也蒙羞抱頭;因為無雨降在地上,地都乾裂。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棄,因為無草。野驢站在淨光的高處,喘氣好像野狗;因為無草,眼目失明。 14:1-14:6

註釋:

  五、旱災之中先知的回應與代求  14:1-15:1014:1-15:9 是群體哀悼辭令詩,包括哀歌及回應,但這段與一般
        反問式辭令(參 代下 20:5-17 )不同,答案是肯定性的(上帝預言百
        姓一定會受苦到底)。
      ◎當時的以色列有重大的國家紀念日,例如逾越節,這時百姓記念耶和華
        怎樣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的奴役,並使他們作祂的子民,透過守節,讓百
        姓再一次體驗那種經歷。在國家遭遇嚴重危機之情況時也是如此,而且
        在回憶這種危機的那些日子裏,群體會聚集在耶路撒冷聖殿的院子裏,
        共同經歷我們所謂群體的哀悼。
        在詩篇中有幾個這種群體的哀悼的例子: 詩 44詩 74 。這樣的
        哀悼有一些反覆出現之共通的特色:
        (1)它們都描述群體生活在危機中的情況:可能是軍事上失利,饑荒
             或久旱;
         (2)它們表達百姓對這種危機的反應,時常藉著困惑、內心極感痛苦
             的疑問:「何故?」或「耶和華啊,到何時?」表達出來;
        (3)它們很常以向上帝的懇求作結:祂既然在過去表現出大能和恩典
             ,現在就做些事以解救目前絕望的情況。
             
    (一)為了旱災哀求神憐憫  14:1-16 
          1.猶大乾旱的狀況 14:1-6 
            ●「乾旱」:原文是「飢荒」、「窮困貧乏」,上下文中可以看出
                        是乾旱導致的飢荒。參考 申 28:23-24 ,律法中旱
                        災為背約的處罰之一。此字舊約只出現兩次都在耶利
                        米書,就是 14:1  17:8 。
            ◎聖經其他提及神不降雨水作為警告來表達祂的不悅和將有更大刑
              罰的相關經文: 摩 4:7-8 。
            ●猶大「悲哀」:「哀哭」、「哀輓」、「哀悼」。
            ●「城門」:「門」原文是複數,表示許多「門」。原文只有「門
                        」沒有「城」。
            ●城門「衰敗」:「衰弱或漸漸衰微」、「變得無生氣」。
            ●「披上黑衣」:「哀痛」、「黑暗」。此處並沒有直接說到人們
                            穿黑色的衣服,不過這個字也有這樣的暗示。大
                            部分譯本還是翻譯為「披著喪服」,不過至少有
                            「哀悼」的意思。
            ●「貴冑」:「偉大者」、「威嚴者」、「貴族」。在此作名詞解
                        ,指「貴族」。
            ●「家僮」:「微小的」、「卑微的」,指「微小的人」。這並不
                        是僕人的常用字。
            ●「水池」:「坑洞」、「溝渠」、「水道」。
            ●「蒙羞慚愧」:和 22:22 「抱愧蒙羞」使用完全相同兩個字(
                            SH 954+ SH 3637),就是「失望羞慚」的
                            意思。
            ●「抱頭」而回、蒙羞「抱頭」:「蒙頭」。
            ●「乾裂」:「被打破」、「被粉碎」。
            ●「淨光的高處」:「光禿的高處」、「不毛的高處」。
            ●「眼目失明」:「失明」直譯為「終結」,「眼目失明」指「生
                            命力即將耗盡」。
            ◎此處主要是描述猶大遭遇旱災導致的飢荒之慘狀。人與野獸都一
              樣悽慘。
經文:

耶和華啊,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你。以色列所盼望、在患難時作他救主的啊,你為何在這地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呢?你為何像受驚的人,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耶和華啊,你仍在我們中間;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離開我們。耶和華對這百姓如此說:這百姓喜愛妄行(原文是飄流),不禁止腳步,所以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現今要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耶和華又對我說:「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他們禁食的時候,我不聽他們的呼求;他們獻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悅納;我卻要用刀劍、饑荒、瘟疫滅絕他們。」 14:7-14:12

註釋:

          2.先知為猶大代求,求上帝能夠拯救猶大,但上帝禁止耶利米為
            百姓求好處,決心要滅絕他們  14:7-1214:7-9 這段的講者可能是猶大人,也有可能是耶利米代表猶大人
              發言(從 14:10-12 耶和華的回答來看)。
            ●「罪孽」:「罪惡」、「不公正」、「不公的行為引起的刑罰」。
            ●「背道」:參 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0048&N=2。 
            ●「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求神因為祂自己的名施憐憫,這句
                                          話常在聖經中出現,見
                                           出 32:11-14  民 14:13-19  詩 31:3 
                                           賽 66:5  結 20:9  。
            ●「救主」:「拯救者」。
            ●「寄居的」:「旅居者, 臨時居民」。一般寄居者住的不是自己的
                          地方,雖然擁有一些因當地居民的善意而得的權益,
                          但畢竟與當地的民不平等。
            ◎ 14:8 的埋怨是相當的大膽。這邊提到這地本是耶和華的地,耶和
              華卻成為寄居者的身份,好像一位陌生人只在當地紮營或短住便離
              去。這和 利 25:23 耶和華才是地的真正主人成為強烈的對比。
            ●「受驚的」人:「被嚇一大跳」。
            ●「勇士」:字意是「強壯有力的」,在此作名詞解,指「勇士」。
            ●「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原文作「你的名冠在我們之上」。在
                                        耶利米書第七章耶和華常用「稱為我
                                        名下的殿」來形容他的百姓(
                                         耶 7:10,11,14,30 )。可見他們與祂
                                        有條約上的關係。
            ◎ 14:8-9 先知描述上帝好像一個常常離開猶大的神(不常常與猶大
              同在)。雖然他在 14:7 也表明他知道猶大犯罪,而且是多次犯罪。
            ◎當時的人相信人的名字代表人的本性,神的名字代表神的本性,
               14:7-9 呼求神不要冷漠,期望神為了祂自己在外邦人的名聲而施
              展作為。
            ●「妄行」:「飄流」、「遷移」、「動盪」。
            ●「禁止」腳步:「抑制」、「阻止」、「克制」。
            ●「悅納」他們:「滿意」、「喜愛」。
            ◎一般在這種群體國家哀悼的情況中,有時會有祭司或聖殿中的先知
              奉上帝的名對百姓講說保證的話(例如 詩 60:6-8 ),但此處
               14:10 卻不是一句保證的話,畢竟沒有希望時仍告知百姓有希望
              是最令人心痛的愚弄。它不是他們期望的救贖應許 代下 20:14-17  
               詩 12:5 ),而是一句證實上帝審判的訊息。
            ◎值得一提的是,耶利米整個傳遞關於神審判信息並不是因為久旱才
              說,也不是久旱使他確信這個群體的敗壞。耶利米是在旱災中
              發現他因其他理由而早已確信之事(上帝要審判猶大)獲得證實。
              久旱就像是神給人警告的記號,使百姓對自己作更深入的省察;如
              果警告被忽視,正如 摩 4:6 會引致更悲劇的後果。
            ◎所以此處並不是神冷漠不近人情,而是百姓的心過於剛硬以致於自
              封己路,而且違約本身就帶來咒詛( 利 26:23-26 )。
            ● 14:11 是神第三次不要耶利米為百姓代求,前兩次分別在
               7:16  11:14 。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
                        悔。( 利 23:27 )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
                        食日。( 斯 9:31  亞 7:5  亞 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
                        一週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
                        禁食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不過此時應該只有贖罪日是需
                        要固定禁食的。
            ● 14:12何 8:13 也有類似的表達。
            ◎上帝表明這些百姓不能忠心信靠神,常常偏移,所以上帝要懲罰他們。
              我們對上帝夠忠誠嗎?

經文:

我就說:「唉!主耶和華啊,那些先知常對他們說:『你們必不看見刀劍,也不遭遇饑荒;耶和華要在這地方賜你們長久的平安。』」耶和華對我說:「那些先知託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所以耶和華如此說:論到託我名說預言的那些先知,我並沒有打發他們;他們還說這地不能有刀劍饑荒,其實那些先知必被刀劍饑荒滅絕。聽他們說預言的百姓必因饑荒刀劍拋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無人葬埋。他們連妻子帶兒女,都是如此。我必將他們的惡倒在他們身上(或譯:我必使他們罪惡的報應臨到他們身上)。」 14:13-14:16

註釋:

          3.先知哀嘆假先知迷惑猶大人,上帝說明假先知和聽假先知的百姓
            都要遭到最嚴重的懲罰。 14:13-16 
            ●「長久的」平安:「堅固」、「可靠」。
            ●「占卜」:這是以色列地禁止的 申 18:10,14 ,在本句
                        中有虛假的含義。
            ◎ 14:14 說明當代許多先知的預言,是等同於異教的占卜,而
              且出自於內心的詭詐。這個時代先知的預言,是否也是如此?
            ●「無人葬埋」:在古代對於安葬是相當重視,不能被好好安葬
                            ,是很嚴重的事情。
                             7:33  8:2  申 21:23  撒下 21:10 
            ◎當然,此處上帝判定假先知有罪。不過上帝也沒有憐憫那些聽
              假先知講他們喜歡聽的預言的百姓,這對我們來說是個提醒,
              聽人講道時,也要慎思明辨,因為不是每次都說「我不知道」
              就沒事了。
經文:

你要將這話對他們說:願我眼淚汪汪,晝夜不息,因為我百姓(原文是民的處女)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我若出往田間,就見有被刀殺的;我若進入城內,就見有因饑荒患病的;連先知帶祭司在國中往來,也是毫無知識(或譯:不知怎樣才好)。你全然棄掉猶大嗎?你心厭惡錫安嗎?為何擊打我們,以致無法醫治呢?我們指望平安,卻得不著好處;指望痊癒,不料,受了驚惶。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外邦人虛無的神中有能降雨的嗎?天能自降甘霖嗎?耶和華─我們的神啊,能如此的不是你嗎?所以,我們仍要等候你,因為這一切都是你所造的。 14:17-14:22

註釋:

    (二)先知再次求神搭救  14:17-15:4 
          1.先知為百姓的慘狀哭泣,並求神為自己名的緣故做事 14:17-2214:17-18 用的是第一人稱單數「我」,應該是耶利米代表百
              姓(群體)發言。當然也有學者認為也可能是神為自己的百姓哭
              泣(同 8:18-9:9 的討論)。
            ●「眼淚汪汪」:「眼淚下流」。
            ●「百姓」:原文是「處女女子我百姓」。
            ●「患病」:字面意思是「疾病」。
            ●在國中「往來」:可譯作「走動, 來回 (做自己的事)」,但
                              這個字也常譯作「交易」
                               創 34:10,21  創 42:34 。
            ●「毫無知識」:原文是「不知」,意思應該是「不知道如何是
                            好」。
            ●「在國中往來,也是毫無知識(或譯:不知怎樣才好)」:直
              譯是「他們往來各地,也不知(如何是好)」。
            ◎ 14:19-22 改用第一人稱複數「我們」。雖然神一再叫耶利米
              不要為百姓代求,耶利米還是不住地代求。他求神基於a.祂的
              名字(名聲)b.祂的榮耀的寶座-耶路撒冷c.祂的約,而不要掩面
              不顧他們。
            ●「全然棄掉」:原文是連續兩個「拒絕」用以加強語氣。    
            ●得不著「好處」:「美善」、「福樂」。
            ●「辱沒」你榮耀:「輕視之」。
            ●「追念」:「記得」的命令式。
            ●「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破壞」、「使無效」。
            ◎ 14:21 耶利米的代求,用詞似乎有點太過,不過這是他看見猶
              大所受巨大苦難之後的反應,應該是很合理的情緒表達。
            ◎ 14:22 前二句是「反問式」,答案是否定的,後句的答案是肯
              定的。本段的開始( 14:1-6 )是乾旱狀況下的哀嘆,故本句與
              前二次的形容神是賜雨者頗有深意( 5:24 神嘆稱無人承認祂是
              賜雨者; 10:8 耶利米形容神在無用的偶像中是大能者,指明神
              是賜雨者)。百姓卻不承認神的主權,而以為是巴力賜雨(
               何 2:5,8 ),耶利米代替他們宣告神才是這一切的主宰。
            ◎ 14:22 可以看見當時應該是處於旱災,而耶利米很清楚能夠解
              除這災難的只有上帝,所以他和猶大國民只能等待上帝的行動。

經文:

耶和華對我說:「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你將他們從我眼前趕出,叫他們去吧!他們問你說:『我們往哪裡去呢?』你便告訴他們,耶和華如此說:定為死亡的,必致死亡;定為刀殺的,必交刀殺;定為饑荒的,必遭饑荒;定為擄掠的,必被擄掠。」耶和華說:「我命定四樣害他們,就是刀劍殺戮、狗類撕裂、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吞吃毀滅;又必使他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都因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 15:1-15:4

註釋:

          2.上帝重申不聽耶利米的代求,一定要嚴厲的處罰猶大人。 15:1-4 
            ●「代求」:字面意思為「站在我面前」。
            ● 15:1 提到耶利米如同摩西和撒母耳為同胞情詞迫切代求,以為
              這樣可以像他們一樣成功感動神改變心意,例子如下:
              (1)  出 32:11-14出 32:30-34  提到當百姓因為摩西遲
                  遲未下山而造了牛犢得罪耶和華,神本要除滅百姓,但因摩
                  西為他們祈禱求情,在耶和華面前俯伏四十晝夜
                   申 9:13-29 ,耶和華才應允摩西改變祂的主意。在 
                   民 14:13-25  也提到當12個探子回報百姓又發怨言得罪
                  神的時候,摩西為百姓代求,神照著摩西的話赦免了他們,
                  也是成功的例子。
              (2)  撒上 7:5-9撒上 12:19-25  提到撒母耳在幾個特殊
                  時機成功地為百姓向耶和華禱求。
              (3)  詩 99:6-8  也特別提到摩西和撒母耳「求告耶和華,他就
                  應允他們」。
              不過這裡耶利米的代求卻沒有挽回神的怒氣。
            ●「死亡」:原文是指「死亡」,包括「自然或非自然的死亡」。  
            ●「死亡....刀殺....饑荒」:與 14:12 的「刀劍、饑荒、瘟疫」
                                        這三種上帝要滅絕猶大人的工具相
                                        對。
            ●「命定」:「訪問」、「眷顧」、「懲罰」、「派定」、「計算
                        」、「缺少」,在此作「派定」解較為恰當。。
            ●「狗類」撕裂:原文就是「狗」。                   
            ● 15:3-4 正與 申 28:25-26 的咒詛一致。意思就是暴屍荒野。
            ●「拋來拋去」:原文是「驚恐」、「戰慄」「令人嚇到會發抖的
                            東西」。
            ●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字義是「導致遺忘」,其惡行導致神
                                      的審判記載於 王下 23:26  24:3 。
            ◎ 王下 21:1-16代下 33:3-7  都有描述「瑪拿西」的邪惡
              行為,包括了天象崇拜和竟然在聖殿之內為巴力築壇。舊約聖經
              背景注釋提到瑪拿西是被視為最努力將耶和華崇拜與迦南祭儀結
              合的人,他後來雖然悔改 代下 33:3-12 ,但他的鼓勵偶像崇拜
              卻影響延至後代。(可見於 王下 23:26 ;  王下 24:3-4 )
            ◎ 15:4 這段經文可能讓人疑惑上帝是不是會因為上一代的罪行而
              刑罰下一代的人,但從耶利米接下來在 31:29-30 提到「父親吃
              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的比喻強調「各人必因自己的罪
              死亡」,這在 結 18:2-4 也有同樣的論述。 15:4 應該是指瑪拿
              西推動的偶像崇拜影響延至後代,導致猶大敗壞滅亡。
            ◎在申命記中( 申 28:25 )違背誡命的後果就是在萬國中「顫抖」,
              希西家王曾用此詞描述耶和華忿怒臨到的景況( 代下 29:8 ),
              而希西家之子瑪拿西卻沒有跟隨其父宗教改革的腳步,反而轉向
              巴力,行巫術。究竟是甚麼使得歷代君王隨從巴力呢?是環境影
              響嗎?是缺乏信心嗎?處於現今社會的我們是否也一樣明知不可
              ,卻仍偏行巴力之路呢?
經文:

耶路撒冷啊,誰可憐你呢?誰為你悲傷呢?誰轉身問你的安呢?耶和華說:你棄絕了我,轉身退後;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毀壞你。我後悔甚不耐煩。我在境內各城門口(或譯:我在這地邊界的關口),用簸箕簸了我的百姓,使他們喪掉兒女。我毀滅他們,他們仍不轉離所行的道。他們的寡婦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我使滅命的午間來,攻擊少年人的母親,使痛苦驚嚇忽然臨到她身上。生過七子的婦人力衰氣絕;尚在白晝,日頭忽落;她抱愧蒙羞。其餘的人,我必在他們敵人跟前,交與刀劍。這是耶和華說的。 15:5-15:9

註釋:

    (三)耶路撒冷將要遭遇的厄運  15:5-915:1-9 這段受言人從 15:1-4 的耶利米,改為 15:5-6 的耶路撒
            冷,又至 15:7-9 的耶利米(因為 15:7-9 是上帝論及百姓而不是
            對百姓說話,所以受言人可能是耶利米)。
          ●「可憐」你呢:「憐憫」、「憐惜」。
          ●「轉身」問你的安:「轉變方向」、「轉離」、「除去」。
          ●「轉身退後」:原文是「背後行走」、「後方行走」,意思就是「
                          轉身退後」。
          ●「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毀壞你」:本句的時間性是未來式。
          ●「我後悔甚不耐煩」:「我憐恤到不耐煩了」、「我憐憫到厭煩了
                                」、「我因憐憫而疲倦了」。這裡是形容神
                                的容忍已經到了極限。
          ●「境內各城門口」:「這地的門(複數)」,翻譯成「這地的各關
                              口」比較適當。
          ●「簸箕簸了我的百姓」:當時收成打穀以後,用簸穀叉將穀揚起,
                                  使穀粒與糠皮分離,以除去糠皮。此處的
                                  意思,應該是指上帝施行審判。
          ●「我毀滅他們,他們仍不轉離所行的道」:TNK作「我毀滅他們,
                                                  因為他們不轉離所行的
                                                  道」。
          ◎這邊提到要「在境內各城門口簸穀」,一般這樣的動作不是在城門
            口,而是在郊外空曠之處進行的,可見此處的簸穀是審判的比喻。
            表示審判是在城門口或關口進行的,或也可能是指當時的征服者在
            城門口決定誰當處死,誰應該被擄,誰可留下。
          ●「寡婦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對照 創 22:17 上帝本應允亞伯拉
                                        罕的後裔比海沙多。
          ●「午間」來:「中午」,通常被視為一天中最安全的時候。但上帝
                        就是要在人自以為最安全的時候施行審判。
          ●「滅命的」:原文是「荒場」、「荒廢」、「毀壞」,在此作名詞
                        解,指「滅命者」。此處指的是上帝預備迦勒底的軍
                        隊,來攻擊祂自己的民。這個字一般用來形容「耶和
                        華所指揮的軍事行動」(例如 47:4  51:55 )。
          ●痛苦「驚嚇」:「驚慌、突如其來的恐懼或毀滅」。或作「驚懼引
                          起的波動」。
          ●「七子」:「七」是完全的數字,有七個孩子表示完全的福樂,被
                      視為有極大的福氣 得 4:15  撒上 2:5 ,這樣的家庭是
                      幸福的理想家庭象徵,也是可以驕傲和誇口的來源,但
                      在敵人來襲時這卻成為悲慘的咒詛,因為年青力壯的兒
                      子都在戰爭中被殺,轉為完全的失望。 
          ●力「衰」氣「絕」:「衰弱」或「漸漸衰微」、「變得無生氣」。
          ●「力衰氣絕」:不是「氣絕身亡」之意,而是指「氣若遊絲」。
          ◎有關「日頭」的引喻可參考 詩 84:11瑪 4:2 。一般來說,
            「日頭」是光之源,代表生命、財富、健康和福氣。
          ●「其餘的人」:「餘剩的人」、「倖存者」。
          ◎敵人在午間大剌剌地攻擊少年人的母親,取走婦人的丈夫使之變為
            寡婦,在日頭未落之前,也使曾是蒙福有七子的婦人力衰氣絕,抱
            頭蒙羞。耶和華曾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像海沙一樣地多,如今卻讓
            他們的寡婦像海沙一樣地多。曾是蒙福的七子婦人,本是尊貴的,
            如今也要蒙羞。與從前曾強烈的對比。
          ◎ 15:9 委婉的說出恐怖的狀況,猶大的倖存者也要被敵人殺掉,那
            就是「沒有倖存者」。
          ◎此處強調毀滅來臨時是突然的並快速的,上帝用非常引人注意的圖
            像來描繪祂審判時的嚴厲和真實性,百姓卻並沒有震驚恐懼,反倒
            是棄絕上帝,成為一種反差。
經文:

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為遍地相爭相競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與人,人也沒有借貸與我,人人卻都咒罵我。 15:10-15:10

註釋:

  六、自白與信息  15:10-25:38 
    (一)先知的哀嘆與神的回答  15:10-2115:10-21 這一段稍微可以用下面分段來說明其思路:
             15:10 (或 15:10-12 ):耶利米自憐式地表達他的痛苦哀傷委屈
                                   之情(第一段)
             15:11-14 (或 15:13-14 ):這邊由於 15:11-12 的發言人不確定
                                      以至於分段無法確認
             15:15-18 :耶利米繼續自憐式地表達他的痛苦哀傷委屈之情(第二
                        段)
             15:19-21 :神對耶利米給予斥責和回應--重新向他呼召
          ◎這整段可以視為耶利米書中耶利米第三次和神表達這樣的言論和情
            感(埋怨),第一次是在 11:18-23 ,第二次則是在 12:1-6 。
          ◎耶利米對神的埋怨是很直接的,他在 20:14-18 甚至像約伯一樣(
             伯 3:1 ),埋怨神為何讓他生於世上。
          1.先知哀嘆自己成為眾人咒罵的對象  15:10 
            ●「我素來沒有借貸....咒罵我」:這可能是當時的諺語。
            ●「相爭」相競:「爭端」、「爭辯」、「爭論」的意思。
            ●相爭「相競」:「爭吵」、「爭論」的意思。
            ●「遍地相爭相競」:「各地爭相指控」。
            ●「咒罵」:「詛咒」。

經文:

耶和華說:「我必要堅固你,使你得好處。災禍苦難臨到的時候,我必要使仇敵央求你。(人豈能將銅與鐵,就是北方的鐵折斷呢?)「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一切罪,把你的貨物財寶當掠物,白白地交給仇敵。我也必使仇敵帶這掠物到你所不認識的地去,因我怒中起的火要將你們焚燒。」 15:11-15:14

註釋:

          2.上帝宣告要堅固先知,要讓逼迫先知的猶大人來求先知。因為北
            方的外敵一定會擄掠猶大。 15:11-14 
            ●「我必要堅固你」:原文是「如果不釋放」。
            ●「使仇敵央求你」: 21:1-2  37:3  38:14-26  42:1-3 都記載
                                此事的應驗。
            ●「北方的鐵」:指的應該是「巴比倫」。
            ● 15:12 的原文直譯是「鐵豈能折斷北方的鐵與銅呢?」或「
              人能碎鐵,甚至北方的鐵和青銅嗎?」,如果是一個意思,則
              第一個「鐵」意思是指「不肯改變的猶大」。
            ●「掠物」:「戰利品」。
            ●「怒中」:「鼻子」、「怒氣」。
            ◎ 15:11-12 如果依照七十士譯本的看法,則那些「你」
              就是指耶路撒冷或猶大,但是馬所拉經文的意義比較可能是
               15:11 指著耶利米, 15:12-14 轉指著猶大或耶路撒冷發言
              。
            ◎按照馬所拉經文的意義, 15:11 上帝回答耶利米之後,
               15:13-14 轉向猶大發出被擄的咒詛。

經文:

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求你記念我,眷顧我,向逼迫我的人為我報仇;不要向他們忍怒取我的命,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凌辱。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我沒有坐在宴樂人的會中,也沒有歡樂;我因你的感動(原文是手)獨自靜坐,因你使我滿心憤恨。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呢?我的傷痕為何無法醫治、不能痊癒呢?難道你待我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嗎? 15:15-15:18

註釋:

          3.耶利米求上帝快點為他申冤,因為他喜愛上帝的言語,但卻遭受
            逼迫。 15:15-18 
            ●「眷顧」:「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或拜訪祂
                        的百姓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
            ●「不要向他們忍怒取我的命」: 原文是「求你不要取我的命,
                                           因你不輕易發怒」。    
            ●「得著你的言語」:可能指著上帝的預言,或者指著聖殿找到
                                的律法書。
            ●「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 結 2:8-3:3  啟 10:9-10 
                                            有類似的記載,此處意思是
                                            吸收內化成為自己的一部分。
            ●「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原文作「你的名是稱在我們以上的
                                      」。
            ◎耶利米說「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我們會覺得上帝
              的話是我們的歡喜快樂嗎?
            ● 15:17 可參考  詩 26:4-5  。不過耶利米很可能是在埋怨神
              。
            ●我因你的「感動」:原文是「手」,表示「上帝的干預」。
            ●「獨自靜坐」:原文是「孤獨的坐著」或「孤獨的居住」。
            ●「滿心憤恨」:原文是「充滿憤怒」。
            ●「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像欺人的河流,靠不住的溪水」
                                        、「像詭詐的河,像不可靠的水」
                                        。
            ●「流乾」的河道:是「不」和「確立、忠心、可靠」兩個字合在
                              一起,意思是「不持久(不可靠)」。
            ●「流乾的河道」:「不可靠的水」。當地有許多河道,冬天沒有
                              旅人的時候充滿溪水,夏天旅人多的時候就乾
                              涸。而且有些旅人順著這種河道找水,就乾渴
                              而死。因此耶利米質問上帝莫非像這種河道一
                              樣,騙他信賴,最後卻乾渴而死?
            ◎ 伯 6:14-21 也有提到「流乾的河道」(但與 15:18 使用不同的
              字)。「流乾的河道」正好和 耶 2:13 提到神是活水的泉源形成
              對比。
            ◎其實人很軟弱,無法長久處於壓力之下。我們不用期待耶利米可
              以勝過長期孤獨的生活,都沒有懷疑之心,倒要看看上帝怎樣回
              應耶利米的抱怨。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你若歸回,我就將你再帶來,使你站在我面前;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我必使你向這百姓成為堅固的銅牆;他們必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搭救你脫離惡人的手,救贖你脫離強暴人的手。 15:19-15:21

註釋:

          4.上帝要耶利米繼續堅持,祂就會幫助耶利米成為猶大百姓不能勝
            過的銅牆鐵壁,並要拯救耶利米脫離惡人的手。 15:19-21 
            ●「歸回」:原文是「回來」、「轉回」。
            ●「你若歸回,我就將你再帶來」:「你若回轉,我就使你歸回,
                                            站在我面前;」,而這個「歸
                                            回」正跟前面的「歸回」一樣。
                                            是「回復」、「回轉」的意思。
            ◎ 15:19 總共有四個「歸回」SH 7725(第二次和合本譯作「帶來
              」)。
            ●使你「站」在我面前:「站立」、「侍立」、「停留」,可參考
                                   王上 10:8  12:8  17:1  申 10:8 。
            ◎先知成為神的口(代言人)可見於 出 4:15-16  7:1-2 。
            ●「下賤的」:「沒有價值之物」、「無用之物」。
            ●「分別出來」:「帶出來」、「使出來」。
            ●「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原文是「從無用之物中挖掘出
                                          寶貴的東西」、「將寶貴的從
                                          下賤的分別出來」。
            ◎此處耶和華再次重申呼召耶利米時的應許 1:18-19 ,說
              「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
            ●「強暴人」:形容詞,陽性複數,在此作名詞解,指「蠻橫的人
                          」。
            ◎ 15:20-21 很容易懂,上帝向耶利米保證環境與對手不能傷害他,
               15:19 很難理解,上帝似乎是跟耶利米說:如果你能夠分別出自
              己是沒用的存在,而上帝的話語卻是寶貴的,情緒過去,知道要
              回頭,那我準備還要繼續用你(不像猶大人,是準備接受審判)。
            ◎上帝不是說耶利米的想法正確,但上帝並沒有嚴厲責備耶利米,
              只是告訴他要能夠分辨,要回頭,他還是要用耶利米當口。這樣的
              對話讓我們隱約看到上帝的體貼與愛。
            ◎ 15:19-21 耶利米雖然如此抱怨神,但是神的慈愛仍然與他同在,
              今日也一樣。我們若犯了罪,只要誠心悔罪,神必搭救我們脫離
              綑綁。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他們必死得甚苦,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上像糞土,必被刀劍和饑荒滅絕;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16:1-16:4

註釋:

    (二)上帝命令先知過著獨特的生活,以便向猶大人傳達信息。 16:1-13 
          ◎大多數的英文譯本把 16:1-9 當作散文,使人從另一角度瞥見耶利
            米的生活,也有學者認為這是一種粗略的詩體,是一由簡略言論雜
            湊而成的作品。這段呈現的畫面是這樣:獨身的耶利米引人注意地
            不參加任何喪禮或婚禮,藉此把神的信息傳遞給猶太人。
          ◎ 16:1-9 共可分為三段:
             不可娶妻  16:1-4 
             不可哀哭  16:5-7 
             不可歡樂  16:8-9 
	         其中穿插了耶和華對耶利米說話( 16:2,5,8 ),而且論到關於
	         百姓將來的命運( 16:3-4,6-7,9 )。
          1.上帝要耶利米不可以結婚生子,以便警告猶大人未來將有如無婚
            姻的人一般孤獨的死去,無人哀悼收屍。 16:1-4 
            ◎在古以色列,婚姻通常是一件在年紀頗輕時(大約18或20歲, 甚
              至14-15歲的也大有人在)就已安排好的事,並不是可以隨意結
              婚的。他們認為神的心意是要他們嫁娶和傳宗接代( 創 1:28 , 
               創 2:24 ),所以獨身並不是一種理想,是非常反常的行為。耶
              利米的獨身使他與其他人隔開了,這種奇怪的舉動而引起的關注
              成了把上帝的話向大家宣揚的機會。
           ◎他勒目(Talmud)記載一個男人到了二十歲尚未結婚就是要被詛咒
             的。
            ●「在這地方不可娶妻」:有些亞蘭文譯本的古卷中,註明耶利米
                                    與兒子與兄弟一同承受地業。因此有人
                                    認為這裡的意義是耶利米的太太死後,
                                    上帝禁止他續弦。不過並沒有明確的證
                                    據證明耶利米是否娶過妻子,有無後代
                                    。
            ●「甚苦」:「疾病」。
            ●「死得甚苦」:原文是「死於疾病」。
            ●「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參考 申 28:26 。
            ◎當時的觀念中,死人埋葬是必須履行的義務,人死而不葬,被暴
              露在風霜以及野獸之下彷彿是人死後最可怕的遭遇。因為在希伯
              來人的觀念中,身體和靈魂並沒有明確的分界,死亡並不視為兩
              者的分離,所以他們相信死了而不得埋葬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對自
              己的命運仍有知覺。當時的觀念中,死而未葬的人將不得安息,
              直至有正當的葬禮為止。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不要進入喪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為他們悲傷,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這是耶和華說的。連大帶小,都必在這地死亡,不得葬埋。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劃身,也不使頭光禿。他們有喪事,人必不為他們擘餅,因死人安慰他們;他們喪父喪母,人也不給他們一杯酒安慰他們。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與他們同坐吃喝。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 16:5-16:9

註釋:

          2.上帝要耶利米不可去弔喪或宴樂,以便傳達戰爭時期,遍地都有
            喪事,百姓也不會互相弔喪的狀態。宴樂的事情也將要因為戰爭
            停止。 16:5-9 
            ●「喪」家:「哀輓的呼喊」。
            ●「用刀劃身....使頭光禿」:是當時其他宗教流行的風俗,但
                                        是律法禁止 利 19:28  21:5 
                                         申 14:1 ,不過百姓卻還是去作
                                         耶 41:5 。
            ●「連大帶小」:「大」指「大人物」,「小」指「小人物」。 
            ●「一杯酒安慰」:「喝安慰的杯」。
            ●「擘餅」:當時為喪家預備的食物,是從外帶來的。因為喪家
                        有死人的遺體,就成為不潔淨的,外面預備的食物
                        才可算為潔淨。
            ●「人必不為他們擘餅,因死人安慰他們」:意義是「人必不為
              他們擘餅,也不因死人安慰他們」。
            ●「餅....酒」:是當時送給喪家的奠儀。
            ●「宴樂」的家:「筵席」、「宴會」。
            ◎上帝禁止耶利米參加弔喪或宴樂這類的社交活動。這不用說在
              當時,即使是今日,我們也很難想像這種完全沒有社交的生活
              方式。當然這樣可以傳達神的信息,但是耶利米可能會覺得痛
              苦。我們會願意為了神忍受痛苦嗎?
            ◎許多學者認為 16:5-9 是上一段象徵性反社會行動之延續,想
              表達的意涵是相同的,就是要耶利米與人群隔離,不要他參加
              社交活動,這也象徵了上帝不再和這個悖逆的群體有所聯繫。
經文:

「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他們問你說:『耶和華為甚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甚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甚麼罪呢?』你就對他們說:『耶和華說: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 16:10-16:13

註釋:

          3.百姓問上帝為何降災?上帝回答:百姓的祖先已經離開上帝敬拜
            別神,而他們更是離開神。因此上帝特別將他們趕出應許之地,
            讓他們可以一直敬拜別神。 16:10-13 
            ●「隨從」別神:「後面、跟著」「走路」,意思就是「跟從」
                            其他的神。
            ●「頑梗的」:「頑固」、「堅硬」。
            ●「趕出」:「拋出」。這個動詞在  撒上 18:11 譯作掃羅把
                        槍「一掄」,在 拿 1:4 譯作耶和華「使」海中「
                        起」大風。
            ◎人生經歷多一點以後,就不會覺得這裡描述的有何奇怪。好像
              人犯罪多一點之後,良心也就被扭曲了,還會問別人:為何自
              己這麼好的人會受懲罰?上帝直接指出:猶大百姓自己作惡比
              他們的祖先更嚴重,所以祂要用一貫的「任憑」方式,讓猶大
              人去盡情的敬拜別的神。
            ◎ 16:10-17:27 像是非常混雜的一段經文,其中有些是詩,有
              些是散文,彼此之間並沒有明顯的關係。
經文: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耶和華說:「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裡,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 16:14-16:21

註釋:

    (三)上帝要報應猶大人的罪孽,但是祂還要把以色列人拯救回來,因為
          上帝要透過這個機會證明自己是真神。 16:14-2116:14-1523:7-8 幾乎完全相同。
          ● 16:14 句首有副詞「因此、如此、這樣」。此處前面加上介系詞
            ,意思是「所以」。
          ●「日子將到」:直譯為「看哪!日子來到」。
          ●「打魚的」:「漁夫」。
          ●「打上來」:「捕捉」、「釣魚」。
          ◎ 16:16 類似的形容人就像魚一般,並論到入侵的巴比倫就像「漁夫獵
            魚」,可參考  摩 4:2  以及  哈 1:14-17  。本節也形容猶大人像
            野獸被獵人從穴中趕出的可憐景像。參考  摩 9:1-4 。
          ●各「岡」:「山丘」、「小山」。
          ●「屍」:「偶像」、「屍體」。
          ●「可憎之屍」:應該是「可憎的偶像」。
          ●「加倍」報應:「兩倍、重複」。同樣的字SH 4932可參考
                           申 15:18 。根據舊約的律法,在某些法律案件,
                          包括不忠於所託,適當的刑罰是加倍賠還 出 22:7-8 
                          SH 8147賽 40:2 提到和 16:18 一模一樣的概念
                          ,但使用的字是不同SH 3718。
          ●列祖所「承受」的:「得到、取得產業」,意思是列祖「所持有」、
                              「所領受」的。
          ●「無益之物」:只有「沒有」和「得利、獲得」兩個字。這裡應該指
                          「假神」是無用之物,和耶和華是力量、保障、避難
                          所成為強烈的對比。
          ●「手」:「力量」、「權勢」。
          ◎ 16:14-15 在神審判的聲浪中,神再次提到祂曾救他們脫離埃及,如
            今仍可以。在這裡神暗示猶大雖被棄,但祂仍會領他們從北方(巴比
            倫)出來。先知的信息通常都是審判和希望交錯,因為這段話的出現似
            乎是為了平衡以放逐威脅作結之上一段令人畏懼之嚴厲。
          ◎ 16:16-18 承接上文,為了避免有人以為可以僥倖逃過一劫,所以再
            次重申 16:11-13 審判的信息。
          ◎ 16:19 耶利米在禱告中用了三個稱謂形容神:力量、保障和避難所
            ,每個稱謂都代表了耶利米經歷神以後對神某一方面的體驗,而共通
            處就是神給他安穩和保護。在你我軟弱時,讓神成為你我的力量;在
            遭敵人圍困時,讓神成為你我的保障;在生活困頓中想覓得安憩之所
            時,讓神成為你我的避難所。
          ◎這一段中上帝藉著積極懲罰罪人,又拯救百姓,顯出祂是真神。
            我們真知道、真相信祂是真神嗎?
          ◎ 16:21 的「他們」究竟是指「要受到刑罰的以色列民」,或是指「了
            解拜偶像是愚昧的列國」?有人認為照文法是指較接近的後者,另有
            學者認為可能是一語雙關(故意性的模糊),另也有人認為是根據上
            下文(承接 16:16-18 )應該是單純指前者而非後者,他們認為這段是
            引用 出 34:5-7
經文:

猶大的罪是用鐵筆、用金鋼鑽記錄的,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壇角上。他們的兒女記念他們高岡上、青翠樹旁的壇和木偶。我田野的山哪,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把你的貨物、財寶,並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並且你因自己的罪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服事你的仇敵;因為你使我怒中起火,直燒到永遠。 17:1-17:4

註釋:

    (四)罪和它所帶來的悲慘下場  17:1-18 
          1.猶大的罪惡將導致他們被擄離開應許之地。  17:1-4 
            ●「鐵筆」:用來在石頭雕鑿永久性碑文的工具。
            ●「金鋼鑽」:「鑽石尖端」、「打火石尖端」,用來雕刻寶石。
            ●「壇角」:安裝在祭壇四角上的突出物。功用除了是作為綁住木柴
                        和祭牲之用外,也用來抹祭牲之血來淨化祭壇的地方。
                        參考 利 4:7 。從 利 16 所描述贖罪大日的儀式就清
                        楚看出這樣做是要確保壇本身潔淨,不致被從百姓而來
                        的任何不潔所污染。
            ●「罪銘刻在壇角」:表示猶大的罪會永遠被記錄在祭壇角,不能藉
                                獻祭或祭牲之血將之抹滅。
            ◎「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就像是 結 11:19  結 36:26  伯 19:24 「
              石心」之喻來形容猶大人罪惡之深以及心有多硬到必須用極硬的書
              寫工具來銘刻於其上。
            ◎ 17:1 相關的經文: 
              律法是神的指頭刻在石版上( 出 31:18  32:16 );
              日後的新約會寫在心版上( 耶 31:33 )。
              獻贖罪祭之時,要將血抹在壇角上( 利 4:7,18,20,25 );
              贖罪日( 利 16:18 )彈血在青銅壇上去罪。
            ●青翠樹旁的「壇」:「祭壇」。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 17:2 原文為「他們的兒子們記念他們在青翠樹旁、在高岡上的壇
              和亞舍拉木偶。」
            ◎ 17:2 可能也隱含諷刺。以色列人本當記念神和祂的作為,守節思
              想(如逾越節及安息日記念救贖)。他們卻築祭偶像之壇而「記念
              」之。(同一個字SH 2142)
            ●「我田野的山」:現代中文譯本、呂振中譯本等把「我田野的山」
                              接續到 17:2 ,變成壇和木偶遍佈在「高岡上、
                              青翠樹旁與我田野的山」。另有一種講法是把「
                              我田野的山」解釋成「田野的廢墟(廢丘)」。                 
            ● 17:3 原文翻譯可能是「因你在全境內邱壇所犯的罪,我必使你的
              財富成為田野的廢墟,使你的財寶成為掠物」。
              另一種翻譯就是「我田野的山哪,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
              把你的財富,和一切的財寶,並你的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
              照說邱壇本身並沒有太高的價值,應該不至於成為擄掠的對象。有
              可能這是耶利米諷刺的筆法。
            ●「產業」:「財產」、「基業」、「地業」,且原文是單數型態,
                        指的就是迦南地。
            ●「怒中」:「鼻孔」,參 10:24 。
            ● 17:3-415:13-14 類似,但有一句補充的語句,強調即將來臨
              之放逐的悲劇。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不見福樂來到,卻要住曠野乾旱之處,無人居住的鹼地。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在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而且結果不止。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 17:5-17:11

註釋:

          2.依靠人的有災禍了,依靠神的將得興盛  17:5-1117:5-8 一般被認為跟 詩 1 很接近。但和 詩 1 比較,在這裏的
              對比不是「惡人」與「義人」之間的,而是「那倚靠人的人」與「
              那倚靠耶和華的人」之間的對比。
            ●「有禍了」:原文是「該受咒詛」。
            ●「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倚靠人,以血肉為他的膀臂」。
            ●「膀臂」:意思是「力量」。
            ●「心」中:SH 3820。古希伯來人認為「心」不僅是情緒中心,
                        也是思想和動機的源頭。「心」也是道德行為的座位
                        ( 箴 4:20-27 )。
            ◎ 17:5-6 指的很可能就是猶大與埃及的聯盟努力。
            ●「杜松」:此字SH 6199僅見於此處及 詩 102:17 ,在詩篇意思
                        是「被剝光的/窮困的」意思。在聖經則有另一個中文
                        翻成杜松的植物在 耶 48:6 ,但使用的是SH 6176,
                        指一種灌木的矮植物,葉小如鱗片。
            ●「福樂」:「好東西」、「利益」。
            ●「鹼地」:「鹽地」、「貧瘠之地」,泥土的鹽分達到某一程度
                        之後,田地就不能用來耕作,只得棄置。
            ●「有福了」:「稱頌」、「祝福」。
            ●「栽」於水旁:「移植」。
            ●炎熱來到,並不「懼怕」:「看見」、「察覺」。
            ◎ 17:5-8 指的「那....人」是耶利米還是另有其人?這是本段經
              文中隱伏的障礙。通常在類似的經文中耶利米並不會羞怯於說出
              他是在描述他自己的經驗,所以很有可能這段經文是耶利米所傳
              講信息的一部分,指那些倚靠人血肉的膀臂的政客,勸他們應該
              要倚靠耶和華。
            ● 17:9 的背景可參考 申 29:18-19申 30:17 。
            ●「人心」:「內在的自我」、「心思」、「意志」、「心」、「
                        理解力」。
            ●「詭詐」:此處使用的原文這個字在舊約只出現三次,分別是
                         耶 17:9  解釋為「欺騙的, 狡猾的, 陰險的」   
                         何 6:8   解釋為「有足跡的」   
                         賽 40:4  解釋為「陡峭的」 
                        SH 6121這個字的字根是SH 6117,也是「雅各」的
                        字根,唸起來跟雅各的發音也很像。
            ●「壞到極處」:「無法醫治的」或作「醫治不了的詭詐」。
            ●「肺腑」:「腎臟」,當時的人認為這是「情感的座落之處」。
            ● 17:10 可參 耶 11:20耶 20:12 ;並見於 詩 17:2-3 。
            ● 17:11 鷓鴣通常是在空地上下大量的蛋。這些蛋很容易會受到
              其他野獸的威脅。通常雄雌二禽都會參與孵蛋。當時一般人相信
              這種鳥會孵其他鳥所下的蛋。一旦當孵出的雛鳥了解鷓鴣不是自
              己的母親後,便會迅速離巢而去。
            ●「菢」蛋:原文這個字只見於此及 賽 34:15 ,是「聚集在一起
                        如同一夥」的意思。NET認為原文是「撫育」的意思,
                        與亞蘭文同源字「收集」相連。
            ●「中年」:「一生日子之一半」。  
            ● 17:11 比喻的重點是在形容財主收集財富,但不得見其果實。   
經文:

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安置在高處。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致蒙羞。耶和華說:離開我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裡,因為他們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便痊癒,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讚美的。他們對我說:耶和華的話在哪裡呢?叫這話應驗吧!至於我,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我並沒有急忙離棄,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這是你知道的。我口中所出的言語都在你面前。不要使我因你驚恐;當災禍的日子,你是我的避難所。願那些逼迫我的蒙羞,卻不要使我蒙羞;使他們驚惶,卻不要使我驚惶;使災禍的日子臨到他們,以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 17:12-17:18

註釋:

          3.先知求上帝醫治拯救,為他申冤  17:12-18   
            ●「聖所」:「神聖的地方」,指「上帝所在的地方」,實際的意義
                        可能是「聖殿」。
            ●「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這是崇拜中用的措辭。 詩 132:13 
                                          聖殿被描述為「耶和華揀選了....
                                          願意當作自己的居所」之地方。
            ● 17:12 提到「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可參考 耶 25:30  詩 11:4 
               詩 9:4,7 。
            ●「太初」:「第一的」、「首要的」。
            ●「土」:「地」、「土地」,有時也指「陰間」。
            ●名字必「寫」在土裡:「書寫」的意思,有「登記」、「錄在」的
                                  語氣,用法見 結 13:9  詩 69:28 。
            ●「名字必寫在土裡」:原文中沒有「名字」,意義是「寫在土地之
                                  內」,所以含意應該是「註定歸於陰間」(
                                  死定了)。
            ◎ 17:14-18 是一段以哀歌的形式來表達真實發自耶利米內心的呼聲
              。耶利米在這段經文中所與之搏鬥的特殊難題是那最有效力的令人
              沮喪之難題──譏嘲。此時許多人可能已斷定耶利米是假先知的一
              個典型例子。怎樣認出一個假先知呢?在申命記提出的一種測驗說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
              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申 18:22 )。這無疑是對耶利米之繼續傳講的普遍反應。因此耶
              利米轉過來向耶和華訴苦訴苦引致請求,是一個雙重的請求:
              A.耶和華應做他的『避難所』。
              B.他常常經驗的驚恐,應當是那些逼迫他的人之命運。(求報仇求
                昭雪)。
            ●「我所讚美的」:「我的讚美」。
            ●「他們對我說」:「說」的型態是Qal 主動分詞,表示「不斷地說
                              」。實際上的意義就是百姓不斷地質疑先知的預
                              言。
            ●「應驗」:「來到」、「進入」。
            ●「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我並沒有急忙離棄」:直譯是「我並沒
              有逃避做一個牧人來跟隨你」。
            ◎ 17:16 是唯一一次用「牧人」來形容先知。
            ●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渴望」、「渴求」。
            ◎ 17:15-16 意義是百姓不斷地質疑先知的預言,但先知還是保持對
              其職位的忠誠,也沒有因為百姓的敵意就希望他所預言的災難快點
              來。
            ●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拆毀」、「折斷」、「打碎」。
            ◎雖然我們知道遵守上帝的道,未必會得好處。不過上帝既然是公義
              的神,遵守上帝的道,理應會得到祂的賜福才是。
            ◎這一次我們只聽見先知說話。沒有從耶和華而來的答覆,沒有保證
              之語(對比 11:18-2315:15-21 )。
經文:

耶和華對我如此說:「你去站在平民的門口,就是猶大君王出入的門,又站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口,對他們說:『你們這猶大君王和猶大眾人,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凡從這些門進入的都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不聽,不受教訓。」耶和華說:「你們若留意聽從我,在安息日不擔甚麼擔子進入這城的各門,只以安息日為聖日,在那日無論何工都不做;那時就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首領,他們與猶大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或坐車,或騎馬,進入這城的各門,而且這城必存到永遠。也必有人從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從便雅憫地、高原、山地,並南地而來,都帶燔祭、平安祭、素祭,和乳香,並感謝祭,到耶和華的殿去。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 17:19-17:27

註釋:

    (五)要求百姓遵守安息日 17:19-27  
          ○ 尼 13:15-22 有類似的安息日禁令。
          ●「平民的門口」:直譯是「百姓之子的門口」,這門可能是在耶路撒
                            冷的北牆,王通常透過此門進出耶路撒冷。並沒有
                            在其他記載中出現,實址不詳。
          ●「耶路撒冷的各門口」:分裂王國時代的耶路撒冷有很多內外的城門。
                                  通往城外的門口至少有六個,此外,還有很
                                  多門戶保護聖殿和王宮範圍。公開宣告之處
                                  通常就在這些城門口。
          ● 17:22 的「從家中挑出去的擔子」可能是用做交易的物品。
          ●「為聖」日:「使分別成聖」、「把....奉獻給上帝」。
          ●你們要「謹慎」:「留意」。表達下面信息的緊急性,要聽眾認真考
                            慮所做的 (參 申 4:15 )。
          ● 17:24 「留心」和「聽從」兩個字的字根都是 SH 8085,以表示
            強調。
          ●「燔祭」:是一種把祭物全部燃燒獻給神的祭。
          ●「平安祭」:部份祭肉焚燒獻給神,部份祭肉由祭司和獻祭者分享
                        的祭禮。
          ●「素祭」:最主要的用法是指「穀物的獻祭」,是 利 2 所規定的
                      。不過,它通常也和其他的動物獻祭有關連,目的是「
                      求取或保持好感」。
          ●「乳香」:「一種被當作香焚燒的樹脂」,是在素祭之內(參
                       利 2:1,2,15,16 )。
          ●「感謝祭」: 平安祭有時是為感恩而獻,也稱感謝祭。記載於
                          利 7:12-15 。 
          ●「燒燬」:原文作「吞噬」。
          ◎有很多禁令(例如奉獻十分之一),我們都可以找到不少理由來反對
            或當拒絕的藉口。不過我們是否遵守這些禁令,也就顯示出我們是否
            把上帝當一回事。當然,我們不是要鼓勵大家只要比賽守禁令,但我
            們還是應該省思自己為何違反這些禁令。
          ◎守安息日(並安息年)似是這國家屬靈狀況的試金石;亦在本段以外
            屢屢提及如: 賽 56:2,6  賽 58:13  尼 13:15-18 。這不是他們唯
            一不遵守的吩咐,也不是耶和華決定毀滅猶大的僅有因素(參
             7:23-24  11:7-8 )。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起來,下到窯匠的家裡去,我在那裡要使你聽我的話。」 18:1-18:2

註釋:

    (六)先知去拜訪窯匠  18:1-1718:1-19:15 的比喻大約寫於約雅敬年間,比喻神對猶大有絕對的主
            權,正如窯匠可以隨意摶泥一樣。祂不斷陶塑他們,希望把他們陶塑
            為有用的器皿。不過,猶大必須趕緊悔改,否則這塊泥就會僵化,成
            了不合用的器皿,下場是被摔碎。
          1.上帝要求耶利米去窯匠家中,祂要在該處向耶利米說話。 18:1-2 
            ●「窯匠」:「陶匠」。
            ◎窯匠工作的地點必須有黏土和水源的供應,該處也需要有空間可
              以安放陶輪、陶土等等,也必須有場地可以有安放成品和不合格
              的成品。因此 18:2 用「下到」,相對於耶利米在耶路撒冷的住
              處,陶匠的工作地點應該地勢比較低。
經文:

我就下到窯匠的家裡去,正遇他轉輪做器皿。窯匠用泥做的器皿,在他手中做壞了,他又用這泥另做別的器皿;窯匠看怎樣好,就怎樣做。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窯匠弄泥嗎?以色列家啊,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 18:3-18:10

註釋:

          2.窯匠隨自己的意思任意改變心意用陶土做器具,上帝對以色列也
            有一樣的主權。 18:3-10 
            ●「轉輪」:陶輪有手轉的慢輪以及用腳旋轉的快輪(踢輪)兩種
                        。陶匠在上方較小之石輪上塑造陶器,輪子轉動時構
                        成離心力,窯匠用手加力,與黏土的離心力相對,使
                        黏土成形。此處指的應該是用腳旋轉的快輪,原文直
                        譯是雙數型態的「輪子」。
            ●轉輪「做器皿」:原文是「做工作」。
            ●做「壞了」:與 耶 13:7 腰帶的「壞」是同一個字(一無是處)。
            ●「另做」:原文是「回轉再製作」,意思就是用同一團泥另外製
                        作其他的器皿。
            ●「看怎樣好,就怎樣做」:原文作「照他眼中看為正的去做」。本
                                      成語見 士 14:3,7  撒上 18:20,26 
                                       撒下 17:4 。
            ◎ 18:4 有許多學者解釋這個「做壞了」是因為泥土的土質,而非
              因為陶匠的技巧。不過原文是看不出來的(原文也沒說是陶匠的
              技術問題),只是說這個器具做壞掉了。事實上這件事情只有一
              個重點:陶匠對泥土有絕對的主權,可以隨時改變心意。我們不
              需要認為陶匠就等同於上帝,所以不可能犯錯。
            ◎泥在輪上,但製成品不合陶匠的心意--也許是泥的"堅實度"不很
              合適(或有硬塊,太濕或太乾,或有雜質),也許形狀不完全遂他
              的心意,在窯匠眼中就是壞了。有時陶匠要重頭再做,重新把泥
              定形,把泥做成「陶匠看怎樣好,就怎樣作」。
            ◎這段強調的是「陶匠與陶土之間的關係」。陶土完全在陶匠支配
              下,陶匠可以完全照他所喜歡的而行。猶大與上帝關係也是如此
              ,猶大是上帝手中的泥土,完全在祂支配之下,聽祂使用。上帝
              可以自由照祂認為好的對待祂的子民。這可能是一個帶來希望或
              審判的信息:猶大的存在是要服事上帝,不是上帝服事猶大。神
              的子民不能為自己的目的利用上帝,正如陶土不能命令陶匠一般。
            ◎ 18:6 神把自己比作陶匠可參考 賽 29:16 ;  賽 45:9  賽 64:8 
               羅 9:19-24 。
            ●拔出、拆毀、「毀壞」:「消滅」、「滅亡」。
            ● 18:8 「惡」與「災禍」的字根都是 SH 7451
              參考 18:10,11,12  。
            ◎ 18:8 「若停止作惡,我就取銷降災(惡)」的用法可見於
               拿 3:10-4:1 ,當神取銷降災(惡)與尼尼微,約拿十分不悅(眼
              中看為大惡)。
            ●「後悔」:「遺憾」、「憐憫」、「同情」。當然此字還是表
                        達心意的改變,不過這個字還充分的表達了上帝的
                        感受。此字不是指意志上的變動,而是指處理方法
                        上的改變。
                         18:8 的「後悔」指上帝的憐恤, 18:10 的「後悔
                        」指上帝的「遺憾」。
            ●「他們」:原文型態為單數陽性,指 18:9 的一邦或一國。
            ◎ 18:818:10 的「若」字很重要,表示這段話是有條件性的。
            ◎ 18:6-10 的意義是:上帝可以隨時因著人的行為,回心轉意,
              改變原先要降的福或災禍。上帝以往雖然應許要建立以色列人為
              祂的選民,但是以色列人背叛,祂也會改變祂的作法。反之,目
              前上帝決定要降災,如果以色列人改變,那祂也會改變降禍的決
              定。
經文:

現在你要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如此說: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定意刑罰你們。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他們卻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 18:11-18:12

註釋:

          3.上帝已經警告過以色列人,但是以色列人還是定意要作惡事。
             18:11-12 
            ●「造出」災禍:原文與「窯匠」的字根相同,「塑造」、「製作
                            」、「建造」的意思。
            ●「定」「意」:這兩個字在原文中押韻 SH 2803SH 4284。
            ●「回頭」:「回轉」的意思SH 7725。
            ●「這是枉然」:「已絕望」、「令人感到絕望」。
            ●「自己的計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籌劃」。
            ●「頑梗的」惡心:「頑固」、「堅硬」。
            ◎ 18:11 是上帝透過耶利米呼召猶大人要回頭,因為現在祂命定
              要攻擊猶大人,但是猶大人如果悔改,祂也會照前文所說的,
              後悔不執行懲罰。
            ◎ 18:122:25 所表達的相同。百姓頑梗的選擇是他們一貫的
              作風,見 7:249:1313:1016:12
經文: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且往各國訪問,有誰聽見這樣的事?以色列民(原文是處女)行了一件極可憎惡的事。黎巴嫩的雪從田野的磐石上豈能斷絕呢?從遠處流下的涼水豈能乾涸呢?我的百姓竟忘記我,向假神燒香,使他們在所行的路上,在古道上絆跌,使他們行沒有修築的斜路,以致他們的地令人驚駭,常常嗤笑;凡經過這地的必驚駭搖頭。我必在仇敵面前分散他們,好像用東風吹散一樣。遭難的日子,我必以背向他們,不以面向他們。 18:13-18:17

註釋:

4.自然界不敢違背上帝的自然律,以色列人卻違背上帝,以致他們一
            定要遭遇最嚴重的懲罰。 18:13-17 
            ◎與 2:10-13,32 觀念近似。
            ●「訪問」:「詢問」、「要求」。
            ●「以色列民」:原文是「處女以色列」。
            ●「可憎惡的事」:「可怕的事情」。
            ◎ 18:13 提到了猶大的背叛不但是不合常理外,更是在外邦中找不
              到先例的,感覺相當諷刺。
            ●「黎巴嫩」:字義是「潔白」,指以色列北部的高山。
            ● 18:14 原文直譯是「黎巴嫩的雪豈能從田野的磐石上斷絕呢?從
              遠處流下的涼水豈能乾涸呢?」。
            ◎ 18:14,15 是用來表示黎巴嫩的雪不可能從田野的磐石斷絕,從
              遠處留下的涼水也不可能乾涸,耶利米把猶大人對耶和華的敬拜比
              作這兩件事,他們本應理所當然地拜獨一真神,卻隨從假神,與自
              然界的忠誠表現形成強烈對比。
            ◎ 18:14 試圖用大自然來比喻大自然是可靠的和不改變的,但以色
              列民是多變且無理性的(可比較 8:7 )。
            ◎「古道」,就是在上帝與他們的約中,在上帝為他們計畫的大路上
              跌倒了;他們離開了這條大道,轉到一條無法到達終點的泥濘小路
              。多反常啊,而且人人似乎都知道這一點。只有以色列人不知道。
            ●「假神」:「空虛」、「虛妄」、「虛謊」。指的當然是「假神」。 
            ●「古道」:「古老的道路」、「長期的道路」、「永遠的道路」。
                        參考 6:16 。
            ●「沒有修築的斜路」:原文僅是「沒有修築的道路」。
            ●「令人驚駭」:「荒廢」、「恐怖」、「膽戰心寒」。
            ●「常常嗤笑」:原文是「永遠發出噓聲(歎息聲)」。
            ●「東風」:指「沙漠吹來的焚風」。
經文:

