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FHL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2:1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
22:2 | 「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 |
22:3 |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 |
22:4 | 亞倫的後裔,凡長大痲瘋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或譯:人),或是遺精的人, | |
22:5 | 或是摸甚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不拘那人有甚麼不潔淨), | |
22:6 | 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 | |
22:7 |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 |
22:8 |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穢自己。我是耶和華。 | |
22:9 |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 |
22:10 | 「凡外人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 | |
22:11 |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 |
22:12 |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 | |
22:13 |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青年一樣,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 |
22:14 |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
22:15 |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
22:16 |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