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8:12 | 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13 |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14 |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15 |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16 |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17 | 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把牠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18 | 牠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19 |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就是不廢壞的意思)。」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20 |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18:21 |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22 |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23 |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8:24 |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