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7章8節 到 7章1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3)違背上帝的律法,有聖殿有什麼用? 7:8-11 ◎ 7:8-11 提到百姓不遵守神的律法,至少甘犯了十誡中的六 條以上。 ●「燒香」:「燒祭物起煙」。 ●「我們可以自由了」:原文是「被解救」。 ●「賊窩」:「暴力人的洞穴」。當人做了壞事,只要回到聖 殿就安全了,那聖殿不就是壞人的基地? ● 7:11 曾經被耶穌引用 太 21:13 可 11:17 路 19:46 。 ◎此處不難理解,但卻深刻指出我們常犯的錯誤。如果我們不 改變自己的行為,犯錯以後又到上帝那裡認罪,就說上帝一 定會赦免我們,讓我們不會遭受任何處罰。這樣,這個上帝 不就是盜賊的保護神?這樣說不是指「因信稱義」是錯的, 而是要指出,因信稱義的目標就是要我們改變我們的生活方 式,而不是換得繼續犯罪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