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參孫愛上一個非利士女子,不顧父母反對硬要娶來為妻,這是出於
上帝的作為。 14:1-4
●「下到」:瑣拉海拔356公尺,亭拿海拔244公尺,所以用「下到
」。
●「亭拿」:字義是「一部份」,位於瑣拉西南6公里左右,在梭烈
谷的另一邊,是非利士人的領土,步行大約一小時。
由於兩城距離相當近,所以後文中參孫父母來回的記
錄被作者省略,造成意義了解上的困難。參孫顯然能
自由來去,由此可知當時是太平時期。此處目前已經
被鑑定出位於梭烈谷的巴大施廢墟,並且已經挖掘出
非利士人相關的遺跡。
●「女子」:此字用來形容「一般婦女」與通常用來形容「未嫁女
子」的用字不同,顯示這個女子可能是寡婦或離過婚
的婦人。這個字也用來稱呼大利拉 16:4 。
●「未受割禮」:以色列人附近的民族除了非利士人之外,都有割
禮。這些割禮多半與成年禮或婚前禮儀有關,埃
及則是祭司才能受割禮。
● 14:3 中參孫的父親其實是對參孫違反 出 34:16 申 7:3 的禁
令表示悲傷。在當時父親擁有相當高的權柄,包括決定兒女的婚
事,如 創 24:4 38:6 。無論婚姻或其他大事,兒女違逆父母
都是很少見的事 創 26:34,35 27:7 。
◎這樁婚姻的形式很像當時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的婚姻形式。非利
士女子沒有搬到參孫家中同住,反倒是參孫像個訪客到妻子父家
中同住。
◎其實參孫是個軟弱任性的人,但是參孫的任性也被上帝使用來成
就上帝的心意。當然,不是說上帝喜悅參孫的任性,但是即使參
孫是任性的罪人,仍然可以被用來成就上帝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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