他們就說:「來吧!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因為我們有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來吧!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不要理會他的一切話。」耶和華啊,求你理會我,且聽那些與我爭競之人的話。豈可以惡報善呢?他們竟挖坑要害我的性命!求你記念我怎樣站在你面前為他們代求,要使你的忿怒向他們轉消。故此,願你將他們的兒女交與饑荒和刀劍;願他們的妻無子,且作寡婦;又願他們的男人被死亡所滅,他們的少年人在陣上被刀擊殺。你使敵軍忽然臨到他們的時候,願人聽見哀聲從他們的屋內發出;因他們挖坑要捉拿我,暗設網羅要絆我的腳。耶和華啊,他們要殺我的那一切計謀,你都知道。不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也不要從你面前塗抹他們的罪惡,要叫他們在你面前跌倒;願你發怒的時候罰辦他們。 18:18-18:23

註釋:

    (七)先知的敵人再次謀害耶利米,耶利米痛責這些人是恩將仇報,求上帝為
          他伸冤。  18:18-23 
          ◎此處是耶利米第五次的表白, 也是第二次提到陷害他的陰謀. 第一次
            的陰謀是要害他的性命( 11:18-23 ), 這一次則是要對付他的名聲。
          ●「來吧」:「走」、「來」、「行動」的命令式。
          ●「設計謀害耶利米」:原文是「籌劃計謀在耶利米上」。
          ●「理會」他的一切話,「理會」我:「留心」、「注意」。
          ◎ 18:18 提到「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
            是舊約時代神對人說話的三個管道。見 耶 8:8-10  結 7:26 。
          ◎ 18:18 的意思是「少了一個講難聽話的耶利米,我們的信仰生活
            還是會繼續下去,所以我們可以毀謗除掉耶利米」。我們是否想過
            我們身邊講難聽話的人,其實是神的使者,不是我們的對頭?
          ●「與我爭競之人」:「競爭者」、「對手」、「敵人」。
          ●「挖坑」:捕捉大型野獸用的陷阱。
          ●「性命」:「靈魂」、「生命」、「人」。
          ●「代求」:原文是「說好話」。
          ●「哀聲」:「悲痛的哭喊」。
          ●「塗抹」:將神的舉動連於記錄(記罪之冊或生命冊)的「錄下」
                      或「塗抹」可參 出 32:32,33  詩 51:1  69:28 。
          ◎由這一段耶利米要求的報應可以看出耶利米真的是氣到極點。我們
            是不需要過度指責先知沒有愛心,有時候我們很生氣時也會一樣的
            失去理性,況且遇到恩將仇報的事情,任誰都會憤怒不已的。
          ◎ 18:23 這裡我們看到耶利米甚至求神不要在心平氣和時懲罰他們, 
            而是要在發怒時!這和這位先知前面曾流淚懇求神饒恕百姓感覺是
            非常大的反差。而且更有意思的是, 耶利米不是求神讓神按照耶和
            華自己的意思來施行審判, 他還在此時「指明」要神怎樣刑罰百姓
            , 這樣的表白好像有點破壞我們對神先知的形象, 但仔細想想, 這
            也是我們個人信仰起伏的實況描述。 
          ◎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是,這一次也和 17:12-18 一樣完全沒有從耶和
            華而來的答覆。(是否因為神不喜悅這種態度?但神仍任憑或允許
            ?!) 
          ◎舊約有不少咒詛仇敵的話, 在引用時要小心這可能不是可以用來當
            作對待仇敵的根據. 有學者認為耶利米在這裡的烈怒反應雖是出於
            人的本性, 但最好是看為聖經中反面的例證, 因為在此耶和華並沒
            有給予答覆, 而且新約聖經中也有指示基督徒應有的樣式(
             太 5:44  太 6:14-15  羅 12:19  弗 4:32 ),有些學者認為這邊可
            能是耶利米站在神的立場來看罪並代神宣告神的審判, 但這樣會讓
            人誤以為先知有審判人的權柄, 所以也有學者不建議從這種角度來
            解釋。而且聖經忠實記錄先知遭遇背叛的人性反應,似乎也不是不
            對。只是我們也不用把這種情緒性反應當成效法的對象。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你去買窯匠的瓦瓶,又帶百姓中的長老和祭司中的長老,出去到欣嫩子谷、哈珥西(就是瓦片的意思)的門口那裡,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說:『猶大君王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這地方,凡聽見的人都必耳鳴; 19:1-19:3

註釋:

    (八)先知打碎瓦瓶傳達上帝要毀滅耶路撒冷的信息 19:1-20:6耶 18 論到瓦瓶的製造, 耶 19 以瓦瓶為喻。 耶 20:1-6 則是
            記載耶利米為傳講這些訊息所受的痛苦。
          1.上帝要求耶利米購買瓦瓶,並聚集長老以宣告上帝的信息。
             19:1-319:1 用「耶和華如此說」起頭,並沒有說明說話的對象是誰
              。不過我們可以從 9:1420:1-3  看出是耶和華對耶利米
              說,這整段 19:1-20:6 是從旁觀者來描繪耶利米。
            ●「瓦瓶」:指「陶器造成,肚大頸長的瓶子」。考古挖掘出來
                        的這種瓶子,高度在13到30公分之間。這個字
                        SH 1228舊約聖經只出現三次。這字在希伯來文的
                        發音和「瓶子倒水」的聲音很類似。
            ●「長老」:本處指「民事與宗教的領袖」。
            ●「祭司中的長老」:原文也可以解釋成「年老的祭司」 或「
                                資深的祭司」(祭司是世襲制,年老當然
                                代表資深)。
            ●「欣嫩子谷」:是起初猶太人們以嬰孩為祭獻給迦南神摩洛的
                            地方。獻的方法是把嬰孩放在摩洛神像燒紅的
                            雙臂中。約西亞王( 王下 23:10 )廢除這種
                            可憎的儀式後,這山谷就成為焚燒垃圾的地方
                            。
            ●「哈珥西的門口」:「瓦片門」,可能就是一般熟知的「糞廠
                                門」。亞蘭文譯本譯為「碎瓦門」。它是
                                位於耶路撒冷的東南。
            ●「吩咐」:「講」、「告訴」。
            ●「耳鳴」:「耳朵刺痛」、「耳朵顫抖」。
經文:

因為他們和他們列祖,並猶大君王離棄我,將這地方看為平常,在這裡向素不認識的別神燒香,又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又建築巴力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子,作為燔祭獻給巴力。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說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我必在這地方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計謀落空,也必使他們在仇敵面前倒於刀下,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下。他們的屍首,我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我必使這城令人驚駭嗤笑;凡經過的人,必因這城所遭的災驚駭嗤笑。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19:4-19:9

註釋:

          2.因為猶大人離棄神,敬拜巴力,所以上帝要讓以色列人遭遇嚴重
            的懲罰  19:4-9 
            ●「看為平常」:「與我生疏」、「當成是外國的」。
            ◎「這地方」,指的應該是耶路撒冷或者是更廣的應許之地。
               19:4 是說猶大人把應許之地當成是外國,所以敬拜外國神,
              進行邪惡的異教崇拜。這些都不是應許之地的神所吩咐、交代
              的。
            ●「燒香」:「燒香」、「燒祭物」、「使祭物冒煙」。
            ●「提說」:「講論」。
            ●「陀斐特」:「焚燒之處」。位於耶路撒冷西南的欣嫩子谷中,
                          後來變成垃圾場。
            ●「殺戮」谷:「宰殺」。
            ● 19:5-67:31-32 非常相似。
            ●「計謀」落空:「商議」、「提議」、「籌算」。
            ●計謀「落空」:「使空虛」、「使空無」。有不少人推測此時
                            耶利米倒出瓶中裝的水。這個字 SH 1238的
                            原文 baqaq {baw-kah'}與「瓦瓶」bagbug 相
                            近,可能故意用此指出地的荒涼廢棄(
                             賽 24:3  尼 2:3 )。
            ●這城所遭的「災」:原文作「擊打」。這個字屢次用作以色列人
                                受敵人擊打之「傷」(如 14:17 )。也有
                                「鞭傷」的字意及寓意(見 申 25:3賽 10:26 ),或用作「殺戮」和「戰敗」
                                ( 撒上 4:10  書 10:20 )。 19:8 是說
                                敵人的重擊使她成為嗤笑的對象。
            ◎ 19:8 耶路撒冷的災難慘重以至於其他人看見都驚駭嗤笑可參考
               哀 2:15-16 。
            ●「窘迫」:「困境」、「困難」、「壓力」。 
            ●「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哀 2:20  4:10  結 5:10 都
                                            有相關的記載。
            ◎ 19:7-13 耶利米所預言的大屠殺先後應驗了兩次,一次是西元前586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軍攻進耶路撒冷,另一次則是西元70年羅馬將
              軍提多毀滅耶路冷。在巴比倫大軍圍城期間,城內食物極度短缺,甚
              至發生人吃人的慘況,有人甚至吃自己的兒女。(相關預言詳參
               利 26:29  申 28:53-57 ;相關實況詳參
               王下 6:28-29  哀 2:20  4:10 。)
            ◎ 19:6-9 說出上帝的無奈與決意,就是要嚴厲的懲罰猶大人,
              以回應其悖逆。
經文:

「你要在同去的人眼前打碎那瓶,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要照樣打碎這民和這城,正如人打碎窯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囫圇。並且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耶和華說:我必向這地方和其中的居民如此行,使這城與陀斐特一樣。耶路撒冷的房屋和猶大君王的宮殿是已經被玷污的,就是他們在其上向天上的萬象燒香、向別神澆奠祭的宮殿房屋,都必與陀斐特一樣。』」 19:10-19:13

註釋:

          3.上帝要求耶利米打碎瓦瓶,象徵上帝要打破毀滅耶路撒冷。
             19:10-13 
            ●「不能再囫圇」:直譯是「不能被醫治」,亦即「不能被修補」
                              。
            ●「陀斐特」:「焚燒之處」。位於耶路撒冷西南的欣嫩子谷中,
                          後來變成垃圾場。
            ●萬「象」:原文作「軍隊」,用於星象。(SH 6635)
            ◎「向天上的萬象燒香」這種向天象神祇獻祭經常都是在屋頂進行
              (見: 王下 23:12  番 1:5 )。舊約聖經背景注釋提到在《吉
              加墨斯史詩》中,吉加墨斯的母親甯松(Ninsun)上到屋頂向太
              陽神沙馬士燒香,烏加列的《凱雷特史詩》亦形容過這個儀式。
            ◎此處的「陀斐特」代表多樣的意涵,又是「垃圾場」,也是「
              焚燒之處」,又是「污穢之地」。耶路撒冷既然因為偶像崇拜
              已經變成污穢之地,上帝就讓這個地方變成「垃圾場」與「焚
              燒之地」。
經文:

耶利米從陀斐特─就是耶和華差他去說預言的地方─回來,站在耶和華殿的院中,對眾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這城和屬城的一切城邑,因為他們硬著頸項不聽我的話。」祭司音麥的兒子巴施戶珥作耶和華殿的總管,聽見耶利米預言這些事,他就打先知耶利米,用耶和華殿裡便雅憫高門內的枷,將他枷在那裡。 19:14-20:2

註釋:

          4.耶利米在聖殿中繼續傳達上帝要毀滅耶路撒冷的信息,結果被
            聖殿總管拘禁  19:14-20:2 
            ●「眾人」:「整個百姓」、「眾民」。人數一定遠多於前述的
                        長老和資深祭司。
            
            ●「音麥」:字義是「他已經說了」,可能就是指 代上 24:14 
                        聖殿第十六班次的領袖。
            ●「巴施戶珥」:字義是「自由」。
            ●殿的「總管」:「管理者領袖」。一般認為這個職位僅次於大
                            祭司 29:25-26  52:24 。原文是「總管」+「
                            領袖、君王」兩個字合在一起。
            ●「便雅憫高門」:指的是聖殿朝北的內院門。
            ●門內的「枷」:「強迫使人體彎曲或變形的一種刑具」,亦有
                            可能是「監獄」、「牢房」或「拘留所」的意
                            思,此字僅出現於 耶 29:26  代下 16:10 。
            ◎不管巴施戶珥的動機究竟為何,也不管他是因為職責所在還是
              他自己也討厭耶利米(他隔天就放耶利米出來,可能也不敢關
              耶利米太久),但這個人就成為上帝傳達信息的一個媒介。

經文:

次日,巴施戶珥將耶利米開枷釋放。於是耶利米對他說:「耶和華不是叫你的名為巴施戶珥,乃是叫你瑪歌珥‧米撒畢(就是四面驚嚇的意思),因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你自覺驚嚇,你也必使眾朋友驚嚇;他們必倒在仇敵的刀下,你也必親眼看見;我必將猶大人全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要將他們擄到巴比倫去,也要用刀將他們殺戮。並且我要將這城中的一切貨財和勞碌得來的,並一切珍寶,以及猶大君王所有的寶物,都交在他們仇敵的手中;仇敵要當作掠物帶到巴比倫去。你這巴施戶珥和一切住在你家中的人都必被擄去;你和你的眾朋友,就是你向他們說假預言的,都必到巴比倫去,要死在那裡,葬在那裡。』」 20:3-20:6

註釋:

          5.聖殿總管隔天釋放耶利米之後,耶利米立刻預言聖殿總管要目睹
            上帝的懲罰實現,且要被擄到巴比倫。 20:3-6 
            ●「瑪歌珥米撒畢」:字義是「四面驚嚇」。可參考 哀 2:22 
            ◎古希伯來文化的名字更改,有地位或命運更改之意;如雅各
              Jacob(「抓後跟者」欺詐者的含意; 創 25:26  27:36 )改
              名為以色列Isarel(「不敗於神」 創 32:28 )。
            ●仇敵要當作「掠物」:仇敵要「搶奪」、「掠奪」(他們)。
            ●「假預言」:原文的確是「虛假預言」,不過巴施戶珥是祭司,
                          照理說先知才說預言,此處為何會說巴施戶珥說
                          假預言呢?其實一般老百姓哪能分的清誰有能力
                          說預言,一個聖殿的高級祭司說「上帝一定保護
                          耶路撒冷」,對聽眾來說,等於是「上帝預言要
                          保護耶路撒冷」了。
            ◎ 20:4 這裡是耶利米書首次提到猶大人會被擄至巴比倫。
            ◎我們自己如果慢慢有點影響力,會不會也很容易隨意誤用自己
              的影響力,導致上帝的百姓蒙受損失呢?
經文:

耶和華啊,你曾勸導我,我也聽了你的勸導。你比我有力量,且勝了我。我終日成為笑話,人人都戲弄我。我每逢講論的時候,就發出哀聲,我喊叫說:有強暴和毀滅!因為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譏刺。我若說:我不再提耶和華,也不再奉他的名講論,我便心裡覺得似乎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我聽見了許多人的讒謗,四圍都是驚嚇;就是我知己的朋友也都窺探我,願我跌倒,說:告他吧,我們也要告他!或者他被引誘,我們就能勝他,在他身上報仇。然而,耶和華與我同在,好像甚可怕的勇士。因此,逼迫我的必都絆跌,不能得勝;他們必大大蒙羞,就是受永不忘記的羞辱,因為他們行事沒有智慧。試驗義人、察看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求你容我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讚美耶和華!因他救了窮人的性命脫離惡人的手。 20:7-20:13

註釋:

    (九)先知埋怨自己的景況,咒詛自己的生命  20:7-18 
          1.先知埋怨自己無法抗拒上帝,聽命傳講上帝的話,但是下場卻是
            四面楚歌,因此他求上帝為他報仇伸冤  20:7-13 
            ●「勸導」:原文是「勸服」、「瞞騙」、「欺騙」。此處可能
                        是「誘導」、「欺騙」而非「勸導」的意思。
                         出 22:16 甚至用這個字來表示「引誘處女」。
            ●「比我有力量」:「抓住我」。
            ◎「比我有力量且勝了我」:許多學者都提到這個詞與「強暴」
                                      有關 撒下 13:14 ,不過實際檢驗
                                      舊約聖經中出現的狀況,發現同樣
                                      的字詞,絕大多數跟「強暴」無關
                                      ,不足以證明耶利米有埋怨「被上
                                      帝強暴」的想法。
            ◎ 20:7 根本就是埋怨上帝了, 詩 88:6  22:1 也都有類似的文
              字,當然人不應該埋怨神,但是聖經也讓我們看見先知人性的
              一面,畢竟,他只是人。
            ◎先知可能是因為內心極度痛苦所以用這種比較強烈的語氣表達
              。可相比擬的有約伯在 伯 16:7-14 說的話。
            ●「發出哀聲」:「哀號」、「呼喊」。
            ●「強暴」和毀滅:原文是「暴力」、「不公義」。
            ●強暴和「毀滅」:原文是「蹂躪」、「毀壞」。
            ●「強暴和毀滅」:歸納了耶利米的信息,包含了猶大社會的暴
                              力,也預言了巴比倫將會毀滅猶大,以報應
                              猶大的不義。
            ◎ 20:8 耶利米感嘆他的事工直到目前都看似不是預言,因神遲
              遲不執行,使他成為譏諷對象。他在人的眼中是個假先知。 
            ◎ 20:9 的意義是:既然傳講就被笑,乾脆不要講。無奈不講也
              不行,上帝的話好像骨中燒的火,讓先知無法忍耐,一定要說
              出來。
            ●「奉他的名講論」:原文作「奉他的名說話」,指在某人的權
                                下作使者。(見 出 5:23 ;  申 18:19 , 
                                 申 29:20 ;  耶 14:14 )
            ●閉塞在我「骨」中:舊約以「骨」代表全人之外( 詩 35:10 
                                ),「骨」也連於「恐懼」(如 伯 4:14 
                                ),「痛苦」(如: 伯 33:19詩 102:3 ),「喜樂或憂愁」(如
                                 詩 51:8 )。
            ●「含忍不住」:原文是「因作某事而疲倦」。好像先知忍得很
                            累,也就是「忍不住」的意思。
            ◎「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這種為神傳話的熱切可參考
               5:14  6:11 ;  摩 3:8 ;  林前 9:16 。
            ●「讒謗」:「耳語」、「誹謗」、「中傷」。
            ●四圍都是「驚嚇」:「害怕」、「恐怖」,這個字在舊約僅出現
                                九次,其中三次都是在此處  20:3,4,10詩 31:13 也是用相同的字。耶利米在此指
                                出使他「恐懼」的是四周的敵人圖謀殺害他
                                。
            ●「四圍都是驚嚇」:正是「瑪歌珥米撒畢」的字義,耶利米剛
                                剛幫祭司領袖改的名字。現在用來形容自
                                己的狀況。
            ●「我知己的朋友」:原文直譯是「我一切的平安人」,表示「
                                我在他那裡可以感覺平安的人」,也就是
                                「好友」。
            ●「窺探」:「保守」、「看守」、「注意」。
            ●願我「跌倒」:這個字舊約僅出現三次,除本處外另出現在
                             詩 35:15詩 38:17 。
            ●我們就能「勝」他:這裡的這個字和前面 20:7 用的是同一個
              字。
            ◎耶利米在此感嘆當初神呼召他作發言人,他起初也是百般不願
              意,現在淪入令他恐懼的光景。
            ●「甚可怕的」勇士:「心生敬畏的、使人驚嚇的」。這個字在
                                舊約與「強暴」同字。
            ◎ 20:1115:20-21 (神肯定與耶利米同在)及 1:8,19 (
              神呼召耶利米時的應許)頗有連繫。
            ●「窮人」:原指「有需要的人」。
            ◎先知的情緒起伏很大, 20:11-13 先知就由谷底轉想到事實上
              那些威脅他生命的人們,根本不能成功,還要蒙受大羞辱,於
              是他希望能快點看到上帝的公義彰顯。
            ◎本段是典型的詩歌體裁:宣言( 20:7 ),哀嘆( 20:7-10 )
              ,信靠的承認/蒙垂聽的深信( 20:11 ),請願( 20:12 ),
              感謝或讚美( 20:13 )。這類的詩歌常見於詩篇( 詩 3 ,
               詩 7 , 詩 26 )。
            ◎有些人或許會對於耶利米這樣的情緒轉變以及受言人的更換感
              到混淆;但在聖經中類似的禱告和埋怨其實也蠻常見的,例如
               詩 22 大衛在危難時的祈禱。
            ◎其實「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壓力很大,人多了,我們就會覺得
              到底是不是根本就是自己錯了?基督徒在華人世界中也很能體
              會這種孤獨的感受。因此,我們不用深責先知,而該想想自己
              是否能像他那樣在壓力下還是堅持到底。
經文:

願我生的那日受咒詛;願我母親產我的那日不蒙福!給我父親報信說「你得了兒子」,使我父親甚歡喜的,願那人受咒詛。願那人像耶和華所傾覆而不後悔的城邑;願他早晨聽見哀聲,晌午聽見吶喊;因他在我未出胎的時候不殺我,使我母親成了我的墳墓,胎就時常重大。我為何出胎見勞碌愁苦,使我的年日因羞愧消滅呢? 20:14-20:18

註釋:

          2.耶利米咒詛自己的生日,希望自己沒有出生過。  20:14-18 
            ◎很多人都提及這段自白,是耶利米書中最悲傷、失望的一段。
              許多人認為此處跟 伯 3:3-12 相似。
            ● 20:14伯 3:3 的用詞相似。
            ●「甚歡喜」:原文是連續兩個「使高興」以加強語氣。
            ◎原本孩子的誕生是大樂事,若是男孩更表示血脈的延續家產承
              繼有人而鼓舞。可參考 得 4:10,13-17 。
            ●「耶和華所傾覆而不後悔的城邑」:不確定是不是只指著「所
                                              多瑪、蛾摩拉」,但一定
                                              包括這兩個城邑。
            ●「晌午」:「中午」、「正午」。
            ●「吶喊」:「戰爭警報」、「戰爭中的叫喊」。
            ◎咒詛上帝和咒詛父母都要被除滅 利 24:10-16  20:9 ,不過耶
              利米卻咒詛生日、報信給他父親的人。似乎故意走在律法的邊
              緣。
            ●不「殺」我:「殺死」、「處死」,動詞型態是「陽性單數」
                          ,指的可能是「上帝」。           
            ●「胎就時常重大」:「子宮一直懷孕」、「子宮懷孕不止」。
            ◎ 20:17-18 雖然有些難解的字詞,不過意義是很清楚的,就是
              「我為什麼要生下來過這種苦日子?」。上帝不回答耶利米的
              質疑,不像一般人以為的:上帝會處罰耶利米。反倒讓耶利米
              的抗議這樣保留在聖經之中,見證這個信仰的深度。
            ◎這章是耶利米第六次表白(埋怨),也是耶利米記當中最後一次
              的表白,而且並沒有記載神的回應是甚麼,也無法猜測耶利米
              在這樣的狀況中持續了多久。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那時,西底家王打發瑪基雅的兒子巴施戶珥和瑪西雅的兒子祭司西番雅去見耶利米,說:「請你為我們求問耶和華;因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我們,或者耶和華照他一切奇妙的作為待我們,使巴比倫王離開我們上去。」耶利米對他們說:「你們當對西底家這樣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要使你們手中的兵器,就是你們在城外與巴比倫王和圍困你們的迦勒底人打仗的兵器翻轉過來,又要使這些都聚集在這城中。並且我要在怒氣、忿怒,和大惱恨中,用伸出來的手,並大能的膀臂,親自攻擊你們;又要擊打這城的居民,連人帶牲畜都必遭遇大瘟疫死亡。以後我要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臣僕百姓,就是在城內,從瘟疫、刀劍、饑荒中剩下的人,都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和他們仇敵,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巴比倫王必用刀擊殺他們,不顧惜,不可憐,不憐憫。這是耶和華說的。』 21:1-21:7

註釋:

    (十)先知責備君王  21:1-23:8 
          1.西底家王去請耶利米幫忙代求,但上帝說祂要把猶大交在巴比倫
            王手中  21:1-7 
            ◎這篇信息的背景是西元前589年底或588年初,由於西底家王受
              反巴比倫派的臣僕慫恿,見埃及新任法老王合弗拉剛登位時欲
              侵佔巴比倫領土的企圖( 結 17:12-15 ),以為自己可以有機
              可乘,所以接受了埃及的援助而背叛巴比倫,停止納貢巴比倫
              的這個決定導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決心要完全攻佔猶大國,
              巴比倫的軍隊大舉圍困耶路撒冷(參 王下 25 ),隔絕一切
              的援軍(包括埃及人),猶大國其他的設防城全數被毀,同時
              試圖攻破城北的城牆。此時,西底家在極度恐懼並窘困之際派
              人向先知耶利米求問神的心意。
            ●「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義的」。是猶大的末代君王
                          。他在西元前597年受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冊封
                          ( 王下 24:17 ),在位至西元前586年耶路撒冷
                          城被攻陷。
            ●「瑪基雅」:字義是「我的王是耶和華」。
            ●「巴施戶珥」:字義是「自由」。與 20:1 記載的並非同一人
                            。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西番雅」:字義是「耶和華所珍愛的」。此人不是聖經西番
                          雅書的作者。
            ● 「求問」:不僅是「求問」的意思,更是「求助、尋找」的
                         意思,可以參考  詩 34:4 ; 詩 77:2 。
            ●「尼布甲尼撒」:字義是「願尼布保護王權」。西元前605年
                              承繼王位。其父尼布波拉撒為新巴比倫帝國
                              的首任君王,西元前625年即位。
            ◎「一切奇妙的作為」:指的可能是類似 王下 19 希西家王時
                                  代,亞述王退兵的事情。距離當時約
                                  100年前。
            ●「迦勒底人」:是巴比倫南部的民族,尼布甲尼撒出自該族,
                            他父親建立的迦勒底王朝就是耶利米書所指的
                            巴比倫。
            ● 21:4 「這些」:原文指「巴比倫王和迦勒底人」。
            ●「用伸出來的手,並大能的膀臂」:指神的大能大力。本句多
              次用在出埃及時施諸埃及的描述( 申 4:34 ; 申 5:15 ; 
               申 26:8 ;  耶 32:21 ;  詩 136:12 )。本處神的大能大力
              不是向以色列人的敵人施展,而是向著自己的百姓,這是何等
              大的諷刺啊!
            ●「攻擊你們」:「攻打你們」、「跟你們打仗」。  
            ●「顧惜」、「可憐」、「憐憫」:都是「同情」、「憐憫」的
                                            意思,用來加強語氣。
            ◎ 21:7 耶利米用「三種人」、「三災」、「三不」來強化其信
              息。
            ◎這是兩次派代表團見先知耶利米的第一次。第二次是在尼布甲
              尼撒因埃及的威脅而撤退之後( 耶 37:1-9 )。
經文:

「你要對這百姓說:『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將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擺在你們面前。住在這城裡的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但出去歸降圍困你們迦勒底人的必得存活,要以自己的命為掠物。耶和華說:我向這城變臉,降禍不降福;這城必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用火焚燒。』」 21:8-21:10

註釋:

          2.耶利米傳達上帝的話,要猶大人投降巴比倫人以保命。 21:8-1021:938:2 幾乎一樣。
            ●「以自己的命為掠物」:「以自己的生命為戰利品」,「保全自
                                    己生命」的意思。
            ◎以愛國主義的角度來看,耶利米這種信息根本就是叛國的荒謬信
              息,但耶利米還是忠實的傳達了。我們願意說出受眾耳中的難聽
              話嗎?
            ◎先知的勸降無疑被視為是賣國賊的舉動( 26:11 ;  38:4 ),然
              而當國家淪亡後,他卻選擇留在故土為邦國未來的復興而努力。
              ( 40:1-6 ;  42:7-22 )
            ◎巴比倫尼布甲尼撒軍隊是在西元前588年1月15日(按照提斯利曆
              法;若按尼散曆法則是西元前587年)抵達圍攻耶路撒冷,耶路撒
              冷城牆在西元前586年8月中旬終於被巴比倫軍隊攻破。
經文:

「至於猶大王的家,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大衛家啊,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每早晨要施行公平,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恐怕我的忿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如火著起,甚至無人能以熄滅。耶和華說:住山谷和平原磐石上的居民,你們說:誰能下來攻擊我們?誰能進入我們的住處呢?看哪,我與你們為敵。耶和華又說:我必按你們做事的結果刑罰你們;我也必使火在耶路撒冷的林中著起,將她四圍所有的盡行燒滅。」 21:11-21:14

註釋:

          3.上帝責備猶大王:自以為安全、不聽上帝的勸告而行惡,導致上
            帝要毀滅耶路撒冷  21:11-14 
            ●「平原磐石」:七十士譯本作「平原上的推羅」,不過馬所拉
                            經文作「平原磐石」。
            ●「山谷和平原磐石上」:指「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建立在高
                                    原上面,三面有山谷圍繞,極有地利
                                    ,故此城內居民自認為很安全,可以
                                    安居在這保障中。
            ●「居民」:原文是陰性單數的「居住」分詞,可能是集合名詞
                        表示「耶路撒冷的整體居民」,因為後面的「你們
                        說:誰能下來」又是陽性複數動詞。也可能「住山
                        谷和平原磐石上的居民」指的是「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的林中」:指「耶路撒冷中的宮殿」,
                                   王上 7:2  10:17 稱呼所羅門用香柏木
                                  所建的宮殿為「黎巴嫩林宮」。
            ◎上帝設立君王的目的,主要是要執行公平正義,但站在高位上
              的,恐怕早就忘記自己被設立的目的。我們是否忘記被呼召的
              初衷呢?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你下到猶大王的宮中,在那裡說這話,說:『坐大衛寶座的猶大王啊,你和你的臣僕,並進入城門的百姓,都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你們若認真行這事,就必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他的臣僕百姓,或坐車或騎馬,從這城的各門進入。你們若不聽這些話,耶和華說:我指著自己起誓,這城必變為荒場。』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的家如此說:我看你如基列,如黎巴嫩頂;然而,我必使你變為曠野,為無人居住的城邑。我要預備行毀滅的人,各拿器械攻擊你;他們要砍下你佳美的香柏樹,扔在火中。「許多國的民要經過這城,各人對鄰舍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大城如此行呢?』他們必回答說:『是因離棄了耶和華─他們神的約,事奉敬拜別神。』」 22:1-22:9

註釋:

          4.對西底家的訓勉:猶大王朝要能秉公行義才能延續,否則將被毀
            滅。而目前上帝就是因為耶路撒冷離開神,因此計畫要毀滅猶大
            王朝。  22:1-9 
            ●「下到」:「下去」,因為聖殿的位置比王宮高。而這樣說,
                        表示耶利米是在聖殿領受命令。
            ◎ 22:1 上帝命令耶利米到王宮前宣講,跟 7:1-34  19:14 到聖
              殿前宣講有異曲同工之妙。
            ●「虧負」:「壓迫」、「惡待」。
            ●「宮」中,這「城」的各門,這「城」必變為荒場:「宮殿」、
                                                            「家」。
            ◎ 22:4 意思是大衛王朝可以正常運作。
            ●「我指著自己起誓」:起誓一般是指著某神的名或以性命為證(
                                  見 耶 12:16  44:26 )。耶和華沒有更高
                                  的名可指( 來 6:13-16 ),只有指著自己
                                  的大名。這算是嚴肅的起誓,可參考
                                   創 22:16賽 45:23 。
            ●「荒場」:「荒廢之處」、「廢墟」。
            ●「基列」、「黎巴嫩」:都是以擁有茂密的樹林聞名。基列在
                                    東邊,黎巴嫩在西邊。
            ●「預備」:「分別為聖」。
            ◎以色列傳統的聖戰(如早期在曠野和入迦南時之戰)都是神為他們
              攻擊敵人(如: 書 10:11,14,42  24:7 ; 士 5:20 ; 撒上 7:10 
              ),現在神倒戈相向( 耶 21:5,13 ),用敵人作為毀滅他們的工
              具。
            ●「砍下你佳美的香柏樹」:猶大的王宮是黎巴嫩林宮,主要是
                                      以香柏木建成。
            ◎ 22:8-9 在措辭和思想上都與 王上 9:8-9 上帝對所羅門說的話
              非常相似,只是列王紀上是指這地和聖殿,此處是指耶路撒冷。
            ◎濟弱扶傾、維繫公平正義,是國君的職責。否則即使暫時富裕
              豐饒,上帝也會處罰之。我們現在的教會組織,是否也能濟弱
              扶傾、維繫公平正義讓上帝喜悅呢?
經文:

不要為死人哭號;不要為他悲傷,卻要為離家出外的人大大哭號;因為他不得再回來,也不得再見他的本國。因為耶和華論到從這地方出去的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沙龍(在列王下二十三章三十節名約哈斯),就是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的,這樣說:「他必不得再回到這裡來,卻要死在被擄去的地方,必不得再見這地。」 22:10-22:12

註釋:

          5.關於沙龍的預言:猶大王沙龍將被擄,死在外地。  22:10-12 
            ●「死人」: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指戰死的約西亞王。
                         王下 23:29 
            ●「沙龍」:字義是「報應」就是 王下 23:30 的約哈斯(字義
                        是「耶和華已奪取」),西元前609年作王三個月
                        後就被埃及法老尼哥擄去 王下 23:30-35 。這人
                        是約西亞王的第四個兒子。他可能是被擄前第一個
                        遠死異鄉的猶大王。
            ●「離家出外的人」:指被尼哥帶到埃及,後來死於當地的沙龍
                               (參 王下 23:34 )。 
            ◎ 22:12 的預言於 王下 23:34 已應驗。
經文:

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他說:我要為自己蓋廣大的房、寬敞的樓,為自己開窗戶。這樓房的護牆板是香柏木的,樓房是丹色油漆的。難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樓房爭勝嗎?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所以,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如此說:人必不為他舉哀說:哀哉!我的哥哥;或說:哀哉!我的姊姊;也不為他舉哀說:哀哉!我的主;或說:哀哉!我主的榮華。他被埋葬,好像埋驢一樣,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門之外。 22:13-22:19

註釋:

          6.責備約雅敬用欺壓百姓的手段建造宮殿  22:13-1922:13-14 蓋王宮應該是在約雅敬作王初期,當時約雅敬正
              徵收稅捐以貢獻給法老  王下 23:35 ,所以不可能能夠負
              擔工資,但是約雅敬個人的私心仍然希望要享受君王的權利
              與財富,於是就用強迫勞役的方式進行工程。
            ◎在整本舊約中,關於對一個王的指責,沒有比耶利米對約雅
              敬的這段話( 22:13-19 )更加嚴厲了。而約雅敬王似乎也有
              對耶利米作出報復,他故意輕視他,當他是冒充先知的騙子
              (參 36:20-26 )。
            ◎這段可以分成控告( 22:13-17 )和判詞( 22:18-19 )兩個部
              分。違約者的名字約雅敬在 22:18 才提出。
            ● 22:13 第一個字是「有禍了」或「禍哉」。  
            ●蓋「房」:原文是單數的「宮殿」。
            ●造「樓」:原文是複數的「閣樓, 蓋在屋頂上的房間」。
            ●白白使用「人」的:「鄰舍」。
            ●「白白使用人的手工」:「白白使鄰舍做他的工」。
            ●「爭勝」:「使陷入情緒煩燥的激動中」。聖經中僅出現兩
                        次,另一次在 耶 12:5 「與馬賽跑」。
            ●「造香柏木樓房爭勝」:原文是「為了香柏木陷入情緒煩
                                    燥的激動中」,意義是「熱心於
                                    香柏木之建築以爭勝」。
            ●「丹色」:原文就是「紅色」。這個字舊約只出現兩次,
                        就是本處及 結 23:14 (聖殿牆上的巴比倫人像
                        )。在舊約時代,「紅」明顯是人喜愛的顏色,
                        可能是「朱砂」vermilion。
            ●「你的父親」:指「約西亞」。
            ●「福樂」:「美好」、「美善」。
            ● 22:15,16 「就得了福樂」:直譯為「凡事順利」。
            ◎ 22:15 是說約西亞王也不是特別克制自己的慾望,他也正常
              吃喝,但是主要是執行公平正義,所以「凡事順利」、「真
              正享福」。這有點「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
              給你」的味道。
            ●「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原文是「你的眼和你的心不是這樣」
                                      。
            ●「約雅敬」:字義是「耶和華興起」。約雅敬是沙龍的哥哥。
                          本來叫作「以利亞敬」,後更名為「約雅敬」繼
                          位( 王下 23:34 ;  代下 36:4 )。法老尼哥任命
                          他為王(西元前609-598年),但他降順尼布甲尼撒
                          ,後又叛變,以致西元前597年耶路撒冷淪陷時自
                          己和兒子並猶大首領被擄去巴比倫(
                           王下 23:34-24:16 )。根據 王下 23:37 ,約雅
                          敬也是惡王,他不但殺死先知烏利亞( 耶 26:23 
                          ),還漠視耶利米的預言並毀去記載預言的書卷(
                           耶 36:23 ),最後又下令捉拿耶利米(
                           耶 36:26 )。
            ●「人必不為他舉哀」:表示他不是正常的壽終正寢,接受國民
                                  哀悼。
            ●「榮華」:「壯麗」、「氣勢」、「輝煌」。
            ●「哥哥」、「姊姊」、「我的主」、「我主的榮華」:原文都是
              單數,這四個詞都是指約雅敬。這樣的用法也表示沒人當約雅敬
              是親密的家人,或者是自己的君主,或者認為約雅敬的王朝有任
              何輝煌可言。這就表示約雅敬非常不得民心。
            ◎ 22:19 更表示約雅敬沒有被妥善的安葬,就像死驢一樣被草草
              丟棄。 王下 24:6 記載「約雅敬與他列祖同睡」,但沒有記載
              其埋葬,因此無從得知這個預言以怎樣的形式應驗。
            ◎對約雅敬類似的判決可見於 耶 36:30 。根據  代下 36:6  提
              到約雅敬可能是被捆住解往巴比倫時死於途中,但也有學者認為
              當巴比倫王揮軍進攻猶大時敵軍未到約雅敬就已去世(可能是被
              親巴比倫的黨派殺死),但在  王下 24:5-6  甚至記載約雅敬
              「與列祖同睡」,這通常是代表安詳的去世和埋葬。所以有許多
              學者對於本段耶利米的預言未應驗感到疑惑而討論甚多,有學者
              是認為他雖然得到安葬,但後來曾有猶大史家約西法Josephus記載
              尼布甲尼撒將其屍拋出城門,所以算是應驗了來解釋,但這樣的
              說法並沒有有力的經文支持。這些說法都缺乏足夠的經文或考古
              證據支持。
經文:

你要上黎巴嫩哀號,在巴珊揚聲,從亞巴琳哀號,因為你所親愛的都毀滅了。你興盛的時候,我對你說話;你卻說:我不聽。你自幼年以來總是這樣,不聽從我的話。你的牧人要被風吞吃,你所親愛的必被擄去;那時你必因你一切的惡抱愧蒙羞。你這住黎巴嫩、在香柏樹上搭窩的,有痛苦臨到你,好像疼痛臨到產難的婦人,那時你何等可憐! 22:20-22:23

註釋:

          7.一首關於耶路撒冷的哀歌。  22:20-23 
            ●「巴珊」:字義是「多結果實的」。 
            ●「亞巴琳」:字義是「境外之地」。Abarim。這是摩押境內的高
                          山,摩西在他死前曾爬到亞巴琳山地之一的尼波山
                          上遙望並瞥見他從未進入的應許之地(
                           申 32:48-50 )。
            ●「黎巴嫩、巴珊、亞巴琳」:這是三個山區。黎巴嫩在西北面,
              巴珊在以色列東北面,約旦河以東的地區,亞巴琳則在東南面的
              摩押地。
            ●「你所親愛的」:原文作「愛」,這個分詞在此作名詞「所愛的
                              人」解。可指「盟友」,見 30:14 。可能指
                              耶路撒冷的「政治盟友」,或者因為 22:22 
                              「你所親愛的必被擄去」,此處可能是指「耶
                              路撒冷的百姓」。
            ●「興盛」:「平靜」、「安逸」、「昌盛」。(見 詩 122:7 ,
                        舊約僅出現八次) 。
            ●「你的牧人要被風吞吃」:原文作「整個牧人被風放牧」。
            ●「你的牧人」:指的應該是「統治階層」。
            ●被風「吞吃」:「牧放、餵養」,有「帶走/趕走」之意。原文
                            與「牧人」同字。「被風放牧」與「被擄」意
                            義相近。
            ●「住黎巴嫩在香柏樹上搭窩的」:耶路撒冷不少宮殿都以黎巴嫩
                                            的香柏木建成(如 王上 7:2 
                                            的「黎巴嫩林宮」), 所以先
                                            知以此形容耶路撒冷。
            ●「可憐」:「被可憐」。
經文:

耶和華說:「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又名耶哥尼雅;下同),雖是我右手上帶印的戒指,我憑我的永生起誓,也必將你從其上摘下來,並且我必將你交給尋索你命的人和你所懼怕的人手中,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迦勒底人的手中。我也必將你和生你的母親趕到別國,並不是你們生的地方;你們必死在那裡,但心中甚想歸回之地,必不得歸回。」哥尼雅這人是被輕看、破壞的器皿嗎?是無人喜愛的器皿嗎?他和他的後裔為何被趕到不認識之地呢?地啊,地啊,地啊,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 22:24-22:30

註釋:

          8.關於哥尼雅的預言:哥尼雅要被擄去巴比倫死在當地,且其後裔
            不再有人作王  22:24-30 
            ●「哥尼雅」:字義是「耶和華將建立」。耶利米書的  22:24,2837:1 用這個名字稱呼這位王,但耶利米書其他地
                          方稱他為「耶哥尼雅」Jeconiah( 24:1 ;  27:20 ; 
                           28:4 ;  29:2 ), 在 代上 3:16,17斯 2:6  
                          也是用「耶哥尼雅」這名字。不過他又稱為「約雅斤
                          」Jehoiachin( 52:31,33 ;  王下 24:6,8,12,15 ; 
                           王下 25:27,29 ;  代下 36:8,9 ; 結 1:2 )。根據
                           王下 24:8-9 ,耶哥尼雅接續父親約雅敬作王,又
                          隨父的反巴比倫和反神的立場,作王後不久歸降尼布
                          甲尼撒,後與母親家人官員並部份耶路撒冷首領於西
                          元前597年被擄到巴比倫,並在當地終其餘生(見:
                           王下 25:27-30 )。約雅斤總共作王只有三個月的
                          時間。根據 耶 28:4,10 ,一般認為他有歸回和復位
                          的可能。但耶利米書的預言否定了這種說法,在
                           耶 13:18-19 早已預言王和太后失權。
            ●「帶印的戒指」:當時印章是有地位的人才擁有的,個人印章在
                              任何文件上做印記,就表示那個文件是屬於他
                              的重要文件。這個印章通常帶在脖子上或當成
                              戒指帶在手上。
            ◎ 22:24 意思是上帝看猶大王為自己珍視的寶物,但祂一定會將
              之交給巴比倫人。
            ●「生你的母親」:指「尼護施她」。 王下 24:8 
            ●「趕」到別國:原文作「拋,擲」。與掃羅以搶「擲」向大衛(
                             撒上 18:11 )和「拋出」海浪( 拿 1:4 )同字,
                            也和 22:28 的「拋棄」同字,顯出「放逐」的力
                            度。
            ●「地啊,地啊,地啊」:希伯來文沒有最高級,連續兩個字就是
                                    表達「最高級」,連續三個字表達比「
                                    最高級更高」,如「聖哉、聖哉、聖哉
                                    」 賽 6:3 。
            ●「寫明」:「登記」。如人口登記( 民 11:26 ;  代上 4:41 ; 
                         詩 87:6 )。
            ●「寫明....算為無子」:「登記為無後」。約雅斤應該有七個以
                                    上的兒女 代上 3:17-18 ,不過無人接
                                    續他作王。
            ◎此處說明耶哥尼雅作為大衛一脈君王的權利現被奪去,連後裔也
             失去王權。這個審判日後被哈該先知對王孫所羅巴伯Zerubbabel
             ( 該 2:20-23 )所說的預言撤銷。耶哥尼雅及所羅巴伯均見於耶穌
             基督的家譜( 太 1:12-13 )。不過此處的預言重點是耶哥尼雅不可
             能再回來當王(與當時大家的預期不同),而不是他是否繼續承接
             大衛之約。
            ◎約雅斤作王三個月就被擄去巴比倫,巴比倫找到的食物配給名
              單上有約雅斤的名字,顯出他確實是與巴比倫王同席吃飯。
經文:

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我要將我羊群中所餘剩的,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他們也必生養眾多。我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他們不再懼怕,不再驚惶,也不缺少一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家的後裔從北方和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們必住在本地。」 23:1-23:8

註釋:

          9.邪惡的統治者將要遭受審判,百姓將被上帝由被擄之地帶回
            ,且上帝要設立公義的君王來統治他們。 23:1-823:1-8 這一段是由三個段落的合成,彷彿是 耶 21耶 22 黑暗的背景中響起了希望之音。第一段( 23:1-4 )是
              關於壞牧人和好牧人;第二段( 23:5-6 )的引子是一句出現
              於舊約許多論及將來之異象的開端時的短句:『看哪,日子將
              到....』,點出對將來一天有大衛家一個合法後裔出現的希望
              ;第三段( 23:7-8 )則是提到了如同 16:14-15 提過的黑暗
              中之光。
            ● 23:1 第一個字是「禍哉!」,強調之用。
            ●「殘害」:「破壞」、「殺死」、「使消滅」。
            ●「趕散」:「分散」。
            ●「草場之羊」:指「猶大百姓」。
            ●「牧人」:指「猶大的領袖」。
            ●「牧養」:「照顧」的意思。這和 23:1 的「牧人」用的是完
                        全同一個字。 
            ●「『牧養』他百姓的『牧人』」:都是同一個字。
            ●「討」:「追討」、「懲罰」。
            ●「看顧」、「討....罪」、「缺少一個」:三字都是SH 6485的動
              詞型態變化,意思是「注意」、「觀察」、「拜訪」、「缺少」。
              神的注意或拜訪,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此處是把人的「看顧」、
              上帝的「審判」與百姓的「失喪、缺少」用類似文字遊戲的方式放
              在一起。
            ◎這段經文巧妙地利用這個希伯來字的不同意義,宣布對這樣的牧人
              之審判。
            ●「本圈」:原文是「本處」、「本居所」。
            ●「生養眾多」:原文是「多多結實累累」。
            ◎ 23:1-4 是「首領為牧人,百姓為羊之喻」的延伸。這引喻已用在
               10:21 ,亦在耶和華與大衛的約中見到( 撒下 7:7-8 ; 
               詩 78:70-72 )。羊是屬神的,祂是最終的牧者親自照料(
               詩 23:1  80:2 ) 。神在地上設立牧人(首領)代表祂照顧群羊(
               22:3-4 ),但這些牧人疏懶以致群羊失散被滅,所以神要懲罰
              他們。神要以「真牧者」的身份召回失散的群羊,另立新牧人管理。
            ●「苗裔」:原文是「發芽」、「幼苗」,「大衛的苗裔」,且型態為
                        「陽性單數」,指的應該就是彌賽亞( 亞 3:8  6:12 )。
                        這個字在古代中東用以表示王位的合法繼承人。
            ●「掌王權」:「作王統治」。
            ●「耶和華─我們的義」:SH 3072「耶和華是我們的公義」,有人認
                                    為是諷刺「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
                                    義的」SH 6667),因為西底家不但悖逆上
                                    帝而且是猶大的亡國之君。這個字僅出現在
                                    此( 23:6 )及 33:16 。
            ◎雖然我們在查經資料中盡量不隨意用新約解釋舊約,但是此處稱大衛
              的後裔為「苗裔」,又稱他的名為「耶和華是我們的公義」,實在讓
              我們很難不想到「耶穌基督」。祂也是大衛的後裔,也讓信徒被宣判
              為「義」。
            ◎ 23:533:15 平行,都是逐漸增加的禱告和預言。有關從大衛
              一脈出的理想君王,帶來公平安穩和福利,這是目前的大衛君王做不
              到的。雖然曾有君王如約西亞曾應驗了 22:3 (見 22:15 ),但其餘
              大多數的君王卻像約雅敬般的令神厭煩( 22:13 )。因此,神決定終
              止大衛一脈的王朝。最後雖然理想的王朝仍從大衛而出(如同給大衛
              的應許  撒下 7:16 ),但大衛一脈有如被砍下的樹只剩下樹墩。(
               賽 11:1-6  亞 3:8  6:12 )。 
            ●「北方」:兩河流域的敵人通常由北方入侵猶大,亞述和巴比倫都是
                        如此。
            ◎ 23:816:14-15 除了少數字眼外幾乎完全相同。同樣的理念可見
              於以賽亞書: 賽 11:11-12,15-16 ;  賽 43:16-21 ;  賽 49:8-13 ;
               賽 51:1-11 。
            ◎出埃及的確是一個神蹟,但是被擄歸回也的確是一個重要的神蹟。
經文:

論到那些先知,我心在我裡面憂傷,我骨頭都發顫;因耶和華和他的聖言,我像醉酒的人,像被酒所勝的人。地滿了行淫的人!因妄自賭咒,地就悲哀;曠野的草場都枯乾了。他們所行的道乃是惡的;他們的勇力使得不正。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這是耶和華說的。因此,他們的道路必像黑暗中的滑地,他們必被追趕,在這路中仆倒;因為當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23:9-23:12

註釋:

    (十一)先知責備先知  23:9-40 
          1.先知和祭司等神職人員居然也是褻瀆敗壞的,耶利米因此覺得憂傷難
            忍,而這些先知也將被懲罰。  23:9-12 
            ●「心」在我裡面:「靈魂」、「內心」。
            ●心在我裡面「憂傷」:「破碎」、「壓碎」。
            ●骨頭都「發顫」:原文是「變軟」。
            ●「聖言」:「神聖的話」。
            ◎ 23:9 提到耶利米的內心感受,當他想到那些假先知的作為,整個
              身心都不舒服。
            ◎這裡耶利米提到「心在裏面憂傷」,並不是指他傷心或為他自己感到
              難過,而是說他甚為震驚,幾乎瘋狂,像一個喝了太多酒的人一樣。
            ◎「地滿了行淫的人」:整個巴力崇拜的儀式本身就邪淫,聖經也視
                                  敬拜上帝以外的神為「宗教上的行淫」。
            ●「賭咒」:「誓言」,可能是「作證的誓言」、「立約的誓言」或
                        「出自於神的咒詛」。此處比較可能是指第三種因違約
                        而有出自於神的咒詛,見  申 29:20-21 。
            ●「妄自賭咒」:原文是「受咒詛」。
            ●地就「悲哀」:原文作「哀哭」。
            ●「所行的道」:「跑步」、「方向」、「行的路程」。
            ◎ 23:10 顯示當時發生旱災。耶利米的解釋是「受咒詛」,但是巴
              力的崇拜者應該是認為沒有好好拜巴力。
            ●「褻瀆的」:「被褻瀆」、「被污染」、「目中無神」。  
            ●「追討」之年:「訪問」、「 處罰」。此處應該是「處罰」的意
                            思,上帝來訪問罪人,一定也是帶來處罰。
                            SH 6486
            ◎「黑暗中的滑地」:人無法看見的滑溜道路,走在上面一定會導
                                致跌倒。
經文:

我在撒馬利亞的先知中曾見愚妄;他們藉巴力說預言,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錯了路。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見可憎惡的事;他們行姦淫,做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所以萬軍之耶和華論到先知如此說:我必將茵蔯給他們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因為褻瀆的事出於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 23:13-23:15

註釋:

          2.北國以色列先知讓北國的百姓走錯路,現在南國猶大的先知也一樣。
            以致猶大人好像上帝毀滅的所多瑪、蛾摩拉。因此上帝要嚴厲對待造
            成這種褻瀆風潮的先知們。 23:13-15 
            ●「撒馬利亞」:是北國以色列的首都,於西元前722年被亞述人攻
                            下滅國。
            ●「愚妄」:「寡廉鮮恥」、「不適當的行為」。
            ●「藉巴力說預言」:北國的亞哈王朝是巴力的主要支持者。亞哈
                                王朝滅亡後,北國以色列從來沒有完全棄絕
                                混合宗教。北國於西元前721年被亞述佔領後
                                ,亞述帶來了外族人與北國以色列的餘民雜
                                居。 王下 17:24-34 記載混合宗教成為該地
                                區的問題。
            ◎當耶利米出生時,北國早已經滅亡。不過 23:13 中看起來意思
              並非是指亞述滅亡後的撒馬利亞地區的宗教混亂,而是指北國的
              先知胡亂行事導致北國以色列滅亡的前車之鑑。
            ●「可憎惡的事」:「可怕的事情」。
            ●「做事虛妄」:「行虛假」。
            ●「所多瑪」、「蛾摩拉」:位於死海西南的兩個城市。這兩城罪
              惡太大,被耶和華以硫磺與火毀滅了( 創 18:20  19:24 ),所以
              這兩個城市也被作為「極大罪惡」的象徵,這兩個城市的遺跡有
              人推測已經淹沒在死海以下。
            ●「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原文並沒有這個詞,乃是作「
                                            她」的居民,意思是指前面的
                                            「耶路撒冷」。
            ◎神職人員應該是要勸人離開邪惡,但是耶路撒冷的先知可以導致
              「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難怪耶利米要用「可怕的事情」來形
              容。我們現今在教會中,會看到「可怕的事情」嗎?
            ◎ 23:14 的語氣十分強硬,是對耶路撒冷的先知們說的預言而不
              是對撒瑪利亞的先知。如先知阿摩司專注四圍國家的罪以襯托以
              色列的大罪,此處是由撒瑪利亞先知的罪來引出耶路撒冷先知更
              大的罪。而且耶和華在本段將先知和那些受他們鼓勵而行惡的百
              姓比作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人。( 申 32:32  賽 1:10 )
            ● 23:159:15 都提到「茵蔯」與「苦膽水」。
            ●「茵蔯」:是一種藥用灌木,味道很苦。可以用來泡製飲料(
                        當然味道也很苦)。中文的「茵蔯」是一種類似青
                        蒿可治風濕熱病的草藥,在植物分類學上是「菊科
                        、蒿屬」。
            ●「苦膽」:「一種有苦味,有毒的藥草」。
            ●「流行遍地」:「傳到遍地」。
            ◎照說神職人員應該讓敬虔的事流傳遍地,結果卻帶領褻瀆的風
              潮,因此上帝不處罰他們也不行。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先知向你們說預言,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他們常對藐視我的人說:『耶和華說:你們必享平安』;又對一切按自己頑梗之心而行的人說:『必沒有災禍臨到你們。』」有誰站在耶和華的會中得以聽見並會悟他的話呢?有誰留心聽他的話呢?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暴烈的旋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耶和華的怒氣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擬定的成就了。末後的日子你們要全然明白。我沒有打發那些先知,他們竟自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竟自預言。他們若是站在我的會中,就必使我的百姓聽我的話,又使他們回頭離開惡道和他們所行的惡。 23:16-23:22

註釋:

          3.先知隨著自己的意思說預言,導致人聽不見上帝的話。所以上帝非常
            憤怒,要刑罰這些惡人。 23:16-22 
            ●「虛空」:「使變為虛妄」。
            ●「異象」:「啟示」、「神諭」。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
            ●自己的「心」:「靈魂」、「內心」。
            ●「常對....說」:原文是連續兩個「說」,用以加強語氣。
            ●「頑梗之心」:「頑固的心」、「堅硬的心」。
            ●耶和華的「會」:「集會」、「會議」、「親密談話」。
            ●「耶和華的會」:指的應該是天上的「耶和華的會」 詩 89:5,7 。
            ◎很可能假先知就是告訴別人他們參與「耶和華的會」,得以事先知
              道上帝的心意。耶利米反駁說:如果假先知真的知道上帝的計畫,
              應該要知道災禍臨頭,且要知道上帝要人離開邪惡。
            ●聽見並「會悟」:「看見」、「覺察」。
            ◎ 23:19 形容神對這些人所發的震怒很像暴風或旋風可參考
               30:23-24 。
            ●「心中所擬定的」:「心中的策劃」。
            ● 23:20 等到猶大人被擄走了就會知道先知到底說的是真是假。
            ◎本段陳明假先知不是真正了解上帝的心意,所以讓百姓繼續行惡。
              真先知一定會要百姓離開邪惡。結果上帝的審判臨頭,行惡的人卻
              一點都不知道。今日的真先知應該會讓信徒更把信心放在上帝身上
              ,不是追求自己的「福氣」與「恩賜」。
            ●竟自「奔跑」:就是「跑」的意思,這個字的名詞是「跑步者」或
                            「皇家信差」的意思,所以在這裡可能是指信差奔
                            跑傳信與王。見 撒下 18:19-24  耶 51:31  哈 2:2
經文:

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我已聽見那些先知所說的,就是託我名說的假預言,他們說:『我做了夢!我做了夢!』說假預言的先知,就是預言本心詭詐的先知,他們這樣存心要到幾時呢?他們各人將所做的夢對鄰舍述說,想要使我的百姓忘記我的名,正如他們列祖因巴力忘記我的名一樣。得夢的先知可以述說那夢;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秕怎能與麥子比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嗎?」耶和華說:「那些先知各從鄰舍偷竊我的言語,因此我必與他們反對。」耶和華說:「那些先知用舌頭,說是耶和華說的;我必與他們反對。」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又述說這夢,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這是耶和華說的。」 23:23-23:32

註釋:

          4.上帝責備假先知說假預言,讓上帝的百姓忘記神,等於是偷竊上帝的
            話,上帝要與他們對立  23:23-3223:23 直譯為「....我豈只是近處的上帝呢?(....處填入下行)
              這是雅威的話語:不也是遠處的上帝嗎?」,上帝肯定自己是近處
              的神,也是遠處的神。
            ● 23:23-24 說明神的無所不在特性。使用三個問題來加強語氣。
            ●「預言本心詭詐的先知」:「心存詭詐的先知」。
            ●「想要」使我的百姓忘記:「圖謀」、「計劃」、「籌劃」。
            ◎「我做了夢」:在舊約時代,藉夢得啟示是領受神明信息的標準辦
                            法之一,神過去也藉夢啟示祂的僕人(如
                             創 28:12創 31:10 的雅各; 創 37:5-11   
                            的約瑟;和 但 2但 4 的尼布甲尼撒),神也
                            應許藉夢啟示自己 民 12:6  珥 2:28 。
            ◎這邊批判的不是藉夢得啟示,而是假先知藉著說自己得到神給的異
              夢帶領人離開神 申 13:1-5 ,竟然使人忘記耶和華是誰。
            ◎ 23:27 原文謹慎的使用「他們的夢」,不是「神所給的夢」。上帝
              可以用夢來傳達異象 民 12:6 ,但並非所有的夢都是神給的。今日
              也有可能有假先知,傳遞自己的夢境或幻想,讓我們忘記神的命令。
            ●「糠秕」:「禾秆」,作物的打穀之後剩餘的廢料。指假先知的夢。
            ●「麥子」:「穀物」。指真先知的領受。
            ◎ 23:29 可比對 來 4:12 。神的話有時就像火和打碎磐石的大錘一
              般,並不見得一定討人喜歡。
            ●「偷竊」我的言語:原文是「偷走」。
            ◎ 23:30 上帝的話非常寶貴,但這些先知以虛空的夢境來魚目混珠,
              騙取百姓對上帝話語的尊敬,等同於是「從鄰舍偷竊上帝的話」。
              我們會不會也「偷竊上帝的話」?
            ●「必與他們反對」:原文是「必與那些先知敵對」,重複三次用以
                                加強語氣。
            ●耶和華「說」:這個「說」是這句第一個說,是耶和華說,用的字
                            是SH 5002,指「(先知代替耶和華的)陳述、正式
                            宣告」。 
            ●那些先知用舌頭,「說」是耶和華說的:這個「說」是這句第二個
              說,是先知說用的字是SH 5001,這個字舊約僅出現一次,意思是
              「像先知般說預言」。也就是只有「說話而宣告」的意思。「宣告
              」一字常有「耶和華宣告」的意思,但假先知們單用「宣告」而略
              去「耶和華」,誤導百姓以為宣告出自耶和華。
            ●那些先知用舌頭,說是耶和華「說」的:這個「說」是這句第三個
              「說」,用的字回復使用SH 5002。
            ◎這裡的說技巧地將「以自己的舌頭宣告」與「耶和華宣告」對照。
            ●「那些先知用舌頭,說是耶和華說的」:「用他們的舌頭說我(上
                                                  帝)話語的」。
            ●「幻夢」:「虛假的夢」。
            ●「矜誇」:「輕浮」、「魯莽」、「輕率」。
            ◎ 23:23-32 中沒有攻擊異夢;但此處強調藉異夢而來的信息並不保
              證那信息的真實性,或保證這異夢是從上帝而來的。那些夢的內容
          可能不過是反映做夢者的思想和願望罷了。因此,即使人們描述發
              生在他們身上的真實經驗,不論是夢或一種非常強烈的改變經驗,
              都不能保證那是從上帝而來。
            ◎這一段說明了假先知的許多特徵,在今日的許多神職人員身上也看
              得見。我們除了慎思明辨外,也該小心自己不要落入那樣的景況中
              。
經文:

