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3:6 | 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 | |
13:34 |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 | |
13:54 | 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 |
13:55 |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 |
13:56 |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 | |
13:58 | 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