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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離開高雄,來到台南安頓之後,研究聖經的動力就重新提升。
不過,研經資料無法閉門造車,一個人獨立產生。但,因為 skype網路視訊工具的興起
,便與以前在交大的同工tyhou,janewu商議來組成網路查經班,試試看是否能繼續產生
研經資料。住在新竹的他們,二話不說,立即欣然同意。為了要擴大實驗,並邀約住在
台北的mountriver,以及住在台中的roxanne 一塊參與。
沒想到,這個網路查經班就這樣成了。其中還因為頻寬因素,系統負荷過大,不時將成
員踢出討論圈,然後主持人再把人救回來,非常有趣。
但,查經同工小馬、janewu夫婦生小孩。因孩子太小,得以照顧上帝託付的產業為重,
等候孩子大了些再次歸隊。mountriver,roxanne也另有事情不便參與,導致士師記最後
幾章就停擺了一陣子。
後來我太太 virginia 想到,不妨去我們的母校成大團契呼召學弟妹來繼續這份事工。
當時的台南負責莊逸宏傳道聞之,慨然答應,事就這樣成了。
因此,資料提供者計有:tyhou,janewu,mountriver,roxanne,tjm,鄒宗琇、陳延季、張
勝為、畢家興、陳韋涵、徐翎。
這份研經資料,都願意放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甚至修改。我想,或者透過這種
Open Source的分享方式,可以把上帝的話傳達給更多的人知道,並且也希望有人可以
站在這份研經資料的肩膀上繼續改進,讓網友可以有更好的資料可以取用。
tjm 200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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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士師記查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猶太人的他勒目認為士師記的作者是撒母耳。
(二)目前未能確定本書作者的身份,因為在經文中並沒有清楚的記載或暗
示作者為誰。
(三)士師記一開始可能是個別士師的口傳、記載,後來才被編篡在一起。
(四)但是因為結構上還蠻一致的,所以似乎不是後來由許多現存的文本編
篡而成。
二、時間:
(一)初步成書的時間可能是西元前980年左右的王國早期時期,因為書中的觀
點似乎認為王國制度是解決前一個時代弊病的良藥,因此應該屬於大衛、
所羅門時代國力強盛時的產物。其他支持著作時間為王國早期的理由如
下:
1. 1:21 指出本書必定早在大衛出征耶路撒冷之前完成。
2. 1:29 指出迦南人仍持續地活躍於基色,表示此書早於西元前
970年完成,因為西元前970年之後埃及人佔據基色,埃及王在
所羅門作王時將此城贈與所羅門當為自己女兒當婚嫁的禮物
( 王上 9:16 )。
3.重複強調「在這些日子以色列中沒有王」( 17:6 、 18:1 、
19:1 、 21:25 ),表示成書後緊接著掃羅所建立的王朝。
4. 3:3 提到西頓是腓尼基的首都,表示這本書成書的日期早於
西元前十二世紀,因為到了西元前十二世紀推羅取代了西頓成為主要
的城市。
(二)成書後可能有進一步而變動不大的編輯動作。
(三)士師時期大約是西元前 1200到1050年左右。一般認定士師時期以「掃羅
建立王朝」(西元前1043年)作為結束。
(四)但是對於『士師執政的期間長度』則有兩派說法,一則認為侷限在150到
180年之內(認為部分士師的工作可以出現重疊),也有學者認為是接近
350年左右(西元前1390年至1043年),主要差異在於認定出埃及事件
的時間點前後(一說是西元前十三世紀,一說是西元前十五世紀)造成
的差異。
三、「士師」:
(一)意義不只是「審判者」,還有「管理者」、「拯救者」的意思。而且
士師記中的士師,主要的角色是「拯救者」。 11:27 中描述耶和華
為一位士師,可說耶和華是士師記中真正的士師。
(二)希伯來原文的動詞意義是:「扮演律法的賦予者、審判者、管理者」,
其工作範圍是在早期和後期階段頒佈律法,為爭議的事宜作決定,以及
施行律法、公民、宗教、政治與社會性的事情。這個詞在 2:16-19 、
3:10 、 4:4 、 10:2-3 、 11:27 亦被使用。
(三)簡單的說就是神為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外邦人的欺壓而興起的領袖。通
常士師都是被神呼召,除了有從事軍事上的領導之外,在宗教及行政上
都具備了領導功能。
(四)神興起士師拯救以色列民(十二個英雄人物)
第一期:「俄陀聶」–攻取強大的迦南人城
第二期:「以笏」與「珊迦」–殺伊磯倫並打敗摩押人&用趕牛桿殺死非
利士人
第三期:「底波拉(巴拉)」–打敗西西拉和迦南人
第四期:「基甸 」–打敗米甸人,毀滅家中偶像,用羊毛確定神旨意
第五期:(『陀拉』、『睚珥』)、「耶弗他」、(『以比讚』、『以
倫』、『押頓』)–打敗亞捫人
第六期:「參孫」–空手殺獅子、對抗非利士人
四、特點
(一)希伯來聖經把士師記列為先知書中的前先知書第二卷,一般的中英文聖
經根據七十士譯本把士師記列入歷史書中。
(二)士師記的歷史主題是「偏離、悔改、順服、救恩」。
(三)士師記的主題圍繞在以色列人的「背道、失敗以及戰敗」,和約書亞記
的「勝利」成為強烈對比。
(四)士師記的寫作目的是在解釋以色列人為何不能繼續在上帝的賜福下戰無
不勝、攻無不克。因為前卷約書亞記是記載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之
下順利進入應許之地,理當獲得重大的勝利( 申 11:18-25 ),但他
們卻在此時喪失神的賜福而引致混亂的局面。
(五)士師記時代,以色列大致上是一種鬆散的支派同盟的狀態。
(六)士師記中的年代問題與其他舊約聖經並不吻合,原因可能是士師記中記
載的年代是約略的年代,而且甚至有幾個士師是平行統治不同支派,導
致年代記載是重合的。
(七)士師記相當凸顯女性的事蹟,這在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中是很不容易的
。
(八)士師記時代正好是後銅器時代的結束以及鐵器時代的開始,在 1:19
提到迦南人擁有製造鐵器的優勢。
(九)「在那些日子,以色列沒有王,各人都行自己看為對的事。」為士師記
的鑰節。( 17:6 , 18:1 , 19:1 , 21:25 )
五、鐵器時代
(一)士師時期與中東人民進入鐵器時代的初期相合。
(二)鐵器時代的開始,是在人民對於鎔鐵這個技術已經有了經濟有效的方法
。鐵器時代之前是青銅器時代,人民所用之青銅係銅與錫的合金,鐵雖
然較上述兩種金屬為普通,但因溶鐵、製鐵困難,處理不易,這就是青
銅器時代先出現的理由。但有零星的證據,證明早於鐵器時代數世紀以
前,亦曾發現有鑄鐵製成的器具,不過此種鑄鐵原料,通常是由隕石而
來的。鐵的製造要等到能大量生產時,則其應用始能促進人類的文明。
由於鐵器比銅器堅固耐用,當鐵的大量生產方法一經發明,則對於農業
、工業、戰爭都會根本上產生極大而深遠的結果。
(三)中東地區首先發明製鐵的地區,似乎是在西元前1400年左右赫人帝國
〈Hittite Empire〉的疆域內,這地方是在小亞細亞東部的客蘇華納
〈Kizzuwatna〉。希伯來文的「鐵」字,barzel,是從赫族文barzillu一
詞而來。
(四)在舊約聖經中,由下列幾個記載與鐵器時代的開始有關:巴珊王噩的鐵
製床架,這在後世就成了陳列品〈 申 3:11 〉;迦南人的鐵車〈
書 17:16 〉,耶賓王的九百輛鐵車〈 士 4:3 〉;與非利士人欲置以
色列人於萬劫不復的地步,不許他們製造鐵器,由非利士人壟斷獨製
〈 撒上 13:19-22 〉。
(五)考古上以色列人進迦南而居留該地與中東各民族,因邁諾斯赫人與邁西尼
帝國之崩潰,所產生的移民運動時期大略相同。
☆參考資料:
1.「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士師記、路得記」,昆達、莫理斯著,楊長慧譯,校
園出版社。
2.「天道聖經註釋--士師記」,曾祥新著,天道書樓。
3.「活石舊約聖經註釋上冊」,馬唐納著,活石出版社。
4.「每日研經叢書--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注釋」,歐爾德著,許純欣譯,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5.「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6.「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7.「聖經導讀--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盧俊義著,人光出版社。
8.「聖經 串珠。註釋本」,福音證主協會出版,中國神學研究院編撰。
9.「靈修版聖經」,國際聖經協會。
10.「天道研經導讀--士師記」,晏保羅著,曹子光、黎永明譯,天道書樓。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經文: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 1:1-1:2 註釋:
壹、引言 1:1-3:6
一、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南部 1:1-21
(一)以色列人初步的勝利 1:1-7
1.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耶和華指示猶大支派要先上去攻
擊迦南人。 1:1-2
◎約書亞的死亡,是約書亞記最後一章的內容重點 書 24:29-31 ,士
師記一開始就由約書亞的死亡接續寫起。
●「約書亞死後」:這句話有兩派不同的見解,一則認為這句話與
( 1:1-2:5 )銜接,表明各支派在約書亞死後攻取
先前抽籤所得的地業;另一派認為這句話與下文
並不銜接,只是作為整本士師記的導言,指出士師
記是在記載約書亞死後以色列民在迦南的情況。
◎士師記連貫著約書亞記,可由重複的事情看到兩卷書的關係:
- 便雅憫不能佔據耶路撒冷( 書 15:63 、 士 1:21 )
- 迦勒將女兒許配給俄陀聶( 書 15:15-19 、 士 1:11-15 )
- 迦勒將亞納的三個兒子趕出( 書 15:14 、 士 1:20 )
- 瑪拿西不能佔據迦南( 書 17:11-13 、 士 1:27-28 )
- 以法蓮不能將迦南人趕出( 書 16:10 、 士 1:29 )
- 約書亞死( 書 24:28-31 、 士 2:6-10 )
◎以色列人求問誰該帶頭上去攻打以色列人,求問神諭的方式我們不知道
,可能透過烏陵和土明向耶和華求問( 民 27:21 ),烏陵和土明應該
是小而平、上面刻了字的寶石,就像現代的骰子。這個方式在遠古近東
地帶相當流行。就連新約時代,五旬節神的靈降臨眾人以前的信徒也採
用類似的方法求問神 徒 1:24-26 。參 箴 16:33 「籤放在懷裡,定事
由耶和華。」
●「上去」:「上升」、「上去」。可能指「往高地去」也用來指「
上戰場」。
◎士師記一開始就提到猶大支派,讓人不由得想起以色列王國初期就
是猶大支派統治,因此士師記更可能是以色列王國初期寫成的。
◎士師記第一章主要在說明解釋士師記這段期間出現混亂情勢的原因在
於他們的不順服,並未將敵人趕走還拜偶像與外邦人通婚,以致於不
能全然獲取得地的祝福。
經文:猶大對他哥哥西緬說:「請你同我到拈鬮所得之地去,好與迦南人爭戰;以後我也同你到你拈鬮所得之地去。」於是西緬與他同去。猶大就上去;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又在那裡遇見亞多尼‧比色,與他爭戰,殺敗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趕,拿住他,砍斷他手腳的大拇指。亞多尼‧比色說:「從前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我砍斷,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現在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於是他們將亞多尼‧比色帶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裡。 1:3-1:7 註釋:
2.猶大支派邀請西緬支派一同作戰,擊敗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俘虜亞多
尼比色王。 1:3-7
●「西緬」:與猶大同是「利亞」所生 創 29:33-35 ,地業位於猶大
地業中間 書 19:1-9 。
●「比色」:字義是「閃電」的意思,後來掃羅在那裡召集以色列人
撒上 11:8 。掃羅召集百姓的地點在示劍東北,不過猶
大的地業應該是在耶路撒冷以南,所以是不是有另一個
比色?就無法確定了。
●「迦南人」:指迦南地的原有居民,有時也特指「佔據山谷和海岸
平原」的迦南地原有居民。「亞摩利人」則指著「佔
據山地」的人迦南地原有居民。
●「比利洗人」:字義是「村莊的居住者」,此民族的身份不詳。在
此跟迦南人相提並論,表示他們也是此地的居民。
●「亞多尼比色」:字義是「比色是我的主」,很可能是「比色的君
王」。
●「砍斷他手腳的大姆指」:可能是「使其無法有效的使用武器」,
不過由於迦南王同時也有祭司的身份
創 14:18 ,因此砍斷大姆指就使得他
無法進行祭司的職分,廢棄其祭司的身
份。當時的諸王用來刑罰仇敵,奉為復
仇法則之圭臬。
●「七十個王」:誇飾法,表示數目極多。
●「在我的桌子底下」:指出亞多尼比色對於這些戰敗的王對狗一樣
的對待。( 太 15:27 )
●「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這個「神」雖然是陽性複數,但還是
無法確認到底是不是「耶和華」。
●「耶路撒冷」:別名「耶布斯」 士 19:10-11 。是世界上最古老的
城市之一,西元前3000年就已經存在了。 書 18:28
耶路撒冷在後約書亞時期被分配給便雅憫支派。
參耶路撒冷1
、耶路撒冷2。
◎猶大人將亞多尼比色帶回耶路撒冷有殺一儆百的效果。
經文:猶大人攻打耶路撒冷,將城攻取,用刀殺了城內的人,並且放火燒城。 1:8-1:8 註釋:
(二)猶大人持續獲得勝利 1:8-21
1.猶大人攻取耶路撒冷 1:8
◎與 士 1:21 書 15:63 似乎有所矛盾,但這有可能是猶大人協助便
雅憫支派奪取耶路撒冷後,沒有對耶布斯人「滅絕淨盡」(有殺,
但沒有殺光)。
經文:後來猶大人下去,與住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爭戰。猶大人去攻擊住希伯崙的迦南人,殺了示篩、亞希幔、撻買。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他們從那裡去攻擊底壁的居民;底壁從前名叫基列‧西弗。 1:9-1:11 註釋:
2.猶大人繼續擴張戰果,直到攻取基列西弗。 1:9-11
●「山地、南地、高原」:指迦南地南部的三個地理區域。
●「山地」:指巴勒斯坦中央山脈位處水平線以上至少900公尺的城邑
,耶路撒冷和希伯崙之間。
●「南地」:為半乾旱地帶,在希伯崙與加低斯巴尼西中間,就是指
希伯崙以南乾燥的地帶,包括別是巴以及加低斯巴尼西
。
●「高原」:應作「丘陵」,指示非拉(或作薩非拉),泛指沿海平
原與中央山脊之間的較低的山麓地區。
●「示篩、亞希幔、撻買」:這是迦勒在希伯崙趕出的三個亞納族
族長 士 1:20 民 13:22 書 15:14 ,
迦勒應該是猶大人的領袖。
●「希伯崙」:字義是「聯合」、「同盟」,位於耶路撒冷南方30
公里左右。亞伯拉罕曾在此築壇 創 13:18 ,大衛
作王的前七年以該城為猶大國首都 撒下 5:5 。
●「基列亞巴」:意思就是「亞巴的城」,「亞巴」是亞納族人的
始祖,字義是「第四」的意思。
民 13:33 書 14:15 15:13
●「底壁」:猶大山地的一座城,位於希伯崙的西南方十一公里左
右。底璧即今日的「特比美心廢丘」(Tell Beit
Mirsim),是考古重鎮,也是堅固城。西元前1220年
左右毀於火災。後來不斷有人居住,不過住民的建築
與文化水準均大不如前。可能是一座十分堅固的城池
,足以讓迦勒承諾將自己的女兒押撒賜給那奪取這城
的人。
●「基列西弗」:「書本之城」或「紀錄之城」的意思,可能是當
地的行政文化中心。也可能跟當時美索不達米亞
的大城市一樣擁有大量圖書資料。
經文: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她說:「你要甚麼?」她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賜給她。 1:12-1:15 註釋:
3.迦勒把女兒押撒嫁給攻取基列西弗的俄陀聶,並把水泉送給押撒。
1:12-15
●「迦勒」: 民 32:12 中被稱為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基尼洗族
字義是「基納斯的後裔」,在 創 36:11 中「基納斯
」是以東人的宗族(以掃的後裔)。值得注意的是,迦
勒和俄陀聶出身以東族,卻分別是窺探迦南地的首領和
攻城掠地的勇士,表示當時的社會不分階層貴賤。
●「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原文中俄陀聶可能是加勒的姪子或幼
弟。
◎為何押撒會跟父親要求水泉?乃是因為水泉對於南部乾燥之地(此
處是押撒已經從父親那裡接受的田土範圍)極為重要。這裡的水泉
可以是指位於希伯崙西南的斯爾得底比(Sel ed-Dilbe)之儲水池或
水庫,又或者這些水泉是指在特畢美森廢丘(Tell Beit Mirsim)用
來灌通地面的坑道水。
◎這裡顯出押撒的能力,一面透過丈夫取得田地,又透過自己取得水
源。
經文:摩西的內兄(或譯:岳父)是基尼人,他的子孫與猶大人一同離了棕樹城,往亞拉得以南的猶大曠野去,就住在民中。猶大和他哥哥西緬同去,擊殺了住洗法的迦南人,將城盡行毀滅,那城的名便叫何珥瑪。猶大又取了迦薩和迦薩的四境,亞實基倫和亞實基倫的四境,以革倫和以革倫的四境。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以色列人照摩西所說的,將希伯崙給了迦勒;迦勒就從那裡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 1:16-1:20 註釋:
4.猶大人進一步擴張戰果到後來非利士人的土地,不過因為平原的敵人
有鐵車,所以無法趕出他們。 1:16-20
●「基尼人」:是游牧民族,這名稱意指「金工工人」,與亞瑪力人
關係密切 撒上 15:6 。這裡提及他們是因為他們曾經
聯同以色列共求應許之地 民 10:29-34 。
●「棕樹城」:可能是指「耶利哥城」或指死海南端的一座城。
●「亞拉得」:位於希伯崙的南方約26公里處。是一處軍事要點。現
今這是一個很理想的務農地區,這地牢靠在一個小山
之上,且這小山處於一個闊大而又稍微陡斜的平原之
中,其強健的土堆能夠抵禦人為和天然環境故意的破
壞。
●「洗法」:這城正確的位置仍未得到具體的證實,應位於別是巴境
內。這城曾致力參與外邦人偶像的崇拜並與以色列為敵,
原屬西緬所獲分之地( 書 19:4 ),所以猶大聯合西緬
一起攻擊這城,並在將這城完全破壞後( 1:17 ) 將這城
稱為「何珥瑪」。
●「盡行毀滅」:特指「聖戰式的毀滅」。一切的人口和牲口都要殺
滅,可燃燒的貨物都要燒毀,不可燒的金屬器物要
全部奉獻給神。 申 7:2 20:16-18 中要求以色列人
要將迦南人「滅絕淨盡」,但以色列人僅有在此處
與 士 21:11 中實行這樣的政策。此字的原文音譯
就是「何珥瑪」。結果一個應該普遍實行的政策,
卻因很少實施,所以被「滅絕淨盡」的洗法反而可
以被改名「何珥瑪」。
●「迦薩....亞實基倫....以革倫」:這是非利士五大城中的三大城,
位於沿海平原上。不過當時非利
士人可能還沒遷移到此處。
●「鐵車」:就是指「戰車」,這最初是由「海民」引進巴勒斯坦,
非利士人就是擁有戰車的海民之一。當時剛進入鐵器時
代,鐵可能只用在戰車的某一部份,而非全車都是鐵。
迦南人、非利士人很早就從赫人身上曉得鑄鐵的秘密,
而且很謹慎保持他們的優勢( 撒上 13:19-22 )。以
色列人則是一直到了大衛時才脫離青銅器時代晚期。
● 1:19 是一個很重要的記載,闡述耶和華為猶大支派帶來勝利,幫助
他們佔據山區;但猶太人始終沒能將平原的迦南人趕出乃因為敵人
擁有鐵車。儘管如此,神仍應許他們獲勝( 申 20:3-4 ),所以猶大
人的失敗可被理解為以色列人缺乏信心的表現。
● 1:20 承接 1:19 ,相同的事績記在約書亞記中 書 15:13-14 。
◎猶大的軍事行動大致上是勝利的,不過似乎還是敗在軍事武器遠超
過他們的平原居民手中。
經文: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 1:21-1:21 註釋:
5.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 1:21
●「耶布斯人」:這是迦南人的一支,由約書亞到大衛時期,這一
族人一直佔據耶路撒冷
書 15:63 撒下 5:6-10 24:16 。
◎這裡與 1:8 看似矛盾,不過很可能耶路撒冷、非利士的三大城都曾
經被以色列人攻打下來,但是後來又被奪回去。尤其非利士人也大
約西元前1200年才進入巴勒斯坦,可能以色列人先奪取沿海的城市
後來又被非利士人奪去。
●「直到今日」:不見得是大衛攻陷耶路撒冷( 撒下 5 ,約西元前
九九三年)以前的日子,因為大衛攻陷耶路撒冷以
後,仍允准他們住在那裡 (參 撒下 24:16 )。
經文: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約瑟家打發人去窺探伯特利(那城起先名叫路斯)。窺探的人看見一個人從城裡出來,就對他說:「求你將進城的路指示我們,我們必恩待你。」那人將進城的路指示他們,他們就用刀擊殺了城中的居民,但將那人和他全家放去。那人往赫人之地去,築了一座城,起名叫路斯。那城到如今還叫這名。 1:22-1:26 註釋:
二、約瑟家奪取伯特利,放過指示他們進城之路的人 1:22-26
●「約瑟家」:指以法蓮和瑪拿西。
●「伯特利」:位置與「艾城」相當接近。 書 8:9,12 這城座落於便雅憫
與以法蓮的邊界,雖屬於便雅憫人獲分之地,但以法蓮攻
取這城。
◎對以色列來說,攻佔伯特利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此地是神向雅各顯現之地
,雅各並立即將這地的原名稱「路斯」改為「伯特利(神之家)」(
創 28:10-19 )。
◎ 1:25 是根據 申 20:16-17 向這地執行清洗的工作,目的是要確保以色
列人不會習染迦南人不道德習俗所帶來的腐敗 申 7:1-5 。
●「赫人」:是印歐民族的一支,西元前1800-1200年在小亞細亞及敘利亞
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考古學家發現,以色列先祖與摩西時期
的律法與風俗與赫人有許多相似之處,特別是赫人宗主國與藩
屬國所立的盟約,使我們更瞭解以色列早期的歷史。
經文:瑪拿西沒有趕出伯‧善和屬伯‧善鄉村的居民,他納和屬他納鄉村的居民,多珥和屬多珥鄉村的居民,以伯蓮和屬以伯蓮鄉村的居民,米吉多和屬米吉多鄉村的居民;迦南人卻執意住在那些地方。及至以色列強盛了,就使迦南人做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 1:27-1:28 註釋:
三、以色列人無法完全征服的地區 1:27-36
(一)瑪拿西支派沒有趕出去的迦南居民 1:27-28
● 1:27 提及瑪拿西未能將城邑奪取實在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事情,因為
這些迦南的城邑位於山區通往中央平原的通道控制處,這些通道由南
至北位於貿易往來的主要路線,迦南人仍留在這些山谷之中雖然是因
為他們使用鐵車,但他們所佔據的城邑可使他們與以色列分隔。
●「伯善」:控制約但河谷和耶斯列谷之間的要塞。直至蘭塞三世(
西元前一一七五至一一四四年)以前,這裡都是埃及的
駐軍之處。
●「以伯蓮」:控制以斯德倫谷南部通往示劍及伯特利的出口。
●「他納」:位於米吉多東南8公里處。是從沙崙平原進入山區的主要
路線,控制向海大道(Via Maris,由「耶斯列谷」通往
「沙崙平原」)沿線。
●「米吉多」:與「他納」共同控制以斯德倫平原西南通往多珥的道
路(向海大道)。
●「多珥」:位於地中海沿岸,迦密山以南。
●「執意」:「下決心」。
◎ 1:28 顯出責備的意思,因為上帝命令以色列人要將迦南人滅絕盡
淨,而以色列人軍力不行時當然不能怎樣,但軍力足夠時他們卻貪
圖迦南人的勞力,只要他們服苦役,沒有將之「全然趕出」。事實
上迦南人已經全然敗壞了,以致上帝要透過以色列人審判迦南人。
申 9:3-6 20:16-18 。結果以色列人沒有遵行這個命令,下場就
是國破家亡。
經文: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於是迦南人仍住在基色,在以法蓮中間。 1:29-1:29 註釋:
(二)以法蓮支派沒有趕出去的迦南居民 1:29
● 1:29 進一步說明以色列人除了不能將居住在其中的迦南人趕出之
外,甚至與迦南人混合的趨勢已經蔓延到全地。
●「基色」:位於耶路撒冷以西29公里處。埃及碑文數度提到此地,
顯見該城為重要城邑。以色列人之所以能有此城,是因
為埃及法老攻陷此城,殺光其中的百姓,作為女兒嫁給
所羅門的嫁妝。 王上 9:15-17
經文:西布倫沒有趕出基倫的居民和拿哈拉的居民。於是迦南人仍住在西布倫中間,成了服苦的人。 1:30-1:30 註釋:
(三)西布倫支派沒有趕出去的迦南居民 1:30
●「服苦的人」:被強制付出勞力的奴隸。這個用語曾被用作描繪以
色列人昔日伏在埃及人欺壓的捆鎖中。 出 1:11
經文:亞設沒有趕出亞柯和西頓的居民,亞黑拉和亞革悉的居民,黑巴、亞弗革與利合的居民。於是,亞設因為沒有趕出那地的迦南人,就住在他們中間。拿弗他利沒有趕出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於是拿弗他利就住在那地的迦南人中間;然而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成了服苦的人。 1:31-1:33 註釋:
(四)亞設與拿弗他利支派沒有趕出去的迦南居民 1:31-33
◎亞設、拿弗他利和但支派不如其他支派多少能趕出所分配之地的迦
南人,亞設、拿弗他利和但支派完全無法趕出迦南人,於是住在迦
南人中間。有些支派攻佔未果,轉而侵佔鄰近支派的邊境。可見地
業的分配並無法像約書亞當初所規劃的那麼理想化。
● 1:32 在專門用語上出現了一個重要的改變,先前敘述只是表達
「迦南人繼續住在以色列中間」,但到了這一節卻改指「以色列民
住在迦南人中間」!
●「西頓」:是腓尼基中最古老的城邑,在 創 10:19 早已被提及。
●「亞柯、西頓、亞黑拉、亞革悉」:位於迦密山北邊,未來發展成
腓尼基王國,日後,大衛和所
羅門都分別與他們結盟
撒下 5:11 王上 5:1-12 。
也是耶洗別的祖國
王上 16:31 。
●「伯示麥」:位於加利利北部,不是亞雅倫附近的伯示麥。
意思是「太陽之家」,可能是當地有為了拜太陽
神而蓋的廟。 撒上 6:9 。
●「伯亞納」:地點不詳,字義是「亞納之家」,「亞納」則是迦南
人的生育女神,也是巴力神的妻子。
經文: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亞摩利人卻執意住在希烈山和亞雅倫並沙賓。然而約瑟家勝了他們,使他們成了服苦的人。亞摩利人的境界,是從亞克拉濱坡,從西拉而上。 1:34-1:36 註釋:
(五)亞摩利人威脅但與約瑟支派。 1:34-36
● 1:34 描述以色列民所受的對抗到了極致,竟被外邦人強迫住在山上!
亞摩利人強迫但人住在山地並且不容許他們在平原上佔領所獲分的城邑
書 19:41-46 ,到最後但支派被強迫遷移到極北的地方 18:1-31 。
◎亞摩利人堅持在住在這裡的三個城鎮,因為這些城鎮控制耶路撒冷及
高地一直到沿海平原的蠍子山路(Scorpion Pass,從死海的西南角通往
別是巴)主要路線。
●「希烈山」:「太陽山」的意思,位於耶路撒冷以西24公里左右的地
方。
●「亞雅倫」:位於耶路撒冷西北18公里處。
●「希烈山和亞雅倫並沙賓」:掌控從耶路撒冷和中央山地通往沿海平
原的要道,構成以色列邊境的一大天然
屏障,凸顯了南國猶大的孤立無援。
●「亞克拉濱坡」:「蠍子坡」的意思。
◎以色列人雖有神的應許,也進入迦南地,但是卻未完全得到神所應許
的所有地方。猶大支派只差沒有把最艱難的部份--在平地的有強大
鐵車的迦南人趕出去;而便雅憫等支派都只能與迦南人同住,沒有趕
出當地的迦南人;但支派更糟,被亞摩利人強迫只能留在山地。這些
艱辛的過程與結果彷彿就像是映射當今基督徒在世界上的表現:常常
因種種因素而軟弱失去信心,以致沒有辦法完全得到神所應許的平安
與喜樂。盼望我們都能像猶大支派一樣,憑信心得著大部份的應許!
