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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書
西番雅書查經資料:
資料提供者:tjm,tyhou,janewu,blackbird
零、背景:
一、時間:約在約西亞在位的時候(西元前640-609年)。西番雅工作的時間
應該是在約西亞王宗教改革(西元前621年)之前,不過也有可能
在改革之後百姓仍然對宗教政策陽奉陰違。
二、背景:當時猶大在瑪拿西與亞們的暴虐統治下,國勢日衰,外患頻仍。約
西亞的宗教改革先除去迷信,又重新樹立敬奉耶和華的信仰。這樣
的改革使得外邦罪惡的影響也被除去,同時擺脫外邦(亞述)的轄
制。可惜這個宗教改革還不夠深入持久,不足以完全清除深植於猶
大民心的異教風俗。
當時亞述國國力強盛,幾乎所向無敵。不過西元前612年亞述國首
都尼尼微被攻陷,西元前605年整個亞述亡於巴比倫手中。
當時,西古提人開始入侵迦南,這個民族是剽悍、善騎,源自蘇俄
南部的民族,中國歷史稱他們為「大月支」。大約在西元前620年
,他們沿著地中海沿岸向南推進,摧毀了亞實基倫與亞實突,直到
埃及邊界。當時這個民族威脅著巴勒斯坦的國家。
三、作者:
(一)西番雅,字義是「神保護」或「神隱藏」。
(二)西番雅的家譜是先知書作者中最詳盡的,可以追溯到上四代希西家。
西番雅是王室子弟,他的曾祖父「亞瑪利雅」應該是瑪拿西王的兄弟
。他應該是約西亞王的姪子(不過年齡差不多)。
(三)西番雅雖然身為貴族,卻勇於批判高層人士的罪惡。不過可能礙於生
活經驗,西番雅書比較少提及貧窮人的處境。
(四)這位先知是舊約先知中最少被現代人認識的先知。
(五)西番雅熟悉耶路撒冷的地理與人口結構,很可能是生於或居住於耶路
撒冷城。
四、信息:
(一)以「耶和華的日子」為主題。阿摩司書是最早提及「耶和華日子」的
舊約先知書。
(二)當時以色列國已經滅亡,西番雅的信息是以猶大國,尤其是首都耶路
撒冷為主要對象。
五、特點:
(一)本書的文體比較平庸,不像其他的先知書採用詩體,西番雅書採用的
文體比較接近散文。
☆參考資料:
1.天道研經導讀 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 海富林著
2.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 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 貝克著
3.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十二先知書註釋(下) 克萊基
4.天道研究叢書 小先知書講義(下冊) 陳終道著
5.福音證主協會 聖經 註釋本 中國神學研究院編撰
6.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 更新傳道會
7.啟導本聖經 海天書樓
8.天道聖經研究叢書 十二先知書註釋(三) 唐佑之著
9.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中文聖經註釋25--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經文:當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在位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希西家的玄孫,亞瑪利雅的曾孫,基大利的孫子,古示的兒子西番雅。 1:1-1:1 註釋:
壹、標題與序言 1:1
◎這個家譜上溯到希西家,很可能就是因為希西家王(有名的賢君)就是西
番雅的曾祖父。如果這個希西家是一般人,就很難想像這裡為什麼要記錄
比其他先知書開頭的家譜多好幾代的祖先。
◎希西家王由西元前715-687年作猶大王。
●「亞瑪利雅」:字義是「主所應許的」。
●「基大利」:字義是「主是偉大的」。
●「古示」:字義是「深色的」,本字也可以譯作「古實」,不過西番雅顯
然不是古實人。
◎西番雅同時代的先知有那鴻、哈巴谷、耶利米;在他之前幾位著名的先
知有以賽亞、彌迦、阿摩司、何西阿,讓主前第八世紀末先知的傳統達
到高峰,但是在主前第七世紀初期,先知的事工似乎沈寂下來,直到第七
世紀結束西番雅的出現。相對時期歷史記載可參考 王下 18:1-24:20
並 代下 29:1-36:23 。
●「臨到」:可翻譯為「發生」或「經歷」。
