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帝要报应犹大人的罪孽,但是他还要把以色列人拯救回来,因为
上帝要透过这个机会证明自己是真神。 16:14-21
● 16:14-15 与 23:7-8 几乎完全相同。
● 16:14 句首有副词「因此、如此、这样」。此处前面加上介系词
,意思是「所以」。
●「日子将到」:直译为「看哪!日子来到」。
●「打鱼的」:「渔夫」。
●「打上来」:「捕捉」、「钓鱼」。
◎ 16:16 类似的形容人就像鱼一般,并论到入侵的巴比伦就像「渔夫猎
鱼」,可参考 摩 4:2 以及 哈 1:14-17 。本节也形容犹大人像
野兽被猎人从穴中赶出的可怜景像。参考 摩 9:1-4 。
●各「冈」:「山丘」、「小山」。
●「尸」:「偶像」、「尸体」。
●「可憎之尸」:应该是「可憎的偶像」。
●「加倍」报应:「两倍、重复」。同样的字SH 4932可参考
申 15:18 。根据旧约的律法,在某些法律案件,
包括不忠于所托,适当的刑罚是加倍赔还 出 22:7-8
SH 8147。 赛 40:2 提到和 16:18 一模一样的概念
,但使用的字是不同SH 3718。
●列祖所「承受」的:「得到、取得产业」,意思是列祖「所持有」、
「所领受」的。
●「无益之物」:只有「没有」和「得利、获得」两个字。这里应该指
「假神」是无用之物,和耶和华是力量、保障、避难
所成为强烈的对比。
●「手」:「力量」、「权势」。
◎ 16:14-15 在神审判的声浪中,神再次提到他曾救他们脱离埃及,如
今仍可以。在这里神暗示犹大虽被弃,但他仍会领他们从北方(巴比
伦)出来。先知的信息通常都是审判和希望交错,因为这段话的出现似
乎是为了平衡以放逐威胁作结之上一段令人畏惧之严厉。
◎ 16:16-18 承接上文,为了避免有人以为可以侥幸逃过一劫,所以再
次重申 16:11-13 审判的信息。
◎ 16:19 耶利米在祷告中用了三个称谓形容神:力量、保障和避难所
,每个称谓都代表了耶利米经历神以后对神某一方面的体验,而共通
处就是神给他安稳和保护。在你我软弱时,让神成为你我的力量;在
遭敌人围困时,让神成为你我的保障;在生活困顿中想觅得安憩之所
时,让神成为你我的避难所。
◎这一段中上帝藉着积极惩罚罪人,又拯救百姓,显出他是真神。
我们真知道、真相信他是真神吗?
◎ 16:21 的「他们」究竟是指「要受到刑罚的以色列民」,或是指「了
解拜偶像是愚昧的列国」?有人认为照文法是指较接近的后者,另有
学者认为可能是一语双关(故意性的模糊),另也有人认为是根据上
下文(承接 16:16-18 )应该是单纯指前者而非后者,他们认为这段是
引用 出 34: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