經文: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就是哭的意思)。眾人在那裡向耶和華獻祭。 2:1-2:5 註釋:
四、以色列人背約導致的後果 2:1-5
(一)耶和華的使者責備以色列人與迦南地的居民立約,違背耶和華的命令。
2:1-2
●「耶和華的使者」:無法確定到底是「天使」還是「先知」,也可能
是神自己。這是舊約中耶和華神向人啟示祂自己
的方式。按照猶太人及拉比的傳統,這裡可能是
指非尼哈或約書亞。
●「吉甲」:約書亞征服迦南地的大本營 書 4:19-20 10:6-9 14:6 。
約書亞記以色列人橫渡約旦河後,曾在此處立石為記並稍
作停留。耶和華的使者也曾經在這處向約書亞顯現並宣告
向耶利哥的爭戰 書 5:13-15 。
●「波金」:字義是「哭泣的」。詳細地點不詳,不過如果七十士譯本
正確,那大概就是在伯特利附近。直到士師記的末了,約
櫃都放在中央山地的伯特利 20:18 21:2 ,伯特利有一顆
樹叫亞倫巴古 創 35:8 ,就是「哭泣橡樹」的意思,與波
金似乎有相當的關係。
◎七十士譯本把 2:1 翻譯成「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
●「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可能可以理解為「敬拜中心的轉移
」,由約書亞記的吉甲轉換到士師
記的波金或伯特利。在曠野時期,
神的榮耀時常顯現在會幕中,是神
臨在的明證。現在眾支派進佔應許
美地的第一階段告一段落後,中央
聖所的位置也從吉甲(位居約但河
和耶利哥之間)搬遷到更合適的位
置。
● 2:2 可參考 出 23:32 34:14 。
◎其實,即使是 士 1:6 記錄猶大支派的勝利時,也看得出來以色列人
並沒有完全按照耶和華的命令:除滅所有的迦南人。
◎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立約,要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但條件是他們必須
忠於祂並遵守祂的誡命。但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神不許他們與迦南人立
約的吩咐,不但與迦南人通婚,又隨從他們拜偶像的習俗,因此惹動
神的怒氣,帶來慘痛的後果,見於整卷士師記。不過本章雖有悲慘事
件,還是可以從中看見神的恩典:祂並未因為以色列人毀約而加以滅
絕,反而興起士師或先知警告以色列人,使他們回心轉意歸向祂。就
算祂最大的審判臨到祂的百姓(就是他們被擄至亞述與巴比倫),祂
仍未反悔祂救贖的旨意,藉著一批淨化的贖民,為新約開路。以色列
人所匱乏的敬愛與順服,因著基督的死而給了今日的信徒新的內在動
力。無怪乎耶和華可以在本段一開始便宣告:「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
立的約」。
(二)耶和華的審判就是:延續以色列人所做的,讓迦南人不被趕出去而成為
以色列人的威脅。 2:3-5
●「肋下的荊棘」:原文是「旁邊」的意思。
●「網羅」:意為「網羅」、「陷阱」「餌」、「引誘」。此字使整段
經文成為一個暗喻,亦即當地的居民成為陷阱,以色列人
被引誘走上歧途,去敬拜異教神時,便導致絆跌。
◎聖經中上帝的審判常常是「任憑」或「延續」犯罪者選擇的道路,因
為「犯罪」,其實就是違背真善美的源頭(也就是神)的心意,因此
上帝只要任憑這種狀況延續,罪人的下場就夠悽慘了。這裡又是一個
典型的例子。
經文:從前約書亞打發以色列百姓去的時候,他們各歸自己的地業,佔據地土。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希烈,在迦實山的北邊。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2:6-2:10 註釋:
五、士師記摘要 2:6-3:6
(一)約書亞與當時代的人死亡後,下一個世代的人就忘記神與神的作為,導
致士師時代的混亂 2:6-10
○ 2:6-9 與 書 24:28-31 幾乎一模一樣。
●以色列「百姓」:原文是「民」,有「國民」和「軍隊」的意思。
● 2:7 與 書 24:31 一樣,但是 書 24:31 卻沒有「大」這個形容
詞,是特為了顯示士師記的以色列人悖逆神是多麼不可原諒。
●「耶和華的僕人」:這是用來形容摩西 申 34:5 書 1:1 大衛
詩 18:1 等傑出領袖的用詞。
●「亭拿希烈」:意思是「太陽的部分」,應該是「亭拿西拉」的抄寫
錯誤 書 19:50 24:30 。位於今日伯特利西北16公里
左右。
●「歸了自己的列祖」:這片語和「歸到他的本民」同義。 創 25:7-8
創 35:29 。
●「不知道耶和華」:就是「不認識耶和華」,下一句「也不知道耶和
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正是前一句最好的註解
。
◎ 2:10 居然說約書亞之後的世代:「不知道耶和華」,這是一件多悲
慘的事情,敬虔的一代並未產生敬虔的後代。我們是否努力讓我們的
後代「敬虔」呢?還是對我們來說「補習」、「才藝」遠比信仰重要
?
◎新的一代除了從未「親眼見証」耶和華所行的大事之外,他們的「缺乏
認知」也有可能和上一代並沒有將耶和華的作為告訴他們有關。
申 6:7
◎ 2:7 強調和約書亞當時代的人見過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大事,
當時這群人充分影響百姓對耶和華的順服,但他們離世之後的下一代
立刻就遠離上帝不再對上帝忠心 2:10 ,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真的
自己遇見神比他們傳聞認識神來的重要。
經文: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叩拜別神,行了邪淫,速速地偏離他們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們列祖順從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 2:11-2:19 註釋:
(二)以色列人離棄真神,以致上帝發怒讓仇敵攻擊以色列人。後來上帝又興
起士師拯救他們,他們卻還是不聽從士師。以致墮落、拯救、再墮落這
樣的歷史循環不斷重複 2:11-19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
神哈達(Hadad)。巴力是迦南多神教中伊勒(El)的兒子,
負責風調雨順,因此是農產之神。伊勒是較隱匿的神祇,
而巴力則是諸多作為的神祇,因此古代近東極為盛行敬拜巴
力。舊約中巴力的別名計有:巴力比力土(Baal-berith
士 9:4 )、巴力毘珥(Baal-peor 民 25:3 )、巴力迦得
(Baal-gad 書 11:17 )、巴力西卜(Baal-zebub,
Baal-zebul 王下 1:2 )。耶洗別將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米爾
夸特(Baal-melqart)的風俗引進以色列。迦南人稱敘利亞
人之神哈達(Hadad)為巴力,因此同一時期的舊約作者往往
將之統稱為複數的「眾巴力(諸巴力)」(Baalim)。此字
又可解為「眾丈夫」、「眾主人」或「眾君主」,隱喻淫亂
。有很多先知也採用這隱喻 何 2:1-23 , 何 3:1-5 ,
耶 3:6-25 等等。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敘利
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列文本中
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是巴力的妹妹,
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些生育神祇的敬拜
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包括獻嬰孩為祭,迦
南地尤以為烈。
●「諸巴力」:「巴力」的複數,在迦南神話中,巴力可以用許多形
式出現,當時以色列地也有很多巴力的祭壇。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納
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她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是巴
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例如台灣的「媽祖」、「觀
音」)。
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力
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後,
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
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性
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繁殖
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廟中的
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
● 2:16 並沒有明顯提到以色列人回心轉意歸向神,但後來的經文一再
出現這種困境中的呼求,使我們可以假設他們確實求告神,而神也應
允他們的禱告,但他們卻彷彿得了「屬靈失憶症」,一旦危機一過,
便又開始拜偶像,恢復之前的不悔改。
●「頑梗」:意思是「堅硬」,指著那些硬著頸項的人而言,就像馬或
驢企圖反抗騎士對其拉鞭繩控制其向左或向右時會硬著自
己的頸項以示抗議,舊約通常特別泛指出埃及時那些頑固
不順服的人( 出 32:9 33:3 33:5 34:9 )。
◎ 2:16-19 摘要耶和華興起士師拯救,此處並未提及耶和華拯救的原
因,可能是神基於以色列人的悔改和求助的呼喊而作的回應。
◎以色列人一再離棄神,罔顧先前神拯救他們的大能,反而敬拜被他們擊
敗的敵人的神祇,令人匪夷所思。我們在經歷神的恩典後,會不會也因
為一些緣故不敬拜神而敬拜其他「偶像」呢?
◎人有時候就在這種愚頑、受苦的循環中掙扎而無法掙脫。我們現在看
士師記的時候會覺得以色列人很愚昧,可是我們現在是否也在這種「
愚昧」、「受苦」、「蒙恩」又接著「繼續愚昧」的循環中掙扎呢?
經文: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他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和一切迦南人、西頓人,並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從巴力‧黑們山直到哈馬口。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以色列人,知道他們肯聽從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他們列祖的誡命不肯。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 2:20-3:6 註釋:
(三)於是上帝決定不滅絕迦南人,但以色列人居然與他們同住、通婚,並
敬拜迦南人的神 2:20-3:6
◎這段說明解釋耶和華容許外族的列國依然存留在地的理由有三:
1.因為以色列人犯罪所以神要刑罰他們 2:20-21
因為以色列民先背約( 出 23:23 ),神在立約時就有提到嚴禁他
們與這地居民立約( 出 19:1-8 ),所以神是按照先前的警告來
懲罰他們與外族通婚。 書 23:1-13
2.因為神要試煉以色列人 2:22
神定意要對約書亞的下一代作出信心的試煉 2:23
3.因為神要教導以色列人爭戰 3:1-2
神不只是要以色列下一代學習在戰場上得勝,也要他們
學習透過戰場學習倚靠神來趕走迦南人
◎ 申 7:20-24 提供一個不把迦南人快速滅絕理由:免使土地因人口稀
少而成為荒野。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們來自加斐託,於
西元前十二世紀進入巴勒斯坦。有迦薩、亞實突、亞
實基倫、以革倫、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西頓人」:就是後來的「腓尼基人」。
●「希未人」:可能是「何利人」 創 36:2,20,29 。他們在西元前
1500年在米索波大米亞的上游建立了米坦尼帝國,
在約書亞時代他們與基遍的城邑結盟 書 9:7 9:17 。
◎ 2:22 的思想在 3:4 重複被提及,表達神要試煉以色列人,同時在
3:5-6 指出以色列受試驗的結果:他們沒有順服耶和華的吩咐並
事奉外邦人的神。
◎神為何試驗人可參考並思想 來 12:1-29 。
◎ 3:6 提到通婚後的嚴重下場:「事奉他們的神」。由上帝懲罰的工
具變成應該被懲罰的對象。
經文: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薩田八年。 3:7-3:8 註釋:
貳、士師時期的以色列 3:7-16:31
◎本段收集了六個大士師(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參孫)
與六個小士師(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讚、以倫、押頓)。大士師的事
蹟有詳細的紀錄,小士師的事蹟則記錄得比較簡單。
◎六個大士師的記載,開始是猶大支派最後是以但支派結束,跟第一章一樣
。
一、士師俄陀聶把以色列人由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手中拯救出來。 3:7-11
(一)以色列人行惡,敬拜諸巴力和亞舍拉,上帝把他們交給米所波大米王古
珊利薩田,他們就臣服8年。 3:7-8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
的木柱型態出現。原文是複數應譯為「諸亞舍拉」。
可以參考亞舍拉1
亞舍拉2。
●「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的手中」:這句片語在士師記中常常
出現( 士 2:14 ; 士 3:8 ; 士 4:2 ; 士 10:7 ),意思是神使以色
列人完全受制於敵人的勢力當中。
●「米所波大米」:「美索不達米亞」,意義是「在兩河之間的亞蘭」
。可能是加瑟王朝,該王朝推翻了巴比倫人,統治
巴比倫地區直到西元前十二世紀。
●「古珊利薩田」:字面意義是「加倍邪惡的古珊」。可能是這王的敵
人加給他的綽號,這王統治了以色列八年,是一段
長久的時間足以讓此王的勢力伸展到以色列南部地
方,所以位於南方的士師俄陀聶由此處而出。考古
學已經發現「古珊利薩田」的名字與加瑟王朝的兩
個統治者有關。
◎雖然「善有善報」的原則並不一定完全準確,但我們在聖經中仍常可
看見神用平安、富裕來報答順服祂的人,用災難、奴役報應背叛祂作
惡的人。
經文: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就是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出去爭戰。耶和華將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中,他便勝了古珊‧利薩田。於是國中太平四十年。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死了。 3:9-3:11 註釋:
(二)上帝回應以色列人的呼求,賜下拯救者俄陀聶,他打敗古珊利薩田,使
以色列國太平四十年。 3:9-11
●「拯救者」:這個希伯來動詞含有多個意思:有些經文中泛指在戰爭中
拯救以色列人的(男性)英雄人物(例如: 士 3:9 ;
士 3:15 ; 士 3:31 ; 士 6:15 ; 士 10:1 ;
撒上 10:27 ; 耶 14:8 ; 何 13:10 ),有時被
用來做彌賽亞(例如: 賽 19:20 ),或作上帝的稱號
(例如: 賽 43:11 ; 賽 45:15 ; 賽 45:21 )。
●這裡的「拯救者」和「耶穌」(意思是「耶和華拯救」或「拯救」)是
同一個字根。
●「俄陀聶」:字義是「上帝的獅子」,
●「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這句話說明俄陀聶成功的關鍵。這句話在
士師記中是很常見的表達,例如: 6:34 ;
11:29 ; 13:25 ; 14:6 ; 14:19 ;
15:14 。
◎ 3:10 初次顯示士師的能力是超自然的。本書作者也以同樣的修辭句
用在耶弗他身上 士 11:29 ,但同樣概念的表達方式並非一成不變。
耶和華的靈「佔據」(take possession of,RSV)或是披戴(clothed
itself with)基甸 士 6:34 。在參孫的情況,則是耶和華的靈「開
始激動」、「催逼」、「猛擊」他。
●「四十年」:古以色列以四十年為「一代」。
◎士師記提到七個循環當中,只有一處是提到國中享太平遠超過一個世
代:
士 3:11 四十年
士 3:30 八十年
士 5:31 四十年
士 8:28 四十年
士 10:2-3 四十五年
士 12:7-14 三十一年
士 16:31 二十年
◎這裡提到的「耶和華的靈降在....身上」似乎表達舊約時代聖靈降臨是
含有一種暫時和短暫的特質,只是為了執行一樣特殊的任務,例如降臨
在俄陀聶身上是為了要制服古珊利薩田( 3:10 )。有時使用不同的字眼
來形容,例如在參孫的故事裡提到「耶和華的靈激動(感動)他」 13:25
、「耶和華的靈將能力降臨在他身上」(或譯作「大大感動參孫」 14:6 ;
14:19 )。甚至在士師記以外亦可以發現神的靈降臨在不信者的身上,
例如在( 民 24:2 )神的靈降臨在不信者巴蘭的身上。這些經文提到的
聖靈降臨似乎是神為了神的工作而降在人的身上,但做完後聖靈會離開
他們( 撒上 11:6 16:14 ),似乎沒有一處涉及從罪中拯救或處理個
人的屬靈情況。可見這裡的聖靈降臨與和新約的「聖靈內住」可能有所
分別,不過與「被聖靈充滿」很類似。
◎請參考以下經文思考聖靈在舊約和新約裡面相對的工作是否有所不同?
舊約: 士 3:10 ; 6:34 ; 11:29 ; 撒上 11:6
新約: 約 14:16 ; 羅 8:9 ; 弗 1:13 ; 弗 4:30
◎以色列人雖然背叛神,遭受報應,但神還是憐憫賜下拯救者。上帝的
憐憫是我們這些常常陷入罪惡中的人的盼望。
經文: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伊磯倫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佔據棕樹城。於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 3:12-3:14 註釋:
二、士師以笏把以色列人由摩押王伊磯倫手中拯救出來。 3:12-30
(一)以色列人又行惡,於是上帝就讓摩押王伊磯倫攻擊以色列人,以色列人
臣服於伊磯倫十八年。 3:12-14
●「又」:意思是「又行」或「再」,作者在交代以色列第二循環背道
開始( 3:12 )就用此字來強調,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以動詞
形式出現,直譯為「加上」。
●「伊磯倫」:字義是「像小牛」的意思。牛是巴力的坐騎,因此這個
名字有「神僕人」的意思。
●「摩押」:位於死海以東的亞嫩河和撒烈溪之間。
●「亞捫人」:居於摩押人的東北方,在西元前十三世紀末左右立國
,跟以色列一樣。
●「亞瑪力人」:類似亞捫人,是游牧民族,盤據猶大以南一大片領土
,算是以色列最大的敵人 出 17:8-16 ;參
撒上 15:2,3 。
●「棕樹城」:「耶利哥城」。摩押人攻擊以色列人的途徑和以色列人
進迦南地是近似的。
經文: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以笏打了一把兩刃的劍,長一肘,帶在右腿上衣服裡面。他將禮物獻給摩押王伊磯倫(原來伊磯倫極其肥胖);以笏獻完禮物,便將抬禮物的人打發走了,自己卻從靠近吉甲鑿石之地回來,說:「王啊,我有一件機密事奏告你。」王說:「迴避吧!」於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以笏來到王面前;王獨自一人坐在涼樓上。以笏說:「我奉神的命報告你一件事。」王就從座位上站起來。以笏便伸左手,從右腿上拔出劍來,刺入王的肚腹,連劍把都刺進去了。劍被肥肉夾住,他沒有從王的肚腹拔出來,且穿通了後身。以笏就出到遊廊,將樓門盡都關鎖。以笏出來之後,王的僕人到了,看見樓門關鎖,就說:「他必是在樓上大解。」他們等煩了,見仍不開樓門,就拿鑰匙開了,不料,他們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他們耽延的時候,以笏就逃跑了,經過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3:15-3:26 註釋:
(二)以色列人呼求神,神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以笏,他利用計謀暗殺伊磯
倫成功。 3:15-26
●「基拉」: 創 46:21 提到「基拉」是便雅憫之子。
●「基拉的兒子以笏」:這裡應該是「基拉的後裔以笏」的意思。掃羅
王也出於這一族 撒下 16:5 。
●「是左手便利的」:原文是「是右手有限制的」。便雅憫人原文是「
右方之民」,以笏的特徵與便雅憫人成一個有趣
的對比。便雅憫支派中有許多左撇子,但這並不
影響他們打仗的能力,參 士 20:16 。
代上 12:2 顯示他們是雙手無礙的人。
●「一肘」:這個「肘」的原文與一般常用的「肘」(約45公分)不同
,約35公分。
●「禮物」:實際上是指「貢物」。
●「送禮物」:意思是「進貢、禮物、奉獻」,是降服國慣常的做法,
參考 撒下 8:2 8:6 。這個希伯來原文經常用
作指奉獻給上帝的土產或牲畜,參考 創 4:3-5 ;
利 2:1 2:4 2:13-15 23:16-17 。
●「鑿石之地」:意思有點模稜兩可。希伯來文可作「雕刻的石頭」或
「銘刻的像」之解。在 3:26 再度出現,可見這些石
堆是當時的重要地標。 3:26 的記載顯見以笏認為他
覺得過了此處就安全了,由此可見這是作邊界的石堆
,摩押人的勢力到此為止。
●奉「神」的命:以笏使用「伊羅興」(該地區對神祇的通稱)而非「
耶和華」來描述神,以此引發王的好奇心。
●「涼樓」:「涼爽的屋頂上小房間」。是在當地平坦屋頂上興建的小
房間,開有許多窗戶以利涼風吹進來,適合默想、禱告或
進行私人會面。
●「且穿通了後身」:也可能可譯為「以致糞便也從體內流出來了」。
也可能就是因此摩押的臣僕會誤認他們的君王在
大解。
●「大解」:直譯作「遮蓋他的腳」,是一種委婉的說法,指「排泄」
。
◎以笏因為是左撇子,所以可以把兵器藏在一般人比較不會注意的地方
,因此增加了他刺殺成功的機率。當然,他也是又機智又勇敢才能行
刺成功。我們除了追求奉獻心志、靈命等一般素質的成長之外,是否
也利用了我們本身的長處來服事上帝?
經文:到了,就在以法蓮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隨著他下了山地,他在前頭引路,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於是他們跟著他下去,把守約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過去。那時擊殺了摩押人約有一萬,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人逃脫。這樣,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國中太平八十年。 3:27-3:30 註釋:
(三)以笏在以法蓮招聚以色列人,守住約但河渡口,制服摩押人,使得以色
列太平八十年。 3:27-30
●「一萬」:原文是「十千」,「千」可能是一個家族或軍隊編制單位
,因此,被殺的人應該不到一萬人,而是十個「千」單位
的軍隊。
●「強壯」:SH 8082,「肥胖的」、「強健的」,選用這個字可能是
要與伊磯倫王的肥胖 3:17 成為對應。
◎以笏而後的行動更顯示他的智慧,因為伊磯倫王屍首延遲被發現有助
於以笏先順利逃走,而且他立刻繞行山地用號角招聚大軍作戰,他迅
速的行動能力是打贏摩押人的關鍵之一。
經文:以笏之後,有亞拿的兒子珊迦,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3:31-3:31 註釋:
三、以笏之後,珊迦打死六百非利士人,拯救以色列人。 3:31
●「珊迦」:字義是「劍」,不是以色列人的名字,而是何利人或赫人的名
字。這並不見得代表珊迦是迦南人,卻顯示以色列人與當地人
民難分難解。珊迦看起來是一位不重要的士師,有學者認為他
只是一名戰士,但大部分學者仍認為他是士師之一。
●「趕牛的棍子」:這種棍子可以長達2.7公尺,棒的一端有尖銳的金屬片
用來趕牲畜用,另一端則是有一個類似鑿形的刀片用來
清潔犁頭。所以這種棍子也可以拿來作為兵器用在戰場
上。
◎雖然武器很奇怪,但是珊迦還是能夠善用這種罕見的武器來攻擊敵人。我
們是否也注意到我們能夠熟悉的特殊能力呢?
