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6:20 | 「當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 |
6:21 | 要在鐵鏊上用油調和做成,調勻了,你就拿進來;烤好了分成塊子,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素祭。 | |
6:22 | 亞倫的子孫中,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要把這素祭獻上,要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 | |
6:23 | 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卻不可吃。」 | |
6:24 |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 |
6:25 | 「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 |
6:26 | 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 |
6:27 |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 | |
6:28 |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 | |
6:29 |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 |
6:30 |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