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13 | 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 |
1:14 | 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 | |
1:15 |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 |
1:16 |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 |
1:17 |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 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