經文:以笏死後,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付與在夏瑣作王的迦南王耶賓手中;他的將軍是西西拉,住在外邦人的夏羅設。耶賓王有鐵車九百輛。他大大欺壓以色列人二十年,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華。 4:1-4:3 註釋:
四、底波拉和巴拉把以色列人由迦南王耶賓與將軍西西拉手中拯救出來。
4:1-5:31
(一)以色列人又行惡,上帝讓迦南王耶賓欺壓以色列人二十年。 4:1-3
●「付與」:「賣」,有「把以色列人交給耶賓當奴隸」的意思。
●「夏瑣....耶賓」: 書 11:1-11 也提及夏瑣王耶賓,他被約書亞征
服。
●「夏瑣」:位於呼勒湖西南6.4公里的戰略性位置,是埃及往返西亞帝
國的主要通道,當時人口估計有四萬人(耶利哥估計約
1500人)。西元前18-17世紀的馬里文獻和西元前14世紀的
亞馬拿文獻都提到此城。由於此處位居要津,所以約書亞
征服以後可能又有迦南人進入此處重建。1955年有學者成
功在「基達廢坵」(Tell el-Qedah)發掘出夏瑣遺跡,城內
包括高的建築物,高於路面50.3公尺,佔地10.12公頃
,並且城周圍有68.83公頃的平原。
●「耶賓」:字義是「神所看見的人」,可能只是夏瑣王的稱號。
●「將軍」:字義就是「軍隊領袖」。
●「西西拉」:西西拉的住處稱為「外邦人的夏羅設」,顯然這裡的迦
南各城結成一個聯盟,名義上擁護最大的國家夏瑣領導
人耶賓為王,但實際上的軍事將領卻是當時驍勇善戰的
西西拉。
●「夏羅設」:很可能是米吉多西北19公里左右的「艾拉馬廢坵」
(Tell Amar) 。也可能是「艾拉巴廢坵」(Tell
el-Harbaj)能俯瞰流往西北面加密山的基順河。
●「二十年」:比古珊利薩田統治的八年,伊磯倫統治的十八年還長。
◎士師記主要是在強調耶賓成為「迦南的王」( 4:2 、 4:23 、 4:24 )
,而並非強調他是「夏瑣王」;士師記也強調西西拉(耶賓陣營中的
元帥)的力量過於夏瑣的力量。
◎這裡是士師時代唯一的一次有仇敵從以色列人本地興起。以色列人未
能將所有迦南人趕出,迦南人自然想捲土重來,若當初以色列人順服
神將他們全部逐出,就不會發生這場戰爭。
經文:有一位女先知名叫底波拉,是拉比多的妻,當時作以色列的士師。她住在以法蓮山地拉瑪和伯特利中間,在底波拉的棕樹下。以色列人都上她那裡去聽判斷。她打發人從拿弗他利的基低斯將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召了來,對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吩咐你說:『你率領一萬拿弗他利和西布倫人上他泊山去。我必使耶賓的將軍西西拉率領他的車輛和全軍往基順河,到你那裡去;我必將他交在你手中。』」 4:4-4:7 註釋:
(二)底波拉召巴拉率領拿弗他利和西布倫人對抗耶賓的將軍西西拉。 4:4-7
●「先知」:這字強調說預言的職務,指一個人直接從神那裡領受信息,
並將它傳遞給百姓。
●「底波拉」:字義是「蜜蜂」,是士師記中唯一的女士師。在當時
女性通常隸屬於男性,但偶爾也有女性能擺脫低地位的
命運,如米利暗 出 15:20 和戶勒大 王下 22:14 。底
波拉的鋒頭不僅壓過其丈夫拉比多,連巴拉都相形失
色 4:8 。
●「拉比多」:字義是「火把」。
●「基低斯」:「聖地」的意思。
●「拿弗他利的基低斯」:指夏瑣西北方十一公里的一座城。
●「亞比挪菴」:字義是「我的父親是快樂」。
●「巴拉」:字義是「閃電」。
●「他泊山」:位於耶斯列平原北端,拿弗他利、西布倫和以薩迦三大
支派的交匯點,山頂平坦寬闊,適宜集結群眾,高約
400公尺,距離基順河發源地約十六公里。這山是
當地顯著的地標,可以免去聚集軍兵時的混亂狀況。
●「基順河」:這河向西沿著迦密山麓西北流入地中海,這河一年大部
分的時期都是乾涸的,只有在冬天的雨季才有水。在雨
季時,沿河的低窪地區會變成沼澤地,使得鐵車難以運
作。1799年4月,基順河的氾濫就讓拿破崙戰勝土耳其
軍隊。
◎由本章提到的土地之廣,可見此次戰爭任務之艱鉅。底波拉自己住在
以法蓮南部的拉瑪和伯特利中間,距離戰役現場差不多有80公里遠。
耶賓所率領的迦南人聯軍,也有來自這裡的人。另一方面,此時期各
支派的聯繫可能非常緊密,底波拉顯然知道北方各支派的苦情,而他
們不但風聞過她的名聲,甚至親自登門求助 4:5 。底波拉選擇來自
受迦南人欺壓最烈的巴拉為各支派的軍事將領。由此可見,當時各支
派間相當團結,消息靈通。迦南人盤踞主要的山谷與貿易大道,卻顯
然無法阻止南北方與耶斯列平原上眾支派的往來。
經文:巴拉說:「你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底波拉說:「我必與你同去,只是你在所行的路上得不著榮耀,因為耶和華要將西西拉交在一個婦人手裡。」於是底波拉起來,與巴拉一同往基低斯去了。巴拉就招聚西布倫人和拿弗他利人到基低斯,跟他上去的有一萬人。底波拉也同他上去。 4:8-4:10 註釋:
(三)巴拉要求底波拉與他同去,底波拉預言西西拉將死於婦人手中。
4:8-10
◎這一段出現幾次「基低斯」,地名雖然相同,但地點並不一定相同。
一般認為 4:6,9 的「基低斯」是同一個地方, 4:11 則是不同的「
基低斯」,當然也有其他不同的看法。
經文:摩西岳父(或譯:內兄)何巴的後裔,基尼人希百曾離開基尼族,到靠近基低斯、撒拿音的橡樹旁支搭帳棚。有人告訴西西拉說:「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已經上他泊山了。」西西拉就聚集所有的鐵車九百輛和跟隨他的全軍,從外邦人的夏羅設出來,到了基順河。底波拉對巴拉說:「你起來,今日就是耶和華將西西拉交在你手的日子。耶和華豈不在你前頭行嗎?」於是巴拉下了他泊山,跟隨他有一萬人。耶和華使西西拉和他一切車輛全軍潰亂,在巴拉面前被刀殺敗;西西拉下車步行逃跑。巴拉追趕車輛、軍隊,直到外邦人的夏羅設。西西拉的全軍都倒在刀下,沒有留下一人。 4:11-4:16 註釋:
(四)巴拉與西西拉的軍隊交戰,擊潰了西西拉的軍隊。 4:11-16
●「基尼人」:是游牧民族,也是「金屬工匠」宗族,與南方的猶大關
係密切 1:16 , 4:11 是解釋希百出現在以色列北方的
緣故。
◎ 4:12-14 西西拉絕不會笨到在雨季調動全部的鐵車。由 5:4,5,20,21
看得出那是非比尋常的大雨,可能是暴風雨,是在四月與五月初的一
般雨季結束之後才來的。
◎這段經文並沒有說明決戰地點,因此不能證實戰事爆發的正確位置,
但是從底波拉的凱歌可以看到以色列人是從向西的方向而下,所以一
般認為戰事應該在米吉多與他納附近( 5:19 )。
◎西西拉有九百輛鐵車和訓練有素的精兵,但上帝利用暴風雨將西西拉
的鐵車陷入無用武之地,又讓西西拉的部隊沿著狹窄的谷道逃往外邦
人的夏羅設之時被奔騰的急流和泥濘沖散,因此以色列民可以用步兵
和刀獲取重大的勝利。
◎巴力在在外邦被視為掌管風雨的神明,但此處卻是耶和華使以色列人
得勝!(在 詩 18:9-15 提到耶和華為風雷之神)。
◎底波拉的優點:唯一的女士師,具有斡旋者、建議者、策劃者的特別
能力,當神呼召她領導以色列人時能計畫、指示、指派,有先知能力,
能作歌。
經文:只有西西拉步行逃跑,到了基尼人希百之妻雅億的帳棚,因為夏瑣王耶賓與基尼人希百家和好。雅億出來迎接西西拉,對他說:「請我主進來,不要懼怕」;西西拉就進了她的帳棚。雅億用被將他遮蓋。西西拉對雅億說:「我渴了,求你給我一點水喝。」雅億就打開皮袋,給他奶子喝,仍舊把他遮蓋。西西拉又對雅億說:「請你站在帳棚門口,若有人來問你說:『有人在這裡沒有?』你就說:『沒有。』」西西拉疲乏沉睡。希百的妻雅億取了帳棚的橛子,手裡拿著錘子,輕悄悄地到他旁邊,將橛子從他鬢邊釘進去,釘入地裡。西西拉就死了。巴拉追趕西西拉的時候,雅億出來迎接他說:「來吧,我將你所尋找的人給你看。」他就進入帳棚,看見西西拉已經死了,倒在地上,橛子還在他鬢中。這樣,神使迦南王耶賓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從此以色列人的手越發有力,勝了迦南王耶賓,直到將他滅絕了。 4:17-4:24 註釋:
(五)西西拉撇下軍隊逃跑,逃到雅億的帳棚,雅億先接待他,然後趁西西拉
睡覺時殺了西西拉。於是神使以色列人勝了迦南王耶賓。 4:17-24
●「雅億」:字義是「山羊」或「羚羊」的意思。
●「進了她的帳棚」:依照當時的習俗,只要受邀進了游牧民族的帳篷
就是人身安全的保證。而且依照當時的風俗,除
了婦女的丈夫與父親之外,其餘男性不得進入女
性的帳篷。因此雅億的帳篷是一個理想的藏身之
處。
●用「被」將他遮蓋:可能是「毯子」一類的覆蓋物。不過最可能的解
釋是「蚊帳」(fly-net)而非毛毯(rug,RV
、RSV)。就西西拉的情況而言,他當時一路上
風塵僕僕,有容身之處時,已是全身骯髒、汗水
淋漓了,因此解為「蚊帳」較為可能。
●「奶子」:「牛奶」、「酸奶」、「乳酪」。 5:25 說是「奶油」也
就是「凝結的奶」的意思。
●「橛子....錘子」:當時是由女性來支搭或拆卸帳篷。
●「橛子」:帳篷釘子,通常是木製的,不過基尼人是金屬工匠,所以
也有可能是金屬製品。
●「西西拉就死了」:在當時而言,死於婦人之手是奇恥大辱。
◎雅億可能不同意其丈夫背棄與以色列人的盟約而與迦南人合作,因此
擊殺西西拉。
◎當時一個女性想要殺死一個戰士,除了雅億使用的方式之外,好像也
沒有比較適當的方法了。
經文:那時,底波拉和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作歌,說:因為以色列中有軍長率領,百姓也甘心犧牲自己,你們應當頌讚耶和華!君王啊,要聽!王子啊,要側耳而聽!我要向耶和華歌唱;我要歌頌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你從西珥出來,由以東地行走。那時地震天漏,雲也落雨。山見耶和華的面就震動,西奈山見耶和華─以色列神的面也是如此。 5:1-5:5 註釋:
(六)底波拉和巴拉作歌,詳述對抗西西拉的戰爭頌讚神。 5:1-31
◎本段一般被認為是舊約聖經中最古老的詩歌之一。
◎ 4:1-24 與 5:1-31 中間有些紀錄的差異,如:參戰的支派
4:6 5:14-18 等,可能是因為紀錄的不完全或者是戰爭分為兩個時
期的緣故導致。
◎希伯來詩歌通常是對句而不是單行,偶爾也會有三行連句。底波拉
之歌中出現最多次的平行對句法形式有二,一是同義對句法,也就
是在第二行沒什麼大改變地重複加強第一句的概念 5:4,5 ;第二種
則是漸進式或階梯式的對句法,也就是第二行重複第一行的一部份
,再加一些新鮮的元素進去 5:19,20 ,使其思想更進一步。
1.呼召眾人來歌頌耶和華。 5:1-5
● 5:1 雖說這章是底波拉和巴拉作歌,但在 5:7 和 5:12 卻指出
底波拉才是該詩歌真正的作者。
◎底波拉在歌中強調以色列與其神立約的關係。「耶和華」一詞雖然給
人殘暴的印象,但祂乃是出手拯救祂子民的神,作者著重的是神的榮
耀。當時清楚地各支派對彼此有責任,因此未響應底波拉之呼召的支
派之所以受責備,是因為他們理當響應而未能做到。另外,責備的重
點不是因為他們未能來幫助其他支派,而是他們沒來幫助耶和華本身
5:23 。
●天「漏」:「落下」、「滴下」。
◎ 5:4-5 指的是過去的事蹟,參考 申 33:2 出 19:16-19 。
經文:在亞拿之子珊迦的時候,又在雅億的日子,大道無人行走,都是繞道而行。以色列中的官長停職,直到我底波拉興起,等我興起作以色列的母。以色列人選擇新神,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那時,以色列四萬人中豈能見盾牌槍矛呢? 5:6-5:8 註釋:
2.以色列人被壓迫的慘狀。 5:6-8
●「大道無人行走」:原文是「道路停止」或「道路止息」,有人認
為應該略略更改拼音符號以解釋成「商隊止息
」。
●「官長」:原意不詳,可能是指「鄉村民眾」。
●官長「停職」:「停止」、「止息」、「結束」。如果「官長」是
「鄉村的民眾」,那「官長停職」就是「鄉村不再
有人」的意思。
●「直到我底波拉興起」:不只貿易之路困難重重,以色列的農村由於
沒有城牆,同樣遭迦南人劫掠,這種苦況一
直持續到底波拉興起作士師拯救以色列為止
。
● 5:10,11 情況大逆轉,旅行者可以正大光明地來往各地,也可以大大
方方地聚集在打水之處。
●「四萬人」:可能指這些支派中能作戰的人數。
●「豈能見盾牌槍矛」:表示以色列人面臨戰爭,卻都沒有武器。
經文:我心傾向以色列的首領,他們在民中甘心犧牲自己。你們應當頌讚耶和華!騎白驢的、坐繡花毯子的、行路的,你們都當傳揚!在遠離弓箭響聲打水之處,人必述說耶和華公義的作為,就是他治理以色列公義的作為。那時耶和華的民下到城門。 5:9-5:11 註釋:
3.呼召眾人傳揚上帝的作為。 5:9-11
●「騎白驢的」:指「貴族」或「富人」,所以才能騎罕見且昂貴的
白驢。
●「坐繡花毯子」:指「貴族」。
●「在遠離弓箭響聲」:原意不明,可能是「比弓箭的響聲更大」、
「在那些分擄物的聲音中」、「在那些分水
飲羊的聲音中」、「在哪些分別羊群的吵雜
聲中」。
●「打水之處」:通常是兵家必爭之地,為最危險處。但如今連住在
此處的人民都可以輕鬆地開口稱頌耶和華。
●「城門」:傳統上,城門口是聚集審判或商議之地,現在則為了感恩
而召集百姓。
◎ 5:11 很有意思。RSV 的英譯本出現了「農民(peasant)」,如此
一來,作者把構成軍隊骨幹的英勇農民與耶和華公義的作為(AV、RV
、和合本)和勝利融在一起。配得榮耀的是耶和華,但祂從不忘記參
與其中的小人物。
經文:底波拉啊,興起!興起!你當興起,興起,唱歌。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啊,你當奮興,擄掠你的敵人。那時有餘剩的貴冑和百姓一同下來;耶和華降臨,為我攻擊勇士。有根本在亞瑪力人的地,從以法蓮下來的;便雅憫在民中跟隨你。有掌權的從瑪吉下來;有持杖檢點民數的從西布倫下來;以薩迦的首領與底波拉同來;以薩迦怎樣,巴拉也怎樣。眾人都跟隨巴拉衝下平原;在流便的溪水旁有心中定大志的。你為何坐在羊圈內聽群中吹笛的聲音呢?在流便的溪水旁有心中設大謀的。基列人安居在約旦河外。但人為何等在船上?亞設人在海口靜坐,在港口安居。西布倫人是拚命敢死的;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處也是如此。君王都來爭戰。那時迦南諸王在米吉多水旁的他納爭戰,卻未得擄掠銀錢。星宿從天上爭戰,從其軌道攻擊西西拉。基順古河把敵人沖沒;我的靈啊,應當努力前行。那時壯馬馳驅,踢跳,奔騰。耶和華的使者說:應當咒詛米羅斯,大大咒詛其中的居民;因為他們不來幫助耶和華,不來幫助耶和華攻擊勇士。 5:12-5:23 註釋:
4.記述各支派參與戰爭的狀況。 5:12-23
●「擄掠你的敵人」:字面意義是「擄掠你的俘虜」。
● 5:13 應翻譯為「那時,倖存的百姓下到貴族那裡,耶和華如勇士
為我降臨。」或「那時,倖存者下到貴族那裡,耶和華的百姓如勇
士為我降臨。」
●「有根本在亞瑪力人的地」:可能指以法蓮支派有個地方稱為「亞
瑪力人的山地」。該地區原是亞瑪力
人居住的地方。
◎ 5:14 頭半句的字面意思是「從以法蓮下來的人,他們的根本在亞瑪
力人的地。」看似荒謬不可能,但倘若稍微加以修改,不但可以讓這
個句子明白易懂,更可顧全 5:13-15 的一致:「從以法蓮地,他們
湧進谷地」。情況可能是以色列人飛奔下山與西西拉短兵相接,便雅
憫支派帶頭,緊接著的是以法蓮、瑪吉、西布倫、以薩迦支派。
●「溪水旁」:「溪流」、「分區」,這裡是「分區」的意思。
●「流便的溪水旁」:「流便的宗族中」。
●「瑪吉」:原指約但河西的瑪拿西半支派,不過這裡應該是指約但河
東的瑪拿西半支派。
◎ 5:15-17 譴責那些拒絕應戰的支派,其中「流便支派」沒有參戰,
可能是因為他們所處的位置與耶賓控制的區域有相當的距離,所以他
們將自己維持在孤立的地方只顧自己畜牧的事情。基列指約但河東邊
的「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 書 13:24-25,29-30 )也沒
有參戰,因為他們不願意橫過約但河協助自己的兄弟。「但支派」是
因為他們專注在自己的商業世界裡面(約帕港, 書 19:46 )所以沒
協助自己的兄弟。「亞設支派」亦留守在自己的港口沒協助自己的兄
弟。 5:18 則提到參與的支派( 4:10 ),和 5:15-17 成為強烈的
對比。
●「米吉多水旁的他納」:米吉多與他納相聚八公里,考古發現米吉多
(第七地層)在西元前1150-1125年期間曾
被摧毀,表示底波拉的勝利可能追溯至西元
前1125年。與他泊山(以色列人的根據地
)南北相距24公里。
●「星宿」:迦南神話中,星宿是雨水的源頭,在巴力的掌管之下。但
現在反而過來攻擊迦南聯軍的領袖。這也表明迦南軍隊遭
遇暴雨的攻擊。
●「星宿從天上爭戰」:指耶和華為著以色列人介入戰爭,安排傾盆大
雨為以色列而戰,將正在棄鐵車而逃的迦南人
徹底衝沒。
● 5:22 這裡用重複的字眼「馳驅,踢跳,奔騰」來描繪迦南人瘋狂逃
命的景況。
●「米羅斯」:「避難所」的意思,確定的位置不詳,可能是現代的
Maurus 廢墟,位於加低斯拿弗他利以南11公里的地
方。
◎這些支派不肯協助同胞的原因可能和當初沒有趕出迦南人的原因相同
,也可能原因如下: (1)他們不相信神的幫助 (2)不振作 (3)懼怕仇
敵 (4)因為擔心仇恨影響目前的生意來往影響致富,我們是否有時也
因為這些原因而不願意幫助弟兄姊妹?
經文:願基尼人希百的妻雅億比眾婦人多得福氣,比住帳棚的婦人更蒙福祉。西西拉求水,雅億給他奶子,用寶貴的盤子給他奶油。雅億左手拿著帳棚的橛子,右手拿著匠人的錘子,擊打西西拉,打傷他的頭,把他的鬢角打破穿通。西西拉在她腳前曲身仆倒,在她腳前曲身倒臥;在那裡曲身,就在那裡死亡。 5:24-5:27 註釋:
5.記述雅億擊殺西西拉的過程。 5:24-27
●「住帳棚的婦人」:也就是「遊牧民族的婦人」。
◎ 5:24-27 重複詳述雅億將西西拉殺死的情節重複描述,她的勇氣也
正好和米羅斯人的懦弱( 5:23 )成為強烈對比。
經文:西西拉的母親從窗戶裡往外觀看,從窗櫺中呼叫說:他的戰車為何耽延不來呢?他的車輪為何行得慢呢?聰明的宮女安慰她(原文是回答她),她也自言自語地說:他們莫非得財而分?每人得了一兩個女子?西西拉得了彩衣為擄物,得繡花的彩衣為掠物。這彩衣兩面繡花,乃是披在被擄之人頸項上的。耶和華啊,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這樣,國中太平四十年。 5:28-5:31 註釋:
6.用西西拉母親等不到兒子回來的狀況來咒詛上帝的仇敵。 5:28-31
●「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直譯是「如太陽在它的強力中出現」。
經文: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裡七年。米甸人壓制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因為米甸人,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營寨。以色列人每逢撒種之後,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上來攻打他們,對著他們安營,毀壞土產,直到迦薩,沒有給以色列人留下食物,牛、羊、驢也沒有留下;因為那些人帶著牲畜帳棚來,像蝗蟲那樣多,人和駱駝無數,都進入國內,毀壞全地。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極其窮乏,就呼求耶和華。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差遣先知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曾領你們從埃及上來,出了為奴之家,救你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並脫離一切欺壓你們之人的手,把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將他們的地賜給你們』;又對你們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住在亞摩利人的地,不可敬畏他們的神。你們竟不聽從我的話。』」 6:1-6:10 註釋:
五、基甸做士師把以色列人由米甸人手中拯救出來。 6:1-8:32
◎前一章西西拉及迦南人的潰敗彰顯了耶和華的作為,也振奮了以色列人之
信心。但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又退回到模棱兩可、變了質的宗教之中。於是
耶和華管教的手興起了一個以米甸人為首的新欺壓者,使用一種新的「秘
密武器」─駱駝來進行劫掠:其快速、長程的戰鬥力量使米甸人及其聯軍
占極大優勢,顯然這種龐然大物的攻擊使以色列人心中畏懼。
◎ 6:1-8:32 這段提到的米甸侵略是從『東南方』入侵以色列,可用來
對比前段 4:1-5:31 耶賓從『北邊』入侵以色列。
◎基甸以後,士師記中「國中太平xx年」這樣的記載就再也沒有出現,表示
以色列人的狀況是江河日下。基甸和亞比米勒的記載正好位於士師記的中
央,作者也似乎透過這個記載暗示以色列人的問題就在於巴力崇拜。
◎基甸及參孫的故事較其他士師的記載詳細;基甸的故事占了三章篇幅
〈100節〉,記載參孫的則有四章篇幅〈96節〉。
(一)以色列人行惡,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裡七年,受盡擄掠而呼求
上帝,上帝派遣先知責備以色列人。 6:1-10
●「米甸人」: 創 25:1-6 是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所生的後裔,位於以東
以南,西奈半島、阿卡巴灣東北端,此民族為游牧民族
,平常根據草場情況是否適合畜牧而遷移,主要踏足之
處是在死海的東邊及雅博河的南邊。根據民數記記載,
以色列侵佔米甸人時掠物甚豐,可見此民族應該是一個
富裕的民族。 民 31:32-34 民數記記載當時米甸人的代
步工具是驢子,但到了士師記卻用駱駝當主要的代步工
具,並順作軍事用途。
◎在米甸人欺壓的七年中,入侵是一年一度,按照他們傳統的游牧方式,
帶著駱駝帳棚而來的,進駐以色列地。
◎劫掠的範圍:瑪拿西人為主要受害者,但是亞設、西布倫、拿弗他利
及以法蓮的地界也受到牽連〈 6:35 8:1 〉,甚至遠至非利士南方的
迦薩。最後的大戰是在耶斯列平原〈 6:33 〉進行的。
●「以色列人因為米甸人的緣故,就為自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營
寨」。這種模式有兩種目的:一為在戰爭時逃避米甸人的掠奪;二是
向掠奪者隱藏他們的收成。 6:4-5
●「撒種」之後:陽曆的十月與十一月是巴勒斯坦小麥與大麥播種的時
候。
●「亞瑪力人」:位於巴勒斯坦南部的沙漠地帶。
●「東方人」:泛指約但河以東,來自敘利亞沙漠的游牧民族。即今日
的阿拉伯人。
●「迦薩」:位於猶大西南邊境。
● 6:4 形容米甸人侵略選擇的時間點相當聰明,他們只在以色列境內作
短暫的停留,但是大肆掠奪當地的農作物,並利用當時的草地放牧自己
的牲畜,使得以色列人不但失去農作物和牲畜,生活也面臨困難。 6:5
繼而形容米甸人出現如「蝗蟲那樣多」,這是一個貼切且恐怖的描繪方
式。
●「蝗蟲那樣多」:不僅表示數量多,且表示其為害之大。
●「駱駝」:這個動物有很大的蹄(而且有軟墊),所以在不同地勢中能
發揮很高的效率,一隻駱駝平均每天可以行走44.8公里,
若有人鞭策甚至可以多至每天160公里。除了可以成為軍事
並交通代步工作外,還能額外背負180公斤的重物。甚至在
缺水的情況下,駱駝都能完成三到四天(甚至一週)的旅
程。此處是大規模使用駱駝進行軍事行動的最早紀錄。
●「亞摩利人」:原指米所波大米以西的地方,約旦河西的一族。
◎有時候我們遇到苦難時,也僅僅是呼求上帝為我們除掉苦難,但我們
是否注意到苦難可能是上帝的管教或警告呢?
經文:耶和華的使者到了俄弗拉,坐在亞比以謝族人約阿施的橡樹下。約阿施的兒子基甸正在酒醡那裡打麥子,為要防備米甸人。耶和華的使者向基甸顯現,對他說:「大能的勇士啊,耶和華與你同在!」基甸說:「主啊,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致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不是向我們說『耶和華領我們從埃及上來』嗎?他那樣奇妙的作為在哪裡呢?現在他卻丟棄我們,將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裡。」耶和華觀看基甸,說:「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基甸說:「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耶和華對他說:「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基甸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與我說話的就是主。求你不要離開這裡,等我歸回將禮物帶來供在你面前。」主說:「我必等你回來。」基甸去預備了一隻山羊羔,用一伊法細麵做了無酵餅,將肉放在筐內,把湯盛在壺中,帶到橡樹下,獻在使者面前。神的使者吩咐基甸說:「將肉和無酵餅放在這磐石上,把湯倒出來。」他就這樣行了。耶和華的使者伸出手內的杖,杖頭挨了肉和無酵餅,就有火從磐石中出來,燒盡了肉和無酵餅。耶和華的使者也就不見了。基甸見他是耶和華的使者,就說:「哀哉!主耶和華啊,我不好了,因為我覿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耶和華對他說:「你放心,不要懼怕,你必不致死。」於是基甸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沙龍」(就是耶和華賜平安的意思)。(這壇在亞比以謝族的俄弗拉直到如今。) 6:11-6:24 註釋:
(二)耶和華的使者呼召基甸,基甸求證據,天使用磐石出來的火燒盡祭物
,基甸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叫「耶和華沙龍」。 6:11-24
◎許多學者認為這裡與 出 3:1-22 耶和華呼召摩西的經歷相近。
●「耶和華的使者」:在本段中與「耶和華」混用,應該就是指上帝
自己。舊約早期耶和華常以人的型態出現,如
創 18:1-33 。
●「俄弗拉」:詳細地點不詳,可能是位於巴珊西北13公里左右的
艾特泰爾八(et-Taiyibeh)。字義是「幼鹿」。與「
便雅憫的俄弗拉」 書 18:23 不同。
●「亞比以謝族人約阿施」:「亞比以謝」是「瑪拿西」的兒子,地
業位於約但河西,參考 書 17:2 。
●「橡樹」:此樹的樹蔭很大,常常成為迦南人敬拜神,求神喻的地
方,因此也被看成是「聖樹」。在舊約橡樹常和偶像崇
拜有關( 王上 14:23 、 王下 17:10 、 賽 1:29 、
賽 57:5 );也有可能是類似約書亞記( 書 24:26 )
所記載之一次真誠的敬拜。
●「約阿施的橡樹」:約阿施可能是這棵橡樹的守護者,甚至是樹下
巴力祭壇的主持人 6:25 。
●「基甸」:「砍伐者」的意思。
●「酒醡」:「醡酒池」,通常位於窪陷的岩石中,把葡萄放在岩石
凹陷處用腳踩踏,取其汁液。
●「酒醡....打麥子」:打穀通常在空曠的地方,因為需要利用風將麥糠
和麥子分開,才能有最多的收成(參考 何 9:1 、
何 10:11 )。但是此處描繪到耶和華使者向基甸
顯現時,基甸正在酒醡那裡打麥子,可見他們為
了躲避掠奪需要躲起來甚至犧牲收成的窘境。
● 6:11 和 6:12 成為一個幽默的對比。 6:11 正描述基甸為了躲敵人的
悲慘光景, 6:12 耶和華卻稱基甸是「大能的勇士」!
●耶和華「觀看」基甸:原文是「轉向」的意思。
● 6:13-14 描述基甸因為以色列人飽受痛苦而難以理解耶和華的同在,
甚至對於耶和華即將的拯救感到質疑。但神卻以類似昔日對摩西的
差遣( 出 3:12 )回應基甸說:「我不是差派你去麼?」神藉此表達
祂與基甸同在,並應許基甸會有能力力量勝過敵人。
●「主啊」:這個詞顯示基甸已經認出來者並非普通人,不過他應該
還不確定這人是神,所以還有後來的「求證據」行動。
●「至貧窮的」:參考 6:27 可以看出基甸的家境很不錯。
● 6:16 神不厭其煩的跟基甸重申並保證祂的同在,就像當初呼召摩西
和約書亞。( 出 3:12 、 書 1:5 )
●「證據」:原文這個字指著一個神蹟,特別是涉及神同在及介入而要求
的保證或印證。同樣的原文字出現在 出 4:8-9 和
出 4:30 (上帝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地的神蹟印證)。
●與我說話的「就是主」:原文是「就是你」。
●「禮物」:「貢物」、「奉獻」的意思。通常指獻上禮物或禮品(
創 32:13 、 創 32:18 、 創 43:11 )、或向王的進
貢( 王下 17:3-4 )、或向上帝獻上的祭物( 利 7:37 、
利 23:37 )。
●「一伊法」細麵:約等於二十公升。
● 6:19 這裡基甸拿來的供物相較於當時需要在酒醡那裡打麥子的窘境
和食物欠缺狀況來看,這些細麵和一隻山羊羔已經很豐盛了。
● 6:22 顯示出一個早期以色列人的信念:「沒有人面對面見到神還能
存活」 出 33:20 20:19 、 士 13:22 、 王上 18:38-39 。
● 6:23 神已經消失,還怎麼跟基甸談話呢?其實神本來就不一定要用
人形跟基甸對話。
◎基甸回應神的第一反應是責怪神不與他們同在,卻忽略了以色列百姓
不順服神招禍的事實。人常會忽略到自身的責任而歸咎於神或別人,
當我們遇到困難時,也許我們應該先省察自己。
◎基甸與摩西一樣,由於自己的能力、地位不如人而不相信上帝會把
重大任務交託給他們。這使人想到:「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
們呢?」 羅 8:31
◎此處基甸是自卑(害怕、缺乏自信)還是謙遜的人,似乎很難有所
定論,雖然在許多事情上以及 6:27 有明確提到他是懼怕的人,但是
他卻帶領百姓打敗米甸人,精於奇襲並且讓以色列人想立他為王,
甚至在希伯來書11章( 來 11:32 )信心英雄榜上有名呢!
