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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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真相,作最壞的準備〉

文◎陳鳳翔

海棠颱風,15日在不到48小時的時間,從原本輕度颱風增強為中度颱風,緊接著在不到一天時間之內,又由中度颱風轉為號稱為5年來第一個強烈颱風,具有十七級強度。氣象局在16日下午2點半發布海上颱風警報,當天晚間11時30分即發布海棠強烈颱風陸上警報。目前,海棠颱風中心已經出海,威力持續減弱中,但是由於整個颱風結構結實,引發周圍的西南氣流旺盛,中南部、金馬仍全面戒備,嚴防超大豪雨造成第二波災害。

根據主計處資料顯示,民國83至93年,十年內侵台的52個颱風,其中失蹤及死亡人數超過百人者有:90年桃芝颱風為214人、納莉颱風104人,89年象神颱風89人、85年賀伯颱風73人、86年溫妮颱風45人、93年敏督利颱風41人。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這次已經離開的海棠風災,目前造成7人死亡、1人失蹤。

從這個統計資料顯示,死亡人數跟颱風級數大小,可以透過事先的防範措施,而不再有絕對的正相關。海棠造成的災害減至最小,有賴於氣象局準確地預測,以及傳媒充分發揮宣導之功能,用淺顯易懂的比喻,成功地讓民眾瞭解海棠的威力(例:快速旋轉的龐然大物,暴風圈南北長達560公里,足以把台灣全島包住,光是颱風眼就比一個台北市還大,其垂直高度15公里,則相當於世界第一高樓101的20倍)以及所處的情況(正逢漲潮海水倒灌)。於是機關行號、市井小民皆能及早進行防災措施,排水孔、抽水站、水閘門皆處於警備狀態,易發生土石流地區,居民皆按著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電視上一位災民受訪表示「我們逃難已經很專業了」。

英國首相邱吉爾有句名言:「存最好的希望,作最壞的準備。」遇到災難,要降低損失到最輕,決不是全歸諸天災,一推了事,而是清楚認識真相,徹底檢討改善。拿防預風災而言,防洪排水是否處理得當、人為管理是否疏失、水土是否保持、山林保育是否落實、環保工作是否粗率……等問題,切實去執行。於是超級強烈颱風海棠,死傷人數降至最低,但比海棠還小的中度颱風溫妮、敏督利,卻造成數倍更為慘重的傷亡損失。

然而我們人性總是不喜歡看見真相。並且我們習以對所知道的真相,否認、隱瞞或視而不見,對所知道的虛假,斷言、誇大、或加油添醋。就像常見一些政府機關、公司行號,不敢承擔責任,企圖掩蓋事實真相,蒙混過關,也如同人們通常無法擁有忠言逆耳的朋友。而基督信仰最為人所厭惡的,就是其直言「這世上一個義人也沒有」,並直指你我的鼻子說「每個人都是罪人,你也不例外。」

「什麼,我是罪人?我又不殺人放火。」少有人看見自己有罪。但只要去家庭協談中心、心理輔導或一些社福機構,會驚訝的發現各種親密關係裡,夫妻、親子、朋友、同事,人人彼此傷害。一點點的驕傲、貪心、不誠實、自我中心……,就能傷害旁人體無完膚。只不過我們傷害別人的人,會為自己的負面意志,站在那負面意志的立場說話,為自己負面的立場辯駁,找藉口來說服自己、也說服別人相信它是合理的。但當自己成為受害者時,才深深知道驕傲、貪心、不誠實、自我中心……是不對的,才深深體會到這些罪所帶來的傷害是如此強大。當每個人站在受害者、或沒有犯罪的立場上時,於是看清楚基督信仰所講的「有罪」和「無罪」的差別。

認清真相,作最壞的準備,是減輕各種天災人禍的第一步。而看見自己的罪,是人生走向真理、走向幸福的開始。聖經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約壹一8。)然而能夠反過來看見自己是會傷害人的罪人,承認自己是有罪的卻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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