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FHL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11 | 我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裡住了三日。 | |
2:12 | 我夜間起來,有幾個人也一同起來;但 神使我心裡要為耶路撒冷做甚麼事,我並沒有告訴人。除了我騎的牲口以外,也沒有別的牲口在我那裡。 | |
2:13 | 當夜我出了谷門,往野狗井去(野狗:或譯龍),到了糞廠門,察看耶路撒冷的城牆,見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 |
2:14 | 我又往前,到了泉門和王池,但所騎的牲口沒有地方過去。 | |
2:15 | 於是夜間沿溪而上,察看城牆,又轉身進入谷門,就回來了。 | |
2:16 | 我往哪裡去,我做甚麼事,官長都不知道。我還沒有告訴猶大平民、祭司、貴冑、官長,和其餘做工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