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許之地的範圍 47:15-23
◎這個界限,與 王上 8:65 所記的所羅門王領土範圍接近,也與
民 34:1-15 的記載接近。
●「大海」:指「地中海」。
●「希特倫」:SH 2855,字義是「藏身之地」,詳細地點不詳。
●「西達達」:SH 6657,字義是「山邊」。
●「直到西達達口。又往哈馬、比羅他」:七十士譯本作「經過哈
馬口、直到西達達。又往比羅他」。
●「哈馬」:是「堡壘」的意思。
●「比羅他」:字義是「柏樹叢」。
●「西伯蓮」:字義是「兩倍的盼望」。
●「大馬士革」:字義是「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是亞蘭的首都。
●「浩蘭」:字義是「大洞穴」,在加利利海的東邊; 確切範圍不
確定。
●「哈撒哈提干」:字義是「中庭」。
●「哈薩以難」:字義是「湧泉村」。
●「基列」:字義是「多岩之地」,通常是指約旦河東的地區。
◎傳統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分地被當成東界之外。
●「他瑪」:字義是「棕櫚樹」。
●「米利巴」:字義是「紛爭」、「爭鬧」。
●「加低斯」:字義是「神聖的」。
●「埃及小河」:現今之「阿里什乾河」。是應許之地的西南界。
●「拈鬮」:SH 5307,「使籤落在....」、「抽籤決定」。
◎ 47:22-23 是與約書亞分地的重要差異,此處連寄居的外國人也
能分配到土地。這可能跟以色列人被擄的經歷有關。不過 47:22
把可以分地的外族人限制在「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並非所
有的寄居者都有權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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