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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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一奉獻,看見他人的需要〉

文◎陳鳳翔

夜裡,宿舍一片靜謐。我讀書讀得有些乏了,伸伸懶腰,身體往後靠在椅背上,閉目細思親愛的家人、同學、團契的弟兄姊妹。當感動浮上心頭,從盒子裡拿出卡片,寫幾句安慰或鼓勵的話,加上聖經經文。有時我還會配上消夜,然後送交到對方手上。我學生時代的什一奉獻微薄,這是最常利用的方式。

回應神的愛

大學一年級的暑假,我決志信主,當時輔導教導我基督徒要做四件事:每日讀經禱告、參加主日崇拜、殷勤聚會、什一奉獻。前面三件事聽起來還算簡單,第四點就讓我壓力如山。因為每個月只有5000元生活費,十分之一出去,就剩4500元了。當時我一餐只需20元,500元相當於25餐呢!意思是我每日要禁食一餐?好吧!那我就效法一些修道士禁食苦修。

正當我暗暗打算過中世紀修道士的生活,好贏得神的喜愛,輔導似乎知道我們這些初入教者容易混淆福音,向我們清楚申明:「我們得救是因信稱義,這四件事都不是律法。沒有人是因為做到這四件事得救,每個人都是靠耶穌得救。做這些是我們對神愛的回應。什一奉獻對猶太人是律法,但基督徒什一奉獻是效法亞伯拉罕、雅各的精神,那時還沒有頒下律法(創世記14章20節、28章22節;希伯來書7章2~6節)。」

想想也是!如果有一個男人說愛一個女人,卻從來沒為她花過錢,給對方買個禮物,或為她做一些事,那肯定是嘴裡說說,實際上並不愛她。愛的道理我懂,可是十分之一很多,學生可否有學生價,打個折扣之類,譬如二十分之一?等我以後出社會賺錢再實踐什一奉獻吧?

輔導好像看透我們這些大學生心裡的小算盤,他語重心長勸說:「別以為學生時代錢不多而無法什一奉獻,出社會後每個月收入5萬元、10萬元就會奉獻。到那個時候,你們會因為要奉獻5000元、1萬元而捨不得。」

我低頭揣想,沒錯!要我拿出5000元、1萬元,絕對有被割肉的感覺。如果我趁錢少的時候就開始什一奉獻,未來不管賺多少錢應該也能做到。我嘴巴說愛耶穌,若只是隨意掏一點錢奉獻,就像看到路邊乞丐出於憐憫而放一些零錢,那我的愛一定不多。

奉獻的由來

教會要教導初信者的事項太多,沒教太多什一奉獻細節,但我是前幾志願的大學生,恩賜就是讀書,所以開始查考聖經,研究什一奉獻的來由。利未記27章30~33節;民數記18章21~24節;申命記12章4~18節、14章22~29節、26章12~15節是什一奉獻主要法源根據,這幾處經文重點不外乎什一奉獻可以讓我們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神必賜福奉獻者。什一奉獻使用在三方面:1.全家人,包括僕婢,在神的家吃喝享用。2.神職人員(利未人)的酬勞。3.讓神職人員(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吃得飽足。

這麼簡單!這麼快樂!聖經的記載顛覆我這個菜鳥基督徒認為宗教是苦修的錯誤觀念。天父希望祂的兒女善用所得的十分之一,與家人、離鄉背井的人、經濟狀況不佳的人一起快樂。更重要的是,不可以虧待神職人員。神職人員若窮兮兮、苦哈哈,就沒有人要當神職人員,沒有人要宣教、講道、教導、傳福音給未信者了。

我喜歡瑪拉基書3章10節說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句經文對剛信主的我是很大的鼓勵,讓我願意試著拿出十分之一奉獻,使神的家有糧,使主裡的家人一同蒙恩歡喜。

愛神也愛父母

30多年前,多數大學生騎腳踏車、穿T恤和牛仔褲,能吃飽喝足就是很大的享受。為了省錢,我點自助餐都只點七分飽的量,才能攢下一些錢,在期末聚餐時吃好一點。一位中文系大四的學姊是帶我信耶穌的關鍵人物,她每個月請我在學生餐廳吃一頓自助餐,一邊吃一邊關心我的新鮮人生活。學姊讓我這個窮學生真實地感受到神的愛,尤其嘴巴和肚腹受惠良多。而學姊也不是有錢人家的小姐,她是用奉獻請我的,從她身上,我領會到「神愛世人」一點也不是抽象的口號。

