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真性─性偶像文化的批判》〉
文◎陳小小
在國小就已憧憬愛情,啟蒙的兩性教材是電視卡通《小甜甜》。升上國、高中,進階為羅曼史小說。然而,小說令我以為親密關係就一定是性愛。腦袋不是很清楚的我,還接受了小說的「男人要有婚前性行為,才能給女人幸福,但女人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的錯誤觀念。
進入大學自由的殿堂,我們這些大學生,或憑人類本能,或依循原生家庭的習慣、或帶著互相衝突、殘破零碎的兩性觀念,尋找機會實際操作談戀愛,渴求親密。
在愛情還沒來臨之前,有份問卷調查先來:「你認為談戀愛可以發生性關係嗎?」
工學院的我們,班上只有八個女生。四個寫「可以」,四個填「不可以」。當時,這題就是兩個答案,一種是「不可」,因為性是危險、罪惡、墮落;另一種是「可以」,只要注意安全,性可以帶給人自由與解放。
女性主義成功地教育一半的女生,女性擁有身體自主權,要不要跟男人發生性關係,我們自行決定。我雖然填下「不可以」,但是我不知道到底哪個答案才對。我一方面欽佩修女修士守貞的完全境界,同時又羨慕後者,可以當一個所謂的文化高級人,自由解放身體。
然而,大學四年過去,同儕實驗下來的結果:有性關係的戀愛,一開始處處是春天,但很快的,大約幾個月,感情就會變質。女的希望成天跟男的膩在一起,讓男的感到窒息到透不過氣,當男的稍微忙功課有所疏離,女的便被更深的恐懼與更多的不確定所吞噬(男女角色反過來的,也有)。
反而談戀愛堅持保守身體的,看起來愚昧落伍、跟不上主流文化,但是兩人反倒在肉體親密之外發展出更多的共同興趣與關懷,有些進入禮堂結為夫妻。即使沒有結婚,分手雖有傷心,卻沒有太多遺憾,也不致於影響與下一位的交往。
大二我成為基督徒,從聖經中,才稍微明白「性與愛」。性可以是罪惡、墮落,也可以是自由、幸福,端看人是否有照著上帝創造的心意來使用。性是上帝給人的禮物,是上帝特別為夫妻所擺設的豐盛宴席。但在婚姻關係之外,或婚前性行為、或婚外性行為,就只會帶來危險與痛苦。但我的理解,也僅於此。
然而,唐慕華的《真情真性》一書,卻對上帝特別為人類創造的性與愛,很透闢獨到的分析。也讓我對青春時期,同儕各個不同的經歷,有恍然大悟的了解。書上寫著,「今日美國大部分的性行為,都基於人們無法分辨社交和肉體性特質的差別。整個大環境,人與人越來越欠缺親密,於是渴求社交性特質,但卻用肉體性特質來填塞。」
於是我終於弄明白,當時大一談的戀情為何只有短短兩週?那是因為我渴望的不是愛情,而是渴求親密的友伴關係。盼望有一兩個好朋友知我、懂我、欣賞我、接納我,但是我卻找了一個男朋友,以此來滿足這種需要。
難怪,我最幸福的時刻,就是跟他並肩走在榕園散步,專心地聆聽著彼此說話,哼唱著歌。如唐慕華所說,「很多人真正需要的不是『性』,而是渴求有人真正關心自己,感到安全感和安慰,知道自己在痛苦中並不孤單。」
當然,愛情裡也可以獲得相知、相惜、欣賞與接納。然而,主流文化把愛跟性綁在一起,所以談戀愛的時候,還沒結婚,男人就向女人索求發生性關係,女人為了親密關係,於是用性來交換,沒想到卻嚐到更深的孤寂。
我有幾個朋友,就這樣一直更換異性伴侶,在他(她)們身上,我看到「性」聯合是如此的脆弱,甚至帶來更深的孤寂,身心俱疲。而我很幸運地,在基督信仰群體裡,找到親密的社交友群關係—弟兄姊妹,大家在耶穌裡面,真誠地彼此相愛,不需用「性」來交易。
至於男女共同的問題:「如果你將性行為留待到婚後,但到了那時卻發現它並不好,那怎麼辦?」唐慕華先問一個關鍵問題:「好,是什麼?」接著才指出承諾與委身的好,比肉體短暫的好,更好。
接著書上說,「我性生活好的地方是,我對性生活的一切知識都是跟太太一起學懂的。我們從來都毋須懷疑,自己的配偶有沒有將我們的性技巧跟別人比較。相反,我們一起發掘,什麼帶給我們歡愉,什麼是好的。」這正是我婚後的經歷。承諾、委身、肉體,達到一種性平安,這又是書中探討的另一個深度課題。
一個和很多伴侶「做愛」的人,怎麼夠以值得信賴的承諾,以獨特的方式相愛?「性聯合,述說著獨一無二,並承諾著維持到永遠的關係,甚至也可以從人類擁有上帝的形象來理解它。」「性交是永恆與真誠的委身一個特別的記號。」這些話語,在性行為開放的時代,社會充斥各種「性」暗示下,更顯得擲地有聲、字字雪亮、鏗鏘有力。
現代文化透過各個管道灌輸人們,遇到孤寂與痛苦就用『性』來解決。西方搖滾樂與饒舌歌吵雜地唱著種不堪入耳的性字眼,廣告的模特兒販賣性感的事業線,電影或電視劇演著男女主角彼此陌生還不熟稔,上一幕還吵架,下一幕就上床的情節。
性解放觀念竄流,連兒童教育也波及。教育部編製的國中國小兩性教育的教師資源手冊,內容竟教導著「應該把感情與性愛分開」,老師應該接受也鼓勵青少年嘗試不同的性愛經驗,教導孩子使用性玩具。只要安全,就可以盡「性」享受?!
越是這樣混亂,其實越反映著真實社會太多人的生命欠缺親密。美國有一項調查,父母與孩子說話的時間,每天平均不超過30秒,夫妻間也只有四、五分鐘,在台灣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
最該擁有、或產生親密之處就是家庭,如今多數的家庭功能喪失,人們只好試圖製造親密,轉向用沒有愛的性來填充,在性技巧上強化,欲透過更多的性刺激來滿足,卻怎樣也得不到滿溢的溫暖幸福。
人類實在是上帝所造,具有永恆的意識。在這場慾流混亂之際,讓我們安靜下來,聆聽自己內心深處的聲音,分清楚我們現在真正的渴求是什麼?
是愛情?是友情?是超越人間的永恆的愛,一種穩定不變的親密?別再被商業操作「假情假性」欺哄,不斷追求性歡愉,卻怎樣也找不到人生真正的滿足。
書 名:《真情真性─性偶像文化的批判》(Sexual Character: Beyond Technique to Intimacy)作 者:唐慕華(Marva J. Dawn)譯 者:陳永財出版社: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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