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衛在希伯崙的勇士名單 11:10-47
○ 撒下 23:8-39
1.三勇士 11:10-19
●「奮勇」:SH 2388,「奮勇自強」、「使出力量」。
●得「國」:SH 4438,「王權」、「統治權」、「王位」。
●「哈革摩尼」:字義是「智慧」。
●「雅朔班」:字義是「百姓將回來」, 撒下 23:8 作「約設
巴設」。
●「一時」舉槍:「一次」。
◎ 11:11 說「一時舉槍殺了三百人」, 撒下 23:8 說是「一
時擊殺了八百人」,可能是經文抄寫失誤導致的問題。
●「亞合」人:字義是「安息的兄弟」。
●「朵多」:字義是「他的摯愛」。
●「以利亞撒」:字義是「神已經幫助」。
●「巴斯達閔」:字義是「血界」。
● 11:13-14 在 撒下 23:11-12 記載為「沙瑪」的事蹟,此處
可能是經文佚失的結果。
●「亞杜蘭洞」:位於耶路撒冷西南,距離利乏音谷24公里,距
離伯利恆21公里。
●「利乏音谷」:字義是「巨人谷」,位於耶路撒冷東南邊。
●「防營」:「駐軍」、「兵營」。
●「渴想」:「渴望」。
●「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誰將伯利恆城門旁...」。
●「闖過」:「劈開」、「破開」、「穿透」。
●「奠在」耶和華:「倒出奠酒」。
◎此處可以看到這三個勇士對大衛的忠誠,而大衛也珍惜他們的努力,
忍住自己的渴望,把家鄉的井水當成是屬下生命之祭,奉獻給神。亦
即大衛認為只有神有資格接受別人用生命準備的祭禮,人是不能承受
這樣的禮物。我們是否也有同樣的認知?知道我們雖然可以是別人的
領袖,但卻不能主宰或任意奪取別人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