「無論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問你說:『耶和華有甚麼默示呢?』你就對他們說:『甚麼默示啊?耶和華說:我要撇棄你們。』無論是先知,是祭司,是百姓,說『耶和華的默示』,我必刑罰那人和他的家。你們各人要對鄰舍,各人要對弟兄如此說:『耶和華回答甚麼?』『耶和華說了甚麼呢?』『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重擔和默示原文同),因為你們謬用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神的言語。你們要對先知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你甚麼?』『耶和華說了甚麼呢?』你們若說『耶和華的默示』,耶和華就如此說:『因你們說「耶和華的默示」這句話,我也打發人到你們那裡去,告訴你們不可說「耶和華的默示」。』所以我必全然忘記你們,將你們和我所賜給你們並你們列祖的城撇棄了;又必使永遠的凌辱和長久的羞恥臨到你們,是不能忘記的。」 23:33-23:40

註釋:

          5.上帝要禁止使用「耶和華的默示」這個詞,並且要忘記猶大人以報應
            他們忘記神。 23:33-40 
            ●「默示」:「神諭」、「重擔」。此字正好有兩個意思,耶利米就
                        利用這個雙關語來傳達上帝的旨意。
            ●「甚麼默示啊」:有可能是「甚麼重擔啊」,七十士譯本作「你們
                              就是上帝的重擔」,有可能此處的意思就是「猶
                              大就是上帝的重擔」。
            ●「撇棄」:「拋棄」(拋棄重擔)。 結 29:5  32:4 
            ●「刑罰」:「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或拜訪祂
                        的百姓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此處當然是「審判」。
            ●「必作」自己的重擔:直譯為「必成為」自己的重擔。
            ●「謬用」:「翻轉」、「廢除」、「轉換」。
            ●全然「忘記」:有許多抄本都作「舉起」、「承擔」。如果這是正
                            確的,那就是將百姓舉起以後拋棄。事實上「忘記
                            」與「舉起」原文相當近似,所以 23:40 用「忘
                            記」也可能是一種文字遊戲。
            ◎此處上帝非常憤怒,甚至直接禁止用「默示」這個詞。我們是否體
              會上帝的憤怒?今天我們用「預言」是否也會惹動上帝的憤怒?
            ◎ 23:33-40 的對話意義並不是非常明確,但是重點是在指出不論是
              先知或祭司或任何人都不應該冒稱得到上帝的信息  23:34
經文: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猶大的首領,並工匠、鐵匠從耶路撒冷擄去,帶到巴比倫。這事以後,耶和華指給我看,有兩筐無花果放在耶和華的殿前。一筐是極好的無花果,好像是初熟的;一筐是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 24:1-24:2

註釋:

    (十二)兩筐無花果的異象  24:1-10 
          1.預言的時間:耶哥尼雅被尼布甲尼撒擄走之後,
            預言的內容:上帝殿前有兩筐無花果,一筐極好,一筐極壞。
             24:1-2 
            ●「尼布甲尼撒」:字義是「願尼布保護王權」。西元前605年
                              承繼王位。其父尼布波拉撒為新巴比倫帝國
                              的首任君王,西元前625年即位。
            ●「約雅敬」:字義是「耶和華興起」。
            ●「耶哥尼雅」:與母親家人官員並部份耶路撒冷首領於西元前
                            597年被擄到巴比倫,並在當地終其餘生(見:
                             王下 25:27-30 )。
            ●「工匠、鐵匠」:指具有專業技術的技術人員。 
            ●兩「筐」無花果:「容器」。
            ●「初熟的」:這個字舊約僅出現這一次,名詞,陰性複數,指
                          「第一批成熟/早熟的無花果」。此字是由同樣
                          意義的 賽 28:4  何 9:10  彌 7:1 拼法改變而
                          來。
            ●「初熟的」:無花果樹上一年的樹枝在新葉尚未生出前,會在
                          陽曆五月底六月初結一次果子,這種無花果就是
                          「初熟的果子」,被視為美味佳餚。今年新生的
                          樹枝則要到九月之後才會結果。
            ◎ 24:1 提到這事發生的時間在約雅斤被擄至巴比倫之後。約雅
              斤被擄就是記載在 王下 24:10-17 (特別 王下 24:14-16 ) 
              的「猶大的第二次被擄」(西元前597年間),當時巴比倫王尼
              布甲尼撒二世留下最窮的人交西底家這個魁儡政權管理,把約
              雅斤王室和耶路撒冷的精華都帶擄走,祭司以西結也在被擄之
              列。當時那些被留在本地的百姓對將來仍抱著樂觀的態度,西
              底家甚至企圖背叛巴比倫( 耶 27 ),假先知則妄言被擄的
              百姓很就可返回故土( 耶 28 )。耶和華以兩筐極好與極壞
              的無花果為比喻,把被擄的人與留在耶路撒冷的人之對比,指
              出將來的希望是落在被擄歸回的猶大人身上,而非西底家一黨
              的人。
            ◎無花果是以色列的國花,在舊約中常常用來象徵以色列國。此
              處是用來指猶大國中的兩類人。
            ◎一般人會認為被擄的人是被咒詛的,被迫遠離家鄉的。而留在
              猶大地的似乎可以保有聖殿、保留上帝的信仰,甚至好像是「
              上帝施恩」的結果。但此處上帝卻做出完全相反的判決。

經文:

於是耶和華問我說:「耶利米你看見甚麼?」我說:「我看見無花果,好的極好,壞的極壞,壞得不可吃。」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被擄去的猶大人,就是我打發離開這地到迦勒底人之地去的,我必看顧他們如這好無花果,使他們得好處。我要眷顧他們,使他們得好處,領他們歸回這地。我也要建立他們,必不拆毀;栽植他們,並不拔出。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 24:3-24:7

註釋:

          2.上帝把被擄的猶大人當成是好無花果,建立、栽植,並將把他們
            領回。 24:3-724:3 中上帝用問話來讓耶利米自己發言,說出兩種人的極端
              對比。
            ●「好處」:「好東西」、「利益」、「福樂」。
            ●「看顧」他們:「留意」、「察覺」。
            ●「眷顧」他們:「放眼睛在....上面」。
            ◎在 耶 21:10 也是用同樣的形容耶和華向這城「變」臉,而在
               摩 9:4 也是用一模一樣的文字組合來提到神必「定住眼目」
              降禍不降福。
            ◎ 24:6 提到的「建立」、「不拆毀」、「栽植」、「不拔出」
              可參考 耶 1:10  18:9  31:28 。
            ◎ 24:7 可參考 耶 31:33 , 申 30:6 , 結 11:19 , 結 36:26 。
            ◎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都蒙耶和華眷愛看顧,他們雖然是俘虜,身處異
              鄉,卻不至淪為奴隸,甚至還可以經營生意,有自己的居所。更有些
              能在巴比倫的政府中位居要職,但以理就是其中之一。 但 2:48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以及剩在這地耶路撒冷的餘民,並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都交出來,好像那極壞、壞得不可吃的無花果。我必使他們交出來,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遭遇災禍;在我趕逐他們到的各處成為凌辱、笑談、譏刺、咒詛。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臨到他們,直到他們從我所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滅絕。」 24:8-24:10

註釋:

          3.上帝把留在猶大地的人當成是壞無花果,要降災滅絕他們
             24:8-10 
            ●「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可能指西元前609年與約哈斯一起
                                      下到埃及的人 王下 23:31-34 ,或
                                      者也指西元前605年巴比倫打敗埃
                                      及之後逃到埃及的猶大人 46:2 。
            ●「拋來拋去」:「驚恐」、「戰慄」、「令人嚇到會發抖的東
                            西」。
            ●「我必使他們交出來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成為災禍」:直
              譯為「我要交出他們,使他們在天下萬國中成為可驚駭的,遭
              遇災禍」。
            ●「笑談」:「箴言」、「格言」、「笑柄」。 
            ●「譏刺」:「刻薄的話」、「嘲弄, 譏笑的言詞」。
            ●「刀劍、饑荒、瘟疫」: 14:12 中也預言上帝要用「刀劍、
                                    饑荒、瘟疫」滅絕猶大人。
            ◎「被擄」在世人眼中是苦難,在神眼中卻是祝福。「好的無花果」
              代表被擄至巴比倫去的猶大人。這並不表示他們自己是好國民,只因
              他們的心仍敬畏神,所以,神必照管他們,領他們歸回故土。「壞
              的無花果」代表還留在猶大國或逃亡到埃及的人,他們自以為是,
              認為留在猶大或逃到埃及必蒙祝福。這與他們的想法恰好相反,神乃
              要藉被擄的過程試鍊祂的百姓,看顧、賜福與他們。我們可能會認為
              生活順利就是蒙祝福,不順利就是受咒詛。然而,如果艱難困苦能令
              我們更加堅毅,逆境也是祝福;萬事順利若令我們離開神,順境也是
              咒詛。因此,遇到困境時,求神幫助我們為祂剛強起來;生活順利時,
              求主教導我們善用機會服事祂。
經文: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和華論猶大眾民的話臨到耶利米。先知耶利米就將這話對猶大眾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說:「從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十三年直到今日,這二十三年之內,常有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我也對你們傳說,就是從早起來傳說,只是你們沒有聽從。耶和華也從早起來,差遣他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這裡來(只是你們沒有聽從,也沒有側耳而聽),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和所作的惡,便可居住耶和華古時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之地,直到永遠。不可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以你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樣,我就不加害與你們。然而你們沒有聽從我,竟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陷害自己。這是耶和華說的。』」 25:1-25:7

註釋:

    (十三)預言猶大將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毀滅七十年,之後上帝將要
            刑罰巴比倫  25:1-14 
            ◎背景Summary: 
              西元前609(608)年:法老尼哥在米吉多打敗約西亞後,立約雅敬
              Jehoiakim 為傀儡皇帝。參考經文: 王下 23:34-35  
              西元前605(604)年:約雅敬第四年,即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二世
              繼其父那布魯拉撒為巴比倫王的元年,當時他剛剛在迦基米施 
              Carchemish 擊敗埃及法老尼哥,企圖將猶大取為藩屬,所以即位
              後即轉回巴勒斯坦攻擊耶路撒冷。參考經文:  耶 46:2 
              備註1: 亦可參考 但 1:1 ;記載的是「約雅敬第三年」,不過學
                     者們大致都認同是因不同的計算方式,但以理記的是登基
                     「三年」,即約雅敬的「第四年」,包括正月以前的日子。
              備註2: 這一年也是耶利米對巴錄默讀信息的同一年 耶 36:4,32 。
              備註3: 這一年是耶利米傳道的第23年,但百姓仍不接受他的信息,
                     甚至以為他是假先知。( 耶 25:3 )
            ◎ 耶 25:1-14 馬所拉經文與七十士譯本的內容在這段經文中有相當
              大的差別。七十士譯本略去了所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25:1,9,11-12 以及 25:12 之迦勒底人(就是巴比倫人)的記
              載。
          1.尼布甲尼撒元年時,耶利米發出預言:上帝已經警告猶大人二
            十三年,但是猶大人都沒有聽從。  25:1-7 
            ●「尼布甲尼撒的元年」:大約是西元前605年。這也是巴比倫
                                    第一次擄掠耶路撒冷的時間。
            ●「約西亞十三年」:即西元前627年,就是 1:2 神呼召耶利米
                                作先知的那一年。
            ●「從早」:「早起」、「早早」。
            ●「從早起來」:有些抄本做「不斷地」。大部分的中文譯本
                            採用「不斷地」的譯法。
            ●「聽從」:「注意或留心聽」的意思。(可參考 箴 4:10  5:7 )
            ●「隨從」:同 2:5 用「行在」和「後面」兩個字加在一起。
            ●不「加害與你們」:「降災給你們」。
            ◎許多學者認為這一章是耶利米書第一部份的結語,我們由這一
              段看出耶利米已經工作了二十三年,但果效有限,上帝也寬容
              了23年,終究是到了要懲罰的時候了。

經文: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話,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這地和這地的居民,並四圍一切的國民。我要將他們盡行滅絕,以致他們令人驚駭、嗤笑,並且永久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又要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推磨的聲音和燈的亮光,從他們中間止息。這全地必然荒涼,令人驚駭。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 25:8-25:11

註釋:

          2.上帝決定用尼布甲尼撒攻擊猶大和四圍的國民,滅絕他們七十年
            。 25:8-11 
            ●「召」北方的眾族:原文是「差遣」,跟 25:4 「差遣」先知
                                的原文相同。上帝以前怎樣差遣先知,現
                                在就怎樣差遣毀滅者。
            ●「北方的眾族」: 耶 1:14,15  4:6  6:1,22  10:22  13:20 所指
                              的北方災禍和敵人現在身份已明,應該指的
                              就是巴比倫軍隊,包括許多民族及國家。
            ●「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 耶 27:6耶 43:10 也
                                  稱作「耶和華的僕人」,就是「耶和華
                                  用以懲罰祂子民的人」。
            ●「國民」:「國家」、「人民」,通常指非希伯來人。
            ●「嗤笑」:「噓聲」、「嘲笑」。
            ◎ 25:9 的災禍可參考 耶 18:16  19:8 。
            ● 25:10 指的是一般居民正常生活產生的聲音,為要說明何謂
              「荒涼」、「令人驚駭」。
            ●「七十年」:可能是由「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605年進攻耶路撒
                          冷」開始計算,到西元前535年塞魯士(古列王)下
                          詔准許所有被擄去巴比倫的外邦人士歸回(
                           代下 36:21 ;  拉 1:1-5 ),前後共七十年。
                          或由「西元前586年聖殿被毀」開始計算。不過以
                          前者較多人接受。
            ◎ 25:8-14 基本上是「列邦的審判」的引言。 25:15-19 以耶路撒
              冷和猶大開始( 25:18 ),最後延至巴比倫( 25:26 )。
            ◎在以賽亞書,前來攻打以色列之國家的君王經常被形容為神的僕
              人,因為他們是耶和華旨意的執行者。例如:亞述被稱為耶和華
              的「棍杖」( 賽 10:5-6 );塞魯士(古列)稱為他的「牧人」和
              「受膏者」( 賽 44:28-45:1 )。但這並不表示這些外邦的王是耶
              和華的崇拜者,因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一點。
            ◎在但以理書 但 2:47  3:29  4:34-37 都有提到尼布甲尼撒承認
              以色列的神,但看起來他是多神論者,因為他敬奉非常多神,所
              以多一個神對他似乎沒有甚麼差別,他應該不是單獨敬奉耶和華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任何人都可以在自覺自願或不自覺地
              情況下作了神的僕人,所以這個稱呼並不一定要表示巴比倫王敬
              奉耶和華,而是表達神決意使用尼布甲尼撒來作為祂懲罰猶大和
              列國的工具。
            ◎也有學者認為這邊強調的是尼布甲尼撒「不過是」耶和華的僕人
              ,是上帝用來審判祂百姓的代理者。
            ◎這邊很諷刺的是,猶大人漠視神的信息到一個地步,神需要打發
              他們不得不留心的僕人,不是先知也不是自己人,而是外強來逼
              他們回轉歸神不再行惡。我們是不是也常悖逆神到一個地步非得
              要神用這麼強烈的手段才能讓我們回轉歸向祂?

經文:

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因他們的罪孽使那地永遠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我也必使我向那地所說的話,就是記在這書上的話,是耶利米向這些國民說的預言,都臨到那地。因為有多國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僕;我也必照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 25:12-25:14

註釋:

          3.猶大地附近的國民將要服事巴比倫七十年,之後上帝要刑罰巴比
            倫地,讓巴比倫永遠荒涼。 25:12-14 
            ●「刑罰」巴比倫王:「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
                                或拜訪人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此處當然
                                是指「審判」。
            ●「那地」:指「巴比倫地」。
            ◎ 25:12 可比較 賽 13:19-22耶 50:39-40 。
            ●「這些國民」:指的是耶利米預言上帝要審判的「列國」。
            ●「大君王」:原文是複數型態「偉大的君王們」。
            ● 25:14 的預言,最後由瑪代與波斯帝國實現之。
經文: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我如此說:「你從我手中接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國的民喝。他們喝了就要東倒西歪,並要發狂,因我使刀劍臨到他們中間。」我就從耶和華的手中接了這杯,給耶和華所差遣我去的各國的民喝, 25:15-25:17

註釋:

    (十四)上帝對列國的預言:上帝將要刑罰列國  25:15-38 
            ◎關於這一段記載是不是耶利米另一個象徵性的行動有許多爭議
              ,因為耶利米似乎不太可能到他在這段所有提及的君王前面給
              他們一杯酒,尤其是到埃及法老王或巴比倫王面前作這樣的事
              可能會被趕出去或被殺;也有人解釋說他是到這些國家駐在耶
              路撒冷的代表( 27:3 面前要他們代替他們的君王喝這杯酒)。
              但大多數學者比較認為這是耶利米所見的異象,因為這樣的行
              動不太像實況。
            ◎ 25:15-29 這段經文包羅了耶利米書 耶 46耶 51 中提到
              大部分的邦國,只沒提到大馬色。本段的預言可以算是
               25:9-11 預言的象徵性延伸,指出神藉巴比倫向列邦所施的審
              判。
          1.上帝要耶利米將祂的憤怒之杯給列國喝,耶利米遵命去做。
             25:15-17 
            ●「忿怒的酒」: 賽 51:17,22  耶 13:12-13  49:12 
                             亞 12:2  哈 2:15-16 都有類似的用法。
            ◎耶和華這杯「忿怒的酒」是甚麼:
	          (1) 這杯酒的特色:「能使所有人喝醉並且失去能力」
	               耶 25:27 。以賽亞書 賽 51:17 曾用此喻指出猶大要受
	              神的刑罰,而且特別清楚表示這杯所導致的是醉酒(東倒
	              西歪)而非死亡。
              (2) 這杯酒的象徵意義:極有可能是「審判」的象徵。在耶利
                  米時代的許多預言中時常用酒和杯來描述審判(例如
                   哈 2:15-16 ;  哀 4:21 ;  賽 51:17-23 )。這種概念
                  可能源自於以色列和當時人民所熟知之那種「神明裁判」
                  的習俗,也就是類似民數記( 民 5:11-31 )記載要嫌疑犯
                  喝下一杯毒藥(「致咒詛的苦水」),藉此證明自己是無辜
                  或是有罪。同樣把酒作為懲罰之杯的概念在舊約經常出現,
                  可參考 詩 11:6 ;  詩 75:8 ; 耶 49:12 ;  耶 51:7 ;
                   結 23:31-34 ;  亞 12:2 。新約亦可在 啟 14:10  「
                  喝神大怒的酒」也有類似的概念。                              
	          (3) 這杯酒的在新約:當耶穌在 路 22:42 求神拿掉那杯時似
	              乎也是同樣的概念,彷彿那杯也是代表神的憤怒(如同舊
	              約),神對人罪惡所發出的憤怒之杯臨到耶穌基督身上。
	               可 10:38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 
	        ●「東倒西歪」:「搖動」,(喝醉)跌跌晃晃 (喻意用法)。代
	                        表情緒也指手足無措的舉動。
經文:

就是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城邑,並耶路撒冷的君王與首領,使這城邑荒涼,令人驚駭、嗤笑、咒詛,正如今日一樣。又有埃及王法老和他的臣僕、首領,以及他的眾民,並雜族的人民和烏斯地的諸王,與非利士地的諸王(亞實基倫、迦薩、以革倫,以及亞實突剩下的人);以東、摩押、亞捫人、泰爾的諸王、西頓的諸王、海島的諸王、底但、提瑪、布斯,和一切剃周圍頭髮的;阿拉伯的諸王、住曠野雜族人民的諸王、心利的諸王、以攔的諸王、米底亞的諸王、北方遠近的諸王,以及天下地上的萬國喝了,以後示沙克(就是巴比倫)王也要喝。 25:18-25:26

註釋:

          2.喝上帝憤怒之杯的對象:猶大、埃及、非利士地等等,最後巴比
            倫自己也要喝。 25:18-2625:18 首先喝上帝憤怒之杯的,就是祂自己的子民。「正如
              今日一樣」表示上帝的刑罰已然執行在耶路撒冷與猶大上。
              因此時間很可能已經到了西元前597年猶大被擄以後,或者指
              約西亞的死亡等等事件。
            ○有關「埃及」的審判可見 46:2-28 。
            ●「雜族」:「混合物」、「混雜的人」。這字在 出 12:38 
                        用於伴同以色列出埃及的外人,尼希米時代將以色
                        列人與「外族人」分開( 尼 13:3 )。另外也有地
                        方是指阿拉伯的眾族。 王上 10:15  代下 9:14 。
                        本處可能是指居住埃及的「外族人」或阿拉伯人。
            ●「烏斯地」:字義是「樹木繁茂的」,是約伯的故鄉,大概在
                          巴勒斯坦東方和東南方的阿拉伯沙漠中某處。
            ●「非利士人」:「移居者」。非利士的城市在猶大之西。
            ○有關「非利士人」的審判可見 47:1-7 。
            ●「亞實突」:「強而有力的」。亞實突 Ashcold 是非利士人
                          的一個主要城市,位於地中海沿岸,耶路撒冷西
                          邊,即現在的 Esdud。希臘史家希羅多得
                          Herodotus說亞實突是被法老尼哥的前任君王撒米
                          底古Psammetichus所滅。
            ○有關「以東」的審判可見 49:7-22 。
            ○有關「摩押」的審判可見 48:1-7 。
            ○有關「亞捫」的審判可見 49:1-6 。
            ●「以東」「摩押」「亞捫」:都在猶大之東。
            ○有關「推羅」和「西頓」的審判可見 47:4 (在「非利士」的審
              判中提及)。
            ●「推羅」:「巖石」。推羅 Tyre 是地中海的海岸上之腓尼基
                        城。
            ●「西頓」:「打獵」。西頓 Sidon 是推羅北方的地中海岸旁的
                        腓尼基古城。
            ◎「推羅」和「西頓」這兩個腓尼基 Phoenician 的城市在猶大的
              西北,即今日的黎巴嫩區Lebanon。
            ●「海島」的諸王:「海岸」。    
            ●「底但」:字義是「低地」,南阿拉伯的一個地名。也是亞伯拉
                        罕和基土拉的後裔 創 25:1-3 。
            ●「提瑪」:字義是「沙漠」。提瑪 Tema 是以實馬利的兒子提瑪
                        所定居的地方 創 25:15 ,是亞述地的沙漠。
            ○有關「底但」和「提瑪」的審判可見 49:7-8 (在「以東」的審
              判中提及)。
            ●「布斯」:字義是「鄙視」。布斯則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後裔
                         創 22:21 。
            ●「剃周圍頭髮的」:參考 49:32 應該是指阿拉伯人,他們住
                                在曠野,祖先是以實瑪利 。直譯是「那
                                些剪去邊緣的」。不過這個詞已經變成一種
                                習慣用語,表示「剃鬢髮周圍」的意思。
            ○有關「阿拉伯民族」的審判可見 49:28-33 。
            ●「心利」的諸王:字義是「我的音樂」,可能指「心蘭」
                               創 25:1-2 ,詳細地點不詳。有人認為是
                              位於目前的「衣索匹亞」。
            ●「以攔」的諸王:字義是「永生」,位於巴比倫的東方, 底格
                              里斯河下游流域的東北方。
            ○有關「以攔」的審判可見 49:34-39 。
            ●「米底亞」的諸王:字義是「中部土地」,米底亞即「瑪代 
                                Media」,是雅弗後裔居住的土地,位於
                                波斯本身的西北方,裡海的南方及西南方
                                ,亞美尼亞和亞述的東方,伊朗大鹽漠的
                                西方和西北方。
            ●「以攔」和「米底亞」都位于巴比倫之東,以攔在南,米底亞(
              瑪代)在北,今日伊朗 Iran 的西部。
            ◎ 25:23-24 記載的民族都住在阿拉伯半島上,至於哪個民族精
              確的居住位置就無法確定了。
            ◎ 25:19-26 提到的國家大致上是由南到北,再向東方延伸。
            ●「示沙克」:是「巴比倫」一字的「阿特巴什」(atbash)
                          。「阿特巴什」是一種密碼方法,透過將希伯來
                          文正數字母替換成倒數字母(a用z來替代,c用x
                          替代),組成新字來表達。在  耶 51:1 的「立
                          加米」Leb Kamai 也可以說是巴比倫的字母更換
                          暗語。
            ◎有許多討論關於耶利米在此是不是因為不敢提出巴比倫的名字
              而使用這種密碼,但事實上耶利米在 25:8-14 早就提及巴比
              倫的名字,在 51:1,41 也再次提及,所以也有學者認為使用
              「示沙克」有可能是使用巴比倫的一個別號,就像有時我們
              會使用「福爾摩沙」稱台灣或「東方明珠」稱上海之類的,這
              別號是人所熟知的,但同時也可能另有含意。


經文:

「你要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要喝,且要喝醉,要嘔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來,都因我使刀劍臨到你們中間。』「他們若不肯從你手接這杯喝,你就要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一定要喝!我既從稱為我名下的城起首施行災禍,你們能盡免刑罰嗎?你們必不能免,因為我要命刀劍臨到地上一切的居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25:27-25:29

註釋:

          3.上帝宣告列國都要喝憤怒的杯,因為祂由自己的城先懲罰,所以
            其他國家也將一起被審判懲罰  25:27-29 
            ◎此處顯出上帝的公義,祂不偏袒自己的子民,反倒先處罰自己
              的子民,這樣其他國家還有什麼可以說?因此我們雖然是祂的
              子民,可是「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彼前 4:17
經文:

「所以你要向他們預言這一切的話,攻擊他們,說:耶和華必從高天吼叫,從聖所發聲,向自己的羊群大聲吼叫;他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吶喊,像踹葡萄的一樣。必有響聲達到地極,因為耶和華與列國相爭;凡有血氣的,他必審問;至於惡人,他必交給刀劍。這是耶和華說的。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必有災禍從這國發到那國,並有大暴風從地極颳起。「到那日,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都有耶和華所殺戮的。必無人哀哭,不得收殮,不得葬埋,必在地上成為糞土。牧人哪,你們當哀號,呼喊;群眾的頭目啊,你們要滾在灰中;因為你們被殺戮分散的日子足足來到。你們要跌碎,好像美器打碎一樣。牧人無路逃跑;群眾的頭目也無法逃脫。聽啊,有牧人呼喊,有群眾頭目哀號的聲音,因為耶和華使他們的草場變為荒場。耶和華發出猛烈的怒氣,平安的羊圈就都寂靜無聲。他離了隱密處像獅子一樣,他們的地,因刀劍凶猛的欺壓,又因他猛烈的怒氣都成為可驚駭的。」 25:30-25:38

註釋:

          4.上帝將像獅子攻擊獵物一樣審判世界,讓人無處可逃。
             25:30-38 
            ◎關於獅子的比喻:
              - 耶和華為了保護百姓而如獅子的出擊攻敵: 25:30 ;  49:19 ; 
                 50:44 ;  賽 31:4 
              - 用獅喻作神攻擊自己的子民: 何 5:14 
              - 引用獅子吞吃百姓為喻: 4:7 (將巴比倫比喻為獅子)。
            ◎以戰士為喻:
              - 以戰士為喻描寫神: 25:30 ;  20:11 ;  賽 42:13 ; 
                                   番 3:17  (在勝利中吶喊)。
            ●「吶喊」:「回答」、「回應」的意思。
            ●「踹」葡萄:「踩踏」。
            ●「踹葡萄」:意思就是壓榨葡萄,擠出製酒的葡萄汁。當地的葡
                          萄汁多半是紅色,所以這就拿來形容「流血」。
            ●「響聲」:「繁華」、「喧囂」、「騷動」、「吼叫」。可見
                          摩 2:2 ; 何 10:14 ; 詩 74:23 ; 賽 66:6 。
            ●與列國「相爭」:「爭辯」、「爭訟」。
            ●「收殮」:「聚集」、「被招聚到自己的列祖那裡」。
            ●「牧人」:指「領袖」。
            ●「群眾的頭目」:「群畜的首領」、「群畜的貴族」。
            ◎在此被殺戮的不是羊,而是牧人,感覺相當諷刺。
            ●「草場」:「牧養」、「牧草」。
經文: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登基的時候,有這話從耶和華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站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對猶大眾城邑的人,就是到耶和華殿來禮拜的,說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一字不可刪減。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後悔不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 26:1-26:3

註釋:

  七、責備假先知  26:1-29:32 
      ◎從耶利米書26章至45章都是以第三人稱來敘述出耶利米的生平,並記載
        耶和華吩咐耶利米所行所說預言。許多學者認為這位記錄者可能是巴錄
        Baruch,在耶利米書的 36:4,18,32  45:1  32:13-14 都有清楚註明巴錄
        是耶利米的秘書或文士,從耶利米口述而筆錄。
      ◎耶利米書26章至29章是記載群眾對於耶利米預言的反應,及耶利米的預
        言對那些聲稱「平安平安」的先知們所產生的衝突。
    (一)耶利米在聖殿中的講道  26:1-247:1-10  19:1-20:6 也都記載耶利米在聖殿中的預言。
          ◎有些學者認為 26:1-6 和耶利米書 7:1-15 的聖殿信息是記載同一
            事件。這兩篇記載之間十分相同,但又有微妙的分別, 耶 7 主要
            是描述信息本身的內容, 耶 26 的重點則是在該信息所引起的反
            應。不過也有學者認為類似的記載也可能因為耶利米曾多次進入聖
            殿傳講相同或相似的講告。
          1.約雅敬登基時,上帝吩咐耶利米在聖殿中傳達預言,目的是希望
            上帝可以不用降災。 26:1-3 
            ●「登基的時候」:指約雅敬登基,但是還沒到隔年新年中間的
                              時間。大約是在西元前609年後半到西元前
                              608年之間。
            ●使我「後悔」:「遺憾」、「憐憫」、「同情」。  
            ◎「後悔」這個字並不是暗示耶和華做了錯誤的決定而後悔,而
              是祂深切地憐憫悲傷以至於回心轉意。
            ●「想要」施行的災禍:「計畫」、「籌算」。
            ◎ 26:2 神要耶利米「一字不可刪減」、照實傳達祂的話。這可
              能表示耶利米曾認為有些話可能造成眾人視他為敵手、或是太
              過厲苛肅穆、或是令他扣上賣國賊的帽子,所以他想修減部分
              內容。但是,神卻命令他不要為了討自己的喜歡、迎合聽眾的
              口味或身處的環境而改變祂的話。我們也一樣,不能為了討好
              任何人而刪修神的話中的重要部分。
            ●「或者」:「或許」、「說不定」的意思。
            ◎上帝雖然嚴厲的要求耶利米不可刪減預言,但事實上上帝的用
              心卻是希望人悔改。我們在上帝嚴厲的懲治之下能否看到神的
              恩典與慈愛?
經文:

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設立在你們面前的律法,不聽我從早起來差遣到你們那裡去我僕人眾先知的話(你們還是沒有聽從),我就必使這殿如示羅,使這城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 26:4-26:6

註釋:

          2.講道內容:猶大人如果不聽上帝,不行律法,上帝要讓聖殿如同
            示羅被毀滅,讓耶路撒冷被毀滅  26:4-6 
            ●「從早起來」差遣:意思是「不斷地」。
            ●「示羅」:字義是「安歇之地」,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
                        道路以東三公里,伯特利東北十五公里處,曾經
                        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聖經雖然沒有明確記載
                        ,但考古發現此處於西元前1050年被非利士人毀
                        滅。
            ●「我就必使這殿如示羅」:意指耶路撒冷和聖城必遭毀滅。
                                      祭司和假先知聽見耶利米的話以
                                      後怒不可遏,因為聖殿是他們權
                                      勢的源頭,民眾敬畏聖殿,也尊
                                      崇他們。耶利米說聖殿必遭毀滅,
                                      毫無疑問是在挑戰他們的權威。
                                      主耶穌也曾因預言耶路撒冷和聖
                                      殿必遭毀滅的事,激怒了當時的
                                      宗教領袖(參 太 24:2 )。
            ◎仔細看耶利米的預言,其實並非不合理,信息是「如果繼續
              不聽從上帝的話,聖殿與耶路撒冷要被毀滅」,並非是「聖
              殿已經註定要毀滅」,如果不是這樣,難道他們認為「不管
              我們怎麼搞,聖殿與耶路撒冷一定不會毀滅嗎?」。這樣的
              信仰(無論怎樣,上帝一定賜福)跟今日許多教會的教導似
              乎相當接近。
經文:

耶利米在耶和華殿中說的這些話,祭司、先知與眾民都聽見了。耶利米說完了耶和華所吩咐他對眾人說的一切話,祭司、先知與眾民都來抓住他,說:「你必要死!你為何託耶和華的名預言,說這殿必如示羅,這城必變為荒場無人居住呢?」於是眾民都在耶和華的殿中聚集到耶利米那裡。猶大的首領聽見這事,就從王宮上到耶和華的殿,坐在耶和華殿的新門口。祭司、先知對首領和眾民說:「這人是該死的;因為他說預言攻擊這城,正如你們親耳所聽見的。」 26:7-26:11

註釋:

          3.聽見講道的祭司、先知和百姓抓住耶利米,要殺死耶利米。
             26:7-11 
            ◎七十士譯本與敘利亞譯本於 26:7,8,11 節的「先知」均做「
              假先知」。
            ◎七十士譯本於 26:8 節僅做「祭司、先知都來抓住他」,沒有
              「眾民」一詞。
            ◎ 26:9 對耶利米的控告,故意省略了 26:4 「若不聽從我,不
              遵行」的條件,直接誣指耶利米預言聖殿「必定」要被毀滅。
            ●「首領」:可以是皇室成員或宮廷中的官員,或許包括
                         36:12-15 所提及的。
            ●「新門」:確實位置不明。學者一般認為此門在殿的南面
                        ,分隔聖殿與王宮。此門為約坦所建 王下 15:35 
                        ,此處應該就是法定的審訊地點。
            ◎ 26:11 控告的內容是「耶利米對這城說預言」。我們都不喜歡
              聽負面的話,但是如果那個負面的話是正確的,是來自神的,
              我們能接受嗎?
經文:

耶利米就對眾首領和眾民說:「耶和華差遣我預言,攻擊這殿和這城,說你們所聽見的這一切話。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他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至於我,我在你們手中,你們眼看何為善,何為正,就那樣待我吧!但你們要確實地知道,若把我治死,就使無辜人的血歸到你們和這城,並其中的居民了;因為耶和華實在差遣我到你們這裡來,將這一切話傳與你們耳中。」 26:12-26:15

註釋:

          4.耶利米堅持這是上帝的預言,且要百姓改正,以便上帝不降災。
            如果殺了他,就是留無辜人的血。 26:12-15 
            ●「改正」:「做得好」、「做得正」。
            ●「歸」到:「安放」、「擺放」。
            ◎ 26:12 耶利米承認自己說預言,而且還說是耶和華差遣他的
              ,因此處死他,就是攻擊上帝。至於他自己的命運,反正就
              在官長手中,官長要怎樣,他就任憑他們。
            ◎從 26:15 可參考 申 19:10拿 1:14
經文:

首領和眾民就對祭司、先知說:「這人是不該死的,因為他是奉耶和華─我們神的名向我們說話。」國中的長老就有幾個人起來,對聚會的眾民說:「當猶大王希西家的日子,有摩利沙人彌迦對猶大眾人預言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人豈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他的恩嗎?耶和華就後悔,不把自己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若治死這人,我們就作了大惡,自害己命。」 26:16-26:19

註釋:

          5.首領和眾民以希西家王時代彌迦的例子來說明耶利米不該死。
             26:16-1926:16 記載百姓也覺得耶利米不該死, 26:8 如果有「百姓」
              此處可能就是百姓被耶利米說服,覺得先知有神的指示就不該
              死,如果 26:8 沒有「百姓」,那就是祭司、先知無法影響百
              姓和官長殺害耶利米。
            ●「長老」:「老人」或「長者」。通常是指在政治和宗教的事
                        務上具有不小的影響力的人(如: 書 24:1 ;
                         撒下 19:11 ;  王下 23:1 )。可能是一個專有名
                        詞代表地方官吏,也有可能在這裡只是指「老年人
                        」。
            ◎希西家Hezekiah在西元前八世紀末作王,先與父親亞哈斯Ahaz
              於西元前729-715年間共治,又在西元前715-686年間獨自執政
              。根據歷史書記載,亞哈斯是「惡王」,引致亞述的入侵(
               王下 16 ;  代下 28 );希西家則是「好王」,亞述威脅下
              仍歸向神並進行宗教改革( 王下 18 ,  王下 19 ; 
               代下 32:1-23 )。因希西家有信心的祈禱而曾使耶路撒冷得
              救的事蹟,讓猶大和耶路撒冷居民誤以為錫安和耶路撒冷不會
              覆亡(見 詩 46 ;  詩 76 )。
            ●「彌迦」:為「米該亞」的簡稱,意即:「誰能像耶和華」。
            ●「摩利沙」:字義是「迦特的所有物」,位於猶大境內,距耶
                          路撒冷西南約33公里。
            ●「摩利沙人彌迦」:就是彌迦書的作者。
            ●「亂堆」:「廢墟堆」。
            ●「叢林」:「灌木叢」。
            ◎ 26:18 顯示當時彌迦書應該已經完成且流傳在民間。此處引自
               彌 3:12 ,除了「亂堆」於彌迦書中是用亞蘭文,此處用希伯
              來文之外。是唯一舊約先知書中引用舊約先知書記載之處。
            ●「懇求他的恩」:原文作「取悅臉」(SH 2470+SH 6440)。本
                              詞常見於禱告( 出 32:11 ; 詩 119:58 ),敬
                              拜( 亞 8:21-22 ),或行為的修正 但 9:13 
                              。
            ◎由 26:20-24 中可以看出這些負責審判的官員,其實受約西亞
              宗教改革的影響,因此認為先知說預言攻擊國家是合法的,而
              且耶利米並沒有打算造成政治上的改變,只是傳說負面的預言。
經文:

(又有一個人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是基列‧耶琳人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他照耶利米的一切話說預言,攻擊這城和這地。約雅敬王和他眾勇士、眾首領聽見了烏利亞的話,王就想要把他治死。烏利亞聽見就懼怕,逃往埃及去了。約雅敬王便打發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帶領幾個人往埃及去。他們就從埃及將烏利亞帶出來,送到約雅敬王那裡;王用刀殺了他,把他的屍首拋在平民的墳地中。)然而,沙番的兒子亞希甘保護耶利米,不交在百姓的手中治死他。 26:20-26:24

註釋:

          6.另有一個先知烏利亞和耶利米說一樣的預言,後來逃到埃及,約雅
            敬王派人去追回烏利亞,殺害之。耶利米受沙番的兒子亞希甘保護
            得以活命  26:20-2426:20 「說預言」:此字SH 5012的Hitpa'el 分詞型態,在耶
                                 利米書中出現五次通常有負面的意思,
                                  14:14  29:26  29:27  26:20 ;但是
                                 在其他先知書中出現6次,並非都是負面的
                                 意思 結 13:17  撒上 10:5 。
            ●「基列耶琳」:「森林之城」的意思,位於耶路撒冷以西14公里
                            。此城是基遍四城聯盟之一,當初以欺詐的手段
                            與約書亞訂立協定 書 19:7 。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烏利亞」: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亮光」。
            ●「眾勇士」:原文作「他一切的勇士/兵士」,但應該不可能指
                          全軍。
            ●「亞革波」:字義是「老鼠」。
            ●「以利拿單」:字義是「神已付出」。這人是約雅敬手下的高級
                            首領 36:12,19,25 。可能是約雅斤王的外祖父(
                             王下 24:6,8 )。他是聽了耶利米預言後勸耶利
                            米和巴錄去躲藏的官員之一( 耶 36:11-19 ),
                            他也是勸約雅敬不要焚燒書卷的其中一人(
                             耶 36:25 )。
            ◎約雅敬既是法老尼哥的藩屬,兩國間無疑有互遣返政治犯的協定
              ( 王下 23:34-35 )。
            ●「平民的墳地」:不同於「家族陵墓」,應該是指耶路撒冷東邊
                              的汲淪溪谷。
            ●「沙番」:字義是「石獾」。 代下 34:20 約西亞王時擔任書記
                        一職。
            ●「亞希甘」:字義是「我兄弟已經高升」, 王下 22:12,14 記
                          載其參加了約西亞王的革新運動。此人的兒子基大
                          利於百姓被擄後擔任猶大地省長。
            ●「保護」耶利米:「手與....同在」。
            ◎此處提及另一個先知烏利亞,發出預言之後因為害怕國王,就逃
              到埃及,反倒被國王引渡回猶大殺害,而負責去引渡烏利亞的以
              利拿單,並非特別不信神,他以後甚至還勸王不要燒巴錄記載預
              言的書卷 36:25 。此處不一定是要比較耶利米與烏利亞的勇氣,
              但至少要說明耶利米的處境危險。

經文: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約雅敬是西底家的別名,看第三節)登基的時候,有這話從耶和華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對我如此說:你做繩索與軛,加在自己的頸項上,藉那些來到耶路撒冷見猶大王西底家的使臣之手,把繩索與軛送到以東王、摩押王、亞捫王、泰爾王、西頓王那裡,且囑咐使臣,傳與他們的主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大地和地上的人民、牲畜。我看給誰相宜,就把地給誰。現在我將這些地都交給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我也將田野的走獸給他使用。列國都必服事他和他的兒孫,直到他本國遭報的日期來到。那時,多國和大君王要使他作他們的奴僕。 27:1-27:7

註釋:

    (二)耶利米警告反叛巴比倫王的列國,以免遭遇嚴重的後果  27:1-22耶 27耶 29 這三章所記的事情都發生在一年內(參 28:1 ; 
             29:17 ),而且文風也很類似,可見這三章的相關性。
          1.上帝要耶利米在自己的頸項上背負繩索和軛,透過各國使臣送給
            各國君王,陳明上帝要把這些國家交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27:1-727:1 此處的「約雅敬」應該是「西底家」的誤植 27:3 。一
              般認為此處的時間應該是「猶大王西底家登基第四年」 28:1 
              約是西元前594年。七十士譯本沒有這一節,敘利亞譯本作「
              西底家開始作王的時候」。
            ◎有經文校勘學的權威學者認為 27:1 可能是在馬所拉抄本的流
              傳過程中,文士誤將 26:1 重抄在 耶 27 的開首部分造成。
              這個解釋頗有可能,所以大部分解經家較傾向「本節不存在」
              的看法。
            ◎如果真的是如馬所拉經文所寫是「約雅敬」王的登基年,則會
              產生的衝突在於:
              A.約雅敬是於西元前609年開始作王,當時巴勒斯坦受到大捷
                於米吉多的埃及法老王尼哥控制,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當
                時仍未能將勢力伸展至亞洲西部(直到約雅敬統治的第三年
                尼布甲尼撒才在迦基米施打勝仗)。所以在這時神似乎不會
                向約雅敬發出諭令。而且, 27:3 是指周圍的異邦(不包括
                埃及)遣使往見西底家,卻非約雅敬。 27:3,13,20 這幾節
                都是假定「耶哥尼雅」(即約雅斤,接續父親約雅敬當了三
                個月猶大王)已經被擄。
              B.與  28:1  的年份互相衝突。
            ◎此時以東、摩押、亞捫、推羅、西頓的使臣應該是來和西底家
              王商量如何推翻巴比倫的統治。依據「巴比倫年鑑」記載,
              西元前595-594年,巴比倫發生反叛尼布甲尼撒的內亂,此時
              可能就是這些國家想要趁亂擺脫巴比倫統治。
            ◎以東、摩押、亞捫:都在猶大之東,和猶大以色列時為盟友時
              為敵國。推羅、西頓:位於猶大西北的海岸,在所羅門時代與
              猶大貿易繁榮,常與猶大以色列互為盟友,少之為敵。
            ◎背景:
              A.當時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耶哥尼雅」(約雅斤)全家和部份
                聖殿的珍寶並一些猶大首領擄去巴比倫( 王下 24:8-17 ),
                改將西底家作傀儡皇帝。
              B.耶利米書的作者並無指明為何 27:3 中會有各國使臣在耶路
                撒冷,但暗示他們想煽動西底家謀反(巴比倫的史籍也有記
                載類似的會議)。尼布甲尼撒在稱霸之前一直在平定東部
                的叛亂和國內的謀反。
              C.猶大和其他國家的某些「先知」( 27:9-10 )看這些事件是
                不需向尼布甲尼撒(在他軛下)進貢的希望,而鼓勵叛變。耶
                利米則認為是大謬不然,不同意這策略。因此 耶 27:1-29:32 
                是「耶利米」與「先知們」對立的記載。
            ◎耶利米可以見到各國使臣,顯見這時的耶利米可能已經被宮廷
              看重,也許是耶利米的預言應驗,導致王室漸漸重視耶利米。
            ●「軛」:古時車衡兩端的弓形木,用來架在牲口脖子上的。
            ● 27:4 後半段的原文是「萬軍之雅威─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
              你們要對你們的主人這樣說」。 
            ●給誰「相宜」: 「滿意的」、「適合的」。
            ◎ 27:5但 4:17 類似聲明。
            ●七十士譯本沒有 27:7 。
            ●「兒孫」:SH 1121重複三次以表示強調之意。
            ●「遭報的日期」:「事情發生的那個時機」。
            ●「他的兒孫」:原文是「他的兒子、他兒子的兒子」。事實上
                            巴比倫帝國在尼布甲尼撒之後,尼布甲尼撒的
                            三名後裔短暫地繼承了國位,一共統治了六年
                            的時間。王朝的最後一名君王是拿波尼度,他
                            的統治在西元前539年結束,
            ◎事實上這次的叛變聯盟沒有成立,可能是陰謀外洩或者其他理
              由。
經文:

「無論哪一邦哪一國,不肯服事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不把頸項放在巴比倫王的軛下,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那邦,直到我藉巴比倫王的手將他們毀滅。這是耶和華說的。至於你們,不可聽從你們的先知和占卜的、圓夢的、觀兆的,以及行邪術的;他們告訴你們說:『你們不致服事巴比倫王。』他們向你們說假預言,要叫你們遷移,遠離本地,以致我將你們趕出去,使你們滅亡。但哪一邦肯把頸項放在巴比倫王的軛下服事他,我必使那邦仍在本地存留,得以耕種居住。這是耶和華說的。」 27:8-27:11

註釋:

          2.不肯臣服的國家將被毀滅,臣服者將存留於本地。其他假神的預言
            都不可信,那些預言將導致國家被趕逐、滅亡。 27:8-11 
            ●「刀劍、饑荒、瘟疫」: 14:12  24:10 提及這是上帝審判猶大
                                    人的工具,現在也用來刑罰其他國家。
            ●「刑罰」:「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或拜訪人
                        ,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
            ●「占卜的」:「占卜者」, 申 18:10  王下 17:17 。 
            ●「圓夢的」:原文是「夢」,指「用預言性的夢了解未來的人
                          或舉動」  23:23-32  申 13:2-4 。
            ●「觀兆的」:「占卜」。這個分詞在此作名詞「觀兆的人」解。
                          參考 利 19:26  申 18:10,14 。
            ●「行邪術的」:字義是「巫師」,聖經僅於此處出現。
            ●「服事」 27:12,14,17 :「工作」、「以臣民的身分來服事」
                                     。
            ◎神曾應許祂要藉摩西一樣的先知傳話給百姓( 申 18:15,18 ),
              不過先知也可能說謊。測驗先知真偽的方法參考 申 18:20-22 。      
            ◎ 27:9 這邊所說的占卜應該是指異教的法術,是 申 18:10-14 所
              嚴禁的。雖然舊約也曾記載幾個占卜方法,例如 結 21:21-22 的
              擲箭及察看祭牲的肝之形狀, 創 44:5 引喻傾液體於杯中用來預
              測未來。
            ◎此處的意思是如果背叛巴比倫,巴比倫王將毀滅該國,並將百
              姓遷移到別處。如果順服巴比倫,那至少可以留在本地繼續耕
              種居住。此處聖經的先知作出屈服的勸告,但這種言論在當時
              的先知文獻中找不到相似的例子。當時的君王一般自視甚高,
              先知一向報喜不報憂,所以此處耶立米的言論是當代相當罕見
              的。
經文:

我就照這一切的話對猶大王西底家說:「要把你們的頸項放在巴比倫王的軛下,服事他和他的百姓,便得存活。你和你的百姓為何要因刀劍、饑荒、瘟疫死亡,正如耶和華論到不服事巴比倫王的那國說的話呢?不可聽那些先知對你們所說的話;他們說:『你們不致服事巴比倫王』,其實他們向你們說假預言。耶和華說:『我並沒有打發他們,他們卻託我的名說假預言,好使我將你們和向你們說預言的那些先知趕出去,一同滅亡。』」 27:12-27:15

註釋:

          3.耶利米勸西底家繼續臣服巴比倫王,不要聽假先知的預言。
             27:12-1527:12 動詞全是複數式,是對西底家和宮庭官員們所說。
            ●「好使」我將你們:「為了」、「目的是」。
            ◎事實上假先知應該只是在迎合百姓和君王的希望,說一些他們
              愛聽的預言,但上帝卻諷刺的說他們的目的是要讓聽眾和他們
              自己被趕逐、滅亡。
經文:

我又對祭司和這眾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可聽那先知對你們所說的預言。他們說:『耶和華殿中的器皿快要從巴比倫帶回來』;其實他們向你們說假預言。不可聽從他們,只管服事巴比倫王便得存活。這城何致變為荒場呢?他們若果是先知,有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們,讓他們祈求萬軍之耶和華,使那在耶和華殿中和猶大王宮內,並耶路撒冷剩下的器皿,不被帶到巴比倫去。(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論到柱子、銅海、盆座,並剩在這城裡的器皿,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擄掠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猶大、耶路撒冷一切貴冑的時候所沒有掠去的器皿。)論到那在耶和華殿中和猶大王宮內,並耶路撒冷剩下的器皿,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必被帶到巴比倫存在那裡,直到我眷顧以色列人的日子。那時,我必將這器皿帶回來,交還此地。這是耶和華說的。」 27:16-27:22

註釋:

          4.耶利米勸祭司和百姓不要聽信假預言,因為背叛巴比倫將使聖殿
            中的器皿完全被擄去巴比倫  27:16-22 
            ●「那先知對你們所說的預言」:原文是「那對你們說預言的你
                                          們先知」。這些假先知被稱為
                                          「你們的先知」而非「上帝的
                                          先知」。
            ●「殿中的器皿」:西元前597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第一次攻
                              取耶路撒冷時,擄走了聖殿中不少的寶物。
                              但仍然有一些物件留下,到十一年之後才被擄
                              去。
            ●「存活」:「繼續活著」、「仍然活著」。
            ●「荒場」:「荒廢之處」、「廢墟」。
            ◎ 27:18 的意思是上帝的意思與假先知預言出來的正好相反,但
              耶利米也希望假先知的預言是真,聖殿的器皿可以保存,因此要
              假先知試著去求上帝,因為上帝已經要讓剩餘的聖殿器皿被擄去
              巴比倫了。
            ●「柱子」: 王上 7:15-22  兩根(青)銅柱子是聖殿入口(殿院中
                        的前院外面)的那兩根柱子,各有各的名字:雅斤和
                        波阿斯。在特殊場合中,王大概是站在一根柱子的旁
                        邊( 王下 11:14, 23:3 )。 
            ●「銅海」:是 王上 7:27-37 所提到可移動的座架,上置銅盤(
                         王上 7:38-39 )。舊約聖經背景注釋形容這是個十分
                        巨大的銅製盆子,直徑超過4.5公尺,高度超過2.1公
                        尺。它安放在十二隻銅牛的背上,三隻一組,每組面
                        朝不同的方向站立。這容器可以裝載一萬加侖的水,
                        用作洗濯滌燔祭物之用。
            ●「盆座」:盆座包括十個較小的盆子,按 代下 4:6 的記載是用
                        來裝水作洗滌祭物。支持盆子的盛飾支架,安裝在四
                        個活動的輪子之上。每個盆子可容水兩百加侖。舊約
                        聖經背景注釋一書提到有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個正是用
                        來支撐這一類盆子的青銅盆座,來自西元前十二世紀
                        。盆座有輪子,並以有翼的複合性活物為裝飾(見:
                         王上 7:29 )。
            ◎祭司對「銅海」及「盆座」應該是十分關注,因為這是潔淨的儀
              式,除此之外不能分別為聖。這些器皿(或傢具)在西元前587年
              聖殿和耶路撒冷城傾覆之時已被打碎並與其他的金銀銅器運去了
              巴比倫(見 王下 25:13-15 ;  耶 52:17-19 )。
            ●「存」在那裡:「安置」。
            ●「眷顧」以色列人:「注意」、「觀察」、「拜訪」、「眷顧」
                                。神注意或拜訪人,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
            ◎ 27:19-22 尼布甲尼撒王先後在公元前605年及597年兩次侵犯猶
              大,擄去不少耶路撒冷居民,其中包括但以理和以西結等重要人
              物。這些人雖然身為人在異鄉為俘虜,卻大大影響了同樣身處巴
              比倫的同胞和長官領袖。耶利米在此預言將會有更多的人、甚至
              聖殿中的珍貴器皿被擄掠,而這預言終究在公元前587年巴比倫
              第三及最後一次圍攻猶大時實現。
經文:

當年,就是猶大王西底家登基第四年五月,基遍人押朔的兒子,先知哈拿尼雅,在耶和華的殿中當著祭司和眾民對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已經折斷巴比倫王的軛。二年之內,我要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這地掠到巴比倫的器皿,就是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器皿都帶回此地。我又要將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被擄到巴比倫去的一切猶大人帶回此地,因為我要折斷巴比倫王的軛。這是耶和華說的。」 28:1-28:4

註釋:

    (三)哈拿尼雅與耶利米的爭辯與結果  28:1-17耶 28 應該與  耶 27 所記的事蹟緊接,至少在 28:10 耶利米仍
            然負他的軛,且耶利米對哈拿尼雅的預言應驗在兩個月之後。這一
            年也是西底家去巴比倫表示忠心的那一年( 51:59 ),這兩章的事
            件(或者包含其他政經情勢)讓西底家放棄哈拿尼雅的勸告而接受
            耶利米的。
          ◎本章所記載的事件與 耶 27 所記載的應該是同一件事。
          1.先知哈拿尼雅對著耶利米發預言說上帝要把被擄的耶哥尼雅、百姓
            和聖殿器皿都帶回來。 28:1-4 
            ●「登基」:「統治」、「國度」。
            ●「西底家登基第四年」:西元前594至593年。各國使臣計畫如何
                                    回應西元前595年12月巴比倫內亂的會議
                                    大約也在這時舉行,使這日期進一步得
                                    到證實。
            ●「基遍」:字義是「丘陵城市」,位於便雅憫支派境內,距離耶
                        路撒冷6.8公里。這是示羅被毀之後會幕及祭壇所在
                        之處 代上 21:29  代下 1:2-6 。
            ●「押朔」:字義是「他幫助」。
            ●「哈拿尼雅」:字義是「神已眷顧」。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
                            及亞蘭文譯本都稱呼哈拿尼雅為「假先知」。
            ◎聖經中「基遍人」相關的事蹟和經文可參考 書 9:3-27 。
            ◎由於基遍和亞拿突(耶利米是這城的祭司)一樣是便雅憫的屬地,
              因此哈拿尼雅和耶利米在這事發生前可能已經相識。
            ◎哈拿尼雅在 耶 28 全章六次被稱作「先知」,他的說法也像真
              先知,和耶利米於 27:22 用「耶和華如此說」這種開場白來聲
              稱自己的信息與真先知的信息同出一源,而且也用一種象徵行
              動( 28:10 折軛為喻)支持自己說的話,甚至大膽地訂下日期並
              指名道姓,可見其預言並不空泛也不含糊,只是他的信息與耶
              利米的恰恰相反!他主要是要鼓勵那些在耶路撒冷正圖謀背叛
              的特使團,以及想要讓百姓放心。此時大家面臨真假先知的選
              擇,似乎只有預言應驗才能明辨真偽( 申 18:21-22 )。
            ●「已經折斷」:是完成式,這種「預言性的過去式」時態在舊
                            約很普遍,表示一個動作已經完成,也就是說
                            ,哈拿尼雅要表達雖然巴比倫的軛尚未折斷但
                            神必定成就。
            ● 28:3 第一個「器皿」在原文並無此字。不過實際有「器皿」的
              意思。
            ●「猶大王....耶哥尼雅」:當時雖然西底家已經在位,但習慣上
                                      大家還是稱耶哥尼雅(約雅斤)為猶大
                                      王。
            ◎看起來哈拿尼雅雖然是對著耶利米發言,但其實是對著旁邊的「
              祭司和眾民」發言。他的身份看起來跟耶利米相似,都是先知。
              至於他發假預言的動機我們無法得知,或者只是因為盲目的愛國
              主義。但是雖然身為先知,他大概沒想過自己所做的是敵對上帝
              的舉動。
            ◎哈拿尼雅v.s.耶利米的信息比較
               28:3  v.s.  27:16   論到被擄的聖殿器皿
               28:4  v.s.  22:24-28   論到耶哥尼雅等被擄的人之結局 
經文:

先知耶利米當著祭司和站在耶和華殿裡的眾民對先知哈拿尼雅說:「阿們!願耶和華如此行,願耶和華成就你所預言的話,將耶和華殿中的器皿和一切被擄去的人從巴比倫帶回此地。然而我向你和眾民耳中所要說的話,你應當聽。從古以來,在你我以前的先知,向多國和大邦說預言,論到爭戰、災禍、瘟疫的事。先知預言的平安,到話語成就的時候,人便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 28:5-28:9

註釋:

