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2:1 |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 |
12:2 |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 |
12:3 |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 |
12:4 |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12:5 |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 | |
12:6 |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裡。 | |
12:7 | 在那裡,耶和華─你們 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就都歡樂。 | |
12:8 |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 |
12:9 |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 |
12:10 | 但你們過了約旦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 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 | |
12:11 |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 |
12:12 | 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 | |
12:13 |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 |
12:14 |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 |
12:15 |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 |
12:16 |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 |
12:17 |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 | |
12:18 | 但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歡樂。 | |
12:19 | 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 |
12:20 | 「耶和華─你的 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裡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 |
12:21 | 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 | |
12:22 |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 |
12:23 |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是生命)與肉同吃。 | |
12:24 |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 |
12:25 |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 |
12:26 |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 |
12:27 |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 |
12:28 |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 | |
12:29 | 「耶和華─你 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 |
12:30 |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 |
12:31 |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 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 | |
12:32 |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 |
13:1 |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 | |
13:2 | 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 | |
13:3 | 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不是。 | |
13:4 | 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 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 | |
13:5 | 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 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
13:6 |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 |
13:7 |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 |
13:8 |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 |
13:9 |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 |
13:10 |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 神。 | |
13:11 | 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 |
13:12 |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 |
13:13 | 【併於上節】 | |
13:14 |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 |
13:15 | 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 |
13:16 | 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 | |
13:17 | 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 |
13:18 | 【併於上節】 | |
14:1 |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 | |
14:2 |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 |
14:3 |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 |
14:4 |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 |
14:5 | 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 |
14:6 |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 |
14:7 |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 |
14:8 |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 |
14:9 |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
14:10 |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 | |
14:11 |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 |
14:12 | 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 |
14:13 | 鸇、小鷹、鷂鷹與其類, | |
14:14 | 烏鴉與其類, | |
14:15 |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 |
14:16 | 鴞鳥、貓頭鷹、角鴟、 | |
14:17 | 鵜鶘、禿鵰、鸕鶿、 | |
14:18 |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 |
14:19 |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 | |
14:20 |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 |
14:21 |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 |
14:22 |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 |
14:23 |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 | |
14:24 | 當耶和華─你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 | |
14:25 |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 | |
14:26 |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樂。 | |
14:27 |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 |
14:28 |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 |
14:29 | 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 |
15:1 |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 |
15:2 | 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 |
15:3 | 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甚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 |
15:4 |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 | |
15:5 | 【併於上節】 | |
15:6 |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 |
15:7 |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 |
15:8 | 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 |
15:9 | 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 | |
15:10 |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 |
15:11 |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 |
15:12 | 「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 |
15:13 |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 |
15:14 | 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 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 |
15:15 |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 神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 |
15:16 |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 | |
15:17 |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 |
15:18 |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以為難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耶和華─你的 神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 |
15:19 | 「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 神。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牠耕地;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 | |
15:20 | 這頭生的,你和你的家屬,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吃。 | |
15:21 | 這頭生的若有甚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甚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 | |
15:22 | 可以在你城裡吃;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 |
15:23 | 只是不可吃牠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 |
16:1 |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 |
16:2 |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 | |
16:3 | 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 |
16:4 | 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 |
16:5 |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 |
16:6 | 只當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 |
16:7 | 當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譯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 |
16:8 |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 |
16:9 | 「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 | |
16:10 | 你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守七七節。 | |
16:11 |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歡樂。 | |
16:12 |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 |
16:13 | 「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 |
16:14 | 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 |
16:15 |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 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 |
16:16 |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 |
16:17 |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 |
16:18 |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 |
16:19 |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 |
16:20 |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 |
16:21 | 「你為耶和華─你的 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 | |
16:22 |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恨惡的。 | |
17:1 |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 |
17:2 |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 |
17:3 |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 |
17:4 |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 |
17:5 |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 |
17:6 |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 |
17:7 |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
17:8 |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 |
17:9 |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 |
17:10 |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 |
17:11 |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 |
17:12 |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 |
17:13 |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 |
17:14 | 「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 |
17:15 |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 |
17:16 |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 |
17:17 |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 |
17:18 |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 |
17:19 |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 |
17:20 |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 |
18:1 |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 |
18:2 |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 |
18:3 |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 |
18:4 |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 |
18:5 |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 |
18:6 |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 |
18:7 | 就要奉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 |
18:8 |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 | |
18:9 |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 | |
18:10 |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 |
18:11 |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 |
18:12 |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 |
18:13 |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 |
18:14 |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 |
18:15 | 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 |
18:16 |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 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 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 |
18:17 |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 |
18:18 |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 |
18:19 |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 |
18:20 |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 |
18:21 |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 |
18:22 |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 |
19:1 | 「耶和華─你 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 | |
19:2 | 就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 |
19:3 | 要將耶和華─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 |
19:4 | 「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 |
19:5 |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 |