經文:耶和華說:我必從地上除滅萬類。我必除滅人和牲畜,與空中的鳥、海裡的魚,以及絆腳石和惡人;我必將人從地上剪除。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伸手攻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也必從這地方剪除所剩下的巴力,並基瑪林的名和祭司,與那些在房頂上敬拜天上萬象的,並那些敬拜耶和華指著他起誓,又指著瑪勒堪起誓的,與那些轉去不跟從耶和華的,和不尋求耶和華也不訪問他的。 1:2-1:6 註釋:
貳、耶和華的日子臨近 1:2-2:3
一、先知宣布耶和華審判的範圍是「萬類」。 1:2-6
(一)開宗明義:耶和華要由地上除滅萬類 1:2
●「除滅」:原意是「阻止與消除」。原文此字重複一次,加強語氣
之用。
●「萬類」:「萬有」,包含人以及其他的生物。
◎神預告要除滅萬族,這次是火的刑罰( 1:18 , 3:8 ),和
挪亞時代用洪水( 創 6:7 )不同。
(二)神要除滅人、牲畜、鳥、魚、絆腳石和惡人。 1:3
●「絆腳石」:亦作「石堆」,原文意義難確定,或指猶大國中的偶
像。
◎本段話 1:2-3 起頭為「耶和華說」,結束於「這是耶和華說的」
,強調宣告的嚴重性。
(三)神要除滅猶大與耶路撒冷的居民、巴力、基瑪林的名與所有對耶
和華不忠的人。 1:4-6
●「伸手」:「舉手要擊打的姿態」,以賽亞 賽 14:26 、耶利米
耶 6:12 、以西結 結 6:14 都用這一個詞來表達
上帝的懲罰。
●「耶路撒冷」:位於錫安山上,是聖殿所在的城市,也是猶大首都
。此城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即存在,但只叫撒冷
創 14:18 ,「撒冷」是平安的意思,「耶路」源
自亞述語系,是「根基」或「城」的意思。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
神哈達(Hadad)。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納
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她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是巴
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
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力
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後,
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
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性
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繁殖
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廟中的
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
●「所剩下的巴力」:指那些仍舊敬拜這個外邦神的人。敬拜巴力是
以色列人長久的網羅。
●「基瑪林」:是亞蘭文「眾祭司」的譯音,敘利亞文也以此字表示
「祭司」。舊約聖經使用此字,都是指外邦宗教的祭
司。
●「祭司」:指外邦的祭司,而非耶和華的祭司。在七十士譯本中無
此字,可能早期的抄本並沒有此字(基瑪林已經有祭司的
意思了)。
●「房頂上」:以色列人的房子通常是平頂,或者至少有一邊是平頂。
因此敬拜天上萬象的人會在房頂設壇敬拜,以便接觸敬
拜的對象。
●「瑪勒堪」:希伯來文直譯是「他們的君王」。有人認為指的是古代
碑文上被稱為王的巴力,或任何猶大地拜偶像者接納為
王的假神。不過,許多解經家是直接將此字看做「米勒
公」,或亦名「摩洛」,是亞捫人的神,祭祀儀式中有
人祭,例如將孩童放在偶像懷裡活活燒死,參考
王上 11:5,33 。摩西律法中明文禁止,並對把兒女獻
給摩洛的說要治死,參考 利 20:2-5 。
●「轉去」:或譯作「背離」或「掉頭」,指成為背道的人,不再跟從
耶和華。
●「不尋求....不訪問」:指在信仰上冷漠的人。
經文:你要在主耶和華面前靜默無聲,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快到。耶和華已經預備祭物,將他的客分別為聖。 1:7-1:7 註釋:
二、耶和華的日子將到,耶和華已經預備祭物與客人。 1:7
◎靜默無聲是要他們注意神的審判日快到。此處和摩西在出埃及記時說,