          2.耶利米表達他也希望上帝讓被擄的人與器具歸回,但是他也表明
            唯有預言實現才是真先知。 28:5-9 
            ●「阿們」:「真正地」、「確實地」。
            ◎耶利米雖然知道哈拿尼雅是向他先知權柄挑戰,但此時他對
              於哈拿尼雅的預言第一時間卻說「阿們」,他沒有為自己辯護
              ,也沒有斥責哈拿尼雅撒謊,可能的原因:
              A.他真誠地希望哈拿尼雅是對的。他何嘗願意看到國家還受繼
                續的苦難?
              B.這次一種諷刺地回應說:「那也是我最深切的願望,但那不
                可能是真的。」
            ● 28:8 「先知」是複數形態,表示「以前的眾先知」, 28:9 
              的「先知」是單數形態,表示「哈拿尼雅先知」。
            ◎ 28:8-9 意義是已經有很多先知預言災難的事情(例如:彌迦
              、以賽亞),但是只有一個哈拿尼雅預言平安,那只有等到事
              情發生才能知道哈拿尼雅是真先知了。此時耶利米大概想要等
              兩年吧!
經文:

於是,先知哈拿尼雅將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取下來,折斷了。哈拿尼雅又當著眾民說:「耶和華如此說:二年之內我必照樣從列國人的頸項上折斷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軛。」於是先知耶利米就走了。 28:10-28:11

註釋:

          3.哈拿尼雅折斷耶利米頸項上的軛,並預言兩年內巴比倫的統治將
            結束。 28:10-11 
            ◎想必耶利米的預言相當影響眾人,所以假先知才要模仿。
            ◎關於這次的對抗耶利米默然離去的可能原因:
              A.耶利米可能覺得已沒有多說的必要,已經不能多說了。那些
                爭論已經忠實地擺在百姓面前,他們要選擇相信誰。
              B.當下耶利米沒有另外直接從耶和華而來的話。為此他得等候。 
            ◎假先知用一樣的宣告方式(「這是耶和華說的」),類似的象
              徵行動(把軛折斷),發表假的預言。這要一般的普羅大眾怎
              樣分辨誰才是真的?所以,不管哈拿尼雅動機如何,他的錯誤
              預言對一般百姓來說,真是帶來嚴重的混淆。這也是這個時代
              的基督徒所遭遇的困擾,我們的身邊太多說相反言論的「神職
              人員」了。
            ◎兩先知的對抗因耶利米的默然離去而結束。那些目擊這次對話
              的人,可能因此會留下耶利米因挫敗而隱退的印象。但其實耶
              利米已經沒有其他的話要說,於是他便沒有再多說甚麼!或許
              正如傳道書作者說的:「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傳 3:7 
              多餘的話常常只會把問題蒙蔽了,不論這些話是多麼合適作為
              發洩我們內心挫折的管道。
經文:

先知哈拿尼雅把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折斷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去告訴哈拿尼雅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折斷木軛,卻換了鐵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已將鐵軛加在這些國的頸項上,使他們服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們總要服事他;我也把田野的走獸給了他。」於是先知耶利米對先知哈拿尼雅說:「哈拿尼雅啊,你應當聽!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你,你竟使這百姓倚靠謊言。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叫你去世,你今年必死,因為你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樣,先知哈拿尼雅當年七月間就死了。 28:12-28:17

註釋:

          4.上帝要耶利米向哈拿尼雅宣告祂的審判:列國還是必須被巴比倫統治
            ,並且哈拿尼雅將於今年內死亡。於是當年七月哈拿尼雅就死亡。
             28:12-17 
            ◎「鐵軛」比「木軛」更重更堅固。
            ●「倚靠」:「倚賴」、「信靠」、「使之信靠」。
            ●「謊言」:「虛假」、「欺騙」、「謬誤的語言」。
            ●「叫你去世」:原文是「差遣你離開地面」。
            ◎預言兩年內上帝會讓猶大人歸回的先知,自己兩個月內就死去。
              之前上帝沒有差遣哈拿尼雅,哈拿尼雅就自己說話。現在上帝要
              差遣哈拿尼雅離開人世,他要拒絕也不行了。而哈拿尼雅的死亡
              更是確定耶利米才具有真先知的身份。
經文:

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這在耶哥尼雅王和太后、太監,並猶大、耶路撒冷的首領,以及工匠、鐵匠都離了耶路撒冷以後。)他藉沙番的兒子以利亞薩和希勒家的兒子基瑪利的手寄去。他們二人是猶大王西底家打發往巴比倫去見尼布甲尼撒王的。 29:1-29:3

註釋:

    (四)耶利米寄信鼓勵被擄到巴比倫去的百姓  29:1-32耶 29 是舊約聖經中罕見被保存的一封信函。(參考
             王下 19:14 )
          ●這一段的經文各版本之間有很大的差異,馬所拉經文最長,七十士
            譯本沒有 29:16-20 ,另一個希臘文譯本Lucianic recension卻把
             29:16-20 插在 29:1429:15 之間。
          1.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給被擄的人,送信人是以利亞薩和基瑪利。
             29:1-3 
            ◎根據 52:28 西元前596年有3023名猶大人被擄往巴比倫。
            ◎ 29:1 提到耶路撒冷和西元前597年被擄至巴比倫的人之間有「
              書信來往」。這封信主要的目的是勉勵被擄的人要安居異土。根
              據資料顯示送信人可能是巴比倫的信差或前往美索不達米亞的行
              商。
            ●「生存的長老」:原文是「剩餘的長老」、「倖存的長老」。
            ●「耶哥尼雅」:猶大國倒數第二個王,又名「約雅斤」或「哥尼
                            雅」。
            ●「太后」:這邊指的太后是約雅斤的母親尼護施她( 王下 24:8 
                        ;  13:18 )。猶大國的太后不但能夠影響作王的兒子
                        ,本身也具有相當大的權柄(可參考 王上 2:19 )在
                         王上 15:13 提到亞撒時代有貶黜太后必要的記載。
            ●「太監」:字根意為「閹割」。 創 39:1 提到太監是可以結婚
                        的,但 賽 56:3-5 指出有些「太監」是不會有子女
                        的。
            ● 29:2 的人員與 24:1 相近,但多了太后和太監。
            ●「沙番」:應該就是亞希甘 26:24 與基瑪利雅的父親 36:10 。
                        他們都認同耶利米的事工。
            ●「以利亞薩」:字義是「神已成就」。可能是亞希甘和基瑪利雅
                            的兄弟。
            ●「希勒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分」。可能是約西亞王時代
                          的大祭司 王下 22:4-23:4 。在 1:1 提到耶利米
                          也是希勒家的兒子,不過基瑪利和耶利米應該毫無
                          關係。
            ●「基瑪利」:字義是「耶和華已成就」。跟沙番兒子「基瑪利雅
                          」原文是同一個字,但不是同一個人。
            ◎「猶大王西底家打發兩個人往巴比倫去見尼布甲尼撒王」的這個
              事件無法確定是在 耶 28 之前或之後,只知道 耶 28 同一年西
              底家親身前往巴比倫 ,有可能耶利米趁此機會預言巴比倫的災禍
              ,但也有可能耶利米是在同一時間預言兩則不同的信息。
              (例如:  耶 25:8-11,12-14,17-18,26 )


經文:

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致減少。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要被你們中間的先知和占卜的誘惑,也不要聽信自己所做的夢;因為他們託我的名對你們說假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29:4-29:9

註釋:

          2.耶利米傳達上帝的預言,要一切被擄的猶大人正常生活,不要被假
            先知影響。 29:4-929:4 「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這
              句話表明雖然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擄去他們,但實際上耶和華
              才是真正使他們被擄的那位最終掌權者,尼布甲尼撒只是神的僕
              人與工具。
            ●「不致減少」:原文有「命令」的意思,應該是「不可變少」、
                            「不可減少」的意思。
            ◎耶利米致函的那些被擄之民應該都是本來習慣聚集在耶路撒冷的
              聖殿中,之前他們為以色列和耶路撒冷求平安(如 詩 122:8 , 
               詩 125:5 ,  詩 128:6 ),而對那些威脅他們國家之仇敵痛恨
              且呼求上帝報應降災的百姓。所以當他們被擄到巴比倫時的心情
              應該彷彿和巴比倫有深仇大恨。但 29:7 卻要他們為巴比倫禱告
              ,這是舊約當中唯一勸告人為異教城市禱告的經文:「我所使你
              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而且還特別說明原因
              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這樣的概念對當時
              多半相信「神是區域性」的被擄百姓可能會覺得非常驚奇而不敢
              置信。
            ◎ 29:7 的禱告其實對被擄之民真的非常挑戰,因為除了要打破對
              神侷限性的認識,而且是要他們轉為欺負自己的仇敵巴比倫禱告
              ,不是為要報復,而是為它的福祉禱告,如同 太 5:44 耶穌說
              「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另一方面 29:7 的禱告其實看似有自利的成分,因為「你們的平
              安與那城的平安連結在一起」。
            ●「自己所做的夢」:原文直譯是「你們促使他們所做的夢」。
            ◎從 29:4-9 耶利米寫的這封信的內容可以猜測大多數被擄到巴比
              倫的人並沒有在巴比倫受到不合理的虐待或勞役。然而 29:8-9 
              耶利米特別警告他們不要聽從假先知和占卜者,因為似乎有人一
              直傳遞不久被擄者就可以回國的假預言,由此可以看出當時巴比
              倫不穩定的政治景況可能已助長了被擄的猶太人採取和巴比倫不
              合作的政策或甚至開始計畫謀求自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耶利
              米寫信告訴那些被擄的人要定居過正常的生活,並準備在巴比倫
              作久居之計的勸告,無疑對那些不信自己會在巴比倫久留的份子
              是很大的震撼彈。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說:『耶和華在巴比倫為我們興起先知』; 29:10-29:15

註釋:

          3.上帝應許要眷顧被擄的猶大人,讓他們找到神,也讓他們回歸猶大。
             29:10-15 
            ●「七十年」:可能是由「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605年進攻耶路撒
                          冷」開始計算,到西元前535年塞魯士(古列王)下
                          詔准許所有被擄去巴比倫的外邦人士歸回(
                           代下 36:21 ;  拉 1:1-5 ),前後共七十年。
                          或由「西元前586年聖殿被毀」開始計算。
            ●「恩言」:「美好的話語」。
            ●「末後」:「後面」、「盡頭」。
            ●「專心」:「全心」、「整個心」。
            ●「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SH 7622+SH 7725,這樣的組合在
                                      舊約中用了26次。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直譯是「你們尋求
              我必尋見,因為你們全心尋求我」。
            ● 29:15 一開始有個「因為」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 29:11-14 耶和華向被擄的人保證祂沒有忘記或離棄他們,而是
              向他們保證祂有祂的計畫,祂是賜平安的神而不是降災禍的神(
              可參考 羅 8:28 ),祂也鼓勵他們繼續禱告和尋求祂,祂必使他
              們歸回。
            ◎ 29:11-14 同時也是耶利米勸告被擄的人必須在巴比倫那裏找到
              上帝,正如他們聲稱回去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就可以找到祂,「
              他們只要全心尋求我,就必尋見」,不在乎是在巴比倫還是在耶
              路撒冷聖殿中。耶和華不是只局限於耶路撒冷的神,祂是許多被
              擄者在他們視為冷漠淒苦和遭上帝遺棄的景況中仍可以找到祂的
              神。神在此宣告說祂的百姓只要全心尋求祂,就可以在任何意想
              不到的地方找到祂。我們愈是把某些東西與地方和上帝聯繫起來
              ,就必須更加小心,免得這些東西或地方侷限了我們對上帝的認
              識,使我們盲目而看不見祂的無所不在。
經文:

所以耶和華論到坐大衛寶座的王和住在這城裡的一切百姓,就是未曾與你們一同被擄的弟兄,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臨到他們,使他們像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追趕他們,使他們在天下萬國拋來拋去,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令人咒詛、驚駭、嗤笑、羞辱。耶和華說: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從我的話,就是我從早起來差遣我僕人眾先知去說的,無奈他們不聽。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你們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從耶路撒冷打發到巴比倫去的,當聽耶和華的話。』」 29:16-29:20

註釋:

          4.至於目前沒有被擄的猶大人上帝要懲罰滅絕他們。 29:16-20 
            ◎許多學者認為這一段是 24:1-10 的誤抄,因為七十士譯本等
              譯本也沒有這一段,而此段與 24:1-10 中間的文句相當一致
              。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論到哥賴雅的兒子亞哈,並瑪西雅的兒子西底家,如此說:「他們是託我名向你們說假預言的,我必將他們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要在你們眼前殺害他們。住巴比倫一切被擄的猶大人必藉這二人賭咒說:『願耶和華使你像巴比倫王在火中燒的西底家和亞哈一樣。』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醜事,與鄰舍的妻行淫,又假託我名說我未曾吩咐他們的話。知道的是我,作見證的也是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你當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曾用自己的名寄信給耶路撒冷的眾民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並眾祭司,說:『耶和華已經立你西番雅為祭司,代替祭司耶何耶大,使耶和華殿中有官長,好將一切狂妄自稱為先知的人用枷枷住,用鎖鎖住。現在亞拿突人耶利米向你們自稱為先知,你們為何沒有責備他呢?因為他寄信給我們在巴比倫的人說:被擄的事必長久。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祭司西番雅就把這信念給先知耶利米聽。於是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當寄信給一切被擄的人說:『耶和華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說:因為示瑪雅向你們說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他使你們倚靠謊言;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刑罰尼希蘭人示瑪雅和他的後裔,他必無一人存留住在這民中,也不得見我所要賜與我百姓的福樂,因為他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 29:21-29:32

註釋:

          5.責備假先知,並說明寫此信(第二封信)的因由。 29:21-32 
            ●「哥賴雅」:字義是「耶和華的聲音」。
            ●「亞哈」:字義是「父親的兄弟」。與北國的「亞哈王」同名。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義的」。與南國最後一個王
                          同名。
            ●「亞哈」、「西底家」:是兩個假先知,不是君王。
            ●「賭咒....燒」:希伯來文發音近似「哥賴雅」。 參考
                               但 3:20 這種火刑實施於新巴比倫年代,
                              波斯以後就不實行這種刑罰。
            ●「醜事」:「令人感到丟臉的愚蠢」、「不道德的行為」。
                        這個字的原文最常見的是指與淫亂有關的「不忠貞」
                        (見 創 34:7 ; 士 19:23 ;  撒下 13:12 ),這個字
                        也用在  書 7:15 「亞干」的幾乎使以色列滅亡的事
                        件,以及用在 撒上 25:25 「拿八」的愚蠢行為幾乎
                        導致滅門之事。另外這字也用在 賽 9:17賽 32:6 描寫「錯謬/愚頑」的話。
            ◎ 29:24-32 記載耶利米和假先知「示瑪雅」之間的事,但不是按
              照時序記載。事件本身發生的順序應該是:
              A.耶利米寫信給在巴比倫的被擄之民,勸他們安心居住在巴比倫
                ( 29:1-23 )
              B.在巴比倫的示瑪雅寫信給西番雅請他責備耶利米( 29:26-28 )
              C.西番雅將示瑪雅的信讀給耶利米聽( 29:29 )
              D.耶利米寫第二封信至巴比倫,責備示瑪雅( 29:25-28,31 )並宣
                告示瑪雅的處分( 29:32 ),這一段有倒述筆法 29:25-28 (示
                瑪雅對耶利米的控告)。
            ●「尼希蘭」人:字義是「夢幻中」。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西番雅」:字義是「耶和華所珍愛的」。根據 耶 52:24王下 25:18 ,他是猶大王西底家統治時期的副祭
                          司(除大祭司之外的第二把交椅),繼承耶何耶大任
                          職於聖殿,當耶路撒冷淪陷時於利比拉被殺。他也
                          是兩次奉西底家吩咐去見耶利米求問耶和華旨意的
                          人( 21:1 ;  37:3 )。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狂妄」:「發瘋」,在此作形容詞解。原文是指任何有反常規
                        舉動的人,曾用在大衛在亞吉王之前的裝瘋(
                         撒上 21:15 ),也用來表示輕蔑性地貶稱他人言語
                        不值一聽( 王下 9:11 ;  何 9:7 )。
            ●「枷」:可見 20:2 的解釋,這個字只出現在耶利米書三次(
                       20:2,3  29:26 )並 代下 16:10 ,部分學者提出這
                      是指特別狹窄或低矮的囚室。
            ●「鎖」:字根原義是「限制」的意思,這個字聖經僅此出現一次。
            ● 29:29 大概顯出西番雅認為耶利米的預言是正確的,示瑪雅
              是假先知。所以他轉達示瑪雅的信,卻不責罰耶利米。
            ◎其實耶利米的預言早就實現了,足以證明他是真先知。但是假
              先知還是把耶利米當瘋子看待。
            ●「刑罰」:「注意」、「觀察」、「拜訪」、「眷顧」
                        。神注意或拜訪人,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將我對你說過的一切話都寫在書上。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使我的百姓以色列和猶大被擄的人歸回;我也要使他們回到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他們就得這地為業。這是耶和華說的。」 30:1-30:3

註釋:

  八、安慰百姓的信息  30:1-33:26 
      ◎本段常常被稱為「安慰之書」,因為本段表達了在被擄之後的安慰和
        對未來的盼望,是耶利米書中比較正面樂觀的經文。
    (一)上帝要讓以色列和猶大國復興  30:1-31:40 
          1.引言:上帝要求耶利米將上帝的話寫在書上,內容主要是關於
            上帝將使以色列與猶大被擄的人歸回應許之地。 30:1-3 
            ●「書」:時是指「書卷」。埃及很早就已經使用蒲草紙書卷
                      。以色列等地區地區也使用羊皮紙書卷。
            ●「被擄」:北國以色列在西元前721年被擄到亞述,南國即
                        將在西元前587年被擄到巴比倫。
            ◎此處的預言不單提及即將滅國的猶大之被擄歸回,連130年前
              已經被滅國的以色列也要歸回應許之地。
            ◎以色列國和猶大國這兩國既犯同樣的罪,也遭遇同樣的命運,
              都被放逐和分散(參 耶 3:8 ; 5:11 ;  11:7-10 ),但神在
               耶 3:18 早預言他們最終都會從各國中歸回並合成一國,且
              在大衛一脈的君王統治下又重得先祖們的地業,這是西元前
              第七和第八世紀的先知們遙想的盼望(見: 何 1:11 ; 
               賽 11:11-13 ;  耶 23:5-6 ;  耶 30:3 ;  耶 33:7 ; 
               結 37:15-22 )。
經文:

以下是耶和華論到以色列和猶大所說的話:耶和華如此說:我們聽見聲音,是戰抖懼怕而不平安的聲音。你們且訪問看看,男人有產難嗎?我怎麼看見人人用手掐腰,像產難的婦人,臉面都變青了呢?哀哉!那日為大,無日可比;這是雅各遭難的時候,但他必被救出來。萬軍之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仇敵的軛,扭開他的繩索;外邦人不得再使你作他們的奴僕。你們卻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和我為你們所要興起的王大衛。」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不罰你:或譯以你為無罪)。這是耶和華說的。 30:4-30:11

註釋:

          2.雅各遭遇患難,但是上帝要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 30:4-11 
            ●「戰抖」懼怕而不平安:「懼怕」、「焦慮」、「戰慄」。
            ●戰抖「懼怕」而不平安:「恐懼」。
            ●「訪問」:字義是「求」、「問」、「詢問」。
            ●「掐」:字義是「在....上面」。
            ●「產難」:字義是「出生」、「痛苦(明喻)」。
            ●「男人有產難麼」:「男人會生孩子嗎」、「男人能生產嗎」
                                。
            ●臉面都「變青了」:「蒼白」、「灰白的」。
            ●七十士譯本中無 30:6 。
            ●「那日」:通常是先知對「耶和華日子」描述的縮寫,也就是
                        「審判惡人的日子」,用來表示「何等可怕的災難
                        的時刻」。當然審判可以是指針對敵人的審判,表
                        示神救出以色列( 耶 50:30-34 ),但有時也包括
                        審判以色列自己。
            ●那日為「大」:字義是「偉大(指重要性)」。
            ◎ 30:7 指的是北國以色列的審判(如 耶 3:8 ),而且提到北國
              所體驗的,南國猶大也很快會嘗到相同的命運。不過本段似乎
              也同時模模糊糊的指向末日的狀況,以致我們不容易讀懂。
            ●「繩索」:原文是「帶子」的意思,應該是指套枷的皮帶
                         27:2 。
            ◎ 30:9 興起的王指的是大衛一脈的君王興起作以色列和猶大
              重組之新王國的君王。這位君王在 何 3:5 以及
               結 34:23-24結 37:24-25 被稱為「大衛」,在
               賽 11:1,10 被稱為「大衛公義的枝條和苗裔」。稱為「大
              衛」是因他出自大衛一脈,也因大衛是眾先知預言中的理想
              君王。
            ◎ 30:9 提到上帝要為以色列興起大衛王,這讓我們不由得想到
              彌賽亞耶穌是大衛的後裔。
            ●「平靖」安逸:「安靜」、「不受干擾的」。
            ●平靖「安逸」:「安歇」、「平靜」。
            ● 30:10-11 幾乎逐字出現在 46:27-28 。
            ●「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 1:8,19  15:20 中上帝對耶利
                                          米有同樣的應許。
            ●「淨盡」:字義是「全然」、「殲滅」。
            ●「從寬懲治你」:「按著公平正義懲戒你」。
            ●「萬不能不罰你」:「不能讓你免受刑罰」。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你的損傷無法醫治;你的傷痕極其重大。無人為你分訴,使你的傷痕得以纏裹;你沒有醫治的良藥。你所親愛的都忘記你,不來探問(或譯:理會)你。我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惡眾多,曾用仇敵加的傷害傷害你,用殘忍者的懲治懲治你。你為何因損傷哀號呢?你的痛苦無法醫治。我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惡眾多,曾將這些加在你身上。故此,凡吞吃你的必被吞吃;你的敵人個個都被擄去;擄掠你的必成為擄物;搶奪你的必成為掠物。耶和華說:我必使你痊癒,醫好你的傷痕,都因人稱你為被趕散的,說:這是錫安,無人來探問(或譯:理會)的! 30:12-30:17

註釋:

          3.錫安因為罪惡,所以被懲罰很嚴重,但將會被上帝醫治而痊愈
            。 30:12-17 
            ●「分訴」:字義是「執行審判」、「申辯」。
            ● 30:13 直譯是「無人因妳所受的傷痛辯護,也沒有可醫治妳
              的良藥」。
            ●「你所親愛的」:指「猶大的盟友們」。
            ●「傷害」1st:字義是「擊打」、「鞭打」。
            ●「傷害」2nd:字義是「擊打」、「擊殺」。
            ●「懲治」:字義是「訓誨」、「管教」、「教導」。雖然和合
                        本出現兩次,但原文SH 4148只出現一次。
            ●「你為何因損傷哀號呢?你的痛苦無法醫治」:「為何因妳
              的損傷與無法醫治的痛苦哀號呢」或「你為甚麼因你的損傷
              而哀呼你痛苦之無法醫治呢」。
            ●「故此」:「所以」、「因此」。
            ●「錫安」:耶路撒冷另一個名字,意思是「乾枯之地」,似乎
                        是耶利米用來表達耶路撒冷的荒廢狀況。
            ◎此處的意思是上帝的確是因為罪惡懲罰耶路撒冷,但這只是
              嚴厲的懲罰,並非要滅絕耶路撒冷。因此當人用輕蔑的言語
              來輕視猶大人時,上帝要重新復興耶路撒冷,因為這也關乎
              上帝的榮耀。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城必建造在原舊的山岡;宮殿也照舊有人居住。必有感謝和歡樂的聲音從其中發出,我要使他們增多,不致減少;使他們尊榮,不致卑微。他們的兒女要如往日;他們的會眾堅立在我面前;凡欺壓他們的,我必刑罰他。他們的君王必是屬乎他們的;掌權的必從他們中間而出。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親近我;不然,誰有膽量親近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掃滅的暴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耶和華的烈怒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擬定的成就了;末後的日子你們要明白。 30:18-30:24

註釋:

          4.雅各必定要歸回原地,擁有自己的王權與統治者。 30:18-24 
            ◎「雅各」:「雅各」常常被用來指北國以色列,不過在此似乎
                        並非單指以色列,而是統稱南北國一併是「雅各後
                        裔」。
            ●「山岡」:原文是「土堆」、「廢墟堆」。指在原址上一層一
                        層的建造。成因是原先的建築因時日久遠已被風雨
                        或戰火摧毀,新的就在其上繼續建造。
            ●他們的「君王」:「偉大者」、「威嚴者」,指「君王與貴族
                              」。原文是單數陽性型態,因此是指「君王
                              」。不過我們不知道此處為何不用「王」,
                              而用這個「偉大者」。可能是因為處於政治
                              動亂狀況不能亂寫,或者是暗示這個「王」
                              並非「傳統的王」。
            ●「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親近我」:這原是祭司和利未人才
              有的特權(見 民 8:19 ;  民 16:10 ;  利 16:10 ; 
               利 21:17 ;  利 22:3 )。 代下 26:16-20 曾記載猶大的烏
              西雅王曾經違令而長了大麻瘋。不過大衛和所羅門都曾經在約
              櫃和祭壇前執行過祭司的任務(如 撒下 6:13-14 ; 
               王上 8:22,54-55 )。此處強調未來的王也有這個特權。                                 
            ●「誰有膽量親近我呢」:原文是「誰心裏能自己擔保可來親近
                                    我呢」。意義也是「誰有膽量可以親
                                    近我呢」。
            ◎ 30:18 先知應許猶大人重返家鄉、重建耶路撒冷的預言,要
              等到甚麼時候才能夠實現?這裡耶利米的預言,在以斯拉、尼
              希米和所羅巴伯時期只實現了一部分。那時以色列人從被擄之
              地回歸,重新建造聖城,的確應驗了先知預言的一部分,但耶
              路撒冷完全得以重建則要等到末日來臨之時。
            ● 他們的會眾「堅立」在我面前:「預備」、「建立」。
            ●「他們的君王必是屬乎他們的」:直譯為「他的君王是自己人
                                            」。
            ◎ 30:21 的意思是統治者就是以色列人,他們不再受外族統治。
            ●「掃滅的暴風」:字義是「呼嘯的旋風」。
            ◎ 耶 30:23-24 幾乎是 23:19-20 一字一句的複述。 耶 23 的
              受言人是耶路撒冷的百姓,警告百姓不要聽信假先知平安興盛
              的假預言,神必懲罰壓制他們。但 耶 30 則是強調神必懲罰
              壓制他們的列國,使他們重歸故土( 30:18-22 )。
            ◎ 30:24 是說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歷史有特殊的計畫,要等到末
              日才能看清楚。這一整段都是詩體,有很多話我們不是很容易
              理解,只知道上帝要讓以色列人歸回,祂對自己的百姓有特殊
              的計畫。
經文:

耶和華說:「那時,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神;他們必作我的子民。」耶和華如此說:脫離刀劍的就是以色列人。我使他享安息的時候,他曾在曠野蒙恩。古時(或譯:從遠方)耶和華向以色列(原文是我)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以色列的民(原文是處女)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再以擊鼓為美,與歡樂的人一同跳舞而出;又必在撒馬利亞的山上栽種葡萄園,栽種的人要享用所結的果子。日子必到,以法蓮山上守望的人必呼叫說:起來吧!我們可以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那裡去。 31:1-31:6

註釋:

          5.上帝應允以色列必再成為上帝的子民,享受安息、脫離刀劍。
             31:1-6耶 31:1 是重複 30:22 ,但特指以色列全家(猶大和以色列)。
              這是一句轉語句,引出以色列的復興( 31:3-20 ),猶大的恢復
              ( 31:21-25 ),歸國合一( 31:27-29 ),與神立有新約(
               31:31-37 )。
            ●「各家」:「各個家族」、「全部家族」。  
            ● 31:2 「耶和華如此說:百姓,刀劍下的倖存者,在曠野蒙恩,
              以色列找到它的安息」。
            ●「曠野」:此處指「阿拉伯曠野」,對應於出埃及時的西奈曠
                        野。
            ●「蒙恩」:原文是「找到恩惠」。 出 33:12-17 中出現五次,
                        這個詞是出埃及記中重要的鑰詞。
            ●「安息」:「休息」、「憩息」。
            ●「古時」:原文可以指「時間」或「地點」的「遙遠」。
            ◎舊約中稱以色列為處女的其他經文: 耶 14:17 ;  耶 18:13 ; 
               耶 31:21 ; 摩 5:2 v.s.稱以色列為妓女的經文: 何 4:15 ;
                結 23:3 。
            ●以「擊鼓」為美:「鈴鼓」、「手鼓」,原本沒有「擊」。            
            ●「以擊鼓為美」:「佩帶妳的鈴鼓」。可能影射 出 15:20 過
                              紅海後以色列婦女擊鼓讚美神的事。
            ●「享用所結的果子」:七十士譯本作「栽種且讚美」、拉丁文
                                  譯本作「栽種之後就等候,到無可收獲
                                  的日子」。
            ●「享用」:原文的意思「褻瀆」、「玷污」。可能是指在分別
                        為聖的時期過後再歸俗用(參考 利 19:23-25 ; 
                         申 20:6 )。  
                         利 19:23-25 規定葡萄園的主人在種植後第五年才
                        可以吃到樹上果子,因為律法規定前三年不許收割,
                        第四年的果子歸耶和華,第五年才可享用。
            ◎ 31:5 也好像彷彿 申 28:30 咒詛「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
              的大逆轉一般,指平安穩妥的日子到來。
            ●「以法蓮」:字義是「兩堆灰塵」,是約瑟的次子,得祝福甚於
                          其長子瑪拿西。以法蓮常被用作北國以色列的代名
                          詞,因為是北國以色列最強大的支派,雖然按照出
                          生先後順序應該「流便」才是雅各的長子,但神稱
                          以法蓮為長子。
            ●「以法蓮山」:也就是指北國首都「撒馬利亞山」。
            ●「守望的人」:這邊使用的是SH 5341,在 結 6:12 是指「圍
                            困的人」,在 耶 4:16 就是指「一般崗哨守望
                            者」。
            ◎南北兩國一分裂,北國的耶羅波安第一件事情就是改革宗教,
              讓北國人不再到耶路撒冷的聖殿去敬拜神,以保全自己的國位
              。此處預言北國首都的人民一起到聖殿敬拜神,這是幾百年來
              都不曾出現景象。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為雅各歡樂歌唱,因萬國中為首的歡呼。當傳揚頌讚說:耶和華啊,求你拯救你的百姓以色列所剩下的人。我必將他們從北方領來,從地極招聚;同著他們來的有瞎子、瘸子、孕婦、產婦;他們必成為大幫回到這裡來。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使他們在河水旁走正直的路,在其上不致絆跌;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蓮是我的長子。列國啊,要聽耶和華的話,傳揚在遠處的海島說:趕散以色列的必招聚他,又看守他,好像牧人看守羊群。因耶和華救贖了雅各,救贖他脫離比他更強之人的手。他們要來到錫安的高處歌唱,又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就是有五穀、新酒,和油,並羊羔、牛犢之地。他們的心必像澆灌的園子;他們也不再有一點愁煩。那時,處女必歡樂跳舞;年少的、年老的,也必一同歡樂;因為我要使他們的悲哀變為歡喜,並要安慰他們,使他們的愁煩轉為快樂。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心滿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恩惠知足。這是耶和華說的。 31:7-31:14

註釋:

          6.上帝應允以色列人歸回本地,重新享受歡樂。 31:7-14 
            ●「地極招聚」:與 賽 11:12 用詞相似。
            ●「瞎子、瘸子、孕婦、產婦」:這些都是無助,沒有能力的人
                                          ,此處是表示即使是無助的人
                                          也可以歸回。
            ●「大幫」:「大的集會」。
            ◎ 31:7 提到「萬國中為首的」,可參考 摩 6:1 阿摩司先知曾
              諷刺地攻擊撒馬利亞那自滿的貴族,他們自認為「列國之首」
              而說道:『這裏是屬於我們,誰像我們啊!』的態度。
              同樣的形容詞用來描述『以色列的餘民』,他們是少數得以由
              被擄之地殘存下來再返回應許之地的人。他們之所以為「為首
              的」在於上帝為他們做的事,而不在於他們擁有甚麼力量與權
              勢。他們是『一大幫人』,帶領那些需要照顧和保護的瞎子、
              瘸子、孕婦、和產婦( 31:8 )與他們一同回來。他們不是驕
              傲榮耀的回來,而是在「哭泣」和「祈求」中回來( 31:9 )
              。
            ●「傳揚」:「告訴」、「宣布」、「聲明」、「通知」。
            ●因耶和華「救贖」了雅各:「贖回、救回」,描寫付出金錢
                                      或別的東西用以「買回」或「得
                                      回」已經為別人擁有的東西(
                                       出 13:13民 18:15-32 )。
                                      SH 6299
            ●「救贖」他脫離比他更強之人的手:「贖回、做(男性)家屬
                                              贖主之行為」。SH 1350
            ◎這兩個「救贖」的字都用來描述耶和華為祂的百姓所作的事,
              領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出來時,二者都指向在神學上光明的前
              途( 申 9:26 用; 出 6:6 用)。在 31:1 這裡兩個字都言
              及「另一次出埃及」,即上帝的子民雖被擄,但將重獲自由,使
              他們能返回故土。兩個字都注入了更加深層之屬靈意義,與新
              約用它們描述上帝在基督裏為我們所作的事含意完全一樣。
            ●「五穀、新酒,和油」:五穀(小麥或大麥)、葡萄樹產品、
                                    橄欖油是迦南地的主食 何 2:5,8 。
            ●「羊羔、牛犢」:也是應許之地的主食。
            ●「又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就是有五穀、新酒,和油,並羊羔、
              牛犢之地」:原文為「就是因雅威的宏恩,就是五穀、新酒和
              油,並羊羔、牛犢,喜樂洋溢」。
            ●「愁煩」:「變得虛弱」、「憔悴」。
            ●「肥油」:百姓獻祭時會有一份祭肉保留給祭司,因此當百姓
                        獻祭數量很多時,祭司就有很多食物可以吃。
            ◎ 31:10-14 指明一個復甦了的群體在經驗並承認「耶和華的恩
              惠」( 31:12 ),這恩惠反映於田地和羊群中,也反映於這
              群體的百姓中,他們生活中的一切悲哀愁煩都被驅散(
               31:13 ),而且在他們中間對上帝真誠的敬拜會再次盛行(
               31:14 )。
            ◎這一段等於是描述新天新地的美滿狀況,我們在以色列後來的
              歷史中沒有看到這樣的狀況完全實現,新天新地時應該就可以
              完全實現。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耶和華如此說: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禁止眼目不要流淚,因你所做之工必有賞賜;他們必從敵國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你末後必有指望;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你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神。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耶和華說: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是可喜悅的孩子嗎?我每逢責備他,仍深顧念他;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我必要憐憫他。以色列民(原文是處女)哪,你當為自己設立指路碑,豎起引路柱。你要留心向大路,就是你所去的原路;你當回轉,回轉到你這些城邑。背道的民(原文是女子)哪,你反來覆去要到幾時呢?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護衛男子。 31:15-31:22

註釋:

          6.拉結因為以色列百姓被擄而哭泣,上帝要她停止哭泣,因為以色
            列人必定歸回。上帝對待以色列人有如處罰小牛或小孩一樣,終
            究是要被處罰的人回頭。
             31:15-22 
            ●「拉瑪」:字義是「小山丘」,位於耶路撒冷北面8公里處。
                        西元前587年耶路撒冷淪陷之後,這是猶大人被
                        擄往巴比倫前的集結地 40:1 。
            ●「號咷痛哭」:原文是「哀號、悲苦、哭泣」三個字組成的。
            ●「拉結」:拉結生約瑟和便雅憫,死後葬於耶路撒冷北面9公里
                        的拉瑪附近的泄撒。 撒上 10:1-2 
                        拉結是雅各的妻子,約瑟和便雅憫的母親, 創 30 
                        提到她曾為不能生育而極其憂傷,用盡方法求子。
                        後來她生下便雅憫時就因產難而死,葬於伯利恆(
                         創 35:16-19 )。她是以色列北方的大兩族「以法
                        蓮」和「瑪拿西」的祖母( 創 30:23,24 ; 
                         創 46:19,20 ;  耶 31:18 )。
            ◎拉結早已去世,何以會哭她兒女都不在了呢?而她的兒女因何又
              不在了呢?這個討論不管說拉結的兒女是指南國或北國都很難自
              圓其說,很可能耶利米就是以拉結為「以色列人」全部被擄走了
              而難過。
            ●「都不在了」:「沒有」的意思。
            ◎ 太 2:18 引用 耶 31:15 來說明希律殺伯利恆的嬰孩。
            ●「禁止」聲音:「抑制」、「縮回」、「忍住」。 31:18 中文
                            有兩個「禁止」,SH 4513原文則只有一個。
            ●所做之工必有「賞賜」:「工資」、「報酬」。
            ●「歸回」「回轉」「回到」:正如耶利米在別處作的一樣,
               31:16-19 這幾節巧妙地使用希伯來文 (意思為「回頭或返回
              、轉去、回轉」),原文的動詞用不同的語氣表達, 31:16-17 
              指回歸故土, 31:18 指歸回神, 31:19 指離開神。而且在稍
              後 31:21 在「回轉」的呼籲中,以及 31:22 說以色列為「背
              道的」的字源都是用同樣的字。
            ●「為自己悲歎」:「為自己悲哀」。
            ●你「責罰」:「訓誡」、「管教」、「懲罰」。
            ●「像不慣負軛的」:「沒有被訓練」、「沒有被教導」。
            ◎ 31:18何 4:16 用的「倔強的母牛」比喻相似。都是用未
              經訓練的牛隻不聽指揮的狀況。
            ● 31:18-19 三個回轉都是SH 7725,意義可能是「回轉」或「
              「叛離」、「轉離」。一般認為 31:18 是「回轉」的意思,但
               31:19 是「叛離」或「轉離」的意思。七十士譯本直接將
               31:19 的「轉離」譯為「被擄」。
            ●「拍腿歎息」:原文是「拍」+「大腿」,有悔改之意,是哀傷
                            憂急的舉動( 結 21:12 ),就像我們常說道「
                            搥胸」「頓足」之類的表達。
            ●「愛」子:「極其珍貴」、「珍愛的」。
            ●「責備」:「說話」、「講論」(意義應該是「責備」)。
            ●「深顧念」他:原文是連續兩個「記得」,強調之用。
            ●「戀慕」他:原文是「喃喃低語」。
            ●「我的心腸戀慕他」:直譯為「我的心腸繫掛著他」。
            ●「必要憐憫」:原文是連續兩個「有憐憫」,強調之用。
            ◎ 31:15-20 這段的結尾是一句動人的表達:上帝會繼續關心那仍
              然是祂「親愛的兒子」。這一點在 何 11:8-9 也有提及神的慈
              愛,祂本是樂意與悖逆的我們和好的神。
            ●「指路碑」:「路標」、「紀念碑」。
            ●「引路柱」:「路標」。
            ◎ 31:21 的意思是以色列人要由原路歸回,所以應該要設立路
              標,以免迷路。
            ●「背道」:「放棄信仰的」、「墮落的」。
                         參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0563&N=3。
            ●「背道」:使用SH 7728。且舊約聖經只出現兩次,且都出
                        現在耶利米書,在 3:14,22 是用SH 7726。原文
                        的「背道」和「不忠」同字。
            ●「反來覆去」:「搖擺不定」。這個字舊約僅出現兩次,除了
                            此處( 31:22 ),另一次則是出現在  歌 5:6 
                            ,意思是「轉身離開」。 
            ●造了「新事」:「新的」。
            ●「造了」新事:「創造」,本字常用指神所造的新的獨一性的
                            事,例如:神創造天地和造男造女(
                             創 1:1  2:3  1:27  5:1 ),或是新紀元的新
                            天新地( 賽 65:17 ),或是新的獨特的環境(
                             民 16:30 )。
            ●「女子」、「男子」:原文都是單數型態。
            ●女子「護衛」男子:原文是「圍繞」、「環繞」。此句原意不明
              顯,主要指「神要成就一件不尋常的事」,或解釋為「被擄歸回
              的選民如嬰孩在母親的懷抱中獲得庇護」,或解釋為「背道被休
              的妻子以色列將來回轉後,要擁抱戀慕她的丈夫耶和華」。由於
              不確定真正的意思是甚麼,但可以確定的是這邊要強調有件不尋
              常的事情要發生。而且這件事情是和以色列的復興有關的。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使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他們在猶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這樣說:「公義的居所啊,聖山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猶大和屬猶大城邑的人,農夫和放羊的人,要一同住在其中。疲乏的人,我使他飽飫;愁煩的人,我使他知足。」先知說:「我醒了,覺著睡得香甜!」 31:23-31:26

註釋:

          7.上帝也要讓猶大復興,百姓安居樂業,這讓耶利米醒來覺得愉快。
             31:23-26 
            ●「公義的居所」:原文是單數的型態,指的應該是「聖殿」。
            ●「聖山」:指「聖殿座落的山」,也就是「錫安山」、「耶路撒
                        冷」。
            ◎ 31:24 應該是一副人人安居樂業的樣子。
            ●「飽飫」、「知足」:都是完成式。應該是使用預言性完成式。
            ●「疲乏的人」:「生命疲倦者」。
            ●「飽飫」:「浸透」、「滿足」。
            ●「愁煩的人」:「生命憔悴者」、「生命虛弱者」。
            ●「知足」:「滿足」、「充滿」。
            ● 31:26 原文無「先知說」。
            ●「香甜」:「令人愉快的」、「甜美的」。
            ●「我醒了,覺著睡得香甜!」:原文是「於是我醒了,覺得睡得
                                          香甜!」,這應該是先知在夢中
                                          領受正面的異象,醒過來之後的
                                          反應。
            ◎這邊看起來神是透過一個異夢來啟示耶利米,因為 31:26 這樣
              的加插經文在聖經中十分罕見。
            ◎ 31:26 「我醒了,覺著睡得香甜」這句如果看作與上一節(
               31:25 )有密切關聯的話,這句話可以解釋成某個人的評語,這
              人在讀了這些論及希望的話語之後,突然轉過來注視到他周圍世
              界,發現甚為冷酷的現實時想到:「噢,真是不可思議的夢,但
              是....」的類似感嘆。
經文: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把人的種和牲畜的種播種在以色列家和猶大家。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也必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這是耶和華說的。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31:27-31:30

註釋:

          8.上帝要留意栽植以色列與猶大人。 31:27-30 
            ●「播種」:這個字和 何 2:23 的「栽種」是同一個字,同時用
                         何 2:22 「耶斯列」(栽種)的諧音。
            ●人的「種」、牲畜的「種」:「種子」、「後裔」。
            ◎ 31:27 的這段話常用於比喻「栽種於地上的種子」會有收成,
              有趣的是這邊所栽種的是「人和牲畜」的種子。本段話的應許
              逆轉了 耶 4:23-29 所預言的因猶大的罪而引起的「荒涼和摧
              毀」。
            ●「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參考 1:10 。上帝呼召耶利米
                                          要他執行這些工作。
            ●「酸葡萄」:「未成熟的葡萄」。
            ●「酸倒了」:「弄鈍了」、「變成不鋒利了」。這個字舊約只出
                          現四次,其中兩次在 31:29-30 ,其餘兩次在
                           結 18:2傳 10:10 。在傳道書中使用是為了
                          形容鈍了的鐵器(斧),這段和以西結書則使用這
                          樣的諺語是為描繪當代的人抱怨為何要承受列祖累
                          積的罪( 哀 5:7 )。
            ◎ 結 18:2耶 31:29 引用同樣的俗語。
            ◎關於 31:29 先知引用「父親作惡,兒子受罰」的諺語為的是要糾
              正當時錯誤的看法,以為國家受罰是受先人犯罪的連累。耶利米
              屢次警告當代的人,他們所犯的罪與列祖相當甚至更甚,這才是
              最主要的原因。列祖固然犯了罪,個人犯罪引致團體遭殃的例子
              在舊約也的確屢見不鮮,但當代的人因頑梗悖逆不肯歸向神才是
              罪上加罪的主因,「個人要擔當自己犯罪的結果」。先知們雖三
              番四次的警告,他們還不聽從,因此神的審判降臨。(
               耶 7:24-34  9:12-16  11:1-13 )。
            ◎推諉責任的把戲,早已發生在伊甸園,當時亞當歸咎夏娃,夏娃
              歸咎蛇,這就是人性的軟弱。
            ◎ 31:29-30 意思是人不再推卸責任,認為都是祖先的罪孽導致
              自己的不幸遭遇,而是自己的行為導致目前的痛苦。
            ◎跨越不同世代的集體罪惡概念在以色列的思想界扮演重要的角色
              。根據 出 20:5 十誡中第二誡提到「以色列的上帝是忌邪的上
              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沒有
              一個個體的生活,是可以不受過去的歲月所影響,不管是好是歹
              。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推卸責任,將一切事情歸咎於「別人(他
              們)」或「群體」或「那制度」,這樣想無疑是自己哄騙自己,
              以為我們自己所作的決定是無關重要的。我們可以選擇,不管
              是好是壞;但我們必須為所作的決定負起「個人」的責任。
經文: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31:31-31:34

註釋:

          9.上帝要與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另立新約,讓他們天生就認識上帝。
             31:31-34 
            ●「新約」:「新的約」。
            ●「作....丈夫」:「結婚」、「統治」。
            ●「最小的」到至大的:「年幼的」、「小孩」。
            ●最小的到「至大的」:「大的」、「偉大的」,此處是「大人
                                  」的意思。
            ◎關於 31:33 神說「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亦可
              見於 24:7 ;  30:22 ;  31:1 。
            ◎這一段話是耶利米書最引人注意的經文,死海邊的昆蘭社團就
              認為自己是新約之民。
            ◎對照將律法寫在石板上的摩西之約,新約是直接把上帝的知識
              寫在百姓心中。這樣的應許,讓我們不由得想到新約的聖靈與
              耶穌的替死救贖。
            ◎關於 31:31-33 的經文是神藉著耶利米先知預言,提到舊約的
              摩西之約最高的表現,只不過是外在的要求;然而耶和華要另
              立一個永有的新約,是寫在人心版上,要從內心裡面執行,而
              不是從外面外加進去的,這一點在希伯來書 來 8:8 亦有提到
              。所以到了這樣的日子,人對神的恩惠和憐憫會有切身樂意的
              領受,使人從心裡認識神( 31:34 )。這是神所立的新約,
              也同時預言基督恩典之約將要代替了摩西律法之約(
               羅 10:4 )。耶利米的預言中的異象和希望,在基督身上已經
              完全應驗出來( 來 7:18-22 , 來 8:6-13 )。這樣,摩西是
              外在律法之約的中保;耶利米是內在之約的宣告者;那為彌賽亞
              的耶穌基督,乃要成為新約中保及永遠恩典之約的建立者。
            ◎關於 31:31-33 的新約預言應該可以算是一種雙重應驗或多重
              應驗,已在被擄歸回、新約教會設立時應驗了,因為當聖靈於
              五旬節降臨至教會(那時只有猶太信徒),成就了
               珥 2:28-32 的應許,由那時開始,信徒的身體就被稱為聖靈
              的殿( 林前 6:19彼前 2:5 ),當聖靈內住於重生的信
              徒心內,律法便確實地寫在信徒心裡了。另一方面,到了末後
              的日子,全部猶太人將會醒悟過來,承認主耶穌就是真正的彌
              賽亞( 亞 1:10 )。
            ◎關於 31:34 提到「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和 
               耶 5:1-59:3-9  提到以色列的罪普及各階層形成強烈的
              對比。這裡也彷彿耶和華回應了耶利米在 14:19 對於「耶和華
              是不是厭棄他們」的問題給了回應。


經文: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若能量度上天,尋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從哈楠業樓直到角門。準繩要往外量出,直到迦立山,又轉到歌亞。拋屍的全谷和倒灰之處,並一切田地,直到汲淪溪,又直到東方馬門的拐角,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 31:35-31:40

註釋:

          10.造物的上帝保證不棄絕以色列人,耶路撒冷永遠立定。
              31:35-40 
             ●星月有「定例」:「法令」、「條例」、「制定的事」。
             ●波浪「匉訇」:「咆哮」、「吼叫」、「喧鬧」。
             ●這些「定例」:「律例」、「制定的事情」、「規定的事
                             」。
             ◎ 31:35 是以宇宙中的定例來描述上帝的信實。
             ●在我面前「斷絕」:「中止」、「停止」。
             ●一切所行的「棄絕」:「棄絕」、「拒絕」。
             ●「這城」:指「耶路撒冷」。
             ●「哈楠業樓」:字義是「神已眷顧」,位於耶路撒冷東北角。
                             見 尼 3:1 ;  尼 12:39 ;  亞 14:10尼 3  指出其方向是在北面的城牆,可能是
                             聖殿山之北的東北角。耶路撒冷的北牆是最脆
                             弱的一環,因為其他幾面都有難以進攻的深谷
                             ,巴比倫軍是從北面攻破防線而入城的。
             ●「角門」:「角落門」,位於耶路撒冷的西北角。見
                          王下 14:13 ;  代下 25:23 ;   代下 26:9 ; 
                          亞 14:10 。
             ◎關於 31:38 「日子將到」: 31:27-30   31:31-34  
                                         31:35-40 這三段經文都是用於引
                                        出宣布出將來希望之典型預言短句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
                                        』( 31:27,31,38 )。
             ●「準」繩:「測量」、「大小」。
             ●準「繩」:可能是SH 6957「繩索」、「測繩」或SH 6961
                         「線」。
             ●「迦立」山:字義是「有痂的」,耶路撒冷西南方的一座山。
             ●「歌亞」:字義是「吼叫」,應該位於耶路撒冷附近,但地點
                         不明。
             ●拋屍的全「谷」:指「欣嫩子谷」。
             ●「倒灰之處」:「含脂肪的灰燼 (死者的骨灰, 與脂肪混合)」
                             。
             ●「汲淪溪」:字義是「黑暗」,位於耶路撒冷東面。
             ◎ 31:38-40 畫出耶路撒冷的範圍,即使是可憎的欣嫩子谷和倒
               骨灰的地方,都是上帝分別為聖的標的。
             ◎ 31:38-40 提到的幾個地點正是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邊
               境所在。
             ◎這段提到的地區面積比任何舊約時期的耶路撒冷為大,可能是
               因為復興後的人口增加( 31:27 )。
經文:

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十八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先知耶利米囚在護衛兵的院內,在猶大王的宮中;因為猶大王西底家已將他囚禁,說:「你為甚麼預言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猶大王西底家必不能逃脫迦勒底人的手,定要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要口對口彼此說話,眼對眼彼此相看。巴比倫王必將西底家帶到巴比倫;西底家必住在那裡,直到我眷顧他的時候。你們雖與迦勒底人爭戰,卻不順利。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說:我在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這地是合乎贖回之理。』」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耶和華的話來到護衛兵的院內,對我說:「我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來是合乎承受之理,是你當贖的。你為自己買來吧!」我─耶利米就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我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又請見證人來,並用天平將銀子平給他。我便將照例按規所立的買契,就是封緘的那一張和敞著的那一張,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和畫押作見證的人,並坐在護衛兵院內的一切猶大人眼前,交給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當著他們眾人眼前,我囑咐巴錄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要將這封緘的和敞著的兩張契放在瓦器裡,可以存留多日。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32:1-32:15

註釋:

    (二)猶大與耶路撒冷的復興  32:1-33:26 
          1.耶利米花錢購買即將被擄的猶大土地  32:1-15 
            ●「西底家第十年」:西元前588年三月至587年三月,耶路撒冷
                                被攻陷的前一年。
            ◎根據 耶 39:1 ,在西底家的第9年(西元前589/588年) 一月十
              五日巴比倫開始圍城,當時巴比倫曾撤退了部分兵員來對付逼
              近的埃及軍隊( 37:5 ),被圍的耶路撒冷暫時得到了喘息餘地
              。此時耶利米回家鄉亞拿突處理物業,曾被指責賣國下入地牢
              ( 37:11-15 )。之後西底家允准耶利米的請願,耶利米從地牢
              遷至護衛兵的院中( 37:21 ),西元前587/586年直到耶路撒冷
              城破之日( 38:28 ),因為當尼布甲尼撒成功地擊退了試圖解
              圍的埃及軍後,便再度集中力量攻打耶路撒冷。
            ●「囚在」護衛兵的院內:「限制,關閉」。這個字SH 3607舊
                                    約僅出現17次,且耶利米書只有在此
                                    處 32:2-3 出現,「居留,留住,攔
                                    住」的意思。
            ●「護衛兵的院內」:「衛兵的院子」。這個名詞只見於耶利米
                                書( 32:2,8,12 ;  33:1 ;  37:21 ; 
                                 38:6,12,28 ;  39:14,15 )及 尼 3:25 。
            ●「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利米書常用的「囚」字是SH 612,
                                    如 37:15-16 的「牢房」,或使用
                                    SH 3427,如 38:6 的「牢獄」。這邊
                                    耶利米被關禁的所在可能是指在王宮範
                                    圍之內,靠近王上宮( 尼 3:25 )的一
                                    個暫時被隔離居留的地方,可能是與國
                                    王的侍衛同住。耶利米雖然行動不自由
                                    ( 32:2 ; 33:1 ; 39:15 ),但卻可接
                                    見賓客如哈拿篾( 32:8 )和巴錄(
                                     32:12 ),又可以處理事務( 32:12 )。
                                    根據 32:12 還有其他的猶大人囚在該處
                                    ,此處這不像是監獄,極有可能是囚禁
                                    不必處死之政治犯的軟禁地。
            ●直到我「眷顧」他:「眷顧」、「懲罰」、「拜訪」。神注
                                意或拜訪祂的百姓,就會帶來審判或福
                                氣。此處比較可能是負面的意思,因為
                                西底家最後死在巴比倫。
            ◎ 32:4 對西底家的命運預言之應驗可參考 39:4-7 。耶利米提到
              西底家要「眼對眼」與巴比倫王相對。西底家叛逆所受的懲罰是
              被逼目睹兒子被處決,然後自己的眼睛被挖掉。
            ◎ 32:4-5 可比較 34:2-5 的相似預言。
            ●不「順利」:「使昌盛」、「帶來成功的結果」。
            ●「沙龍」:字義是「報應」。
            ●「哈拿篾」:字義是「上帝是慈悲的」。
            ●「亞拿突」:字義是「禱告蒙應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邊四公
                          里處。 書 21:18 記載這是由便雅憫的地業中給利
                          未人為業的城。 王上 2:26 所羅門將亞比亞他趕
                          回此處。亞比亞他是以利家族的最後一位祭司,以
                          利家族本來在示羅任祭司 撒上 1:3 。這也是耶利
                          米居住的地方。
            ●「合乎承受之理」:「產業的律例」。
            ●「贖回之理」:參照 利 25:23-25 。
            ◎ 32:7 是根據 利 25:25-34 的財產買贖法,規定業主因窮困所
              賣出的地,可由他至親的男性親戚有權利和責任將之買回,這樣
              產業才不至於流出家族之手。這樣的例子在路得記( 得 4:3-4 )
              也有記載。如同耶利米在 32:25 的抱怨,此時買地實無意義,除
              了神要用耶利米這事作為未來國家恢復的象徵。
            ●「平了」:「秤重」。一般認為錢幣是西元前六世紀才發明,此
                        處還是直接秤貴金屬支付買地的價錢。
            ●「十七舍客勒銀子」:約193公克銀子。約略是工人一年半的工
                                  資。
            ◎當時土地買賣的習慣,是用同一張紙(羊皮紙或蒲草紙)立兩份
              契約,一份公開,一份密封。公開的用以見證,密封的用以保存
              ,如果公開的被修改,密封的也可以用來查證。舊約有關土地契
              約的其他例子,可參看 創 23:16-18 ,  創 33:19 。考古學家
              已經證實古代的契據無論是寫在泥板或是蒲紙上都有副本。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是屏障」。
            ●「尼利亞」:字義是「耶和華的燈」。
            ●「巴錄」:字義是「受祝福的」。 32:12 是耶利米書首次提到代
                        書人巴錄。
            ●「瓦器」:「陶器」。考古學家由陶器中找到不少古文件,死
                        海古卷、伊里芬丁文件的一部分都存放在陶器中。
                        這些陶器罐口通常以樹脂密封,以確保文件可以久
                        存。             
            ◎這是耶路撒冷陷落前一年,亞拿突應該已經落入巴比倫人的手中
              ,買這種陷入佔領區的土地,實在不是正常的投資,因此
               32:25 耶利米才要質疑上帝命令的合適性。不過上帝就是要藉
              這個不合理的要求來顯明祂一定讓猶大人歸回(要原來的民族
              歸回原處,被擄前的買賣契約才會有用)。
經文:

我將買契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便禱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你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是至大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是你的名。謀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在埃及地顯神蹟奇事,直到今日在以色列和別人中間也是如此,使自己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用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與大可畏的事,領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將這地賜給他們,就是你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他們進入這地得了為業,卻不聽從你的話,也不遵行你的律法;你一切所吩咐他們行的,他們一無所行,因此你使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們。看哪,敵人已經來到,築壘要攻取這城;城也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攻城的迦勒底人手中。你所說的話都成就了,你也看見了。主耶和華啊,你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 32:16-32:25

註釋:

          2.耶利米向上帝禱告,承認耶路撒冷因為百姓的罪惡已經快被攻佔
            了,但上帝還要耶利米買土地。 32:16-25 
            ●「千萬人」:「一千」。
            ●「買契」:「購買書卷」。
            ●「謀事有大略」:「大的籌算」。
            ●「行事有大能」:「大的行事作為」。
            ◎ 32:21 可見 出 15:13-16 。
            ●築「壘」攻城:考古學、浮雕、文獻材料都提供了西元前500年
              左右使用攻城「坡道」的證據。
            ●「攻取」:「俘虜」、「捕獲」、「抓住」。
            ◎耶利米在 32:17-20 的禱告中提到了耶和華的三個角色:創造者
              、審判者、策畫者
	          創造者:為宇宙萬有帶來秩序。
	          審判者:在社會之中立定公義。
	          策畫者:為歷史方向帶來秩序。
            ◎ 32:17-23 歷數上帝在歷史中的重要事蹟:創造、執行公義、
              出埃及、進迦南地,又照公義懲罰眼前背約的猶大人。
            ◎ 32:25 看來耶利米不是抱怨,而是不解為何上帝要他買地,
              不理解上帝為何要他行這不合邏輯的小事(當時耶利米還不知道
              上帝命令的象徵意義,可能認為買地是一件小事)。跟耶利米相
              反,現代的人似乎都相信上帝只關心他們身邊的小事,而且一定
              要把身旁的小事辦好,才是對他的愛。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這城交付迦勒底人的手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他必攻取這城。攻城的迦勒底人必來放火焚燒這城和其中的房屋。在這房屋上,人曾向巴力燒香,向別神澆奠,惹我發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自從幼年以來,專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色列人盡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是耶和華說的。這城自從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常惹我的怒氣和忿怒,使我將這城從我面前除掉;是因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切的邪惡,就是他們和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並猶大的眾人,以及耶路撒冷的居民所行的,惹我發怒。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我雖從早起來教訓他們,他們卻不聽從,不受教訓,竟把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了這殿。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他們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裡,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26-32:35

註釋:

          3.上帝回答耶利米:上帝要透過巴比倫的佔領來懲罰犯罪的百姓
            。 32:26-35 
            ●「凡有血氣者」:「全部血肉之體的」。
            ●「澆奠」:「澆灌奠酒」。
            ●「自從幼年」:將國家人性化,指他們從離開埃及的開始。
                            可比較 3:24-2522:21 。
            ●「專行」:原文是「做」的分詞型態,表示「不斷地做」。
            ◎ 32:33 在耶利米書多次使用: 7:13,25 ;  11:7 ;  25:3,4 ;
               26:5,19 。指神藉他所差派的先知教導告知他們。
            ●「可憎之物」:指的應該是「偶像」。
            ● 32:34-35 重複 7:30-31 對猶大人的控訴。
               王下 21:4-5  23:4 記載了相關事蹟。
            ●「摩洛」:字義是「神」,迦南地的太陽神,敬拜時獻小孩
                        為祭。
            ◎這一段說明了上帝對猶大人犯罪的氣憤,祂已經盡力挽回猶
              大,但猶大仍然悖逆直到滅亡,甚至做了可怕的罪行。
經文:

現在論到這城,就是你們所說、已經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在怒氣、忿怒,和大惱恨中,將以色列人趕到各國。日後我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因為耶和華如此說: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我也要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你們說,這地是荒涼、無人民、無牲畜,是交付迦勒底人手之地。日後在這境內,必有人置買田地。在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猶大的城邑、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並南地的城邑,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請出見證人,因為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32:36-32:44

註釋:

          4.但上帝也要讓這些百姓歸回,繼續有土地的買賣,正如今天耶利
            米做的事情。 32:36-4432:38 再次重申「神與人的關係」,同樣的約定亦見於 24:7 ;
               30:22 ;  31:1 。
            ●同「心」同道:「心」、「心思」、「意志」、「理解力」。
            ●同心同「道」:「道路」。
            ●「同心同道」:「一心一道路」。
            ◎關於「同心同道」的舊約相關信息:
              A. 耶 24:7 說到一個新心能認識神。
              B. 耶 31:33  提到神將律法寫在他們心上。
              C. 申 30:6-8 提及「一個受割禮的心」去愛神,順從並守神的誡
                命。
           D. 結 36:26-27 說到除去石心,換成「一心一意」的肉心,更有
            神的靈使他們遵守律例典章。
            ● 32:39-40 似乎又影射  31:31-34 的新約應許。
            ●「永遠的約」:有關新約的永久性可參考 賽 55:3 ;  賽 61:8 ; 
                             耶 50:5 ;  結 16:60 ; 結 37:26 。
            ●「敬畏」:在舊約對神的敬畏可以解釋成「畏懼」( 申 1:29 , 
                         代下 17:10 ),但也可以解釋成「尊重」( 詩 19:9 
                        ),或「尊敬」( 王下 17:7 ,  詩 2:11 ),或「敬愛
                        」( 申 10:12,20 ),或「認識」( 箴 1:29 ),或「
                        服事」( 申 6:13 ),或「服從」( 創 20:11 , 
                         王下 4:1 , 箴 1:7 )。 32:40 這邊可能包含了「尊
                        重」、「服事」、「服從」等意義,因為這是指在心
                        中的敬畏。( 31:33 ) 
            ●「盡心盡意」:「全心、全生命(心智)」。
            ●「誠誠實實」:「確實」、「可靠」。
            ●「福樂」:「好東西」、「利益」、「好處」。
            ●「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亦可見於 29:14 ; 30:3,18 ; 31:23 。
            ◎ 32:44 的地理區域可與 耶 17:26 比較。 
            ◎「契」、「畫押」、「封緘」:參 32:10 。
            ◎ 32:42-44 的意思是上帝要讓耶利米今天的投資成為記號,因
              為以後這個投資還能夠持續下去,未來猶大民族將歸回到此地
              從事土地買賣。
經文:

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說:「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論到這城中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室,就是拆毀為擋敵人高壘和刀劍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人要與迦勒底人爭戰,正是拿死屍充滿這房屋,就是我在怒氣和忿怒中所殺的人,因他們的一切惡,我就掩面不顧這城。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違背我的罪。這城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我得頌讚,得榮耀,名為可喜可樂之城。萬國人因聽見我向這城所賜的福樂、所施的恩惠平安,就懼怕戰兢。」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論這地方,說是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但在這荒涼無人民無牲畜的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並聽見有人說:要稱謝萬軍之耶和華,因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又有奉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之人的聲音;因為我必使這地被擄的人歸回,和起初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這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並其中所有的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處;他們要使羊群躺臥在那裡。在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南地的城邑、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和猶大的城邑必再有羊群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這是耶和華說的。」 33:1-33:13

註釋:

          5.上帝要使猶大和耶路撒冷復興,使被擄的人歸回  33:1-1333:1-3 可視為 33:1-13 這段的引言,稱頌耶和華為創造萬有
              之上帝,惟獨祂能塑造人類歷史並且向人顯示「又大又難的事」
              。接下來 33:4-13 可分為三個段落,都是用「耶和華如此說」
              ( 33:4,10,12 )作開始句。 
	          第一段 33:4-9 、第二段 33:10-11 、第三段 33:12-13 。
            ●「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
              表示 耶 33耶 32 相連。
            ●「成就」:SH 6213,「處理」、「製造」的意思。
            ●「造作」:SH 3335,「塑造」、「製作」、「建造」。
            ●「為要建立的」:SH 3559,「建立」、「設立」。
            ●「又大又難的事」:「大的事」、「難成的事」。應該是指
                                 33:4-26 的預言。
            ●又大「又難」的事:這個字本來是「切除」、「使難以進入」
                                「圈住」的意思,這裡這個分詞在此作名
                                詞「難成的事」解,也就是指「奧秘」,
                               或說「難以理解的事物」,也就是說,若
                               不是神的啟示,耶利米就無法明白。
            ●「宮室」:「房屋」、「殿」、「家」。
            ◎ 33:4 的意思是當耶路撒冷被圍時,為了擋住敵人攻城的坡
              道和武器,就拆毀城內的房屋修補城牆(因為不能出城去找
              建材)。
            ●「房屋」:原文沒有這個字,被死屍充滿的是 33:4 的「房
                        屋與宮室」。
            ◎ 33:5 是舊約常用的表達方式,表明上帝與祂百姓之間的關
              係出了一些問題:祂「掩面不顧這城」,彷彿已離開他們,
              是拒絕的姿態。就像 詩 13:1 詩人的感嘆:「耶和華啊,
              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麼?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
              呢?」。
            ●「痊癒」:「醫治康復」、「醫治恢復」。
            ●「安舒」:「使上升」、「向上」。
            ●「豐盛」:舊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處。
            ●「誠實」:「堅固」、「忠實」、「穩定」。
            ◎ 33:6 可和 耶 30:17 比較。這裡再次將耶路撒冷人性化來形容。
            ●「起初」:「起初的」、「第一的」、「先前的」。這裡應該是
                        指未來以色列和猶大會像所羅門時代未分裂一樣復合。
                        (參 3:18 ,  30:3 ,  31:27 )
            ◎ 33:8 可參考 耶 31:34結 36:25,33 。
            ●「感謝祭」:參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4881&N=3。
            ●「本為善」:SH 289633:9 「福樂」。
            ●「高原」的城邑:原文是「低地」,指猶大山區之西。
            ●「南地」的城邑:指「猶大南方」之地。
            ◎ 33:10-11 的意思是耶路撒冷將回復到過去百姓正常生活、
              歡樂與敬拜上帝的狀況。 33:12-13 是說整個地區的畜牧業
              又要正常運作。
經文: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沒有揣摩這百姓的話嗎?他們說:『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他已經棄絕了。』他們這樣藐視我的百姓,以為不再成國。耶和華如此說: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 33:14-33:26

註釋:

          6.上帝要實現祂的應許,讓彌賽亞出現,延續大衛王朝與聖殿
            敬拜,讓真正的君王與祭司存在於上帝的子民中間。
             33:14-26 
            ●七十士譯本中沒有 33:14-16 。
            ◎ 33:14  用「日子將到」為起句的應許,可能是指
               耶 23:5-6,7-8 ; 30:3 ;  31:27,31 。也可能是指以色
              列猶大復合,回歸大衛一脈君王統治, 見 何 1:10-11  3:4-5 ; 
               摩 9:11-12 ; 賽 11:1-5,10-16 ;  耶 30:9,21  。或指恢復
              祭祀的預言,見 耶 31:14  33:11 。
            ●「恩言」:「好的話語」、「令人愉悅的話語」。
            ●「大衛公義的苗裔」: 23:5-6 提及這個「苗裔」。
            ●「苗裔」:原文是「發芽」、「幼苗」,「大衛的苗裔」,
                        且型態為「陽性單數」,指的應該就是彌賽亞(
                         亞 3:8  6:12 )。這個字在古代中東用以表示王
                        位的合法繼承人。
            ●「耶和華我們的義」:可參考 23:6 為平行經文。這稱號應
                                  用在神興起的大衛一脈君王,秉行公
                                  義公正。因為神藉著被擄歸回恢復了
                                  耶路撒冷,又為它提供公正的統治者
                                  ,這可能是這個稱號的源出。
            ●永不「斷」人:「毀滅」、「剪除」。
            ● 33:17 參考 王上 2:4 。
            ●「祭司利未人」:直譯「利未的祭司們」,特指合法的祭司
                              制。這是申命記典型的用語,但在耶利米
                              書只見於此處。
            ●「燔祭」、「素祭」:參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3632&N=3。
            ◎ 33:18 指出利未人與大衛家享有同樣的應許:雖然如今聖
              殿被毀,祭司分散,但這只是暫時的災難,神應許他們將
              來要繼續事奉神。
            ◎ 33:18 指大衛之約的重新確認(見 撒下 7:11-16,25-29 ; 
               詩 89:3-4, 19-29 ),並神與利未人之約的恢復(
               民 25:10-13 ;  申 32:8-11 )。
            ●「廢棄」:「破壞」、「粉碎」、「使無效」。
            ◎ 33:20 是提及上帝創造的自然界規律。
            ●天上的「萬象」:原文是「軍隊」、「群」,也指天體的群
                              體。
            ●「斗量」:「測量」。
            ●「揣摩」:原作「觀看」,這裡指「留意」。
            ●「二族」:「兩家族」、「兩部族」,可能指「以色列」、
                        「猶大」或「利未人」、「大衛家」。由於後文
                        是「以為不再成國」,所以這兩族指「以色列」
                        、「猶大」比較可能。
            ◎ 33:25-26 意思是上帝既然維繫宇宙間定律的恆定,就會維
              繫雅各之約與大衛之約,讓被擄的百姓歸回。
            ◎耶利米從第1章直到33章幾乎都是以審判為重點,恢復和
              復興的應許並不多見,只偶然閃現於( 3:18 ; 23:5-7 ;
               24:6-7 ;  29:10-14 )。但耶利米在 1:10 也蒙召作重建
              的先知。在 30:1-33:26  這四章主要的中心思想就是「歸回
              」 (SH 7725),指出他們會恢復的盼望和應許( 29:14 ; 
               30:3,18 ;  31:23 ;  32:44 ;  33:7,11 ),所以這幾卷常
              被稱為「勸慰書」。

經文: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34:1-34:7

註釋:

  九、猶大走向滅亡  34:1-39:18耶 34耶 39 這六章告訴我們一連串有關耶利米的事情,相較
        於 耶 30耶 33 這四章「勸慰書/安慰篇」的盼望字句,是相
        當殘酷的事實。其中 耶 35耶 36 的兩件事發生於約雅敬在位
        時;其他在 耶 34耶 37耶 39 都發生在西底家在位最後兩
        年,直到耶路撒冷被毀滅。
    (一)上帝給西底家的信息:他將會與巴比倫王面對面,但將會善終。
           34:1-734:1-7 的事件最有可能是在西元前588年的初春,巴比倫入侵
            的軍隊因埃及軍來救暫時解圍之前發生。按 王下 25:1耶 52:4 的記載,耶路撒冷是在西底家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
            (西元前588年一月)開始被圍。這些軍隊可能包括:巴比倫人,
            亞蘭人,摩押人,亞捫人。       
          ◎本段的時間甚難確定,但文中細節有足夠資料指出這是耶路撒
            冷圍困的初期,當時耶利米尚未失去自由( 34:2 )。巴比倫
            軍隊封鎖耶路撒冷,改打外圍城市,等逐一攻陷,便使耶路撒
            冷絕援。根據 34:7 ,這時拉吉城和亞西加地(西部山腳)尚
            未淪陷,有拉吉向埃及求助的書信為證。
          ●「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指的應該是巴比倫的附庸國。
          ◎ 34:2 表明巴比倫王一定會徹底毀滅耶路撒冷(用火焚燒)。
          ●「焚燒物件」:原文沒有「物件」一詞,也不是指「火葬」。
                          依據 代下 16:14  21:19 記載,君王的喪禮,
                          必須焚燒香料等物品。
          ◎ 39:5-9 說明城破以後,西底家的眾子和貴族都死了,西底家
            也被挖去眼睛,但就是沒被處死,還被帶到巴比倫。但學者還
            是爭議這樣算是「平安而死」嗎?不過看上下文,所謂的「平
            安而死」,就是不在戰場上被殺,還有人哀悼、尊重他,而非
            真的是享受哀榮而死。
          ●「拉吉」:字義是「難以攻克的」。位於耶路撒冷南邊, 在西
                      緬邊境。支配了薩非拉和猶大西部全區,是猶大諸
                      王防線的中點。這城介於耶路撒冷和非利士城邦的
                      中間,把守著沿海地區進入內陸的主要通道。拉吉
                      城遺址高達45公尺,是一座居高臨下的城。
          ●「亞西加」:字義是「被挖」。位於拉吉北面17公里,耶路撒
                        冷西南29公里。這個俯瞰以拉谷的遺址面積只有
                        一英畝。但由於它的高度是海拔390公尺,作為
                        堡壘很有價值。
          ●「拉吉和亞西加」:羅波安曾經修築這兩個城堡 代下 11:5,9 
                              ,希西家時亞述王西拿基立圍困過拉吉,
                              時間是西元前701年 代下 32:9 。
          ◎拉吉和亞西加這兩個猶大城堡把守薩非拉的疆界,是當時除了
            耶路撒冷之外,惟一尚未被巴比倫侵略軍攻取的兩個城鎮。耶
            利米時代巴比倫圍城的文字記錄是在城門口衛兵室出土的21塊
            陶片書函,其中有一封拉吉書函提到「亞西加的烽火滅了」,
            這對於拉吉和耶路撒冷來說,是極為不祥與不幸的徵兆。
經文:

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a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a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34:8-34:22

註釋:

    (二)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民眾立約釋放希伯來奴隸自由,但是又反悔
          ,於是上帝要處罰他們讓猶大變成荒場  34:8-22 
          ◎大多數經學者認為  34:8-11 記載西底家為全體希伯來奴隸宣
            告自由的這個不平凡行動的發生時間,是在巴比倫移師與埃及
            對抗之時,也就是巴比倫軍開始圍攻耶路撒冷(西元前588年
            一月),和埃及軍入侵巴勒斯坦為他們暫時解圍(588年夏)之
            間的一段時間,西底家率貴胄與眾百姓訂立一項正式誓約,釋
            放該城所有的僕婢。至於釋放這些人的目的,有學者認為這可
            能為權宜之計,因戰時糧食缺乏,農地荒蕪,奴婢反而是累贅
            負擔,何況軍隊也須抽調壯丁保衛城池,此舉可增添守城的兵
            源;此外有些主人確是為實踐律法的要求而贊同此舉,可能與
             出 21:2-11利 25:29-55申 15:2-3,12-18 的奴隸律
            法有某些關係,但確切的目的已不可考。我們可以確定的是西
            底家王與百姓的立約是在聖殿中耶和華面前而立( 34:15 ),
            又在剖開的牛犢塊中經過自訂違約的咒詛( 34:18-19 ),這表
            明他們有奉耶和華的名宣誓的儀式( 創 21:23  31:51-53 ; 
             撒上 20:42 ),這種立約的儀式可見於 創 15:8-16 。
          ◎[整理]釋放僕婢的動機:
            A.出於經濟的考量:畜養奴隸在戰亂時是很重的經濟負擔
            B.出於實際的需要:可以增加防衛城市的人手
            C.出於真誠的悔改:敬虔的人認為這樣神也許會因為他們遵從
                              律法而解救耶路撒冷
            D.出於虛假的敬虔:在危難時向神立約反正不吃虧
          ◎依照摩西律法 出 21:2-11  利 25:29-55  申 15:2-3,12-18 
            ,希伯來人作奴隸,僅需服務六年即可自由,遇到禧年也可以
            獲得自由,但我們可以想像「第七年釋放奴隸」這件規定早就
            已經被忽略了。
          ●「宣告自由」:可參考 利 25:10 。
          ◎ 34:11 應該是指埃及介入,巴比倫短暫退兵之後,猶大人立刻
            反悔,又要奴役猶大奴隸。有些學者認為圍城時宣告奴隸自由,
            也可能僅僅是為了免除自己必須供應糧食給奴隸的義務。
          ● 34:14 引用 申 15:1234:15 「回轉」和 34:16 「反悔」的原文動詞是同一字,是
            「轉回、轉向」的意思。比較這兩個「轉向」,一次是神所喜
            悅的(原文「眼中看為正的」),一次表明他們不尊重神(原
            文作「褻瀆/輕慢」他的名),形成強烈的對比。
          ●「褻瀆」我的名:「污辱、玷污、俗化」。人在立約時尊奉主
                            人的名以肯定此約,而背約就是「妄稱神的
                            名」( 出 20:7 ;  申 5:11 ;  耶 5:2 )。
                            所以名字的主人就沒有得到當得的尊重和榮
                            耀。
          ◎ 34:17 「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
            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的預言亦可見於 15:4  24:9  29:18 。
          ● 34:18 將祭牲切為兩半作為立約儀式,聖經中僅於此處和
             創 15:9-10 中出現。這種儀式是用來警告背約者將會如牲畜一
            般被切成兩半。
          ◎上帝對這些背約領袖的審判就是他們被「刀劍、饑荒、瘟疫」所
            滅,巴比倫軍隊將回頭攻城直到將之滅亡。
          ◎ 34:11 起提到因為這些人沒有料到巴比倫軍隊因埃及出兵而暫
            時撤退(西元前588年),以為奇蹟正在發生之際,考量生活要
            回復正常的話他們是需要奴僕的,便聲稱他們釋放奴僕的行動過
            於匆忙,於是冷酷無恥且自私自利地違背了自己嚴肅的諾言,前
            述的誓約遭背信,得釋的僕婢又再被強逼服奴役,所以先知遂宣
            告神對該項背信行為的審判,尤其是這是在耶和華面前所立的莊
            嚴誓言,強調他們將會受到極可怕的懲罰:暫撤的巴比倫軍隊必
            捲土重來,猶大必淪為焦土。耶利米使百姓想到耶和華救他們脫
            離埃及的奴役時與他們立的約,這約包含了百姓釋放他們奴僕的
            義務。他們野蠻無恥的行動公然地侮辱了上帝,他們佯裝給別人
            自由,結果他們自己卻得到自由──在刀劍、瘟疫,和饑荒中受
            害的自由。
          ◎坐下來論斷西底家和百姓是容易的,然而我們也應思考自己是否
            向別人並向上帝許下諾言,但當事過境遷後便很容易而且隨便地
            忘掉了......。
經文:

當猶大王約西亞之子約雅敬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去見利甲族的人,和他們說話,領他們進入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我就將哈巴洗尼雅的孫子雅利米雅的兒子雅撒尼亞和他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族的人,領到耶和華的殿,進入神人伊基大利的兒子哈難眾子的屋子。那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在沙龍之子把門的瑪西雅屋子以上。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聽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但住帳棚,聽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此地來,我們因怕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的軍隊,就說:『來吧,我們到耶路撒冷去。』這樣,我們才住在耶路撒冷。」 35:1-35:11

註釋:

    (三)利甲族應該是猶大人的楷模  35:1-19耶 35 的事件發生在「約雅敬」為王的時代,約雅敬是西元前
            609/608年至598/597年在位11年,後被巴比倫王廢,約雅敬的兒
            子約雅斤接續父親在位三個月後,又被巴比倫王擒擄去巴比倫,
            接著約雅敬的兄弟西底家才登基。所以本章是發生在
             32:1-34:22 這三章(西底家時代)之前。        
          ◎ 耶 34耶 35 雖不順時序,但重點都是在強調「忠於約」這
            個主題( 耶 34  35:12-17 ),先知藉以一個「忠誠順服」先祖遺
            訓的民族利甲人為榜樣,來指責猶大人對神「不忠不信」的態度,
            兩者構成強烈的對比。
          1.約雅敬時,上帝要耶利米領利甲族的人進到聖殿中一個屋子內,
            要求他們喝酒。但是利甲族的人拒絕,說他們是遵守祖先的命令
            ,但因為巴比倫入侵才進入耶路撒冷躲避。 35:1-11 
            ●「約雅敬的時候」:西元前609到598年。不過 35:11 提及巴
                                比倫與亞蘭軍隊,所以此時應該在西元前
                                601年以後,當年巴比倫與亞蘭軍隊入侵
                                猶大 王下 24:1-2 。
            ●「利甲」:字義是「騎師」。這個種族是一個遊牧團體或是居
                        無定所的工匠行會,是基尼人的後裔 代上 2:55 。
                        與以色列的先祖有深厚的情誼( 創 15:19 ; 
                         士 1:16 ;  士 5:24 ;  撒上 15:6  30:29 )。
            ●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根據 結 41:1-14 ,這邊應該是指
                                      聖殿外的祭司起居處和庫房。這個
                                      字可參考  尼 13:4-5 「庫房」,
                                       代下 31:11 「倉房」,
                                       代上 9:26 「倉庫」,
                                       撒上 9:22 「客堂」。            
            ●「哈巴洗尼雅」:字義是「耶和華的光」。
            ●「雅利米雅」:跟「耶利米」原文相同,但並非是先知耶利米
                            。
            ●「雅撒尼亞」:字義是「耶和華傾聽」。考古發現一個西元前
                            600年的印章,上面的名字就是這個字。拉吉
                            的陶片書函中也出現過這個名字。
            ●利甲全「族」:原文是「家」。
            ●「神人」:可能是指「先知」或「敬虔的人」。
            ●「伊基大利」:字義是「耶和華是偉大的」。
            ●「哈難」:字義是「他是仁慈的」。
            ●哈難「眾子」:當時也許有「跟隨者」、「眾門徒」的意思。
            ◎許多人認為哈難應該是聖殿中的先知(可能是「禮儀先知」),
               摩 7:14 中阿摩司否認自己是先知或先知的兒子,可能就是指
              自己不是這類的「職業先知」。
            ●「沙龍」:字義是「報應」。
            ●「把門的」:「門口的守衛」。有三個人負責此職位 52:24 
                           王下 12:9 顯示這個職位相當被尊重,所以可
                          以管聖殿維修經費。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是祭司西番雅的父親
                           21:1  29:25  37:3 。
            ●盛滿酒的「碗」:「裝酒用的容器」, 創 44:2,12,17 中約
                              瑟也是用這種容器。 出 25:31-34  37:17-20 
                              也用這個字來描述會幕中燈台的杯。
            ●「約拿達」:字義是「耶和華是尊貴的」,是北國以色列耶戶
                          王時代的人,大約是西元前870年左右,事蹟可
                          見 王下 10:15-23 。距離此時大約250年以前。
            ●「延長」:原文是「很多」、「充足」,沒有「延」的意思。猶
                       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you may live long(你
                       的日子得以長久)。」
            ●「栽種」葡萄園:七十士譯本沒有「栽種」一字。
            ◎禁戒喝酒、蓋房、務農而只住帳棚,代表的可能是要保存游牧
              民族的精神。務農與定居是迦南民族的生活型態,種葡萄也代
              表了可以釀酒,而大量的酒也是迦南的淫亂宗教中不可或缺的
              產品。因此,維持游牧民族的傳統使利甲人避免了與迦南人的
              宗教混合與物質貪婪帶來的生活腐化。
            ◎其實我們在現代社會也可以看到,原本刻苦勇敢的阿拉伯民族
              ,在近代也因為石油帶來的富裕,許多貴族、特別是富二代也
              在無盡的物質享受中腐化了,失去了游牧民族的生存韌性,與
              這邊所說的似乎可相對照。
            ◎此處並沒有評論利甲人不喝酒、過遊牧生活的傳統到底是不是
              正確的事情,重點是利甲人願意250年一直遵守祖先的命令,
              即使這些命令必須付出代價,他們也繼續持守。
            ◎相對於神的選民-悖逆的以色列人,這個外邦族群-利甲族卻能
              遵行上帝的教訓長達好幾個世代,是一個很大的諷刺。我們不
              知道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但至少看到了利甲族人嚴格遵
              行了一些家族的信仰傳統,相對的這時的猶太民族卻已長期對
              律法愛理不理、散散漫漫(直到約西元前622年,約西亞王才重
              新發現律法書,興起改革)。常聽到人告誡多代基督家庭出身
              的孩子:「上帝沒有孫子,只有兒子。」意思是每位信徒要自
              己重新體驗並學習信仰,而不能單靠父母長輩的信仰經歷;但
              這裡我們是否也重新思考,我們要如何從「自己相信」推展到
              「全家相信」,把敬虔的信仰傳承給我們的家族與晚輩,使整
              個家族都敬畏上帝?我們有哪些具體的信仰行動可以繼續交棒
              下去?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嗎?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因此,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沒有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35:12-35:19

註釋:

          2.上帝拿利甲族人遵守祖先的命令而不違反,對比於猶大人不聽
            上帝時常差遣眾先知去傳達的命令。因此上帝要刑罰猶大人,
            讓利甲族的人永遠有人在上帝面前服事祂。 35:12-19 
            ●不受「教訓」:「管教」、「懲戒」、「糾正」。
            ●沒有「答應」:「回答」、「回應」。
            ●不「隨從」事奉別神:「去」、「來」+「後面」、「跟著」。
                                  可參考 2:5  11:10  13:10  25:6 。
            ●不隨從「事奉」別神:「工作」、「服事」。
            ●必永不缺人「侍立」:原文是「長年侍立」、「全時間侍立」
                                  。
            ●「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猶太人的口傳經卷「米示拿」
              提及利甲族人在被擄歸回的聖殿中承擔一些特殊職務。
            ● 尼 3:14 記載,被擄歸回後,利甲族人瑪基雅修造糞廠門、
              立門、安門扇和閂鎖。他是管理伯哈基琳的(意思是「葡萄之
              家」), 拉 10:31 又記載這個人娶外邦女子。看起來到了那
              時利甲族也放棄了原先的持守。人,畢竟是會變的。
            ◎ 35:11-19 所述的事件發生在約雅敬年間,利甲族與耶利米說
              話是在西元前600至597年,耶路撒冷第一次被圍時。利甲族最
              後安然地度過了耶路撒冷的毀滅,因為 尼 3:14 提及了他們
              的後代。
            ◎比起祖先的命令,上帝的命令當然更應該要遵守,但是利甲族
              守了祖先的命令250年,猶大卻無法守住上帝的命令。我們能
              夠守住上帝的命令嗎?
            ◎有些人或信仰群體有一些特殊的信仰堅持(例如:不喝酒、不吃
              豬血、偏愛某種聖經版本、推崇某種禱告方式....等),雖然表
              面上看起來不一定必要,但若是基於虔誠的理由,也沒有強迫
              別的信徒非如此遵行不可,我們不妨持著欣賞的態度;畢竟每
              個人或群體與上帝建立關係的方式都是不同的。我們也可以深
              思,我們用甚麼行動來表達我們對信仰的堅持?
經文: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取一書卷,將我對你說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並各國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的那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或者猶大家聽見我想要降與他們的一切災禍,各人就回頭,離開惡道,我好赦免他們的罪孽和罪惡。」所以,耶利米召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巴錄就從耶利米口中,將耶和華對耶利米所說的一切話寫在書卷上。耶利米吩咐巴錄說:「我被拘管,不能進耶和華的殿。所以你要去趁禁食的日子,在耶和華殿中將耶和華的話,就是你從我口中所寫在書卷上的話,念給百姓和一切從猶大城邑出來的人聽。或者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懇求各人回頭,離開惡道,因為耶和華向這百姓所說要發的怒氣和忿怒是大的。」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照先知耶利米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在耶和華的殿中從書上念耶和華的話。 36:1-36:8

註釋:

    (四)記錄耶利米信息的書卷   36:1-32 
          ◎此時應該是約雅敬王第四年,也就是西元前605/604年之間,這是
            耶路撒冷被徹底攻陷燒毀前18年。約雅敬的政策主要是親埃及,
            但也有可能於西元前604年左右向巴比倫納貢。 36:9 記錄約雅敬
            第五年才宣讀此書卷,因此耶利米和巴錄製作此書卷的時間應該
            是在約雅敬第四年的年底(約西元前604年8-9月)。巴比倫王尼
            布甲尼撒於西元前605年夏天在敘利亞的迦基米施擊敗埃及軍隊,
            南下到巴勒斯坦。此時正好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沿巴勒斯坦海岸
            南下,奪取了非利士的亞實基倫。
          1.上帝命令耶利米記錄所傳的信息,目標是希望猶大可以悔改。於
            是耶利米託付巴錄記錄並到聖殿念出信息。 36:1-8 
            ●「約雅敬」:約雅敬在父親約西亞被法老尼哥於米吉多擊殺後
                          ,尼哥另立他為傀儡皇帝(西元前609/8年即位),
                          廢了他僅作王五個月的兄弟約哈斯(
                           王下 23:31-35 )。
            ●「書卷」:「卷軸」,可能是蒲草紙或羊皮紙卷軸。這邊的書
                        卷應該是記錄在蒲紙或皮製的書卷上,而且有卷軸,
                        但絕對不是書本,因為書本是西元後第一、二世紀
                        才出現使用。:原文是SH 4039+SH 5612兩個字。
                        其中SH 4039整本舊約僅出現21次,耶利米書就佔
                        14次。
            ●「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七十士譯本作「攻擊耶路撒冷和猶大
                                    」。
            ●「尼利亞」:字義是「耶和華的燈」。
            ●「巴錄」:字義是「受祝福的」。由於考古曾經挖出巴錄的印
                        章,所以很可能這個文士具有相當的地位(當時只
                        有地位高、有錢的人會擁有印章),因此有人認為
                        巴錄很可能是宮廷文士。在這個時候,巴錄顯然已
                        是耶利米信任的朋友,也是他私人的秘書(或文士)
                        ,把他口授的話寫下來。他似乎在他一生最後二十
                        年都與耶利米在一起,而且他筆下可能已記錄了先
                        知在這些年間的活動。
            ●「禁食的日子」:一般說來,只有「贖罪日」是法定的禁食日
                              子。此時很可能是因為巴比倫大軍南下,因
                              此全國宣告禁食。
            ●「拘管」:「限制」、「阻礙」。此處應該是被「禁止進入聖
                        殿」的意思,大概跟耶利米 7:2-15  26:2-6 在聖
                        殿中講一些不受歡迎的信息有關。
            ●「或者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懇求各人回頭,離開惡道」:原文直譯
              是「或者他們的懇求達到雅威面前,各人回頭離開他的惡道」,
              原來的翻譯似乎會讓我們誤認「他們」與「各人」屬於不同群體
              。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Perhaps their entreaty will 
              be accepted by the LORD, if they turn back from their 
              wicked ways(或許他們的懇求會被上主接受, 如果他們轉離他們
              的惡行)。」
           ◎這些事件應驗了耶利米一直試圖勸告百姓的預言,如 4:6 ; 6:1 ; 
              15:12 預言北方敵人,此時百姓可能會記起耶利米所傳達的「悔
             改」要求。



經文: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五年九月,耶路撒冷的眾民和那從猶大城邑來到耶路撒冷的眾民,在耶和華面前宣告禁食的日子,巴錄就在耶和華殿的上院,耶和華殿的新門口,沙番的兒子文士基瑪利雅的屋內,念書上耶利米的話給眾民聽。沙番的孫子、基瑪利雅的兒子米該亞聽見書上耶和華的一切話,他就下到王宮,進入文士的屋子。眾首領,就是文士以利沙瑪、示瑪雅的兒子第萊雅、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沙番的兒子基瑪利雅、哈拿尼雅的兒子西底家,和其餘的首領都坐在那裡。於是米該亞對他們述說他所聽見的一切話,就是巴錄向百姓念那書的時候所聽見的。眾首領就打發古示的曾孫、示利米雅的孫子、尼探雅的兒子猶底到巴錄那裡,對他說:「你將所念給百姓聽的書卷拿在手中到我們這裡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手拿書卷來到他們那裡。他們對他說:「請你坐下,念給我們聽。」巴錄就念給他們聽。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害怕,面面相觀,對巴錄說:「我們必須將這一切話告訴王。」他們問巴錄說:「請你告訴我們,你怎樣從他口中寫這一切話呢?」巴錄回答說:「他用口向我說這一切話,我就用筆墨寫在書上。」眾首領對巴錄說:「你和耶利米要去藏起來,不可叫人知道你們在哪裡。」眾首領進院見王,卻先把書卷存在文士以利沙瑪的屋內,以後將這一切話說給王聽。 36:9-36:20

註釋:

          2.巴錄去聖殿執行耶利米的命令,眾首領要求巴錄念給他們聽,
            首領們決定要報告君王,並要耶利米與巴錄先躲藏。 36:9-20 
            ●「約雅敬第五年九月」:時間是西元前604年11-12月。七十士
                                    譯本作「約雅敬第八年九月」,那時
                                    是西元前601年冬,巴比倫軍隊在尼
                                    羅河三角洲,被埃及軍隊擊退,巴比
                                    倫軍隊退回本國。依照前後文的記載
                                    ,應該是巴比倫軍隊得勝的西元前
                                    604年11-12月,比較有可能眾人到耶
                                    路撒冷禁食。
            ◎一般認為這個書卷不會太長,因為一天之中可以被宣讀三次。
              一次在聖殿門口 36:10 ,一次在領袖面前 36:15 ,最後一
              次在約雅敬王面前 36:21 。許多學者都認為這部書卷包含
              耶利米書1-24章與46-51章的全部或大部分內容。
           ●「上院」:「高的院子」。一般認為就是「內院」( 王上 6:36王上 7:12 ),即圍繞聖殿本身的院子。稱為「
                       上院」是因它在百姓所站立的外院之上。在聖殿範圍
                       之內,內院是地勢最高的一部分。   
           ●「沙番」:字義是「石獾」,此人是約西亞王的書記。
                        王下 23:6 在他任職期間發現了律法書;他讀了之
                       後將內容報告約西亞,而造成當時的宗教大改革(
                        王下 22 )。假如這邊和 26:24 的沙番是同一人,
                       基瑪利雅Gemariah 就是當祭司先知們想殺耶利米時
                       為耶利米辯護的人的亞希甘之兄弟。
           ●「文士」:「書記」、「飽學之士」。
           ●「基瑪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成就」。考古挖掘出一個沙番
                           的兒子基瑪利雅之印章蓋過的文件,時間大約在
                           在西元前600年。
           ◎巴錄可以自由在文士領袖 36:12 在聖殿區的辦公室內唸書卷上
             的文字,可以想像他應該有相當的地位。
           ●「米該亞」:字義是「誰像神」。
           ●「以利沙瑪」:字義是「我的神已經聽到」。如果這人就是
                            王下 25:25 的以利沙瑪,那麼這人就是王室的
                           後裔。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第萊雅」:字義是「耶和華已來臨」。
           ●「亞革波」:字義是「老鼠」。
           ●「以利拿單」:字義是「神已付出」、「上帝賞賜」。 26:22 
                           也曾經出現。他雖然有份於先知烏利亞的死,但
                           他對耶利米頗有好感,最低限度對他的信息的嚴
                           重性頗認同。因為他(並其他官員) 催促耶利米和
                           巴錄躲藏逃命( 36:19 ),又勸約雅敬不要焚燒書
                           卷( 36:25 )。
           ●「哈拿尼雅」:字義是「神已眷顧」。
           ●「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義的」。
           ●「古示」:字義是「他們的黑」。
           ●「示利米雅」:字義是「被耶和華所償還的」、「上主所報償的
                           」。
           ●「尼探雅」:字義是「耶和華所賜的」。
           ●「猶底」:字義是「猶太人」。這人生平不詳,不過追溯到三代
                       祖先,顯示其應該也是一個重要人物。
           ◎「聽見這一切話就害怕,面面相觀」:尤其此時巴比倫重兵剛剛
             進入海岸平原,耶利米卻預言猶大將滅國,如果這些文士相信耶
             利米傳的信息是真,那的確是真的要害怕。
           ● 耶 36:16  原文是「我們必須『告訴』『告訴』王」,而且是使
             役格的Hif'il,措詞相當強烈。
           ●「墨」:「墨水」,以煤灰、煙油加上樹膠等物質製成,舊約聖
                     經中僅出現於此。
           ◎ 36:17-18 文士們顯然是要確認巴錄的記錄是否是忠實的呈現耶
             利米的信息。不過答案其實影響不大,文士們顯然確定這是真的
             ,所以才緊張、慎重起來。不管巴錄怎樣抄寫,文士們心裡有數
             事情是嚴重了。當然,巴錄也是專業文士,給的答案也是專業文
             士應該有的答案。我們的服事夠專業嗎?
           ◎古代大多數人都是文盲,所以知識份子格外寶貴,受人尊崇,文
             士的地位和學問便更加崇高。當時的人多半用羔羊皮和蒲草紙抄
             寫聖經或記錄文字,然後把一張張紙縫合起來成為一卷卷的卷軸
             。以色列人被擄後,文士成為律法師。到了新約時代,文士儼然
             演變成很有權力的政治團體。
           ◎雖然讀新約的人對「文士」沒有什麼好印象,但是
              36:12-20 顯示這些文士對上帝有敬畏之心,也極力保護耶利米
             和巴錄。其實這些文士大概知道報告約雅敬會有怎樣的下場,
              26:22-24 的事件已經清楚顯出約雅敬王的立場了。不過他們還
             是堅持要回報那些讓他們害怕的信息,只是事前有些準備。我們
             能夠有智慧的傳達聽眾不想聽的信息嗎?
           ◎「去藏起來」:猶太人傳統上認為耶利米此時藏身於耶路撒冷大
                           馬色門外「耶利米的洞穴」。不過不能確認這個
                           說法是否是真。
經文:

王就打發猶底去拿這書卷來,他便從文士以利沙瑪的屋內取來,念給王和王左右侍立的眾首領聽。那時正是九月,王坐在過冬的房屋裡,王的前面火盆中有燒著的火。猶底念了三四篇(或譯:行),王就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王和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都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以利拿單和第萊雅,並基瑪利雅懇求王不要燒這書卷,他卻不聽。王就吩咐哈米勒的兒子(或譯:王的兒子)耶拉篾和亞斯列的兒子西萊雅,並亞伯疊的兒子示利米雅,去捉拿文士巴錄和先知耶利米。耶和華卻將他們隱藏。 36:21-36:26

註釋:

          3.書卷被王燒毀,猶大宮廷拒絕上帝的信息,並要追索耶利米與巴
            錄的性命,但上帝保護先知的性命。 36:21-26 
            ◎「王就打發猶底去拿這書卷來」:表示約雅敬也有一點重視這
              個書卷,不過有可能是因為看到文士群的表現,讓他決定要清
              晰、慎重的處理這份文件。
            ●「過冬的房屋」:指室內氣溫比較暖和的房屋。應該位於王
                              宮中的一樓(二樓比較通風,通常夏天住)
                              。
            ●「篇」:原文是「門」,實際的意義應該是「欄」。希伯來文
                      是橫寫的,寫在長條形的紙上就分欄撰寫。
            ●「王就用文士的刀」:原文是「他就用文士的刀」,至於這個
                                  「他」是指約雅敬王或猶底,則有一些
                                  爭議。不過我們很清楚猶底不可能自己
                                  去割書卷,毀壞書卷的事情一定是君王
                                  授命。
            ●「文士的刀」:用以修理蘆葦筆與蒲草書寫紙的筆刀。
            ◎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在 36:23 前頭加上連接詞「And 
              every time(每....就....)」,於是我們可以理解這節為: 「
              猶底每唸三四行,王便割下唸過的部分並將之燒掉,直到整卷
              書卷燒盡。」其他如NIV(新國際版聖經)、NRSV(新標準修訂版
              聖經)等英文譯本都支持這種說法。但也有人認為王在盛怒之
              下,不可能慢條斯理地邊聽邊割(哪有閒情逸致!),而是才聽
              了三四段就氣憤地把整卷書割破燒盡了;從原文來看這種說法
              也不無可能。
            ◎約雅敬對於先知書卷的態度,與 王下 22:11-20 中約西亞王的
              態度真是天壤之別。 36:23 顯示約雅敬甚至不能忍耐到整卷唸
              完就把書卷割破燒了。
            ◎ 36:23 提到王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燒盡,有學者認為如果這
              書卷是蒲草紙卷軸的話,切割焚燒就不難辦到。但如果是羊皮
              紙書卷,除非是切開接駁書卷各頁的皮條,不然要割破燒掉恐
              怕很費事,再加上羊皮紙燒得很慢,氣味又非常難聞,所以是
              羊皮紙書卷的可能性比較低。
            ●「撕裂」衣服:這個字和前一節( 36:23 )王將書卷「割破」
                            是同一個字。所以這裡是一語雙關。
            ●「哈米勒的兒子」:原文應該是「君王的兒子」,可能是指「
                                君王的直系子孫」,也就是「貴族中的領
                                袖」的意思。考古挖掘到刻有「耶拉蔑--
                                王的兒子」的印章。主要的問題是此時約
                                雅敬僅僅31歲,西元前616年生長子約雅
                                斤,此時不過17歲,這個耶拉蔑如果是約
                                雅敬之子,恐怕尚未成年。因此有人認為
                                這是一種「官銜」,或者是庶出的兒子。
            ●「耶拉篾」:字義是「願神憐憫」。
            ●「亞斯列」:字義是「神幫助我」。
            ●「西萊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統治者」。
            ●「亞伯疊」:字義是「神的僕人」。
            ●「示利米雅」:字義是「被耶和華所償還的」、「上主所報償的
                           」。
            ◎只有三位臣僕挺身而出反對焚燒書卷的惡行,可見當時的人對神
              的信息是多麼麻木!
            ◎猶大王身邊的臣僕,跟猶大王有一樣的態度。這就讓我們想到
              幾個年輕的君王重用的人都採「討君王歡心」的立場,導致國
              家悲劇。 王上 12:1-19 羅波安王的事蹟,也是類似的狀況。
              我們會拒絕跟自己觀念不一樣的忠告嗎?
經文:

王燒了書卷(其上有巴錄從耶利米口中所寫的話)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再取一卷,將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第一卷上的一切話寫在其上。論到猶大王約雅敬你要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燒了書卷,說:『你為甚麼在其上寫著,說巴比倫王必要來毀滅這地,使這地上絕了人民牲畜呢?』所以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約雅敬說:他後裔中必沒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他的屍首必被拋棄,白日受炎熱,黑夜受寒霜。我必因他和他後裔,並他臣僕的罪孽刑罰他們。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猶大人;只是他們不聽。」於是,耶利米又取一書卷交給尼利亞的兒子文士巴錄,他就從耶利米的口中寫了猶大王約雅敬所燒前卷上的一切話,另外又添了許多相彷的話。 36:27-36:32

註釋:

          4.上帝命令耶利米再寫一卷書卷,重複前一卷的信息,並且宣告
            對約雅敬王的刑罰:後裔不再有人作王,他自己屍首無法獲得
            安葬。 36:27-3222:19 記錄了耶利米對約雅敬的類似預言,但是
               王下 24:6 記載「約雅敬與他列祖同睡」,卻沒有記載
              其埋葬,因此無從得知這兩個預言以怎樣的形式應驗。
            ●屍首必被「拋棄」:「拋」。很有趣的是這裡和 36:23 提到
              約雅敬王把耶利米的書卷「扔」在火盆中的「扔」也是用同
              一個字。所以這邊可能是刻意地對比和諷刺王的愚昧帶來的
              結果:換成「他的屍首必被拋棄,白日受炎熱,黑夜受寒霜
              」。
            ◎關於  36:30 的預言好像沒有「全部」應驗,因為關於約雅
              敬的「後裔中必沒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的部分好像與 
               王下 24:6, 8代下36:9  記載其子約雅斤(耶哥尼亞
              )繼位三個月相矛盾。多數學者認為  耶 36:30  的重點乃是
              約雅敬之後「再沒有王朝」了,因為約雅斤雖看似有繼位,但
              很快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就兵臨城下,在耶路撒冷受圍困
              之際,約雅斤可能未有機會接受官方的加冕儀式又被擄往巴
              比倫,至死亦沒有機會返回巴勒斯坦。再加上巴比倫王立其
              「叔父」西底家作傀儡皇帝,所以某個程度上來說,這個咒
              詛也可以算是應驗,只是沒有嚴格應驗。
            ●「許多」相彷:原文是「很多」、「大量」。
            ◎ 36:30 約雅敬之子約雅斤曾在被擄之後做了三個月的皇帝,
              但「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有「恆久掌權」的意涵,所以約雅
              斤根本不算是「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約雅敬的王朝到了西
              底家時已傳到約雅斤的叔叔手上,由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一脈
              相傳的王朝式微,以致至此結束在西底家王手中。但經過600
              年,大衛的後裔中才又終於出現「永恆之君」。

經文:

約西亞的兒子西底家代替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為王,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立在猶大地作王的。但西底家和他的臣僕,並國中的百姓,都不聽從耶和華藉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西底家王打發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去見先知耶利米,說:「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的神。」那時耶利米在民中出入,因為他們還沒有把他囚在監裡。法老的軍隊已經從埃及出來,那圍困耶路撒冷的迦勒底人聽見他們的風聲,就拔營離開耶路撒冷去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猶大王打發你們來求問我,你們要如此對他說:『那出來幫助你們法老的軍隊必回埃及本國去。迦勒底人必再來攻打這城,並要攻取,用火焚燒。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自欺說「迦勒底人必定離開我們」,因為他們必不離開。你們即便殺敗了與你們爭戰的迦勒底全軍,但剩下受傷的人也必各人從帳棚裡起來,用火焚燒這城。』」 37:1-37:10

註釋:

    (五)西底家時期耶利米的預言及入獄   37:1-21 
          ◎約雅斤於西元前598年12月繼承約雅敬的王位。巴比倫王尼布
            甲尼撒於三個月後攻破耶路撒冷,罷黜了約雅斤,並將之擄
            去巴比倫,改立約雅斤的叔父瑪探雅為王,並將瑪探雅的名字
            改為西底家 王下 24:17 。
          1.西底家作王,不聽耶利米所傳達之上帝的話。當時埃及出兵,
            巴比倫暫時退兵,但耶利米仍然預言巴比倫人必定再回來攻取
            毀滅耶路撒冷。 37:1-10 
            ●「哥尼雅」:猶大國倒數第二個王,又名「約雅斤」或「耶
                          哥尼雅」。字義是「耶和華將建立」。
            ◎ 37:1-2耶 37:1-38:28 的引言,用意是指出西底家時
              代就如同約雅敬時代一樣並「不順服」( 耶 36:27 ; 
               王下 24:19-20 )。這一大段描寫了希底家求告耶和華,派
              人問了耶利米三次,卻始終沒有將先知回覆中的警告放在心
              上,以至於要承擔耶路撒冷失陷的責任( 耶 39 )。
            ●「示利米雅」:字義是「被耶和華所償還的」。
            ●「猶甲」:字義是「耶和華是有能力的」。 38:1,4 記載其
                        為耶利米之敵人。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西番雅」:字義是「耶和華所珍愛的」。
            ◎關於西底家求告的動機也許是希望神出手拯救耶路撒冷的軍
              事危況,因為耶和華曾在希西家時代將猶大從亞述手中拯救
              出來 ( 王下 19:35-36 )的這樣前例,讓西底家想祈求神蹟
              性的拯救。
            ◎關於西底家王到耶利米處求問或請求他向耶和華禱告共有三
              次:
	          第一次在 21:1-10 (此時耶利米尚未被囚)
	          第二次在 37:3-21 
	          第三次在 38:1-28 
            ◎關於西底家王差遣一個代表團到耶利米那請求他向禱告耶和
              華共有兩批,比較如下:
              相同點:都是在西底家背叛尼布甲尼撒,求埃及幫助後,所
                      引發的耶路撒冷圍城作為背景。
              相異點:第一批( 21:1-2 )是尼布甲尼撒封鎖耶路撒冷之前,
                      當時猶大軍仍在境內與巴比倫軍對抗( 21:4 )。
                      第二批( 37:3-10 )此時城困稍緩,因巴比倫聽到埃
                      及起兵支援猶大的消息而移軍他往( 37:5,7 )。
            ●「監」:「房屋」。
            ◎「埃及軍隊」:西元前588年耶路撒冷被巴比倫圍攻時,埃及
              法老亞比里士派兵進入巴勒斯坦,逼使巴比倫暫停攻城。西
              元前592年法老森美忒庫二世訪問巴勒斯坦時可能與西底家訂
              立了條約。 37:5 中埃及的軍事行動應該就是履行其承諾。
              當時的法老應該是合弗拉(亞比里士) 44:30 ,西元前589
              到570年統治埃及。
            ◎耶路撒冷的百姓卻不願聽耶利米的忠告,單單指望埃及軍隊
              救他們脫離埃及軍隊的欺壓。然而,當迦勒底軍隊再次出擊
              時,埃及軍隊卻臨陣脫逃,以致猶大國滅亡。耶利米事先的
              警言完全正確。 
            ●「打發」你們來求問我:「差遣」。
            ●「自欺」:「欺哄自我」。
            ●「受傷的人」:原文是「刺穿的人」,意思是「嚴重受傷」
                            的人。
            ◎此處意味著耶利米很清楚神定意要讓耶路撒冷被毀,儘管當
              時許多在以色列和巴比倫的猶大人還一直抱著「約雅斤會回
              歸統治猶大」的觀念。
            ◎耶利米在 37:10 這句話含有一種淒涼而可畏的肯定,表示
              這些預言並沒有議論之餘地。當時的政治家和軍事情勢影響
              著每個掌權者,但耶利米所關注的只是正確地傳揚耶和華的
              話,所以任何政治和軍事的理由都未曾影響耶利米的見解。
              然而把耶利米貶為不切實際的宗教狂熱者是不智的。他由始
              至終遵照耶和華的話,堅持一種政治姿態:「投降巴比倫」
              ,這姿態是一個具爭議性的選擇,且是宣講當時掌權者不愛
              聽的話。
經文:

迦勒底的軍隊因怕法老的軍隊,拔營離開耶路撒冷的時候,耶利米就雜在民中出離耶路撒冷,要往便雅憫地去,在那裡得自己的地業。他到了便雅憫門那裡,有守門官名叫伊利雅,是哈拿尼亞的孫子、示利米雅的兒子,他就拿住先知耶利米,說:「你是投降迦勒底人哪!」耶利米說:「你這是謊話,我並不是投降迦勒底人。」伊利雅不聽他的話,就拿住他,解到首領那裡。首領惱怒耶利米,就打了他,將他囚在文士約拿單的房屋中,因為他們以這房屋當作監牢。耶利米來到獄中,進入牢房,在那裡囚了多日。西底家王打發人提出他來,在自己的宮內私下問他說:「從耶和華有甚麼話臨到沒有?」耶利米說:「有!」又說:「你必交在巴比倫王手中。」耶利米又對西底家王說:「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你,或你的臣僕,或這百姓,你竟將我囚在監裡呢?對你們預言巴比倫王必不來攻擊你們和這地的先知,現今在哪裡呢?主─我的王啊,求你現在垂聽,准我在你面前的懇求:不要使我回到文士約拿單的房屋中,免得我死在那裡。」於是,西底家王下令,他們就把耶利米交在護衛兵的院中,每天從餅舖街取一個餅給他,直到城中的餅用盡了。這樣,耶利米仍在護衛兵的院中。 37:11-37:21

註釋:

          2.耶利米被捕、被監禁,西底家暗地找人去問耶利米預言,
            耶利米懇求西底家拯救他,西底家派人養活耶利米。
             37:11-21 
            ●「得自己的地業」:「接受一份」、「承受產業」。
            ●「便雅憫門」:耶路撒冷通往東北面的城門,耶利米前往亞拿突
                            最方便的路程就是就是通過這個門。
            ●「伊利雅」:字義是「耶和華看見我」。
            ●「哈拿尼亞」:字義是「神已眷顧」。
            ●「示利米雅」:字義是「被耶和華所償還的」。
            ◎到底此處的「得自己的地業」跟 32:1-15 記載耶利米的親戚要
              求他買亞拿突土地之事是否是同一件事,有兩種不同的看法。有
              學者認為是同一件事,這樣的話耶利米就有一次被關在護衛兵院
              的經歷沒有被記載。
              也有學者認為不應是 耶 32 的購地一事,而是要取得已經購買
              的田地,因為 耶 32 的事件在較後發生,這個時候的耶利米已
              被囚禁在護衛兵的院中(比較 32:237:21 ),所買的是親屬
              的田地。
            ◎ 37:13 伊利雅的懷疑有其道理,因為 21:9  38:2 都記載耶利米
              主張向巴比倫人投降。
            ●「你這是謊話」:「欺騙」、「虛假」。
            ●「約拿單」:字義是「耶和華已給與」。
            ●來到「獄中」:原文是「坑」、「井」。許多人推測這是一個蓄
                            水池。
            ◎在 37:15 的首領官長們和 耶 36:12 的官長形成強烈對比,結局
              也大相逕庭。那些同情耶利米的,或說至少覺得應保護耶利米以
              及他的書卷( 36:16,19,24 )的官員在西元前597年與耶哥尼雅一
              同被擄去巴比倫( 王下 24:14 )。
            ●進入「牢房」:原文SH 2588這個字僅出現一次。
            ●「多日」:「很多日子」。
            ●「私下」:「隱密處」。
            ●「准我在你面前的懇求」:原文是「願我的懇求落在你面前」。
                                      意思當然是「准許我的懇求」。
            ●「護衛兵的院中」:位於王宮鄰近(參 尼 3:25 ;  耶 32:2 )
                                ,守衛似乎並不森嚴,通常不需嚴密監
                                視的囚犯是放在這裡看管。
            ●「餅鋪街」:直譯為「餅店街」。
            ●「餅鋪」:「烘焙」。
            ◎ 37:17 在國家多事之秋時,西底家在選擇歸降或抗爭到底之間
              反覆無常、優柔寡斷,他一方面想從先知那裡得知神的啟示,另
              一方面又懼怕政見分歧的人發現他接見耶利米,所以只好出此下
              策,藏匿耶利米。
            ◎因西底家插手,使耶利米得以脫離這困境,但當時西底家仍然極
              度渴想知道從耶和華有甚麼話臨到沒有?結果耶利米說的卻和以
              往所說的並沒有什麼不同。耶利米並沒有為了脫離困境而討好西
              底家,把他喜歡聽到的話語告訴他。他向王投訴他所受到的不公
              平待遇:他將自己的困境,跟那些預言一切順利,但結果被證實
              是虛假的先知作對照。
            ◎由本章中看來,西底家其實是相信耶利米有上帝的話,但他又不
              願意公開接受耶利米的意見(可能是怕百姓與首領),所以總是
              私下或透過中間人來接觸耶利米。 37:20-21 也顯示西底家無意
              置耶利米於死地。
經文:

瑪坦的兒子示法提雅、巴施戶珥的兒子基大利、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瑪基雅的兒子巴施戶珥聽見耶利米對眾人所說的話,說:「耶和華如此說:住在這城裡的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但出去歸降迦勒底人的必得存活,就是以自己命為掠物的,必得存活。耶和華如此說:這城必要交在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於是首領對王說:「求你將這人治死;因他向城裡剩下的兵丁和眾民說這樣的話,使他們的手發軟。這人不是求這百姓得平安,乃是叫他們受災禍。」西底家王說:「他在你們手中,無論何事,王也不能與你們反對。」他們就拿住耶利米,下在哈米勒的兒子(或譯:王的兒子)瑪基雅的牢獄裡;那牢獄在護衛兵的院中。他們用繩子將耶利米繫下去。牢獄裡沒有水,只有淤泥,耶利米就陷在淤泥中。 38:1-38:6

註釋:

    (六)西底家最後一次來求問   38:1-28 
          ◎許多學者爭論 耶 38耶 37 到底是兩件事情,還是一件事情的
            兩種記載版本。由於事件的細節差異甚大,比較可能耶利米是兩次
            陷入危機。由於護衛兵的院管制比較不嚴格,因此耶利米可以對外
            發言(還可以買地 32:6-15 ),導致這一章記載的危機。
          1.在首領們的要求下耶利米被關入瑪基雅的牢獄中 38:1-6 
            ●「瑪坦」:字義是「禮物」。
            ●「示法提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巴施戶珥」:字義是「自由」。在  38:1 提到兩位巴施戶珥,
                            第一位是基大利的父親,第二位巴示戶珥可能與
                             代上 9:12  的祭司,瑪基雅的兒子,猶大王西
                            底加時王公貴族之一,指的是同一人。
            ●「基大利」:字義是「耶和華是偉大的」。和 39:14 提到尼布
                          甲尼撒所任命的猶太省長(亞希甘之子)並不是同
                          一個人,是 20:1 提及的巴施戶珥的兒子。
            ●「示利米雅」:字義是「被耶和華所償還的」。
            ●「猶甲」:字義是「耶和華是有能力的」。本處的原文是Jucal
                        ,與 37:3 的 Juhucal不同,但指的是同一個人:示
                        利米雅的兒子,西底家王的臣僕。
            ●「瑪基雅」:字義是「我的王是耶和華」。
            ●「巴示戶珥」:與前面的「巴施戶珥」原文相同。
            ● 38:2-3 告耶利米的話與 21:9-10 中耶利米的信息一致。
            ●「以自己的命為掠物」:「以自己的生命為戰利品」,「保全自
                                    己生命」的意思。
            ●「治死」:「被殺死」。
            ●「哈米勒的兒子」:原文應該是「君王的兒子」,可能是指「
                                君王的直系子孫」。
            ●「兵」「丁」:「戰爭」SH 4421「人類」SH 376。
            ● 38:5 顯出西底家王的統治並不很穩定,或者至少他的態度是不
              敢與這些首領們對抗的。
            ◎ 38:5 西底家把耶利米交在那些控告他的人手中,顯示他自己的
              軟弱性格,「他在你們手中....王也不能與你們反對」也使我們
              想到 太 27:24 的彼拉多,他在群眾面前洗手並把耶穌交給那些
              咆哮要流祂血的人手中。
            ● 38:6 的「瑪基雅」與 38:1 的「瑪基雅」原文相同。              
            ●「牢獄」:原文是「坑」、「井」。許多人推測這是一個蓄水池
                       。蓄水池無水,顯示耶路撒冷可能因為人多導致缺水
                       ,已經陷入危機了。耶路撒冷大多數的房屋都有私人
                       蓄水池用來存水。這種蓄水池通常是梨子形狀,上面
                       有一小開口。
            ◎ 38:4-5 猶大王西底家想討好每一個人,反覆無常,難怪弄得國
              家混亂不堪。他先是聽從耶利米的勸告( 37:21 ),又准許民
              眾追殺耶利米( 38:5 ),最後又饒耶利米不死( 38:10 )。
              耶利米在當時很不受歡迎,因為忠言逆耳,令國王和民眾非常沮
              喪。換作是今日的我們,是神的心意還是人的看法對我們影響比
              較大呢?
經文:

在王宮的太監古實人以伯‧米勒,聽見他們將耶利米下了牢獄(那時王坐在便雅憫門口),以伯‧米勒就從王宮裡出來,對王說:「主─我的王啊,這些人向先知耶利米一味地行惡,將他下在牢獄中;他在那裡必因飢餓而死,因為城中再沒有糧食。」王就吩咐古實人以伯‧米勒說:「你從這裡帶領三十人,趁著先知耶利米未死以前,將他從牢獄中提上來。」於是以伯‧米勒帶領這些人同去,進入王宮,到庫房以下,從那裡取了些碎布和破爛的衣服,用繩子縋下牢獄去到耶利米那裡。古實人以伯‧米勒對耶利米說:「你用這些碎布和破爛的衣服放在繩子上,墊你的胳肢窩。」耶利米就照樣行了。這樣,他們用繩子將耶利米從牢獄裡拉上來。耶利米仍在護衛兵的院中。 38:7-38:13

註釋:

          2.耶利米被古實人以伯米勒由深井中救出  38:7-13 
            ●「太監」:「被閹割的官員」、「太監」。
            ●「以伯米勒」:Ebel Melech,希伯來語名字的意思是「王的僕
                            人」,此人在聖經只見於耶利米書。他是一個古
                            實的太監,大概是個來自衣索匹亞的奴隸或獲釋
                            奴隸,如今在王宮中當一個職員。他與耶利米的
                            守衛和於城門坐朝之西底家王對質時從容不迫,
                            顯出他是常見王面的人,其意見亦備受尊重。日
                            後的他不致在城破時被滅, 因他顯出對神的信靠
                            而應許得拯救( 39:16-18 )。
            ●「王坐在便雅憫門口」:當時君王定期在城門口設座施行審判。
                                    押沙龍質疑父親大衛王的政治能力,便
                                    是指控大衛不坐在城門口聽斷百姓的案
                                    件( 撒下 15:2-6 )。
            ●「一味地」:「全」、「所有的」。
            ◎ 38:9 的意思是城內幾乎沒有糧食,所以不會有人費力供應糧食
              給監獄中的囚犯,因此耶利米一定會餓死。
            ●「三十人」:有古卷作「三人」。如果是三十人,應該是避免遭
                          遇敵對的勢力時,耶利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胳肢窩」:原文是「關節」,此處的意義應該是「腋窩」。
            ◎ 38:9-13 以伯米勒敬畏神勝過害怕輿論壓力,在諸多的宮廷大臣
              中,只有他出面獨排眾議,為耶利米伸冤,救了耶利米一命,而
              這舉止很可能令他喪命。然而,他這勇敢的舉動卻救了他自己,
              在耶路撒冷淪陷的日子免於一死( 39:15-18 )。
            ◎以伯米勒相當體貼耶利米,耶利米可能已經餓了幾天,又陷在淤
              泥中,如果硬被眾人用力拔出來,恐怕身體會受傷。因此以伯米
              勒特別去找破布來讓耶利米墊。我們服事上帝的僕人時,是否也
              這樣無微不至?
經文:

西底家王打發人帶領先知耶利米,進耶和華殿中第三門裡見王。王就對耶利米說:「我要問你一件事,你絲毫不可向我隱瞞。」耶利米對西底家說:「我若告訴你,你豈不定要殺我嗎?我若勸戒你,你必不聽從我。」西底家王就私下向耶利米說:「我指著那造我們生命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不殺你,也不將你交在尋索你命的人手中。」耶利米對西底家說:「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若出去歸降巴比倫王的首領,你的命就必存活,這城也不致被火焚燒,你和你的全家都必存活。你若不出去歸降巴比倫王的首領,這城必交在迦勒底人手中。他們必用火焚燒,你也不得脫離他們的手。」西底家王對耶利米說:「我怕那些投降迦勒底人的猶大人,恐怕迦勒底人將我交在他們手中,他們戲弄我。」耶利米說:「迦勒底人必不將你交出。求你聽從我對你所說耶和華的話,這樣你必得好處,你的命也必存活。你若不肯出去,耶和華指示我的話乃是這樣:猶大王宮裡所剩的婦女必都帶到巴比倫王的首領那裡。這些婦女必說:你知己的朋友催逼你,勝過你;見你的腳陷入淤泥中,就轉身退後了。「人必將你的后妃和你的兒女帶到迦勒底人那裡;你也不得脫離他們的手,必被巴比倫王的手捉住;你也必使這城被火焚燒。」西底家對耶利米說:「不要使人知道這些話,你就不至於死。首領若聽見了我與你說話,就來見你,問你說:『你對王說甚麼話不要向我們隱瞞,我們就不殺你。王向你說甚麼話也要告訴我們。』你就對他們說:『我在王面前懇求不要叫我回到約拿單的房屋死在那裡。』」隨後眾首領來見耶利米,問他,他就照王所吩咐的一切話回答他們。他們不再與他說話,因為事情沒有洩漏。於是耶利米仍在護衛兵的院中,直到耶路撒冷被攻取的日子。 38:14-38:28

註釋:

          3.西底家最後一次見耶利米求問,耶利米勸西底家投降巴比倫。
             38:14-28 
            ●「進耶和華殿中第三門」:地點不詳,許多學者認為這是聖殿中
                                      「王的外門」( 王下 16:18 ),可能
                                      是從王宮通往聖殿的王室私用通道。
                                      因為西底家既然是要私下會見耶利米
                                      ,遠避公眾注視或某些官員的眼目,
                                      最安全的地方大概就是君王進出聖殿
                                      範圍的專用入口了。
            ●「一件事」:原文可以指「一句話」或「一件事」,此處當然是
                          「一件事」的意思。
            ●「定要殺」我:原文是兩個「死」連在一起,加強語氣之用。
            ●「勸戒」:「勸告」、「給人忠告」。
            ●「尋索」:「尋找」、「渴望」、「想望」、「索求」。
            ◎雖然耶利米已經在 38:17-18 一再宣告西底家他的選擇會影響
              結局是如何,其中完全沒有安慰西底家的話,也沒有提及任何
              妥協的可能,但西底家終究沒有聽從耶利米勸告,最後他仍存
              逃脫的念頭,也嘗試逃走,卻沒有成功。( 39:4-5 )
            ◎ 38:19 可以看出西底家已經知道耶路撒冷無法再守下去了,但
              是他卻因為怕被戲弄而拖著不投降,連耶利米奉上帝的名保證
              也不聽。最終導致城破被焚毀,自己也目睹眾子被殺後眼睛被
              挖出。
            ●「知己的朋友」:原文是「平安的朋友」,不過實際的意義的
                              確是「知己的朋友」。
            ●「催逼」你:「引誘」、「唆使」。
            ◎「見你的腳陷入淤泥中」,耶利米不久前被丟入蓄水池的淤泥
              中之經歷成為西底家王的寫照。
            ◎ 38:22-23 就像一首諷歌,可能是一首傳統的哀歌,無法確知
              它出自舊約的何處,不過同類型的措辭可見於幾篇詩篇中:
	           詩 41:9 論到一個人被他信任的「知己朋友」出賣,知己朋友
	          因這個寫詩的人之不幸而幸災樂禍。
	           詩 69:14 寫詩的人懇求上帝搭救他脫離「下沉的淤泥」。
	        ◎ 38:26 提到「約拿單的房屋」,這個 37:15,20 中的記載,與
	           38:6 的記載不同,顯示出兩處的記載可能是不一樣經歷,而
	          耶利米顯然比較怕約拿單的房屋這個監牢。
            ◎ 38:24-27 顯示西底家比較在意的是猶大的首領們的態度與想
              法,勝過耶利米傳達的上帝的話。以致即使他知道耶利米正確
              ,也不敢直接投降。
            ◎許多人討論耶利米對首領的回答是否正當,不過這大概是作者
              從未考慮過的問題。況且,在這種時候討論耶利米是否要全盤
              告訴首領他與王的對話,等於是要問一個戰俘是否應該全盤告
              訴敵軍自己軍隊的佈署,然後讓整個國家都滅亡一樣,並不是
              簡單的「不可說謊」倫理問題。
經文:

猶大王西底家第九年十月,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圍困耶路撒冷。西底家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城被攻破。耶路撒冷被攻取的時候,巴比倫王的首領尼甲‧沙利薛、三甲‧尼波、撒西金─拉撒力、尼甲‧沙利薛─拉墨,並巴比倫王其餘的一切首領都來坐在中門。猶大王西底家和一切兵丁看見他們,就在夜間從靠近王園兩城中間的門出城逃跑,往亞拉巴逃去。迦勒底的軍隊追趕他們,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西底家,將他拿住,帶到哈馬地的利比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那裡;尼布甲尼撒就審判他。巴比倫王在利比拉、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殺了猶大的一切貴冑,並且剜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著他,要帶到巴比倫去。迦勒底人用火焚燒王宮和百姓的房屋,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城裡所剩下的百姓和投降他的逃民,以及其餘的民都擄到巴比倫去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卻將民中毫無所有的窮人留在猶大地,當時給他們葡萄園和田地。 39:1-39:10

註釋:

    (七)耶路撒冷被攻破,耶利米重獲自由   39:1-18 
          ◎七十士譯本中沒有 39:4-13 節。
          1.耶路撒冷被攻破,西底家被抓、王子們被殺,耶路撒冷被焚燒,
            百姓被擄到巴比倫。 39:1-10 
            ◎耶路撒冷於西元前588年1月開始被圍攻,西元前586年7月18
              日城牆被攻破。聖殿於西元前586年8月被毀。詳細的記錄在
               耶 52 。
            ◎這段歷史詳細的年代整理如下:(亦可參考  王下 25:1-12 )
              -耶路撒冷被圍攻:西元前588年1月15日 ( 耶 52:4 )
              -耶路撒冷被攻破:西元前586年7月18日
              -耶路撒冷聖殿被毀:西元前586年8月中旬
              (以上計算法是以春季為一年之始,即尼散月=3/4月。)
              所以耶路撒冷被巴比倫圍了一年半,到城牆破裂之前,除了糧
              食耗盡( 52:5-6 )外,百姓最後還以人肉充飢( 哀 4:10 ),
              可見過程之慘烈。
            ◎聖經很少記錄確實的日期,但耶路撒冷陷落是如此重大,所以
              起迄時間都有詳盡的記錄。
            ●「尼甲沙利薛」:字義是「尼甲(神名)保佑吾王」或「火
                              王子」。這個名字出現兩次,可能是同名
                              的兩人,其中一人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女婿
                              ,先在叛變中殺了尼布甲尼撒的兒子以未
                              米羅達,後來繼任為巴比倫王。
            ●「三甲尼波」:字義是「尼波的劍」。
            ●「拉撒力」:是一個「官銜」,意思是「大臣」、「太監長
                          」。
            ●「拉墨」:是一個「官銜」,意思是「高級將領」或「占卜
                        長」。
            ◎ 39:3 不同英文譯本列出的人數各有不同:
              六人:KJV, LXX
              四人:RSV,NASB,TEV,TNK
              三人:NIV, NEB
              二人:NAB, JB
            ●「中門」:「中間的門」。詳細的位置不詳,只知道大概在
                        耶路撒冷北面的城牆。由於魚門 尼 3:3 在北面
                        ,因此也有人認為魚門就是中門。
            ●「王園」:位於耶路撒冷南門附近。由於巴比倫主要是攻擊
                        北面的城牆,因此西底家選擇南門逃跑。「王園
                        」大概是個果園,用汲淪溪谷的泉水灌溉。
                         尼 3:15 記載「御花園」在城南。
            ●「兩城」:原文是「兩牆」,可能是希西家抵抗亞述時,加
                        強城防重建的一段城牆。
            ●「亞拉巴」:字義是「荒野」。指猶大曠野和死海連接的約
                          但河谷。渡過約但河就可以逃到摩押或亞捫。
            ●耶利哥的「平原」:原文是「亞拉巴」的複數型態,表示西
                                底家已經逃到耶利哥(接近約但河)附
                                近的亞拉巴,但是還是被抓到。
            ◎ 39:4-5 提及西底家的逃亡計畫是在耶利哥附近的約但河渡
              口過河,逃往摩押或亞捫尋求庇護。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
              平原的路長約24公里,是條陡峭的下坡路,沿途盡是不毛多
              石的山頭,所以無處躲藏,沒有岔路也沒有可守的山寨。本
              來西底家也幾乎成功了,因為巴比倫人追上他時,距離約但
              河只有幾公里路。
            ●「哈馬」地:字義是「堡壘」。
            ●「利比拉」:字義是「肥沃」。在以色列東邊界線上之一處,
                          是在敘利亞一個大平原上。為哈馬的一個城,
                          在巴比倫和巴勒斯坦之間的大路上,是敘利亞
                          境內的奧朗底河(Orentes River)上的要衝,
                          也是埃及通往美索不達米亞的要道的岔口。根
                          據 王下 23:33 法老尼哥二世曾經使用此地作
                          為迦基米施之役的軍隊集結地,並曾在這囚禁
                          約哈斯。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以這裡為軍
                          隊的大本營,在進兵巴勒斯坦時在此駐紮,後
                          也在這審訊囚犯。
             ◎ 39:7 西底家被抓後的待遇可參考 王下 25:7 。
             ●「剜」西底家的眼睛:「使瞎眼」。
             ◎「剜出眼目」作為叛逆懲罰的其他例子:
               參孫( 士 16:21 )
               亞捫人恐嚇要剜出基列雅比人右眼之事( 撒上 11:2 )。
            ◎ 52:11 提到西底家最後是死於巴比倫獄中,但沒有指明他
              被監禁了多久。
            ◎巴比倫帝國承襲了亞述帝國使用的政策,將叛逆的民族遷離
              本地。其設計是將部分百姓擄為人質,同時讓原有的王朝繼
              續統治該屬國。事實上耶路撒冷被攻陷,巴比倫僅僅擄走了
              832人 52:29 ,可見巴比倫並不打算完全遷移整個以色列民
              族。將原本屬於被擄者的土地重新分配給沒有地業的貧民,
              一方面是與沒有地業的貧民建立友好關係,另一方面則是為
              經受多年戰火蹂躪的國土奠定農業和經濟的基礎,畢竟土地
              荒廢對巴比倫王來說沒有好處。如果亞述帝國就是用這種政
              策,那北國十個支派的百姓,大部分應該還是留在以色列地
              區,而非真正被遷移滅絕。
            ●「護衛長」:「侍衛領袖」。
            ●「尼布撒拉旦」:字義是「尼波已經種下種子」。
                               王下 25:8-9 記載此人於耶路撒冷城破以後
                              一個月來焚毀耶路撒冷。不過此處 39:3 
                              記載的都是文官,並不表示圍攻耶路撒冷
                              時此人(軍事將領)一定不在場,因此我
                              們還是不要太過武斷才好。
            ◎從 39:8-10 城破之後的結局來看,無論王或百姓都不能逃避
              耶利米一直預言的上帝審判確實臨到。我們要留心,雖然我
              們可以不理會祂,或悖逆祂,或設法逃避祂,但遲早祂會追
              上來。    




經文: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提到耶利米,囑咐護衛長尼布撒拉旦說:「你領他去,好好地看待他,切不可害他;他對你怎麼說,你就向他怎麼行。」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和尼布沙斯班─拉撒力、尼甲‧沙利薛─拉墨,並巴比倫王的一切官長,打發人去,將耶利米從護衛兵院中提出來,交與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帶回家去。於是耶利米住在民中。 39:11-39:14

註釋:

          2.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要求護衛長善待耶利米,由護衛兵的院中釋
            放耶利米。 39:11-14 
            ◎從 39:11-14 記載城陷落時臨到先知耶利米的事,在 40:1-6 
              則有另一篇記載。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提到耶利米」:原文是「論到耶利米,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亞希甘」:字義是「我兄弟已經高升」。
            ●「基大利」:字義是「耶和華是偉大的」。是亞希甘的兒子。
                          亞希甘就是  26:24  提到在祭司和先知控訴耶利
                          米為假先知時為耶利米挺身而起的那一個。而基
                          大利的祖父則是約西亞時代的書記,是他將發現的
                          律法書讀給約西亞王聽,並協助約西亞王推動宗教
                          改革( 王下 22:8-10 )。
            ◎ 38:11-12 神曾應允耶利米一定會搭救他( 1:8 )。巴比倫人
              非常迷信,特別尊崇術士與占卜的人,他們視耶利米為一個預言
              家。他們知道耶利米曾遭同胞囚禁,所以巴比倫人以為他是個親
              巴比倫派,是與他們同一個陣營的。巴比倫人也知道耶利米曾呼
              籲同胞投降,預言巴比倫終究會征服猶大。所以他們釋放耶利米
              出監牢,並且特別保護他。
經文:

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院中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你去告訴古實人以伯‧米勒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說降禍不降福的話必臨到這城,到那時必在你面前成就了。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拯救你,你必不致交在你所怕的人手中。我定要搭救你,你不致倒在刀下,卻要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因你倚靠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39:15-39:18

註釋:

          3.耶利米被釋放前傳達上帝的話給以伯米勒,保證他會保全性命。
             39:15-18 
            ●「以伯米勒」:字義是「王的僕人」, 38:7-13 記載其為耶
                            利米向西底家王求情。
            ◎為何耶利米可以去告訴以伯米勒?因為耶利米雖是囚在護衛兵的
              院中,尚可自由接見訪客( 32:2,8 ),而以伯米勒身為內臣,更
              能在護衛兵的院中進出( 38:7,13 )。
            ◎說起來以伯米勒是西底家王朝的高官,應該是佔領軍誅殺的
              對象,但是上帝保證他不會死亡。
經文:

耶利米鎖在耶路撒冷和猶大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中,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他從拉瑪釋放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護衛長將耶利米叫來,對他說:「耶和華─你的神曾說要降這禍與此地。耶和華使這禍臨到,照他所說的行了;因為你們得罪耶和華,沒有聽從他的話,所以這事臨到你們。現在我解開你手上的鍊子,你若看與我同往巴比倫去好,就可以去,我必厚待你;你若看與我同往巴比倫去不好,就不必去。看哪,全地在你面前,你以為哪裡美好,哪裡合宜,只管上那裡去吧!」耶利米還沒有回去,護衛長說:「你可以回到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那裡去;現在巴比倫王立他作猶大城邑的省長。你可以在他那裡住在民中,不然,你看哪裡合宜就可以上那裡去。」於是護衛長送他糧食和禮物,釋放他去了。耶利米就到米斯巴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在他那裡住在境內剩下的民中。 40:1-40:6

註釋:

  十、猶大滅亡之後  40:1-45:5 
    (一)耶利米在猶大的遭遇  40:1-43:7 
          1.巴比倫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釋放耶利米,耶利米回到猶大百姓中
             40:1-6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此句位於整段原文的開始「這
              是....從雅威那裡臨到耶利米的話」或「這是....從雅威那
              裡臨到耶利米的事」。
            ●「鎖」:「手銬腳鐐」。 40:4 顯示這是手銬。
            ◎ 40:1-639:11-14 的兩個記載,讓人想問到底耶利米是
              怎樣被釋放的?有人認為耶利米於城破時被釋放以後又在亂
              軍中被當成是被擄的人帶往巴比倫。又有人認為耶利米於城
              破後,於護衛兵院被巴比倫軍隊抓起來當成被擄的人,等到
              這些人被帶到拉瑪時,尼布撒拉旦才承巴比倫王的命令一次
              釋放耶利米,這樣 39:12-14 僅僅是簡要的記載。
            ●「拉瑪」:字義是「小山丘」,位於耶路撒冷北面8公里處。
                        西元前587年耶路撒冷淪陷之後,這是猶大人被
                        擄往巴比倫前的集結地 40:1 。 
            ◎ 40:2-3 可以看出尼布撒拉旦完全掌握耶利米曾經發出的預
              言。
            ●「耶利米還沒有回去」:TNK(猶太版英文聖經)作「But 
              Jeremiah still did not turn back(但耶利米還是不回去)
              」。並非「耶利米還沒有回答」。
            ●「糧食」:「餐點」,可能是指「配給的食物」。TNK作「
                         an allowance of food(一份配給的食物)」。
            ◎看起來耶利米是主動選擇回到猶大剩餘的百姓那裡去。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Mizpah。此地最為學者接
                          受的地點,是耶路撒冷北面約八英哩(13公里)
                          近以色列邊界(在便雅憫和猶大的邊境上)的納
                          斯貝泉堆丘(Tell en-Nasbeh)。這個地方從士
                          師時代開始就是軍事宗教的中心(見
                           士 20:1-3 ;  撒上 7:5-14 ;  撒上 10:17 ; 
                           王上 15:22 )。米斯巴離拉瑪( 40:1 )不遠。
                          根據 撒上 10:17-25 的記載,以色列的首任君
                          王就是在「米斯巴」選立的。
            ◎考古學家在納斯貝遺址發現鐵器時代的防禦工事(但卻沒有找
              到毀滅層),亦有在巴比倫時代進行改建工程的痕跡,顯示此
              地由城堡改變為行政中心,供王所新立的省長使用。
            ●「基大利」:Gedaliah,「耶和華是偉大的」,是亞希甘的
                          兒子。亞希甘就是  26:24  提到在祭司和先知
                          控訴耶利米為假先知時為耶利米挺身而起的那
                          一個。而基大利的祖父沙番則是約西亞時代的
                          御文書,是沙番將發現的律法書讀給約西亞王
                          聽,並協助約西亞王推動宗教改革(
                           王下 22:8-10 )。所以基大利算是顯要家族
                          的成員,但不屬大衛家。考古學家在拉吉發現
                          了一個具有基大利名字的戳印,顯示這人有行
                          政經驗。
            ◎「基大利」是尼布甲尼撒指派的猶大總督,治理餘下的猶
              大居民。 王下 25:22-26 記載他在新的行政中心米斯巴執
              政了大約一、兩個月,在這期間他著手恢復國家的經濟,
              致力於收割儲存農產,並且鼓勵難民回歸猶大(
               耶 40:12 ),但工作卻因遇刺而中斷。刺殺他的尼探雅的
              兒子以實瑪利是王室的一份子,不願立下非大衛家族統治
              的先例。
            ◎ 40:6 我們看到耶利米拒絕了巴比倫給他許多享福的建議,
              他寧願留在他自己的同胞中間,一方面這樣才可以證明別
              人對他通敵之罪的指控是捏造的,另一方面,也因為他相
              信他在百姓中間有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災禍之後還有希望
              ,他期望百姓仍然能繼續相信耶和華。他以為百姓會更想
              留心聽耶和華的信息,可惜最後仍幻滅了。
經文:

在田野的一切軍長和屬他們的人聽見巴比倫王立了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作境內的省長,並將沒有擄到巴比倫的男人、婦女、孩童,和境內極窮的人全交給他。於是軍長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加利亞的兩個兒子約哈難和約拿單,單戶篾的兒子西萊雅,並尼陀法人以斐的眾子,瑪迦人的兒子耶撒尼亞和屬他們的人,都到米斯巴見基大利。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向他們和屬他們的人起誓說:「不要怕服事迦勒底人,只管住在這地,服事巴比倫王,就可以得福。至於我,我要住在米斯巴,伺候那到我們這裡來的迦勒底人;只是你們當積蓄酒、油,和夏天的果子,收在器皿裡,住在你們所佔的城邑中。」在摩押地和亞捫人中,在以東地和各國的一切猶大人,聽見巴比倫王留下些猶大人,並立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管理他們。這一切猶大人就從所趕到的各處回來,到猶大地米斯巴的基大利那裡,又積蓄了許多的酒,並夏天的果子。 40:7-40:12

註釋:

          2.基大利擔任省長,逃到國外的猶大人都回來  40:7-12 
            ●「田野的一切軍長」:「在野地的一切軍隊首領」,指的大概
                                  是猶大游擊隊隊長們。
            ●「極窮的人」:「無依無靠的百姓」。
            ●「尼探雅」:字義是「耶和華所賜的」。
            ●「以實瑪利」:字義是「神會聽見」。
            ●「加利亞」:字義是「禿子」。
            ●「約哈難」:字義是「耶和華已赦免」。
            ●「約拿單」:字義是「耶和華已給與」。
            ●「單戶篾」:字義是「安慰」。
            ●「西萊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統治者」。
            ●「尼陀法」人:字義是「落下」。
            ●「以斐」:字義是「幽暗的」。
            ●「瑪迦」人:字義是「壓」。
            ●「耶撒尼亞」:字義是「耶和華已聆聽」。
            ●「夏天的果子」:此時正是西元前586年8月,收取葡萄、無花
                              果與橄欖的時間。
            ●所「佔」的城邑:「掌握」。
            ◎ 40:9 基大利用發誓的方式保證這些游擊隊員的安全。想必他
              的誠意一定獲得眾人的認同。 40:10 基大利的意思是希望他
              一個人去跟巴比倫佔領軍周旋,而這些游擊隊就在自己掌握的
              都市中積蓄糧食,維持生計。不過基大利的政策中,並沒有提
              及上帝,卻強調「服事巴比倫王,就可以得福」。這裡的記載
              隱約顯示耶利米對基大利並不完全滿意。
            ●「摩押地」:字義為「他父親的」,羅得兒子的後裔所居住的
                          地方。
            ●「亞捫」:字義為「部落的」,居住於外約旦的民族,是羅得
                        的兒子便雅米的後裔。
            ●「以東地」:字義為「紅色的」,以東之地,以土買。位於
                          巴勒斯坦東方與東南方之地。
            ●「許多的」酒:「非常多的」。
            ◎ 40:11-12 是指逃難到鄰近國家的猶大人都回到基大利管理的
              猶大地。
            ◎巴比倫人任命的基大利負責重建工作的臨時政府(比較
               王下 25:22-24 ),其政策是接受巴比倫人統治的既定事實,
              並且盡可能再開始正常的生活。起初各種跡象是充滿希望的。
              土地有收穫,而且頗近乎所期望的( 40:12 )。但基大利的政
              府是脆弱的,基大利的處境非常艱難。在許多人心目中他必
              定不過是個巴比倫人的傀儡和賣國賊,且一切都隨著基大利
              遭刺而被粉碎了。
            ◎看起來基大利獲得了眾人的支持,巴比倫也支持,沒有被擄的
              人和猶大各地的軍事將領都看似臣服基大利的領導。基大利只
              要求順服巴比倫、大量積蓄食物。務實的改善猶大的經濟狀
              況。
經文: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在田野的一切軍長來到米斯巴見基大利,對他說:「亞捫人的王巴利斯打發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來要你的命,你知道嗎?」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卻不信他們的話。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在米斯巴私下對基大利說:「求你容我去殺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必無人知道。何必讓他要你的命,使聚集到你這裡來的猶大人都分散,以致猶大剩下的人都滅亡呢?」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對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說:「你不可行這事,你所論以實瑪利的話是假的。」七月間,王的大臣宗室以利沙瑪的孫子、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帶著十個人,來到米斯巴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他們在米斯巴一同吃飯。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同他來的那十個人起來,用刀殺了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就是巴比倫王所立為全地省長的。以實瑪利又殺了在米斯巴、基大利那裡的一切猶大人和所遇見的迦勒底兵丁。 40:13-41:3

註釋:

          3.約哈難警告基大利,基大利不聽,導致以實瑪利殺害基大利成
            功。 40:13-41:3 
            ●「亞捫人」: 27:3 記載亞捫人是對抗巴比倫同盟國之一。
            ●「巴利斯」:字義是「旗號之主:帶來喜樂」。這個人沒有
                          在聖經其他經文中出現,但最近考古學找到
                          的一個戳印卻為他的統治提供了經外證據。
            ◎基大利大概是個老實人,完全不相信有人在這時候還會對他
              不利(此處說來報告的是所有的游擊隊隊長,可不是一個人
              而已),連約哈難的建議也不聽。其實不聽也沒關係,但至
              少要有所防備 41:1-3 卻顯示基大利完全沒有戒心,以致被
              殺。
            ◎約哈難是個明白時務的人,他深知基大利的領導之重要性,
              也知道怎樣處理以實瑪利的威脅(只要私下除去威脅,而且
              由約哈難動手,就不會落人口實)。可惜基大利阻止他用有
              效的方式處理危機。
           ●「七月」:陽曆十月。沒說哪一個七月,有人認為是同年七
                       月,但也有認為至少是耶路撒冷被攻破一年以後,
                       甚至更晚(因為要積蓄大量的食物、需要時間)。
           ●相關時間表
             在四月間(即七月初) 城牆攻破 ( 39:2 )
             在五月間(即八月初)尼布甲尼撒焚燒宮殿聖殿拆房屋拆城
             牆 ( 52:12 )
             在七月間(即十月) 住棚節( 40:1 ),慶收葡萄無花果和橄
             欖( 40:12 )
           ●「以利沙瑪」:字義是「我的神已經聽到」。
           ●「宗室」:「王室後裔」。
            ◎以實瑪利刺殺基大利的可能動機:
              a.認為基大利是賣國賊(臣服於巴比倫王)
              b.忌妒基大利,因為以實瑪自己是皇室的成員,認為領袖的
                地位應該由自己擔任
              c.為了減弱巴比倫的勢力,所以把刺殺基大利當作報復行動
              d.可能是亞捫王巴利斯收買了以實瑪利,因為亞捫王企圖將
                猶大占為己有( 40:14 )
           ◎這些謀叛者在這陰謀中有甚麼利益是很難說的。王室成員的
             孫子以實瑪利( 41:1 )可能希望為自己在猶大爭奪到更崇高
             的權力。他的殘暴行徑是違背了東方一般奉行的「款待習俗
             」--主人保證他的客人得到他全家的保護,而客人對他的主
             人不作任何傷害。暗殺令他不得不逃到亞捫去。
           ●「一切猶大人」:不可能指所有在米斯巴的猶大人,因
                              41:10 說到以實瑪利將「餘下的猶大」
                             人帶去亞捫。本處應該是指與基大利一同
                             吃飯的猶大人和巴比倫士兵。
           ◎以實瑪利將所有的人都滅口,大概是為了避免敵軍來報仇。
             許多學者討論以實瑪利為何要聽亞捫王的話來殺害基大利,
             因為這樣對整個猶大不利。聖經沒有明說理由,不過大部分
             人猜測以實瑪利既然是王室後裔,一定不滿並非大衛後裔的
             基大利居於統治的地位,所以特別容易被鼓動。而由他想刺
             殺基大利的意圖被眾游擊隊隊長得知,就可以想見這人也不
             是很精明能幹、深思熟慮。
經文:

他殺了基大利,無人知道。第二天,有八十人從示劍和示羅,並撒馬利亞來,鬍鬚剃去,衣服撕裂,身體劃破,手拿素祭和乳香,要奉到耶和華的殿。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出米斯巴迎接他們,隨走隨哭。遇見了他們,就對他們說:「你們可以來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他們到了城中,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同著他的人就將他們殺了,拋在坑中。只是他們中間有十個人對以實瑪利說:「不要殺我們,因為我們有許多大麥、小麥、油、蜜藏在田間。」於是他住了手,沒有將他們殺在弟兄中間。以實瑪利將所殺之人的屍首都拋在坑裡基大利的旁邊;這坑是從前亞撒王因怕以色列王巴沙所挖的。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將那些被殺的人填滿了坑。 41:4-41:9

註釋:

          4.以實瑪利又殺了由北方要來敬拜上帝的人,只因為糧食放過
            其中十個人  41:4-9 
            ●「示劍」:瑪拿西的一個城市,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
                        間的山谷中,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 公里,撒瑪
                        利亞東南10.5公里。字義為「背」或「肩膀」。
            ●「示羅」: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道路以東三公里,伯
                        特利東北十五公里處,曾經是以色列人的宗
                        教中心。先知撒母耳也曾經在該處當過祭司。
                        字義為「安歇之地」。
            ●「撒馬利亞」:位於示劍西北十一公里處,城建立於100公
                            尺的山丘上。是以往北國以色列的國都。
            ●「示劍、示羅、撒馬利亞」:都是北國以色列的傳統敬拜
                                        場所。
            ◎不少以色列人於北國滅亡後,定期到耶路撒冷敬拜,尤其
              希西家 代下 30:11 、約西亞 代下 34:9 時代,更是如
              此。
            ◎耶路撒冷及聖殿既已被毀,這些朝聖者前往獻祭似乎十分
              奇怪。八十名朝聖者前往獻祭的可能原因是:儘管耶路撒
              冷和聖殿已遭毀壞,耶路撒冷仍是聖殿所在地,不論多麼
              荒廢,對八十名朝聖者來說仍然是個神聖的地方,也值得
              去哀悼。
            ◎八十名朝聖者抵達的時間:大約是在傳統慶祝新年和住棚
              節( 利 23:34 )的時候。他們帶了祭物並抵達耶路撒冷的
              聖殿。如果有些學者們對那個節期的推斷是正確的話,它
              是慶祝耶和華勝過世界上一切威脅祂王位的勢力。
            ●「鬍鬚剃去,衣服撕裂,身體劃破」:都是哀悼的裝束。
              雖然「身體劃破」被律法禁止 利 19:28  21:5  申 14:1 。
            ●「素祭」:參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0365&N=2。
            ●「乳香」:參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1888&N=3。
            ●「素祭和乳香」:這兩種祭品不需要宰殺,這些人應該是
                              知道聖殿已毀,所以選用比較好獻祭的
                              祭品來敬拜神。
            ●「藏在田間」:原文是「田野隱藏的財寶」。
            ●「坑」:「井」、「水池」。考古學家已經在Tell el-
                      Nasbeh發現這個坑。
            ●「亞撒」:字義為「醫治者」,猶大國的王,亞比央的兒
                        子,約沙法的父親。
            ●「巴沙」:字義為「邪惡的」,北國以色列的第三個王,
                        他殺了以色列國的第二個王拿答。而開始了北
                        國以色列的第二個王朝。
            ●亞撒王「因怕」以色列:原文是「臉」,此處作介系詞使
                                    用,意思是「躲避、因」。
            ●「亞撒王因怕以色列王巴沙所挖的」:指的可能是
               王上 15:22  代下 16:6 的事蹟。
            ◎這些人其實是真心來敬拜神的,大概也擁護認同基大利的
              統治,所以以實瑪利邀請他們去見基大利,他們就進城。
              以實瑪利殺掉這些人的理由,可能是因為忌妒他們對基大
              利的擁護,又可能是怕他殺害基大利的事情曝光。不過由
              聖經的記載中,我們無法明確的知道以實瑪利的動機。但
              至少知道以實瑪利一聽到有食糧就沒有殺掉剩下的十個人
              ,顯示「利益」對以實瑪利也很重要。
經文:

以實瑪利將米斯巴剩下的人,就是眾公主和仍住在米斯巴所有的百姓,原是護衛長尼布撒拉旦交給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的,都擄去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擄了他們,要往亞捫人那裡去。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著他的眾軍長聽見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所行的一切惡,就帶領眾人前往,要和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爭戰,在基遍的大水旁(或譯:大水池旁)遇見他。以實瑪利那裡的眾人看見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著他的眾軍長,就都歡喜。這樣,以實瑪利從米斯巴所擄去的眾人都轉身歸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去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八個人脫離約哈難的手,逃往亞捫人那裡去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殺了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從米斯巴將剩下的一切百姓、兵丁、婦女、孩童、太監擄到基遍之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著他的眾軍長將他們都奪回來,帶到靠近伯利恆的金罕寓(或譯:基羅特金罕)住下,要進入埃及去;因為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殺了巴比倫王所立為省長的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約哈難懼怕迦勒底人。 41:10-41:18

註釋:

          5.以實瑪利擄走米斯巴的百姓,要去亞捫王處。約哈難帶領軍隊
            把百姓奪回來,打算進入埃及。 41:10-18 
            ●「眾公主」:原文是「王的女兒們」。很難確定指的是誰。
                          一般不認為是西底家王的女兒們,因為她們身
                          份的政冶敏感度極高而不太可能逃離耶路撒冷
                          。所以這些「公主們」可能是廣義的泛指貴冑
                          們的女兒,也就是任何與王室有關之婦女的通
                          稱。
            ●「基遍」:字義為「丘陵城市」,與耶路撒冷相距 8 公里。
            ●基遍的「大水」:可能是 撒下 2:12-16 出現的水池,這個
                              水池是把岩石向下開鑿10.5公尺而成。
            ◎為何會經過基遍:從米斯巴出發往亞捫地,本來理應不經過
              基遍,因為方向不對。往亞捫通常需要往北走三公里到伯特
              利,或是往南走三公里到拉瑪,才能到達通往耶利哥和約但
              河的東行大道。因此比較可能的原因是他們到達拉瑪之時可
              能發現被人自北追擊,甚至可能遭遇約哈難的部隊,以至於
              他們往東之路被切斷,決定不繼續東行,反而向西南前往基
              遍。
            ◎ 41:13 可以看出被擄的眾人表面上也許沒有明說,但他們
              其實是喜歡基大利、約哈難這些「順服巴比倫派」的人的領
              導,而不喜歡王室後裔以實瑪利的領導。
            ◎ 41:1 記載以實瑪利帶了十個人去殺基大利,到了 41:15 
              逃脫的只剩下八個人,可能有兩個人陣亡。
            ●「伯利恆」:字義為「麵包 (糧食) 之家」,猶大的城市,
                          大衛的出生地。
            ●「金罕寓」:「金罕」的事蹟見 撒下 19:37-40 ,金罕的
                          字義是「他們的渴望」,「金罕寓」是金罕的
                          寓所。此處已經位於耶路撒冷南方。
            ●「寓」:字義為「住宿的地方」。
            ◎ 41:17-18 約哈難應該是估計巴比倫一定會覺得基大利被殺
              就是猶大百姓的叛變,因此會另起軍事行動進行報復。因此
              約哈難想要往南逃到當時巴比倫勢力無法到達的強國埃及處
              。
            ◎值得注意的是:在 40:7-41:18 描述的所有事件中都沒有提
              到耶利米。在 40:6 ,耶利米住在基大利身處的米斯巴境內
              ,他怎樣避過以實瑪利之血腥屠殺呢?當慘劇發生時,他不
              在米斯巴麼?關於基大利遭謀殺和朝聖者遭大屠殺,他無話
              可說麼?這些部份聖經都沒有進一步記載。直到百姓大家決
              定下埃及,耶利米才重新出現。
            ◎約哈難一行人去埃及,乃是從基遍往南行,在近伯利恆的金
              罕寓稍作停留。並假意去找耶利米( 42:1-6 )。但耶利米
              識破他們的詭計,說他們並非真心地尋求神的旨意( 42:21 )
              。
經文:

眾軍長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並何沙雅的兒子耶撒尼亞(又名亞撒利雅,見四十三章二節)以及眾百姓,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進前來,對先知耶利米說:「求你准我們在你面前祈求,為我們這剩下的人禱告耶和華─你的神。我們本來眾多,現在剩下的極少,這是你親眼所見的。願耶和華─你的神指示我們所當走的路,所當做的事。」先知耶利米對他們說:「我已經聽見你們了,我必照著你們的話禱告耶和華─你們的神。耶和華無論回答甚麼,我必都告訴你們,毫不隱瞞。」於是他們對耶利米說:「我們若不照耶和華─你的神差遣你來說的一切話行,願耶和華在我們中間作真實誠信的見證。我們現在請你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面前,他說的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我們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就可以得福。」 42:1-42:6

註釋:

          6.剩下的百姓到耶利米處求上帝的指示,並承諾要聽從 42:1-6 
            ●「何沙雅」:字義是「耶和華已經拯救」。
            ●「耶撒尼亞」:字義是「耶和華已聆聽」。 43:2 作「亞撒
                            利雅」。瑪迦人何沙雅的兒子,他是在巴
                            比倫對耶路撒冷最後圍攻中脫逃的軍長之一
                            ;也是首先去米斯巴歸於基大利的人之一,
                            於基大利被刺殺後,他成為當權的政要之一
                            。
            ●「從最小到至大的」:字義是從「市井小民到貴冑」,而非
                                  「小孩到老人」。
            ●「我必照著你們的話…」:原文是「看哪!我必照著你們的
                                      話....」。
            ●「誠信」:字義為「忠實的」、「可靠的」、「可信任的」。
            ●「見證」:字義為「證人」、「證據」。
            ●「無論是好是歹」:這是一句希伯來的諺語,好比我們口語
                                上常說的「無論如何」。
            ◎此處看百姓的言詞似乎是願意聽從上帝的話,但事實上他們
              只想要取得上帝為他們下埃及決定的背書罷了。
            ◎ 42:4 中耶利米的回答似乎有所保留,暗示上帝的回答可能
              與百姓所希望的不同。因此 42:5-6 軍長和百姓才會進一步
              保證會照上帝的命令行。
            ◎ 42:1-6 其實非常地有意思,當百姓最初來到耶利米面前時,
              他們請求耶利米為他們禱告「耶和華『你的』上帝」(
               42:2-3 ),似乎認為耶利米作為先知有某種特別通到上帝那
              邊的熱線,這熱線保證上帝屬於先知多於屬於他們的。耶利米
              強調情形並非如此,他回答他們說,他會為他們禱告「耶和華
              『你們的』(百姓的)上帝」( 42:4 ),表達這位上帝不是耶利
              米他私人所有的,而是屬於在場每一個人的上帝。然後當百姓
              高聲地鄭重聲明上帝的答覆無論是甚麼他們都會接受時,百姓
              論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42:6 ),似乎他們已接受耶
              利米表明的那要點。但是,正如 43:1-4 的結果顯示,無論百
              姓如何極力聲稱他們是真正尋求上帝的引導,他們其實只是想
              要上帝認可並賜福「他們為自己所作的決定」。他們其實早已
              經知道他們想從這一位上帝聽到甚麼話語,他們的心向任何別
              的建議都關閉了。我們當留心自己的禱告是否也是常類似這樣
              ,只是在不知不覺地利用上帝,期待祂為我們畫押而已,卻不
              在乎神真正的旨意如何。
經文:

過了十天,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他就將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著他的眾軍長,並眾百姓,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叫了來,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就是你們請我在他面前為你們祈求的主,如此說:『你們若仍住在這地,我就建立你們,必不拆毀,栽植你們,並不拔出,因我為降與你們的災禍後悔了。不要怕你們所怕的巴比倫王』」。耶和華說:「不要怕他!因為我與你們同在,要拯救你們脫離他的手。我也要使他發憐憫,好憐憫你們,叫你們歸回本地。倘若你們說:『我們不住在這地』,以致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說:『我們不住這地,卻要進入埃及地,在那裡看不見爭戰,聽不見角聲,也不致無食飢餓。我們必住在那裡。』你們所剩下的猶大人哪,現在要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若定意要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你們所懼怕的刀劍在埃及地必追上你們!你們所懼怕的饑荒在埃及要緊緊地跟隨你們!你們必死在那裡!凡定意要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的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無一人存留,逃脫我所降與他們的災禍。』「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怎樣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耶路撒冷的居民身上,你們進入埃及的時候,我也必照樣將我的忿怒傾在你們身上,以致你們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你們不得再見這地方。』所剩下的猶大人哪,耶和華論到你們說:『不要進入埃及去。』你們要確實地知道我今日警教你們了。你們行詭詐自害;因為你們請我到耶和華─你們的神那裡,說:『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神,照耶和華─我們的神一切所說的告訴我們,我們就必遵行。』我今日將這話告訴你們,耶和華─你們的神為你們的事差遣我到你們那裡說的,你們卻一樣沒有聽從。現在你們要確實地知道,你們在所要去寄居之地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 42:7-42:22

註釋:

          7.耶利米傳達上帝的話:百姓如果進入埃及就會滅亡,留在猶大
            就能復興。但上帝知道百姓還是會進入埃及。 42:7-2242:7 不知道為何,這次上帝等了十天才向耶利米說話(不
              是耶利米拖時間,原文是上帝拖時間)。可以想像害怕巴比
              倫報復的百姓更是害怕與恐慌。
            ●「祈求」:「俯伏」並「懇求恩惠」。
            ●「栽植」:字義為「安置」、「建立」。
            ●「後悔」:「遺憾」、「悲傷」、「極度憂傷」。參考
                          撒上 15:29 上帝不後悔,但是會「遺憾」、「
                         悲傷」。
            ●「歸回本地」:字義是「歸回你們的地」。
            ◎ 42:11-12 顯出上帝知道百姓內心的想法與懼怕,祂保證會
              幫助百姓脫離巴比倫的威脅。
            ◎神的懲罰旨在糾正,並不是蓄意的報復或反覆無常,這就如
              同父親對品行不端的兒子,必然表現出責無旁貸的關切一樣
              ( 來 12:5-6 )。百姓若留在原地,則不必畏懼巴比倫的,
              因為神必阻止進一步的懲罰行動。
            ●「定」意:字義為「放置、放置」。
            ●定「意」:字義為「臉」。
            ●「在那裡寄居」:原文是「進入那裡寄居」。
            ●「存留」:字義為「倖存者」。
            ●「確實地知道」:原文是連續兩個「知道」、「知道」用以
                              加強語氣。
            ●「警教」:「堅決聲明」、「警戒」、「正式的勸告或禁止
                        」。
            ●「行詭詐」:「犯錯誤」。            
            ●「行詭詐自害」: 「作錯了事以自害了」、「犯了致命的
                               錯誤」、「誤導(酒醉)自己的心靈」。
            ●「刀劍、饑荒、瘟疫」: 14:12  21:9  24:10  27:8,13 
                                     29:18 在在都提到上帝用這些方式
                                    懲罰猶大人。
            ●「要去」寄居:原文是「渴望」、「喜悅」。
            ◎「我們....要進入埃及地,在那裏看不見爭戰,聽不見角聲,
               也不至無食飢餓。我們必住在那裏。」這段話正中要害。
               這些人的願望是甚麼?他們所渴望的是安逸和食物。如果
               一個國家所求的只是安逸和美食,不計代價的和平;只要
               沒有戰爭,只要有食物可喫,他們就滿足了。
            ◎其實如果這些猶大餘民,不要假意講要聽上帝的引導,可能
              還不至於太過把他們悖逆的心態表現出來,但先假裝虔誠的
              說了這些,再拒絕遵守上帝的命令,就顯出其內心之剛硬。
經文:

耶利米向眾百姓說完了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話,就是耶和華─他們神差遣他去所說的一切話。何沙雅的兒子亞撒利雅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並一切狂傲的人,就對耶利米說:「你說謊言!耶和華─我們的神並沒有差遣你來說:『你們不可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這是尼利亞的兒子巴錄挑唆你害我們,要將我們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使我們有被殺的,有被擄到巴比倫去的。」於是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一切軍長,並眾百姓,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住在猶大地。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一切軍長卻將所剩下的猶大人,就是從被趕到各國回來在猶大地寄居的男人、婦女、孩童,和眾公主,並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所留在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那裡的眾人,與先知耶利米,以及尼利亞的兒子巴錄,a都帶入埃及地,到了答比匿。這是因他們不聽從耶和華的話。 43:1-43:7

註釋:

          8.百姓拒絕耶利米的預言,進入埃及,到了答比匿 43:1-7 
            ●「狂傲的人」:「自大的人」。
            ●「挑唆」:字義為「煽動」、「唆使」、「慫恿」。
            ◎ 43:2-3 顯出人如果要故意不聽真話,也可以找一大堆奇怪
              的理由來欺瞞自己。不過此處說明了巴錄在耶路撒冷城破之
              後還存活。
            ◎ 43:1-3 約哈難一群人來找先知耶利米,目的完全不是為了
              尋求神的心意,而是要神站在他們那一方。我們禱告若無順
              服的心,就與求神問卜的心態沒有差別。
            ◎很遺憾地,耶路撒冷的陷落並沒有讓猶大百姓學到教訓,雖
              然此時他們明知耶利米確實是真先知,卻仍不肯聽從耶利米
              說不應下埃及的勸告,反而認為耶利米在說謊,他們似乎懷
              疑耶利米有強烈的親巴比倫的傾向。而且他們還認為是「巴
              錄」影響了耶利米。無法確定為什麼他們會這樣提及,有可
              能是因為在猶大百姓眼中巴錄是個有勢力的人,似乎不僅是
              耶利米的書記,從 45:5 也可以看出巴錄的確是一個有野心
              而後受神指責的人。
            ●「答比匿」:Tahpanhes 是埃及城堡,位於邊境的城市,在
                          尼羅河三角洲東北部,是接近西乃半島的重要
                          城市,因為答比匿位於通往敘利亞—巴勒斯坦
                          的要道附近,因此是尋求庇護之猶大難民適宜
                          落腳的地方。一般考證此地就是現代埃及東北
                          部之「泰達尼」,也就是「德芬納」(Tell 
                          ed-Defenna)的遺址,座落在泰尼斯東南約二
                          十九公里之處。
            ●不聽從耶和華的「話」: 原文是「聲音」。
            ◎ 43:7 這句「這是因他們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一語道破百姓
              的心意。雖然他們口頭上要求問神,並同意心甘與否都照神
              的旨意行( 42:5-6 ),但耶利米早已看出他們並不相信耶和
              華真的藉著耶利米說話( 42:19-22  43:4 ),而且他們懼怕
              巴比倫人的報復遠甚於懼怕一切從神來的毀滅。
            ◎我們無法確定耶利米是自願跟去埃及,或是這一群人中的負
              責人並未給他選擇的自由?如果是前者,有可能正如耶利米
              之前也曾做類似的事情,就是沒有前往巴比倫享受反而是留
              在耶路撒冷分擔他的同胞自招的痛苦,他可能相信上帝要他
              與那些依然悖逆的百姓同在,某個程度而言,耶利米願意與
              已拒絕耶和華的話之百姓同行是可意料的事。如果是後者,
              那反過來這些軍長為何希望耶利米也要去埃及?這大概顯出
              這些軍長並非完全不信耶利米的話,所以帶著先知,等到遇
              到問題時,還有人可以傳達上帝的話。但是這種「想聽真話
              ,又不接受真話」的態度,真是令人難以理解。
            ◎耶利米最後的言論是來自埃及。他在埃及繼續生存多久我們
              不得而知。但他逗留在埃及無論長久或短暫,有一件事是清
              楚的:耶利米在埃及他同胞中的工作並不比他在耶路撒冷「
              成功」(有效地傳達神的信息),但他依然忠於上帝交託給他
              的話。
經文:

在答比匿,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在猶大人眼前要用手拿幾塊大石頭,藏在砌磚的灰泥中,就是在答比匿法老的宮門那裡,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召我的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在所藏的石頭上我要安置他的寶座;他必將光華的寶帳支搭在其上。他要來攻擊埃及地,定為死亡的,必致死亡;定為擄掠的,必被擄掠;定為刀殺的,必交刀殺。我要在埃及神的廟中使火著起,巴比倫王要將廟宇焚燒,神像擄去;他要得(原文是披上)埃及地,好像牧人披上外衣,從那裡安然而去。他必打碎埃及地伯‧示麥的柱像,用火焚燒埃及神的廟宇。』」 43:8-43:13

註釋:

    (二)耶利米和猶大餘民被帶到埃及  43:8-45:5  
          1.上帝預言埃及將會被征服  43:8-13 
            ●「砌磚的灰泥」:「磚模的黏土」或「磚窯的黏土」。「灰
                              泥」一字於舊約中僅出現於此。
            ●「答比匿的法老王宮」:所有經學者都認為這應不是法老的
                                    正宮, 而是他在答比匿時居住的總
                                    督府。現代英文譯本的譯法是當作
                                    「當地政府建築物」。
            ●「光華的寶帳」:「皇室的大帳篷」。這個字舊約僅出現於
                              此,意義不確定。
            ●「攻擊埃及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568或567年
                              入侵埃及。埃及無力反抗,任巴比倫掠奪。
                              當時埃及王法老阿瑪西雖然戰敗,但並沒
                              有完全被巴比倫佔領,後來還與巴比倫保
                              持一種友好的關係。
            ●「將廟宇焚燒、神像擄去」:是古代中東的標準作風,得勝
                                        國將戰敗國的神像焚燒, 或擄
                                        去在勝利遊行中展示, 表示得
                                        勝國的神超越戰敗國的偶像( 
                                         賽 46:1-2 )。
            ●「好像牧人披上外衣」:顯示其「一派輕鬆」、「毫不費力
                                    」的取得埃及。
            ●「伯示麥」:直譯是「太陽的家」(即「太陽之居所」),就
                          是一般說的「太陽神廟」,可能是指「安」城
                          (稱作「安」ON, 見 創 41:45 ),希臘名稱是
                          「希利奧波利斯」(Heliopolis,「太陽城」
                          的意思),位於孟斐斯(Memphis)附近。這是
                          埃及太陽神「亞捫-雷」(Amon-Re)的敬拜中
                          心, 以錘形柱子(obelisks )著名。這廟約在今
                          日的開羅Cairo的東北10公里(6英哩)外。
            ●「柱像」:指柱子或直立的石頭,作為事件的紀念、盟約的
                        訂立、神殿的入口,或神祇的偶像(見: 
                         創 28:18-22  出 24:4  王上 14:23 )。
            ◎ 43:8-9 耶和華吩咐耶利米用一種象徵的行動向那些在答比
               匿的難民強調並預言(即 43:10-13 的話):
               巴比倫王如同神的僕人會來攻擊埃及( 43:10-12 )
               巴比倫王同時會拆毀埃及的廟宇和神像( 43:13 )
            ◎耶利米的這段預言重點並不是要確立自己是個政治分析家或
              權威,將來巴比倫人侵略埃及的詳情決不是他關注的重點。
              耶利米的目的是要自己的同胞確實知道:若拋棄耶和華而在
              埃及尋求庇護 ,他們在米斯巴重建新生活的希望就會幻滅。
              他們離開猶大若是因為他們怕巴比倫人報復的話,就算是逃
              到了埃及,巴比倫人也會追上他們。
            ◎許多學者認為耶利米此處的預言沒有完全應驗,不過
               43:8-13 僅僅預言埃及被巴比倫擄掠,因此還算是完全應
              驗的。
經文:

有臨到耶利米的話,論及一切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就是住在密奪、答比匿、挪弗、巴忒羅境內的猶大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所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看見了。那些城邑今日荒涼,無人居住;這是因居民所行的惡,去燒香事奉別神,就是他們和你們,並你們列祖所不認識的神,惹我發怒。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不轉離惡事,仍向別神燒香。因此,我的怒氣和忿怒都倒出來,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如火著起,以致都荒廢淒涼,正如今日一樣。現在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為何作這大惡自害己命,使你們的男人、婦女、嬰孩,和吃奶的都從猶大中剪除、不留一人呢?就是因你們手所做的,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惹我發怒,使你們被剪除,在天下萬國中令人咒詛羞辱。你們列祖的惡行,猶大列王和他們后妃的惡行,你們自己和你們妻子的惡行,就是在猶大地、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們都忘了嗎?到如今還沒有懊悔,沒有懼怕,沒有遵行我在你們和你們列祖面前所設立的法度律例。「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向你們變臉降災,以致剪除猶大眾人。那定意進入埃及地、在那裡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我必使他們盡都滅絕,必在埃及地仆倒,必因刀劍饑荒滅絕;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遭刀劍饑荒而死,以致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我怎樣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甚至那進入埃及地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都不得逃脫,也不得存留歸回猶大地。他們心中甚想歸回居住之地;除了逃脫的以外,一個都不能歸回。」 44:1-44:14

註釋:

          2.耶利米最後的信息  44:1-30 
           (1)上帝責備埃及的猶大人敬拜別神,並預言這些猶大人將被滅絕
               44:1-14 
              ◎這段預言涵蓋埃及尼羅河三角洲答比匿鄰近的地區,密奪位
                於答比匿東北面42公里、挪弗(孟斐斯)。巴忒羅是埃及尼
                羅河三角洲南方,由孟斐斯到亞斯文之間的地區。
              ●「一切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可能不單是指約哈難帶來的
                                            猶大難民,也包含早就遷移
                                            過來的猶大人(可能因為戰
                                            爭或商業等原因)。
              ●「密奪」:字義是「高塔」。一般認為是答比匿東北朝東42
                          公里(25英哩)外的邊境的堡壘。此地亦有在聖經
                          他處出現過: 出 14:2民 33:7 。
              ●「答比匿」:字義是「你將雙手充滿憐憫」。
              ●「挪弗」:字義是「可拿出手的」,就是古埃及的首都「孟
                          斐斯」。
              ●「巴忒羅」:字義是「南部地區」。可能位於上埃及(尼羅河
                            三角洲的上游, 自開羅到蘇丹)。在該地區於西
                            元前第五世紀曾存在一個相當大的猶太社區稱
                            為愛利芬丁(Elephantine),該社區留下一些
                            亞蘭文的文件成為研究埃及地區的猶大人的重
                            要文獻資料。
              ●「燒香」:「獻祭」、「燒香」、「燒祭物」。
              ●「從早起來差遣」:原意是「不斷地差遣」。
              ●「可憎」:字義為「可憎惡的事物」,在宗教禮儀方面,指不
                          潔淨的事物,如「偶像」等。
              ●還沒有「懊悔」:「使之謙卑悔改」。
              ●「定」意:字義為「導向」、「朝向」。
              ●定「意」:字義為「面」、「臉」。
              ●「甚想」:字義為「高舉」、「舉起」、「背負」、「承擔」。
              ●「逃脫的」:「難民」、「逃脫的人」,此處應該是指「倖存
                            的」。
              ◎這一段主要是以耶路撒冷與猶大因為拜偶像導致荒廢滅亡,警
                告這些寄居於埃及地的猶大人如果繼續敬拜偶像,就將遭到上
                帝一樣的對待。無奈人似乎永遠不能記取歷史的教訓,這些猶
                大難民還是選擇毀滅自己的道路。
              ◎那些到埃及定居的人為什麼還會延續他們在宗教上背道的傳統,
                容易順應他們的宗教環境,在埃及地向別神燒香( 44:8 )呢?
                或許是因為身為寄居者,他們與當地居民的關係未必常是良好
                的,因此他們盡可能地順應埃及當地的習俗,在妥協中試圖求
                生存,但卻忘記過去的教訓,也忘記了沒有耶和華神的同在與
                帶領,將導致他們回到故土的希望落空,耶利米在此帶出神滅
                亡的宣判,因為他們招致災禍沒有其他原因,而完全是「因你
                們手所作的」( 44:8 ),不管他們怎麼狡辯。
經文:

那些住在埃及地巴忒羅知道自己妻子向別神燒香的,與旁邊站立的眾婦女,聚集成群,回答耶利米說:「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所說的話,我們必不聽從。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素常所行的一樣;因為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並不見災禍。自從我們停止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饑荒滅絕。」婦女說:「我們向天后燒香、澆奠祭,做天后像的餅供奉她,向她澆奠祭,是外乎我們的丈夫嗎?」耶利米對一切那樣回答他的男人婦女說:「你們與你們列祖、君王、首領,並國內的百姓,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所燒的香,耶和華豈不記念,心中豈不思想嗎?耶和華因你們所作的惡、所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所以你們的地荒涼,令人驚駭咒詛,無人居住,正如今日一樣。你們燒香,得罪耶和華,沒有聽從他的話,沒有遵行他的律法、條例、法度,所以你們遭遇這災禍,正如今日一樣。」耶利米又對眾民和眾婦女說:「你們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和你們的妻都口中說、手裡做,說:『我們定要償還所許的願,向天后燒香、澆奠祭。』現在你們只管堅定所許的願而償還吧!所以你們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大名起誓,在埃及全地,我的名不再被猶大一個人的口稱呼說:『我指著主─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饑荒所滅,直到滅盡。脫離刀劍、從埃及地歸回猶大地的人數很少;那進入埃及地要在那裡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必知道是誰的話立得住,是我的話呢?是他們的話呢?耶和華說:我在這地方刑罰你們,必有預兆,使你們知道我降禍與你們的話必要立得住。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一樣。」 44:15-44:30