19:6 | 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不該死,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 | |
19:7 | 所以我吩咐你說,要分定三座城。 | |
19:8 | 耶和華─你 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 | |
19:9 |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 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 |
19:10 |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流血的罪就歸於你。 | |
19:11 |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致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 | |
19:12 |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 | |
19:13 | 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 |
19:14 |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 |
19:15 | 「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 |
19:16 |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 |
19:17 |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 |
19:18 |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 |
19:19 |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
19:20 |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 |
19:21 |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
20:1 |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 神與你同在。 | |
20:2 |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 |
20:3 | 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 |
20:4 |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 |
20:5 |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 | |
20:6 | 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 | |
20:7 | 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 | |
20:8 | 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 |
20:9 |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 | |
20:10 |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 |
20:11 |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 |
20:12 |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 |
20:13 |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 |
20:14 |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 |
20:15 |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 |
20:16 |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 |
20:17 | 只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 |
20:18 |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20:19 |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 |
20:20 |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 |
21:1 |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 |
21:2 |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 |
21:3 |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 |
21:4 |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 |
21:5 |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 |
21:6 |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 |
21:7 | 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 |
21:8 |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 |
21:9 |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 |
21:10 |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 |
21:11 |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 | |
21:12 |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 |
21:13 |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 |
21:14 |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 | |
21:15 |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 |
21:16 |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 |
21:17 |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 |
21:18 |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 |
21:19 |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 |
21:20 |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 |
21:21 |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 |
21:22 |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 |
21:23 |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詛的。 | |
22:1 |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 |
22:2 |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 |
22:3 |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 |
22:4 |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 |
22:5 |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 |
22:6 |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 |
22:7 | 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 |
22:8 |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 | |
22:9 |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 | |
22:10 |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 |
22:11 |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 | |
22:12 |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 | |
22:13 | 「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 | |
22:14 | 信口說她,將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她同房,見她沒有貞潔的憑據』; | |
22:15 |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 |
22:16 |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她, | |
22:17 |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 |
22:18 |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 |
22:19 |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她。 | |
22:20 |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 |
22:21 | 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
22:22 |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 |
22:23 |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 | |
22:24 |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
22:25 |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 |
22:26 | 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 |
22:27 |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 | |
22:28 |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 | |
22:29 |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 | |
22:30 |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 |
23:1 |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 |
23:2 |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 |
23:3 |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 |
23:4 |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 |
23:5 | 然而耶和華─你的 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愛你。 | |
23:6 |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 |
23:7 | 「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 | |
23:8 | 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 | |
23:9 |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 | |
23:10 | 「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 | |
23:11 | 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 | |
23:12 | 「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 | |
23:13 | 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 | |
23:14 |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 |
23:15 |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 | |
23:16 | 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 |
23:17 |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 |
23:18 |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是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 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 |
23:19 |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 |
23:20 |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 |
23:21 | 「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 | |
23:22 | 你若不許願,倒無罪。 | |
23:23 | 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 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 |
23:24 | 「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 | |
23:25 | 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 | |
24:1 |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 |
24:2 |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 |
24:3 | 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 |
24:4 |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 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 |
24:5 |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 |
24:6 |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 |
24:7 | 「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 |
24:8 |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 | |
24:9 | 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 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 |
24:10 |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 | |
24:11 | 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 | |
24:12 | 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 | |
24:13 | 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 | |
24:14 | 「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 | |
24:15 | 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 |
24:16 |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 |
24:17 |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 | |
24:18 |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 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 |
24:19 |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 |
24:20 | 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 |
24:21 | 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 |
24:22 |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 |
25:1 |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 |
25:2 | 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 | |
25:3 | 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 |
25:4 |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 | |
25:5 |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 |
25:6 |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 |
25:7 |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 |
25:8 |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她』, | |
25:9 |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 |
25:10 |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 |
25:11 | 「若有二人爭鬥,這人的妻近前來,要救她丈夫脫離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體, | |
25:12 | 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 | |
25:13 | 「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 | |
25:14 | 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 | |
25:15 | 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 | |
25:16 |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 |
25:17 |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 | |
25:18 | 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 神。 | |
25:19 | 所以耶和華─你 神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在耶和華─你 神賜你為業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時,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 | |
26:1 | 「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 | |
26:2 | 就要從耶和華─你 神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裡,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 | |
26:3 | 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 神明認,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 | |
26:4 | 祭司就從你手裡取過筐子來,放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前。 | |
26:5 |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 | |
26:6 | 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 | |
26:7 | 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 | |
26:8 | 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 | |
26:9 | 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 | |
26:10 | 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向耶和華─你的 神下拜。 | |
26:11 | 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 | |
26:12 |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 |
26:13 | 你又要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 |
26:14 | 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 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 |
26:15 | 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