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4:1 |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 | |
14:2 |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 |
14:3 |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 |
14:4 |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 |
14:5 | 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 |
14:6 |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 |
14:7 |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 |
14:8 |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 |
14:9 |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
14:10 |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 | |
14:11 |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 |
14:12 | 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 |
14:13 | 鸇、小鷹、鷂鷹與其類, | |
14:14 | 烏鴉與其類, | |
14:15 |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 |
14:16 | 鴞鳥、貓頭鷹、角鴟、 | |
14:17 | 鵜鶘、禿鵰、鸕鶿、 | |
14:18 |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 |
14:19 |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 | |
14:20 |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 |
14:21 |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