◎人很軟弱,基甸雖是有名的士師,事實上也是很軟弱,他在這裡要「
證據」,在 6:36-40 也需要證據。在這兩次中,上帝都給基甸證據,
但我們必須了解這是上帝的「憐憫」,而不是「得勝的公式」。
參考: 太 12:38-39 , 約 20:29 。
經文:當那夜,耶和華吩咐基甸說:「你取你父親的牛來,就是(或譯:和)那七歲的第二隻牛,並拆毀你父親為巴力所築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在這磐石(原文是保障)上整整齊齊地為耶和華─你的神築一座壇,將第二隻牛獻為燔祭,用你所砍下的木偶作柴。」基甸就從他僕人中挑了十個人,照著耶和華吩咐他的行了。他因怕父家和本城的人,不敢在白晝行這事,就在夜間行了。城裡的人清早起來,見巴力的壇拆毀,壇旁的木偶砍下,第二隻牛獻在新築的壇上,就彼此說:「這事是誰做的呢?」他們訪查之後,就說:「這是約阿施的兒子基甸做的。」城裡的人對約阿施說:「將你兒子交出來,好治死他;因為他拆毀了巴力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約阿施回答站著攻擊他的眾人說:「你們是為巴力爭論嗎?你們要救他嗎?誰為他爭論,趁早將誰治死!巴力若果是神,有人拆毀他的壇,讓他為自己爭論吧!」所以當日人稱基甸為耶路‧巴力,意思說:「他拆毀巴力的壇,讓巴力與他爭論。」 6:25-6:32 註釋:
(三)基甸接受的第一個命令就是除去巴力的祭壇,重建上帝的壇。基甸執
行命令後,受到以色列人攻擊,透過其父親的保護才倖免於難。
6:25-32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在迦南的偶像崇拜中,牛是一個神聖的動物;在巴力崇拜中,亦常被
用來被獻作為祭。這裡基甸按照指示為耶和華築壇並獻祭,代表他對
耶和華全然的奉獻( 利 1:1-17 ),而且有三個非常具有意義的行
動:
1.迦南人視為神聖的牛被用來破壞巴力的祭壇。
2.迦南人用來獻給巴力的牛現在被獻給耶和華為祭。
3.亞舍拉被砍下當木柴焚燒。
◎事實上在米吉多發現的祭壇之壇闊有7.8公尺,高 1.3公尺,這壇用
許多石頭建造並用泥使石頭牢牢結合,所以基甸和十個助手要破壞
和清理這壇並不容易,而是一項極大的工作,也因此他們選擇夜間
執行,一方面也許懼怕,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能徹底執行。
●「磐石」:原文是「避難所」、「要塞」的意思。
● 6:30 中眾人僅在意巴力的壇被拆毀,不在乎新建了一個耶和華的
壇。可能是巴力的信仰跟一般民間信仰一樣,比較不介意出現一
個新神。
●「耶路巴力」:意義是「讓巴力與他爭論」。這個名字於
撒下 11:21 變成「耶路比設」,「比設」是「羞恥
者」的意思,用來取代「巴力」。其他如:伊施巴
力、米力巴力 代上 8:33-34 被改成「伊施波設」、
「米非波設」 撒下 2:8 4:4 。
●「讓他為自己爭論吧」:假如巴力真的是神,那麼這個羞辱足以使
祂親自出手殺死當事人;真神是能替自己
辯護的,無須他人越俎代庖來插手。
◎基甸其實並非很有勇氣,晚上才敢去破壞祭壇。約阿施倒是勇於跟
城裡的人作對保護自己的兒子,他提出來的「讓神為自己爭論」這
個看法,一開始會讓人覺得太過被動,但在這個時代中,這樣的作
法似乎是頗有智慧的。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如果我信的是活神,
那敵對活神的必定自己招致報應,而不必透過我的手來報復。
經文:那時,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聚集過河,在耶斯列平原安營。耶和華的靈降在基甸身上,他就吹角;亞比以謝族都聚集跟隨他。他打發人走遍瑪拿西地,瑪拿西人也聚集跟隨他;又打發人去見亞設人、西布倫人、拿弗他利人,他們也都出來與他們會合。基甸對神說:「你若果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我就知道你必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次日早晨基甸起來,見果然是這樣;將羊毛擠一擠,從羊毛中擰出滿盆的露水來。基甸又對神說:「求你不要向我發怒,我再說這一次:讓我將羊毛再試一次。但願羊毛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這夜神也如此行:獨羊毛上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 6:33-6:40 註釋:
(四)基甸招聚幾個支派的人出面抵抗米甸人,基甸用羊毛乾濕的狀況來
當證據以獲得信心。 6:33-40
●「耶斯列平原」:此平原由伯示麥向東北展開,直達海法,位於
加利利海西南,是個肥沃的平原。「耶斯列」
是「上帝栽種」的意思。
●「降在」:原文是「穿上」的意思。聖經這樣形容聖靈降在人身
上僅有三次,另兩次是 代上 12:18 代下 24:20 。
● 6:34-35 顯示以法蓮支派沒有被呼召到,可能因為以法蓮是一個
人數比較多又強盛的支派,基甸害怕找他們來參與。
●「亞設」:此支派於 5:17 沒有參與底波拉和巴拉主導的戰事。
◎基甸登高一呼,本鄉亞比以謝族人率先起來響應他,對他來說這顯
然是一大鼓勵,表明先前他果決的行動並未造成嫌隙。接著他所屬
的瑪拿西支派也同樣景從,亞設、西布倫和拿弗他利支派的人也跟
著追隨他。在此不見眾支派中最強的以法蓮,或許是由於基甸的膽
怯,害怕以法蓮支派不願意聽從一個較弱支派的領袖的指揮。事後
證明,未召集以法蓮支派的後果果然不堪設想。
◎基甸即使有聖靈降在他身上,還是尋求了兩次證據。
◎印證的要求在聖經中常視作信心的弱小或不信。( 太 12:38 、
林前 1:22-23 )
◎基甸此舉近乎將自己放在「試探上帝」的邊緣:參考經文
出 17:1-7 、 申 6:16 、 詩 95:9 。
◎基甸「將羊毛再試一次」這種用來作抉擇的方式是不是限制神的
一種作法?我們可以要求神照著人的願望和方式而行嗎?也許神
會憐憫人,但是這樣的實驗通常不但不能產生明確的效果,而且
不能使人對自己的抉擇有信心。因此當我們面臨不肯定抉擇時,
用羊毛試驗來取代讀經禱告明白神的心意可能比較不蒙福。
◎對基甸這個人而言,以色列人長期受壓迫,他的父親是巴力祭壇
的負責人,他對上帝的認知大概也不可能很清楚。所以當基甸要
求印證時,上帝肯給,甚至在 7:9-11 還主動提供印證。但其
他試探神的例子,如 太 12:38 ,其中試探神的人可是擁有相當
的神學知識,應該很清楚試探神是不應該的,所以會被責備。
經文:耶路‧巴力就是基甸,他和一切跟隨的人早晨起來,在哈律泉旁安營。米甸營在他們北邊的平原,靠近摩利岡。耶和華對基甸說:「跟隨你的人過多,我不能將米甸人交在他們手中,免得以色列人向我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現在你要向這些人宣告說:『凡懼怕膽怯的,可以離開基列山回去。』」於是有二萬二千人回去,只剩下一萬。耶和華對基甸說:「人還是過多;你要帶他們下到水旁,我好在那裡為你試試他們。我指點誰說:『這人可以同你去』,他就可以同你去;我指點誰說:『這人不可同你去』,他就不可同你去。」基甸就帶他們下到水旁。耶和華對基甸說:「凡用舌頭舔水,像狗舔的,要使他單站在一處;凡跪下喝水的,也要使他單站在一處。」於是用手捧著舔水的有三百人,其餘的都跪下喝水。耶和華對基甸說:「我要用這舔水的三百人拯救你們,將米甸人交在你手中;其餘的人都可以各歸各處去。」這三百人就帶著食物和角;其餘的以色列人,基甸都打發他們各歸各的帳棚,只留下這三百人。米甸營在他下邊的平原裡。 7:1-7:8 註釋:
(五)基甸裁減軍隊,將懼怕的、跪下喝水的人排除,只剩三百人。
7:1-8
●「哈律泉」:可能是基利波山(Mount Gilboa)腳下的「雅魯泉」
。「哈律」的字義是「懼怕、顫抖、驚恐」的意思。
●「北邊的平原」:指「耶斯列平原」。
●「摩利」岡:「教師」的意思。
● 7:3 是依據 申 20:8 的規定,不過居然有三分之二的人離去。
● 7:3 「基列山」的出現有點奇怪(因為基列是位於約旦河的東面
),此處比較可能是指基利波山。
●「手捧著舔水」:這樣的人比較具有警覺性與敵情觀念,喝水時仍
注意周遭的狀況。這種表達方式的合理的解釋是
,這三百人用手捧水送到口中喝,好像狗舔水一
樣。
◎不用說,米甸人知道以色列軍隊的動靜,情治單位也知道軍事領袖的
名字,卻毫不看在眼裡,很可能是他們的軍力遠超過以色列,再加上
過去屢屢得勝使他們信心滿滿,以致大意輕敵。
◎以色列軍以寡敵眾,再度顯示舊約強調的重點:勝利不在於人數,而
是在於神的同在。
◎相較於「手捧著舔水」的三百人,另外九千七百人則顯得只注意到
自己的方便與舒適,並沒有考慮到跪下喝水會花時間且來不及應付
任何狀況,此乃行軍大忌之一。
◎依據 8:10 米甸軍隊大約有十三萬五千人,遠超過以色列軍隊的人數
,而上帝進一步裁減以色列軍到三百人,使得基甸只能依靠上帝,
不能依靠戰術、武力、策略。
經文:當那夜,耶和華吩咐基甸說:「起來,下到米甸營裡去,因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中。倘若你怕下去,就帶你的僕人普拉下到那營裡去。你必聽見他們所說的,然後你就有膽量下去攻營。」於是基甸帶著僕人普拉下到營旁。米甸人、亞瑪力人,和一切東方人都布散在平原,如同蝗蟲那樣多。他們的駱駝無數,多如海邊的沙。基甸到了,就聽見一人將夢告訴同伴說:「我做了一夢,夢見一個大麥餅滾入米甸營中,到了帳幕,將帳幕撞倒,帳幕就翻轉傾覆了。」那同伴說:「這不是別的,乃是以色列人約阿施的兒子基甸的刀;神已將米甸和全軍都交在他的手中。」基甸聽見這夢和夢的講解,就敬拜神,回到以色列營中,說:「起來吧!耶和華已將米甸的軍隊交在你們手中了。」 7:9-7:15 註釋:
(六)上帝要基甸去米甸軍營中,以聽見敵人口中的預言,獲得信心。
7:9-15
●「普拉」:是基甸的隨從或帶兵器的( 9:54 、 16:26 、
撒上 14:1 、 撒上 14:6 )。
●「營旁」:指「駐守在米甸軍營外圍的精銳部隊」。
●「大麥餅」:以色列人主要的農產是大麥,所以大麥餅一般認為是
代表以色列農民。大麥是比較次等的穀物,價格僅有
小麥的一半 王下 7:1 。
●做了一「夢」:在東方文化中,夢是十分重要的,因為一般人認為
神明藉此傳達旨意,且在舊約中,多處指出神藉著
夢向人披露未來會發生的事情: 創 37:5-11 、
創 40:5-22 、 但 2:1-45 、 但 4:4-28 、
但 7:1-28 。
●「帳幕」:代表「游牧民族」。
● 7:14 顯示米甸人掌握了基甸是以色列軍隊的領袖的情報。
◎雖然先前神已經一再保證基甸絕對會勝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在 7:9-11
基甸也願意進一步取得印證,這是合乎人性的,展現一個偉大軍事領
袖大事臨頭,即使在手下面前假裝堅強,也掩飾不了內心的恐懼。這
也加強了這份紀錄的真實性。
◎上帝透過敵人的夢以及對夢的詮釋,讓基甸看見敵人心裡對基甸與耶
和華也相當的畏懼。因此也讓基甸有信心可以擊敗敵人。
◎基甸不相信上帝親口說的話,卻相信敵人口中說的話,這當然是一
種諷刺。有時候我們也不相信聖經中說的話,卻相信其他人口中說
出來跟聖經觀念一樣的話。不過神還是憐憫基甸,以基甸能夠接受
方式讓他獲得勇氣。
經文:於是基甸將三百人分作三隊,把角和空瓶交在各人手裡(瓶內都藏著火把),吩咐他們說:「你們要看我行事:我到了營的旁邊怎樣行,你們也要怎樣行。我和一切跟隨我的人吹角的時候,你們也要在營的四圍吹角,喊叫說:『耶和華和基甸的刀!』」基甸和跟隨他的一百人,在三更之初才換更的時候,來到營旁,就吹角,打破手中的瓶。三隊的人就都吹角,打破瓶子,左手拿著火把,右手拿著角,喊叫說:「耶和華和基甸的刀!」他們在營的四圍各站各的地方;全營的人都亂竄。三百人吶喊,使他們逃跑。三百人就吹角,耶和華使全營的人用刀互相擊殺,逃到西利拉的伯‧哈示他,直逃到靠近他巴的亞伯‧米何拉。以色列人就從拿弗他利、亞設,和瑪拿西全地聚集來追趕米甸人。基甸打發人走遍以法蓮山地,說:「你們下來攻擊米甸人,爭先把守約旦河的渡口,直到伯‧巴拉。」於是以法蓮的眾人聚集,把守約旦河的渡口,直到伯‧巴拉,捉住了米甸人的兩個首領:一名俄立,一名西伊伯;將俄立殺在俄立磐石上,將西伊伯殺在西伊伯酒醡那裡;又追趕米甸人,將俄立和西伊伯的首級帶過約旦河,到基甸那裡。 7:16-7:25 註釋:
(七)基甸把軍隊分成三隊,半夜用火攻的方式突襲米甸軍營,打敗米甸人
。 7:16-25
●「三隊」:將以色列軍分為三隊,這是舊約時期時常採用的戰略
撒上 11:11 撒下 18:2 。
●「瓶子」:「罐子」、「罈子」。應該是一種陶器。
●「三更」之初:應譯為「中更」,當時晚上分成三更,一更四小時
,初更是從晚上六點開始,所以中更從晚上十點開
始到半夜兩點。
●「伯巴拉」:意為「渡口之城」,可能是靠近費哈小河
(Wadi Far'ah)。
●「西利拉」:在約但河以東的基列雅比南方十六公里處。
●「亞伯米何拉」:在約但河以東的基列雅比東方十公里處。
●「他巴」:在約但河以東的基列雅比東南方十一公里處。
●「約但河的渡口」:大概是指「伯善」附近的約但河渡口。
●「俄立」:字義是「掠奪」。
●「西伊伯」:字義是「狼」。
◎ 7:21 經文明顯表示以色列在襲擊敵軍之前,各自守在各自的崗位上
;可以想像他們在基甸的領導下,使盡吃奶的力氣製造噪音:先是宏
亮的號角齊響,接著是打碎三百個瓶子的聲音,然後是震天價響的戰
鬥吶喊聲,最後再次響起號角聲。此時他們才開始追擊軍心潰散的敵
軍。當時三百支火把可能造成一種敵人來勢洶洶的錯覺,直接影響到
士氣。
經文:以法蓮人對基甸說:「你去與米甸人爭戰,沒有招我們同去,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呢?」他們就與基甸大大地爭吵。基甸對他們說:「我所行的豈能比你們所行的呢?以法蓮拾取剩下的葡萄不強過亞比以謝所摘的葡萄嗎?神已將米甸人的兩個首領俄立和西伊伯交在你們手中;我所行的豈能比你們所行的呢?」基甸說了這話,以法蓮人的怒氣就消了。 8:1-8:3 註釋:
(八)以法蓮人為了基甸沒有招聚他們爭戰而與基甸爭吵,基甸用外交手腕
平息以法蓮人的怒氣。 8:1-3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定居的早期,以法蓮人的地業在中央高地,這塊
地區是完全被征服的,所以以法蓮支派比較少遭遇外敵入侵,又擁
有伯特利與示羅兩個士師時期的聖所,因此此支派比較具有優越感
。 12:1-6 記載耶弗他時期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不過結局卻大不相
同。
●「以法蓮拾取....摘的葡萄」:可能是一句成語,表示亞比以謝在
收穫季節所收穫的葡萄,比以法蓮
在收穫季節過後所拾取的葡萄來得
少。以法蓮遠比亞比以謝強大多了
。基甸謙稱自己的貢獻比不上以法
蓮人的貢獻,自己的軍隊成不了氣
候。以法蓮受阿諛,怒氣轉消,消
弭了一場可能的紛爭。
◎基甸在此的回應讓人想起 箴 15:1 。
◎以法蓮人責備基甸的原因可能居心不良,因為基甸戰後必然有一大
批戰利品。以法蓮人的憤怒有可能來自於他們沒有得到戰場上奪回
掠物的分配。
◎有時我們難免遇到爭功的人,我們願意像基甸一樣,退讓一步以換
取和諧嗎?如果基甸花時間與精力跟以法蓮人消耗,大概就無法打
贏最終的決定性戰役。「面子」實在不應該那麼被看重。
經文:基甸和跟隨他的三百人到約旦河過渡,雖然疲乏,還是追趕。基甸對疏割人說:「求你們拿餅來給跟隨我的人吃,因為他們疲乏了;我們追趕米甸人的兩個王西巴和撒慕拿。」疏割人的首領回答說:「西巴和撒慕拿已經在你手裡,你使我們將餅給你的軍兵嗎?」基甸說:「耶和華將西巴和撒慕拿交在我手之後,我就用野地的荊條和枳棘打傷你們。」基甸從那裡上到毘努伊勒,對那裡的人也是這樣說;毘努伊勒人也與疏割人回答他的話一樣。他向毘努伊勒人說:「我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我必拆毀這樓。」 8:4-8:9 註釋:
(九)疏割人和毗努伊勒人拒絕接待基甸的軍隊,基甸誓言要懲罰這兩個地
區的人。 8:4-9
● 8:4 的時間應該是接在 7:22 之後,因為 7:25 基甸已經在約但
河東。而此處基甸正要過約但河。
●「疏割」:字義是「茅舍」,位於約但河東迦得支派的地業中,在
雅博河北邊。
●「西巴」:字義是「犧牲」。
●「撒慕拿」:字義是「失去保護的」。
●「毗努伊勒」:位於疏割東邊8公里處。此處是雅各與神相遇摔跤
之處 創 32:30 。此處離戰爭剛發生之處有80公里
遠。
●「荊條」和「枳棘」:都是有刺的灌木。
●「打傷」:「踩在....之上」、「輾過」。
●「樓」:應該是城內的一個要塞。
◎基甸雖然大獲全勝,但疏割人與毗努伊勒人依然不敢掉以輕心。畢
竟這個環境適合游牧民族神出鬼沒,而基甸所率領的不過是一小隊
農兵而已,要抓到敵方頭目的機會不大。基甸聽到他們的回覆時,
言詞激烈 8:7,9 ,與先前給以法蓮人的柔和回答 8:2,3 大相逕庭
,顯示他無法容忍這種背叛行為。
◎基甸帶領的軍隊應該是為了快速追擊米甸人所以沒帶太多補給。
他們會期待約但河東的以色列人給他們補給,不過卻發現他們只
希望自保,因此基甸憤怒不已。畢竟,他們可是為了要拯救以色
列人,沒想到河東的以色列人卻不伸出援手。
經文:那時西巴和撒慕拿,並跟隨他們的軍隊都在加各,約有一萬五千人,就是東方人全軍所剩下的;已經被殺約有十二萬拿刀的。基甸就由挪巴和約比哈東邊,從住帳棚人的路上去,殺敗了米甸人的軍兵,因為他們坦然無懼。西巴和撒慕拿逃跑;基甸追趕他們,捉住米甸的二王西巴和撒慕拿,驚散全軍。 8:10-8:12 註釋:
(十)基甸完全擊敗米甸軍隊,俘虜西巴和撒慕拿兩個王。 8:10-12
●「加各」:位於死海東邊160公里,靠近什罕河谷。
●「挪巴」:位置不詳,大概在基列山東面。
●「約比哈」:位於毗努伊勒東南25公里處。
●「住帳棚人的路」:實際上就是「篷車商隊的路」,很可能就是約
但河東的交通大道。這裡基甸是沿著商旅慣常
行走的路線朝東南走,追趕其餘在逃的米甸人。
●「他們坦然無懼」:意義應該是「軍兵以為到了安全的地方,不用
再防備了」。
◎米甸人以為基甸不會追上他們,但基甸鍥而不捨透過大道追上米甸
人,以致米甸人驚恐之餘,全軍潰散。我們是否會因為太過安逸而
失去了警戒心?畢竟,我們不是真的完全沒有敵人,沒有威脅。
經文:約阿施的兒子基甸由希列斯坡從陣上回來,捉住疏割的一個少年人,問他:「疏割的首領長老是誰?」他就將首領長老七十七個人的名字寫出來。基甸到了疏割,對那裡的人說:「你們從前譏誚我說:『西巴和撒慕拿已經在你手裡,你使我們將餅給跟隨你的疲乏人嗎?』現在西巴和撒慕拿在這裡。」於是捉住那城內的長老,用野地的荊條和枳棘責打(原文是指教)疏割人;又拆了毘努伊勒的樓,殺了那城裡的人。 8:13-8:17 註釋:
(十一)基甸報復疏割人和毗努伊勒人。 8:13-17
●「首領長老七十七個人」:這是全書中第一次提及城中的長老。
●「寫出來」:西元前1200年當地就已經用字母來書寫了,因此受過
訓練的少年人可以寫出首領長老的名字。已知最早有
文字是在西元前三千年之前的蘇默人(Sumerian)。這
少年人可能是用尖頭器械把字刻在一塊陶片或一片岩
石上,這是舊約時代通用的書寫方法。
●殺了那城裡的「人」:「男人」。
經文:基甸問西巴和撒慕拿說:「你們在他泊山所殺的人是甚麼樣式?」回答說:「他們好像你,各人都有王子的樣式。」基甸說:「他們是我同母的弟兄,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們從前若存留他們的性命,我如今就不殺你們了。」於是對他的長子益帖說:「你起來殺他們。」但益帖因為是童子,害怕,不敢拔刀。西巴和撒慕拿說:「你自己起來殺我們吧!因為人如何,力量也是如何。」基甸就起來,殺了西巴和撒慕拿,奪獲他們駱駝項上戴的月牙圈。 8:18-8:21 註釋:
(十二)基甸因為米甸王殺了他的兄弟,殺了兩個米甸王。 8:18-21
●「他泊山」:位於耶斯列平原的北部。
●「同母的弟兄」:在一夫多妻的狀況下,「同母的弟兄」就特別有
親情。
●「你起來殺他們」:少年人如果能殺掉敵軍的領袖,將獲得極大的
榮耀,但戰士如果被童子所殺,將是重大的羞
辱,所以兩個米甸王寧可被基甸殺死。
●「月牙圈」:彎月形的金屬裝飾物,當時的游牧民族信仰星宿,月
牙圈是帶有宗教色彩的裝飾品。在巴基斯坦考古出土
的文物中,發現許多彎月形的飾品。阿拉伯人至今依
然常常使用這種飾品。
◎基甸可以為弟兄報血仇,因為申命記有報復法則( 申 19:12 )。
◎ 8:18-21 所記載的殺戮米甸二王事件顯然發生在俄弗拉,因為基甸
的長子益帖不可能和那三百人一起到外約但的戰場。在這以前,基
甸的主要目的一直都是將他的同胞從水深火熱中拯救出來,但這裡
我們看到他另有目的,就是血債血還,為死去的弟兄報仇。
◎由這裡可以看出基甸追擊米甸人,也有報私仇的意味。他泊山的戰
役,應該是沒有被記載的一場戰役。
經文:以色列人對基甸說:「你既救我們脫離米甸人的手,願你和你的兒孫管理我們。」基甸說:「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基甸又對他們說:「我有一件事求你們:請你們各人將所奪的耳環給我。」(原來仇敵是以實瑪利人,都是戴金耳環的。)他們說:「我們情願給你」,就鋪開一件外衣,各人將所奪的耳環丟在其上。基甸所要出來的金耳環重一千七百舍客勒金子。此外還有米甸王所戴的月環、耳墜,和所穿的紫色衣服,並駱駝項上的金鍊子。基甸以此製造了一個以弗得,設立在本城俄弗拉。後來以色列人拜那以弗得行了邪淫;這就作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網羅。這樣,米甸人被以色列人制伏了,不敢再抬頭。基甸還在的日子,國中太平四十年。約阿施的兒子耶路‧巴力回去,住在自己家裡。基甸有七十個親生的兒子,因為他有許多的妻。他的妾住在示劍,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基甸與他起名叫亞比米勒。 8:22-8:31 註釋:
(十三)基甸不願意作以色列王,但要求取得戰利品耳環。基甸以耳環的金
子製造了以弗得,成為以色列人未來墮落的根源。但以色列人制服
米甸人,太平四十年。 8:22-31
●「以色列人」:應該不是指所有的以色列人,而是參戰的幾個支
派。
◎ 8:23 基甸的回答是不自私的標準答案,他知道一件很重要的事:
以色列其實早已經有了一位王,只是他們不肯承認而已。耶和華就
是他們的王,能供應他們所需的一切,比其他國家的王能為其百姓
所做的更多 撒上 10:19 。
●「耳環」:可能是「耳環」或「鼻環」。
●「以實瑪利人」:以實瑪利人的始祖是夏甲,米甸人的始祖是基
土拉。可能當時用「以實瑪利人」來泛指遊牧
經商的團體。
●「一千七百舍客勒」:重 18 至 34 公斤左右(一公斤黃金大約
60萬台幣),這顯示了以色列人所奪得的
戰利品之豐富與基甸受尊崇的程度。
●「以弗得」:在基甸的情況可能是指:1.按照大祭司穿著的短外衣
的樣式所做的衣服;2.純金製成的大祭司禮服;依據
出 28:6-30 的記載,應該不需要二十公斤的金子去
製造。3.一個站立的像(大部分學者認為是這個解釋
)。其珍貴使它成為一項網羅,因為它成為那些本來
快脫離多神崇拜的民眾的敬拜對象 (參 書 24:15 )
,破壞了以色列的一神信仰。
●「邪淫」:直譯作「行淫、成為娼妓」。常指身體上的行淫
( 創 38:24 ),也可以視為屬靈上的行淫(解釋為與
偶像行淫)。
●「妾....兒子」:一般這種情況下所生的兒子,屬於妾原屬的家庭
,而非屬於基甸 9:2 。「妻」跟「妾」(情婦)
原文不同。
●「示劍」:瑪拿西的一個城市,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的山
谷中,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 公里,撒瑪利亞東南10.5
公里。
●「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父親是王」。顯示基甸對他所拒絕的王
位可能依舊念念不忘(不過名字中有「王」字在以
色列乃常見之事)。
◎基甸表面上雖然拒絕「作王」的邀請,但是他恐怕還是想要當王,
所以他的兒子名字叫「我父親是王」。他也製作以弗得想要獲得神
諭,他的兒子更是實際上爭奪著王位 9:4-6 。事實上,有多少人
能夠抗拒權利的誘惑呢?
◎基甸的罪分成兩個層面:1.他不是利未人卻奪取祭司的職分
2.選擇不恰當的地方(俄弗拉)作為敬拜中心,捨棄示羅。
經文:約阿施的兒子基甸,年紀老邁而死,葬在亞比以謝族的俄弗拉,在他父親約阿施的墳墓裡。基甸死後,以色列人又去隨從諸巴力行邪淫,以巴力‧比利土為他們的神。以色列人不記念耶和華─他們的神,就是拯救他們脫離四圍仇敵之手的,也不照著耶路‧巴力,就是基甸向他們所施的恩惠厚待他的家。 8:32-8:35 註釋:
(十四)基甸死後以色列人又離棄真神,也不厚待基甸家族。 8:32-35
●「巴力比利土」:「立約之主」的意思,或稱為「以勒比利土」,
意思是「立約的神」。示劍有此神的廟 9:4 。
◎基甸雖然有軟弱,不過聖經的作者還是給他正面的評價:「他給以色
列人恩惠,以色列人居然沒有報答」。我們也不免有軟弱,但我們一
生中,是否也給了這個世代恩惠呢?