要以色列人靜默看耶和華為他們爭戰不同 出 14:14 ,因為西番雅先知雖
說同樣的話,卻有完全不同的意義,此處顯示有一嚴肅的時刻來臨,也強
調耶和華的日子臨到這時刻的嚴肅性了。
◎ 1:14 表達不僅是耶和華的日子快到了,而且提到耶和華的日子
「臨近而且甚快」。聖經中提到耶和華的日子臨近的相關經文:
賽 13:6 , 結 7:7 , 結 30:3 , 珥 1:15 , 珥 2:1 , 珥 3:14 ,
俄 1:15 。
●「他的客」:直譯是「他所召來的」或「他所揀選的」。這裡指的應該
是猶大的敵國。
◎這裡是把「審判」比喻為「獻祭」,祭物應該就是猶大,客的話則應該
就是侵略者。因此此句話表達神要用外敵來懲罰猶大。此處可看到預備
祭物的是神自己。
◎此處以主人和客人共享某種祭牲為背景,請參考 撒上 9:22 和
撒上 16:5 。
◎神預備祭物或祭宴,請參考 賽 34:6 , 耶 46:10 , 結 39:17-20 。
◎因為耶和華要主持獻祭敬拜,所以在儀式正式開始前參與的人應該靜默
。
經文:到了我─耶和華獻祭的日子,必懲罰首領和王子,並一切穿外邦衣服的。到那日,我必懲罰一切跳過門檻、將強暴和詭詐得來之物充滿主人房屋的。 1:8-1:9 註釋:
三、到了耶和華獻祭的日子,要先懲罰領袖群和取得不義之財的人 1:8-9
●「懲罰」:原意是「訪問」。
●「外邦衣服的」:當時有能力穿外邦衣服的,應該是富有的人。穿外邦
衣服,也顯示這些人對外邦習俗的羨慕,也有拋棄猶
太固有習俗(信仰)的傾向。
●「跳過門檻」:可以指非利士人不踏過廟門的行為,因為當時迷信門檻
是鬼神所居,為了出入大門不驚動鬼神,因此跳過門檻。
請參考 撒上 5:4-5 。
也有可能是第一個子句含糊不清之意義的解釋。(如下)
●「跳過門檻....房屋的」:指的應該是 1:8 那些人的手下,他們動作
迅捷(或者怕觸怒家神)入侵受害者家中,用
強暴與欺詐的手段或取不法的利益。 因為
他們急於搶奪,以致於在忽忙中跳過門檻。
●「主人」:可以指「異教神祇」。
●「主人房屋」:「假神的廟宇」。
經文:耶和華說:當那日,從魚門必發出悲哀的聲音,從二城發出哀號的聲音,從山間發出大破裂的響聲。瑪革提施的居民哪,你們要哀號,因為迦南的商民都滅亡了!凡搬運銀子的都被剪除。 1:10-1:11 註釋:
四、到了耶和華的日子,將有悲哀、哀嚎的聲音,商民與搬運銀子的都滅亡
了。 1:10-11
●「魚門」:耶路撒冷城北方的出入口,通往出外的山谷。推羅與西頓
的魚獲就是經由此門送入耶路撒冷販賣。耶路撒冷其他面
都是陡坡,以北面最容易受到攻擊。參考 代下 33:14 和
尼 3:3 。
●「二城」:新建的城,是耶路撒冷的第二區。參考 王下 22:14
與 代下 34:22 。此區地勢較低,在敵人侵略時較容易被
攻陷。
◎兩個地方都在北面,預言敵人將從北方來。
●「山間」:城北的高地。或指城內的小丘陵間,該區是聖殿與富人的住
宅區。
●「大破裂的響聲」:敵人進攻的訊號,指城牆被攻破,城牆破碎的聲音
在小丘間形成回聲。
●「瑪革提施」:地名,地點不詳,可能是抄本的問題,亞蘭譯本翻譯
成「汲淪谷」,也有人認為這是耶路撒冷城內的工商
業中心,或指摩利亞山南邊山谷的集中市場,為外商居
住和交易的地方。
●「迦南的商民」:原文只是「一切迦南的民」。迦南人(腓尼基人)以
經商聞名,所以本詞主要的含意就是指「商人」。
●「搬運銀子的」:指「商人」。以色列人在被擄前沒有錢幣,都使用
金銀來交易。錢幣是亞述人發明的。
經文:那時,我必用燈巡查耶路撒冷;我必懲罰那些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他們心裡說: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他們的財寶必成為掠物;他們的房屋必變為荒場。他們必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內;栽種葡萄園,卻不得喝所出的酒。 1:12-1:13 註釋:
五、那日上帝要懲罰平靜安逸失去警覺心的人,他們的財物與房產必成為一
場空。 1:12-13
●「用燈巡察」:指「將躲藏的搜查出來」。
●「澄清」:原文是「凝固」,George William 註釋解作「變濃」。
指的是渣滓凝固成膠狀,上面的酒卻澄清起來的意思。
或者說酒在器皿中長久沒有移動而變濃的情形:兩者都是
經長久擺著不動的意思,用來比喻那些對神態度已變為
「靜止」麻木的人。
●「酒在渣滓上澄清的」:古時釀酒,用器皿把酒倒出來,參考 耶 48:11 ,
渣滓沉澱底瓶絲毫不動,比喻沒有受過苦難對
神的審判反應冷漠的人,或指平靜安逸而失去警
覺心的人。
