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0:10 |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 |
20:11 |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 |
20:12 |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 |
20:13 |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 |
20:14 |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 |
20:15 |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 |
20:16 |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