◎總結基甸這位士師,讓我們看到雖然人有侷限但神仍使用,但是也讓
我們看到如果我們不能始終如一的順服神,也很容易犯罪得罪神(把
自己看於過重)。尤其是,基甸雖然曾經領導過全族,但是卻不能領
導他的家庭,戰場上的英雄不見得是日常生活上的英雄,任何的懈怠
都可能產生問題,實在是不得不令人警惕。
經文:耶路‧巴力的兒子亞比米勒到了示劍見他的眾母舅,對他們和他外祖全家的人說:「請你們問示劍的眾人說,是耶路‧巴力的眾子七十人都管理你們好呢?還是一人管理你們好呢?你們又要記念我是你們的骨肉。」他的眾母舅便將這一切話為他說給示劍人聽,示劍人的心就歸向亞比米勒。他們說:「他原是我們的弟兄」;就從巴力‧比利土的廟中取了七十舍客勒銀子給亞比米勒;亞比米勒用以雇了些匪徒跟隨他。他往俄弗拉到他父親的家,將他弟兄、耶路‧巴力的眾子七十人都殺在一塊磐石上;只剩下耶路‧巴力的小兒子約坦,因為他躲藏了。 9:1-9:5 註釋:
六、亞比米勒殺害基甸的眾子統治以色列人,後來報應臨到亞比米勒以及幫助他
的示劍人。 9:1-54
(一)亞比米勒聯合示劍人殺死了基甸的七十個兒子,只剩下約坦逃離。
9:1-5
●「示劍」:原文是「肩膀」的意思。在當時是巴勒斯坦重要的樞紐城
市,也是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的肥沃山谷,因而聯繫
了海岸平原和約但河谷。以色列傳統也視之為聖地,因為
亞伯拉罕從哈蘭抵達此地時,耶和華首度在此向他顯現
創 12:6,7 。示劍在約書亞時代是歸利未人所有,是宗教
中心,也是埋葬約瑟屍骨的地方。 書 21:21 , 書 24:1
, 書 24:32 。
◎示劍人依然被稱為「哈抹的後裔」 9:28 ,加上他們效忠巴力比利
土,再加上他們在 9:2 結尾的籲求,都顯示住在示劍城中的,大多
數都是迦南人。
●「示劍的眾人」:原文是「示劍的諸巴力」、「示劍的眾主人」。
●「七十舍客勒」:800公克銀子。大約值15000台幣。
●「匪徒」:「惡人」。指閒懶及無價值的無賴,也有可能指一些缺
少智慧或道德悟性的人。( 11:3 、 代下 13:7 )
●「磐石」:是一處傳統屠殺祭牲的地方。 撒上 14:33
●「殺在一塊磐石上」:跟獻牲畜為祭的方式相近,都必須小心翼翼
處理被殺者所流的血 利 17:11 。可能是要避
免被害者的血(生命)流在地上。這裡似乎沒
有將大屠殺描繪為一場戰爭,而是視為祭典式
的處決(儀式性的處決)。
◎台幣一萬五千元僱用的匪徒就可以殺了基甸的七十個兒子,顯然表示
基甸的兒子們並不打算做王,所以沒有護衛,大概相處也還和睦,所
以還一起住在俄弗拉。
◎「族群」是個很有效的離間方式,亞比米勒用族群的角度來達成他自
立為王的目標。我們現在是否也陷入族群的迷思中呢?
經文:示劍人和米羅人都一同聚集,往示劍橡樹旁的柱子那裡,立亞比米勒為王。有人將這事告訴約坦,他就去站在基利心山頂上,向眾人大聲喊叫說:「示劍人哪,你們要聽我的話,神也就聽你們的話。有一時,樹木要膏一樹為王,管理他們,就去對橄欖樹說:『請你作我們的王。』橄欖樹回答說:『我豈肯止住供奉神和尊重人的油,飄颻在眾樹之上呢?』樹木對無花果樹說:『請你來作我們的王。』無花果樹回答說:『我豈肯止住所結甜美的果子,飄颻在眾樹之上呢?』樹木對葡萄樹說:『請你來作我們的王。』葡萄樹回答說:『我豈肯止住使神和人喜樂的新酒,飄颻在眾樹之上呢。』眾樹對荊棘說:『請你來作我們的王。』荊棘回答說:『你們若誠誠實實地膏我為王,就要投在我的蔭下;不然,願火從荊棘裡出來,燒滅黎巴嫩的香柏樹。』「現在你們立亞比米勒為王,若按誠實正直善待耶路‧巴力和他的全家,這就是酬他的勞。從前我父冒死為你們爭戰,救了你們脫離米甸人的手。你們如今起來攻擊我的父家,將他眾子七十人殺在一塊磐石上,又立他婢女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為示劍人的王;他原是你們的弟兄。你們如今若按誠實正直待耶路‧巴力和他的家,就可因亞比米勒得歡樂,他也可因你們得歡樂;不然,願火從亞比米勒發出,燒滅示劍人和米羅眾人,又願火從示劍人和米羅人中出來,燒滅亞比米勒。」約坦因怕他弟兄亞比米勒,就逃跑,來到比珥,住在那裡。 9:6-9:21 註釋:
(二)亞比米勒被立為王,約坦用樹木選王的比喻來說明示劍人選擇無用的人
當王,並咒詛立亞比米勒為王的人與亞比米勒互相殘殺。 9:6-21
●「米羅」:直譯作「堡壘的家」,可能和 9:46 提及的「示劍樓」
同義。基本上這個自是一個十分普通的名詞,指
「平台、堤岸或土堤」。在耶路撒冷這個字可能指
一些加建的工程,特別是在陡峭的山坡或是向東的
低窪地帶。因此示劍人和米羅人可能不是兩類的人,
而是一班中上階層的人民,或是他們是屬於專業
士兵的後裔。
●「立亞比米勒為王」:亞比米勒統治的範圍只有示劍、米羅、亞魯
瑪 9:41 、提備斯 9:50 。
●「基利心山」:在此約一個半世紀以前,以色列人站在基利心山上
,用宏亮的音量說「阿們」,回應律法宣告的祝福
申 11:29 、 申 27:12 、 書 8:33 。近東一帶
的地理環境可以讓聲音傳到很遠的地方,
書 8:30-35 就記載基利心山在大型宗教儀式中被
用來當作公共講台。
●基利心「山頂」:「高處」、「山峰」。應該不是山頂,因為山頂
在示劍城以上300公尺。此處比較可能是山峰或
一處較高的峭壁,約坦可以呼喊完後順利逃離。
●「橄欖樹」:此樹的果子是一種主要的食品;產出的油對皮膚有舒
緩作用(可用來膏祭司或王);此樹的木料可作為燃
燒的原料。橄欖油也被用來膏抹祭司,並被人拿來為
照明聖所的燈加油。當時的以色列王也用橄欖油來膏
抹,但以色列鄰國並沒有這麼做,只有器皿才用油膏
抹,這可能表明以色列王是神的器皿。
●「飄颻在眾樹之上」:象徵行使一定的權力。
●「無花果樹」:每年結果兩到三次,是當地人常吃的主要水果。
有時以色列人會將它曬乾加壓製作成餅。
撒上 25:18 。
●「葡萄樹」:在宗教與日常用途上都極有價值,用來製造奠祭的酒
獻給神(如 出 29:40 ),也是家家戶戶日常的飲料
。
●「荊棘」:無法產出有用的果實,是農夫的心腹大敵,因為在夏季
高溫之下會燃燒起來,野火經風一吹會蔓延至四周曬乾
了的枝條,後患無窮,連巨大的利巴嫩香柏樹都受其威
脅。
●「投在我的蔭下」:荊棘長得緊貼地面,因此其他樹木是不可能投
在荊棘蔭下。荊棘只不過是要其他樹木臣服於
他,他並不能提供任何保護。約坦這個寓言的
重點藉由「投在我的蔭下」這個奇怪的邀請鮮
活地表達出來:亞比米勒根本無法提供什麼保
障給示劍人,反倒會毀了他們。
◎約坦的比喻意義很清楚,眾樹代表了示劍,橄欖樹、無花果樹、葡
萄樹的代表基甸等無意做王的英雄,至於荊棘顯然代表亞比米勒這
個帶來威脅又無價值的王。
●「冒死」:字面意思為「他將他的生命拋向前」,有不顧性命安危
的意義。
◎約坦的話帶有先知色彩,因為他預言不和諧的情況不久便得到應驗
。
●「比珥」:字義是「井」,詳細地點不詳,可能是在耶路撒冷以北
13公里的比錄。
◎我們到底是追求領導權還是追求「有貢獻」?我們當領袖時是不是
只追求權力而沒有考慮到要「保護」屬下?
經文:亞比米勒管理以色列人三年。神使惡魔降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示劍人就以詭詐待亞比米勒。這是要叫耶路‧巴力七十個兒子所受的殘害歸與他們的哥哥亞比米勒,又叫那流他們血的罪歸與幫助他殺弟兄的示劍人。示劍人在山頂上設埋伏,等候亞比米勒。凡從他們那裡經過的人,他們就搶奪。有人將這事告訴亞比米勒。以別的兒子迦勒和他的弟兄來到示劍,示劍人都信靠他。示劍人出城到田間去,摘下葡萄,踹酒,設擺筵宴,進他們神的廟中吃喝,咒詛亞比米勒。以別的兒子迦勒說:「亞比米勒是誰?示劍是誰?使我們服事他呢?他不是耶路‧巴力的兒子嗎?他的幫手不是西布勒嗎?你們可以服事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後裔。我們為何服事亞比米勒呢?惟願這民歸我的手下,我就除掉亞比米勒。」迦勒又對亞比米勒說:「增添你的軍兵出來吧。」 9:22-9:29 註釋:
(三)示劍人開始背叛亞比米勒,迦勒帶頭反叛。 9:22-29
●「惡魔」:「惡靈」的意思。大部分學者認為是類似
撒上 16:14 18:10 王上 22:21-22 記載的狀況。也有
人認為這只是一種「邪惡的心靈狀態」,而非真的有邪
靈介入。
●「山頂」上設埋伏:應該是指基利心山頂。
●「以別」:字義是「奴僕」。
●「迦勒」:字義是「厭惡」的意思,跟 1:12 的「迦勒」原文字不
同。
●「幫手」:「代理人」、「官員」。這應該是一個官職的名稱,主
要負責軍隊的招募與管理。
●「西布勒」:字義是「崇高的」。示劍城的邑宰(駐城者),可能
是一名將軍,此處諷刺他是被亞比米勒欽點為亞比米
勒的代表;事實上西布勒一聽到迦勒的狂言後也馬上
將這事告訴亞比米勒。
●「哈抹」:字義是「驢」,是示劍的父親, 創 33:19 34:6 。當時
的亞摩利人常用殺驢的方式來訂定條約,因此「驢」有
「立約」的意義。有學者認為「哈抹的後裔」即為「驢
子」的後裔,另一個可能則是跟示劍當地神明巴力比利土
(立約的主)有關。
◎ 9:22-25 經文沒有明顯說明亞比米勒和示劍人的紛爭從何而來,有
可能是示劍人在示劍城以外的地方設埋伏,使亞比米勒無法一如
往常向經過他地盤的商團收取過路費。如此一來,經過這裡的商團
減少了,亞比米勒的稅收也隨之減少,而且亞比米勒也顏面掃地,
因為無法保護行經他地盤的商團。
◎ 9:27-29 提到迦勒是在示劍人的收割葡萄節日,也就是相當於以色
列人住棚節,一個喝酒狂歡歡愉的日子裡面,公開斥駁亞比米勒。
◎ 9:28-29 迦勒的語氣和手法跟押沙龍的語氣和作風 撒下 15:1-6
非常類似。
◎迦勒大概是喝醉酒口出狂言,事實上他沒有辦法對抗亞比米勒。我
們是否會因為酒醉或氣氛熱烈而口出狂言呢?
經文:邑宰西布勒聽見以別的兒子迦勒的話,就發怒,悄悄地打發人去見亞比米勒,說:「以別的兒子迦勒和他的弟兄到了示劍,煽惑城中的民攻擊你。現在你和跟隨你的人今夜起來,在田間埋伏。到早晨太陽一出,你就起來闖城。迦勒和跟隨他的人出來攻擊你的時候,你便向他們見機而做。」於是,亞比米勒和跟隨他的眾人夜間起來,分作四隊,埋伏等候示劍人。以別的兒子迦勒出去,站在城門口。亞比米勒和跟隨他的人從埋伏之處起來。迦勒看見那些人,就對西布勒說:「看哪,有人從山頂上下來了。」西布勒說:「你看見山的影子,以為是人。」迦勒又說:「看哪,有人從高處下來,又有一隊從米惡尼尼橡樹的路上而來。」西布勒對他說:「你曾說,亞比米勒是誰,叫我們服事他?你所誇的口在哪裡呢?這不是你所藐視的民嗎?你現在出去,與他們交戰吧!」於是迦勒率領示劍人出去,與亞比米勒交戰。亞比米勒追趕迦勒;迦勒在他面前逃跑,有許多受傷仆倒的,直到城門。亞比米勒住在亞魯瑪。西布勒趕出迦勒和他弟兄,不准他們住在示劍。 9:30-9:41 註釋:
(四)示劍的管理者西布勒通報亞比米勒埋伏攻擊示劍人,擊敗迦勒。
9:30-41
●「埋伏等候」:這個希伯來文在舊約出現了四十二次,其中有十四次
出現在士師記,七次在約書亞記;有二十一次出現
在戰事當中,例如破壞艾城之役( 書 8 ),或與
便雅憫人之戰( 士 20 )。
●「分作四隊」: 7:16 、 撒上 11:11 、 撒上 13:17 。
●「城門口」:應該是示劍的東城門。
●「高處」:「地的中央」,直譯為「地的肚臍」,指某些醒目的地
標,或許是山頂。
●「米惡尼尼」橡樹:「占卜者」的音譯。
●「米惡尼尼橡樹」:應作「占卜者的橡樹」,也就是在一棵聖樹下
占卜,或許但並不一定是 9:6 提到的示劍橡樹
。
●「亞魯瑪」:位於示劍東南約八公里處。
經文:次日,民出到田間,有人告訴亞比米勒;他就把他的人分作三隊,埋伏在田間,看見示劍人從城裡出來,就起來擊殺他們。亞比米勒和跟隨他的一隊向前闖去,站在城門口;那兩隊直闖到田間,擊殺了眾人。亞比米勒整天攻打城,將城奪取,殺了其中的居民,將城拆毀,撒上了鹽。 9:42-9:45 註釋:
(五)亞比米勒埋伏擊殺示劍人,摧毀示劍城。 9:42-45
●「撒上了鹽」:這並非代表使所有農地都不再肥沃,而是象徵性意
義大過實質意義,要咒詛這個已遭毀滅的城市,表
明它必寸草不生(參 申 29:23 詩 107:34 耶 17:6
)之意。這次戰役超過一個半世紀以後,耶羅波安
一世作王時,示劍才得以重建 王上 12:25 。
考古資料證明示劍於西元前十二世紀末曾遭遇毀滅
,可能就是亞比米勒的作為。
◎亞比米勒趕出迦勒以後應該已經足以控制示劍了,但他還是選擇進
一步的報復,這跟基甸過份報復疏割和毗努伊勒 8:14-17 的事蹟類
似,不過亞比米勒所為又更過份了些。我們自己會不會得理不饒人
?過份反應?
經文:示劍樓的人聽見了,就躲入巴力‧比利土廟的衛所。有人告訴亞比米勒說:「示劍樓的人都聚在一處。」亞比米勒和跟隨他的人就都上撒們山。亞比米勒手拿斧子,砍下一根樹枝,扛在肩上,對跟隨他的人說:「你們看我所行的,也當趕緊照樣行。」眾人就各砍一枝,跟隨亞比米勒,把樹枝堆在衛所的四圍,放火燒了衛所,以致示劍樓的人都死了,男女約有一千。 9:46-9:49 註釋:
(六)亞比米勒放火攻擊,殺死所有示劍樓的人。 9:46-49
●「巴力比利土廟」:也就是「比利土神廟」。
●巴力比利土廟的「衛所」:在拿巴達的葬禮石碑刻板中發現此字是
指一個用被劈開的大石所造成的墳墓,
亦可指到神廟地下一個地窖或用劈開之
石所造的寢室,可能是原本示劍百姓聖
所之所在,當抵抗絕望時成為避難所。
●「巴力比利土廟的衛所」:應該就是「示劍樓」、「米羅」。
●「撒們山」:意作「影」或「黑」,位於基利心山以南。
經文:亞比米勒到提備斯,向提備斯安營,就攻取了那城。城中有一座堅固的樓;城裡的眾人,無論男女,都逃進樓去,關上門,上了樓頂。亞比米勒到了樓前攻打,挨近樓門,要用火焚燒。有一個婦人把一塊上磨石拋在亞比米勒的頭上,打破了他的腦骨。他就急忙喊叫拿他兵器的少年人,對他說:「拔出你的刀來,殺了我吧!免得人議論我說,他為一個婦人所殺。」於是少年人把他刺透,他就死了。以色列人見亞比米勒死了,便各回自己的地方去了。這樣,神報應亞比米勒向他父親所行的惡,就是殺了弟兄七十個人的惡。示劍人的一切惡,神也都報應在他們頭上;耶路‧巴力的兒子約坦的咒詛歸到他們身上了。 9:50-9:57 註釋:
(七)亞比米勒攻擊提備斯時,被一塊上磨石打中,自殺而死。 9:50-57
●「提備斯」:可能是土巴斯(Tubas),位於示劍東北方約十六公里
處,在示劍與伯珊(Beth-shean) 之間。
●「上磨石」:手推磨的上半部,直徑大約20公分,厚度有5到8公
分,中間挖空了一個洞。推磨是女人的工作,若由
男人來作根本是羞辱的象徵 (參 16:21 )。
◎正如在西西拉事件 4:21 中所述,死在婦女手上為一大羞辱,因此
亞比米勒知道自己瀕死之際,催逼拿他兵器的少年人拿刀刺死他。
以色列的第一位正式君王掃羅,也在距離提備斯僅僅幾公里之外的
基利波山上,向拿他兵器的人提出同樣要求,以免遭非利士人生擒
撒上 31 。
◎亞比米勒及示劍人之死,正應驗了約坦的咒詛( 9:20 )。
◎ 士 9:1-57 中沒有提到耶和華,似乎要暗示以色列人已經漸漸離
開「神選民」應有的榮耀。由迦南人血統的殘暴領袖管理,在異
教的儀式中封王。士師記在基甸的記載之後,以色列人的狀況就漸
漸更走下坡,士師不像士師,以色列人不像神選民。基甸的記載是
士師記的轉捩點。
經文:亞比米勒以後,有以薩迦人朵多的孫子、普瓦的兒子陀拉興起,拯救以色列人。他住在以法蓮山地的沙密。陀拉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三年,就死了,葬在沙密。 10:1-10:2 註釋:
七、陀拉與睚珥擔任以色列人的士師 10:1-5
◎陀拉與睚珥是「小士師」(士師記記載篇幅較少)中的兩位。大小士師
總共十二位,正吻合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數目。
◎ 10:1-5 記錄亞比米勒之後開始兩個『小士師』:「陀拉」和
「睚珥」,從此以色列總共平靜45年(23年加22年)。
(一)亞比米勒之後,以薩迦人陀拉在以法蓮山地的沙密當以色列人的士師
10:1-2
●「陀拉」:朵多的孫子、普瓦的兒子,屬於「以薩迦」支派。
( 創 46:13 、 民 26:23 。)這個字原文的意思
可能是「蟲」。
●「朵多」:意作「他的摯愛」。
●「拯救以色列人」:經文沒有特別說明欺壓者是誰,但是此處卻說明
陀拉有帶領以色列人脫離欺壓者的手。或者表示
他需要收拾以色列從亞比米勒留下的爛攤子。
●「沙密」:「尖端」、「刺」的意思,可能就是「撒馬利亞」。
經文:在他以後有基列人睚珥興起,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二年。他有三十個兒子,騎著三十匹驢駒。他們有三十座城邑,叫作哈倭特‧睚珥,直到如今,都是在基列地。睚珥死了,就葬在加們。 10:3-10:5 註釋:
(二)陀拉之後,基列人睚珥當以色列人的士師 10:3-5
●「基列」:指以色列約但河東的領土,北至巴珊,南到高原地帶。
●「睚珥」:基列人,名字的意思是「他啟蒙」,是一個非常富裕和
傑出的人,從瑪拿西支派而出( 民 32:41 )。從
10:4 提到「他有三十個兒子,騎著三十匹驢駒。」可
見他的尊貴與富裕。
●騎著三十匹「驢駒」:是當時卓越的標記( 5:10 ),因為當時沒有
馬。
●「哈倭特睚珥」:直譯是「睚珥的村落」,是瑪拿西的子孫睚珥所
佔領的城邑 民 32:41 申 3:14 。位於約但河
東,加利利海東南約19公里處。
●「加們」:位於加利利海東南、約但河東十六公里,亦即是今日庫
恩市西北1.5公里左右之處。
◎陀拉的身份是由他的「過去」襯托出來,因為這裡提到了他的支派
、祖父和父親的名字。他和以前的士師一樣,都在約旦河西面做士
師。睚珥的身份卻是由「將來」襯托出來的,因為這裡特別記載他
眾多的兒子,他是住在約但河東基列地的基列人,很自然的與基列
人耶弗他聯繫起來。
◎在「耶弗他」的故事前後,都有「小」士師的記載。「陀拉」和「
睚珥」都是在耶弗他之前的小士師,而在他之後則有「以比讚」、
「以倫」、「押頓」。這些小士師以及「耶弗他」的記載都包括一
些相同的細節,例如他們所屬的支派、他們實際做士師的年數、他
們的死。大多小士師們多子、多驢駒和多城邑,顯示他們的富有,
也顯示士師越來越有君王的姿態。不過諷刺的是,在「耶弗他」之
前,「睚珥」的兒子雖多,但是在亞捫人犯境時卻沒有出現一個有
能力的領袖?!因而出現「耶弗他」這個大能的勇士。
經文: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和亞斯他錄,並亞蘭的神、西頓的神、摩押的神、亞捫人的神、非利士人的神,離棄耶和華,不事奉他。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非利士人和亞捫人的手中。從那年起,他們擾害欺壓約旦河那邊、住亞摩利人之基列地的以色列人,共有十八年。亞捫人又渡過約旦河去攻打猶大和便雅憫,並以法蓮族。以色列人就甚覺窘迫。 10:6-10:9 註釋:
八、耶弗他擔任士師擊敗亞捫人 10:6-12:7
(一)以色列人又離棄耶和華事奉其他的神,上帝發怒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
和亞捫人的手中十八年。 10:6-9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同樣的話出現在
3:7 3:12 4:1 6:1 。
●「諸巴力和亞斯她錄」:參考 2:11-19 的註釋。
●「亞蘭」:是阿拉伯沙漠北部的游牧民族,大概就是在這段期間進
入到敘利亞,所以亞蘭的神指的就是敘利亞的神。
●「亞蘭的神」:主要是「哈達」、「摩特」、「亞拿」、「臨門」
。
●「西頓」:「西頓」和「推羅」是古代非尼基重要的海港,也是迦
南的文化中心,位在目前的黎巴嫩。
●「西頓的神」:主要是「巴力」、「亞舍拉」、「亞斯她錄」、「
亞拿」等,都是生殖神。
●「摩押的神」:「基抹」(殘暴的戰神)。
●「亞捫人」:位於以色列的東方,首都是「拉巴」。是羅得的後人
,羅得的女兒用酒把父親灌醉之後與他亂倫生下的小
孩就是亞捫。( 創 19:30-38 )亞捫位在耶路撒冷以
東的約旦河對面,在他們以南有摩押地,而摩押則是
另一個女兒與他亂倫生下的小孩。這兩族常常結盟對
抗以色列人,也曾控制亞嫩河到雅博河一帶土地
( 申 2:16-25 、 士 11:13 ),但是他們日後被
「亞摩利人」取代,而亞摩利人又被以色列人打敗。
●「亞捫人的神」:「摩洛」又名「米勒公」 王下 23:13 。敬拜這
個神要把嬰孩經過火獻祭。
●「非利士人」:原本來自於愛琴海地區,西元前十二世紀大量移民
遷居至迦南沿海一帶,也就是以色列的西面,他們
導致赫人帝國沒落,埃及被侵略。
●「非利士人的神」:「大袞」和「巴力西卜」。 撒上 5:1-7
王下 1:2
●「擾害欺壓」:就是「迫害欺壓」。「迫害」原文一詞曾用來形容
耶和華在紅海擊碎埃及人( 出 15:6 )。「欺壓」
一詞則用於蘆薈「壓傷」( 賽 36:6 )。
◎以色列鄰國中,唯一未影響到以色列敬拜真神的國家是世俗化的以
東,這點十分重要。迦南的異族宗教有著相當的吸引力,加上隨之
而來的物質與感官享樂,以色列人確實很難抗拒。
◎如今非利士人和亞捫人成了神手中「怒氣的棍」 賽 10:5 ,正如祂
曾經使用古珊利薩田 3:8 、伊磯倫 3:12 、耶賓和西西拉 4:2 還
有米甸人 6:1 作為祂管教以色列的工具一樣。
◎在這個階段,亞捫人施予重大壓力,因為亞捫人的天性和掠奪的手
段都比非利士人來得殘暴 (參 撒上 11:1,2 )。
◎ 10:6 以色列人拜了七種偶像, 10:11,12 就受到七重攻擊,隱然
顯出神的報應。
◎ 10:7-9 分述約但河東西所遭遇的苦難:
10:7-8 約旦河東邊的苦難--即流便支派、迦得支派、瑪拿西半支
派受亞捫人迫害。
10:9 約旦河西之中部和南部的苦難--即猶大支派、便雅憫支派
、以法蓮支派被非利士人攻擊。
◎「非利士人」和「亞捫人」在考古學上證實,這兩族和以色列民族
為巴勒斯坦的新興民族。其中亞捫人較遲一些,大概是在西元前十
一世紀才立國,並開始欺壓以色列人。不過這兩個民族的合作,主
要是為了企圖打通約但河東的「王道」和河西的「沿岸大道」,以
謀取商業上的利益。
◎受到迫害的河東支派總共持續十八年,最後亞捫人展開「西征」,
越過約旦河要攻擊中部和南部。
經文:以色列人哀求耶和華說:「我們得罪了你;因為離棄了我們神,去事奉諸巴力。」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我豈沒有救過你們脫離埃及人、亞摩利人、亞捫人,和非利士人嗎?西頓人、亞瑪力人、馬雲人也都欺壓你們;你們哀求我,我也拯救你們脫離他們的手。你們竟離棄我,事奉別神!所以我不再救你們了。你們去哀求所選擇的神;你們遭遇急難的時候,讓他救你們吧!」以色列人對耶和華說:「我們犯罪了,任憑你隨意待我們吧!只求你今日拯救我們。」以色列人就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事奉耶和華。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 10:10-10:16 註釋:
(二)以色列人哀求耶和華,除去敬拜的外邦神。耶和華除責備以色列人外
,也擔憂其所受的苦難。 10:10-16
●脫離「埃及人」: 出 40 。
●「亞摩利人」: 民 21:21-35 打敗亞摩利王西宏。
●「亞捫人」: 士 3:13-29 用來代替「摩押王伊磯倫」的欺壓。因
為亞捫和摩押兩族都是羅得的後裔。
●「非利士人」: 士 3:31 「珊迦」的事蹟。
●「西頓人」:西頓是迦南文化的中心。所以這裡可能是指巴拉和底波
拉所擊敗的迦南人(可能與耶賓聯盟)。 士 4:2-3
●「亞瑪力人」: 出 17:8-15 、 士 3:13-29 (同亞捫人,曾經參與
摩押人和米甸人對於以色列的欺壓。)、 士 6:3 、
士 6:33
●「馬雲人」:原文不詳,馬所拉抄本讀作「馬雲人」,但是七十士譯
本作「米甸」。有可能是文士抄錯。「馬雲」這個地方
位於希伯崙南面14公里,只有少數人聚居。一般人為馬
雲人和米烏利人有關(來自同一地區),也被視為以色
列的敵人。
●「擔憂」:「狹窄」、「焦急」。
◎耶和華這次沒有立即回應他們,而是反問他們,叫他們向「他們揀選
的神」呼求。( 申 32:37-38 、 王下 3:13 、 耶 2:28 )
◎神生氣的原因如同父母被兒女悖逆時感到被棄絕。( 撒上 8:4-9 、
撒上 10:17-19 、 約 12:44-50 )在此時,以色列的犯罪已經到了
一個新的低點,因為他們驚覺到:「神可能要放棄他們了」!
◎以色列人真的悔改,表現於:
向耶和華認罪 ( 10:15 )、承認耶和華按照祂至高的旨意待他們
( 10:15 )、從他們中間除去外族人的神( 10:16 )、事奉耶和華
( 10:16 )。所以神決定幫助他們。
◎以色列人因悖逆神得到報應,而使神擔憂。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是否也有「使聖靈擔憂」的時刻呢?
◎耶和華一面拒絕以色列人的求援,一面卻為以色列人受的苦難焦急
。
經文:當時亞捫人聚集,安營在基列。以色列人也聚集,安營在米斯巴。基列的民和眾首領彼此商議說:「誰能先去攻打亞捫人,誰必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領袖。」 10:17-10:18 註釋:
(三)亞捫人聚集在基列與以色列人對壘。 10:17-18
●「基列」:指以色列約但河東的領土,北至巴珊,南到高原地帶。
●「米斯巴」:意思是「瞭望台」,是相當普遍的地名。可能在雅博
河南面,毘努伊勒東南面的地方。可能跟「拉末米斯
巴」或「基列的拉末」有關。( 申 4:43 、
書 13:26 、 王上 4:13 )
●「領袖」:這個字是高於一般的「首領」一詞。
◎由 10:18 中看出基列(約但河東)找不到一個適當的領袖能領導百
姓抵擋外侮。我們現在找得到適當的領袖來面對目前的危機嗎?