經文:耶和華的大日臨近,臨近而且甚快,乃是耶和華日子的風聲;勇士必痛痛地哭號。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難困苦的日子,是荒廢淒涼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日子,是吹角吶喊的日子,要攻擊堅固城和高大的城樓。 1:14-1:16 註釋:
六、耶和華的日子將快速臨近,將是恐怖、困苦與災禍的日子。 1:14-16
●「臨近而且甚快」:強調這日子不但是臨近, 且是迅速地臨近!指的
可能是「西古提人」入侵迦南地的事件。也有可
能是指猶大的滅亡。
●「耶和華日子的風聲;勇士必痛痛地哭號」:原文直譯「耶和華日子的
聲音,勇士在那裡痛苦的
大聲喊」。
●「忿怒」:原文是「極其怒恨」的意思。
●「幽冥」:原文也是「黑暗」的意思。
●「吹角吶喊」:指戰爭的衝鋒陷陣。
●「城樓」:兩面城牆交接處,加強加高的防守用堡壘。
經文:我必使災禍臨到人身上,使他們行走如同瞎眼的,因為得罪了我。他們的血必倒出如灰塵;他們的肉必拋棄如糞土。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他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毀滅這地的一切居民,而且大大毀滅。 1:17-1:18 註釋:
七、耶和華的日子中,得罪了神的人無法用金銀來免去災禍,必然被毀滅。
1:17-18
●「行走如同瞎眼」:比喻無助。參考 申 28:28-29 。
●「血必倒出如灰塵」:表示人命賤如灰塵。
● 耶和華的日子是一個審判的日子( 1:8-3:8 ),也是一個盼望的日子
( 3:9-20 )。
◎ 它是「上帝」和「與祂立約的百姓」有關的日子( 1:8-13 、 2:1-3 、
3:1-7 ),也是對其他國家很重要的日子( 1:14-18 、 2:4-15 )。
經文:不知羞恥的國民哪,你們應當聚集!趁命令沒有發出,日子過去如風前的糠,耶和華的烈怒未臨到你們,他發怒的日子未到以先,你們應當聚集前來。a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耶和華!當尋求公義謙卑,或者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 2:1-2:3 註釋:
八、先知呼籲猶大國民聚集尋求耶和華與公義謙卑,或者可以逃離災禍。
2:1-3
●「不知羞恥」:也可以翻譯成「不願受教」、「可憎的」、「不守法
的」。
●「國民」:「民族」、「國家」。
●「不知羞恥的國民」:指猶大國。
●「聚集」:原意是「撿拾」,也有收拾自己(的心情、情緒、感覺、思
考、...等)的意思。
●「謙卑人」:「溫柔的人」、「謙和的人」。
●「尋求」:原文放在第一個字,本節出現三次,都是命令式,是強調
的用法。
●「或者」:「也許」。
●「隱藏」:主要是「躲藏」的意思。
◎我們知道羞恥嗎?
◎本卷書一再提到神的「忿怒」、「耶和華發怒」等形容耶和華的日子
,我們是否只想到神的慈愛而忘記神的惱怒?
經文:迦薩必致見棄;亞實基倫必然荒涼。人在正午必趕出亞實突的民;以革倫也被拔出根來。住沿海之地的基利提族有禍了!迦南、非利士人之地啊,耶和華的話與你反對,說:我必毀滅你,以致無人居住。沿海之地要變為草場,其上有牧人的住處和羊群的圈。這地必為猶大家剩下的人所得;他們必在那裡牧放群羊,晚上必躺臥在亞實基倫的房屋中;因為耶和華─他們的神必眷顧他們,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 2:4-2:7 註釋:
參、宣布對列國的審判 2:4-15
一、對非利士人的審判:將要被毀滅而荒涼,成為猶大人放牧之處。 2:4-7
●原文於 2:4 開頭有連接詞可翻為「因為」。
● 2:4-6 以押韻方式表達。從希伯來文看,這些城市可能運用先知書裡常用的
雙關語(利用一種聲音相近的字來製造效果)。「迦薩」和「拋棄」的希伯來字
音非常相近;「以革倫」則和「連根拔起」很像;「亞實突」則可譯為「趕走」
的動詞。
●「迦薩」:意思是「強壯」,位於巴勒斯坦的極西南邊靠近地中海。
此城曾被猶大支派攻佔,士師記時期又被非利士人取回。
西元前734年被亞述所滅。
●「亞實基倫」:一個沿海城市,在耶路撒冷的西南邊。
●「亞實突」:位於地中海沿岸,耶路撒冷西邊,即現在的 Esdud。約
在迦薩以北29公里左右。是非利士大袞神廟所在地。
●「以革倫」:非利士人的五個主要城市之最北,位於猶太低地。
●「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非利士的沿海大城市,在舊約
與非利士人的爭戰中常被提及。一般的見解釋是,西番雅有意用這四個非利
