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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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的调度〉

文◎陈小小

志成与菁菁婚前就说好要一同奉养双方的父母,报答他们养育之恩。不过等到他们有了孩子、并开始贷款买房子时,手头就吃紧。两人商量给父母的钱降低或是暂时就先不拿钱回家,因为其实双方的父母亲年纪都不大,而且还有工作、有收入,并非得靠著他们的钱生活。他们想著等父母退休后,没有经济能力时,他们再拿钱回家。

菁菁的父母本来就觉得女儿不用拿钱回家奉养他们,所以当菁菁与志成跟他父母谈其此事时,他们就说「对阿!你们年轻人自己多存点钱,不要拿钱给我们啦!小孩子到时念幼稚园花费可大罗。」而且甚至还说:「如果你们经济上有困难,不要不好意思开口跟老爸老妈讲,我们现在多少还可以帮一点忙。」志成与菁菁听在耳里,心里暖烘烘地感动极了。

而当志成与菁菁去跟志成的爸妈讨论钱的事宜时,只见婆婆脸色大变。因为志成的妈妈把他们过去定期给的一万元拿去跟会,打算用这笔钱替志成的弟弟付房子的头期款。她认为志成结婚前还会拿一万五千元给她,而婚后拿给她的钱变成只有一万元。明明夫妻两人都在赚钱,拿给她的钱却不增反减。现在竟然连一万元都打算不给了,实在太不像话,把他们夫妇狠狠地骂了一顿。夫妻两人只好乖乖地继续交一万元给婆婆帮弟弟买房子,但心里十分不高兴。

钱是最容易制造事端的东西。对於现代小家庭而言,夫妻两人是经济共同体。然而对於过去的大家庭而言,父母兄弟妯俚是经济共同体。所以对於志成与菁菁而言,他们认为自己有奉养双亲的义务,但是却没有帮助弟弟买房子的义务,毕竟他们自己的房子也是两人独资赚购。然而对於志成的母亲而言,孩子赚得的薪水拿回去是应该的,甚至认为媳妇的钱给他们,用在这个家族也不为过。两代对於经济观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或许都要站在对方的立场来为对方考虑才有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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