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16章1節 到 16章2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第十六到十七章,是約伯回答以利法ê話。約伯原本對chit位長輩iáu真細jī,ē-sái講是當伊聽tio̍h以利法用真嚴厲ê話指責伊ê時,伊mā用真無客氣ê話回應伊。Mā因為án-ne,tī chit章經文中,約伯一再要求上帝hō͘伊清楚到底是犯甚麼罪,chiah受tio̍h hiah-ni̍h大ê災難(參考十三:23)。Án-ne,伊mā thang hō͘ chiah-ê朋友知影in lóng m̄-tio̍h去,lóng誤會了伊。

    第1到3節,約伯tī chia講伊ê chiah-ê朋友「安慰」ê話,伊已經聽夠chē ā,m̄-koh並無帶hō͘伊「安慰」,反tńg是「帶來愁煩」。Chia ê「安慰」一詞,有含鄙視(siùⁿ)ê意思,因為he是譴責m̄是鼓勵。約伯認為如果in真正是teh傳達上帝ê話語,he必定ē-tàng安慰人ê心靈。因為án-ne,約伯講in ê話乃是「不休不止」ê「廢話」,伊希望chiah-ê無用ê話ē-tàng趕teh-beh結束。

    第4到5節,約伯提醒以利法如果kā角色hō͘換,設身處地為對方設想,必定會有無仝ê看法。其實約伯m̄-nā對以利法án-ne講,伊mā bat要求上帝kah伊hō͘換角色(參考九:32、十三:22),án-ne上帝就thang了解tú-teh受苦者ê心境。換句話講,伊是teh講chiah-ê朋友根本就bē明白伊ê苦難,chiah會亂講話。約伯甚至表示伊會比in chit三位朋友iáu koh khah有智慧,知影怎樣用「好聽ê話鼓勵」正tī苦難中ê人。

    第6到8節,Tī chit段經文中,thang看出約伯是陷入tī極大ê痛苦中,chit種痛苦m̄是在tī肉體ê層面,卻是tī kui個性命ê境遇,hō͘伊感受tio̍h m̄知應該án怎去解釋。主要原因是伊ê朋友根本聽bē落去約伯所講ê話。Hō͘伊想beh用沉默來回應mā bē-sái,hō͘伊有講mā m̄是,不講mā m̄是ê苦境。若無講話,別人會認為伊默認了家己犯ê罪;m̄-koh若是講了,別人koh認為伊是teh狡辯,kan-taⁿ想beh隱藏所犯ê過錯。約伯想beh來,既然án-ne,若beh對朋友講話訴苦反被指責,不如直接向上帝抗議來得好。伊開始直接講出上帝hō͘伊「家破人亡」,chit句話講出第一章13到19節所發生ê家庭慘劇。續落來hō͘伊痛苦到「只chhun皮包骨」,chit句話thang參考第二章8節,表示災難嚴重到連伊ê性命lóng會結束。約伯認為就是因為chit種慘重,所以伊ê親朋好友mā因為án-ne認為伊是罪有應得,而bē認真思考伊是m̄是真正有罪。

第9到14節,chit段經文是約伯teh控訴上帝對伊ê「報復」,並m̄是因為伊有甚麼罪,伊認為是上帝故意懲罰伊(參考九:17、20、十:13)。Tī chit段經文中,約伯用了真chē攻擊性ê詞句,包括拆裂、咬牙切齒、怒目、嘲弄、phah巴掌、圍攻、交hō͘ pháiⁿ人、棄sak、折磨、扼嚨喉、摔碎、當箭靶、射擊、射中要害、肝膽傾流地上、擊傷、踐踏等等,伊用chiah-ê動詞teh控訴上帝對伊ê懲罰非常嚴厲,差不多hō͘伊lóng無生存機會。Ná親像第十章16節,伊描述上帝ná親像teh追捕獅一般ê凶悍、無情,ná親像獵人發見tio̍h獵物一般,非掠tio̍h絕對bē罷休。。

    約伯ê chit種描述kah以利法teh指責約伯ê態度,tú好呈現出類似ê講法;以利法認為「pháiⁿ人」是無所m̄免其極ê攻擊上帝(參考十五:25—26)。chit-má約伯則認為上帝對付伊,就是kā伊當做罪大惡極ê犯人仝款,用盡各式各種ê懲罰。

    第15到17節,chit三節ē-sái講是對前述苦難ê結語。約伯表示伊chit-má是正tī極大ê苦難中,是「悲傷」到需要「teh moa麻布衫褲」表示心中ê哀慟,m̄-nā án-ne,伊iáu「坐tī塵埃中」表示懺悔,chiah-ê方式lóng是teh表示極大ê哀傷(參考約伯記二:12,創世記三十七:34,約拿書三:6)。Mā因為受tio̍h極大ê苦難,約伯講家己已經哭到目睭紅腫,而且因為無法度睏而hō͘「目睭隆起,眼皮暗烏」,ná親像一個人長期嚴重失眠,而出現烏眼kho͘-á仝款。M̄-koh即使án-ne,約伯猶原堅信家己並無犯嚴重ê罪,因為án-ne,伊猶原相信上帝會垂聽伊ê祈禱。伊講家己ê祈禱乃是「出tī到誠」,chit句話表明約伯從來無任何欺騙ê心思,而且對上帝一直心存敬畏ê態度。

第18到22節,這是約伯表明心跡ê方式,伊認為朋友lóng指責伊有罪,而伊ê辯解koh得bē-tio̍h in ê認同,甚至iáu加重了伊ê罪惡,hō͘伊感受tio̍h孤獨、無助,並深感痛苦。因為án-ne,伊決定beh轉向「大地」投訴。這mā是古代人ê看法,認為當人死去了後,埋葬tī大地裡,表示歸還土粉。Án-ne,所有ê一切lóng會恬恬無聲。約伯用chit種觀念呼喊大地為伊做證,不beh hō͘伊ê冤情被埋葬在地下腳。因為大地siōng清楚伊並無殺害過任何人,若無,土地頂面所流ê血必定會出聲控訴伊ê殘暴。另外一方面,伊mā用chit種方式ài土地為伊hit十個死去ê gín-á冤屈做證。

另外一方面,伊相信tī天頂必定有人thang替伊做證,會替伊伸冤。M̄-koh真有意思ê是,tī約伯記第十七章3節卻記載,約伯呼喊上帝為伊作保證人。伊雖然一再控訴是上帝故意折磨伊,m̄-koh伊iáu是相信上帝最後必定會iáu伊ê清白(參考約伯記十九:25)。原本地上ê朋友是siōng好ê見證者,m̄-koh約伯控訴chiah-ê朋友m̄-nā無幫助伊,iáu責備伊,hō͘伊ê痛苦加重(參考十二:4—5)。伊期待有真正正義ê人出來為伊伸冤。這表示伊已經對chiah-ê朋友徹底失望了,只有ē-tàng直接向上帝哭訴。最後伊感嘆家己性命所chhun ê日子無chē,若是無隨時得tio̍h伸冤,會無機會,因為性命一去bē koh tńg來(參考七:9—10、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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