士主要的城市來代表整個非利士國家。這些城市日後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奪取,臣民都被擄走,非利士人從此滅絕。
●「見棄」:與「迦薩」諧音。西元前332年亞歷山大大帝攻入迦薩,殺
戮並毀滅全城。
●「在正午必趕出」:可能指在短時間內(半天)被被毀滅,或因為這
些民族習慣正午休息(因為太熱),所以正午被
趕出表示「在意想不到的時候被趕出」,也就是說
遭意外的突擊,或指攻擊只需半日。
●「拔出根來」:與「以革倫」諧音。
◎這四個城市被描述的順序,由最南端的迦薩首先被提到,它離耶路撒冷約六十
公里;其次提到亞實基倫,位於迦薩北面十四公里;再其次是亞實突則離迦薩
二十五公里;最後是最北的以革倫,再離十四公里遠。
◎非利士有五大城,只有迦特沒有被提出來,可能此時迦特已經不存在了。
●「基利提族」:大多數學者認為就是「非利士人」中的一族。參考 撒上 30:14
結 25:16 。也有人認為和非利士發源地的革哩底(Crete)有關。
但這個字也有可能是指一個無法認定名為基利提(Kerith)的城
市。也有人認為,這又是另一個雙關語,因「基利提」與一個意為
「剪除、毀滅」的動詞有關,一方面表達非利士是「剪除者、毀滅
者」,另一方面指出他們會「被剪除」。
●「非利士人」:原來是來自革哩底(克里特島)的野蠻民族,後來移
居地中海的東南沿岸定居。
●「迦南、非利士人之地」:就是指「非利士人之地」。
●「與你反對」:原文是「攻擊你們」。
●「沿海之地」:也是指非利士人的土地。
●「變為草場」:表示目前人煙密集的城市要變成荒涼的放牧用草原。
●「剩下」:似乎也暗示猶大家將遭毀滅。
●「從被擄之地歸回」:希伯來文按字面讀作「他必解除他們的被擄」。
經文:我聽見摩押人的毀謗和亞捫人的辱罵,就是毀謗我的百姓,自誇自大,侵犯他們的境界。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摩押必像所多瑪,亞捫人必像蛾摩拉,都變為刺草、鹽坑、永遠荒廢之地。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擄掠他們;我國中所餘剩的必得著他們的地。這事臨到他們是因他們驕傲,自誇自大,毀謗萬軍之耶和華的百姓。耶和華必向他們顯可畏之威,因他必叫世上的諸神瘦弱。列國海島的居民各在自己的地方敬拜他。 2:8-2:11 註釋:
二、對摩押和亞捫的審判:將要被毀滅、永遠荒廢,猶大的餘民要得此地。
2:8-11
●「摩押和亞捫」:這兩國領土位於約但河東岸,世居死海東面,是從羅得和他
女兒亂倫結合繁衍出來(參考 創 19:30-38 ),和猶大有
血親關係,但為以色列世仇(參考 代下 20:1 結 25:3
結 25:8 ),因多個世紀以來,他們和猶大常有衝突。這個
民族後來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征服。
●「摩押」:聖經記載摩押是羅得的大女兒由父親懷孕而生。 創 19:37
摩押人除被巴比倫管轄外,又因游牧民族屢次犯境,多遷至猶大地。
於西元前二世紀,拿巴提人更佔據了他們的原居地。
●「亞捫」:聖經記載亞捫人的祖先是羅得的小女兒由父親懷孕而生。
參考 創 19:38 。
●「自誇自大」:原文是「他們擴大」、「他們擴張」。可能並非指他
們自誇,而是指他們擴張領土,侵犯猶大人的土地。
不過這種用字也常用在「誇口」的意思上面。
●「所多瑪」、「蛾摩拉」:有名的繁華城市,因罪惡而遭徹底毀滅,在死海的東
南角,在摩押南面不遠處。這兩個古城和摩押和亞捫
地理位置所在地相同,而且羅得就是從這兩個城市逃
出來(參考 創 19:24-26 ),所以在這裡用這兩個
城市比喻格外合宜。在舊約這兩個城市乃罪惡的象徵,
參考 賽 1:10 以及 耶 23:14 。
●「萬軍之耶和華」:聖經中出現三百多次,原文的含意與統領天上的眾
天使有關,用來表明上帝的權能。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直譯是「我活著」,原文只有兩個字。這兩
字表明上帝以自己的永存當憑據,要實行祂
所說的話。
●「刺草」:一種雜草,生於蕪荒之地。叢生濃密,甚至可以躲藏人。
●「鹽坑」:意義不明,大概就是指著寸草不生的荒地。
●「諸神」:泛指世上一切的神祇。
●「諸神瘦弱」:因為敬拜諸神的人數量減少(指居民滅絕的結果),所
以缺乏祭物,導致神祇瘦弱。
●「列國海島的居民」:指「全世界的人」,參考 賽 41:1 49:1 。
經文:古實人哪,你們必被我的刀所殺。 2:12-2:12 註釋:
三、對古實的審判:被耶和華的刀所殺。 2:12
●「古實」:指「衣索匹亞」,此處可能直指埃及人。古實位於埃及的南方,曾於
