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經文 | 註釋 |
11:1 |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 |
11:2 |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 |
11:3 |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 |
11:4 |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 |
11:5 |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 |
11:6 |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 |
11:7 |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 |
11:8 |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 |
11:9 |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
11:10 |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 |
11:11 |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 |
11:12 |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