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2:4 |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 |
12:5 |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 |
12:6 | 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 |
12:7 |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 |
12:8 |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 |
12:9 |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 |
12:10 |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 |
12:11 | 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 | |
12:12 | 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