西元前720年征服埃及,組成埃及第二十五王朝(西元前715-663年)。
這裡講的「古實」應該就是指埃及的勢力。西元前572與568年,巴
比倫兩次劫掠埃及。
●「我的刀」:可能指巴比倫(或波斯)。
經文:耶和華必伸手攻擊北方,毀滅亞述,使尼尼微荒涼,又乾旱如曠野。群畜,就是各國(國:或譯類)的走獸必臥在其中;鵜鶘和箭豬要宿在柱頂上。在窗戶內有鳴叫的聲音;門檻都必毀壞,香柏木已經露出。這是素來歡樂安然居住的城,心裡說: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現在何竟荒涼成為野獸躺臥之處!凡經過的人都必搖手嗤笑她。 2:13-2:15 註釋:
四、對亞述的審判:荒廢成為獸群居住的地方。 2:13-15
●「北方」:亞述通常先沿幼發拉底河西進,再從北方入侵迦南。
●「亞述」:聖經記載這國是閃的第二個兒子後裔, 創 10:22 。西元前
722年攻取撒瑪利亞滅了北國以色列,且常常侵犯南國猶大。
不過西元前612年被巴比倫所滅。
●「尼尼微」:亞述國的首都。 創 10:8-11 記載這城是英雄寧錄所造。
此城在亞述王國後就荒廢埋在土堆中,直到十九世紀才被
考古學家發現。
●「乾旱如曠野」:根據西元前331年與西元前400年左右的記錄,此處果然
變成不為人知的地方。但當時尼尼微有底格里斯河當作
水源,還有運河在城的四周,因此尼尼微會乾旱的確令
當時的人難以想像。
●「群畜」:指已經馴服了的動物。
●「各國」:應該是「各類」。
●「走獸」:野生動物。
●「鵜鶘」:也可以譯為「貓頭鷹」。
●「箭豬」:應該是「鸕鶿」,是鳥類而非走獸。
●「鳴叫」:「唱歌聲」,應該是「鳥叫聲」。
●「柱頂」:建築物遢毀後剩下的支柱。
●「香柏木」:用作室內牆壁級天花板的裝飾。
●「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亞述唯我獨尊的自誇之詞。這種宣告與神
在以賽亞書45章(參考 賽 45:5,6,18,21 )對神自己的形容有點平行,可
見那歡樂安居之驕傲大城想把自己當作神一樣。
●「搖手」:輕視侮蔑的意思。
●「嗤笑」:輕視不屑的意思。
◎西番雅把最震撼留到最後,藉此把一連串攻擊列幫的信息帶至最高潮。
◎先知宣告鄰近外邦諸國(西方--非利士;東方--摩押和亞捫;南方--古實;
西方-亞述)將受懲罰,但對於這些列邦的罪孽原因說得較少(相較於阿摩司書,
參考 摩 1:6-2:3 ),反而比較像是一種對猶大的警告。如果拿現代作為比喻,
感覺像是告訴我們說,東京的居民被逐了遭遇毀滅了,漢城因為驕傲而受審判,
東南亞也被掠奪,甚至美國如此的大國都夷為平地而找不著了!因此處在這些列
國其中的我們,怎麼能夠從神的審判中置身事外呢?應引以為鑑,悔改尋求神。
經文: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有禍了! 3:1-3:1 註釋:
肆、譴責耶路撒冷的罪惡並宣布審判 3:1-8
一、宣告:這悖逆、污穢、欺壓的耶路撒冷有禍了。 3:1
●「禍」:這是放在第一個字。(八福也是這樣用)
●「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指耶路撒冷。
●「悖逆」:在舊約裡常表達一種拒絕遵行神旨意的頑梗心態。
●「污穢」:或作「玷汙」而不潔。
●「欺壓」:形容攻擊別人的殘酷行為。
◎ 3:1 直譯為:「禍哉!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
經文:她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她的神。她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她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她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她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 3:2-3:4 註釋:
二、耶路撒冷的罪行:不聽命令、不依靠、親近神,政治上的首領是貪婪暴虐的,
宗教上的先知與祭司是虛假、褻瀆的。 3:2-4
●「不聽從命令」:希伯來文直譯應作「她不聽任何聲音」。聲音一般是
指神在律法書或先知講道中所說的。此處指的當然是
上帝的聲音。
●「不領受訓誨」:訓誨或譯作「管教」或「懲治」。指百姓沒有從神對
他們責罰中學到教訓(參考 摩 4:6-11 );或者,
他們沒有聽從神在生活上給他們的指引。
●「不倚靠耶和華」:希伯來文這句話的介系詞片語 In the Lord 在首句,
