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灭绝迦南」〉
文◎tjm
关於「灭绝迦南人」的讨论,已经在前文分别陈述过两个基本观念:
一、当时的迦南人宗教风俗邪恶,有庙妓、崇拜时集体杂交、及献活人为祭的习俗(虽然有网友有不同意见,认为庙妓与杂交不一定算邪恶,不过我相信大部分人不会希望自己的太太、女友或亲人参与这种集体性交的崇拜活动)。
二、如果耶和华真的是造物者,那他就有权审判人,也有权用「灭亡全族」的方式审判他的被造物。
以上两个基本观念当然可能还有争议,不过我相信以上的两个观念是对的,并不需要羞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以下我们就这两个前提之下来探讨上帝命令以色列人灭绝迦南人的命令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帝命令以色列人要灭绝迦南人的动机主要出现在申命记,申命记里面记载摩西对以色列人的最后讲道,其中提到了许多命令的背后动机,其中关於灭绝迦南地的动机,就在底下:
申命记
9:3 你今日当知道,耶和华―你的神在你前面过去,如同烈火,要灭绝他们,将他们制伏在你面前。这样,你就要照耶和华所说的赶出他们,使他们速速灭亡。9:4 耶和华―你的神将这些国民从你面前撵出以后,你心里不可说:耶和华将我领进来得这地是因我的义。其实,耶和华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是因他们的恶。9:5 你进去得他们的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9:6 你当知道,耶和华―你神将这美地赐你为业,并不是因你的义;你本是硬著颈项的百姓。9:7 你当记念不忘,你在旷野怎样惹耶和华―你神发怒。自从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们来到这地方,你们时常悖逆耶和华。9:8 你们在何烈山又惹耶和华发怒;他恼怒你们,要灭绝你们。20:16 但这些国民的城,耶和华―你神既赐你为业,其中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20:17 只要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将这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灭绝净尽,20:18 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
简单的说,动机就是「审判」、「实现应许」、「怕以色列人学会了可增恶的事」。但绝对不是因为以色列人非常得到上帝的喜悦,是个好民族,所以有权剿灭其他低级民族(看看九章6-7节摩西怎么说以色列人的,意思就是「该死没死的民族」)。亦即,不管由哪一个角度看,申命记绝对不是以色列民族拿来高抬自己,粉饰自己残暴行为的纪录,而是上帝去实现他的审判,应验他的应许并照顾他子民的举动。后来以色列人果然是「硬著颈项」的民族,并没有照上帝的命令灭尽迦南人,也真的学习迦南人的恶风俗,搞起庙妓这类的玩意儿来了,弄得上帝也同样的审判以色列人。这些后面的历史,不是正题,就不在此多说。
申命记的记载,真正可以引起争议的是在二十章的战争律法中的这一段:
20:10 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时候,先要对城里的民宣告和睦的话。20:11 他们若以和睦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效劳,服事你;20:12 若不肯与你和好,反要与你打仗,你就要围困那城。20:13 耶和华―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20:14 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耶和华―你神把你仇敌的财物赐给你,你可以吃用。20:15 离你甚远的各城,不是这些国民的城,你都要这样待他。
因为这里论及的并非前面在上帝眼中罪大恶极的迦南人,而是一般的城市。而摩西(没错!这里是作者的命令,而非耶和华直接的命令,当然在圣经第一读者的眼光中,这等於是上帝要他们做的事情)要他们尽量追求和平,但敌人必须以服劳役的代价(亦即成为以色列的附庸国)换取和平,而且如果打仗获胜就必须杀掉所有的战士(男丁),只留下妇女与小孩。这样的记载,是不是表达上帝鼓励或纵容以色列人奴役其他民族或国家呢?这是比较值得探讨的一个议题。
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申命记所记载的事情大约在三、四千年前,我们必须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中才能了解这个命令对当时的以色列人是什么意思。解释前我先举一个离婚的律法来做说明:
同样在申命记,摩西命令以色列人要离婚要写「休书」,且不能在妇女离婚又结婚后,再娶该妇女:
24:1 人若娶妻以后,见他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他,就可以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24:2 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24:3 后夫若恨恶他,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或是娶他为妻的后夫死了,24:4 打发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他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在新约,有人拿这个问题来问耶稣,耶稣的回答如下(马可福音):
10:2 有法利赛人来问他说: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试探他。10:3 耶稣回答说:摩西吩咐你们的是甚么?10:4 他们说:摩西许人写了休书便可以休妻。10:5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10:6 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10:7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10: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亦即摩西定那个「休书」的命令,并非是上帝真正的心意,而是一种「不得已」的折衷命令(总比以色列人依照当时的风俗,男性说随便要离婚就离婚,要结婚就结婚的好)。
上述这个「对远方城市开战的条例」性质与「休妻条款」差不多。当时的以色列人与周遭民族的战争习俗远比申命记中所提的还残酷,以下我就引几个例子给大家参考参考(翻译若烂还请多包涵):
BST,Raymond Brown,Inter-Varsity Press,1993, p.p. 201-202
该书引以色列人当奴隶多年的埃及习俗(以色列人应该很习惯这种习俗)为例:
埃及人入侵亚洲的战役中的幸存者陈述占领军领袖说:「我夺走所有生命的来源,因为我砍下他们的谷物、砍倒他们的果树与美好的树木....我毁灭它」。这篇报告骄傲的说他们摧毁该地区,使得「没有任何一棵树长在地上」。埃及神庙的壁画上也有描绘这种攻击方式。
该书亦提到亚述人的手段更不限於蹂躏自然界,男人与女人都被处以野蛮及虐待性的刑罚(由其他的书籍可知道亚述人的战争以残忍闻名。屠城就算了,甚至把人皮剥下来当战利品)。因此该书认为这里的命令,其实是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对其他国家遂行他们所熟知的各种残忍的战争手段,而应该以「和睦」(原文也可以翻译成「和平」或「平安」)为优先考虑。其他如on-line bible中的Gill注释也有类似的看法。
亦即,如果我们回到申命记写作的时代去看,摩西定命令的意思,其实是要那些习惯随便离婚的人「尊重婚姻」,习惯战争残忍杀人的人「追求和平、尊重生命」(对迦南人除外),而非给以色列人藉口去压迫其他民族。这样的了解,也比较能吻合摩西在申命记二十章中其他仁慈的命令(允许新婚的人不参加战争,害怕的人不参与战争,禁止砍树等命令)的思路。因此,如果有人居然举这一段当成压迫其他民族的根据,那不就等同於举「休书法律」来支持「鼓励离婚」一样的无知?
当然,网友们可能还是会有不同的看法,不过在经过查看许多资料以后,还是觉得「灭迦南是上帝的审判」、「要其他城市成为附庸国是要以色列人尊重生命」是该两段圣经的最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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