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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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雲的「認識自己」〉

文◎陳鳳翔

少女小雲,吃賣場裡的食物、喝賣場裡的飲料、睡賣場的展示床、在賣場裡洗手間解決個人衛生問題,並將自己打理乾淨。在警衛森嚴的大賣場流浪寄居約一個月,令社會大眾嘖嘖稱奇。

她被移送法院,訴說自己出身富豪家庭,因故被送給他人領養。沒人相信,皆認定這是逃家少女慣用的謊言。但經過調查,卻赫然發現所言非假。

小雲的小學導師被訪問,她說其沒有說謊的習慣。中學老師則說她是很熱心的孩子,會主動幫忙擔任志工,參與社會服務。然而她的生母說她是陳女(即其生父的同居女友)亡靈轉世投胎,欲來報仇。從小她就很壞。到處請人收養,都被退貨。母愛沒有能力改變她,唯有靠佛法。至於在法院工作、接觸過小雲的人員,一致覺得這個小女生不僅清秀美麗、資質聰穎,且本質善良,並非逃家不喜歡念書的壞小孩。安置小雲的台北縣社會局表示,她在中途之家表現乖巧懂事。 

老師眼中的她、母親眼中的她、法院與社會局工作人員眼中的她,都不太一樣。究竟小雲是怎樣的孩子?但以常理判定,這些評論中,最不可信的,就是她的生母所言。因其說辭,顛三倒四、反反覆覆。但也是因為她是小雲的生母,所以令社會工作者特別擔心,她的言論非常容易扭曲與傷害小雲的自我認知。因為她還只是個孩子,在面對評論自己的眾多分歧意見中,她接受哪一個是自我,就容易朝向那個方向去發展。若認為自己就是蹺家壞小孩,以後就容易走上歹路。若認為自己是熱心公益的小孩,以後則容易變成社會有用的人。

柏拉圖曾說「認識自己」,這看似簡單、卻一點也不簡單的四個字,代表了整個西方哲學的目的。小雲的「認識自己」,可以想見將是件不簡單的事。成長過程中,她必須不斷地把母親對她的惡性認知給拋棄,同時得相信與接受其他人對她的正面肯定,才得以有良善的發展。

至於我們一般人,「認識自己」又豈是件容易的事?有時我們不也常在否定自我與肯定自我間遊走、掙扎?怎樣可以真正認識自己,活出真我,達到「謙卑而不自卑,自信而不自傲」的地步?或許幾百年前的加爾文已經給了我們答案,「人若不認識神就不能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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