經文:基列人耶弗他是個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的兒子。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基列的妻也生了幾個兒子:他妻所生的兒子長大了,就趕逐耶弗他,說:「你不可在我們父家承受產業,因為你是妓女的兒子。」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去住在陀伯地,有些匪徒到他那裡聚集,與他一同出入。 11:1-11:3 註釋:
(四)耶弗他是基列人,身份是妓女的兒子,被自己的兄弟逐出家門,與一些
匪徒一同住在陀伯地。 11:1-3
●「基列」所生:瑪拿西的孫子叫「基列」。不過這可能只是一個「
擬人法」,說明耶弗他是一個約但河東的以色列人
所生的。
●「大能的勇士」:該詞曾用來形容基甸( 6:12 ),希伯來原文是一
個技術用語,指為其君王服兵役的上流人士及貴
族成員(參考 得 2:1 、 撒上 9:1 、
王下 15:20 )。
● 11:2 中把耶弗他趕出家庭的理由並不合法,因為當時產業的繼承權
受「父親身份」的影響,而不受「母親身份」的左右。 創 21:10-12
創 25:6 申 21:15-17 。
●「陀伯地」:位於基列的拉抹東北約24公里處,可能是今日的
el-Taiyibeh。是一個偏僻的地方,位於以色列與亞捫
的邊界附近。此地的人後來與亞捫人聯手對抗大衛王
撒下 10:6-8 。
●「匪徒」:原文是「無用的男人」或「空虛的男人」。未必指道德
不良的人,而是指「一無所有」的人。原文也用來指
9:4 亞比米勒身旁的人。
◎耶弗他跟大衛的際遇有點類似,因為遭棄絕而成為一群人的首領。
經文:過了些日子,亞捫人攻打以色列。亞捫人攻打以色列的時候,基列的長老到陀伯地去,要叫耶弗他回來;對耶弗他說:「請你來作我們的元帥,我們好與亞捫人爭戰。」耶弗他回答基列的長老說:「從前你們不是恨我、趕逐我出離父家嗎?現在你們遭遇急難為何到我這裡來呢?」基列的長老回答耶弗他說:「現在我們到你這裡來,是要你同我們去,與亞捫人爭戰;你可以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領袖。」耶弗他對基列的長老說:「你們叫我回去,與亞捫人爭戰,耶和華把他交給我,我可以作你們的領袖嗎?」基列的長老回答耶弗他說:「有耶和華在你我中間作見證,我們必定照你的話行。」於是耶弗他同基列的長老回去,百姓就立耶弗他作領袖、作元帥。耶弗他在米斯巴將自己的一切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 11:4-11:11 註釋:
(五)基列的長老尋找耶弗他回來當基列人的領袖,率領眾人與亞捫人爭戰
。 11:4-11
●「元帥」:戰時的司令官。在 書 10:24 也用過同樣的字。
●「恨我、趕逐我」:可能耶弗他的兄弟透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趕走
耶弗他,而這些長老就是做出違法仲裁的司法
官。因此耶弗他不責備他的弟兄,反而責備這
些司法官。
●「領袖」:指平時的統治者。與 10:18 中民眾的決議是一樣的。
這個詞在舊約非常普遍(超過五百次以上),原本指「
頭」,是身體的重要部分( 創 3:15 ),引伸為家族
的首領( 出 6:14,25 ),再引伸就是人民的首領(
出 18:25 )。
●「耶和華把他交給我」:耶弗他在當統治者的條件上加上了「打勝
亞捫人」。亦即他把自己當統治者的條件
設定為「耶和華給予」。
●「作見證」:原文是「聽」、「聽聞」。
●「必定」照你的話行:是一種「發誓」的口氣。
◎耶弗他對長老的回話中顯出他有一種「被背叛」、「被利用」的感
受(跟 10:9-16 中上帝的感受一樣)。
◎ 11:4-11 基列長老向耶弗他的邀請,根本就是保他終其一生都能作
當地的獨裁者。雖然他自私自利的天性顯而易見,但顯然他也堅信
耶和華。他說耶和華是真正的拯救者 11:9 。
◎耶弗他與眾長老立約的隆重儀式,是在米斯巴當地的聖所舉行的,
幾乎等同於加冕儀式。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是在求告與以色列立約
的神,作為他們立約的見證 11:10,11 。
◎耶弗他約定自己打勝以後才要當領袖,但是 11:11 中百姓卻迫不及
待的立耶弗他為領袖,可以想見百姓已經不能容忍那些無能的領
導者了。但是耶弗他還是很謹慎的在上帝面前表達「有上帝賜予
的勝仗,他才是領袖」(自己的一切話)。「領導者」不是天生
就應該是統治者,乃是真正能為人群解決問題,謙虛的等候神的
加冕才能成為成功的領導者。
經文:耶弗他打發使者去見亞捫人的王,說:「你與我有甚麼相干,竟來到我國中攻打我呢?」亞捫人的王回答耶弗他的使者說:「因為以色列人從埃及上來的時候佔據我的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直到約旦河。現在你要好好地將這地歸還吧!」耶弗他又打發使者去見亞捫人的王,對他說:「耶弗他如此說,以色列人並沒有佔據摩押地和亞捫人的地。以色列人從埃及上來乃是經過曠野到紅海,來到加低斯,就打發使者去見以東王,說:『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以東王卻不應允。又照樣打發使者去見摩押王,他也不允准。以色列人就住在加低斯。他們又經過曠野,繞著以東和摩押地,從摩押地的東邊過來,在亞嫩河邊安營,並沒有入摩押的境內,因為亞嫩河是摩押的邊界。以色列人打發使者去見亞摩利王西宏,就是希實本的王,對他說:『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往我們自己的地方去。』西宏卻不信服以色列人,不容他們經過他的境界,乃招聚他的眾民在雅雜安營,與以色列人爭戰。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將西宏和他的眾民都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以色列人就擊殺他們,得了亞摩利人的全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從曠野直到約旦河。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百姓以色列面前趕出亞摩利人,你竟要得他們的地嗎?你的神基抹所賜你的地你不是得為業嗎?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面前所趕出的人,我們就得他的地。難道你比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還強嗎?他曾與以色列人爭競,或是與他們爭戰嗎?以色列人住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鄉村,亞羅珥和屬亞羅珥的鄉村,並沿亞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經有三百年了;在這三百年之內,你們為甚麼沒有取回這些地方呢?原來我沒有得罪你,你卻攻打我,惡待我。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間判斷是非。」但亞捫人的王不肯聽耶弗他打發人說的話。 11:12-11:28 註釋:
(六)耶弗他派遣使者跟亞捫王據理力爭,說明以色列人和亞捫人都應該謹
守自己的神所賜予的土地,而亞捫人是要強佔耶和華給以色列人的土
地。 11:12-28
●「國」中:原文是「土地」。
●「亞嫩河到雅博河」:兩河相距八十公里,雅博河是亞捫的北界,
由東向西流入約但河,亞嫩河是亞捫的南界
由東向西流入死海。
●「直到約但河」:亞捫人認為他的領土的西界在約但河,耶弗他則
認為應該是「曠野」 11:22 。亦即爭議的領土
是約但河和曠野之間肥沃的土地。
●「佔據摩押地和亞捫人的地」:此時亞捫人應該已經佔據了摩押人
的地,因此耶弗他是故意暗示亞捫
人已經佔據了摩押人的地,還要來
佔據基列地。事實上 書 13:24-26
提到以色列人佔據了亞捫人一半的
土地。
●「紅海」:紅海東北端的「阿卡巴灣」。
●「加低斯」:西奈半島北部的「加低斯巴尼亞」。是以色列在曠野
漂流時最主要停留的地方。
◎以色列人跟亞摩利人沒有任何血緣關係,跟以東人與摩押人則有(
參 申 2:4-9 )。
◎ 11:19-21 記載的歷史可以與 民 21:21-24 申 2:26-35 對照。耶
弗他認為爭議的領土是屬於亞摩利人(西宏王),後來上帝將之給
了以色列人,與亞捫或摩押無關。但這塊地區本來就是亞摩利人與
摩押人爭奪之地, 民 21:26 還記載有兩族交戰的事蹟。
●「希實本」:位於約但河東26公里,亞嫩河以北38公里。
●「雅雜」:位於希實本以南11公里。
●「你竟要得他們的地嗎」:原文是「你竟要趕出他(指耶和華)嗎
?」。
●「基抹」:應該是摩押人的神,亞捫人的神是「米勒公」,這有可
能是因為耶弗他對其他國家的信仰認知有誤造成的錯置
,也有可能是耶弗他故意要進一步羞辱亞捫人的說法。
因為當時亞捫人佔領了摩押或者與摩押有軍事同盟。
●「巴勒」:參考 民 22:1-24:25 。
●「亞羅珥」:字義是「毀滅」,位於亞嫩河北岸,距死海24公里。
●「希實本...亞羅珥」:都在流便境內,位於貫穿南北的商業大道「
王道」(King's Highway)上,在死海以東
19 至 24 公里之間,但希實本是在流便北界
邊境,亞羅珥則在南界的亞嫩河邊。二城
皆被西宏征服,他以希實本為首都 民 21:26
,但後來又被摩押收復 賽 15:4 耶 48:2,19
等等。
●「三百年」:這應該是根據士師記的年代計算的,不過根據摩押王
米沙碑文的記載,迦得支派很早以前就住在約但河東
,因此三百年的說法也不誇大。
●「審判人」的耶和華:原文就是「士師」,這也是士師記唯一一次
使用「士師」這個名詞,暗示上帝才是真正
的士師。
◎耶弗他的論點基本上就是「神要把地給誰,我們就不要違背祂的心
意」,然後他又舉歷史證明爭議領土是耶和華給以色列的,所以亞
捫人就應該尊重耶和華的心意。但是要亞捫人退到曠野邊陲去,本
來就不可能,所以戰爭就是必然的後果。
經文: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經過基列和瑪拿西,來到基列的米斯巴,又從米斯巴來到亞捫人那裡。耶弗他就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甚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於是耶弗他往亞捫人那裡去,與他們爭戰;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他手中,他就大大殺敗他們,從亞羅珥到米匿,直到亞備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這樣亞捫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11:29-11:33 註釋:
(七)耶弗他打敗亞捫人,並應許獻燔祭給神。 11:29-33
◎ 11:29-31 並非嚴謹地按照時間的記敘,因為耶弗他的徵兵可以往
回追溯至 10:17 。這段經文是戰役記事摘要,在作者岔開話題後,
又接續前一個被岔開的話題。
●「無論甚麼人」:原文並不一定指「人」,但當代的婦女常常用歌
舞來迎接戰勝的軍隊 出 15:20-21 撒上 18:6-7
,因此耶弗他很可能根本就是想獻人為祭,甚至
是獻自己的女兒為祭。
●「燔祭」:全部燒給耶和華的祭 利 1 。
◎事實上耶和華的靈已經降在耶弗他身上了,耶弗他可能還是害怕,
所以他隨便許願導致悲劇發生。我們不知道上帝為何在這件事情上
保持沉默(祂本來就可以沉默),雖然很明顯祂禁止獻人為祭。
◎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 11:29 ,使他成為大有能力的領袖,得
以拯救他的同胞,但另一方面,他對神的本性與要求缺乏認知的弱
點,在此也一覽無遺,同時對神的幫助信心不夠,才會輕率許願,
想藉此換來神的眷顧。
◎我們是否也會跟耶弗他一樣,因為對神信心不夠、一時的屬靈顛峰
或其他緣故而輕率向神許了我們後來做不到的願呢?更何況聖經上
說過:「聽命勝於獻祭」 撒上 15:22 ?
◎ 11:30,31 有些人好意但錯誤地想要沖淡這兩節經文的直接意義,
但「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她行了」 11:39 ,使人不能否認該處經文
的直接意義。
經文: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是他獨生的,此外無兒無女。耶弗他看見她,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他女兒回答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仇」;又對父親說:「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兩個月,與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終為處女。」耶弗他說:「你去吧!」就容她去兩個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為她終為處女哀哭。兩月已滿,她回到父親那裡,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她行了。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此後以色列中有個規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兒哀哭四天。 11:34-11:40 註釋:
(八)耶弗他獻女兒為祭的悲劇 11:34-40
●「使我甚是愁苦」:字面意義是「使我真的跪下」。
●「終為處女」:以色列女子以「無法出嫁」、「無法生育」為不幸
的遭遇。
●「哀哭」四天:「詳細訴說」。
◎耶弗他的女兒應該真的被獻為燔祭,雖然這是悲劇,不過這也是經
文最可能的解釋。領導者、拯救者卻有道德與知識上的重大盲點,
這並非是罕見的事。
◎一年一度為紀念耶弗他的女兒而哀哭的規矩,並未見於舊約其他地
方,也許只限於基列地區。此動詞為經常發生的未完成時態,可見
此風俗在編者的時代仍在流傳。
◎在現代社會中,屬於少數的我們是否也在不知不覺中像耶弗他一樣
,因為沾染了許多不討神喜悅的習慣,而導致悲劇呢?
經文:以法蓮人聚集,到了北方,對耶弗他說:「你去與亞捫人爭戰,為甚麼沒有招我們同去呢?我們必用火燒你和你的房屋。」耶弗他對他們說:「我和我的民與亞捫人大大爭戰;我招你們來,你們竟沒有來救我脫離他們的手。我見你們不來救我,我就拚命前去攻擊亞捫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手中。你們今日為甚麼上我這裡來攻打我呢?」於是耶弗他招聚基列人,與以法蓮人爭戰。基列人擊殺以法蓮人,是因他們說:「你們基列人在以法蓮、瑪拿西中間,不過是以法蓮逃亡的人。」基列人把守約旦河的渡口,不容以法蓮人過去。以法蓮逃走的人若說:「容我過去。」基列人就問他說:「你是以法蓮人不是?」他若說:「不是」,就對他說:「你說『示播列』。」以法蓮人因為咬不真字音,便說「西播列」。基列人就將他拿住,殺在約旦河的渡口。那時以法蓮人被殺的有四萬二千人。耶弗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六年。基列人耶弗他死了,葬在基列的一座城裡。 12:1-12:7 註釋:
(九)以法蓮人質疑耶弗他沒有招集他們打仗,耶弗他反而質疑以法蓮人沒
有應召來幫忙,於是攻擊殺害以法蓮人。 12:1-7
●到了「北方」:可能是一個地名「撒分」,而非一個方位。撒分位
於約旦河谷,疏割北面八公里處。
◎在前面的記載中沒有看見耶弗他曾經派人去找以法蓮人幫忙,不過
約但河東的基列人遭遇問題時,應該曾經找過河西的大支派以法蓮
幫忙,但顯然以法蓮人沒有真的幫上忙。耶弗他大概就以這個當藉
口,說基列人早就請以法蓮幫忙了,但以法蓮支派不理會他們。
●「示播列」:「渠道」、「氾濫的河水」。
●「西播列」:麥子或穀類的「穗」。以法蓮的方言發音構造跟亞摩
利人和阿拉伯人很類似,把 sh 唸成 s,因此他們說
示播列時就會因發音不準而唸成西播列 (Sibboleth)
,很快就自曝身分,自取滅亡。
●「四萬二千」:原文應該是四十二「千」人,這個「千」字是一個
家族或軍隊單位,並非真的是1000人。
◎這個事件是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第一次內戰。
◎基甸和米甸人打仗時,由以法蓮人負責把守渡口以防止敗軍逃跑,
如今約但河渡口卻被用來攔截他們落荒而逃的軍隊。耶弗他果決的
領袖才華在此一覽無遺,證明眾基列長老的選擇 11:6 果然沒有看
走眼。
◎戰爭時以法蓮人袖手旁觀,戰後才出來叫囂,這是多麼典型的人性
啊!
◎耶弗他的反應很激烈,甚至屠殺以法蓮人。但其實以法蓮這種恃強
爭功的態度也的確是非常惹人討厭。也許我們可以質疑耶弗他為什
麼不像基甸一樣用有智慧的方式避開無謂的殺戮,但以法蓮的這種
習性,遭災禍也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耶弗他跟基甸的反應不同,
除了個性的差異外,耶弗他位於約但河東,基甸位於約但河西,面
對河西的強敵,耶弗他還有一條約但河可以屏障,所以他敢於採取
激烈的手段,也是可以理解的。
經文:耶弗他以後,有伯利恆人以比讚作以色列的士師。他有三十個兒子,三十個女兒;女兒都嫁出去了。他給眾子從外鄉娶了三十個媳婦。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七年。以比讚死了,葬在伯利恆。以比讚之後,有西布倫人以倫,作以色列的士師十年。西布倫人以倫死了,葬在西布倫地的亞雅崙。以倫之後,有比拉頓人希列的兒子押頓作以色列的士師。他有四十個兒子,三十個孫子,騎著七十匹驢駒。押頓作以色列的士師八年。比拉頓人希列的兒子押頓死了,葬在以法蓮地的比拉頓,在亞瑪力人的山地。 12:8-12:15 註釋:
九、以比讚、以倫、押頓擔任以色列人的士師 12:8-15
●「伯利恆」:並非指猶大地的伯利恆,有可能這個伯利恆是指距米吉多
北方 16 公里左右的伯利恆,是西布倫之西方的一個城鎮
書 19:15 。
●「外鄉」:不過是指他的兒女與其他支派的人結婚罷了。
●「以比讚...以倫」:若伯利恆 12:8 辨識無誤,則這兩位士師皆為
西布倫支派的人。
●「西布倫地的亞雅崙」:這個亞雅崙既位於西布倫地,就顯然不是
但支派境內比較著名的亞雅崙了。西布倫
地的亞雅崙可能位於臨門 (Rimmon) 境內。
但從無標點符號的希伯來文來看,亞雅崙
跟以倫一字一模一樣,因此,在七十士譯
本中,該士師可能與其葬身之處同名。
●「比拉頓」:位於示劍西南方十公里處。南方與瑪拿西比鄰,但這邊界
可能並不固定,因為強勢的以法蓮支派常常越界 (因此才
會有 12:15 的情況)。此外比拉頓也是大衛的將軍比拿雅
的出生地。
●「押頓」:「奴隸」的意思。
●「亞瑪力人的山地」:可能是有一部分的亞瑪力人遷到以色列人中間居
住,或者是文士抄寫錯誤的結果。
經文: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 13:1-13:2 註釋:
十、參孫當士師,把以色列人由非利士人手中拯救出來 13:1-16:31
(一)非利士人的欺壓與參孫出生之預言 13:1-23
1.非利士人欺壓以色列人四十年,參孫的父親是但支派的人,母親不
懷孕。 13:1-2
●「非利士人」:原來是來自革哩底(克里特島)的野蠻民族,西
元前十三世紀左右移居地中海的東南沿岸定居。
但這並不排除稍早他們在此小規模定居的可能
創 21:32,34 26:1 。非利士人對以色列人的
欺壓直到撒母耳在以便以謝獲勝之後 撒上 7 才
暫停,但掃羅和大衛做王時,非利士人仍然不斷的
侵略以色列人 撒上 13:1-14:46
撒上 28:1-31:13 ,直到大衛在利乏音谷兩次打
敗非利士人之後 撒下 5:17-25 ,才完全結束了
非利士人的欺壓。
◎非利士人建立了迦撒、亞實基倫、亞實突、迦特、以革倫五個城邦
以後,就開始朝內陸發展。他們曾敗在珊迦手下,與以色列人暫時
井水不犯河水 3:31 。後來非利士人入侵亞摩利人,造成亞摩利人
轉而侵略以色列人 1:34-36 ,以致但人不得不遷移到應許之地的
最北部 18:1-31 。非利士人的侵略比以前的欺壓更危險,因為常
常是在不知不覺中進行的,他們不像摩押人、迦南人、米甸人或亞
捫人等直接而毫不留情地進攻,反而藉著通婚與通商,和平滲入以
色列人當中。他們統治以色列人的初期似乎並不可怕,以致他們的
入侵雖然對猶大人(及但人)有其影響力,但猶大人卻厭惡參孫的
功勞,反而樂意接受非利士人的轄制 15:11 。非利士人有可能繼
續以這種鯨吞蠶食的方式,到最後全面佔領迦南地。參孫就是在這
種情況下挺身而出,憑自己的力量力戰非利士人。
●「瑣拉」:位於但與猶大交界處,在耶路撒冷西邊約22公里處。
距離非利士邊界約三公里。本來分配給猶大支派
書 15:33 後來轉分給但支派 書 19:41 。位於梭烈
谷北邊,與伯示麥(按字意為「太陽之家」,參孫的
名字可能跟其有關)比鄰。
●「但族」: 書 19:40-48 中但支派的領地是東鄰便雅憫支派,北
接以法蓮支派,南接猶大支派,西界大概是地中海。
不過由於但支派無法取得應許之地,所以整個支派北
遷,可能僅剩下少數家族留在原地,參孫家族應該就
是這些遺留下來的幾個家族,因此稱為「但族」不是
「但支派」。
●「瑪挪亞」:「安歇」的意思。
經文: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婦人就回去對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相貌如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裡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告訴我,卻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 13:3-13:7 註釋:
2.耶和華的使者第一次顯現,預言參孫的誕生,並要求不可用剃刀剃
參孫的頭髮。 13:3-7
●「拿細耳人」:「分別出來」或「分別為聖」的意思,拿細耳人
的規定在 民 6:1-21 ,不可喝酒、不可剃髮、
不可接觸死屍。參孫只謹守不可剃髮的規定。
●「起首」拯救:「開始」的意思。
●「神人」:這個詞常用來指先知,如: 申 33:1 撒上 2:27 ,不
過這個使者是天使 13:3 ,可能婦人一開始不確定那
天使的身份。
●「清酒」:平常飲用的葡萄酒。
●「濃酒」:酒精較多,喝了會酒醉的酒。
◎ 民 6 規定拿細耳人的起誓必須是個人主動起誓,為期一段時間,
而且必須遵循一些明文規定的禮節。參孫的起誓並非個人自願的,
況且又是一生之久 13:7 ,因而他的拿細耳人身分自然必須另外界
定,可能跟撒母耳類似;昆蘭出土的一段文獻 (參 撒上 1:22 )
形容撒母耳是「終其一生為永遠的拿細耳人」。
經文:瑪挪亞就祈求耶和華說:「主啊,求你再差遣那神人到我們這裡來,好指教我們怎樣待這將要生的孩子。」神應允瑪挪亞的話;婦人正坐在田間的時候,神的使者又到她那裡,她丈夫瑪挪亞卻沒有同她在一處。婦人急忙跑去告訴丈夫說:「那日到我面前來的人,又向我顯現。」瑪挪亞起來跟隨他的妻來到那人面前,對他說:「與這婦人說話的就是你嗎?」他說:「是我。」瑪挪亞說:「願你的話應驗!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我告訴婦人的一切事,她都當謹慎。葡萄樹所結的都不可吃,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凡我所吩咐的,她都當遵守。」 13:8-13:14 註釋:
3.瑪挪亞祈求再差遣神人來訪,重複之前的指示。 13:8-14
◎看起來瑪挪亞並不太相信太太的話,尤其這件事情事關重大,所
以他又要求神人再來一次。上帝也接受瑪挪亞的多疑,耐煩的又
派天使重複一次預言。
經文: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求你容我們款留你,好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到你話應驗的時候,我們好尊敬你。」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瑪挪亞將一隻山羊羔和素祭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使者行奇妙的事;瑪挪亞和他的妻觀看,見火焰從壇上往上升,耶和華的使者在壇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瑪挪亞和他的妻看見,就俯伏於地。耶和華的使者不再向瑪挪亞和他的妻顯現,瑪挪亞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瑪挪亞對他的妻說:「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神。」他的妻卻對他說:「耶和華若要殺我們,必不從我們手裡收納燔祭和素祭,並不將這一切事指示我們,今日也不將這些話告訴我們。」 13:15-13:23 註釋:
4.瑪挪亞獻祭,上帝行神蹟,於是瑪挪亞知道使者是天使。 13:15-23
◎ 13:15-19 在古代,一起進餐是要緊的社交活動。瑪挪亞的待客之
情,令人想起亞伯拉罕 創 18:3-8 與基甸 6:17-23 大同小異的熱
情款待。
◎古代近東地區,人的名字是很受看重的,因為代表一個人的特色。
雅各 創 32:29 想知道與他摔跤之神的名字,希望知道那名字所顯
出的性格後,好藉此操控那位神。顯然瑪挪亞沒有這種想法,但他
的請求也未受允許。
●「奇妙的」:「無法理解的」、「奇特卓絕的」。 13:19 「奇妙的
」乃是從同一個字衍生而出的分詞。
●「素祭」:最主要的用法是指「穀物的獻祭」,是 利 2 所規定的
。不過,它通常也和其他的動物獻祭有關連,目的是「
求取或保持好感」。參 素祭1、素祭2。
◎瑪挪亞不相信其妻,但其妻的頭腦似乎比較清楚,因為他的妻子看
過天使而沒死,所以她也認為上帝不會殺瑪挪亞。
◎當神開口向我們說話時,我們是否有敏銳的靈足以分辨呢?不過
神是充滿憐憫的神,願意多次啟示祂自己的心意。
◎ 士 13:18 這裡的經文讓我們想到 賽 9:6 :神的名稱為奇妙策
士,而 士 13:19 中神馬上讓瑪挪亞和妻子看見神奇妙的事。曾
幾何時,我們是否忘了神自己就是奇妙的神,也忘了祂可以行奇
妙的事呢?
經文: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13:24-13:25 註釋:
(二)參孫的成長、娶妻與擊殺非利士人 13:24-15:20
1.參孫長大之後,神的靈感動他。 13:24-25
●「參孫」:「太陽」、「明亮」的意思。可能與附近的「伯士麥
城」(字義為「太陽之家」)有關。
●「瑪哈尼但」:「但的軍營」的意思。
●「以實陶」:位於瑣拉東北2.5公里。參孫一生的活動範圍都在其
出生地附近。
◎即使參孫的身份特殊,上帝似乎也沒有立刻使用參孫,由 13:25
看來,似乎是等到參孫長大,參與但支派軍隊時,才開始感動參
孫。
經文: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14:1-14:4 註釋:
2.參孫愛上一個非利士女子,不顧父母反對硬要娶來為妻,這是出於
上帝的作為。 14:1-4
●「下到」:瑣拉海拔356公尺,亭拿海拔244公尺,所以用「下到
」。
●「亭拿」:字義是「一部份」,位於瑣拉西南6公里左右,在梭烈
谷的另一邊,是非利士人的領土,步行大約一小時。
由於兩城距離相當近,所以後文中參孫父母來回的記
錄被作者省略,造成意義了解上的困難。參孫顯然能
自由來去,由此可知當時是太平時期。此處目前已經
被鑑定出位於梭烈谷的巴大施廢墟,並且已經挖掘出
非利士人相關的遺跡。
●「女子」:此字用來形容「一般婦女」與通常用來形容「未嫁女
子」的用字不同,顯示這個女子可能是寡婦或離過婚
的婦人。這個字也用來稱呼大利拉 16:4 。
●「未受割禮」:以色列人附近的民族除了非利士人之外,都有割
禮。這些割禮多半與成年禮或婚前禮儀有關,埃
及則是祭司才能受割禮。
● 14:3 中參孫的父親其實是對參孫違反 出 34:16 申 7:3 的禁
令表示悲傷。在當時父親擁有相當高的權柄,包括決定兒女的婚
事,如 創 24:4 38:6 。無論婚姻或其他大事,兒女違逆父母
都是很少見的事 創 26:34,35 27:7 。
◎這樁婚姻的形式很像當時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的婚姻形式。非利
士女子沒有搬到參孫家中同住,反倒是參孫像個訪客到妻子父家
中同住。
◎其實參孫是個軟弱任性的人,但是參孫的任性也被上帝使用來成
就上帝的心意。當然,不是說上帝喜悅參孫的任性,但是即使參
孫是任性的罪人,仍然可以被用來成就上帝的心意。
經文: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14:5-14:9 註釋:
3.參孫殺了一隻獅子,蜜蜂在獅子的屍體中築巢,參孫取食這些蜂蜜
。 14:5-9
●「亭拿的葡萄園」:亭拿所在的梭烈谷附近以產葡萄出名。
●「少壯獅子」:指「已經長大可以獨立尋找獵物的獅子」。當時
迦南南部山區常有獅子出沒
撒上 17:34 王上 13:24 。
●「撕裂」:此動詞顯示參孫是從中間將獅子撕為兩半,也許是從牠
的後腿處一撕為二。 利 1:17 所記載的獻祭,用的也
是同一個動詞。古希臘神話中有許多類似的故事。
●「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蜜蜂不會接近腐爛的屍體,不過這隻
獅子屍體可能已經脫水乾掉,所以蜜
蜂來築巢。希羅多德記錄過在奧尼希
留斯的骷髏中發現過一個蜂巢。蜜蜂
在死獅子身上築巢的狀況是很罕見的
。
●用手「取」蜜:「挖出」,參孫這行為接觸了死屍,破壞了拿細
耳人的願 民 6:6 。他可能因此不告訴父母蜂蜜
的來源。
◎參孫應該知道自己不應該碰觸死屍,但是他還是碰觸了,並且把
蜜給不知情的父母吃,然後不敢告訴父母實情。這樣的人,上帝
的靈還是「感動」他,可見上帝使用人、給人恩典,並不一定與
道德、靈命相關。
經文: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 14:10-14:14 註釋:
4.參孫在婚宴中出謎語,以衣服為賭注,賓客七日內無法猜出答案。
14:10-14
◎參孫之父參加婚筵此舉令人費解。婚筵係設在新娘家中,顯然有別
於一般的以色列人婚筵。或許參孫之父無法認同這樁婚事,試圖力
阻而未果。
◎當時的婚宴通常為期七天,陪伴的人 太 9:15 可 2:19 路 5:34
可能是婚宴中的保鑣。由 14:11 中可以看出參孫大概是因為異族
通婚不受以色列人贊同,所以沒有帶伴郎來,由女方幫忙準備伴
郎。這三十個人是後來才選出來的,這樣的安排有點特別。七十士
譯本譯為「當他們害怕他的時候」也就是說,保鑣是為防備參孫而
派來的!