即「耶和華她不信靠In the Lord she does not trust」;
因此解釋時應該起強調的作用。
●「不親近她的神」:希伯來文這句話再次將介系詞片語to her God放在首句,即
「耶和華她不親近」。
●「首領..審判官..先知..祭司」:耶路撒冷的各階層領袖都背離職分。
●「咆哮的獅子..晚上的豺狼」:形容殘暴不仁,貪得無厭。
●「獅子」、「豺狼」:形容人的貪婪與掠奪有如野獸般的殘暴不仁。
●「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形容政治領袖吞吃百姓的徹底程度。
●「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假先知。
●「虛浮」:希伯來字根有「因沸溢出」的意思,表達出「不受約束」、
「魯莽輕率」、「滿嘴輕浮話」的意思。
●「褻瀆聖所」:原文是「褻瀆聖」、「敗壞聖」。也就是「敗壞分別出
來歸給神的事物」。
●「強解律法」:「兇暴的對待律法」、「施暴於律法」。
◎先知本來應該是最忠實的,因他的任務就是忠實傳講神的話,而祭司也應是比
一般人更聖潔的,但是這裡卻形容先知詭詐,祭司褻瀆—強烈的對比。
◎這段話並沒有直接立刻指明被定罪的城市是耶路撒冷,所以聽眾可能一開
始會以為這個罪惡之城是尼尼微,到了 3:5 聽眾才會確定這個城市是耶路
撒冷。這是一種特殊的修辭法,讓聽眾先接受,而後才點出這個被定罪的
主角就是聽眾自己。
經文:耶和華在她中間是公義的,斷不做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 3:5-3:5 註釋:
三、耶路撒冷的神是公義的,而且常常顯出其公義,但不義的人不知羞恥。 3:5
◎第五節描述神的作為和前面一到四節以色列民的罪刑形成強烈對比。
◎這段顯示出耶和華的嘆息,上帝既然是恨惡罪惡的,卻住在不義的人
中間,還每天殷勤的顯明其公義,而不義的人卻仍然不知羞恥。上帝居
然會願意這樣忍耐,這讓人覺得很難想像。
經文:我─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他們的城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如此,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她們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 3:6-3:8 註釋:
四、耶和華已經除滅萬民,看來猶大人應該會因為看到教訓借鏡而敬畏神、領受訓誨,
而不會被除滅。無奈猶大人卻仍不知悔改且殷勤努力的在一切的事上敗壞自己,所
以耶和華將一併懲罰猶大。 3:6-8
●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原文是「當然」、「必然」。
●「敬畏」:對神存信心,生敬畏。
●「從早起來」:可譯作「不斷地」,表示「殷勤努力」的意思。
● 3:8 的開頭有個「所以」,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等候」:這動詞通常含有正面的意義,在此卻成了諷刺性的宣告,等
候那將來的災難。
●「擄掠」:古譯本作「指證」(或「作證)。
●「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亦作「直到我起來指證的日子」。
●「招聚列國」、「聚集列邦」:的目的是要「把烈怒倒在列邦身上」。
這裡暗示猶大也是包含在「列邦」之內。
◎神對罪本無可容忍,除滅是必然的;卻又因愛以色列民,而給予悔改的
機會。可惜以色列民仍忽視神的話。
◎以色列人的表現似乎讓上帝驚訝,因為祂已經審判列國給以色列人看
了,以為他們鐵定會敬畏神,領受訓誨,加上祂努力的在他們中間活出公
義的樣子,卻沒想到以色列人努力的方向居然是敗壞自己。
經文: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 3:9-3:9 註釋:
伍、未來的拯救與復興 3:9-20
一、末日的時候,萬民必同心合意事奉神。 3:9
● 3:9 開頭有「因為」,和合本未譯。
●「那時」:應為「因為那時」,指的是前面上文。
●「我必使」:原文是「我要改變/轉變」的意思。
●「言語」:原文是「嘴唇」或「語言」,希伯來文原文是陰性單數。這個
字也是用來形容巴別塔事件 創 11:1-9 中被變亂的「語言」。
這裡描述的就是巴別塔事件的倒轉,語言被統一。因此這一
節很有可能指的是末後外邦人與以色列人同心合意用同一言語
事奉神。
