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羅重述大馬色的經驗與上帝的呼召。 26:9-18
●「以為」:SG 1380,「相信」、「認為」。
●「應當」:SG 1163,「理當」、「合宜」、「妥當」。
●「多方」攻擊:SG 4183,「大量的」、「極力的」。
●「攻擊」:SG 1727,「反對」、「敵對」、「相反」。
◎「他們被殺」:表示除了司提反外,還有其他殉道者。
●「出名定案」:SG 2702+SG 5586,直譯是「丟下小石子」。古希臘人判決時,
以丟下黑色小石子為有罪,白色小石子為無罪。因此這個字就有
了「投票」的意思,保羅用這個字表達自己完全贊成公會逼迫基
督徒的決議(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保羅當時是公會成員)。
●「用刑」:SG 5097,「施以懲處」,聖經中僅出現兩次 徒 22:5 26:11 ,都在
保羅描述他逼迫基督徒的記載中。
●「外邦的」:SG 1854,「外面」、「以外」。
●「分外」:SG 4057,「極度地」。
●「惱恨」:SG 1693,「暴怒」,聖經僅出現於此。
●「命令」:SG 2011,「允許」、「委任」。
●「晌午」:SG 2250+SG 3319,「中午」。
●「希伯來話」:SG 1446,指「亞蘭文」。保羅此時用希臘文發言,所以需要表
明耶穌講話的語文。
●用腳踢「刺」:SG 2759,「刺棒」,原文是複數型態,指農夫犁田時用以驅趕
牛的帶刺長棒。
●「難」的:SG 4642,「艱難」、「嚴厲」。
◎「用腳踢刺」是希臘的通俗格言,表示一隻牛被趕牛的刺棒弄痛以後,用腳踢刺
,反而造成更大的傷害。表示被管理的人自不量力,想要反抗有能力的管理者,
終究造成自己更大的傷害。敵擋造物者,就是典型的「用腳踢刺」。
●「你起來站著」:原文直譯是「你起來,用你的腳站著」。
◎保羅在這段敘述裡,比起在 徒 9:6 的記述和在 徒 22:10 保羅對耶路撒冷群眾
講述,多了「用你的腳站著」:SG 2476+SG 1909+SG 3588+SG 4228+SG 4771
,在七十士譯本裡, 結 2:1 上帝用同樣的話呼召以西結,保羅在此可能暗指上
帝呼召以西結時講的話 結 2:1-3 。
●「特意」:SG 1519+SG 3778,「為了這個」,「這個」是指上帝呼召保羅的
內容。
●「派」:SG 4400,「任命」、「選立」。
●「執事」:SG 5257,「僕人」、「助手」。
●「作見證」:SG 3144,「見證人」。
●「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原文直譯「你看過我和我將
向你顯示自己」。
◎「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為對稱結構:「作執
事」對稱於「我將向你顯示自己」,「作見證」對稱於「你看過我」,因此耶穌
對保羅的呼召是:作看過耶穌的見證人、作耶穌將向保羅顯示祂(的事)的執事。
● 26:18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在希臘文聖經裡是在 26:17 。
◎「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引自 賽 42:7 。
●「基業」:SG 2819,「籤」、「一份」、「一份產業」的意思,此處是表達基
督徒將得著天國為產業,有如以色列人得迦南地為產業一般。
◎在這段中,保羅把亞拿尼亞介入的事情濃縮在耶穌對他說的話之中,以求精減。
「用腳踢刺」的說法沒有出現在其他次的記載中,不知道耶穌到底有沒有對保羅
講這句話,也有可能保羅是引用這個當時流行的希臘諺語來向希臘文化下的聽眾
表明自己當時的景況。
◎ 26:18 耶穌自己對保羅口述整個福音的核心是「轉向神、信耶穌得蒙赦罪」,
保羅書信中提到的信仰核心也都沒偏離耶穌的命令。
◎上帝告訴保羅他將在羅馬為主作見證 徒 23:11 ,因此保羅知道他不會在耶路撒
冷殉道。此處保羅對著政治人物希律亞基帕二世講述福音,故重點放在為福音作
見證,而省略瞎眼的經歷和亞拿尼亞來見他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