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1:12 |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 |
21:13 | 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 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 | |
21:14 |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 |
21:20 |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 |
21:22 |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 |
21:28 | 「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