我開始效法學姊,每月不多的500元奉獻,小部分請人吃飯、買卡片和消夜關心人,大部分投入學生團契的奉獻箱。有一個學期,因擔任家教多了5000元收入,那四個月每個月就多了500元可以奉獻。我的教會不缺錢,但看見教會書櫃的書不多又很破舊,我對牧師說我有感動要捐新書,牧師很高興,他也愛看書。

畢業後,我留在系上當助教,又兼計畫案研究助理,每月的錢從5000變為3萬3000元。輔導真是先知說預言!要奉獻所得的十分之一3300元出去,真有心痛的感覺。還好前面三年已經建立了「什一是神的、不是我的」這樣的觀念與習慣。特別的是,我也把所得的第二個什一給父母。因為研讀什一奉獻相關經文時,福音書記載耶穌責備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和文士,說他們用嘴脣尊敬神,心卻遠離神,藉口說把孝親費拿去奉獻給神,就不管養育自己長大的父母。

「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馬可福音7章9~13節)

基督徒若說自己愛神,卻不愛自己的父母,這信仰絕對是假的。愛父母也不能只是掛在嘴上,每個月要拿錢奉養父母。就我當時來講,所得的兩個什一總共是6600元,實踐起來真的好痛啊!但我的父母從沒想過女兒一賺錢就給他們孝親費,兩老非常驚喜。事實上,後來我每個月給父母1萬元,已超過了什一,因為我擔心自己以後嫁人生子,就無法給他們太多。沒想到母親把錢全部存起來,兩年後我結婚,她就開開心心地全部花在婚禮的需用上,新娘、岳父、岳母的衣著飾件、送新郎的禮物、家裡的布置……。

什一奉獻用途多

因著什一奉獻額度增高到3300元,我可以關心的人與項目變得更多了。那時正是電腦科技急遽成長的時代,我送過神職人員PDA(掌上型電腦)、電子書,使他們真實感受到電腦科技對傳道事工的幫助與影響。我幫慕道友繳交過福音營會費用;中秋節請寄居的新加坡僑生吃飯,傳遞溫暖家的感覺;捐款給社福機構,例如台灣世界展望會......真的用途好多!
我最高興的是用什一奉獻買聖經送慕道友。國小三年級時,同學邀我去教會,父母都不是基督徒的我只擁有基甸會免費贈送的新約聖經。那年高雄中會舉辦兒童比賽,項目有詩歌、聖經、白話字、畫圖。聖經考士師記1~4章,我借教會公用的聖經,發狠硬是背下來。我做到一字不漏地背完前面兩章,後面兩章也很熟,比賽時拿了全高雄市聖經組第一名。牧師問我要什麼獎品,100元以內都可以,我不假思索就立刻說要一本有舊約的聖經。牧師面露難色,因為聖經超過預算。那時我才知道有舊約的聖經不便宜,但很多神的知識都在舊約啊!

結婚後,搬到新竹,電腦科技進入網際網路時代,BBS(電子布告欄系統)就像現在的「批踢踢」,各種宗教百家爭鳴。我們夫婦領受網路福音事工的呼召,與交通大學信望愛團契弟兄姊妹一起籌備成立聖經網站,我進信義神學院攻讀道學碩士,從BBS知道一些牧師教導什一奉獻全部都要給所在教會。瑪拉基書3章8~10節成了恐嚇,沒有什一奉獻的人,咒詛就臨到他們身上。這三小節經文竟成為什一奉獻「唯一的」根據!

