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經文 | 註釋 |
5:22 |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 |
5:23 | 「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 |
5:24 |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 |
5:25 |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 |
5:26 | 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 |
5:27 |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 |
5:28 |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 |
5:29 |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 |
5:30 | 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 |
5:31 | 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裡,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 |
5:32 |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 |
5:33 | 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