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色列人在西奈曠野 1:1-10:10
一、人口統計 1:1-4:49
(一)數點以色列各支派可以參戰的男丁 1:1-54
1.上帝命令要數點可以出去打仗的男丁 1:1-3
●「第二年二月初一日」:顯示以色列人已經離開埃及一年又一
個月了。
●「耶和華曉諭摩西」:這四個原文字在五經中出現91次,其中
14次在出埃及記,33次在利未記,43次
在民數記,只有1次是在申命記。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這類的話在全卷民數記提到超過
一百五十次,用大約20種不同的
方式表達。顯示上帝主動介入以
色列人的生活與行動之中。
●「家室」:原文是「父家」。
●「宗族」:SH 4940,「部族」、「宗族」。
●「人名」:SH 8034,「名字」。
●照他們的「軍隊」:SH 6635,「軍隊」、「群」。
◎ 1:2 提到需要點數的有下限(20歲以上)卻沒有上限,只有提到
「能出去打仗的」。關於「能出去打仗的」也意味著以色列民
開始進行了軍事訓練。需要被點數的條件重複在
1:3,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5 。
◎ 1:2 提到是「按......人名」數點計算,可見是一對一(表示個
人是有影響力的)。可惜第一次點數的這群人卻是大多葬身曠野,
直到 民 26 第二次點數的名單才是進入迦南者。
◎ 利 27:2-7 記載各種性別與年齡的還願金額,以20到60歲的
男性最高,可知這一個年齡的男性被視為最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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