註釋:

           (2)拜偶像的猶大人拒絕耶利米的信息,上帝將照祂對待猶大的
              方法對待埃及拜偶像的猶大人 44:15-30 
              ◎「那些住在埃及地巴忒羅」,是指住在上埃及(埃及南部)
                的猶大人。
              ●「知道」自己妻子向別神燒香:「知道」,「藉由經驗中體
                                            認」,聖經以此字來描述「
                                            性行為」。用這個字表示這
                                            些男性家長並非僅僅是「聽
                                            說」自己的妻子敬拜偶像而
                                            已。
              ●「燒香」:「獻祭」、「燒香」、「燒祭物」。
              ●「天后」:原文是「諸天的王后」,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五次
                          ,都在耶利米書中 7:18  44:15-30 。這個神是
                          一個巴比倫女神伊施他爾或者是迦南的亞斯他錄
                          女神。可參考 7:16-20 
              ●「天后像的餅」:巴比倫女神伊施他爾的祭儀中,使用甜餅。
                                此處指的可能就是這種祭禮用的餅。供奉亞
                                斯他錄女神(當時常常被視為巴力神的太太
                                )也是用餅, 何 3:1 的葡萄餅就是用來供
                                奉亞斯他錄與巴力的。  
              ●「外乎」:字義為SH 4480「從(表示離開)」「離開」、「
                          分離」;SH 1107「除了....之外」。
              ●「是外乎我們的丈夫嗎」:意思是「他們的丈夫也贊同」。 
              ◎ 44:19 指出婦人的丈夫不但完全同意更是積極地參與(
                 耶 7:18-19 )。大多數經學者註明當代婦人的誓言需要丈夫
                的准許方始生效( 民 30:7-16 )。
              ◎ 44:16-19 猶大人在瑪拿西統治期間,處境還算不錯。振興耶
                和華信仰的約西亞王去世之後,整個王朝卻走向滅亡。因此猶
                大百姓錯誤解釋為停止敬拜天后就導致國家的厄運,似乎也頗
                有道理。有時後看到有人用歪理來堅持自己錯繆的行為,真不
                知道該怎樣回答他們,只能等上帝自己處置審判了。
              ◎從 44:15-19 百姓的回應,我們看到人常常替人生中各樣遭遇作
                種種解釋,並以強有力的論據支持我們不同的見解,在這裏便
                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們辯稱他們困難的真正原因是始於他們
                放棄他神崇拜,以至於帶來國家災禍。畢竟像約西亞王「廢止
                在耶路撒冷的所有其他異教」的這種舉動,等同於向周遭任何懷
                著帝國野心的勢力國家作出某種程度的挑釁。因此當時的處境
                下,也有王會選擇這種看似妥協企圖換取平安無事的做法,像
                瑪拿西就是這樣的王,但是這樣短暫的安全繁榮卻導致之後付
                出更高昂的代價。
              ◎關於瑪拿西和約西亞在位的故事,可參考 王下 21:1-23:37 :
                瑪拿西提倡各種偶像敬拜(包括日月天象),約西亞除去諸偶像
                並拆毀耶路撒冷並全地祭壇。但是結局卻是瑪拿西享平安,而
                約西亞則災難不斷,不但自己在米吉多平原陣亡,另外還包括
                兒子約哈斯逐往埃及、被擄,另一個兒子約雅敬和許多猶大人
                也於西元前597年被擄。這是相當吊詭的。所以百姓認為他們
                看不出這就是耶利米所說因不順服神的刑罰,反而認為是不繼
                續敬拜外邦神的後果。
              ●「記念」:「記得」、「回想起」。
              ● 44:23 開始有個「因為」,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 44:21-23 耶利米的意思是猶大遭遇患難,不是因為沒有敬拜
                天后,而是因為上帝回想起、並且不能再容忍猶大人敬拜別神
                的罪惡。
              ◎ 44:24-28 上帝決心讓自己的名字不再被埃及地的猶大人稱呼
                ,實際上祂是透過讓埃及地的猶大人滅亡的方式來實現這個預
                言。而法老合弗拉的滅亡將作為埃及地區猶大人滅亡的預兆。
              ◎ 44:26-27 中的「沒有一個」,「不再有任何人」,「一切」
                和「滅盡」都是誇張式的語氣。 44:28 更暗示生還的人要見
                證耶和華的警告的確實現。
              ◎ 44:28 被迫離鄉前往埃及的先知耶利米,從此下落不明,聖經
                上再無他的生活狀況記載。有學者認為他返回了猶大,也有學
                者認為他終於去了巴比倫,但最多學者認為他在埃及度過餘生
                ,繼續警告和勸勉悖逆的百姓歸向耶和華。
              ●「合弗拉」:埃及第二十六王朝的第四任法老,西元前589年
                            繼承森美忒庫二世。於西元前570年一次政變中
                            被殺。而事實上巴比倫王於西元前568或567年
                            才進入埃及。
經文: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將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寫在書上。耶利米說:「巴錄啊,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巴錄(原文是你)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45:1-45:5

註釋:

          3.耶利米安慰巴錄,至少可存留活命  45:1-5耶 45 在耶利米書中的位置非常奇怪,插在這裡可能為表明巴
              錄可免於所要施予埃及地的猶大人之災禍。
            ◎由這段我們得知巴錄是這些去埃及地的猶大人遭禍卻例外倖存
              者,因為這段經文暗示他會繼續生存。他後來是否回到猶大?
              或加入在巴比倫被擄的人群中?我們無從得知。
            ◎有學者認為 耶 45 處於現在這位置可以把 45:5 的結語當作線
              索,因為該處應許巴錄「無論往哪裏去,性命都必蒙保佑」,接
              在 耶 44 宣告所有去埃及的必遭毀滅之後甚為合理。
            ●「約雅敬」:字義為「耶和華興起」,是猶大國的倒數第三個王
                          ,他受制於尼布甲尼撒王而形成一個傀儡,在位十
                          三年,橫死於外國入侵的戰事中或尼布甲尼撒王之
                          手。
            ●「尼利亞」:字義為「耶和華的燈」,瑪西雅的兒子,巴錄和西
                          萊雅的父親。
            ●「巴錄」:字義為「受祝福的」,是耶利米的朋友、書記,也是
                        耶利米的親信。
            ●「約雅敬第四年」:西元前605年,此處是接續 36 的信息。
                                也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迦基米施擊潰
                                亞述的那時。當時約雅敬仍是埃及的藩屬,
                                但他政治上的主人卻不久便要轉換。
            ●「憂愁」:「悲痛」、「哀傷」。
            ●「唉哼」:「嘆氣」、「呻吟」。
            ●「不得安歇」:「找不到安息的地方」。
            ●「所建立、所栽植」:原文是完成式,意思是「已經建立的」
                                  、「已經栽植的」。
            ●「必拆毀、必拔出」:原文是分詞型態,意思是「正在拆毀」
                                  、「正在拔除」。
            ◎「全地」:本處直接指的應該是對猶大的審判,但更要延伸到
                        列國 45:5 。
            ●「圖謀」:「渴求」、「索求」。
            ●「圖謀大事」:「尋求大事」、「渴求大事」。至於是甚麼
                            「大事」?由於當時是約雅敬第四年,巴錄的
                            出身不錯,又與官方人士熟悉,因此一般認為
                            巴錄可能是希望能夠在朝廷中一展長才。
            ◎ 45:3 巴錄的怨言好像今日的文藝青年的口吻,說自己很鬱悶
              ,因為他筆錄的上帝信息本來就讓人灰心、而且他要傳達這些
              負面的信息,也要付出代價,所以他就跟耶利米反應自己很鬱
              悶。沒想到上帝還真的回答他,跟他比鬱悶。上帝的意思是:
              我比你鬱悶,因為我正在毀滅我自己培植的猶大國。而且上帝
              也要巴錄不要有太多出人頭地的理想,因為這是個災難之年,
              出人頭地的下場大概是人頭落地,上帝會給他比出人頭地更重
              要的禮物:「巴錄自己的生命」。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可以看到巴錄雖然只是先知的秘書,卻承襲
              了先知憂國憂民的胸懷,為百姓要按自己寫下的耶利米預言的
              災難受苦而感到憤慨並且滿腔愁苦;再加上他對耶利米的效忠
              使自己前途盡毀,甚至性命可能難保,所以這邊也指出巴錄掛
              慮個人未來的命運。因此這段「給巴錄的信息」非常特別,神
              藉先知回應和提醒巴錄:「神對自己所施行拆毀,拔出的審判
              ,憂傷是更大的」;同時也安慰巴錄:「神的審判雖是普遍性
              的,但神應許他可保存個人的生命」。
            ◎ 45:5 明顯指責巴錄「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可見巴錄已經
              開始體會到當他決定與耶利米共甘苦時,其實他是在毀滅他自己
              事業的前途。作為一個名門之後,他可能曾預期自己位居要職。
              但當他跟耶利米這個成為大家抨擊的對象聯成一線時,相對在政
              治上求晉陞的門就必定對他關閉,也無怪他會有所怨言或憂心忡
              忡了,因為他為了記載自己同胞的罪惡和對猶大國厄運的預言畢
              竟付出了很大的犧牲。
            ◎很難想像高高在上的上帝會這樣回應巴錄的抱怨,顯示上帝真
              是重視祂的僕人,即使巴錄僅僅是個書記。

經文:

耶和華論列國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到關乎埃及王法老尼哥的軍隊:這軍隊安營在幼發拉底河邊的迦基米施,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所打敗的。你們要預備大小盾牌,往前上陣。你們套上車,騎上馬!頂盔站立,磨槍貫甲!我為何看見他們驚惶轉身退後呢?他們的勇士打敗了,急忙逃跑,並不回頭;驚嚇四圍都有!這是耶和華說的。不要容快跑的逃避;不要容勇士逃脫(或譯:快跑的不能逃避;勇士不能逃脫);他們在北方幼發拉底河邊絆跌仆倒。像尼羅河漲發,像江河之水翻騰的是誰呢?埃及像尼羅河漲發,像江河的水翻騰。他說:我要漲發遮蓋遍地;我要毀滅城邑和其中的居民。馬匹上去吧!車輛急行吧!勇士,就是手拿盾牌的古實人和弗人(又作利比亞人),並拉弓的路德族,都出去吧!那日是主─萬軍之耶和華報仇的日子,要向敵人報仇。刀劍必吞吃得飽,飲血飲足;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北方幼發拉底河邊有獻祭的事。埃及的民(原文是處女)哪,可以上基列取乳香去;你雖多服良藥,總是徒然,不得治好。列國聽見你的羞辱,遍地滿了你的哀聲;勇士與勇士彼此相碰,一齊跌倒。 46:1-46:12

註釋:

參、對列國的預言  46:1-51:64 
    ◎七十士譯本將本段置於 耶 25:13 之後。
    ◎舊約(除了何西阿書以外)幾乎每一本先知書都有包括針對「外邦的神諭
      (預言)」,使用這樣文體的段落有以賽亞書十三至二十三章;以西結書
      二十五至三十二章;阿摩司書一至二章;西番雅書二章;以及俄巴底亞
      書和那鴻書;並耶利米書四十六至五十一章這一大段。在這些默示中每
      個默示都是獨立的單位,都有自由達到其寫作的目標,並沒有拘泥於固
      定的結構或大綱。不過內容全部都是譴責以色列的敵國,譏刺其君王和
      神祇。
    ◎舊約雖然有這麼多篇幅著墨這樣的主題,除了約拿書之外,卻沒有提及先
      知去外邦直接向他們傳達這些審判列國的信息,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
      A.宣告神是全地之主,對所有國家本來就有審判之權
      B.要在以色列人中達成某種目的:
        a. 要引起以色列百姓的注意(ex: 摩 1:1-2:16 )
        b. 叫以色列子民得到安慰,因神是忌邪的,不會白白放過罪惡
        c. 警告以色列百姓他們一樣不能躲避神的審判
        (亦即:假如那些與神沒有立約的列國都要受到審判,那麼與神立約的
              子民就更責無旁貸了)
      ◎這類文體一般在舊約中不太容易得到重視,理由如下:
        A. 因為是有關於比較不為熟知的國家和民族,而不是舊約主角以色
           列民
        B. 信息中多半是報復和審判使人不舒服,感覺與神的愛和寬容有所
           牴觸。但儘管如此,這些段落仍有重要的神學原則意涵:
           a.神是普世掌權的,沒有一個國家不在其審判下
           b.神可以透過任何一個國家懲罰別的國家
           c.這些也意味著神的道德律是普世性的,否則列國就不會受懲罰
           d.神有時也給予列國盼望,顯明神也眷顧敵對祂的外邦
      ◎這整大段列國的判詞有一個相同的文體格式
        A.提出國家的名稱
        B.指出這個國家所犯的罪 => 多半是狂傲
        C.宣判神對該國的刑罰 => 多半是被敵人征服
        D.提出作神懲罰工具的國家 => 幾乎都是巴比倫
        E.神給予盼望 => 其中只有四個國家在判詞後提及盼望,分別是
   		  a.埃及 ( 46:26 )
   		  b.摩押 ( 48:47 )
   		  c.亞捫 ( 49:6 )
   		  d.以攔 ( 49:39 )
   	  ◎大段分段
   	    a. 對   埃及     的審判 ( 耶 46 )
   	    b. 對 非利士人   的審判 ( 耶 47 )
   	    c. 對   摩押     的審判 ( 耶 48 )
   	    d. 對   亞捫     的審判 ( 耶 49:1-6 )
   	    e. 對   以東     的審判 ( 耶 49:7-22 )
   	    f. 對  大馬士革  的審判 ( 耶 49:23-27 )  
   	    g. 對 基達.夏瑣  的審判 ( 耶 49:28-33 )
   	    h. 對    以攔    的審判 ( 耶 49:34-39 )  
   	    i. 對   巴比倫   的審判 ( 耶 50:1-51:64 )  
   	  ◎我們從 耶 46 論對埃及的審判 耶 46 開始,然後我們沿海岸平原北
   	    上,並 耶 47 論及非利士;從那裏轉向內陸,到摩押( 耶 48 )、
   	    亞捫( 耶 49:1-6 )和以東( 耶 49:7-22 )諸國。然後到敘利亞之
   	    大馬士革( 耶 49:23-27 ),夾雜東部曠野之阿拉伯諸部落
   	    ( 耶 49:28-33 ),到以攔( 耶 49:34-39 )。最後由論巴比倫冗
   	    長的兩章( 耶 50耶 51 )作結束。
   
  一、對埃及的預言 46:1-28 
    (一)預言埃及法老尼哥的軍隊將會敗給巴比倫,而事實上這在迦基米施
          戰役中應驗了 46:1-12 
          ●「尼哥」:這是指埃及第二十六王朝的君王「尼哥二世」,於西
                      元前609-595年在位。曾經攻取了非利士的迦薩,也於
                      西元前609年於米吉多一役中擊敗並殺死約西亞王。將
                      勢力擴張到整個敘利亞與巴勒斯坦地區。
          ●「迦基米施」:字義是「基抹的保障」,位於幼發拉底(伯拉)
                          河旁,本是赫人的首都。
          ◎關於「迦基米施之役」 (西元前605年,約雅敬第四年):
	        A.迦基米施可說是古代近東歷史最重要的轉捩點之一。當時最龐
	          大的亞述帝國終於崩潰,製造了更加龐大的波斯帝國,也引進
	          了短暫的新巴比倫時代。埃及雖然暫時取得巴勒斯坦和腓尼基
	          ,尼布甲尼撒的巴比倫大軍繼續從迦基米施乘勝而來,於西元
	          前604年控制了全敘利亞與巴勒斯坦。
	        B.其實亞述首都尼尼微早已在西元前612年被拿布波拉撒率領下的
	          巴比倫、瑪代聯軍所毀,於是亞述的末代君王亞述烏巴列二世
	          遷都哈蘭,但這要塞於西元前610年也被攻取。
	        C.之後亞述烏巴列二世與埃及法老尼哥二世結盟,仍勉強算佔據
	          了幼發拉底河上游的土地幾年。然而西元前605年在迦基米施覆
	          滅的,只不過是昔日號稱無敵之亞述大軍的「殘餘」而已,率
	          軍擊敗他們的正是太子尼布甲尼撒。法老尼哥在迦基米斯戰敗
	          後,猶大和周圍國家就落在尼布甲尼撒的勢力範圍下。
          ◎巴比倫在迦基米施打敗埃及這件事情奠下了巴比倫在當時成為世
            界霸主的地位。
          ◎ 46:2 應該是後來整理耶利米的預言成為文件時加上的註解。預言
            的本文應該在 46:3-12 之中。
          ●「大小盾牌」:當時大部分的戰士不穿戴厚重的甲冑,而依靠盾
                          牌阻擋箭矢和刀劍。小盾牌(magen)是用左手拿
                          或綁在左臂上的圓形盾牌,較輕便而用於近身戰。
                          大盾牌(tsinnah)則是橢圓形、8字形或長方形。
                          使用金屬、皮革,或木料等較重的材料製造,通常
                          用以抵擋遠距離的武器如標槍和箭矢,由於這種盾
                          牌較笨重,一般不用於肉搏戰中。
          ●「騎上馬」:騎馬的騎兵在這時代尚未成為埃及軍隊的主力(通常
                        是用馬拉的戰車作戰)。不過瑪代人和巴比倫人此時
                        都已經將騎馬的騎兵運用在戰場上。
          ●「磨槍」:「磨亮長槍」、「擦亮長槍」。
          ●「貫甲」:「穿上盔甲」。
          ●「打敗了」:「被壓碎」。
          ●「急忙逃跑」:原文是「逃跑SH 4498」「逃跑SH 5127」,用以
                          加強語氣。
          ●「漲發」:字義為「上升」、「升起」。字根同 46:8 。
          ●「漲發」(第二個):字義為「激發」、「激動」。
          ●「江河」:原文是複數,一般認為指著尼羅河三角洲眾多的河道。
          ◎ 46:7-8 形容埃及老的權勢澎湃如洪水氾濫。尼羅河的漲水是埃及
            土地肥沃之因。類似的描寫也用亞述軍隊覆蓋一切的聲勢(
             賽 8:7-8 )。
          ●車輛「急行」:「行動瘋狂」、「形同瘋子」。
          ●「古實」:字義是「黑」。指「埃及南部的居民」,包括目前
                      的「衣索匹亞」。
          ●「弗」:字義是「一鞠躬」,北非的國家或種族; 很可能是利比亞
                    人(呂彼亞人)。
          ●「路德」:字義是「鬥爭」,可能是土耳其中西部的呂底亞地區。
                      呂底亞人於西元前六世紀開創出龐大的帝國,但被波斯
                      王古列所征服。這是西北最遙遠的陸地。
          ● 46:9 西元前711-593年之間,埃及由古實王朝所統治。埃及的22與
            23王朝(西元前950-720年間)由弗人與利比亞人統治。路德族也是
            埃及軍隊的一部分。
          ◎這日是「耶和華復仇之日」( 49:10 )。大多數經學者認為是耶和華
            報復法老尼哥在西元前609年「殺約西亞,擄去約哈斯,並奪取猶大
            金銀」諸事(見 王下 23:29,33:35 )。
          ◎ 46:10 中「有獻祭的事」,指的應該是戰爭殺戮的事情。
          ●「基列」:字義為「多岩之地」,西界為約旦,東界為阿拉伯高原,
                      南界為摩押和亞捫;或稱「基列山」或「基列地」或只是
                      「基列」;分為南北兩區。
          ●「乳香」:希伯來字眼是根據七十士譯本「松樹樹脂」(rhetine)
                      的翻譯,是指一種以這種樹脂和橄欖油調製的藥性軟
                      膏。它是上加利利和外約但地區的產品。但這種樹脂究竟
                      來自哪一個品種的樹木或灌木,卻依然未有定論。
          ●多「服良藥」:原文是「醫藥SH 7499」「醫療SH 8585」用以加
                          強語氣。


經文:

耶和華對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論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要來攻擊埃及地:你們要傳揚在埃及,宣告在密奪,報告在挪弗、答比匿說:要站起出隊,自作準備,因為刀劍在你四圍施行吞滅的事。你的壯士為何被沖去呢?他們站立不住;因為耶和華驅逐他們,使多人絆跌;他們也彼此撞倒,說:起來吧!我們再往本民本地去,好躲避欺壓的刀劍。他們在那裡喊叫說:埃及王法老不過是個聲音(或譯:已經敗亡);他已錯過所定的時候了。君王─名為萬軍之耶和華的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尼布甲尼撒(原文是他)來的勢派必像他泊在眾山之中,像迦密在海邊一樣。住在埃及的民(原文是女子)哪,要預備擄去時所用的物件;因為挪弗必成為荒場,且被燒毀,無人居住。埃及是肥美的母牛犢;但出於北方的毀滅(或譯:牛虻)來到了!來到了!其中的雇勇好像圈裡的肥牛犢,他們轉身退後,一齊逃跑,站立不住;因為他們遭難的日子、追討的時候已經臨到。其中的聲音好像蛇行一樣。敵人要成隊而來,如砍伐樹木的手拿斧子攻擊他。耶和華說:埃及的樹林雖然不能尋察(或譯:穿不過),敵人卻要砍伐,因他們多於蝗蟲,不可勝數。埃及的民(原文是女子)必然蒙羞,必交在北方人的手中。 46:13-46:24

註釋:

    (二)預言埃及將被巴比倫征服  46:13-24 
          ◎這一段預言並非指著迦基米施之役,而是指著後期一點的入侵行動
            。
          ●「密奪」:字義是「高塔」。
          ●「挪弗」:字義是「可拿出手的」,就是古埃及的首都「孟斐斯」。
          ●「答比匿」:字義是「你將雙手充滿憐憫」。
          ◎挪弗、答比匿都在下埃及(埃及北部),是巴比倫入侵首當其衝的
            城市。
          ●「站起出隊」:「將自己放置於」,意義是「擺好陣勢」。
          ●你的「壯士」:「強大」、「強健」、「動物」、「馬」。
          ●「被沖去」:「被俯伏」。
          ●「你的壯士為何被沖去呢」:七十士譯本翻譯成「埃及地敬拜的公
                                      牛神(阿庇斯)逃走了」。
          ●「是個聲音」:「轟響」、「喧嘩」、「發出巨響」。意義可能是
                          「只會出聲音的誇耀者」。
          ● 46:17 意思是「他們在那裡稱呼埃及王法老為錯失時機的誇耀者
            」。
          ◎迦基米施之役後,尼布甲尼撒因為父親去世,他就退兵回去接掌王
            位,此時埃及並沒有把握時機進軍回敘利亞,導致無法建立戰略縱
            深,讓尼布甲尼撒日後可以迅速長驅直入,這大概就是 46:17 的
            背景。
          ●「他泊山」:高約588公尺。
          ●「迦密山」:高約528公尺。
          ●「尼布甲尼撒(原文是他)來的勢派」:原文是「他來到」。指
                                                「尼布甲尼撒來到」。
          ● 46:18 可能是根據埃及藝術將法老畫得比其他人都高大以顯示其
            偉大的傳統。預言尼布甲尼撒王的偉大將可與山峰相提並論。
          ●北方的「毀滅」:原文是單數的「牛虻」。指「刺骨的或會刺人
                            的昆蟲、牛蝨」。
          ●「雇勇好像圈裡的肥牛犢」:「傭兵好像圈裡的牛犢」,沒有「
                                      肥」字。
          ●「蛇行」:「蛇行走」。
          ●「牛」與「蛇」:都是埃及敬拜的神或象徵法老的權勢。
          ◎埃及宗教十分重視蛇,蛇也是其君王權力的象徵,甚至用團起的
            蛇在皇族的印鑑上,示意隨時出擊。所以這邊用蛇來形容埃及頗
            為貼切。不過有趣的是,法老曾大大誇口卻只是響聲( 46:17 ),
            退卻時卻只能發出類似撤退遊走的嗤聲( 46:22 )。
          ●不能「尋察」:原文是「被遍尋」、「被查明」,意思就是「穿透
                          」。
          ◎西元前674年(在亞述時代)以撒哈頓成功地攻取了孟斐斯(
             王下 19:9 ),但這是在耶利米之前很久的事。尼布甲尼撒於西元
            前601年進攻埃及,但巴比倫軍隊在密奪被擊退。尼布甲尼撒於西元
            前568年第二次侵略埃及,但文獻沒有記錄是否成功征服埃及,以及
            挪弗(孟斐斯)是否被佔領。歷史記載孟斐斯於西元前525年被波斯
            王剛比西斯攻取。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必刑罰挪的亞捫(埃及尊大之神)和法老,並埃及與埃及的神,以及君王,也必刑罰法老和倚靠他的人。我要將他們交付尋索其命之人的手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與他臣僕的手;以後埃及必再有人居住,與從前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因我與你同在。我要將我所趕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不罰你:或譯以你為無罪)。這是耶和華說的。 46:25-46:28

註釋:

    (三)預言埃及還會有人居住,以色列也必被拯救  46:25-28 
          ●「挪」:希臘人稱之為底比斯,埃及人稱為瓦瑟特(Waset)。
          ●「亞捫」:亞孟(Amun),是生命氣息之神,與太陽神銳(Re)
                      結而為一,是全埃及的崇拜對象。西元前525年波斯
                      王剛比西斯攻入這城,將其財富洗劫一空。西元前
                      663年:亞述巴尼帕手下的亞述軍隊也曾攻取底比斯
                      城,將它大部分的財富劫掠一空。
                      這個「亞捫」不是「摩押、亞捫」的亞捫。
          ●七十士譯本沒有 46:26 。
          ● 46:27-28 幾乎與 30:10-11 逐字相同。     
          ◎耶利米蒙召作列國的先知,對於耶利米時代猶大國之命運造成
            最關鍵性影響的國家埃及和巴比倫必是他陳述的關鍵,所以,
            這些審判結集一起的段落「始於埃及」而「終於巴比倫」。
經文:

法老攻擊迦薩之先,有耶和華論非利士人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耶和華如此說:有水從北方發起,成為漲溢的河,要漲過遍地和其中所有的,並城和其中所住的。人必呼喊;境內的居民都必哀號。聽見敵人壯馬蹄跳的響聲和戰車隆隆、車輪轟轟;為父的手就發軟,不回頭看顧兒女。因為日子將到,要毀滅一切非利士人,剪除幫助泰爾、西頓所剩下的人。原來耶和華必毀滅非利士人,就是迦斐託海島餘剩的人。迦薩成了光禿;平原中所剩的亞實基倫歸於無有。你用刀劃身,要到幾時呢?耶和華的刀劍哪,你到幾時才止息呢?你要入鞘,安靖不動。耶和華既吩咐你攻擊亞實基倫和海邊之地,他已經派定你,焉能止息呢? 47:1-47:7

註釋:

  二、對非利士的預言:上帝將毀滅非利士人  47:1-747:1 非利士位於猶大邊界的海邊平原,始終是以色列的勁敵,兩國
        之間戰事頻繁。其他先知書針對非利士人的預言包括:
         賽 14:28-32 ; 結 25:15-17 ; 摩 1:6-8 ; 番 2:4-7 。
      ◎西元前七世紀的大部分時候,非利士城邦都在亞述的統治之下。到了
        西元前627年亞述巴尼帕去世之後,埃及法老森美忒庫一世和尼哥二
        世侵入非利士地。亞實基倫的出土文物證實了這個非利士的城市,有
        一個埃及人聚居之處。尼布甲尼撒王在西元前604年秋發動的戰爭佔
        領此處而結束。
      ●「迦薩」:字義為「強壯」,非利士人的一個城市,位於巴勒斯坦的
                  極西南邊,靠近地中海。
      ●「法老攻擊迦薩」:法老尼哥於西元前609年進攻迦薩。
      ●「有水從北方發起」:指巴比倫將如洪水般侵入。根據歷史記載,尼
                            布甲尼撒於迦基米施之役後確實有南下攻破非
                            利士各城,包括亞實基倫(參考 耶 36 )。
      ●「蹄跳」:字義為「跺腳」(動物的蹄)。
      ●「隆隆」:字義為「地震」、「搖動」、「顫動」。
      ●「剪除幫助泰爾、西頓所剩下的人」:「剪除泰爾、西頓剩餘的幫
                                          助者」。非利士人住在海邊
                                          ,很可能是與海港國家泰爾
                                          、西頓聯盟。
      ●「泰爾」:字義為「巖石」,是地中海岸的腓尼基城。
      ●「西頓」:字義為「打獵」,在推羅北方的地中海岸旁的腓尼基古城。
      ◎非利士和推羅、西頓的關係主要是基於貿易和經濟互惠。推羅和西頓
        是腓尼基的海港,整個地中海都有他們商船的蹤跡。所載的貨物包括
        了來自愛奧尼亞、希臘、賽普勒斯的精美器具、金屬錠塊、瓶裝的油
        和酒。非利士的亞實突和亞實基倫不但是這些商品的市場,更是埃及
        、阿拉伯、巴勒斯坦顧客的經銷商。埃及所以積極從事開發與腓尼基
        海港的關係( 37:5-8 ),因此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互相競爭,導
        致非利士地變為廢墟,推羅、西頓落入巴比倫的手上。
      ●「迦斐託」:字義為「一個冠冕」,非利士人最早的家鄉,應該就是
                    今日的「克里特島(和合本稱為革哩底)」。
      ● 47:5 直譯是「光禿臨到迦薩,亞實基倫歸於無有。它們的平原中
        所剩的啊,妳用刀劃身,要到幾時呢?」
      ●「用刀劃身」:是異教徒表達哀傷的一種方式。
      ●「亞實基倫」:字義為「邪惡的火、我將被衡量」,非利士人的一個
                      沿海城市,在耶路撒冷的西南邊。
      ◎ 47:6-7 是一種感嘆用法,作者希望巴比倫停止殺戮,但是上帝的
        命令臨到,巴比倫又怎能停止呢?
      ◎根據巴比倫年鑒的記載,尼布甲尼撒的巴比倫大軍曾在基斯流月(西
        元前604年西曆11-12月)攻打亞實基倫,不但破牆而入攻取城市,更
        焚燒內城,將它夷為平地,把這城變為「遺址廢堆」。不過此舉有些
        反常,因為當時正值雨季,大部分軍隊都不會試圖發動主要戰事(
         撒下 11:1 )。現代學者在該城市有挖掘到充分證據,如:成堆的
        碎陶,顯示曾受嚴重傷害的骸骨,燒焦的穀物,倒塌的房屋等,證實
        所遭受的破壞。



經文:

論摩押。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尼波有禍了!因變為荒場。基列亭蒙羞被攻取;米斯迦蒙羞被毀壞;摩押不再被稱讚。有人在希實本設計謀害她,說:來吧!我們將她剪除,不再成國。瑪得緬哪,你也必默默無聲;刀劍必追趕你。從何羅念有喊荒涼大毀滅的哀聲:摩押毀滅了!她的孩童(或譯:家僮)發哀聲,使人聽見。人上魯希坡隨走隨哭,因為在何羅念的下坡聽見毀滅的哀聲。你們要奔逃,自救性命,獨自居住,好像曠野的杜松。你因倚靠自己所做的和自己的財寶必被攻取。基抹和屬他的祭司、首領也要一同被擄去。行毀滅的必來到各城,並無一城得免。山谷必致敗落,平原必被毀壞;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要將翅膀給摩押,使她可以飛去。她的城邑必致荒涼,無人居住。(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禁止刀劍不經血的,必受咒詛。) 48:1-48:10

註釋:

  三、對摩押的預言:上帝將毀滅摩押  48:1-47 
      ◎西元前七世紀時是亞述的藩屬,摩押於西元前605年迦基米施戰役之
        後,歸服巴比倫。西元前600至598年間,約雅敬反叛巴比倫時,摩押
        也派兵來威脅猶大 王下 24:2 。雖然 耶 27:3 記載西元前594年時
        摩押有意背叛巴比倫,但並無實際的行動。西元前589至587年猶大背
        叛巴比倫時,摩押並未一起背叛。西元前582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
        撒進軍進攻摩押和亞捫,摩押被滅。
      ◎審判摩押( 耶 48 )這段預言中的數城皆在亞嫩河之北,分給「流便」
        和「迦得」支派。這些城市的名字也見於米沙王的功蹟碑上;這塊著
        名的「摩押之石」(米沙石碑)刻著米沙王Mesha在約蘭Joyam年間如
        何從以色列軍手下奪回多城的事蹟(西元前852-841年;參
         王下 3:4-5 )。
    (一)摩押全國的毀滅即將來臨  48:1-10 
          ●「摩押」:此民族在聖經中的來源是 創 19:34-38 ,記載羅得與大
                      女兒亂倫生下來的後代。出埃及時摩押和亞捫人還設法
                      咒詛以色列人 申 23:4  民 22:1-23:17 。此民族是屬於
                      以色列人眼中「不潔淨」的民族。字義是「他父親的」。
          ●「尼波」:字義是「先知」,在摩押的一座城,曾經分給流便族。
                      此處指的不是尼波山,而是另一座尼波城。不過此處一
                      般認為是默凱雅特廢墟(Khirbet el-Mekhayyat),此
                      處距離尼波山最高點只有不到兩公里。
          ●「有禍了」:字義為「唉(表示悲痛、憐憫、遺憾)!」。
          ●「變為荒場」:「被毀壞」。
          ●「基列亭」:字義是「雙城」。
          ●「米斯迦」:字義是「高處」或「避難所」。
          ●「蒙羞」:字義為「使水乾涸」、「枯乾」。
          ●「被毀壞」:「被粉碎」、「被打破」。
          ●「希實本」:字義是「堡壘」。Hesbon,是摩押的北界,離死海北端
                        之東約有29公里(18英哩)。原是摩押 的城市,後被噩
                        王「西宏」(Sihon King of Og)奪去定為首都(
                         民 21:26-30 )。之後此地被以色列人奪取並且分派給
                        「流便」支派( 民 32:37書 13:17 )。在
                         書 21:39 更被以色列人定作「利未人的城市」而給了
                        迦得人。 民 21:25-30 ,此城原文與「設計」是諧音。
          ●「瑪得緬」:字義是「糞堆」。
          ●「何羅念」:字義是「雙穴」。現代的卡特拉巴(Kathrabba)附近,
                        實址不詳,但應是一個能夠清楚俯瞰死海的谷地,並且
                        貫通了摩押高原的王道,所以「何羅念」算是很重要的
                        軍事戰略要地。
          ●「孩童」:原文是「微小的」,意思是「小孩」或「不重要的人物
                      」。
          ○ 48:5賽 15:5 幾乎相同。
          ●「魯希坡」:意為「版」。在摩押的一座城,在亞嫩河南邊。
          ●曠野的「杜松」:這種植物名舊約中僅出現於此,應該是一種灌木
                            。
          ●「基抹」:字義是「鎮壓者」,是一個殘暴的戰神。也是摩押的國
                      神(參 民 21:29 ),祭拜儀式中最重要的一環是將兒
                      童經火獻為燔祭(參 王下 3:26-27 )。亞捫人可能也
                      敬拜基抹神。
          ●「要將翅膀給摩押」:有學者按照烏加列文翻譯「翅膀」這個字,
                                變成「撒鹽在摩押」。
          ●「懶惰」:「鬆散」、「懈怠」。

經文:

摩押自幼年以來常享安逸,如酒在渣滓上澄清,沒有從這器皿倒在那器皿裡,也未曾被擄去。因此,它的原味尚存,香氣未變。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打發倒酒的往她那裡去,將她倒出來,倒空她的器皿,打碎她的罈子。摩押必因基抹羞愧,像以色列家從前倚靠伯特利的神羞愧一樣。你們怎麼說:我們是勇士,是有勇力打仗的呢?摩押變為荒場,敵人上去進了她的城邑。她所特選的少年人下去遭了殺戮;這是君王─名為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48:11-48:15

註釋:

    (二)摩押的驕傲與榮耀將要消失  48:11-1548:11 意思是摩押雖然常常被侵略,但是從來沒有被擄走過。
            一般認為摩押是有名的產酒之地 賽 16:8-10 ,也有考古發現證實
            此地產酒。而當時的製酒過程,需要先將葡萄發酵四十天,然後將
            酒倒出到其他的罐子以分離渣滓,然後再進行陳放。因此 48:11 
            也表示摩押的狀況如酒尚未倒到其他容器,加工尚未完成。
          ●「伯特利的神」:原文僅有「伯特利」,字義是「神的家」或「上
                            帝的殿」。這個字一語多關,一方面許多考古文
                            件證明早期伯特利人敬拜一位神祇,與摩押的基
                            抹年代差不多。另一方面以色列真的在伯特利有
                            仿耶和華信仰的牛犢敬拜 王上 12:26-30 ,再
                            一方面猶大依靠聖殿,以為上帝會無條件保護耶
                            路撒冷。這三個信仰都和基抹一樣,是「假神」。
          ●「特選的」:「精選的」、「上好的」。
          ◎我們的信仰是「伯特利」的信仰嗎?看似真理,但其實是偽造的信
            仰。這樣的信仰歷史上層出不窮,不能不謹慎。
          ◎ 48:11 這句「摩押自幼年以來,常享安逸。」可能是因摩押人是羅
            得的子孫( 創 19:36-37 ),與亞伯拉罕有關係的民族。這段描寫摩
            押因從未受過放逐的管教,不受干擾無憂無慮的生活( 番 1:12 ),
            故似乎無法成熟,如同酒尚未完成。
          ◎現存惟一記載巴比倫侵略摩押的史料是約瑟夫的著作,記述巴比倫王
            尼布甲尼撒在位第23年(西元前582/581年,耶路撒冷被毀五年之後
            )在外約但發動戰事,使摩押和亞捫都歸在他統治之下。但由於西元
            前594年之後的《巴比倫年鑒》已經殘缺不堪,所以這一點現今無法
            證實。  
經文:

摩押的災殃臨近;她的苦難速速來到。凡在她四圍的和認識她名的,你們都要為她悲傷,說:那結實的杖和那美好的棍,何竟折斷了呢?住在底本的民(原文是女子)哪,要從你榮耀的位上下來,坐受乾渴;因毀滅摩押的上來攻擊你,毀壞了你的保障。住亞羅珥的啊,要站在道旁觀望,問逃避的男人和逃脫的女人說:是甚麼事呢?摩押因毀壞蒙羞;你們要哀號呼喊,要在亞嫩旁報告說:摩押變為荒場!「刑罰臨到平原之地的何倫、雅雜、米法押、底本、尼波、伯‧低比拉太音、基列亭、伯‧迦末、伯‧米恩、加略、波斯拉,和摩押地遠近所有的城邑。摩押的角砍斷了,摩押的膀臂折斷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48:16-48:25

註釋:

    (三)摩押全國的城邑要被毀壞  48:16-25 
          ●「結實的」杖:「有能力的」、「有力量的」。
          ●「美好的」棍:「榮美」、「燦爛」、「榮耀」。
          ●「底本」:字義是「荒廢的」。是當時摩押的首都。
          ●「坐受乾渴」:「乾渴的坐著」。類似 賽 47:1 的「坐在乾旱之
                          地」,象徵蒙受羞辱。
          ●「亞羅珥」:字義是「毀滅」。
          ◎亞羅珥居民問難民遭遇什麼事,表示敵軍來襲非常快速,以致災難
            發生,亞羅珥的居民還不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
          ●「亞嫩」:字義是「湍急的溪流」,此處是摩押和亞摩利人之間的
                      邊界。
          ●「何倫」:字義是「多沙的」。
          ●「雅雜」:字義是「被踩下」。
          ●「米法押」:字義是「光彩」或「高度」。
          ●「伯低比拉太音」:字義是「雙無花果餅之家」。
          ●「伯迦末」:字義是「補償之家」。
          ●「伯米恩」:字義是「巴力之家」。
          ●「加略」:字義是「城市」。
          ●「波斯拉」:字義是「羊欄」或 「堡壘」。
          ●「角」:指「力量」、「尊榮」。
          ◎ 48:21-24 耶和華對於摩押諸城的審判宣告是逐個提名的。
            此處提到將會被毀的摩押臺地城鎮幾乎都有在米沙的碑文中有提
            及。
經文:

「你們要使摩押沉醉,因他向耶和華誇大。他要在自己所吐之中打滾,又要被人嗤笑。摩押啊,你不曾嗤笑以色列嗎?她豈是在賊中查出來的呢?你每逢提到她便搖頭。摩押的居民哪,要離開城邑,住在山崖裡,像鴿子在深淵口上搭窩。我們聽說摩押人驕傲,是極其驕傲;聽說他自高自傲,並且狂妄,居心自大。耶和華說:我知道他的忿怒是虛空的;他誇大的話一無所成。因此,我要為摩押哀號,為摩押全地呼喊;人必為吉珥‧哈列設人歎息。西比瑪的葡萄樹啊,我為你哀哭,甚於雅謝人哀哭。你的枝子蔓延過海,直長到雅謝海。那行毀滅的已經臨到你夏天的果子和你所摘的葡萄。肥田和摩押地的歡喜快樂都被奪去;我使酒醡的酒絕流,無人踹酒歡呼;那歡呼卻變為仇敵的吶喊(原文是那歡呼卻不是歡呼)。「希實本人發的哀聲達到以利亞利,直達到雅雜;從瑣珥達到何羅念,直到伊基拉‧施利施亞,因為寧林的水必然乾涸。」 48:26-48:34

註釋:

    (四)驕傲的摩押地將被毀滅  48:26-34 
          ●「所吐之中」:「嘔吐」、「吐出之物」。
          ●「打滾」:原文是「濺起」、「拍打」。
          ●「他豈是在賊中查出來的呢」:「在賊中被逮到」。
          ◎ 48:26 可參考 箴 26:11 ;  賽 19:14 。
          ◎ 48:27 意思是摩押常常嘲笑以色列,當以色列好像被抓到的賊,
            每次提到以色列就搖頭輕視之。 48:28 是說摩押的居民得要躲在
            危險的地方(一般認為是指亞嫩谷的峽谷)避開敵人,好像鴿子
            (岩鴿)在危險的地方作窩一樣。
          ○ 48:29賽 16:6 幾乎一樣。
          ○ 48:31賽 16:7 幾乎一樣。
          ●「吉珥哈列設」人:字義是「陶器碎片的牆」,這是摩押二個主
                              要的堡壘之中的一個。這是今日的「克拉克
                              」。
          ●「西比瑪」:字義是「香氣」。
          ●「雅謝」:字義是「受幫助的」,約旦河東利未族的一個城市。
                      參考 民 21:32 。
          ○ 48:32-33賽 16:8-9 幾乎一樣。
          ○ 48:34賽 15:4 幾乎一樣。
          ◎ 48:34 提及的城市都在北區,表示是北方毀滅的消息傳到南方。
          ●「希實本」:字義是「堡壘」,亞摩利王西宏的首都。
          ●「以利亞利」:字義是「上帝升起」。
          ●「雅雜」:字義是「被踩下」。
          ●「瑣珥」:字義是「不重要」。
          ●「何羅念」:字義是「雙穴」。
          ●「伊基拉施利施亞」:字義是「第三小母牛」。
          ●「寧林」:字義是「清澈的」或「純粹的」。這是一條南端注入
                      死海的溪流。這水被考證為農梅拉幹河(
                      Wadi en-Numeirah)。 
經文:

耶和華說:「我必在摩押地使那在邱壇獻祭的,和那向他的神燒香的都斷絕了。我心腹為摩押哀鳴如簫,我心腸為吉珥•哈列設人也是如此,因摩押人所得的財物都滅沒了。「各人頭上光禿,鬍鬚剪短,手有劃傷,腰束麻布。在摩押的各房頂上和街市上處處有人哀哭;因我打碎摩押,好像打碎無人喜悅的器皿。這是耶和華說的。摩押何等毀壞!何等哀號!何等羞愧轉背!這樣,摩押必令四圍的人嗤笑驚駭。」 48:35-48:39

註釋:

    (五)先知為摩押哀悼  48:35-39 
          ●哀鳴如「簫」:「笛子一類的管樂器」。
          ● 48:37 剃頭,使頭光禿,剃鬚,劃傷身體,腰束麻布,披麻蒙
            灰,都是以色列以外的外國人哀慟和傷痛的表現。
          ◎ 48:37 可參考 耶 41:5 。另可參考 利 10:6-7  賽 15:2-3賽 32:11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仇敵必如大鷹飛起,展開翅膀,攻擊摩押。加略被攻取,保障也被佔據。到那日,摩押的勇士心中疼痛如臨產的婦人。摩押必被毀滅,不再成國,因他向耶和華誇大。耶和華說:摩押的居民哪,恐懼、陷坑、網羅都臨近你。躲避恐懼的必墜入陷坑;從陷坑上來的必被網羅纏住;因我必使追討之年臨到摩押。這是耶和華說的。躲避的人無力站在希實本的影下;因為有火從希實本發出,有火焰出於西宏的城,燒盡摩押的角和鬨嚷人的頭頂。摩押啊,你有禍了!屬基抹的民滅亡了!因你的眾子都被擄去,你的眾女也被擄去。耶和華說:到末後,我還要使被擄的摩押人歸回。摩押受審判的話到此為止。 48:40-48:47

註釋:

    (六)摩押必遭到仇敵攻擊毀滅,但日後能夠復興歸回  48:40-47 
          ●「飛起」:原文是「快速飛行」、「急竄」,意思是「俯衝抓食
                      」,而不是「起飛」。
          ◎ 48:40 是用「猛禽抓獵物」來描繪「巴比倫突襲摩押」的意象。
          ●「加略」:字義是「城市」。位置未能確定,「克雷雅特」和「
                      阿萊揚廢墟」都是可能的地點,這兩個地方都是位於
                      摩押臺地。在米沙碑文和 摩 2:2 都曾提及這個摩押
                      城鎮。
          ●「保障」:「堡壘」。
          ●「西宏」:字義是「勇士」。
          ◎ 48:40-46 表示災難將到,摩押將無法逃脫上帝的審判與派定的
            災難。
          ◎ 48:43-44 基本上與 賽 24:17-18 相同;指出審判已成諺語。
             摩 5:19 也形容審判的無可避免性。
          ◎ 結 17:3,12 也是用「鷹」喻約雅斤(耶哥尼雅)被巴比倫廢,
            代之以西底家。
經文:

論亞捫人。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沒有兒子嗎?沒有後嗣嗎?瑪勒堪為何得迦得之地為業呢?屬他的民為何住其中的城邑呢?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使人聽見打仗的喊聲,是攻擊亞捫人拉巴的喊聲。拉巴要成為亂堆;屬她的鄉村(原文是女子)要被火焚燒。先前得以色列地為業的,此時以色列倒要得他們的地為業。這是耶和華說的。希實本哪,你要哀號,因為愛地變為荒場。拉巴的居民(原文是女子)哪,要呼喊,以麻布束腰;要哭號,在籬笆中跑來跑去;因瑪勒堪和屬他的祭司、首領要一同被擄去。背道的民(原文是女子)哪,你們為何因有山谷,就是水流的山谷誇張呢?為何倚靠財寶說:誰能來到我們這裡呢?主─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使恐嚇從四圍的人中臨到你們;你們必被趕出,各人一直前往,沒有人收聚逃民。後來我還要使被擄的亞捫人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49:1-49:6

註釋:

  四、對亞捫的預言:上帝將毀滅亞捫,但後來要使亞捫歸回  49:1-6 
      ◎西元前第七世紀時,亞捫是亞述的附庸國,亞述滅亡後,亞捫獲得獨
        立。西元前605年迦基米施戰役之後,巴比倫勢力進入巴勒斯坦,亞
        捫應該就歸服了巴比倫。西元前600-597年間,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派遣亞蘭人、摩押人及亞捫人來壓制猶大 王下 24:2 。西元前589至
        587年間,亞捫並不歸服巴比倫( 結 21:18-32 )。且亞捫王巴利斯
        與刺殺巴比倫所派的猶大省長基大利一事有關 40:13-41:15 。西元前
        582年尼布甲尼撒派兵來鎮壓制服亞捫、摩押與猶大 52:30 。後來阿
        拉伯人入侵摩押與以東,也波及亞捫。西元前第六世紀中以後,亞捫
        就不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亞捫」:字義為「部落的」,居住於外約旦的民族,是羅得
                  的兒子便雅米的後裔。
                  a.亞捫人Ammonites位於約但河東部,摩押之北和迦得之東
                    南。
                  b.素來貪婪,常侵佔別人土地( 書 13:24-28 )。尤其是
                    與約旦外區的但族、迦得族和瑪拿西族為了「雅博河」(
                    Jabbok)南北之地相爭。
                  c.敬拜瑪勒堪(又稱米勒公,即摩洛,參 王上 11:5 )。
                  d.亞捫人的首都「拉巴」Rabbah( 49:2 )是該國唯一一
                    座大城,建於卡珥阿山(Jebel Qal'a),其遺址即今日約
                    但的首都「安曼」Ammon。
                  e.亞捫雖然好幾次受到以色列人的統治( 撒下 12:26-31 
                    ),西元前六世紀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卻試圖向北擴張統治
                    範圍。
                  f.根據史料,亞捫人在西元前582年被尼布甲尼撒征服。
                  g.有證據顯示亞捫語文直至波斯時代依然在應用之中,遺址
                    並沒有主要的毀滅層,而行政建築物也一直有人使用。
      ◎以色列人與亞捫人之間的關係:
        a.根據 士 11:13 ,亞捫人先前佔據亞嫩河和雅博河間的地,後被西宏
          和噩奪去,又轉至以色列人手中。
        b.亞捫人在「耶弗他」時代( 士 10:1-11:40 )和掃羅時代(
           撒上 11撒下 10 )企圖延伸至以色列在約旦河之東的地區。           
        c.西元前733年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Tiglath Pileser)擄去約旦河東的
          以色列各族( 王下 15:29 )時,亞捫人就佔領了以色列手中的城市
          ( 耶 49:1 )。           
        d.西元前598年亞捫有如摩押在尼布甲尼撒早期為表現效忠巴比倫,約
          雅敬叛變時亞捫亦助巴比倫聯軍剿亂以色列( 王下 24:2 )。但之
          後西元前594年亞捫卻又與摩押並以東合謀背叛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 耶 27:3 ),並於西元前588年亞捫人正式叛巴比倫(
           結 21:18-23 ),以致於西元前583/2年尼布甲尼撒向亞捫、摩押
          、猶大採取報復( 52:30 ),不久亞捫再遭阿拉伯族入侵而亡。
        e.亞捫王「巴利斯」Baalis是差派以實瑪利刺殺基大利的主謀(
           耶 40:13-14 ; 41:15 )。
        f.西元前第八世紀先知阿摩司曾譴責亞捫在基列地的暴行(
           摩 1:13-15 )。
      ●「後嗣」:字義是「繼承」。
      ●「瑪勒堪」:希伯來文直譯是「他們的君王」。有人認為指的是古代
                    碑文上被稱為王的巴力,或任何猶大地拜偶像者接納為
                    王的假神。不過,許多解經家是直接將此字看做「米勒
                    公」,或亦名「摩洛」,是亞捫人的神,祭祀儀式中有
                    人祭,例如將孩童放在偶像懷裡活活燒死,參考
                     王上 11:5,33 。摩西律法中明文禁止,並對把兒女獻
                    給摩洛的,總要治死,參考 利 20:2-5  。
      ●「迦得」:字義是「軍隊」。
      ●「日子將到…」:原文是「看哪!日子將到....」。
      ●「拉巴」:字義是「偉大」,亞捫人的首都,如今約旦的安曼。 
      ●「亂堆」:「廢墟堆」。
      ●「得他們的地為業」:原文是「繼承」。
      ●「希實本」:字義是「堡壘」。Hesbon,是摩押的北界,離死海北端
                    之東約有29公里(18英哩)。原是摩押 的城市,後被亞
                    摩利王「西宏」(Sihon King of Amorites)奪去定為
                    首都( 民 21:26-30 )。之後此地被以色列人奪取並且
                    分派給「流便」支派( 民 32:37書 13:17 )。在
                     書 21:39 更被以色列人定作「利未人的城市」而從迦
                    得支派給了利未人。
      ●「愛地」:「愛」、「亞雅」、「亞葉」、「艾城」,字義是「荒場
                  」。艾城(一般認為是「特珥」)是在以色列的伯特利附
                  近,卻與希實本和拉巴都沒有直接關係,所以大多數學者
                  認為耶利米這邊的警告可能是指同名的另一個地方。
      ●「水流的」山谷:原文是「流」、「湧」。大概指能夠自然湧出泉水
                        的山谷。           
      ●「誇張」:「誇耀」。
      ●「逃民」:「難民」。
      ● 49:648:47 相同,埃及人也領受同樣的應許。
      ◎當地氣候乾燥,亞捫能夠擁有自己可以湧出泉水的山谷,算是得天獨
        厚的國家,但仍然無法與亞述、巴比倫等大帝國的軍力相比。太過相
        信自己的能力與資源,終究會導致敗亡。
經文:

論以東。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提幔中再沒有智慧嗎?明哲人不再有謀略嗎?他們的智慧盡歸無有嗎?底但的居民哪,要轉身逃跑,住在深密處;因為我向以掃追討的時候,必使災殃臨到他。摘葡萄的若來到他那裡,豈不剩下些葡萄呢?盜賊若夜間而來,豈不毀壞直到夠了呢?我卻使以掃赤露,顯出他的隱密處;他不能自藏。他的後裔、弟兄、鄰舍盡都滅絕;他也歸於無有。你撇下孤兒,我必保全他們的命;你的寡婦可以倚靠我。耶和華如此說:「原不該喝那杯的一定要喝。你能盡免刑罰嗎?你必不能免,一定要喝!」耶和華說:「我指著自己起誓,波斯拉必令人驚駭、羞辱、咒詛,並且荒涼。她的一切城邑必變為永遠的荒場。」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信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你們聚集來攻擊以東,要起來爭戰。我使你在列國中為最小,在世人中被藐視。住在山穴中據守山頂的啊,論到你的威嚇,你因心中的狂傲自欺;你雖如大鷹高高搭窩,我卻從那裡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以東必令人驚駭;凡經過的人就受驚駭,又因她一切的災禍嗤笑。耶和華說: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要像所多瑪、蛾摩拉,和鄰近的城邑傾覆的時候一樣。仇敵必像獅子從約旦河邊的叢林上來,攻擊堅固的居所。轉眼之間,我要使以東人逃跑,離開這地。誰蒙揀選,我就派誰治理這地。誰能比我呢?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有何牧人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你們要聽耶和華攻擊以東所說的謀略和他攻擊提幔居民所定的旨意。仇敵定要將他們群眾微弱的拉去,定要使他們的居所荒涼。因他們仆倒的聲音,地就震動。人在紅海那裡必聽見呼喊的聲音。仇敵必如大鷹飛起,展開翅膀攻擊波斯拉。到那日,以東的勇士心中疼痛如臨產的婦人。 49:7-49:22

註釋:

  五、對以東的預言:上帝將使敵人毀滅以東  49:7-2249:7-17俄 1 相似(可以比較 俄 1:8-9 )。
      ◎西元前第七世紀,以東成為亞述的附庸國,到了西元前605年後,以東
        向尼布甲尼撒進貢,臣服於巴比倫,但西元前594年,以東與摩押、亞
        捫一同背叛巴比倫。西元前598至587年,猶大被巴比倫攻擊時,以東
        與巴比倫軍隊結合來劫掠 結 25:12-14  詩 137:7  俄 1  哀 4:21 。
        西元前594年巴比倫攻打亞捫和摩押的戰事似乎對以東也沒有什麼影響,
        此地在尼布甲尼撒年間完全沒有被毀滅的跡象。所以截至西元前552年
        拿波尼度的戰役為止,以東很可能一直絲毫無損。可是在西元前550年
        之後,拿波尼度的戰役和波斯的統治卻導致此地的文化發生很大的轉
        變。後來阿拉伯人從東邊的沙漠來侵略,以東人就移入猶大南地,直
        到希伯崙的北端,這一地區以後就被稱為「以土買」。西元前第六世
        紀以後,傳統的以東地被阿拉伯的部落佔領。
      ●「以東」:
        a.以東Edom是猶大東南的王國,以波斯拉Bozrah為首都( 摩 1:12 ; 
           俄 1:9 )。其邊界常有變動,但基本上是在南部的亞卡巴灣(Gulf 
          of Aqaba)和北部的撒烈河(Zerad River)間的窄長地帶。以東從死
          海跨越亞拉巴Araboh至亞卡巴灣,北境與猶大及摩押接壤。
        b.因著地勢險峻,以東相當輕視以色列的神,並自以為有智慧(
           49:7 ),所以耶和華懲罰他們,使他們變為愚拙( 49:16 ),
          使他們失去堡壘的保護( 49:10 ),讓他們永遠不能復國,但神
          也應許照顧其無助的孤兒寡婦。
        c.以東被滅於西元前第三世紀,但神的應許(照顧其無助的孤兒寡婦)
          也得到應驗,當時逃亡到南部的以東人都得別人幫助。
      ◎以色列人與以東人之間的關係:
        a.以色列和以東世代為仇,是先知們預言審判的經常對象(如
           賽 21:11-12  34:5-15  63:1-6  摩 1:11-12結 25:12-14  35:1-15  俄 1:1-16 )。
        b.西元前605年左右巴比倫稱霸之際,雖然有些猶大難民在以東曾找到
          安身之處,根據 詩 137:7俄 1:11 ,耶路撒冷被毀之時以東顯
          然是袖手旁觀。
        c.以東一開始參與了西元前594年猶大謀反尼布甲尼撒的會議。但根據
           俄 1:10-16 ,他們不但為西元前584年猶大的覆亡慶幸,更參與了
          搶掠並殺死逃難猶大人的惡行。
      ●「提幔」:字義是「南方」,以東的主要城市,土地肥沃、人口眾多
                  ,以智慧出名。
      ●「明哲人」:「有理解力的人」、「能分辨的人」。
      ●「底但」:字義是「低地」。是個沙漠中的綠洲,位於以庫瑞巴(
                  Khuraybah,現今的烏拉)附近。此處指這個位於以東之
                  東南面的阿拉伯民族在此被警告需與以東隔離,因以東快
                  要蒙難。
      ●「深密處」:「使深」、「使處於深處」。底但已經是「低」的意思
                    ,先知卻要住在低地的居民更往低處逃避災難。
      ●「以掃」:就是「以東」  創 25:25,30 。   
      ●「隱密處」:「藏身處」。
      ◎ 49:9-10 的意思是一般的盜賊總會剩下些殘餘的東西,但是上帝卻
        要讓以東完全毀滅。
      ●「你撇下孤兒」:原文是「你撇下你的孤兒」、「你遺棄你的孤兒」
                        。  
      ●「原不該喝那杯的一定要喝」:「按道理不必喝那杯的正在喝」。
      ◎ 49:12 的意思是「罪惡沒有那麼重的都受苦了,罪惡深重的以東怎
        能免刑」?
      ●「波斯拉」:字義是「羊欄」或 「堡壘」,是以東的首都,一般認
                    為此城就是該國北方的布塞拉。位於死海南端約40公里
                    。
      ●「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原文是「必無尊貴的人住
        在那裡,也無卑微的人在其中寄居」。
      ◎ 49:1719:8 用詞十分相似,雖然預言對象不同。
      ●「仇敵必像獅子」:原文只是「看啊!獅子」,而且這個「獅子」是
                          陽性單數型態,應該是指「上帝」不是「以東的
                          仇敵」。
      ●「誰能比我呢?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原文是「誰能跟我相比呢?
                                            誰能召我出庭呢」。
      ◎ 49:19 的意思是上帝有如猛獅由叢林中出現攻擊趕散羊群,牧人也無
        法阻擋。
      ●「他們群眾微弱的拉去」:「拖走群眾(羊群)中微弱的」。
      ●「紅海」:紅海的東北岔臂就是亞卡巴灣,以東境界一度延伸至此(
                   王上 9:26 )。
      ◎ 49:22 可參考 48:40-41 也有用類似的比喻只是審判對象不同。
      ◎有關以東式微的預言,在西元前第三世紀初步實現,當時以東被拿巴
        提一帶的阿拉伯人驅散。流亡至猶大地的以東人後來臣服於馬加比
        (旁經:馬喀比書上五65),並被赫加納(John Hyrcanus)併入
        猶太人之中。
      ◎在耶利米書這幾章審判列邦的資料對照其他先知書中攻擊列國的神諭
        之間,在措辭和思想上有許多密切的連繫,尤其是「論摩押」的
         耶 48賽 15:1-16:14 有許多類似之處;同時「論以東」的
         49:7-22俄 1:1-21 讀起來也像一系列論同一主題的經文。
經文:

論大馬士革。哈馬和亞珥拔蒙羞,因他們聽見凶惡的信息就消化了。海上有憂愁,不得平靜。大馬士革發軟,轉身逃跑。戰兢將她捉住;痛苦憂愁將她抓住,如產難的婦人一樣。我所喜樂可稱讚的城,為何被撇棄了呢?她的少年人必仆倒在街上;當那日,一切兵丁必默默無聲。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我必在大馬士革城中使火著起,燒滅便哈達的宮殿。 49:23-49:27

註釋:

  六、對敘利亞的預言:上帝將使敵人毀滅大馬士革  49:23-27 
      ◎大馬士革、哈馬和亞珥拔原本都是亞述帝國的領土,西元前720年這
        三個城邦都已經被納入亞述版圖。亞述帝國崩潰後,這三個城邦大概
        暫時恢復獨立,不過很快又變成埃及的勢力範圍。西元前605年之後
        又被迫接受巴比倫的統治。但這段時間之後的大馬士革或亞蘭,缺乏
        聖經以外史料的記載,而現代的大馬士革城也不能進行考古挖掘。因
        此無法有更新的考古證據來幫助我們了解敘利亞的狀況。
      ●「大馬士革」:字義是「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是亞蘭的首都。
      ●「哈馬」:字義是「堡壘」。位於敘利亞中部奧朗底河畔。此地有悠
                  久的歷史,是有名的商業和行政的中心。
      ●「亞珥拔」:字義是「我必得伸展 (或得支持)」。是敘利亞北部的
                    中心城市。
      ●「海上有憂愁」:原文是「像海的焦慮(指波濤洶湧)」。
      ●「便哈達」:字義是「哈達(亞蘭神明)的兒子」。這應該是亞蘭
                    王家族的稱號(正如猶大統治者稱為「大衛家」一樣
                    ),便哈達是亞蘭國的建立者。
      ◎「哈馬」和「亞珥拔」這兩個大馬士革以北的城邦都是位在亞述王
        和巴比倫王南下的路上,亞述年表中經常提及這兩個地方,因其勢
        力和間歇性的作亂活動。本段( 49:23-27 )應是指他們聽到尼布甲
        尼撒朝著他們和大馬士革的方向進兵,而恐懼至毫無主意,因為這
        兩地是尼布甲尼撒在迦基米斯打敗法老尼哥後,往南追逐埃及軍兵
        的通道上。
      ◎本段( 49:23-27 )預言或即描述巴比倫大軍進入哈馬、亞珥拔時,
        消息傳到大馬士革,居民驚惶失色,未作任何抵抗即棄城而逃,以
        及大軍過後,城市被毀的淒涼景況。另一可能的解釋是大馬士革淪
        陷,哈馬和亞珥拔接到消息後士氣大減,人心惶惶。
經文:

論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攻打的基達和夏瑣的諸國。耶和華如此說:迦勒底人哪,起來上基達去,毀滅東方人。他們的帳棚和羊群都要奪去,將幔子和一切器皿,並駱駝為自己掠去。人向他們喊著說:四圍都有驚嚇。耶和華說:夏瑣的居民哪,要逃奔遠方,住在深密處;因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設計謀害你們,起意攻擊你們。耶和華說:迦勒底人哪,起來!上安逸無慮的居民那裡去;他們是無門無閂、獨自居住的。他們的駱駝必成為掠物;他們眾多的牲畜必成為擄物。我必將剃周圍頭髮的人分散四方(原文是風),使災殃從四圍臨到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夏瑣必成為野狗的住處,永遠淒涼;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 49:28-49:33

註釋:

  七、對基達和夏瑣諸國的預言:上帝要使巴比倫王征服毀滅這些國家 
       49:28-33 
      ◎此處的基達和夏瑣都是阿拉伯的城邑,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599年
        攻擊阿拉伯諸國。當時的阿拉伯人主要是游牧民族,因此 49:31 
        說他們是「無門無閂、獨自居住的」。
      ◎ 49:28-33 提及「基達」和「夏瑣」這兩個本來是臣屬亞述帝國的
        阿拉伯遊牧民族,定居於敘利亞沙漠地區。當亞述亡國後,這些「
        阿拉伯部族」不斷騷擾巴比倫,以致於西元前599年尼布甲尼撒南下
        攻打猶大時,就順道一併征服了基達和夏瑣。
      ●「基達」:原文是「黑暗」。此城以畜牧業著稱。不過這個地名也是
                  阿拉伯游牧民族的泛稱。
         a.應該是指居於巴勒斯坦東部敘利亞沙漠的遊牧民族,
           因為 49:28 提到他們與住在東區沙漠的人(東方的人
           )相連。
         b.可能是以實瑪利Ishmael( 創 25:13 )的後裔。
         c.基達的名字在亞述和新巴比倫的文獻中都有出現,顯示他們是個特
           別強盛的部族。
         d.基達人牧羊( 賽 60:7 ),住在帳棚( 詩 120:5 )和無牆的鄉
           村( 賽 42:11 )。
         e.根據亞述史籍,他們從西元前850年直至第七世紀末常與亞述衝突。
         f.巴比倫年鑑指出他們在西元前599/598年為尼布甲尼撒所滅。
      ●「夏瑣」:字義是「城堡」,應該是阿拉伯地區的一個地點。
        a.聖經中除了 49:28,30,33 以外,再無提及(其他地方提到的夏瑣並
          非這個民族)。可能也是居住帳棚的遊牧民族,與基達人稍有相連。
        b.也有學者認為夏瑣可能是指「夏澤爾人」(h]as]erim),不是上加
          利利地區的夏瑣城。這個阿拉伯沙漠部落可能就是尼革 (南地)
          的居民,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試圖併吞阿拉伯半島北部地方
          的戰役時曾以他們為攻擊對象。
      ●「東方人」:此處可能是指與基達人同區的人。原文作「東方之子」。
                    聖經這個詞曾用在
                    a. 士 6:3, 33 :基甸時代東方人聯同米甸人和亞瑪力人
                      攻打以色列。
                    b. 結 25:4,10 :神將使用東方人奪取摩押和亞捫。
                      除此之外,「東方的人」再無提及。
      ●四圍都有「驚嚇」:這是耶利米書常用的形容詞,曾用來描寫面臨猶大
                          和耶路撒冷的戰爭之驚恐( 6:25 ),也曾用來指
                          埃及迦基米斯之役的情況( 46:5 ),而這裡
                          ( 49:29 )則用於基達。
      ●「剃周圍頭髮的」:參考 25:23 應該是指阿拉伯人,他們住在曠野。祖
                          先是以實瑪利,也受過割禮 創 17:25 。阿拉伯人
                          於30歲守割禮。直譯是「那些剪去邊緣的」。不過這
                          個詞已經變成一種習慣用語,表示「剃鬢髮周圍」的
                          意思。
      ●永遠「淒涼」:「荒廢」、「荒涼」。                    
      ●「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原文是「必無尊貴的人住
        在那裡,也無卑微的人在其中寄居」。
      ◎游牧民族主要的財產就是牲畜,所以 49:32 中駱駝與牲畜被擄去,
        其主要的財產就損失了。
      ●「成為野狗的住處」:在聖經中將荒涼或無人居住的地方形容為野狗的
                            住處還蠻常見的,例如 詩 44:19賽 34:13耶 9:11耶 10:22 。
      ◎ 49:33 這裡對夏瑣的結局「無人居住」的描繪就像 9:11 形容耶路撒冷
        及猶大城邑一般。而 49:1850:40 提到以東和巴比倫也有相同遭遇。


經文:

猶大王西底家登基的時候,耶和華論以攔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必折斷以攔人的弓,就是他們為首的權力。我要使四風從天的四方颳來,臨到以攔人,將他們分散四方(原文是風)。這被趕散的人沒有一國不到的。」耶和華說:「我必使以攔人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面前驚惶;我也必使災禍,就是我的烈怒臨到他們,又必使刀劍追殺他們,直到將他們滅盡。我要在以攔設立我的寶座,從那裡除滅君王和首領。」這是耶和華說的。「到末後,我還要使被擄的以攔人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49:34-49:39

註釋:

  八、對以攔的預言:上帝要毀滅以攔人,但是後來上帝要使被擄的以攔人歸回
      。 49:34-39 
      ◎西元前七世紀末以攔的狀況:
        a.以攔佔據了底格里斯河東面,及伊朗高原的絕大部分地方。
        b.西元前七世紀很多的時候,以攔諸王都是巴比倫的盟友,並肩對抗亞
          述人。
        c.亞述王巴尼帕(Ashurbanipak)的年表記載了「以攔」在與亞述諸王
          長期的衝突下,於西元前640年被巴尼帕所滅,以攔首都書珊被攻取,
          其財寶有系統地被洗劫一空,神像也被擄去。從亞述人如何對待以攔
          王的遺骸(屍體用鹽醃存運到尼尼微火化,然後在風中撒散),就可
          看出亞述人是如何怒氣填膺。
        d.雖然亞述滿懷敵意,另一個以攔王朝卻在亞述巴尼帕死後,於西元前
          625年重新獨立,繼續在書珊統治直到西元前六世紀中葉,在古列之下
          與瑪代和波斯合併為止。
        e. 49:34 提到這段預言是在西底家登基之年(西元前597年),有可能
          是指西元前596年以後尼布甲尼撒與以攔間曾起衝突,因為尼布甲尼撒
          的父親拿布波拉撒在迦基米施之役以前與瑪代結盟,又開始與以攔疏
          遠,這些可能都是助長此事的因素。
      ●「西底家登基的時候」:約為西元前597年。
      ●「以攔」:字義是「永生」,位於巴比倫的東方, 底格里斯河下游流域
                  的東北方。
        a.位於巴比倫東面的山區,在底格里斯河東岸的國家,今日伊朗Iran的
          西南方。此地距離猶大很遙遠!
        b.是米所波大米一個舉足輕重的民族,首都為書珊(Susa)。
        c.曾經幫助巴比倫人,西元前七世紀被亞述征服,後來併於瑪代和波斯,
          人民分散各國。
        d. 49:39 神應許被擄的以攔人可以歸回。
      ●折斷「以攔人的弓」:以攔人軍事的力量在於弓箭。以攔於西元前539
                            年併入波斯。波斯的軍隊以弓箭聞名。
      ◎這個預言指的是以攔的什麼歷史事件,現在已經無法考究了。
      ◎ 49:38,39 重複使用「這是耶和華說的」兩次,以示強調。
      ◎神審判以攔的預言在猶大被滅之前被宣告出來,表明神的審判是世界性
        的,並不是只針對猶大和以色列。
      ◎ 49:39 可參考 耶 29:14 , 耶 30:3 。另可參考 耶 48:47 摩押命運
        的逆轉; 耶 46:26 埃及的恢復。  
經文:

耶和華藉先知耶利米論巴比倫和迦勒底人之地所說的話。你們要在萬國中傳揚報告,豎立大旗;要報告,不可隱瞞,說:巴比倫被攻取,彼勒蒙羞,米羅達驚惶。巴比倫的神像都蒙羞;她的偶像都驚惶。「因有一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她,使她的地荒涼,無人居住,連人帶牲畜都逃走了。」 50:1-50:3

註釋:

  九、對巴比倫的預言  50:1-51:64 
      ◎西元前540-539年巴比倫王國的歷史是:拿波尼度懼怕波斯大軍,
        西元前543年從原本的居住地提瑪遷回巴比倫城。他聚集了帝國各
        地的神像,並且十年以來首次舉行了尊崇瑪爾杜克神的新年節期,
        他亦修建了月神辛的廟宇。但拿波尼度長期不住在巴比倫,他和
        共同執政的伯沙撒二人又都忽視祭司和諸神的需要,導致祭司群
        的不滿。西元前539年古列向巴比倫進軍,陽曆十月初在巴比倫東
        北偏北八十公里左右,底格里斯河畔的奧皮斯(Opis)打了一場
        勝仗。依據希羅多德的記載,波斯人將幼發拉底河的河水改道,
        從水道進城,十月十三日巴比倫城降服。希臘史料顯示巴比倫城
        被攻取後,巴比倫王被擄為人質,最後死在波斯。
      ◎西元前539年巴比倫被波斯王古列攻取之後,原有王朝已被剷除,
        巴比倫城改由波斯的行政官員統治,當時的文獻顯示貿易和正常
        活動沒有異常動盪的跡象,顯示波斯人的政權過渡處理得相當平
        穩。後來,每個波斯王都在名號中加上「巴比倫王」的頭銜,並
        以巴比倫城作為正式居所之一。不過巴比倫還是常常發生叛亂(
        西元前522-521年、482-481年都發生動亂)。為了防止暴亂,波
        斯王亞哈隨魯搬走瑪爾杜克神像、拆毀厄薩吉拉廟。後來巴比
        倫城與亞述省合併。
    ◎亞歷山大大帝從波斯手中奪取領土時,巴比倫城打開大門迎接這
        位征服者,並開始重建厄薩吉拉廟。亞歷山大大帝之後,此地區
        的統治者西流古(Seleucus)在巴比倫北面的底格里斯河畔,建
        築了一座新城市,名叫西流西亞(Seleucia)。這城與巴比倫競
        爭,並且在西元前275年被立為王城,巴比倫的百姓被逼遷往西
        流西亞。到了西元前一世紀,巴比倫城完全荒涼。 
      ◎巴比倫達成神懲治猶大之罪的目的後,便因自己的罪惡同樣受到
        神的審判,於公元前539年被瑪代波斯王國所滅(參 但 5:30-31 
        )。聖經也常以巴比倫象徵惡貫滿盈,故此,這些信息常常被應
        用在神於末日時會一次徹底消滅所有的罪惡。
      ◎在這一大段攻擊列國的默示之中,巴比倫滅亡十分合理地被視作
        耶和華最大的成就,也是猶大百姓最大的益處。
      ◎由於耶利米的默示並沒有指名提到古列,多數學者假定 耶 50耶 51 的記載是在巴比倫失陷之前撰寫和編纂的。耶利米在
         耶 27:7耶 29:10 也宣講過巴比倫人被滅,被擄者歸回的事。
    (一)預言巴比倫將被滅亡。 50:1-20 
          1.巴比倫將要被攻取,讓它的土地荒廢 50:1-3 
            ●「彼勒」:字義是「君主」這是亞喀得諸神系統中至高神的頭銜。
                        本來這頭銜是屬於恩里勒(尼普爾城的守護神)。後來
                        當巴比倫成為強權之後,這頭銜轉到了巴比倫的守護神
                        瑪爾杜克(「米羅達」)身上。
            ●「米羅達」:字義是「你的背逆」。此處就是指巴比倫守護神「瑪
                          爾杜克」Marduk,即「日神」。這個神祇擁有至高地
                          位,因為據傳說瑪爾杜克是靠作戰功勳和其他神明的
                          旨意才爭取到這個階級。
            ◎ 50:2 指巴比倫的偶像不能保護他們,反而一同被擄去。。
            ●「有一國從北方上來」:是耶利米對猶大宣告信息時的慣用字眼(
              參 1:14 ;  4:6 ;  6:1 ;  13:20 ; 15:12 ;  46:20 ;  47:2 ),
              最初它的意義模糊,後來證實是指「巴比倫」而言;然而, 50:3 
              的「北方」則較無法確定( 50:41 ;  51:48 ),因為從 51:11 看
              出連先知耶利米本人可能也不全知道這外來的侵略勢力究竟為何,
              不過巴比倫是亡於波斯王古列( 但 5:25-28,31但 6:28 ),
              所以按一般理解,這勢力應該就是指巴比倫北方的瑪代波斯。
經文:

耶和華說:「當那日子、那時候,以色列人要和猶大人同來,隨走隨哭,尋求耶和華─他們的神。他們必訪問錫安,又面向這裡,說:『來吧,你們要與耶和華聯合為永遠不忘的約。』」「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牧人使他們走差路,使他們轉到山上。他們從大山走到小山,竟忘了安歇之處。凡遇見他們的,就把他們吞滅。敵人說:『我們沒有罪;因他們得罪那作公義居所的耶和華,就是他們列祖所仰望的耶和華。』 50:4-50:7

註釋:

          2.那時候以色列和猶大人要歸回應許之地,尋求上帝。 50:4-750:5 「永遠不忘的約」可見 耶 32:40 。
            ●「與耶和華聯合為永遠不忘的約」:原文是「在永遠不遺忘的約中
                                              與耶和華聯合」。
            ●「迷失的」羊:「失喪」、「偏離」、「滅亡」。
            ●「走差路」:「使之漫遊」、「使之徘徊」。
            ●「山上」、「大山」、「小山」:字義都是「山」,但是應該是暗
                                            指以色列人拜偶像的地方(邱壇
                                            就在高處與山丘上)。
            ●「安歇之處」:「休息或居住之所」、「躺臥之處」。
            ◎ 50:6 說以色列人的領袖們沒有好好的帶領百姓,導致百姓離開了
              安息之處,汲汲營營於偶像崇拜中,在山嶺野地徘徊,任野獸吞吃
              。今日教會中的牧者,是否也讓信徒放棄了救恩的安息之所,汲汲
              營營於成長復興的道路中呢?
經文:

「我民哪,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走,從迦勒底人之地出去,要像羊群前面走的公山羊。因我必激動聯合的大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巴比倫,他們要擺陣攻擊她;他必從那裡被攻取。他們的箭好像善射之勇士的箭,一枝也不徒然返回。迦勒底必成為掠物;凡擄掠她的都必心滿意足。這是耶和華說的。」搶奪我產業的啊,你們因歡喜快樂,且像踹穀撒歡的母牛犢,又像發嘶聲的壯馬。你們的母巴比倫就極其抱愧,生你們的必然蒙羞。她要列在諸國之末,成為曠野、旱地、沙漠。因耶和華的忿怒,必無人居住,要全然荒涼。凡經過巴比倫的要受驚駭,又因她所遭的災殃嗤笑。所有拉弓的,你們要在巴比倫的四圍擺陣,射箭攻擊她。不要愛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華。你們要在她四圍吶喊;她已經投降。外郭坍塌了,城牆拆毀了,因為這是耶和華報仇的事。你們要向巴比倫報仇;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你們要將巴比倫撒種的和收割時拿鐮刀的都剪除了。他們各人因怕欺壓的刀劍,必歸回本族,逃到本土。 50:8-50:16

註釋:

          3.上帝要讓大國由北方攻擊巴比倫,讓巴比倫城完全荒廢。 50:8-16 
            ●「我民哪」:原文沒有這一詞。
            ●「公山羊」:字義是「公羊」,指「羊群的領袖」。
            ●「聯合的大國」:「大國聯盟」,後來的確是「瑪代」、「波斯」
                              聯盟來打敗巴比倫。這兩國又以弓箭兵器聞名。
            ●「擺陣」:「安排戰事」。參 SH 6186。
            ◎ 50:11 指的是巴比倫的居民曾經擄掠猶大,也就是搶奪上帝的產
              業。
            ●「撒歡」:「蹦跳」。
            ◎ 6:8  9:10  12:10-11  18:16  19:8  34:22  44:6 都提及類似
               50:13 的狀況:土地因為上帝的憤怒荒涼,只不過以前上帝的憤
              怒是對著猶大,現在是對著巴比倫發出。
            ●「投降」:原文是「伸出手」,不過實際的意義就是「投降」。
            ●「撒種的和收割時拿鐮刀的」:指的是「農人」,供應城內糧食
                                          的人。
            ◎此處提到的攻擊法,應該也是巴比倫人進攻其他城池時使用的方
              法,只是現在要用在他們自己身上了。
經文:

「以色列是打散的羊,是被獅子趕出的。首先是亞述王將他吞滅,末後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他的骨頭折斷。」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罰巴比倫王和他的地,像我從前罰亞述王一樣。我必再領以色列回他的草場,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又在以法蓮山上和基列境內得以飽足。」耶和華說:「當那日子、那時候,雖尋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雖尋猶大的罪惡,也無所見;因為我所留下的人,我必赦免。」 50:17-50:20

註釋:

          4.上帝要為亞述和巴比倫吞滅欺壓以色列和猶大報仇,再領以色列人
            回應許之地。 50:17-20 
            ●「打散的」:「被驅散的」。
            ◎此處的以色列,已經不是指北國以色列(對應於南國猶大),
             而是指整個以色列民族(雅各的後裔)。這個以色列民族遭受
             亞述與巴比倫先後的致命攻擊而被終於被擄掠。
            ◎ 50:17 「亞述王將他吞滅」指西元前738年,亞述王「提革拉
              ─毘列色」(Tiglath Pileser)開始進兵以色列;先取加利利
              和約旦外區,直至西元前711年「沙崗」(Sargon)攻滅撒瑪利
              亞擄去百姓為止。
            ◎假如 耶 51:59-64 指所有記載在 耶 50耶 51 的預言都
              是針對發生在西底家第四年(西元前594年)之前的迫害,那
               50:17 就是指西元前605和598年以色列從巴比倫所受的一切
              災難,不包括巴比倫滅亡猶大的事情。
            ●「迦密」:字義是「花園地」,位於以色列北方、地中海東岸
                        的一座山。 
            ●「巴珊」:字義是「多結果實的」,約旦東部的一個區域, 以
                        土壤肥沃著稱。
            ●「基列」:原文是「多岩之地」,指以色列約旦河東的領土。
            ●「得以飽足」:「生命滿足」、「靈魂飽足」。
            ◎迦密與巴珊是土壤肥沃的地方,但以法蓮與基列就不是傳統認
              為土地肥沃之處。不過以法蓮是位於約旦河西,基列位於約旦
              河東,加起來等於是「以色列國土全境」。
經文:

耶和華說:上去攻擊米拉大翁之地,又攻擊比割的居民。要追殺滅盡,照我一切所吩咐你的去行。境內有打仗和大毀滅的響聲。全地的大錘何竟砍斷破壞?巴比倫在列國中何竟荒涼?巴比倫哪,我為你設下網羅,你不知不覺被纏住。你被尋著,也被捉住;因為你與耶和華爭競。耶和華已經開了武庫,拿出他惱恨的兵器;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迦勒底人之地有當做的事。你們要從極遠的邊界來攻擊她,開她的倉廩,將她堆如高堆,毀滅淨盡,絲毫不留。要殺他的一切牛犢,使他們下去遭遇殺戮。他們有禍了,因為追討他們的日子已經來到。(有從巴比倫之地逃避出來的人,在錫安揚聲報告耶和華─我們的神報仇,就是為他的殿報仇。)「招集一切弓箭手來攻擊巴比倫。要在巴比倫四圍安營,不要容一人逃脫,照著她所做的報應她;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因為她向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發了狂傲。所以她的少年人必仆倒在街上。當那日,一切兵丁必默默無聲。這是耶和華說的。」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這狂傲的啊,我與你反對,因為我追討你的日子已經來到。狂傲的必絆跌仆倒,無人扶起。我也必使火在他的城邑中著起來,將他四圍所有的盡行燒滅。 50:21-50:32

註釋:

    (二)說明上帝因為巴比倫的驕傲對巴比倫的審判  50:21-3250:21, 26-27 的命令是對北方的聯合軍隊說的。本段的受言人
            常有更換。
          ●「米拉大翁」:希伯來文字義是「雙重叛逆」,在此是指「巴比
                          倫」。不過這個字是個雙關語,它是根據亞喀得
                          語「瑪拉通」(marratum)一詞,指底格里斯、
                          幼發拉底之三角洲與波斯灣會合,河水、海水混
                          合的地區。此字在亞喀得語意義是「苦河」,用
                          以描述巴比倫將要開始遭受痛苦。
          ●「比割」:字義是「造訪」、「刑罰」,此處也是指「巴比倫」。
                      此處的亞喀得語是指巴比倫的一個名叫普庫杜(
                      Puqudu)的部族。這個部族住在美索不達米亞南部,
                      底格里斯河東面的沿海地帶,而希伯來字的諧音就是
                      「刑罰」。亞述文本及 結 23:23 都提及「比割」是
                      巴比倫的同盟。
          ◎一般認為這兩區的名字取作諧音雙關語使用:「米拉大翁」「比割
            」這兩名作為巴比倫全地的代號,要因對耶和華的「雙重叛變」而
            受「刑罰」。
          ●追殺「滅盡」、「毀滅淨盡」:「奉獻」、「完全地毀壞」。這是
                                        一種聖戰用詞,表示將人與牲畜完
                                        全殺死,當成是對神的「奉獻」。
          ●「武庫」:原文只是「倉庫」、「庫房」。不過由上下文中可以看
                      出這是指「武器倉庫」。 
          ●「追討」你的日子:原文是「造訪」、「臨到」、「眷顧」、「追
                              討」、「懲罰」。 
          ◎耶利米早在尼布甲尼撒元年(西元前605年; 耶 25:1 )就已經預
            言必有多國多君成為神刑罰的工具拘禁巴比倫( 耶 25:12-14 )。
            不過巴比倫的覆亡在西元前538年,是西元前586年耶路撒冷城破耶
            利米自己也被擄將近50年之後。
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同受欺壓;凡擄掠他們的都緊緊抓住他們,不肯釋放。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必伸清他們的冤,好使全地得平安,並攪擾巴比倫的居民。」 50:33-50:34

註釋:

    (三)再次責備巴比倫 50:33-46 
          1.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被欺壓,上帝為他們申冤。 50:33-34 
            ●「不肯釋放」:與 出 7:14 「不容百姓去」原文一致。
            ●「救贖主」:或作「拯救者」。原文指以色列家族中的至近男
                          性,有責任救被賣的親屬脫離奴僕身份。在這邊
                          則是用這個名詞引喻神救贖以色列人脫離埃及捆
                          綁,並從亞述、巴比倫的放逐歸回。( 31:11 )
            ●「伸清」:原文是連續兩個「爭訟」,用以加強語氣。
            ●「冤」:「法律上的爭訟」。
            ●「並攪擾巴比倫的居民」:「他卻要攪擾巴比倫的居民」。
經文:

耶和華說:有刀劍臨到迦勒底人和巴比倫的居民,並她的首領與智慧人。有刀劍臨到矜誇的人,他們就成為愚昧;有刀劍臨到她的勇士,他們就驚惶。有刀劍臨到他的馬匹、車輛,和其中雜族的人民;他們必像婦女一樣。有刀劍臨到她的寶物,就被搶奪。有乾旱臨到她的眾水,就必乾涸;因為這是有雕刻偶像之地,人因偶像而顛狂。所以曠野的走獸和豺狼必住在那裡,鴕鳥也住在其中,永無人煙,世世代代無人居住。」耶和華說:「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要像我傾覆所多瑪、蛾摩拉,和鄰近的城邑一樣。 50:35-50:40

註釋:

          2.上帝要讓刀劍、乾旱攻擊巴比倫,讓巴比倫像所多瑪、蛾摩拉一
            樣,永遠荒涼無人居住。 50:35-40 
            ●「刀劍」:這一段的「刀劍」,原文都是「陰性單數」型態。
            ●「矜誇的人」:「空洞的談話」、「說謊之人」、「謊言」、
                            「占卜者」。
            ●「人因偶像而顛狂」:直譯為「人因恐怖的偶像而顛狂」。舊
              約其他先知書亦有譏刺偶像的例證(如: 賽 40:18-20何 8:4 ),但將他們擬人化到具有恐懼和癲 狂的地步,則較
              為罕見(如: 賽 19:1 )。
            ●「鴕鳥」:直譯是「貓頭鷹的女兒」。可能是一種絕種鳥類, 
                        確切意義不明。是一種不潔淨的鳥 申 14:15 。
            ●「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原文是「必無尊貴
              的人住在那裡,也無卑微的人在其中寄居」。       
            ◎這個預言後來就實現了,透過西流西亞城的競爭,居然讓巴比
              倫城整個荒廢。
經文:

看哪,有一種民從北方而來,並有一大國和許多君王被激動,從地極來到。他們拿弓和槍,性情殘忍,不施憐憫;他們的聲音像海浪匉訇。巴比倫城(原文是女子)啊,他們騎馬,都擺隊伍如上戰場的人,要攻擊你。巴比倫王聽見他們的風聲,手就發軟,痛苦將他抓住,疼痛彷彿產難的婦人。「仇敵必像獅子從約旦河邊的叢林上來,攻擊堅固的居所。轉眼之間,我要使他們逃跑,離開這地。誰蒙揀選,我就派誰治理這地。誰能比我呢?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有何牧人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你們要聽耶和華攻擊巴比倫所說的謀略和他攻擊迦勒底人之地所定的旨意。仇敵定要將他們群眾微弱的拉去,定要使他們的居所荒涼。因巴比倫被取的聲音,地就震動,人在列邦都聽見呼喊的聲音。」 50:41-50:46

註釋:

          3.北方的民族來要攻擊並毀滅巴比倫城。 50:41-4650:41-43 的字句與 6:22-24 應用於猶大百姓的預言用詞幾乎
              相等,重覆強調神公義的審判的一致性,巴比倫如何待人,現
              在受同樣的處分( 25:14 ;  50:15 ),所以神刑罰巴比倫。
            ●海浪「匉訇」:「咆哮」、「吼叫」、「喧鬧」。
            ◎ 50:44-46 是重複 49:19-21 對以東的預言,只不過對象改變成
              為巴比倫。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毀滅的風颳起,攻擊巴比倫和住在立加米的人。我要打發外邦人來到巴比倫,簸揚她,使她的地空虛。在她遭禍的日子,他們要周圍攻擊她。拉弓的,要向拉弓的和貫甲挺身的射箭。不要憐惜她的少年人;要滅盡她的全軍。他們必在迦勒底人之地被殺仆倒,在巴比倫的街上被刺透。以色列和猶大雖然境內充滿違背以色列聖者的罪,卻沒有被他的神─萬軍之耶和華丟棄。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奔,各救自己的性命!不要陷在她的罪孽中一同滅亡;因為這是耶和華報仇的時候,他必向巴比倫施行報應。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使天下沉醉;萬國喝了她的酒就顛狂了。巴比倫忽然傾覆毀壞;要為她哀號;為止她的疼痛,拿乳香或者可以治好。我們想醫治巴比倫,她卻沒有治好。離開她吧!我們各人歸回本國;因為她受的審判通於上天,達到穹蒼。耶和華已經彰顯我們的公義。來吧!我們可以在錫安報告耶和華─我們神的作為。你們要磨尖了箭頭,抓住盾牌。耶和華定意攻擊巴比倫,將她毀滅,所以激動了瑪代君王的心;因這是耶和華報仇,就是為自己的殿報仇。你們要豎立大旗,攻擊巴比倫的城牆;要堅固瞭望臺,派定守望的設下埋伏;因為耶和華指著巴比倫居民所說的話、所定的意,他已經作成。住在眾水之上多有財寶的啊,你的結局到了!你貪婪之量滿了!萬軍之耶和華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敵人充滿你,像螞蚱一樣;他們必吶喊攻擊你。 51:1-51:14

註釋:

    (四)上帝要使毀滅的風攻擊巴比倫人,並呼籲以色列人由巴比倫中逃離
          ,以救自己的生命  51:1-14 
          ●「立加米」:原文是「對頭的心」,是「迦勒底」一字的「阿特
                        巴什」(atbash) 。「阿特巴什」是一種密碼方
                        法,透過將希伯來文正數字母替換成倒數字母(a
                        用z來替代,c用x替代),組成新字來表達。
          ◎這邊用暗語可能因為直呼敵人名字會構成危險,但 耶 51 預言
            中既已多處直稱巴比倫, 51:1 改用代碼暗語的理由並沒辦法得
            到一致性的認同。有學者認為更有可能這是譏笑對方的方式之
            一。
          ●「簸揚」她:「分散」、「篩選」。是將穀類糠秕(稻草)的混
                        合物向風揚起,較重的穀類會直接落地,較輕且不
                        要的糠秕稻草則由風吹起帶走。用此比喻神視所有
                        的巴比倫人為糠秕,他們都要被風吹去。
          ◎ 51:1-2 用毀滅的風簸揚引喻巴比倫被外邦人從遠方入侵,類似
            的用詞和比喻曾用於 4:11-1249:36 。
          ●「拉弓的,要向拉弓的和貫甲挺身的射箭」:應該譯為「叫拉弓
            的拉他的弓,佩帶他的盔甲」。
          ●「滅盡」她的全軍:「奉獻」、「完全地毀壞」。這是一種聖戰
                              用詞,表示將人與牲畜完全殺死,當成是對
                              神的「奉獻」。
          ●「乳香」:「一種被當作香焚燒的樹脂」。
          ●「瑪代」:指「米底亞人」。西元前九世紀末亞述文獻中開始出現
                      米底亞的相關記載。提革拉毘列色三世與撒珥根二世
                      攻打過瑪代好幾次 王下 17:6 。此族人居住於伊朗
                      西部,定都於埃克拜坦那。以攔這個伊朗王國統治
                      南部。西元前七世紀,古阿薩勒斯王聯合尼布甲尼
                      撒,以及巴比倫的迦勒底人攻打而毀滅了尼尼微,
                      才成為統一的民族。最後,古列二世的阿契美尼德
                      帝國於西元前550年,征服同化了瑪代人。
          ●「以色列聖者」:是以賽亞用作耶和華的稱號。耶利米書只在
                             51:550:29 用。
          ◎ 51:7 對「耶和華憤怒的杯」再度引伸,在 耶 25:15-29 曾用
            一樣的比喻將巴比倫指為神向列國洩怒的工具。
          ●「瑪代」:Media位於今日的伊朗Iran的西北,在耶利米書的
                      寫作期時(可能)是北區最強大的力量,巴比倫的
                      勁敵。至西元前538年巴比倫覆沒時,瑪代被塞魯
                      王征服併入波斯國的版圖。不過聖經多次稱波斯帝
                      國為瑪代─波斯( 斯 1:3,18,19斯 10:2但 5:28但 6:8,12,15但 8:20 )。
                       但 5:31 認是瑪代人大利烏Darius the Mede奪得
                      巴比倫;「大利烏」可能是塞魯斯王的別名,也可
                      能是瑪代將軍哥比利雅Gobryas的別名。
          ◎ 51:12 是號令瑪代的君王們設立守望,佈下埋伏,以四面包圍
            城不容巴比倫百姓逃脫。(參 王下 25:4 )
          ●「住在眾水之上」:也是指「巴比倫」。巴比倫位於幼發拉底河
                              旁邊,並且有很多灌溉渠道與運河。
          ●「螞蚱」一樣:「蛹蝗」、「蝗蟲的幼蟲」。

經文:

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他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激動;他使雲霧從地極上騰。他造電隨雨而閃,從他府庫中帶出風來。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各銀匠都因他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都是虛無的,是迷惑人的工作,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雅各的分不像這些,因他是造作萬有的主;以色列也是他產業的支派。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 51:15-51:19

註釋:

    (五)頌讚上帝才是造物者 51:15-19耶 10:12-16 
          ●「府庫」:「寶庫」。
          ●「府庫帶出風來」: 申 28:12  詩 33:7  伯 38:22 也都有這樣的
                              說法。
          ●「穹蒼」、「空中」:都是複數型態的「天」。
          ●「多水」:是複數型態的「水」。
          ●「激動」:「吼叫」、「喧嚷」、「響聲」。
          ●「迷惑人的」工作:「謬誤」、「妄想」、「嘲弄」。
          ●「追討的時候」:「訪問的時候」、「處罰的時候」。
          ●雅各的「分」:「一份產業」、「所得的一份戰利品」。
          ●「雅各的分」:就是指「上帝」。
          ◎ 51:1910:12-16 完全相同。第10章是耶和華對猶大人發言,
            勸服猶大偶像敬拜是虛妄的,偶像無能但耶和華是全能。而本段則
            是在耶和華起誓之後對巴比倫人發言,強調耶和華是足有能力按誓
            言而行的那一位。
經文:

你是我爭戰的斧子和打仗的兵器;我要用你打碎列國,用你毀滅列邦;用你打碎馬和騎馬的;用你打碎戰車和坐在其上的;用你打碎男人和女人;用你打碎老年人和少年人;用你打碎壯丁和處女;用你打碎牧人和他的群畜;用你打碎農夫和他一對牛;用你打碎省長和副省長。耶和華說:「我必在你們眼前報復巴比倫人和迦勒底居民在錫安所行的諸惡。」耶和華說:你這行毀滅的山哪,就是毀滅天下的山,我與你反對。我必向你伸手,將你從山巖滾下去,使你成為燒毀的山。人必不從你那裡取石頭為房角石,也不取石頭為根基石;你必永遠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 51:20-51:26

註釋:

    (六)巴比倫本來是上帝的審判工具,但是上帝現在要審判巴比倫的
          罪惡 51:20-2651:20-23 指的是巴比倫人還是波斯王?學者有不同看的看
            法,兩者都能解釋的通。
          ●「副省長」:「統治者」、「官長」。
          ●「山巖」滾下去:「巖石」、「山崖」。
          ◎ 51:25 是將巴比倫用人性化來描述(例如:滾下山崖),用燒盡的山
            火比喻神除滅巴比倫的能力。
          ◎ 51:26 暗示巴比倫成為永遠的廢墟,燒毀城市的石塊不能用作建
            築。
經文:

要在境內豎立大旗,在各國中吹角,使列國預備攻擊巴比倫,將亞拉臘、米尼、亞實基拿各國招來攻擊她;又派軍長來攻擊她,使馬匹上來如螞蚱,使列國和瑪代君王,與省長和副省長,並他們所管全地之人,都預備攻擊她。地必震動而瘠苦;因耶和華向巴比倫所定的旨意成立了,使巴比倫之地荒涼,無人居住。巴比倫的勇士止息爭戰,藏在堅壘之中。他們的勇力衰盡,好像婦女一樣。巴比倫的住處有火著起,門閂都折斷了。跑報的要彼此相遇,送信的要互相迎接,報告巴比倫王說:城的四方被攻取了,渡口被佔據了,葦塘被火燒了,兵丁也驚慌了。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巴比倫城(原文作女子)好像踹穀的禾場;再過片時,收割她的時候就到了。 51:27-51:33

註釋:

    (七)呼籲列國來圍攻巴比倫 51:27-33 
          ●「豎立大旗」、「吹角」:是備戰的行動。
          ●「使列國預備」:原文作「使列國分別為聖」,因為此役乃是執行
                            神旨意的聖戰。
          ●「亞拉臘」:字義是「撤銷的詛咒」、「降下詛咒」。指的是小亞
                        細亞東部凡湖附近的「烏拉爾圖」國。
          ●「米尼」:字義是「分開」。指的是西亞洲北部烏米亞湖南面的的
                      曼內阿人(Manneans)。
          ●「亞實基拿」:字義是「像灑落的雨滴般的人」、「撒落般的
                          火」。今伊朗西北部黑海和裏海一帶的伊什庫扎(
                          Ishkuza)人。
          ●「亞拉臘、米尼、亞實基拿」:這些國家都位於巴比倫北方,是騎
                                        馬而強悍善戰的游牧民族。在西元
                                        前539年攻取巴比倫之役中成為波
                                        斯的一支分遣部隊。
          ●「上來如螞蚱」:原文是「上來如粗暴的蛹蝗」。 
          ●地必震動而「瘠苦」:「旋轉」、「扭曲」。
          ●勇力「衰盡」:「乾燥」、「乾涸」。
          ●城的「四方」:「末端」、「盡頭」。
          ●「渡口」被佔據:「通路」。這裡的渡口指幼發拉底河(此河貫穿
                            城中)入城之處,並各渠道運河的渡口。
          ●「渡口被佔據」:巴比倫淪陷前幾週,底格里斯河的幾個主要渡口
                            落入波斯掌握。於是能有效地截斷底格里斯、幼
                            發拉底二河一切順流而下的補給。讓巴比倫軍隊
                            軍心混亂。
          ●「葦塘」:「水池」、「池塘」,指巴比倫城專門用來遲滯或防止
                      敵軍行進的幾個壕溝與池塘。
          ◎這一段用很生動的方式表明巴比倫城的陷落狀況。
          ◎ 51:33 有兩個引喻:先是踹平的打穀場,後是收割莊稼。收割季
            節先割下禾捆,放在打穀場地面,由牛車犁拖耙打下麥穗。然後將
            禾桿上空中,稻草被風吹去,子粒掉地。收割的比喻常在舊約喻為
            審判,可參 珥 3:13何 6:11彌 4:12-13耶 51:2
經文:

以色列人說: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吞滅我,壓碎我,使我成為空虛的器皿。他像大魚將我吞下,用我的美物充滿他的肚腹,又將我趕出去。錫安的居民要說:巴比倫以強暴待我,損害我的身體,願這罪歸給她。耶路撒冷人要說:願流我們血的罪歸到迦勒底的居民。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為你伸冤,為你報仇;我必使巴比倫的海枯竭,使她的泉源乾涸。巴比倫必成為亂堆,為野狗的住處,令人驚駭、嗤笑,並且無人居住。他們要像少壯獅子咆哮,像小獅子吼叫。他們火熱的時候,我必為他們設擺酒席,使他們沉醉,好叫他們快樂,睡了長覺,永不醒起。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他們像羊羔、像公綿羊和公山羊下到宰殺之地。 51:34-51:40

註釋:

    (八)以色列人為巴比倫禱告神,上帝決定要為以色列人申冤 51:34-40 
          ●「大魚」:原文是「龍」、「蛇」、「海怪」。
          ◎ 51:34-35 是用人性化的耶路撒冷發言,她哀歎在巴比倫王手下的
            遭遇,呼求咒詛臨到巴比倫的居民。這邊將尼布甲尼撒比作深海的
            巨獸(巴比倫創世神話中的海怪)吞吃耶路撒冷,將其財富填滿肚
            腹,剩下空碗,感覺相當生動。
          ●「巴比倫以強暴待我,損害我的身體,願這罪歸給她」:「願我
            和我骨肉所受殘暴的罪歸給巴比倫」。
          ◎無法確定 51:36 的「巴比倫的海」指的是何處。多數學者認為這
            是環繞巴比倫的諸河道,原文此字也可以指「大河」。
          ●「火熱的時候」:意思可能是指「慾望升高」的時候。
          ●「睡了長覺」:原文是連續兩個「睡覺」,用以加強語氣。
          ◎這一段表明巴比倫有如獅子吞吃以色列,現在上帝要讓他們好像
            溫馴的羊,準備被宰殺。
經文:

示沙克(就是巴比倫)何竟被攻取,天下所稱讚的何竟被佔據?巴比倫在列國中何竟變為荒場?海水漲起,漫過巴比倫;她被許多海浪遮蓋。她的城邑變為荒場、旱地、沙漠,無人居住,無人經過之地。我必刑罰巴比倫的彼勒,使他吐出所吞的。萬民必不再流歸他那裡;巴比倫的城牆也必坍塌了。我的民哪,你們要從其中出去!各人拯救自己,躲避耶和華的烈怒。你們不要心驚膽怯,也不要因境內所聽見的風聲懼怕;因為這年有風聲傳來;那年也有風聲傳來,境內有強暴的事,官長攻擊官長。日子將到,我必刑罰巴比倫雕刻的偶像。她全地必然抱愧;她被殺的人必在其中仆倒。那時,天地和其中所有的,必因巴比倫歡呼,因為行毀滅的要從北方來到她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 51:41-51:48

註釋:

    (九)哀嘆巴比倫被攻取,變成荒場 51:41-48 
          ●「示沙克」:是「巴比倫」一字的「阿特巴什」(atbash)
                        。「阿特巴什」是一種密碼方法,透過將希伯來
                        文正數字母替換成倒數字母(a用z來替代,c用x
                        替代),組成新字來表達。
          ●「被佔據」:「被擄獲」、「被逮捕」、「被佔領」。
          ●「荒場」:「荒廢」、「恐怖」、「膽戰心寒」。
          ◎ 51:41 提到巴比倫被稱為「天下所稱讚的」,可能是指它的王
            國版圖面積或防衛能力,或者指建築之宏偉。
          ◎ 51:42 提到的「海水」應該就是指巴比倫的北方敵人(
             50:3-4 ; 51:27-28 )一浪一浪的侵襲。 賽 8:7-8賽 17:12 亦以海水為喻,將亞述王(及其盟軍)比作
            幼發拉底河的洪水,浸過以色列和猶大全境。
          ◎「海水漲起,漫過巴比倫」:巴比倫的創世神話中,馬爾杜克
            壓制了混亂的海洋與海怪,創造了世界。而此處混亂的海洋消
            滅了巴比倫,這樣的記載讓讀者有一種「反創造」的感受。
          ●「無人居住,無人經過」:原文是「無尊貴的人經過,也無卑微的
                                    人在那裡居住」。
          ◎ 51:41-43 希伯來文的動詞皆是預言性的過去式,將未來看作
             已經實現。 51:44 動詞則改為未來式。
          ●「彼勒」:字義是「君主」,是指巴比倫的眾神之首「瑪爾杜
                      克」。在次經「彼勒與大龍」中有較多的描述。
          ●「流歸」:「流向」。
          ◎ 51:42 提到「使它吐出所吞下的」是因為古代近東的戰勝國往
            往歸功於神衹,所以之前巴比倫掠奪的財物和人口被認為是彼勒
            的戰利品(可參考 但 5:2-4 )。
          ●「巴比倫的城牆」:巴比倫有兩層城牆,外牆有四公尺厚,內
                              牆有六公尺半厚,兩牆間有七公尺寬的護
                              城溝。 
          ●「風聲」:「消息」、「信息」。
經文:

巴比倫怎樣使以色列被殺的人仆倒,照樣她全地被殺的人也必在巴比倫仆倒。你們躲避刀劍的要快走,不要站住!要在遠方記念耶和華,心中追想耶路撒冷。我們聽見辱罵就蒙羞,滿面慚愧,因為外邦人進入耶和華殿的聖所。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刑罰巴比倫雕刻的偶像,通國受傷的人必唉哼。巴比倫雖升到天上,雖使她堅固的高處更堅固,還有行毀滅的從我這裡到她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有哀號的聲音從巴比倫出來;有大毀滅的響聲從迦勒底人之地發出。因耶和華使巴比倫變為荒場,使其中的大聲滅絕。仇敵彷彿眾水,波浪匉訇,響聲已經發出。這是行毀滅的臨到巴比倫。巴比倫的勇士被捉住,他們的弓折斷了;因為耶和華是施行報應的神,必定施行報應。君王─名為萬軍之耶和華的說:我必使巴比倫的首領、智慧人、省長、副省長,和勇士都沉醉,使他們睡了長覺,永不醒起。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巴比倫寬闊的城牆必全然傾倒;他高大的城門必被火焚燒。眾民所勞碌的必致虛空;列國所勞碌的被火焚燒,他們都必困乏。 51:49-51:58

註釋:

    (十)上帝要照巴比倫對以色列人的方式來對待巴比倫人。 51:49-58 
          ●「心中追想耶路撒冷」:「讓耶路撒冷進入你們的心」。
          ●「還有行毀滅的從我這裡到她那裡」:「行毀滅的要從我這裡到
                                              她那裡」。
          ●「匉訇」:「咆哮」、「吼叫」。
          ●「高大的城門」:目前考古學家挖出一個巴比倫的城門「亞斯他
                            門」,高達九公尺。
          ●「眾民所勞碌的....」:與 哈 2:13 一樣。
          ◎ 51:57 可參考 51:39
經文:

猶大王西底家在位第四年,上巴比倫去的時候,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西萊雅與王同去(西萊雅是王宮的大臣),先知耶利米有話吩咐他。耶利米將一切要臨到巴比倫的災禍,就是論到巴比倫的一切話,寫在書上。耶利米對西萊雅說:「你到了巴比倫務要念這書上的話;又說:『耶和華啊,你曾論到這地方說:要剪除,甚至連人帶牲畜沒有在這裡居住的,必永遠荒涼。』你念完了這書,就把一塊石頭拴在書上,扔在幼發拉底河中,說:『巴比倫因耶和華所要降與她的災禍,必如此沉下去,不再興起,人民也必困乏。』」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 51:59-51:64

註釋:

    (十一)耶利米透過西萊雅傳達記錄對巴比倫的預言 51:59-64 
          ●「西底家在位第四年,上巴比倫去」:該年是西元前594/593年,
            一般認為西底家因為 耶 27 的謀反不成,所以去巴比倫進行進貢
            、輸誠一類的彌補行動。
          ●「西萊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統治者」,此人是巴錄的
                        兄弟 32:12 ,不同於 36:26  40:8  52:24-27 
                        的西萊雅。此人的印章曾被考古挖掘發現。
          ◎有人認為歷史上找不到其他文獻說西底家曾經長途跋涉去巴比倫
            ,因此認為此處是西萊雅代表西底家去(亞蘭譯本的譯文就是這
            個看法)。
          ●寫在「書」上:「書冊」、「卷軸」的陽性單數名詞,表示只有
                          使用一卷書卷。
          ●「務要念」這書上的話:「注意宣讀」。
          ◎此時離猶大亡國被擄還有七年左右,而且當時猶大國是很怕巴比
            倫報復,忙著去輸誠的時候,耶利米卻已經發出巴比倫將會滅亡
            的預言。這個事件的時間在被擄之前,但是編輯將之放在此處,
            作為對巴比倫預言的結語也相當合理,因為巴比倫將如同投入幼
            發拉底河的石頭與預言書卷一般,永遠不會再浮出水面。
經文:

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的面前趕出。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城裡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間從靠近王園兩城中間的門,出城逃跑;迦勒底人正在四圍攻城。他們就往亞拉巴逃去。迦勒底的軍隊追趕西底家王,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他。他的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在哈馬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巴比倫王便審判他。巴比倫王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在利比拉殺了猶大的一切首領,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將他囚在監裡,直到他死的日子。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初十日,在巴比倫王面前侍立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進入耶路撒冷,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民中最窮的和城裡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 52:1-52:16

註釋:

肆、附錄:耶路撒冷陷落的記錄  52:1-3452:1-27,31-34王下 24:18-25:21   王下 25:27-30 逐字相
      同。
    ○ 39:1-10 有類似的記載。
    ◎ 51:64 以「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結尾,顯然 耶 52 就是一個
      附錄。而「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應該是編輯的註記,而非耶利米
      預言的最後記錄,因為 耶 51  時耶路撒冷尚未陷落。
    ◎ 耶 52 基本上取自 王下 24:18-25:30 (其中省略了
       王下 25:22-26 基大利做省長時的事)。這段記載與列王紀下不同的地
      方就是在 耶 52:28-30 ,這段明確地記下了三次被擄的人數。
  一、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將城攻破擄走百姓。
       52:1-16 
      ●「哈慕他」:字義是「岳父是靠山」。
      ●「立拿」人:字義是「鋪過的道路」。
      ●「約雅敬」:字義是「耶和華興起」。
      ◎ 52:4 按現代曆計算是西元前588年1月15日。
      ◎ 52:6 按現代曆計算是西元前586年7月18日,耶路撒冷城被
        圍困了整整18個月。
      ●「王園」:即「御花園」,在 尼 3:15 這個詞與西羅亞池(pool 
                  of Siloan)及上大衛城的台階並提。可能是在城南靠
                  近「泰路平谷」(Tyropean Valley),所以此處提及在
                  「兩牆之間」(東山和西山的牆)吻合。
      ●「亞拉巴」:字義是「荒野」。指猶大曠野和死海連接的約
                    但河谷。渡過約但河就可以逃到摩押或亞捫。
      ●「往亞拉巴」:原文作「向著亞拉巴」。
      ●耶利哥的「平原」:原文是「亞拉巴」的複數型態,表示西
                          底家已經逃到耶利哥(接近約但河)附
                          近的亞拉巴,但是還是被抓到。
      ◎ 39:4-5 提及西底家的逃亡計畫是在耶利哥附近的約但河渡
        口過河,逃往摩押或亞捫尋求庇護。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
        平原的路長約24公里,是條陡峭的下坡路,沿途盡是不毛多
        石的山頭,所以無處躲藏,沒有岔路也沒有可守的山寨。本
        來西底家也幾乎成功了,因為巴比倫人追上他時,距離約但
        河只有幾公里路。
      ●「哈馬」地:字義是「堡壘」。
      ●「利比拉」:字義是「肥沃」。在以色列東邊界線上之一處,
                    是在敘利亞一個大平原上。為哈馬的一個城,
                    在巴比倫和巴勒斯坦之間的大路上,是敘利亞
                    境內的奧朗底河(Orentes River)上的要衝,
                    也是埃及通往美索不達米亞的要道的岔口。根
                    據 王下 23:33 法老尼哥二世曾經使用此地作
                    為迦基米施之役的軍隊集結地,並曾在這囚禁
                    約哈斯。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以這裡為軍
                    隊的大本營,在進兵巴勒斯坦時在此駐紮,後
                    也在這審訊囚犯。
      ◎ 52:12 即現代曆的西元前586年8月17日。
      ●「五月初十日」: 王下 25:8 作「初七」。有可能是某一
                        邊抄寫錯誤。
      ◎ 52:15-16 提及最窮的人也被擄走,另外有些窮人卻被留下
        耕種田地。

經文:

耶和華殿的銅柱並殿內的盆座和銅海,迦勒底人都打碎了,將那銅運到巴比倫去了,又帶去鍋、鏟子、蠟剪、盤子、調羹,並所用的一切銅器、杯、火鼎、碗、盆、燈臺、調羹、爵,無論金的銀的,護衛長也都帶去了。所羅門為耶和華殿所造的兩根銅柱、一個銅海,並座下的十二隻銅牛,這一切的銅多得無法可稱。這一根柱子高十八肘,厚四指,是空的,圍十二肘。柱上有銅頂,高五肘;銅頂的周圍有網子和石榴,都是銅的。那一根柱子照此一樣,也有石榴。柱子四面有九十六個石榴,在網子周圍,共有一百石榴。 52:17-52:23

註釋:

  二、聖殿也被擄掠 52:17-23 
      ◎此處所記載的就是聖殿中的器物,可以參考 王上 7:15-51 都被擄去
        。但「銅牛」, 王下 16:14-18 記載亞哈斯王已經將銅牛除去,此
        處又提到銅牛,可能是編者的失誤。不過並不影響我們對整個聖殿被
        劫掠的理解。
      ●「鏟子」:可能是清理祭壇用。
      ●「蠟剪」:剪燈芯用。
經文:

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或譯:太監),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七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所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這些人帶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巴比倫王就把他們擊殺在哈馬地的利比拉。這樣,猶大人被擄去離開本地。尼布甲尼撒所擄的民數記在下面:在他第七年擄去猶大人三千零二十三名;尼布甲尼撒十八年從耶路撒冷擄去八百三十二人;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擄去猶大人七百四十五名;共有四千六百人。 52:24-52:30

註釋:

  三、被巴比倫擄去的人 52:24-30 
      ●「西萊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統治者」,此人是大祭司希勒家的
                    孫子( 代上 6:13-14 ),不同於其他地方的西萊雅
                    。
      ●「西番亞」:字義是「耶和華所珍愛的」。
      ●「把門的」:「門口的守衛」。有三個人負責此職位 52:24王下 12:9 顯示這個職位相當被尊重,所以可
                    以管理聖殿維修經費。
      ◎ 52:25 記錄的大概是留守城內的次要官員與尋常百姓,但是這些
        人還是被巴比倫王處死。
      ◎ 52:28 尼布甲尼撒第7年按現代曆計算是西元前597年。
      ◎ 52:29 尼布甲尼撒第18年按現代曆計算是西元前586年。
      ◎ 52:30 尼布甲尼撒第23年按現代曆計算是西元前581年。
      ◎猶大人被擄的記錄:
        A.第一次 尼布甲尼撒第七年(西元前597/8年), 王下 24:12 說是
                 尼布甲尼撒第八年,約雅斤被擄時
          擄去人數 3023人  王下 24:14 記載為一萬人,人數的差異可能
          是:
          a.指同一事件,只算男丁或總數。
          b.指不同事件,被擄3023人這件事( 耶 52:28 )是發生在約雅敬
            王因叛亂而被擒殺之後(尼布甲尼撒在位第7年),目的是警告猶
            大人不可再背叛,但是約雅敬之子約雅斤時期仍常有叛亂,所
            以尼布甲尼撒在位第8年( 王下 24:12-14 )之時又再擄了一萬
            人。
          
        B.第二次 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西元前587年),耶路撒冷陷落
          擄去人數  832人
          
        C.第三次 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西元前582年),不知道原因,可能
          是報復基大利被刺殺的事件 41:1-4 ,
          擄去人數 745人
          
        被擄去的人數僅有幾千人,即使這只是男丁,加上婦女小孩也不過
        兩、三萬人。因此不可能是把整個民族都遷移離開,而是把較高階
        層,有領導叛變能力的人擄掠離開本地而已。
經文:

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巴比倫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分,終身是這樣,直到他死的日子。 52:31-52:34

註釋:

  四、猶大王約雅斤的遭遇  52:31-34 
      ●「以未米羅達」:字義是「米羅達的男人」,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
                        西元前562到560年統治巴比倫。之後他的姐夫尼
                        甲沙利薛( 39:3 )叛變將之殺死後接續統治。
      ◎ 52:31 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12月「25日」按現代曆計算是西
        元前561年3月20日。值得一提的是同樣的事件卻記錄是在「27日」
        ( 王下 25:27-28 ) 。
      ●「一同在巴比倫眾王」:指一同被擄到巴比倫的其他國家君王。              
      ◎「直到他死的日子」:約雅斤在被擄時18歲,約西元前597年,此
                            時應該是55歲左右。此處提到「直到他死的
                            日子」,表示這段記錄是在約雅斤死後加入
                            的,時間應該在西元前560年以後了。
      ◎ 耶 52:31-34 記載約雅斤被囚37年後終於獲釋。這件事情發生時耶
        利米似乎已經不在人世。
      ◎為何此處要記載約雅斤獲得比較好的待遇?可能是要說明猶大被擄
        的百姓已經漸漸在巴比倫站穩腳跟,即使被擄到巴比倫,大衛的後
        裔也獲得比較好的地位與尊重,因此猶大人必須靜待上帝毀滅巴比
        倫,讓猶大歸回的時間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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