●「同心合意」:原文是「一肩」的意思,使用的背景是當時猶太人習慣
用兩隻牲畜一起耕地,這種「同負一軛」的狀況就是「一
肩」。
經文:祈禱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原文是女子;下同),必從古實河外來,給我獻供物。當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 3:10-3:11 註釋:
二、當日神的百姓要由遠處歸回,神也要除掉以色列人中的驕傲罪人。 3:10-11
●「必使」:直譯作轉變。
●「我所分散的民」:指的應該就是以色列人因為「民」原文為陰性,單
數與 3:2 「倚靠」同樣指以色列人;而且「分散」
為被動分詞。
●「祈禱我的」:為陽性複數,因此很可能是指「外邦人」且原文在這一節
並無「就是」一字,因此「祈禱我的」應該與「分散的民
」為不同的人。
●「古實河」:尼羅河上游的「藍白尼羅河」,距離以色列很遠。
●「古實河外」:泛指「遠處」。
●「給我獻供物」:「給我帶來供物」。這供物可能是分散各地的以色列人帶來的,
也可能指的是外邦人把以色列人送回本地當成給耶和華的禮物。
經文: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而且吃喝躺臥,無人驚嚇。 3:12-3:13 註釋:
三、耶和華要留下被欺壓的人民,他們必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的餘民將沒有罪孽,
也享受和平。 3:12-13
●「困苦」:原文是「被欺壓的」。
●「必不作罪孽」:與 3:5 中耶和華的屬性「斷不做非義的事」原文完全一
致。表示新以色列人具有神的公義屬性。
經文: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啊,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不要手軟!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3:14-3:17 註釋:
四、先知鼓勵以色列人要歌唱歡呼,因為耶和華除去他們的刑罰、趕出仇敵、在
他們中間、除去災禍。 3:14-17
●「應當歌唱」、「應當歡呼」、「應當滿心歡喜快樂 」:原文是命令句
,「歌唱吧!」、「歡呼吧!」、「全心歡喜快樂吧!」。
●「你必不再懼怕」:七十士譯本將動詞懼怕改為「看見」(即「經歷」)。
●「手軟」:也是「懼怕」、「氣餒」的意思,「手無力」是懼怕與氣餒
的表現。
●「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原文只有「戰士、拯救者」兩個字。
●「默然愛你」:希伯來文按照字面應讀作「他必在他的愛中靜默」,
七十士譯本譯成「他必用他的愛令你更新」,
另一種說法是此處形容一種無法表達的深沉的愛。
◎先知在此用三個名稱稱呼復興的餘民,也用三種不同的詞句表達敬拜的
呼召,並在 3:15 說明應當喜樂的四個特殊理由。
◎這裡表達神居然會因為選民的快樂而快樂,透露出神對我們愛的奇妙。
我們的喜樂居然會影響造物者。
經文: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那時,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趕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 3:18-3:20 註釋:
五、神要移除以色列人的重擔與羞辱,並且使以色列人重新獲得歸回、復興、
名聲。 3:18-20
●屬「你」:指「耶路撒冷」或「猶大」。
●「大會」:指節期的集會。
●「無大會」:災難來到,使節期的聚會中止。
●「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這段原意不明,可
能可以翻譯成「我要使那些因無大會而有的愁煩,就是她(指耶路撒冷)的
重擔和羞辱遠離你」。
●「那時」:原文比較急切,翻成「就在此時」或「時候快到了」。
●「罰辦」:「對付」的意思,這個動詞可以負面也可以正面,此處應為負
面。
●「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應該譯為「當我在你們眼前,把你們
被擄的人帶領回來的時候」。
●「必使他們」:原文是「賜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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