這種觀點令我十分驚訝。摩西五經是律法書,先知引用作為法源根據,濃縮成律法書的經文對百姓說話,細節要回到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查看。所以什一奉獻也要用在所有邊緣人如孤兒寡婦、窮人的身上,怎麼會全部只能到某間教會去?另外,神的家何其廣闊,教會、機構都是神的家的一分子,單一教會怎可自稱是「唯一」的聖殿或神的家?什一奉獻不應該只限於在某間教會內部使用,更不應該只使用於堂會的人事費。

有些信徒按聖經知道單一教會不能完全等同神的家,但仍把什一奉獻全部給教會,理由是牧師與長老可以統籌眾人的什一奉獻,開會後分配到其他機構與需要的窮人。言之有理,但如果只有這一種奉獻方式,信徒就會失去許多與需要的人愛的交流、互動的溫馨。律法書記載,什一奉獻還可讓全家人、僕婢(員工)、利未人(神職人員)、寄居的人(外地人、外國人)、孤兒寡婦吃喝快樂。刪除這些,什一奉獻容易變成「教會稅」,本是對神愛的回應,卻成了律法的要求。尤其初信者,容易錯解福音,誤以為不繳納教會稅,就會失去救恩。

什一奉獻全部只給所屬教會還有另一個缺點,就是當信徒看到哪裡有需要,就得先回報給教會,一切關懷事工都得透過教會撥款。但有些需要的人不喜歡被公開討論,搞到全教會眾人皆知,只希望暗暗接受幫助。也有些新興事工,好比電視、電影、網路等影音媒體,早期一度被某些教會認為是撒但的工具,不支持這類事工。如此一來,倡導什一奉獻全部只能給教會的一派人,為了解決這些缺點,就提出什一奉獻之外再額外奉獻的說法。然而,這標準實在太高,反倒造成多數信徒乾脆不什一奉獻。別忘了,每個信徒的所得,還要繳給政府所得稅,還要孝養父母、照顧家庭。

標準最高的教導常使用窮寡婦的兩個小錢(馬可福音12章41~44節、路加福音21章1~4節),要信徒學習窮寡婦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試問這樣教導的牧者,自己做得到嗎?事實上,這樣教導很可能斷章取義,因為馬可福音裡,耶穌在前面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12章38~40節)文士如何侵吞寡婦的家產?就發生在聖殿裡。可能窮寡婦就是被文士誤導,才會把奉獻從十分之一變成百分之百!遠遠超過了聖經的要求。

看見需要的好眼睛

信主至今,我每個月都什一奉獻,以此敬畏神,也學到信心的功課,更練習慷慨給予。當我成了聖經老師,注意到箴言22章9節和合本聖經譯為:「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已改譯作:「慷慨把食物分給窮人的,必然蒙福。」箴言23章6節和合本譯為:「不要吃惡眼人的飯,也不要貪他的美味。」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已改譯作:「不要吃吝嗇人的飯,貪圖他的美食。」我就開始思考,為何「好眼睛」(טוֹב-עַיִן)是慷慨,「壞眼睛」是吝嗇?有一天,我終於想通了!

慷慨,就是樂意與人分享,而在分享發生之前,先要有慈善的眼目,才能看見別人的需要;吝嗇,是不願意與人分享,意謂著他只專注於自己,只看見自己的需要,目光狹窄。相形之下,能看到別人,表示心存良善、視野寬廣,當然是好眼睛!

感謝神,讓我初信時就照著聖經的教導實行什一奉獻,不管是卡片、消夜、各樣事工,至今信主32年,千次、萬次的大小奉獻,都是出於聖靈給我一雙好眼睛,看到神國度的各種需要。我原本的眼睛是只看得到自己需要的小心眼、勢利眼,現在則擁有看見萬千世界裡黎民疾苦的好眼睛。

什一奉獻,讓神的兒女看得更高、更遠。我先生拿到博士學位後,有三次機會受邀進入高薪的科技業。其中一個老闆甚至表示,只要他去上班,就先給他市值3億元的公司持股,更別提每個月的高薪、年終獎金與紅利。但是,我們知道神的網路福音與聖經事工更有永恆的價值。 20多年來,天父興起一波接一波的志工委身擺上,讓信望愛聖經網站開發越來越多免費、好用又專業的聖經工具,每一位信徒不用花錢買價值數萬元的光碟軟體就可以研經。越多人用信望愛好好讀聖經,我們就覺得在天上累積了越多財寶。

照著人性,我只能看到自己的利益,但什一奉獻讓我擁有神的好眼光,視野宏大寬廣,能夠著眼於如何讓各方利益都最大化,而不在乎短暫的一己得失。如何看得遠?讓我們從什一奉獻開始吧!這不是律法,而是恩典,是對神的愛給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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