●「裡衣」:是「貼身的內衣」。通常一塊長方形的精細亞麻布做
成。
●「衣裳」:「外衣」、「外袍」、「穿在外面的禮服」。相當於現
代「主日最好的衣服」。普通人只有一套這樣的禮服,
質料和裝飾都比較高級,通常是在婚筵這種大場合穿著
的。這種衣服通常也是戰時的重要戰利品之一(參 5:30
)。
◎參孫出這個謎語實在是不公平,除非是知道內情,不然誰會想到
這種罕見的狀況就是謎底呢?三十套衣服的價格也相當昂貴,參
孫大概想撈一筆。
經文: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那城裡的人對參孫說:有甚麼比蜜還甜呢?有甚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14:15-14:20 註釋:
5.賓客脅迫參孫的妻子套出謎語的正確答案,參孫就殺了三十個非利
士人,取其衣服作為獎賞。參孫發怒,回父家去了,於是參孫的妻
就嫁給了參孫的陪伴。 14:15-20
●「有甚麼比蜜還甜呢?有甚麼比獅子還強呢?」:回答謎語的同
時,可能暗示
「愛」比蜜還
甜,比獅子還
強。
◎參孫對那三十個陪伴之人的反駁是一個三拍對句,並在名詞之後
,形成一個重複第一人稱單數字尾的節奏,這在希伯來詩體是比
較罕見的。
●「母牛犢」:指「未生育過的小母牛」,通常不用來耕田。
●「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可能暗示非利士人與參孫的妻子有染。
同樣的比喻也出現在近東古代的文獻中
。
●「亞實基倫」:非利士五大城之一,距離亭拿37公里左右。由亭
拿來回需要兩天的時間。參孫選擇亞實基倫下手
,可能是因為離亭拿比較遠,人家不會把這事件
跟婚禮聯想在一起而追究到他頭上。
◎ 14:18 顯示參孫在婚禮還沒結束前就離開妻子,導致這個婚禮沒
有真正完成。這種狀況下,對新娘是莫大的羞辱,因此新娘的父
家就急於把新娘許配出去。不過參孫應該是認為婚禮已經完成,
所以會有 15:1 的結果。
經文: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 15:1-15:2 註釋:
6.參孫去看他的妻子,但被其岳父拒絕,希望用新娘的妹妹來替代。
15:1-2
●「一隻山羊羔」:可能是「表示懺悔的禮物」或者是「探訪妻子
時應帶的禮物」。這也是當時慣常的禮物,
創 38:17 中猶大也送同樣的禮物給她瑪。
●「割麥子的時候」:在亭拿地區割麥子的時間大約是陽曆五月底
六月初的時間。
◎由 15:2 中可知他的岳父可能自覺對參孫有點理虧(因為他應該已
經收了參孫的聘禮),或者懼怕參孫,所以提議用新娘的妹妹來
取代。不管怎樣,新娘已經許配給別人,不能再嫁給參孫了。
經文: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15:3-15:8 註釋:
7.參孫用狐狸火攻非利士人,導致非利士人殺掉參孫的岳父與新娘為
報復,參孫又用進一步的殺戮來報復。 15:3-8
●「狐狸」:也可能是「胡狼」或「野狗」。狐狸不是群居動物,
但胡狼就是群居動物。有人懷疑參孫怎麼可能抓得到
這麼多狐狸,某些解經家則認為這只是敘事者所採用
的誇飾法。巴勒斯坦一地至今仍有狐狸和胡狼。
●「盡都燒了」:這個時節當地氣候相當乾燥,所以田間很容易著
火。
◎焚燒站著的禾稼係古代常見的復仇雪恥的方法,在農業社會中,
會造成慘重的損失。押沙龍曾以同樣手法以獲取約押的注意力,
很快就招致約押的回應,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撒下 14:28-31 。
●「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 14:15 的威脅,居然在此應驗。
●「連腿帶腰都砍斷了」:字面意義是「小腿在大腿上」可能是一
個成語,源自於摔跤用語。
●「罷休」:「終止」、「中斷」、「結束」。
●「以坦」:位於伯利恆南方。
◎參孫的邏輯很奇怪,他的岳父以及伴郎對不起他,他就認為整個
非利士人都是他報復的對象。非利士人殺他的岳父與新娘,他又
覺得非利士人更對不起他。我們自己會不會這樣任性的自以為是
?總覺得全世界人都對不起自己?
◎參孫的妻子在 14:15 為了火燒的恐嚇而出賣參孫,卻導致那個恐
嚇成真,實現在自己身上。參孫的妻子當初如果不出賣參孫,以
參孫的能力,應該足以保護她以及其父家的。
◎ 15:6 非利士人不費吹灰之力就找到這次災難的罪魁禍首和起因,
向亭拿人報復遠比殺參孫還容易得多,如果亭拿女子一開始就告
訴參孫他們受威脅,那就不會招來橫禍。
◎冤冤相報何時了,必須有人出面承擔,仇恨方能解決。基督在十
架上受死就是最好的例子。但參孫可不是這種人。是他自己給一
度想聯姻的家庭帶來這場災禍,現在又口口聲聲說要進行最後一
次的復仇,言下之意,彷彿憑他一己之力就能弭平這個血淋淋的
惡性循環似的。
經文: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甚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 15:9-15:13 註釋:
8.非利士人到猶大尋仇,三千猶大人協助非利士人找到參孫。參孫要
猶大人答應不害死他,就被捆綁著交給非利士人。 15:9-13
●「以坦磐的穴內」: 代下 11:6 曾提及一個地方,名字也叫以坦
,但這以坦可能位於伯利恆和提哥亞 (Tekoa)
之間,距離太遠,不可能是參孫殺非利士人
的地點。這裡的以坦更有可能位於參孫家鄉
境內,故有人主張該地是伊司邁英河谷
(Wadi Isma'lin)一個磐石裂開的洞穴。這個
地點位於參孫所熟知的地帶,位於瑣拉東南
四公里左右。從上下文可知,這以坦應該是
位於猶大境內。
●「利希」:就是「腮骨」、「顎骨」的意思。
◎猶大人雖有三千,卻不是來幫助參孫,而是協助非利士人抓拿參
孫的。而且猶大人等於用質問的語氣來指責參孫出於神的行為,
這裡的記載很有諷刺的意味。
經文: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15:14-15:20 註釋:
9.參孫在利希用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上帝行神蹟讓地裂開出水
泉,使參孫喝水而精神復原。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15:14-20
●「未乾的驢腮骨」:「新鮮的驢顎骨」,比較重,而且不易碎。
不過參孫用這樣的武器,又違背了拿細耳人
的約。這是參孫一生中唯一使用過的武器。
●「擊殺一千人」: 3:31 珊迦擊殺六百人。一千大概是四捨五入
的整數,表明數字不詳,卻相當龐大。
●「驢...堆」:在希伯來文中是同一個字,伯尼以這個字可譯為
「泛紅色的動物」為由,主張該字可能指躺在血
泊中的非利士人,因而把這句譯為「以紅驢的腮
骨,我將他們染得血紅」。這是典型的希伯來文
雙關語,而這種粗鄙的描述也正是參孫的寫照。
●「拉末利希」:意思是「顎骨的高處」、「顎骨堆」。
●「窪」:「臼」的意思,指「地面下陷的地方」。
●「隱哈歌利」:「求告者之泉」的意思。
◎參孫可能跟亞比米勒、耶弗他為同一時代的人,僅僅影響但與猶
大等受非利士人衝擊的地區。
◎參孫雖是勇猛,不過還是如常人一樣會因為口渴而幾乎要死。神
還是憐憫參孫,行出埃及時行的神蹟 出 17:1-7 拯救參孫的性
命。
◎面對敵人,參孫毫無懼色,卻在勝利之後因怕口渴至死而失去信
心,唯恐敵人回來蹂躪他的屍身。可與此事件相抗衡的是先知以
利亞的例子,他在迦密山上獨自對抗巴力的先知與祭司,後來卻
深感挫敗,甚至在一棵小松樹下向神求死 王上 18 王上 19 。
在這兩次情況中,神並沒有因為祂僕人的暴躁而發怒,反而以慈
愛恩典來供應他們的需要。
◎當我們在屬靈高峰經驗後陷入低潮,是否能繼續仰望神必顧念我
們呢?
經文:參孫到了迦薩,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與她親近。有人告訴迦薩人說:「參孫到這裡來了!」他們就把他團團圍住,終夜在城門悄悄埋伏,說:「等到天亮我們便殺他。」參孫睡到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上。 16:1-16:3 註釋:
(三)參孫的失敗與最後結局 16:1-31
1.參孫在迦薩與一個妓女行淫,迦薩人埋伏要殺他,參孫拆毀城門逃
脫。 16:1-3
●「迦薩」:耶路撒冷的西南方,靠近地中海岸,這是應許之地的
最南端 創 10:19 ,也是西乃曠野的北端,位於埃
及與巴勒斯坦的交界處。這個城也是非利士五大城中
最南端的一個,位於瑣拉西南方60公里處,恰巧座落
在埃及通往西亞的貿易幹道上,此城的歷史遠比非利
士人佔領早許多。
●「親近」:「行淫」。
●「城門」:當時的城門很厚,像一個走廊,兩旁有警衛房。
●「門閂」:可能是銅製品 王上 4:13 或鐵製品 詩 107:16
賽 45:2 。
●「希伯崙前的山頂」:距離迦薩大約60公里,且整段路程大部分
是上坡路。希伯崙位於巴勒斯坦南部最高
點,是一片寬廣地區的重要地標,因此有
人認為這是比喻用語。也就是認為「希伯
崙前」,意思是往希伯崙方向、靠近迦薩
的一個小丘。所以參孫才能把有鐵皮包覆
的沈重城門扛到那裡。
◎參孫的敗壞任性並沒有改變,他到迦薩看到個妓女就與她行淫。
不過他大概預知自己會遭遇伏擊,因此半夜就起來拆了堅固的城
門離開。
◎士師記的作者完全無意掩蓋參孫的弱點,他那世代的人雖然對他
的彪炳功勳津津樂道,可是在現今較文明的文化中,他這樣放縱
情慾的行為毋寧是令人尷尬的。同樣地,聖經也實實在在記錄了
亞伯拉罕、摩西、大衛與其他舊約人物的軟弱。雖然神使用這些
人成就偉大的事,成全祂的旨意,但是這些人中間似乎沒有人堪
稱完美的道德典範。
經文:後來,參孫在梭烈谷喜愛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非利士人的首領上去見那婦人,對她說:「求你誆哄參孫,探探他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我們用何法能勝他,捆綁剋制他。我們就每人給你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 16:4-16:5 註釋:
2.參孫愛上大利拉,非利士人的首領賄賂大利拉探查參孫力氣的根源
與剋制參孫的方法。 16:4-5
●「梭烈谷」:字義是「上等葡萄谷」,位於耶路撒冷西南21公里
左右。
●「喜愛」:此字與 14:3,7 的喜悅不同,「喜悅」只是「眼睛喜
歡」而已,「喜愛」則是真正「心愛」了。
●「大利拉」:字義可能是「虛弱」。是個閃族名字,但無法判定
是猶太人還是非利士人(因為非利士人常常和其統
治的民族通婚)。有學者認為這個女子可能是廟妓。
●「首領」:原文是複數型態,可能指著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
◎ 16:5 提到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 (五城聯盟的首領) 直接干預此
事 (參 3:3 ),顯然視參孫為他們國家的莫大仇敵。此外,他們
要大利拉提供情報以捕捉參孫,並給予厚賞,可見他們對此事的
重視。
●「誆哄」:「勸服」、「瞞騙」。
●「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大約13.5公斤,可以買55個奴隸
創 37:28 。
◎英雄難過美人關,這好像是亙古不變的道理。連非利士首領都要
下重金透過女色來謀取參孫力量的秘密。男人們豈能不謹慎?
◎聖經記載所羅門王「寵愛許多外邦女子」,這些妃嬪「誘惑他的
心」,使他背離神,造成以色列人道德上與宗教上的沈淪
王上 11:11-13 。參孫並沒有所羅門王那麼多機緣,但他放縱情
慾,與所羅門王卻是不謀而合。
經文:大利拉對參孫說:「求你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當用何法捆綁剋制你。」參孫回答說:「人若用七條未乾的青繩子捆綁我,我就軟弱像別人一樣。」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拿了七條未乾的青繩子來,交給婦人,她就用繩子捆綁參孫。有人預先埋伏在婦人的內室裡。婦人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就掙斷繩子,如掙斷經火的麻線一般。這樣,他力氣的根由人還是不知道。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欺哄我,向我說謊言。現在求你告訴我當用何法捆綁你。」參孫回答說:「人若用沒有使過的新繩捆綁我,我就軟弱像別人一樣。」大利拉就用新繩捆綁他,對他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有人預先埋伏在內室裡。參孫將臂上的繩掙斷了,如掙斷一條線一樣。大利拉對參孫說:「你到如今還是欺哄我,向我說謊言。求你告訴我,當用何法捆綁你。」參孫回答說:「你若將我頭上的七條髮綹,與緯線同織就可以了。」於是大利拉將他的髮綹與緯線同織,用橛子釘住,對他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將機上的橛子和緯線一齊都拔出來了。 16:6-16:14 註釋:
3.參孫三次隱瞞自己力量的來源,大利拉測試要克制參孫失敗
16:6-14 。
●「青」繩子:「潮濕的」、「新生的」、「新鮮的」。
●「七條未乾的青繩子」:seven green withes (AV、RV) 應譯為
seven fresh bowstrings (RSV),是
由牲畜體內的筋腱搓擰而成。
●「七條....青繩子」:事實上,參孫已經暗示了他自己的力量
來源, 16:13 中就說明參孫有七條髮
綹。
●「內室」:「臥室」、「起居室」。
●「新繩」: 15:13 中猶大人已經用這樣的方法捆綁過參孫,不
過無效,非利士首領可能不知道這件事。
◎參孫居然能忍耐大利拉三次要命的測試,這件事情真的令人匪
夷所思。大概參孫真的是非常迷戀大利拉。參孫之所以如此缺
乏警覺性,很可能是情慾作祟,加上大利拉帶給他的歡愉使他
毫無戒備之心。
經文: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甚至他心裡煩悶要死。參孫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對她說:「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大利拉見他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就打發人到非利士人的首領那裡,對他們說:「他已經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我,請你們再上來一次。」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手裡拿著銀子,上到婦人那裡。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剃除他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大利拉剋制他,他的力氣就離開他了。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裡推磨。 16:15-16:21 註釋:
4.參孫終於說出他力氣來源的秘密,導致眼睛被挖出,被收在監獄
裡推磨。 16:15-21
◎ 16:15 中大利拉抱怨的話跟 14:16 該女子抱怨的話差不多。
●同「心」:在希伯來人的概念中,「心」主司「知識」,亦即
大利拉認為兩人既然相愛,中間就不能有任何秘密
。
◎ 16:17 是參孫的看法,他違背拿細耳人的約只剩下頭髮這項
沒違背了。不過 16:20 中士師記作者的看法似乎與參孫不同
,作者認為是上帝離開參孫,導致參孫的力量喪失。
◎ 16:18 中可以看出非利士首領已經不耐三次失敗而離去,因
此大利拉還要派人去找他們回來。
●「剋制」:「苦待」、「減弱」、「壓制」。應該是指著整個
大利拉逼問力量來源以致奪去參孫力量來源的過程
。
◎ 16:19 大利拉是否太緊張,以致於要叫人代她剃掉參孫的七條
髮綹?「大利拉剋制他」的確切意義不明,因為在大利拉證實參
孫的力量已離開他之前,她不敢輕舉妄動。或許此動詞應該以參
孫為主詞,亦即「他便受大利拉剋制」。
●「銅鍊」:原文時態是「陰性雙數」,表示銅鍊是雙重的,顯示
參孫的手腳都被鍊子捆綁著。
●「推磨」:這通常是婢女、奴隸、罪犯或驢做的工作。
◎許多學者都提及 16:20 中的「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
了」,是聖經中最悲慘的話之一。仔細想想,還真的是如此。
參孫依靠上帝的恩典,卻回報以放縱的生活,結果終於使他自
己踏上毀滅的路。問題是在這過程中,他一點都不自覺。直到
有一天他發現自己的一切原來是奠基在已經離開了他的神。
經文:然而他的頭髮被剃之後,又漸漸長起來了。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並且歡樂,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神將我們的仇敵參孫交在我們手中了。」眾人看見參孫,就讚美他們的神說:「我們的神將毀壞我們地、殺害我們許多人的仇敵交在我們手中了。」他們正宴樂的時候,就說:「叫參孫來,在我們面前戲耍戲耍。」於是將參孫從監裡提出來,他就在眾人面前戲耍。他們使他站在兩柱中間。參孫向拉他手的童子說:「求你讓我摸著托房的柱子,我要靠一靠。」那時房內充滿男女,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也都在那裡。房的平頂上約有三千男女觀看參孫戲耍。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參孫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屍首,抬上來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在他父瑪挪亞的墳墓裡。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16:22-16:31 註釋:
5.參孫的頭髮又長長,在非利士首領獻祭作樂時,禱告神重獲力量
後,推倒神廟的柱子,與房子中的人同歸於盡。 16:22-31
●「大袞」:是一個管理五穀和菜蔬的農業神,有文獻顯示他是
巴力的父親。此神流行於西元前2000年的米所波大
米。
●「三千男女」:七十士譯本作「七百人」。不過如果參孫要殺
死超過千人,「三千」這個數字比較合理。
● 16:28 是參孫第一次公開禱告神, 15:18 是私下的禱告。不
過禱告的內容卻是指向「自己的私仇」。參孫最後一次嚴肅的
禱告以三種不同的稱謂來呼求神,包括「主」(Adoni)、「耶和
華」(Yahweh)、「神」(Elohim),求神再度賜他力量,好報非
利士人剜目之仇。
●「兩根柱子」:考古學家發現過一座非利士廟宇,內有一對距
離很近的基柱。
●「比活著所殺的還多」:由 14:19 15:8,15 來看,參孫活著
所殺的人超過一千人。
●「取他的屍首」:可以自由領取並埋葬參孫的屍首,顯示非利
士人無意進一步羞辱參孫,可對照掃羅之死
撒上 31:9-10 。
●「瑣拉和以實陶中間」:根據 13:25 的記載,該處就是「瑪
哈尼但」。
◎經文雖未明說,不過不太可能是參孫頭髮長出來後,力氣就恢
復了。不然他可以直接逃獄就好了。因此有可能是參孫在牢裡
反省悔改,又禱告神,因而蒙神垂憐。
◎參孫遭遇了重大的挫敗之後,似乎有相當的成長。雖然他的眼
光還僅僅是在於自己被辱的仇恨,但他已經知道自己的能力來
源是神,因此禱告求神賜予一次力量。人們常常對神的知識一
知半解,也未必真的能夠擁有好的道德品行,但在急難中呼求
神,有時神也願意憐憫給予。畢竟,神是憐憫人的神,又!每
天呼求神的人群中,誰說自己一定能比參孫好到哪裡去呢?
經文: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17:1-17:6 註釋:
參、結論與附錄 17:1-21:25
◎本段的經文與前面的士師記記載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沒有士師的記載,
也沒有外族的入侵。「各人任意而行」成為這一段中最常見的評論。
一、米迦的神堂與但族的遷徙 17:1-18:31
◎本段描述但支派怎樣開始偶像崇拜的。但支派的偶像崇拜,是以色列
宗教歷史的重要轉折點。北國以色列第一個王耶羅波安就是在「但」
設立聖所( 王上 12:26-33 )。
(一)以法蓮山地米迦因為拿走其母親的錢,歸還時鑄一個像,並且製造
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派自己的一個兒子作祭司。 17:1-6
●「以法蓮山地」:可能是指伯特利和以德倫谷中間的廣闊山區,
包括瑪拿西支派地業的西部。有學者認為這是
暗指「伯特利」。
●「米迦」:為「米該亞」的簡稱,意思是「誰像耶和華」。
●「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大約13.5公斤,可以買55個奴隸
創 37:28 。
●「咒詛」:當時的人相信咒詛是一個可以進行傷害的媒介,並且
咒詛可以由發出咒詛的人口中的祝福將之中和。因此
17:2 米迦的母親才要祝福米迦。
●「為你獻給耶和華」:可能是米迦的母親為了加強咒詛的力量或
者是削弱咒詛的力量(因為偷竊者是其兒
子)而作的宣告。獻給神的金錢被當成是
禁忌,偷竊神的錢當然會帶來咒詛,或者
藉著把這筆錢獻給神可以換來祝福以抵銷
咒詛。後來米迦之母僅將五分之一不到的
金錢拿去鑄造神像,可知這一切都只是一
種「巫術」。米迦可能也是害怕這種巫術
而歸還錢財。
●「像」: 出 20:4,23 申 4:16 明文禁止製作任何雕像。這個像
有可能就是牛犢(被當成是神的坐騎)。「鑄成的像」
在舊約中常用來指北國以色列的金牛犢,也用來指亞倫
鑄造的金牛犢 出 32:4,8 王上 12:28 王下 17:16 。
在古代有許多地方都用牛來代表神祇。百姓把眾神視為
站在(偶爾是坐在)牛背上。牛的力量與生殖能力充分
展現自然宗教的本質。亞倫和耶羅波安的金牛犢,大多
數學者的看法是這並非要取代耶和華,而是為神立一個
可見的寶座,認為人眼所不能見的耶和華坐在上頭。然
而,若把對耶和華的敬拜與迦南多產宗教的牛混為一談
,顯然會有危險的後果。
●「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 17:4 的「安置」是單數動詞,
因此這裡可能是先雕刻一個木像
,然後在外面包裹一層銀子。
●「銀匠」:「金匠」、「精鍊者」、「金屬匠」。
●「以弗得」:可能是指:1.按照大祭司穿著的短外衣的樣式所做
的衣服;2.純金製成的大祭司禮服。3.一個站立的
像(大部分學者認為是這個解釋)。
●「家中的神像」:原文是複數型態,可能是「祖先神像」。以弗
得一樣與占卜有關。每當舊約提及這些神像時
,不是直接就是間接譴責。這些神像大小差異
很大 創 31:19 創 31:30-35 撒上 19:11-17
。
◎米迦應該是個有錢的人家,可以有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偷,也
可以有私人的神堂。但是米迦與米迦的母親卻是道德不良、信仰
不虔的人。整段記事,充滿了諷刺。我們或許具有一些經濟實力
與才華,但我們的行事為人是否也充滿了無知與混亂呢?
