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數點利未人的結果 26:57-62
◎比較這次數點人數與三十八年前的結果發現利未人增加1000人。
3:39 26:62
●「革順」:字義是「流亡」。
●「哥轄」:字義是「集會」。
●「米拉利」:字義是「苦味」。
●「立尼」:字義是「白色」。
●「希伯倫」:字義是「聯合」。
●「抹利」:字義是「生病的」。
●「母示」:字義是「柔順的」。
●「可拉」:字義是「光禿的」。
●「暗蘭」:字義是「高貴的人」。
●「約基別」:字義是「耶和華是榮耀」。
●是「利未女子」:原文是「利未的女兒」。不過實際上就是指「
利未支派的女子」。因為利未跟暗蘭差了好幾
代(間隔400年)。很可能 26:58 與 26:59 的
暗蘭也不是同一個人。
●「生在埃及」:原文是「利未在埃及地生她」。
●「拿答」:字義是「豐富的」、「慷慨的」。
●「亞比戶」:字義是「他是(我)父親」。
●「以利亞撒」:字義是「上帝已幫助」。
●「以他瑪」:字義是「棕櫚岸」。
●「凡」火:字義是「外邦人的」、「陌生人的」。
◎利未人責司宗教事務,所以另行統計,凡滿一個月和以上的男丁
都加以計算。他們除了48個分散全地的小城之外( 民 35:1-8 )
,沒有分得土地為業( 民 26:62 )。他們的男丁總數為23000
人,比 民 3:39 所記多了一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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