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3:19 |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 |
3:20 |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
3:21 |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 |
3:22 |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 |
3:23 |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 |
3:24 |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 |
3:25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 |
3:26 |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