◎祭司應該是亞倫的後裔,米迦隨便立自己的兒子當祭司,後來又
立利未人當祭司,違背了律法。不過這似乎不是很讓人意外。
經文: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17:7-17:13 註釋:
(二)有一個猶大族的利未人到米迦處,米迦就立他為祭司。 17:7-13
●「猶大的伯利恆」:位於耶路撒冷南面八公里處,與西布倫的伯
利恆 12:8 有別。這座城不在利未人所得的
48座城之內 書 21:3-41 。
●「猶大族的利未人」:可能是依附於猶大支派的利未人。
●「為父、為祭司」:「尊敬」的意思,可是事實上米迦把利未人
當成是「兒子」一樣對待 17:11 。
◎米迦信仰混亂,這個利未人也是。為了物質的理由他就願意當米
迦的祭司。不過,如果這個利未人連基本的生活都有問題,誰又
能多責怪些什麼呢?看來這時候利未人的制度應該已經都混亂了
,因為這個利未人根本不是住在約書亞所分配的城中。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
祭司。」這觀念顯然是錯誤的。祭司並不能代替他與神的個人關
係。有沒有祭司,跟上帝是否賜福也沒有直接關係。
經文: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但支派的人仍是尋地居住;因為到那日子,他們還沒有在以色列支派中得地為業。但人從瑣拉和以實陶打發本族中的五個勇士,去仔細窺探那地,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窺探那地。」他們來到以法蓮山地,進了米迦的住宅,就在那裡住宿。他們臨近米迦的住宅,聽出那少年利未人的口音來,就進去問他說:「誰領你到這裡來?你在這裡做甚麼?你在這裡得甚麼?」他回答說:「米迦待我如此如此,請我作祭司。」他們對他說:「請你求問神,使我們知道所行的道路通達不通達。」祭司對他們說:「你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去,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 18:1-18:6 註釋:
(三)但族的探子遇到米迦的利未人,請他求問神。 18:1-6
●「尋地」:「索求產業」、「尋找產業」、「追尋產業」。
●「但支派....還沒有....得地為業」:與 書 19:40-48 的記載
有差異,約書亞記應該是
一個理想的狀況,這裡的
記載應該是但支派遭遇迦
南人頑強抵抗,只好北上
找地方定居。
◎士師記前面已經提過但支派的下場 ( 1:34,35 ,以及參孫事件),
他們無法攻佔分配給他們的地業 書 19:41-46 ,是因為亞摩利人
的敵對與非利士人的施壓所導致。他們被逼上限於瑣拉以及以實
陶之間一個極小的山丘,也就是參孫活動的集中地 13:2,25 。根
據 書 15:33 ,這個地區地處猶大地界。當時支派之間的地界劃
分得不怎麼明確。
●「瑣拉」:位於但與猶大交界處,在耶路撒冷西邊約22公里處。
距離非利士邊界約三公里。本來分配給猶大支派
書 15:33 後來轉分給但支派 書 19:41 。位於梭烈谷
北邊,與伯示麥比鄰。
●「以實陶」:位於瑣拉東北2.5公里。
●「那地」:應該是指 18:7 的「拉億」。
●「口音」:「聲音」,有可能是利未人的南方口音,或者是這些探
子本來就認識這個利未人。
●「請」我作祭司:「僱用」的意思。
◎ 18:6 中沒有記錄祭司求問耶和華的過程,可能祭司只是有如一般
神棍一樣,隨便托神的名給予求問者愛聽的答案。
經文:五人就走了,來到拉億,見那裡的民安居無慮,如同西頓人安居一樣。在那地沒有人掌權擾亂他們;他們離西頓人也遠,與別人沒有來往。五人回到瑣拉和以實陶,見他們的弟兄;弟兄問他們說:「你們有甚麼話?」他們回答說:「起來,我們上去攻擊他們吧!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你們到了那裡,必看見安居無慮的民,地也寬闊。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 18:7-18:10 註釋:
(四)但族的探子察看了拉億,回報但人去取該地為業。 18:7-10
●「拉億」:字義是「獅子」, 書 19:47 作「利善」,距離推羅48
公里、距離大馬士革64公里。西北面有利巴嫩山與西頓
隔離,東北面有黑門山與亞蘭隔離。現址為卡迪廢坵。
考古學家發現西元前十二世紀此處就有以色列人定居。
當地水源充沛,源頭來自約但河的供應。更重要的是,
此地居民與世隔絕、無憂無慮地安居於此 18:7 ,故沒
有採取任何防禦行動,以致於但支派雖然力量不大,卻
能殺它個措手不及。探子回報時,一致強烈建議族人立
即攻打,與先前摩西時代十二個探子窺探迦南地希望渺
茫的回報 民 13:27-29 13:31-33 成為鮮明的對比。
經文:於是但族中的六百人,各帶兵器,從瑣拉和以實陶前往,上到猶大的基列‧耶琳,在基列‧耶琳後邊安營。因此那地方名叫瑪哈尼‧但,直到今日。他們從那裡往以法蓮山地去,來到米迦的住宅。從前窺探拉億地的五個人對他們的弟兄說:「這宅子裡有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與鑄成的像,你們知道嗎?現在你們要想一想當怎樣行。」五人就進入米迦的住宅,到了那少年利未人的房內問他好。那六百但人各帶兵器,站在門口。窺探地的五個人走進去,將雕刻的像、以弗得、家中的神像,並鑄成的像,都拿了去。祭司和帶兵器的六百人,一同站在門口。那五個人進入米迦的住宅,拿出雕刻的像、以弗得、家中的神像,並鑄成的像,祭司就問他們說:「你們做甚麼呢?」他們回答說:「不要作聲,用手摀口,跟我們去吧!我們必以你為父、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還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祭司心裡喜悅,便拿著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進入他們中間。 18:11-18:20 註釋:
(五)但族劫走米迦的神堂與祭司。 18:11-20
●「六百人」:這個數目很小,或許這個支派人數已經剩下不多,也
有可能願意離開原居地遷徙的人不多。
●「基列耶琳」:「森林之城」的意思,位於耶路撒冷以西十四公里
。此城是基遍四城聯盟之一,當初以欺詐的手段與
約書亞訂立協定 書 9:3-17 。
●「後邊」:指「西面」。
●「瑪哈尼但」:與 13:25 的「瑪哈尼但」同名,但地點不同。字義
是「但支派之人紮營的地方」。
◎利未人因為有機會變成一整個支派的祭司,就高興的背叛對他有恩
的米迦,表現出完全唯利是圖的樣子,一點也不像「神的僕人」。
經文:他們就轉身離開那裡,妻子、兒女、牲畜、財物都在前頭。離米迦的住宅已遠,米迦的近鄰都聚集來,追趕但人,呼叫但人。但人回頭問米迦說:「你聚集這許多人來做甚麼呢?」米迦說:「你們將我所做的神像和祭司都帶了去,我還有所剩的嗎?怎麼還問我說『做甚麼』呢?」但人對米迦說:「你不要使我們聽見你的聲音,恐怕有性暴的人攻擊你,以致你和你的全家盡都喪命。」但人還是走他們的路。米迦見他們的勢力比自己強盛,就轉身回家去了。但人將米迦所做的神像和他的祭司都帶到拉億,見安居無慮的民,就用刀殺了那民,又放火燒了那城,並無人搭救;因為離西頓遠,他們又與別人沒有來往。城在平原,那平原靠近伯‧利合。但人又在那裡修城居住,照著他們始祖以色列之子但的名字,給那城起名叫但;原先那城名叫拉億。但人就為自己設立那雕刻的像。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 18:21-18:31 註釋:
(六)米迦追擊但人,抗議但人的舉動,但是礙於力量不足,失敗而歸。米
迦的神堂、雕像與祭司,都留在但支派,直到但支派的所在地被擄掠
為止。 18:21-31
● 18:21 的配置,是為了防範米迦由後面追擊。
●「性暴的人」:指「苦命的人」、「痛苦的人」。這些人情緒不好
,經不起刺激。
●「伯利合」:字義是「大道上之家」,可能位於戈蘭高地西北部。
民 13:21 也記載了此處。是十二探子所窺探最北邊的
城市。
●「那地遭擄掠的日子」:傳統上認為是指西元前734年左右亞述王侵
奪加利利北部 王下 15:29 或西元前722年
北國被亞述滅亡時。但 18:31 的時間是指
撒上 4:1-11 ,考古證據顯示示羅的毀滅
約在西元前1050年,因此也有可能但的聖
所在西元前1050年左右也被非利士人摧毀
。在考古證據方面,拉億城本身經歷多次
的被毀與重建,因此並無法確定這裡指的
是哪一次。
◎但人完全清楚自己做了什麼事,但是他們依仗自己的武力,硬是搶
奪了米迦的東西,不顧道德與正義。
◎原來這個唯利是圖的祭司是摩西的孫子,真是令人嘆息。這個事件
應該發生在士師記早期。
◎耶羅波安一世所鑄造的金牛犢,很可能是根據米迦鑄造的像而製造
的。耶羅波安敗壞了祭司制度,其訂定的的偶像崇拜中心在但及伯
特利,故這兩個地方成了猶大祭司最憎惡之地。
經文: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9:1-19:9 註釋:
二、基比亞人犯罪,以色列人刑罰便雅憫支派 19:1-21:25
◎這個事件很可能發生在士師記早期, 20:27-28 的「非尼哈」大概就是
亞倫的曾孫,那時支派聯盟還存在,可以有大規模的支派聯合軍事行動
。到了非利士人強盛的時候,大概就不太可能有這樣大規模的支派集體
行動。
◎ 21:10-11 20:46-48 顯示基列雅比城與便雅憫支派幾乎被毀滅,為何在
撒上 9:21-11:15 中成為重要的城池和支派?不過如果這個事件發生在
士師記早期,那就會有兩百年以上可以讓這個支派與城重新建立。
(一)背景: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妾,這個妾因故離開丈夫,丈夫去岳父家
帶回這個妾,其岳父多次熱誠款待挽留。 19:1-9
●以法蓮山地「那邊」:「盡頭」、「深處」。
●「妾」:指元配以外的妻子。這樣的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較次等
。
●「行淫」:七十士譯本譯為「因為她生他的氣」。不過有可能「擅
自離開丈夫」就是這裡「行淫」的意思。不然他的丈夫
應該不會去接她回來。
●「勸她」:原文直譯是「對她的心說話」。
●「歡歡喜喜地迎接」:女兒與丈夫離婚在當時是個醜聞,所以能夠
有復合的機會,做父親的當然很高興。
●「三天」:當時當地的人款待客人一般就是款待三天。
●「等到」:「耽擱」、「等待」、「延緩」。
●「到第五天」:當時的人生活悠閒,這樣的款待是很可能的。
●看哪,「日頭偏西」了:大約是指下午三點以後。
◎雖然有不少人在這一段大作文章,不過這一段並沒有太過不尋常,
利未人等了四個月才去找回自己回娘家的妾,妾的岳父因為家醜可
以順利解決,特別熱情的招待女婿。
經文: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19:10-19:15 註釋:
(二)利未人離開岳父家,決定去基比亞住宿。 19:10-15
●「耶布斯」:「耶路撒冷」,當時被耶布斯人(可能具有亞摩利血統
)佔據,直到大衛將之取回 撒下 5:6-9 。
●「基比亞」:耶路撒冷以北6.4公里,離伯利恆約16公里。是現代
Tell廢坵。此城於西元前十二世紀中期被大火摧毀,可
能就是 20:37-40 的事件。原文字義是「山頭」的意思
。
●「拉瑪」:位於基比亞以北3.2公里。是撒母耳的家鄉 撒上 1:1,19
。
●「日頭已經落了」:大約下午六點,日落以後就無法遠行了。
●城裡的「街上」:「寬闊或開放的空間」、「廣場」。應該是指進入
城門口的那塊廣場。
●「無人接待他們」:接待客旅是當時相當神聖的責任,基比亞不接待
客旅的記載,其實是對該城居民的一種控訴。
◎作者字裡行間顯露出對作惡的基比亞人的嫌惡。這段提到女婿不願意
繼續耽擱在妾的娘家,所以執意要離開。並且由於對同族的人的信賴
,因此選擇住在基比亞或拉瑪。不過由於路程與時間的關係,到了基
比亞就無法前進。本應該熱情接待同族客旅的基比亞人,卻冷漠對待
這一行人,讓這一行人坐在天黑後的城門口廣場上。
經文: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甚麼。」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於是領他們到家裡,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19:16-19:21 註釋:
(三)一位好心的外地人接待利未人一行。 19:16-21
◎「以法蓮山地的人」:跟這個利未人同鄉,很可能是以法蓮人。他願
意接待這一行人。只有外地人願意接待外地人
,這也是作者對便雅憫人的控告。
●「往耶和華的殿去」:可能是誤抄,應該是「我的家」,或者是他打
算到耶和華的殿(位於示羅)為自己和妾獻上
贖罪祭或平安祭。
●「洗腳」:當時款待客人的表現。因為當時的旅客穿草鞋走在多沙塵
的道路上,因此洗腳是必要的潔淨動作。
經文: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19:22-19:30 註釋:
(四)基比亞人顯出獸性,要欺負利未人,結果利未人的妾成了犧牲品。利
未人把妾的屍身切塊,傳送到以色列各地。 19:22-30
◎此段基比亞人的行為與 創 19:1-10 中所多瑪人相近。
●「匪徒」:「卑鄙的小人」、「無用的人」、「無業遊民」。
●「醜事」:「愚蠢」、「不道德、褻瀆的行為」。
◎當時的社會下,保護主要的客人比保護自己的子女重要。
●「玷辱」:「強姦」意思。
●「凌辱」:「殘酷對待」、「濫用」的意思。
●「拉出去」:「抓住帶出去」的意思。
●「不回答」:「沒有回應」的意思。
◎ 19:29-30 中記載的與 撒上 11:7 掃羅的舉動相似。
◎老人認為強姦男性是一件不能接受的醜事,因此提出以自己的女兒
和利未人的妾為替代的提議。這在今日當然無法想像,但在重男輕
女的當代中,卻是可以理解的。 創 19:8
◎利未人對自己的妾很殘忍,遇到危險就把自己的妾推出去給匪徒。
19:28 中對待被凌辱的妾似乎也很冷漠。但是士師記的作者似乎不
打算多去責備這個利未人, 19:28 的記載也可能是因為利未人不知
道怎樣面對這種情況,但至少不能再待在這個城了,因此他要他的
妾起來一起離開,卻沒想到這個寧可相信同族的利未人,卻只等到
了一具屍體。
◎有些學者認為 19:28 婦人還沒有死,是在 19:29 被那個冷漠的利
未人殺死的。事實上,這種可能性很低,利未人願意千里迢迢的來
找回他的妾,大概不是不喜歡這個妾。只是遇到這樣危險的事,又
聽到 19:24 老人要犧牲自己的女兒,情急之下犧牲了妾。因此
19:29 是他悲憤之餘,將妾的屍體作為控訴這種可恥罪行的工具,
這種狀況是比較可能的。且基比亞離以法蓮大概有15公里的直線距離
,還是山路, 19:28-29 記載那個妾已經沒有回應,又走山路半天到
一天回到家,應該是死了比較可能,且 20:4 作者稱呼利未人為「被
害之婦人的丈夫」(原文是「被殺之人的丈夫」), 20:5 陳述了婦
人是被強姦致死的,這都顯示出婦人是被基比亞人害死的。
經文:於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以色列民的首領,就是各支派的軍長,都站在神百姓的會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便雅憫人都聽見了。以色列人說:「請你將這件惡事的情由對我們說明。」那利未人,就是被害之婦人的丈夫,回答說:「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住宿。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 20:1-20:7 註釋:
(五)利未人向以色列眾民報告基比亞人的惡行。 20:1-7
●「從但到別是巴」:以色列最北端和最南端的兩個城,表示「全以
色列」的意思。不過這件事情可能是士師記早
期發生的,那時但恐怕還沒移到以色列北部,
這句話很可能是王國初期的作者加入的。
●「基列地」:泛指約但河東以色列人的屬地。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大約在耶路撒冷以北13公里處的
那斯貝廢坵(Tell en-Nasbeh)。
●「首領」:原文是「角落」,可能是用「房角石」的意思來指「領
袖」。
●「四十萬」:原文是四百「千」,這個「千」可能不是真的1000人
,而是一個「家族」或「軍隊單位」。因為 5:8 底波
拉時期能動員的軍隊也只有四萬人。此段所有的「千」
字應該都要解釋成一種「單位」,而不是真的一千人。
●「兇淫」:「亂倫」、「通姦」、「姦淫」。
◎這個利未人的陳述雖然有點誇大,但是還算中肯,距離事實不遠。
他的控訴導致全以色列人的同心聚集,這是以色列進迦南以後第三
次聚集,第一次是 書 18:1-28 分地業,第二次是 書 22:10-29 為
了約但河東建祭壇的事。
◎對惡事的反感:以色列人是個很不簡單的民族。會為了一個社經地位
頂多是中等的利未人,其離家的妾被姦殺的「小」事,而全部聚集起
來,如同一人,欲對驍勇善戰的便雅憫支派作戰以除掉惡事。在現代
,這種女人(尤其是社經地位平凡的)被輪姦致死的事,其實蠻常見
於報章雜誌,可是不會全國都群起激憤,欲要除掉這等惡事。多數人
的心態是,只要不發生在我或我的家人身上就好。雖說士師記時代是
以色列道德最紊亂的時代,可是我們現代人連那個時候的道德觀,都
比不上。
經文: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棚、自己房屋去。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去攻擊他們。我們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萬人挑取千人,為民運糧,等大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就照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醜事征伐他們。」於是以色列眾人彼此連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那城。以色列眾支派打發人去,問便雅憫支派的各家說:「你們中間怎麼做了這樣的惡事呢?現在你們要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便雅憫人從他們的各城裡出來,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那時便雅憫人從各城裡點出拿刀的,共有二萬六千;另外還有基比亞人點出七百精兵。在眾軍之中有揀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便雅憫人之外,點出以色列人拿刀的,共有四十萬,都是戰士。 20:8-20:17 註釋:
(六)以色列眾人下定決心要懲罰基比亞人,他們先跟便雅憫支派交涉,希
望交出匪徒接受制裁,便雅憫人拒絕,反倒要為了基比亞人跟以色列
人宣戰。 20:8-17
●「自己帳棚、自己房屋」:顯示這是剛由曠野進入迦南地的初期。
●「醜事」:「不道德、褻瀆的行為」。
●「便雅憫」:以驍勇善戰聞名。 創 49:27 中雅各的祝福即可約略
得知, 代上 8:40 12:2 也有提及。
●「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這是遵守 申 17:12 的原則。
●「機弦甩石」:這是古時的戰爭武器,埃及、亞述、巴比倫與以色
列人都使用過,大衛也曾用這武器打死歌利亞
撒上 17:49 。甩出的彈石大約半公斤,速度可達每
小時145-160公里。
◎種族主義的惡:便雅憫支派不論對錯、一味地保護自己人,「種」族
主義反倒帶來滅「種」之患。反觀現代,許多人不也是被種族主義所
綑綁?就像每年的選舉,就是有三成的人,不管候選人人品好壞、能
力高低,單純只憑看候選人講台語或國語,他的出生地在哪裡來投票
,即使這個候選人包賭包娼、收受賄賂,都沒關係。便雅憫支派的下
場,可作為借鏡。
經文: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以色列人早晨起來,對著基比亞安營。以色列人出來,要與便雅憫人打仗,就在基比亞前擺陣。便雅憫人就從基比亞出來,當日殺死以色列人二萬二千。以色列人彼此奮勇,仍在頭一日擺陣的地方又擺陣。未擺陣之先,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 20:18-20:23 註釋:
(七)以色列眾人先派猶大支派出戰,卻戰敗,有兩萬兩千人戰死。
20:18-23
●「伯特利」:位置與「艾城」相當接近。 書 8:9,12 這城座落於便雅憫
與以法蓮的邊界。此城距離米斯巴大概有8公里。
●「猶大」:因為猶大支派也以驍勇善戰聞名,且猶大的地業接近便雅
憫,可能比較熟悉當地的地形。
◎雖然這場戰爭上帝准許 20:18 ,但以色列人還是失敗,大概是因為基比
亞附近多山,地形崎嶇,因此便雅憫人佔了地利之便。
◎以色列人來求問神,只是問「誰應該先上去爭戰」,整個場景與問答有
如 士 1:1-2 ,只是對象由迦南人變成以色列的一個支派,這樣的對比出
現在士師記的開始與最後,好像作者特別安排要凸顯出這個時代的荒謬
。而理論上決定開戰前就應該來問上帝,但是以色列人已經決定開戰了
才來問該派誰出去。
經文:第二日,以色列人就上前攻擊便雅憫人。便雅憫人也在這日從基比亞出來,與以色列人接戰,又殺死他們一萬八千,都是拿刀的。以色列眾人就上到伯特利,坐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當日禁食直到晚上;又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那時,神的約櫃在那裡;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a 20:24-20:28 註釋:
(八)第二回合以色列人又戰敗,一萬八千人戰死。 20:24-28
●「燔祭」:整隻祭牲都在祭壇上燒掉的祭,有認罪,求神赦免的意思
,參考 利 1:4 4:13-21 。
●「平安祭」:上帝與獻祭者一起分享祭物的祭,表示與上帝和好的意
思。
●「獻燔祭和平安祭」:顯示他們有「悔改」與「與神和好」的心意。
●「約櫃」:士師記中約櫃只出現在此處。
◎上帝也很有意思,一直任憑以色列人失敗,直等到以色列人失敗兩次
,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不應該不問神就開戰,上帝反而要他們繼續打
,並且應許要把便雅憫人交在他們手裡。好像上帝透過戰敗來教導以
色列人要尊重神,但便雅憫人的罪惡也是必須懲罰的,所以第三回合
上帝就讓以色列人打勝仗。
◎正義之師,甚至帶著上帝的旨意,也不一定保證過程中的每次出擊都
必會獲勝。當然,最後的戰役是一定獲勝。士師記這裡的歷史記載,
打破受成功神學影響的舊有觀念。這對人生的道路行走,具有著很重
要的意義。我們生命中各樣的遭遇,即使是為了傳福音、為了正義的
緣故,也不一定凡事順利,甚至可能還遭遇流血犧牲的苦難,但是不
要因此而氣餒,失去信心。要相信最後在上帝的手裡。
經文:以色列人在基比亞的四圍設下伏兵。第三日,以色列人又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前擺陣,與前兩次一樣。便雅憫人也出來迎敵,就被引誘離城;在田間兩條路上,一通伯特利,一通基比亞,像前兩次,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便雅憫人說:「他們仍舊敗在我們面前。」但以色列人說:「我們不如逃跑,引誘他們離開城到路上來。」以色列眾人都起來,在巴力‧他瑪擺陣,以色列的伏兵從馬利‧迦巴埋伏的地方衝上前去。有以色列人中的一萬精兵,來到基比亞前接戰,勢派甚是凶猛;便雅憫人卻不知道災禍臨近了。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殺敗便雅憫人。那日,以色列人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都是拿刀的。於是便雅憫人知道自己敗了。先是以色列人;因為靠著在基比亞前所設的伏兵,就在便雅憫人面前詐敗。伏兵急忙闖進基比亞,用刀殺死全城的人。以色列人預先同伏兵約定在城內放火,以煙氣上騰為號。以色列人臨退陣的時候,便雅憫人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就說:「他們仍像前次被我們殺敗了。」當煙氣如柱從城中上騰的時候,便雅憫人回頭觀看,見全城的煙氣沖天。以色列人又轉身回來,便雅憫人就甚驚惶,因為看見災禍臨到自己了。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往曠野逃跑;以色列人在後面追殺。那從各城裡出來的,也都夾攻殺滅他們。以色列人圍繞便雅憫人,追趕他們,在他們歇腳之處、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便雅憫人死了的有一萬八千,都是勇士。 20:29-20:44 註釋:
(九)第三回合以色列人用伏兵之計殺死便雅憫人一萬八千人。 20:29-44
●「巴力他瑪」:地點不詳,可能在基比亞的東北邊。
●「衝上前去」:「爆炸出來」、「破裂出來」的意思。
●一通「基比亞」:這裡可能是抄寫的錯誤,應該是通「基遍」才對。
●「曠野」:指「以色列中央山脈東面的乾燥地帶」。
●「追趕他們,在他們歇腳之處」:原文是「不歇息地追趕他們」。
●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有可能是「迦巴」的筆誤,迦巴與
基比亞文字相當接近,且東面有深
谷。
●「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應該是「踐踏他們直到基比亞
對面,向著日出之地」。
◎ 20:29-35 是整個戰事的概略敘述, 20:36-48 則是戰事的詳細敘述。
便雅憫人因為太過自信,使得自己失去城池的保護,終於被擊敗。
經文:其餘的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往臨門磐去。以色列人在道路上殺了他們五千人,如拾取遺穗一樣,追到基頓又殺了他們二千人。那日便雅憫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磐,就在那裡住了四個月。以色列人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 20:45-20:48 註釋:
(十)戰爭的結局是:便雅憫人只剩下六百人,躲到臨門磐,便雅憫支派幾乎
被滅族。 20:45-48
●「臨門磐」:位於基比亞東北約九公里,有天然峽谷,易守難攻。
◎ 20:48 的處理方法,跟上帝命令對迦南人的「滅絕淨盡」
申 7:2 20:16-18 是一樣的,但這是上帝的心意與命令嗎?
經文: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我們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以色列人來到伯特利,坐在神面前直到晚上,放聲痛哭,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次日清早,百姓起來,在那裡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 21:1-21:4 註釋:
(十一)由於以色列人發誓不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導致便雅憫支派將要滅絕
21:1-4
●「起誓」:遵守誓言的重要性,參見 民 30:2-15 。舊約有很多愚
蠢、不智的起誓,這裡即為一例。其他有名的還有「耶
弗他的起誓」 士 11:30-31 、「掃羅的起誓」
撒上 14:24 。
●「放聲痛哭」: 2:4 中百姓也在伯特利附近放聲而哭,士師記以
痛哭結束。
●「築了一座壇」:伯特利已經有祭壇, 20:26 也記載以色列人獻過
燔祭和平安祭。此時為何還要築新壇?通常以色
列人不會隨便築壇,但是在戰爭前後常常會築壇
獻祭 撒上 7:9 13:9 14:35 。此處應該也是類
似的狀況,所以以色列人特別築壇獻祭。
◎這裡顯露出以色列人真的把便雅憫支派當成是迦南人對待,因此連
「通婚」也都不允許。這樣的誓言,導致便雅憫人真的要絕滅了。
◎「愚蠢」與「睿智」的起誓?
起誓在立下的當時,當事人必定覺得自己百分之百正確、百分之百
可以遵照誓約,所以才會發誓。但是因為人無法瞭解後面的發展,
加上人的智慧多會隨著時空不同、考慮不同,所以常發生以前覺得
聰明過人的想法,後來覺得真是愚昧不堪。或是換個角度、立場考
量,就會有不同的想法。士師記這一段記載,充分可見當時絕對百
分之百無誤的誓言,到了後來卻成了極其蠢笨的滅種計畫。所以當
我們看見人類本身的「有限」(時間、空間、智慧),就應該有所
保留,不能任意起誓。
◎延伸討論:起誓對不對?合不合聖經?可以參見 太 5:33-37 的相
關註釋。
經文:以色列人彼此問說:「以色列各支派中,誰沒有同會眾上到耶和華面前來呢?」先是以色列人起過大誓說,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的,必將他治死。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弟兄便雅憫後悔,說:「如今以色列中絕了一個支派了。我們既在耶和華面前起誓說,必不將我們的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現在我們當怎樣辦理、使他們剩下的人有妻呢?」又彼此問說:「以色列支派中誰沒有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呢?」他們就查出基列‧雅比沒有一人進營到會眾那裡;因為百姓被數的時候,沒有一個基列‧雅比人在那裡。會眾就打發一萬二千大勇士,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所當行的就是這樣:要將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盡行殺戮。」他們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見了四百個未嫁的處女,就帶到迦南地的示羅營裡。全會眾打發人到臨門磐的便雅憫人那裡,向他們說和睦的話。當時便雅憫人回來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給他們為妻,還是不夠。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原文是使以色列中有了破口)。 21:5-21:15 註釋:
(十二)以色列人想到的解決方案就是將基列雅比的未婚女性讓便雅憫男性娶
為妻。 21:5-15
●「絕了」:「砍斷」、「砍掉」。
●「基列雅比」:位於伯善東南方14.5公里,約但河以東3.2公里。
基列雅比人是瑪拿西的的後裔,與便雅憫人有比較
近的血緣關係(都是拉結的後裔)。
◎ 21:10-12 中並沒有說明基列雅比人是否被全部擊殺,不過以後的
歷史看起來,基列雅比是有倖存者的。有些人認為基列雅比人主動
交出沒有結婚的女性,因此逃過一劫。這並沒有經文證據,不過也
不無可能。
●「迦南地的」示羅:很可能只是為了強調基列雅比的女子是由約但
河東帶到約但河西,迦南地中的示羅。
◎ 撒上 11:1-15 基列雅比人遭受威脅時,就找便雅憫支派的掃羅求
救,掃羅的屍身也是基列雅比人取回埋葬 撒上 31:11-13 。顯然
這次的通婚使得這兩群人關係密切。也有人認為這裡特別提及基列
雅比人,是有意要詆毀掃羅王朝,因為士師記的作者可能是大衛王
朝的官員。
◎這種「配婚」的方式,不僅是女人很倒楣,男人也是。
經文:會中的長老說:「便雅憫中的女子既然除滅了,我們當怎樣辦理、使那餘剩的人有妻呢?」又說:「便雅憫逃脫的人當有地業,免得以色列中塗抹了一個支派。只是我們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他們為妻;因為以色列人曾起誓說,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必受咒詛。」他們又說:「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劍大路以東的示羅,年年有耶和華的節期」;就吩咐便雅憫人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他們的父親或是弟兄若來與我們爭競,我們就說:『求你們看我們的情面,施恩給這些人,因我們在爭戰的時候沒有給他們留下女子為妻。這也不是你們將女子給他們的;若是你們給的,就算有罪。』」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而行,按著他們的數目從跳舞的女子中搶去為妻,就回自己的地業去,又重修城邑居住。當時以色列人離開那裡,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了。 21:16-21:24 註釋:
(十三)由於基列雅比的未婚女性人數不足,所以以色列的長老默許便雅憫人
搶示羅女子為妻。 21:16-24
●「地業」:「財產」、「遺產」,這裡應該是一種簡化的說法,表
明便雅憫人需要被准許回到自己的產業,且必須有後裔
來繼承這些產業,這樣便雅憫支派才能延續下去。
◎ 21:19 這樣詳細的描述,可能是作者著作當時示羅已經被毀了。
撒上 4:1-11 記載了示羅的毀滅。
●「利波拿」:在示羅西北方五公里處,以出產葡萄聞名。
●「示羅」: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道路以東三公里,伯特利東北
北十五公里處,曾經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
書 18:1-10 撒上 1:1-3 。
●「耶和華的節期」:很可能是住棚節,葡萄收成後的新年節期。除
了示羅的居民外,應該還有其他地方的朝聖者
來參與。
●「搶....妻」: 創 34:3-7 撒下 13:20-38 ,女子受辱,父兄長得
為之出頭討公道。
●「爭競」:「爭吵」、「爭訟」。
◎因為以色列人的過份報復與急促的誓言,導致必須用這種荒謬「搶
婚」的方式來解決,實在是令人嘆息。這種方式不僅是女人很倒楣
,男人也是。
經文: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21:25-21:25 註釋:
(十四)士師記結論: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21:25
◎「各人任意而行」:可以說是基比亞事件的結論,也可以說是整本
士師記的結論。
◎ 17:1-21:25 不像前面記載了領袖的敗壞或成功及外族的侵略,反
倒是著眼在以色列立國根基的毀壞,前半段提到宗教的敗壞,後半
段提及道德的敗壞。這段附錄發生的時間應該都在士師記早期,作
者似乎透過這段附錄訴說著整個士師時代敗壞與衰弱的背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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