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上帝要實現祂的應許,讓彌賽亞出現,延續大衛王朝與聖殿
敬拜,讓真正的君王與祭司存在於上帝的子民中間。
33:14-26
●七十士譯本中沒有 33:14-16 。
◎ 33:14 用「日子將到」為起句的應許,可能是指
耶 23:5-6,7-8 ; 30:3 ; 31:27,31 。也可能是指以色
列猶大復合,回歸大衛一脈君王統治, 見 何 1:10-11 3:4-5 ;
摩 9:11-12 ; 賽 11:1-5,10-16 ; 耶 30:9,21 。或指恢復
祭祀的預言,見 耶 31:14 33:11 。
●「恩言」:「好的話語」、「令人愉悅的話語」。
●「大衛公義的苗裔」: 23:5-6 提及這個「苗裔」。
●「苗裔」:原文是「發芽」、「幼苗」,「大衛的苗裔」,
且型態為「陽性單數」,指的應該就是彌賽亞(
亞 3:8 6:12 )。這個字在古代中東用以表示王
位的合法繼承人。
●「耶和華我們的義」:可參考 23:6 為平行經文。這稱號應
用在神興起的大衛一脈君王,秉行公
義公正。因為神藉著被擄歸回恢復了
耶路撒冷,又為它提供公正的統治者
,這可能是這個稱號的源出。
●永不「斷」人:「毀滅」、「剪除」。
● 33:17 參考 王上 2:4 。
●「祭司利未人」:直譯「利未的祭司們」,特指合法的祭司
制。這是申命記典型的用語,但在耶利米
書只見於此處。
●「燔祭」、「素祭」:參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3632&N=3。
◎ 33:18 指出利未人與大衛家享有同樣的應許:雖然如今聖
殿被毀,祭司分散,但這只是暫時的災難,神應許他們將
來要繼續事奉神。
◎ 33:18 指大衛之約的重新確認(見 撒下 7:11-16,25-29 ;
詩 89:3-4, 19-29 ),並神與利未人之約的恢復(
民 25:10-13 ; 申 32:8-11 )。
●「廢棄」:「破壞」、「粉碎」、「使無效」。
◎ 33:20 是提及上帝創造的自然界規律。
●天上的「萬象」:原文是「軍隊」、「群」,也指天體的群
體。
●「斗量」:「測量」。
●「揣摩」:原作「觀看」,這裡指「留意」。
●「二族」:「兩家族」、「兩部族」,可能指「以色列」、
「猶大」或「利未人」、「大衛家」。由於後文
是「以為不再成國」,所以這兩族指「以色列」
、「猶大」比較可能。
◎ 33:25-26 意思是上帝既然維繫宇宙間定律的恆定,就會維
繫雅各之約與大衛之約,讓被擄的百姓歸回。
◎耶利米從第1章直到33章幾乎都是以審判為重點,恢復和
復興的應許並不多見,只偶然閃現於( 3:18 ; 23:5-7 ;
24:6-7 ; 29:10-14 )。但耶利米在 1:10 也蒙召作重建
的先知。在 30:1-33:26 這四章主要的中心思想就是「歸回
」 (SH 7725),指出他們會恢復的盼望和應許( 29:14 ;
30:3,18 ; 31:23 ; 32:44 ; 33:7,11 ),所以這幾卷常
被稱為「勸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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