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5:2 | 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 |
15:3 | 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甚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 |
15:12 | 「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 |
15:13 |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 |
15:14 | 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 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 |
15:15 |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 神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 |
15:16 |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 | |
15:17 |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 |
15:18 |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以為難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耶和華─你的 神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