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聚會時婦女要閉口不言 14:34-35
1.婦女要閉口不言,像眾教會中一樣。婦女要順服有如舊約聖經所說的。 14:34
●不准她們「說話」:SG 2980,「發言」,在本章出現的21次中,其他20次都是指「說方言」
、「翻譯方言」、「先知講道」、「評估先知講道」。
●「律法」:SG 3551,「律法」,實際上的意義就是指「舊約聖經」或「摩西五經」。
●總要「順服」:SG 5293,「讓自己臣服於」。
2.婦女如果要學習什麼可以在家中問丈夫。 14:35
●「學」甚麼:SG 3129,「學習」、「學會」。
●「問」自己的丈夫:SG 1905,「詢問」、「提問」。
●「可恥的」:SG 150,「不名譽的」。
◎這一段經文有頗多爭議,保羅在 林前 11 中顯然允許婦女禱告和講道,此處很可能是因為有婦
女混亂了教會的聚會,例如 14:35 可能是因為有婦女在聚會中隨意發言問問題,或者在聚會中
公開質疑先知講道者,因此造成聚會混亂。而非是一種原則性的作法。此段夾雜在保羅講述聚
會秩序的經文中,應該不是一般的情況。 提前 2:11-12 也有類似的教導,也應該是在某些情
況下的權宜規定。
◎另外,當時大部份的婦女並沒有受教育,可能也的確需要依靠丈夫作更細節的教導。
◎大部分的抄本把這兩節放在此處,但是西方抄本還有某些抄本則把這一段放在 14:40 之後。
◎這兩節與上下文思路似乎並不連接,解釋起來也很困難,但幾乎重要的抄本都有這兩節,所以
我們也不能任意把這兩節當成是抄寫錯誤,目前幾乎每一種解釋都無法完美的解決這一段的所
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