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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畢業離開新竹,來到高雄。從學生身份變成上班族,很多事情要適應,研究聖經
的動力就大幅低落。

但在,高雄三一長老教會認識 ksf 與 tzeyao。他們兩人信主沒多久,非常渴慕認識真
理,但教會當時沒有牧師,所以就在家裡帶他們查經。從福音書開始,漸漸地他們熟稔
並喜歡上這種查經方式,於是成為研經資料的同工。

資料提供者:tjm,ksf,tzeyao

這份研經資料,都願意放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甚至修改。我想,或者透過這種
Open Source的分享方式,可以把上帝的話傳達給更多的人知道,並且也希望有人可以
站在這份研經資料的肩膀上繼續改進,讓網友可以有更好的資料可以取用。

tjm 200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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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約伯記查經資料
零、背景:
  一、時間:
    (一)約伯記中沒有論及以色列的宗教文化制度,所以很可能約伯是在摩西之
          前。並且創世記 12-50章中描述列祖的生活與態度和約伯記的記載很像
          ,因此許多人相信約伯是在列祖時期的人物。
    (二)傳統認為約伯記也是摩西的著作,當然有人認為這是後期的作品。但以
          西結書提到約伯,西元前180年的便西拉智訓更直接提到約伯記,因此
          約伯記絕對不可能比西元前180年更晚。不過確定的著作日期相當難以
          決定。
    (三)死海古卷的第四穴有約伯記的片斷,第十一穴有約伯記的亞蘭文意譯本
          (他爾根譯本),年代大約是西元前200年(原著一定早於這個年代),譯
          文與希伯來原文相當近似。
    (四)約伯的年代應該是在西元前兩千年的列祖時代,但一開始約伯記可能以
          口傳或雛型記錄的方式存在,真正成書的時間應該在比較晚期,亞蘭文
          已經影響以色列人的時代了。
    
  二、作者:
    (一)有許多人爭論約伯是否是一個歷史上的人,不過以西結書將約伯、但以
          理和挪亞相提並論 結 14:20 ,顯出以西結認為約伯是一個真實存在的
          人。 雅 5:11 也顯示出雅各認為約伯是實存的人。
    (二)西元前2000-1800年的馬里列王表中就出現過「約伯」這個名字,西元
          前1400年的亞馬拿時期也出現過這個名字。
    (三)作者不明,有許多人有不同的推測,不過都沒有明確的證據。作者希伯
          來文造詣深厚,熟悉外地(尤其是以東地)的地理,因此可能來自希伯來
          的上流階層。
    
  三、信息:
    (一)本書討論義人受苦的問題,也討論神的公義與神的屬性。
    (二)強調耶和華是造物者,也是普世的主。
    (三)約伯記挑戰一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信仰,陳明苦難的
          原因不一定是「罪惡」,造物者不必然必須服膺因果律。約伯三友的信
          息,如今還常出現在許多正式的教導中,但約伯記的思想,卻仍不斷的
          提出控訴,控訴這種把複雜的人間事與造物者奧秘的存在簡化成「賞善
          罰惡」的因果律。
    
  四、特點:
    (一)約伯記屬於舊約智慧文學的一部分,約伯記、箴言、傳道書組成舊約的智
          慧文學。
    (二)約伯記大部份是用詩歌的文體寫成,整個故事的序言跟最後,是用散文的
          形式。
    (三)歷代以來有許多人質疑過約伯記的統一性,例如有人認定「撒但」是被擄
          歸回以後形成的觀念,因此是後來加的。但是如果沒有這段幕後的記錄,
          如何展開約伯的苦難呢?類似這些質疑常常都是用既有的成見套在約伯記
          上,並沒有任何證據說約伯記是依賴任何其他的文件而發展出來的。整體
          而論,約伯記應該是具有統一性的著作,雖然形成著作的時間可能不短。
    (四)本書有許多獨特的用字,是沒有出現在其他經卷的。
    (五)本書使用了許多譏諷的表達方式。

☆參考資料:
  1.「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約伯記」,安德生著,潘秋松譯,校園出版社。
  2.「天道聖經註釋--約伯記」,唐佑之著,天道書樓。
  3.「每日研經叢書--約伯記注釋」,紀博遜著,古樂人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4.「舊約詩歌智慧書導論」,卜洛克著,賴建國、陳興蘭譯,華神出版社。
  5.「約伯記研經導讀」,嘉大衛著,李保羅譯,天道書樓。
  6.「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7.「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經文: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 1:1-1:5

註釋:

壹、序言  1:1-2:13 
  一、約伯是一個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富有,並且重視兒女的信仰。
       1:1-5 
      ●「烏斯地」:不確定地點在何處,有些經文把這個地區跟以東連結在一起
                     耶 25:20  哀 4:21 ,有些經文將之與亞蘭連在一起
                     創 10:23  22:21 。
      ●「完全正直」:徹底正直、完全誠實。
      ●原文的時態顯示「敬畏神」與「遠離惡事」都是一種持續的狀態。
      ● 1:2 之前有連接詞,可能表示約伯的豐富跟他的完全正直有關。
      ●「五百對牛」:牛是以「對」計算,因為當時農夫犁田時通常是用一對牛
                      來負軛。
      ●「母驢」:比雄性貴重,因為除了可以生小驢之外,驢奶還可以當飲料。
      ●「東方」:約但河以東就是所謂的「東方」。
      ●「至大」:大概就是「首富」的意思。
      ●「按著日子」:原文意義不清,可能是指某個七天的節期,或者特殊的日
                     子(生日一類的)。
      ●「自潔」:「分別為聖」的意思,可能包含悔罪與潔淨一類的儀式。
      ●心中「棄掉」:原文雖然是「祝福」的意思,但這裡是用其「咒詛」的意
                      思。
      ●「常常這樣行」:「日常的行為」。
      ◎約伯被評論為「完全正直」,但他和別人都不以為約伯自己是「無罪的」
       。這樣的生命品質很少見,所以我們很難理解。不過聖經還是記載存在一
       個正直公義的完全人:約伯。這一點是本書的基礎,不能用「世人都犯了
       罪」來弱化聖經的記載與苦難的難以理解性。
      ◎約伯自己扮演祭司的角色,這跟以色列列祖時期的族長是一樣的,他也對
        罪惡很謹慎,怕自己的兒女在歡宴中不小心輕浮得罪神,歡宴後就會去警
        告其兒女要潔淨自己。這些舉動都顯示約伯非常敬畏神。
經文:

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1:6-1:12

註釋:

  二、耶和華向撒但誇耀約伯的純正,撒但認為約伯是因為行善能夠獲得好處才行
      善,並且斷言只要讓約伯喪失財富,約伯就會喪失信仰。耶和華同意撒但進
      行測試。 1:6-12 
      ●「神的眾子」:指的應該是「天使群」。
      ●「撒但」:「敵對者」的意思,前面有「冠詞」,表示這是特指「那個撒
                  但」。
      ●「也來在其中」:表示撒但並非常常在神的會中。
      ●「我從地上走來走去」: 彼前 5:8 中提到「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
                             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你且伸手」:應該是「但是你只要伸手」。
      ◎撒但在此的角色並不突出,他雖然挑戰神,但還是必需在上帝的允許下才
        能動作,而且所做事情的範圍還受神限制。撒但從來不是可以跟上帝相抗
        衡的力量。約伯的苦難,即使是因為撒但的挑戰,卻直接來自於上帝的「
        許可」。這也是本書的主要張力來源,愛人的神,允許苦難降臨在不需要
        懲罰的人身上。
      ◎撒但質疑約伯只不過是因為「想要獲得福氣」才行善敬虔,當然,這同時
        也質疑上帝都是用收買的方式獲得子民的忠誠。撒但認為一切都是受「因
        果律」控制,有「果」是因為有「因」,沒有什麼因果關係之外的「信仰
        」、「情操」。
      ◎上帝其實在撒但對約伯的事情發言之前就主動認定約伯的本質是正直、敬
        畏神的,他也相信約伯並定能通過考驗,因此跟撒但展開賭注。
      ◎我們的信仰是不是建立在「希望獲得上帝的賞賜」上?這正是撒但認定的
        「宗教信仰原則」、「宗教信仰因果關係」。我們是否傳講「信耶穌是為
        了得福氣」、「信耶穌一定會得福氣」的「撒但信仰」?
經文:

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不料,有狂風從曠野颳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或譯:也不妄評神)。 1:13-1:22

註釋:

  三、約伯的牲畜、羊群、駱駝與兒女都在同一日中喪失,約伯陷入悲哀之中,但
      是仍不犯罪,仍以神為神。 1:13-22 
      ●此段用兩次天災、兩次人禍,穿插著構成對約伯財產與兒女的掠奪。
      ●「示巴人」:居住在阿拉伯西南部。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指的應該是「閃電」。
      ●「迦勒底人」:亞蘭族的遊牧掠奪者,大約西元前1000年才定居於米所波
                      大米南部。
      ●「撕裂外袍」:表達悲哀的方式  創 37:34  書 7:6 。
      ●「剃了頭」:是米所波大米與迦南人表達悲哀的方式。
      ●「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與 1:11 中撒但預期的相反。
      ●「並不犯罪」:也可以翻譯為「不以上帝是錯的」。
      ◎神容許撒但在很短的時間中奪取約伯的一切,而且還用了兩次天災,讓約
        伯知道這是上帝的工作。約伯也的確認為這是上帝的作為,在他眼中完全
        沒有撒但的存在。
      ◎約伯是悲傷的,他用行動表明了自己深切的悲哀,但他的禱告卻是順服的
        ,承認神可以賞賜、收回原本不屬於約伯的東西。以致撒但的控告完全失
        敗。約伯的反應說明他的敬虔跟利益無關,「信仰,不全是因果關係可以
        說明的」。
      ◎我們是否認為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神的?神有權可以收回?我們是否
        真的由內心相信我們只是我們財產與兒女的管家?願意順服神給的境遇?
        一無所有了,我們還信神嗎?
經文:

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 2:1-2:6

註釋:

  四、上帝又向撒但誇耀約伯的信仰不僅僅是利益交換。撒但卻表示那是因為約伯
      自身肉體沒有受傷害,所以他還自覺幸運。並斷言只要傷害約伯的肉體,約
      伯一定離棄上帝。上帝又同意撒但進行測試。 2:1-62:1 後面還有「站立在耶和華面前」 被和合本省略。 1:6 中並沒有提
        及撒但站立在神面前,這似乎表達撒但「有所圖」而刻意站在上帝面前
        。
      ●「持守」:「抓住」、「牢靠」。
      ● 2:4 是引用一句古老的諺語來表達撒但的看法:除非是傷害身體( 1:12 
        中上帝禁止),不然不算是真正的試煉。
      ●「以皮代皮」:只「以別人的皮替代自己的皮受苦、受害」。
      ◎約伯財產損失,看起來不是一天兩天,而是過了一段日子,以致上帝可以
        在撒但面前誇耀。約伯既然沒有背棄信仰,上帝加給他的苦難就變成「無
        故」的了。但約伯仍然緊緊抓住他的純正,這就成為上帝的誇耀。
      ◎撒但的看法認為約伯是個冷漠的人,只要自己沒受害,他並不在乎身外之
        物的損失。因此上帝之前的限制 1:11 ,簡直就讓這個測試失去意義。只
        要上帝准許他傷害約伯的身體,約伯一定會顯露出本性。


經文:

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2:7-2:10

註釋:

  五、約伯全身長毒瘡,其妻要約伯咒詛神,約伯卻責備其愚昧,認為人即使由
      神遭禍也不是神的不對。 2:7-10 
      ●「毒瘡」:目前並無法確認究竟是何種病,但毒瘡被視為是神的咒詛
                   申 28:27 。
      ●「爐灰」:「灰燼」,有可能是指城外棄置灰燼、垃圾的地方。
      ●「拿瓦片刮身體」:應該是為了止癢或者刮去濃汁。
      ●「棄掉」:「祝福」、「咒詛」,這裡是「咒詛」的意思。
      ●「你說話」:應該譯為「你現在說著的話」,而不是指約伯的妻子所說
                    的所有話。
      ◎有許多人對約伯的妻子有許多批評,不過一個妻子看到自己的丈夫落到
        這個地步,難免灰心喪志。她既然不認為約伯的病可以康復,財富可以
        恢復,就建議約伯不如早日自殺,好由目前的痛苦中解脫,其動機是出
        於愛,但其建議正好符合撒但的意圖。
      ◎許多人認為約伯「不以口犯罪」並不表示心中沒有疑惑。但這裡應該是
        指「約伯沒有在測試中失敗」的意思。本來約伯可能真的完全不會失敗
        ,無奈在朋友的挑動之下,約伯還真的憤怒的質疑起上帝來了。
經文:

約伯的三個朋友─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聽說有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身上,各人就從本處約會同來,為他悲傷,安慰他。他們遠遠地舉目觀看,認不出他來,就放聲大哭。各人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落在自己的頭上。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因為他極其痛苦。 2:11-2:13

註釋:

  六、約伯三友來安慰約伯,看見約伯極其痛苦,就與約伯一同坐在地上哀痛。
       2:11-13 
      ●約伯三友都比約伯年長  15:10 。
      ●「提幔」 :此地與以東有關 耶 49:7,20  結 25:13  摩 1:12 。
      ●「以利法」:在聖經中曾經是個以東人的名字  創 36:11,15 。
      ●「書亞」:位於幼發拉底河中部一帶地方。
      ●「拿瑪」:可能位於亞拉伯之西北。
      ●「七天七夜」:這是為死人哀哭的時間長度 創 50:10  撒上 31:13 。
      ◎看來約伯的病讓約伯的容貌改變,甚至朋友們都認不出約伯來。
      ◎朋友們應該是真心為約伯的遭遇痛心,僅是默默的陪他七天。
經文:

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說: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願那日變為黑暗;願神不從上面尋找它;願亮光不照於其上。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願密雲停在其上;願日蝕恐嚇它。願那夜被幽暗奪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願那夜沒有生育,其間也沒有歡樂的聲音。願那咒詛日子且能惹動鱷魚的咒詛那夜。願那夜黎明的星宿變為黑暗,盼亮卻不亮,也不見早晨的光線(原文是眼皮);因沒有把懷我胎的門關閉,也沒有將患難對我的眼隱藏。 3:1-3:10

註釋:

貳、約伯與約伯三友的講論  3:1-27:23 
    ◎這一大段經文中,約伯的朋友們談論神,但約伯卻常常自言自語,或者是向
      神說話。這是整個對話中基本的差異。並且約伯從來沒有關注在自己財產與
      身體的傷害,他關注的核心反倒是「神自己」,以及「神與自己的關係」。
  一、第一回合對話  3:1-14:22 
    (一)約伯的開始發言:一首哀歌  3:1-26 
          ◎這一段是用詩歌體表達,其中吶喊的聲音很長,表達出約伯深切的痛
            楚。
          1.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與自己被懷孕的那日。 3:1-10 
            ●「懷了男胎」:古時不到出生就無法判定性別,因此這裡只是呼應
                            前面的咒詛生日,進而咒詛生日的黑夜。
            ◎約伯的咒詛是與上帝的創造相反,上帝的創造是由光開始,約伯卻
              是希望自己的生日與被懷孕日的光被收回。
            ● 3:6 的意思是希望那個日子被由日曆中取消。
            ●「生育」、「歡樂的聲音」:希望那夜沒有生命力,無法產生新生
                                        命,憑藉的方法就是後面的「沒有歡
                                        樂的聲音」,指的可能是「沒有慶祝
                                        小孩出生的歡樂聲音」。
            ●咒詛「日子」:也可能是「海洋」的意思,原文中兩字相近。
            ●「鱷魚」:「巨大的海獸」、「海怪」。
            ◎痛苦如果是真實的,人又怎能無動於衷?約伯這樣強烈的表達自己
              的情感,雖然是許多「有修養的」基督徒覺得難以接受的,但卻是
              理所當然與真實的。
經文:

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為何不出母腹絕氣?為何有膝接收我?為何有奶哺養我?不然,我就早已躺臥安睡,和地上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謀士,或與有金子、將銀子裝滿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或像隱而未現、不到期而落的胎,歸於無有,如同未見光的嬰孩。在那裡惡人止息攪擾,困乏人得享安息,被囚的人同得安逸,不聽見督工的聲音。大小都在那裡;奴僕脫離主人的轄制。 3:11-3:19

註釋:

          2.約伯質問為何他不是一出生就死亡,得享安息。 3:11-19 
            ◎約伯並不認為死亡可以為他換回公義,他只是希望「停止苦難」。
            ●「重造」:「建造」或「建立」,沒有「重新」的意思。
            ●「荒邱」:「荒廢之處」、「廢墟」。這裡可能指墳墓或金字塔。
            ●「奴僕脫離主人的轄制」:「奴隸脫離主人」,指社會階層都消失
                                       。
            ●「被囚的人」:「囚犯」、「俘虜」、「奴隸」或「奴工」。
            ◎此時在約伯的心目中,死亡的觀念有如「人死如燈滅」這樣,只要
              死亡,一切的善惡、階級就會消逝,他的苦難也能一了百了。但是
              他仍然沒有「自殺」的念頭。
經文:

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人的道路既然遮隱,神又把他四面圍困,為何有光賜給他呢?我未曾吃飯就發出歎息;我唉哼的聲音湧出如水。因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 3:20-3:26

註釋:

          3.約伯陳明自己渴望死亡,自己那麼痛苦,無法得到安息。 3:20-26 
            ●「光」:意義近似於「生命」,與後面的「生命」相呼應。
            ●「切望」:「等候」。
            ●「神又把他四面圍困」:撒但的眼中,神是四面「保護」約伯,不
                                    過目前約伯的眼中,自己是被神「四面圍
                                    困」。
            ●「唉哼」:原文應該是「咆哮」或「獅子吼叫」。
            ●「所恐懼的....所懼怕的」:就是約伯遭遇的那些苦難,或者說是
                                        失去神的恩寵。
            ◎約伯這時也已經絕望,認為只有死亡才能解除他的苦難。
經文: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人若想與你說話,你就厭煩嗎?但誰能忍住不說呢?你素來教導許多的人,又堅固軟弱的手。你的言語曾扶助那將要跌倒的人;你又使軟弱的膝穩固。但現在禍患臨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驚惶。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嗎?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嗎? 4:1-4:6

註釋:

    (二)以利法的發言  4:1-5:27 
          1.前言:要約伯想起自己以前曾經幫助過軟弱的人,現在自己遭遇禍患
            怎麼就陷入焦躁驚惶之中了?不是應該敬畏神、行事純正以獲得依靠
            和盼望嗎?  4:1-6 
            ◎以利法首先發言,他可能是最年長或者最受尊敬的。
            ●「回答」:應該翻譯為「說話」,因為以利法並不想要回答什麼。
            ●「你就厭煩嗎?」:也可以譯為「你能忍受嗎?」,如果是這樣翻
                                譯,有可能是以利法要為以下的發言致歉。不
                                然就是以利法責備約伯無法聽別人的發言。
            ●「教導」:「管教」、「訓誡」、「糾正」、「教育」。
            ●「許多」:「眾多」。
            ●「昏迷」:「厭煩」、「焦急」、「耐不住」。
            ◎此處以利法責備約伯軟弱,沒有辦法以身作則,實踐他自己以前的
              教導。這樣指責也對,不過約伯目前遭遇的,跟他以前教導的人所
              遭遇的並不相同,所以不太能直接類比。
經文:

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獅子的吼叫和猛獅的聲音盡都止息;少壯獅子的牙齒也都敲掉。老獅子因絕食而死;母獅之子也都離散。 4:7-4:11

註釋:

2.神是賞善罰惡的神,並且擊打惡人時,強而有力。 4:7-11 
            ●「無辜」:「乾淨的」、「無罪的」。
            ●「毒害」:「患難」、「勞苦」。
            ●「獅子」:常常用來比擬強暴的惡人。
            ●「老獅子」:原文沒有「老」字,就是「壯獅」的意思。
            ●「絕食」:「缺少食物」。
            ◎以利法的邏輯就是「因果報應」、「怎麼種就怎麼收」。有如
               詩 37:25 中的觀念。這樣的原則本來是沒錯,不過以利法將之擴
              張到「沒有例外」 4:7-8 ,就出了問題,因為約伯正好是個例外。
              而且,這樣的說法就暗指約伯犯罪,甚至是強暴的惡人,對於約伯
              來說,更是進一步的傷害。
經文:

我暗暗地得了默示;我耳朵也聽其細微的聲音。在思念夜中、異象之間,世人沉睡的時候,恐懼、戰兢臨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戰。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直立。那靈停住,我卻不能辨其形狀;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靜默中聽見有聲音說: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主不信靠他的臣僕,並且指他的使者為愚昧;何況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塵土裡、被蠹蟲所毀壞的人呢?早晚之間,就被毀滅,永歸無有,無人理會。他帳棚的繩索豈不從中抽出來呢?他死,且是無智慧而死。 4:12-4:21

註釋:

          3.自己透過靈異的經驗,知道神比人公義、超越。而人是會迅速毀壞消
            逝的存在。 4:12-21 
            ●「靈」:也有可能是「風」的意義。
            ●「他的臣僕」、「他的使者」:指「天使」。
            ●「在思念夜中、異象之間,世人沉睡的時候」:直譯為「在思念中
                                                        、夜間的異象裡,
                                                        世人沉睡的時候」。
            ●「思念」:「分裂」、「矛盾的思想」,也有人翻譯為「惡夢」。
            ●「被蠹蟲所毀壞的人」:也可以譯為「像蠹蟲一樣被毀壞的人」。
                                    指的是人生命的脆弱。
            ●「 蠹蟲」:「蛾」、「蛀蟲」。
            ●「帳棚」:比喻「生命」或「肉身」。
            ●「帳棚....抽出來」:比喻「死亡」。
            ●「無智慧」:因為時間短暫,還來不及累積智慧就死亡。
            ◎這個異象對以利法來說一定是印象深刻的,其實對別人來說,也應
              該是印象深刻的。今天如果誰能直接聽到上帝的聲音,豈不是被當
              成先知,其教訓被當成是不會錯誤的。說起來以利法在異象中聽到
              的也沒有錯,只是他太高舉這個經歷,認為這個正確的教訓以及其
              推論可以用在每一個地方:「人不可能比造物者超越、公義,所以
              人受苦一定是因為犯罪」。以致失去了成長與反省的空間,更把約
              伯推向更痛苦的深淵。
            ◎神蹟不等於信仰、直接默示不代表處處正確、靈恩不代表靈命、恩
              賜不等於生命成熟、經驗不等於真理。這些我們都知道,但人好像
              很難跳脫經驗的衝擊與影響。
經文:

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諸聖者之中,你轉向哪一位呢?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我曾見愚妄人扎下根,但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他的兒女遠離穩妥的地步,在城門口被壓,並無人搭救。他的莊稼有飢餓的人吃盡了,就是在荊棘裡的也搶去了;他的財寶有網羅張口吞滅了。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裡發生。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 5:1-5:7

註釋:

          4.因為犯罪而遭遇苦難,就算禱告也不會蒙垂聽,人既然犯罪,遭遇苦
            難乃是理所理所當然的。  5:1-7 
            ●「諸聖者」:原文是「複數」是指「天使」的意思,如果這個「複
                          數」是「尊貴的複數」,那就是指「神」了。不過以
                          前者比較可能。
            ● 5:2 應該是一個諺語。
            ●「癡迷人」:「愚蠢的人」、「被矇騙的人」。
            ●「扎下根」:此動詞的另一個時態是「連根拔出」的意思,因此在
                          這裡作為雙關語用。在此可能暗指約伯的富足。
            ●「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我忽然宣布他的住處已經受到咒詛」
                                      。
            ●「在城門口被壓」:城門口為當時審判、仲裁的地方,這裡是指「
                                審判時不獲得公平的處理」。
            ●「火星」:「火焰之子」、「火花」。「火焰」同時也是迦南的「
                        火與邪惡之神」,不過這裡可能指的就是「火花」。
            ◎這裡以利法暗示約伯的遭遇是導因於約伯的愚妄,這種狀況本是理
              所當然,禱告也沒用,還不如坦然接受,反省改過。當然,他太過
              直接的比喻會讓約伯更加想起自己的痛苦,再加上約伯認定自己的
              苦難跟罪惡無關,這種說法結果就更引發約伯的忿怒了。
經文:

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他。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裡;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他們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5:8-5:16

註釋:

          5.以利法自己要回到神面前仰望祂,神的能力強大,且秉公行義。
             5:8-16 
            ●「至於」:「但是」。以利法表示,如果自己站在約伯的地位,他
                        的反應會不一樣。
            ●「仰望」:「尋求」、「尋找」。
            ●託付「他」:原文是「複數的上帝」,意義是「尊貴的複數」,而
                          非「多神」。仰望「神」則是「單數的上帝」。
            ●「哀痛的」:「黑暗的」、「哀痛的」,指「苦難中的人」。
            ◎以利法呼籲約伯要尋求神,把一切託付給祂,約伯應該已經這樣做
              了,以利法的建議跟約伯目前做的並沒有很大的不同,只是約伯很
              痛苦,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受苦。
經文: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他必救你脫離刀劍的權力。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田裡的野獸也必與你和好。你必知道你帳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5:17-5:27

註釋:

          6.鼓勵約伯接受上帝的苦難管教,然後神要重新賜福給約伯。 
             5:17-27 
            ●「懲治」:「責備」、「判斷」、「證明」。
            ●「全能者」:「全能者」、「最強大的」,指「上帝」。
            ●「管教」:「懲戒」、「糾正」。
            ●「田間的石頭」:會妨礙植物生長。
            ●「田裡的野獸」:也會妨礙作物生長。
            ●「壽高年邁」:「健壯」的意思。意思是到了死前還很健壯。
            ●「考察」:「審慎地調查」。
            ◎以利法從「苦難是上帝的管教」這個角度來勸告約伯,提到約伯只
              要接受管教,他目前所失去的東西都會恢復。其實以利法的說法對
              約伯這個狀況不適用,但「苦難是報應」、「苦難是管教」在許多
              場合是非常正確的,我們一般人受苦,是可以思考到底自己有沒有
              不對,神到底要教導我們什麼,畢竟我們不是約伯。
            ◎以利法的意見,跟撒但指責的信仰一致:「為了福氣才信上帝」、
              「為了怕處罰才信上帝」。而第三章以前的約伯,其信仰是「不管
              上帝是不是沒有理由的奪去他的一切,只因為上帝是上帝,他就信
              仰祂,並且承認上帝有權奪去自己的一切」。上帝是公義的,但祂
              是活的,可以有自由按祂認為對的、好的方式行事。以利法信仰的
              神,是遵循因果報應、賞善罰惡這個準則做事的。我們的信仰是如
              何呢?
經文:

約伯回答說: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我一切的災害放在天平裡;現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語急躁。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其毒,我的靈喝盡了;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嗎?蛋青有甚麼滋味呢?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 6:1-6:7

註釋:

    (三)約伯的第一次回覆  6:1-7:21 
          ◎以利法沒有直說約伯犯罪,不過由以利法的言論中,可以推論出約伯
            一定是有罪或不敬虔才會導致今日的狀況,這讓約伯非常生氣。
          1.約伯表達自己非常痛苦,因此語言急躁是應當而理所當然的。 6:1-7 
            ●「煩惱」:「忿怒」、「煩惱」。與  5:2 的「忿怒」同字。約伯
                        是要反駁以利法的勸告。
            ●「其毒」:指箭頭上所塗的毒藥。
            ●「野驢有草....牛有料」:指動物如果有食物當然不會吼叫,而約
                                      伯目前就是遭遇痛苦,所以一定會出聲
                                      。
            ● 6:6-7 約伯嘲笑以利法的言論是沒有味道、惹人厭惡的。
            ●「蛋青」:到底是什麼食物並不清楚,可能是「果汁或液體的黏性
                        物質」。
            ◎這裡約伯看似要回應以利法,事實上約伯也在此控訴上帝對他的傷
              害是讓他無法承受的。
            ◎其實約伯可能對朋友的要求也太高了,他自己既然面對難以承擔的
              特殊痛苦,又如何冀望朋友可以了解或有獨特的見解呢?他的忿怒
              ,其實背後應該是針對上帝,而不只是朋友。
經文:

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我有甚麼氣力使我等候?我有甚麼結局使我忍耐?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在我豈不是毫無幫助嗎?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 6:8-6:13

註釋:

          2.約伯表達自己無辜,而且還是期望死亡。 6:8-13 
            ●「聖者」:指「上帝」。參考 賽 1:4  5:19 。
            ●「違棄」:「遮蓋」、「躲藏」。
            ●「結局」:指未來的結局。
            ●「智慧」豈不是:「智慧」或「成功」。
            ◎約伯在此已經表現出自己無力繼續撐下去,也失去了一切盼望,只
              想儘快一死了之。
經文: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這河因結冰發黑,有雪藏在其中;天氣漸暖就隨時消化,日頭炎熱便從原處乾涸。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河偏行,到荒野之地死亡。提瑪結伴的客旅瞻望;示巴同夥的人等候。他們因失了盼望就抱愧,來到那裡便蒙羞。現在你們正是這樣,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 6:14-6:21

註釋:

           3.約伯本來還期待他的朋友帶給他希望,但是他現在反而陷入更深的
             絕望中。 6:14-21 
             ●「灰心」:「絕望」的意思。
             ●「慈愛」:「慈愛」、「忠誠」,指「立約的堅貞」。
             ● 6:14 可以直譯為「那將要絕望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
               即便他離棄了對全能者的敬畏」。
             ●「我的弟兄」:指「以利法」等人。
             ●「流乾的河道」:當地有許多河道,冬天沒有旅人的時候充滿溪
                               水,夏天旅人多的時候就乾涸。意思就是這些
                               朋友錦上添花有餘,而需要雪中送炭時卻不出
                               現。
             ● 6:18 原文沒有「順河偏行」,不過此節的意義正是如此。當客
               旅口渴找水喝,找到河道就順著河道走,希望找到水。無奈這個
               河道是沒有水的,於是一行人就渴死在荒野。
             ●「提瑪」:是當時的貿易大都市,位於阿拉伯的西北。
             ●「示巴」:也是當時的貿易大都市,位於阿拉伯的西南。
             ◎約伯的朋友應該都熟悉沙漠旅行,而且他們可能還剛剛經過一次
               沙漠旅行才來到約伯處,因此這裡的例子可以準確的傳達約伯對
               朋友深切的失望。
             ◎約伯斷言以利法的說法是因為懼怕,懼怕約伯的苦難會臨到自己
               ,所以不敢正視這個苦難,選擇落井下石。
經文:

我豈說:請你們供給我,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物給我?豈說:拯救我脫離敵人的手嗎?救贖我脫離強暴人的手嗎?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裡豈不辨奸惡嗎? 6:22-6:30

註釋:

           4.約伯對朋友發出挑戰,要他們直接指出他的錯誤。 6:22-30 
             ●「有錯」:「犯錯」的意思。
             ◎約伯表明自己不求朋友提供金錢或其他方面的支援,現在他只求
               朋友給他正面的一擊,不要閃閃躲躲的暗示他有錯。他要朋友直
               接指出他的錯誤。他也要朋友重新檢視他的事情,不要給予不公
               平的評論,他覺得自己真是沒錯誤的。
經文:

人在世上豈無爭戰嗎?他的日子不像雇工人的日子嗎?像奴僕切慕黑影,像雇工人盼望工價;我也照樣經過困苦的日月,夜間的疲乏為我而定。我躺臥的時候便說:我何時起來,黑夜就過去呢?我盡是反來覆去,直到天亮。我的肉體以蟲子和塵土為衣;我的皮膚才收了口又重新破裂。我的日子比梭更快,都消耗在無指望之中。求你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觀看我的人,他的眼必不再見我;你的眼目要看我,我卻不在了。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他不再回自己的家;故土也不再認識他。 7:1-7:10

註釋:

           5.約伯認為人生在世好像服勞役,反反覆覆的辛苦勞頓,只等著死亡
             臨到可以休息,然後消逝無蹤。 7:1-10 
             ●「爭戰」:「軍隊」、「戰爭」。這裡的意思是人生在世如同服
                        兵役(被迫服兵役)。此字也可以作「服勞役」解釋。
             ●「雇工人」:按日計工資的工人,每天工作後就可以領工資。
             ●「困苦的」:「空虛的」、「虛妄的」。
             ●「定」:「計算」、「指定」、「派定」。
             ● 7:4 描述失眠的狀況。
             ● 7:5 破裂之後有一個字中文沒有翻譯,該字的意思是「流動」
               。在這裡應該是形容血液或者是濃液又由皮膚的破裂處流出。
             ●「梭」:織布機上帶動線的工具,約伯用來表示自己生命的消耗
                       比梭的動作更快。
             ●消耗在無「指望」:有「希望」跟「線」的意思,這裡就變成相
                                 關語,一方面說自己失去指望,也暗指自己
                                 終將如線終於被快速移動的梭扯斷般的死亡
                                 。
             ●「求你想念」:這是約伯在對話中第一次向神禱告。「想念」是
                             「記念」的意思。
             ●「我卻不在了」:指「死亡」、「離開人世」。
             ●「故土」:「以往居住的地方」。
             ◎約伯漸漸的認定上帝把他當敵人對待,因此他陳述人生就好像雇
               工的生涯般痛苦,辛苦了一天就等著休息領工錢。但他比一般人
               還慘,辛苦了一天,晚上卻無法休息,肉體也損壞,看不見任何希
               望。他求神考慮一下他的生命本質只是一口氣,經不起摧殘,不
               久就會死亡。這樣說,當然是希望神放過他,讓他不要再受苦了
               。
             ◎這裡可能讓當代的基督徒覺得驚訝的,是約伯在「不確定有沒有
               永生」(約伯當時對永生的概念還不是很清晰)的狀況下居然還是
               信造物者。這或許能讓我們思考信仰的本質是什麼?我們是不是
               太用天堂與地獄來威脅利誘人信福音了?
經文:

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我對神說:我豈是洋海,豈是大魚,你竟防守我呢?若說: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釋我的苦情,你就用夢驚駭我,用異象恐嚇我,甚至我寧肯噎死,寧肯死亡,勝似留我這一身的骨頭。我厭棄性命,不願永活。你任憑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虛空。人算甚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你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才任憑我咽下唾沫呢?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我現今要躺臥在塵土中;你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 7:11-7:21

註釋:

           6.約伯轉向神發言,質詢上帝為何百般刁難他,並且求神放過他,給
             他一死。 7:11-217:11 中約伯是覺得自己很痛苦,而且快死了,因此就不希望繼
               續保持緘默,而能夠把自己的想法全盤說出。
             ●「洋海....大魚」:在迦南神話中是代表「混亂」的神明。「大
                                 魚」是「海怪」的意思,又名拉哈伯
                                  詩 89:10 。
             ●「防守」:「看守」、「監禁」。約伯認為上帝用苦難與疾病來
                         監禁他。
             ●「恐嚇」:「突然的驚嚇」、「突然的驚慌」。由此看來約伯即
                         使睡覺也遭受撒但的攻擊,讓他無法安睡。
             ●「噎死」:「掐死」、「窒息而死」。
             ●「你任憑我吧」:要求神不要理會他(不用賜福、拯救),就讓他
                               死吧。
             ●「任憑我咽下唾沫」:這是阿拉伯俗語,意思是「喘一口氣」,
                                   而不是「死亡」。約伯是求神暫時不要關
                                   注他,讓他至少可以喘口氣。
             ●「殷勤地尋找」:原文是「懇切的尋找」的意思。
             ◎約伯認為自己不是什麼大怪獸,上帝用不著這樣對待他,也不用
               時刻試驗監督他,讓自己甚至無法鬆一口氣。就算是自己犯了罪
               好了,其實也不影響上帝的存在,何必這樣嚴格的處罰呢?何不
               赦免也就算了?
             ◎約伯和他的朋友們似乎都太過高舉上帝的偉大高超,以致沒想過
               上帝其實很可能關注一個人的存在與生活。有時其實不是地位差
               距的問題,有愛在其中狀況就不一樣了。
             ◎約伯可能根據以前的經驗認為上帝跟他的關係特殊,所以上帝未
               來會「懇切的尋找」或「殷勤的尋找」約伯。我們跟上帝之間有
               這樣明確的關係嗎?我們有這樣的自信嗎?
經文: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這些話你要說到幾時?口中的言語如狂風要到幾時呢?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他;他使他們受報應。你若殷勤地尋求神,向全能者懇求;你若清潔正直,他必定為你起來,使你公義的居所興旺。你起初雖然微小,終久必甚發達。 8:1-8:7

註釋:

    (四)比勒達的發言  8:1-22 
          1.比勒達責備約伯說話過份,因為上帝不可能不公平正義。約伯的兒女
            和約伯可能都是得罪神才受此報應,如果約伯無辜,終究是可以得福
            。 8:1-7 
            ●「偏離」:「彎曲」。
            ●「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這是約伯三友的立
                                                        論主軸,不過他們
                                                        大概是認為「神不
                                                        能須臾偏離絕對公
                                                        義的準則」,而不
                                                        是廣義的「公義」。
            ●「或者」你的兒女:「如果」、「假設」。
            ◎比勒達的立論與以利法一致,但言論更直接犀利,認定約伯的兒女
              犯罪,約伯也犯罪,要求約伯悔改。
經文:

請你考問前代,追念他們的列祖所查究的。我們不過從昨日才有,一無所知;我們在世的日子好像影兒。他們豈不指教你,告訴你,從心裡發出言語來呢?蒲草沒有泥豈能發長?蘆荻沒有水豈能生發?尚青的時候,還沒有割下,比百樣的草先枯槁。凡忘記神的人,景況也是這樣;不虔敬人的指望要滅沒。他所仰賴的必折斷;他所倚靠的是蜘蛛網。他要倚靠房屋,房屋卻站立不住;他要抓住房屋,房屋卻不能存留。他在日光之下發青,蔓子爬滿了園子;他的根盤繞石堆,扎入石地。他若從本地被拔出,那地就不認識他,說:我沒有見過你。看哪,這就是他道中之樂;以後必另有人從地而生。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他還要以喜笑充滿你的口,以歡呼充滿你的嘴。恨惡你的要披戴慚愧;惡人的帳棚必歸於無有。 8:8-8:22

註釋:

          2.比勒達要求約伯查考傳統流傳下來的智慧,就會知道惡人的下場與
            神的公義。 8:8-22 
            ●「考問」:「詢問」、「尋求」。
            ●「查究」:「探究」、「研究」。
            ●從「心裡」發出言語:「理性」、「內心」、「知識」。
            ●「蒲草」:多生長於埃及南部的尼羅河沿岸。巴勒斯坦北部與濱
                        海平原也相當常見。
            ● 8:11-13 是表示神之於人,正如同泥之於蒲草,水之於蘆荻一
              樣。人離棄神就如這些植物離開水一樣,會很快枯乾。這就暗示
              約伯以前的財富與家業是因為離開神而毀滅。
            ●「蜘蛛網」:原文是「蜘蛛的房子」,跟後面的「房屋」相呼應
                          。
            ●「發青」:「濕潤的」、「多汁的」、「新鮮的」。
            ● 8:16-19 中惡人被比喻為迅速生長的蔓子,看起來茂盛穩固,但
              很容易就被拔除無人紀念。
            ●「扶助」:「支持」、「扶持」。
            ◎比勒達的立論保守,又因為約伯遭遇苦難而認定約伯犯罪,但至
              終他還是希望約伯悔改,重得豐富,因此 8:21-22 中他還是用
              正面的方式結束他的講論。
經文:

約伯回答說: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他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他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他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甚麼?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氣;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9:1-9:13

註釋:

    (五)約伯的第二次回覆  9:1-10:22 
          1.約伯認為神的確是不能不公義,但原因是「誰能說他不公義」?誰
            又能在上帝面前被判定為「無罪」?因為上帝的能力浩大。 9:1-13 
            ●「爭辯」:法律用詞,「訴訟」的意思。
            ●「回答」:到底是神回答人還是人回答神,由原文中看不出來。
                        神可以完全不回答人的問題,人也無法回答神提出的
                        任何質疑。
            ●山並不「知覺」:「知道」、「認識」。
            ●「地的柱子」:又稱為「地的根基」,以色列人認為地底下有四
                            根柱子支持著大地( 詩 75:3 )。
            ●南方的「密宮」:字義是「隱密的房間」。
            ● 9:10 約伯隱約指正了朋友們的意見,他們以為自己了解神,事
              實上誰能真正了解神的作為呢?
            ●「拉哈伯」:是「混亂的海怪」。
            ◎這一段中,約伯用了很多諷刺的語法,他重複了朋友的意見,但
              卻用反面的方式去理解。一面表達出他對神的了解,一面也顯露
              出朋友立論的武斷。
            ◎這一段約伯著重在描述上帝的能力浩大,以致於沒有任何足以抗
              衡祂的力量可以要祂負責、衡量祂的公義。因此,人如何能在祂
              的面前被宣判無罪?就算約伯認為自己無罪,也不可能在訴訟中
              獲得勝訴。上帝已經宣判、已經執行,沒有人能擋住祂。
經文:

既是這樣,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選擇言語與他辯論呢?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我就是喘一口氣,他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 9:14-9:20

註釋:

          2.約伯認為人無法與神進行訴訟,即便自己有道理,也無法與神爭論
            ,因為神的能力浩大。 9:14-20 
            ●「折斷」:「壓傷」、「抓住」、「損傷」。
            ●「滿」心:「滿足」、「飽足」。
經文:

我本完全,不顧自己;我厭惡我的性命。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 9:21-9:24

註釋:

          3.約伯認為上帝的行為人無法了解,好人壞人祂都滅絕,祂甚至把世
            界交在惡人手中。 9:21-24 
            ●不「顧」自己:「知道」、「認識」。
            ●「遇難」:「 絕望」、「試驗」。
            ◎約伯一面認為自己完全,卻又說不認識自己,應該是陷入一種矛
              盾的情緒之中。大概他很難想像一個完全的自己怎麼會遭遇到這
              樣的下場,所以他說他不認識自己。
            ◎約伯務實的說這個世界好像壞人得勢,上帝如果不是主動的把世
              界交給惡人,至少是被動的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上帝好像冷漠
              的看著人滅亡,無辜的人絕望。約伯在此反駁朋友們的意見「善
              有善報、惡有惡報」,他認為好人、壞人都可能被神滅絕。
經文: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願他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我就說話,也不懼怕他,現在我卻不是那樣。 9:25-9:35

註釋:

          4.約伯認為上帝把他當敵人,他無法抗拒,沒有伸冤的機會。他只希
            望神不要繼續壓迫攻擊他。 9:25-35 
            ●「快船」:蘆葦製的船,船身很輕,在水面上行駛十分迅速。
            ●「鹼」:漂白、清潔劑。
            ●「聽訟的人」:「審判者」、「仲裁者」。
            ●「按手」:施行權柄、確定法案。
            ◎約伯自認無罪,卻遭遇這種患難,所以他的結論是「上帝一定要
              算他是有罪的」,這樣他的任何努力都沒有用,因為沒有誰能夠
              擔任神與人之間的仲裁者,上帝定意的事情也不可能靠宗教儀式
              來改變。這樣的景況,讓約伯想要樂觀一點,故意看不見自己的
              苦難都無法達成,因為一個強有力的敵手定意要攻擊自己。
經文:

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裡苦惱,我要說話,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眼豈是肉眼?你查看豈像人查看嗎?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你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 10:1-10:7

註釋:

          5.約伯控告上帝欺壓他,偏袒惡人。因為他沒有罪惡,卻又無法逃脫
            上帝的手。 10:1-7 
            ●「定我有罪」:應該是指著約伯的遭遇就像被神定罪的人一樣。
            ●「美」:「好的」、「愉悅的」、「歡喜的」。
            ◎ 10:5-6 的意思是上帝的壽命如果跟人一樣,那就會怕報應不到
              約伯,急著提前報應。
            ◎這一段都是用諷刺的口吻說的,說明約伯實在不知道神為什麼要
              讓他遭遇這些事,因為上帝又不是人,有那些天然的限制。
經文:

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你還要毀滅我。求你記念─製造我如摶泥一般,你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你不是倒出我來好像奶,使我凝結如同奶餅嗎?你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然而,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裡;我知道你久有此意。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我若昂首自得,你就追捕我如獅子,又在我身上顯出奇能。你重立見證攻擊我,向我加增惱怒,如軍兵更換著攻擊我。 10:8-10:17

註釋:

          6.約伯追想自己生命的起源,更是不解上帝為何要毀滅他。他感覺自
            己不管怎樣都無處可逃,無法抵擋造物者的攻擊。  10:8-17 
            ●「毀滅」:「吞噬」。
            ●「四肢百體」:原文是「四圍」、「環繞」,可能應該接著後面
                            「毀滅」而翻譯成「四圍環繞毀滅我」。
            ●「奶餅」:「乳酪」。 10:10 表現出古人對於精液如何產生胎
                        兒的看法。
            ●「重立」見證:「更新」。
            ●「重立見證」:「更新證人」、「更新證據」,「找到新的罪名
                            」的意思。
            ◎約伯控訴上帝早就準備好要讓他遭遇目前的景況 10:13 。神的
              大能同時在約伯的創造與毀滅中彰顯。
經文:

你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當時氣絕,無人得見我;這樣,就如沒有我一般,一出母胎就被送入墳墓。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嗎?求你停手寬容我,叫我在往而不返之先─就是往黑暗和死蔭之地以先─可以稍得暢快。a那地甚是幽暗,是死蔭混沌之地;那裡的光好像幽暗。 10:18-10:22

註釋:

          7.約伯再質問神為何要給予他生命,然後讓他遭遇強烈的痛苦而死。
             10:18-22 
            ◎如果精心創造只是為了毀滅,那又是為了什麼呢?約伯求神可憐
              他、不要理他,讓他在死前可以暢快。
            ◎約伯言論主要的對象是神,質問神的動機。而約伯三友卻只是論
              及神的屬性,這點是很引人注意的。好像約伯的神是與人有關係
              、有感情的,而約伯三友的神是客觀的,與人不一定有關係的。
經文: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並將智慧的奧祕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甚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甚麼?其量比地長,比海寬。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 11:1-11:12

註釋:

    (六)瑣法的發言  11:1-11:20 
          ◎約伯三友的言論,不一定針對約伯的言論一一回應,但瑣法比較是
            辯論型的發言,針對約伯的言論回應。
          1.瑣法指責約伯言論誇大,無視於神的超越,挑戰上帝的言論,必然
            歸於空虛無益。 11:1-12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瑣法認為多言已經是犯罪的行為
                                          了。當然這樣說不免武斷,但聖
                                          經中的確多處警戒人不要多言。
                                           箴 10:19  傳 5:2 
            ●「戲笑」:「嘲笑」、「嘲弄」。
            ●「道理」:「教導」、「立論」、「教訓」。
            ●「純全」:「純粹」、「純淨」、「無瑕疵」。
            ●「惟願」:這在 6:2 中是約伯的口吻。
            ●「諸般的智識」:原文是「雙倍的智慧」。
            ●「野驢的駒子」:指「只有野性、沒有頭腦的人」、「又笨又頑固
                             」,正好也回應 6:5 約伯用來指自己的比喻。
            ◎其實 11:7-10 說的相當正確,約伯其實無法完全了解全能者。這
              跟約伯記最後,上帝的立論相近。不過 11:6,11-12 暗示約伯可
              能犯罪而不自知, 11:13-20 又要約伯悔改,很明顯的就是認為約
              伯的苦難是根源於犯罪。瑣法認為約伯不能完全了解神,自己卻又
              認定自己能掌握神的做為,這真是一個矛盾的地方。 11:611:6 似乎認為約伯受的苦還不夠重,不過這已經是撒但的「全力
             施為」了,所以看起來瑣法自認為站在真理這邊時,未免失於太過
             殘忍,無法體會、體諒約伯受的痛苦。瑣法的意見似乎也跟許多知
             識份子的見解類似,就是把神的能力想像成人的能力作無限的擴大
             ,以致於認為神可以讓人「無限的痛苦」。這樣的觀念就會導致「
             神能不能造出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這種自我矛盾的問題。
經文:

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11:13-11:20

註釋:

          2.瑣法勸勉約伯要歸向正路,除去罪孽,就要脫離苦境  11:13-20 
            ●「將心安正」:「堅固你的心」。
            ◎這段論述基本上和其他兩個朋友的立論相當,就是要悔改才能得福
             氣,繼續作惡就會遭滅絕。
經文:

約伯回答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但我也有聰明,與你們一樣,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呢?我這求告神、蒙他應允的人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安逸的人心裡藐視災禍;這災禍常常等待滑腳的人。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呢?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他手中。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 12:1-12:12

註釋:

    (七)約伯的第三次回覆  12:1-14:22 
          1.約伯陳明自己也有智慧與聰明,並且認為受造物顯示出的弱肉強食道
           理就顯出瑣法等人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觀念是有問題的。
             12:1-12 
            ●「你們」真是子民哪:表示這論述不只針對瑣法,還廣泛的論及三
                                  友。
            ●你們真是「子民」哪:「百姓」、「國民」,可能是強調「人性」
                                  的意思。
            ●「安逸的人」:暗指「瑣法」,他們以為自己沒有得罪神,現況又
                            安逸,就很容易對災禍沒有防備,但事實上災禍常
                            常是「一不小心就臨到」(滑腳的)。
            ●「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原文沒有「財物」,是「把上帝帶
                                          在他的手中。」或者是「把自己的
                                          力量當神明」。
            ● 12:9 是約伯在他的言論中第一次提到「耶和華」。
            ◎如果我們真的是認同成功神學,認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那真的
              是不可能去防備隨時可能臨到的災難。也可能倒果為因,把惡人當
              大善人了。
            ◎ 12:7-8 是說受造物都知道災難不一定是來自罪惡,也知道生命氣
              息以及隨時可能遭遇的災難都來自神( 12:9-10 )。原則上年紀大
              的有智慧,但是人的耳朵也會分辨言語的正確與否,就像舌頭可以
              分辨味道一樣,並非什麼勸告都可以被接受的。更何況,神比老年
              人更有智慧,而且有「能力」可以實行智慧。
經文:

在神有智慧和能力;他有謀略和知識。他拆毀的,就不能再建造;他捆住人,便不得開釋。他把水留住,水便枯乾;他再發出水來,水就翻地。在他有能力和智慧,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都是屬他。他把謀士剝衣擄去,又使審判官變成愚人。他放鬆君王的綁,又用帶子捆他們的腰。他把祭司剝衣擄去,又使有能的人傾敗。他廢去忠信人的講論,又奪去老人的聰明。他使君王蒙羞被辱,放鬆有力之人的腰帶。他將深奧的事從黑暗中彰顯,使死蔭顯為光明。他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他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他將地上民中首領的聰明奪去,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他們無光,在黑暗中摸索,又使他們東倒西歪,像醉酒的人一樣。這一切,我眼都見過;我耳都聽過,而且明白。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 12:13-13:5

註釋:

          2.約伯說明他自己很清楚神的智慧遠超過人,不過他還是要跟上帝理論
           。而約伯三友的言論有如為神編造謊言,約伯希望他們乾脆不要說話
           算了。 12:13-13:5 
            ●「謀士」:君王的參謀。
            ●「放鬆君王的綁」:可能是指「除掉王袍」的意思。
            ●「帶子」:「腰帶」、「腰間的布」、「內衣」。
            ●「有力之人」:原文是「河道」、「水溝」,原文與「強壯」僅有
                            一點差異,此處可能是「強壯」抄寫錯誤而成。
            ●對全能者「說話」:「講論」。
            ◎約伯在這段經文中訟讚上帝的偉大,但主要是集中在上帝毀壞的能
              力上,顯示出他現在心中對神毀滅能力的畏懼。並且這裡並沒有說
              上帝的毀滅能力只針對罪人,而是「出乎常人意料之外的」。
經文:

請你們聽我的辯論,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嗎?為他說詭詐的言語嗎?你們要為神徇情嗎?要為他爭論嗎?他查出你們來,這豈是好嗎?人欺哄人,你們也要照樣欺哄他嗎?你們若暗中徇情,他必要責備你們。他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他的驚嚇豈不臨到你們嗎?你們以為可記念的箴言是爐灰的箴言;你們以為可靠的堅壘是淤泥的堅壘。 13:6-13:12

註釋:

          3.約伯要求他的朋友聽他的立論,不要為神說謊,免得反遭神責備。
           他們之前說的立論,根本都是無用的立論,有如爐灰一般。
            13:6-12 
            ●「徇情」:原文是「高舉臉」,引申為「偏袒」的意思。
            ◎有時候我們也會有「幫神說謊」的引誘。為了傳福音,我們不是常
              常簡化信仰成「信耶穌得平安」嗎?約伯指出他的朋友就是犯了這
              個錯,為了迴避約伯的質疑,居然說謊認定約伯犯罪。
經文:

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我何必把我的肉掛在牙上,將我的命放在手中。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有誰與我爭論,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 13:13-13:19

註釋:

          4.約伯要求朋友不要發言,他已經豁出去了,任憑他跟上帝辯論、拼命。
            13:13-1913:14 是表達約伯有必死的打算。
            ●「他必殺我」:原文可以翻譯為「看啊!他殺我」或者是「若他殺
                            我」、「雖然他殺我」。
            ●「我雖無指望」:原文也可以翻譯成「我仍仰望他」或「我仍要等
                              候他」。
經文:

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秸嗎?你按罪狀刑罰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 13:20-13:28

註釋:

          5.約伯求神除去他的苦難,或者是回答約伯,到底他犯了什麼罪,必須
           承受這些懲罰。 13:20-28 
            ●「罪狀」刑罰我:「痛苦」、「膽」。
            ●「按罪狀刑罰我」:「在我身上寫下苦痛的事」。
            ●「幼年的罪孽」:自己年幼無知時犯的罪孽,不是不應該懲罰,而
                              是應當同情而減輕刑罰。
            ◎約伯越來越站穩了控訴者的角色,要求上帝給與他公義的回覆。
經文:

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這樣的人你豈睜眼看他嗎?又叫我來受審嗎?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裡,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便求你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直等他像雇工人完畢他的日子。 14:1-14:6

註釋:

          6.人生短促而苦難多,求神憐憫放過自己。 14:1-6 
            ◎約伯用三個理由來求神放過他:人的日子短暫、人處於污穢的環境
              中、人的年歲與生存的範圍已經被神限制。所以上帝應該不要再看
              重人,讓人受苦。
經文:

樹若被砍下,還可指望發芽,嫩枝生長不息;其根雖然衰老在地裡,幹也死在土中,及至得了水氣,還要發芽,又長枝條,像新栽的樹一樣。但人死亡而消滅;他氣絕,竟在何處呢?海中的水絕盡,江河消散乾涸。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來,等到天沒有了,仍不得復醒,也不得從睡中喚醒。 14:7-14:12

註釋:

          7.人不像植物,死亡還有機會再生。人死不能復生。 14:7-12 
            ◎約伯在這段對上帝動之以情,要上帝想到人比植物還軟弱,死了就
              失去了一切的希望。當然,這是約伯時代對死亡以後的狀況還不是
              很了解所產生的悲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約伯在這種狀況下仍然信
              上帝。
經文:

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或譯:改變)的時候來到。你呼叫,我便回答;你手所做的,你必羨慕。但如今你數點我的腳步,豈不窺察我的罪過嗎?我的過犯被你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的罪孽。 14:13-14:17

註釋:

          8.求神讓自己可以在陰間躲過上帝的忿怒,不過他又認為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陰間只有死人會去,但人死不能復生,且神目前正緊緊的監視
            他。 14:13-17 
            ●「釋放」:原文是「改變」、「替代」。可能是指「像軍人被由崗
                        哨上換下來」的意思。
            ●「你手所做的」:指的就是「約伯」,約伯認為自己是上帝創造的
                              。
            ●你必「羨慕」:「渴望」、「嚮往」。
            ●「豈不窺察」:也有可能是「不窺查」的意思。
            ●「縫嚴」:「粘著」、「膠住」的意思。
            ◎ 14:13-15 中約伯陷入情緒激動的矛盾中, 14:13 約伯希望上帝
              可以讓他藏身陰間躲避上帝的忿怒, 14:14 他反過來想,認為人
              死不能復生,因此自己只有等死一途。 14:15 他又擺盪回正面的
              想法,認為上帝總不會平白無故造他,應該會關懷他,就像他也
              會回應造物者的呼叫一樣。
            ◎ 14:15 中約伯認為上帝既然創造他,就一定會「關懷他」,因此
              他還存有一絲希望,希望上帝給他藏身之處。不過他一想到他現在
              的遭遇,立刻就放棄了這些微的希望。 不過如果「豈不窺察」和
              「縫嚴了我的罪孽」,都採取「不窺查」、「遮蓋了我的罪孽」的
              意義,那就是約伯進一步希望上帝赦免他的過錯,不深入查究他的
              罪惡(這樣他就可以由苦難中解脫)。
經文:

山崩變為無有;磐石挪開原處。水流消磨石頭,所流溢的洗去地上的塵土;你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你攻擊人常常得勝,使他去世;你改變他的容貌,叫他往而不回。他兒子得尊榮,他也不知道,降為卑,他也不覺得。但知身上疼痛,心中悲哀。 14:18-14:22

註釋:

          9.如果不蒙救贖,人就完全失去指望,僅僅知道自己身上的疼痛與悲
            哀絕望。 14:18-22 
            ◎不管如何,當約伯回頭看到自己的身體與處境,不由得失望悲嘆
              了起來,他不覺得自己還有什麼希望。
經文: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智慧人豈可用虛空的知識回答,用東風充滿肚腹呢?他豈可用無益的話和無濟於事的言語理論呢?你是廢棄敬畏的意,在神面前阻止敬虔的心。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你選用詭詐人的舌頭。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你豈是頭一個被生的人嗎?你受造在諸山之先嗎?你曾聽見神的密旨嗎?你還將智慧獨自得盡嗎?你知道甚麼是我們不知道的呢?你明白甚麼是我們不明白的呢?我們這裡有白髮的和年紀老邁的,比你父親還老。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你以為太小嗎?你的心為何將你逼去?你的眼為何冒出火星,使你的靈反對神,也任你的口發這言語?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甚麼,竟算為義呢?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15:1-15:16

註釋:

  二、第二回合對話  15:1-21:34 
    (一)以利法的發言  15:1-35 
          1.以利法責備約伯說話犯罪,目中無人、自以為是,又目中無神,對神
            無禮。  15:1-16 
            ●「虛空的」:原文也是「風」。
            ●「用東風充滿肚腹」:東風是沙漠吹來的熱風,東風充滿肚腹,可
                                  能是表達約伯暴躁、缺乏忍耐。另外也可能
                                  暗示約伯的講論好像放屁。
            ●「無益」:「無用」、「沒有幫助」。
            ●「無濟於事」:「沒有益處」、「沒有幫助」。
            ●「廢棄」:「破壞」、「違背」。
            ●罪孽「指教」你的口:「教導」。
            ●「神用溫和的話」:事實上神還沒有發言,以利法在這裡是把三
                                友的話當成是上帝的話,把約伯三友當成是
                                神的使者。
            ●「眼....冒出火星」:可能表示發怒到看不清楚真相的地步。
            ● 15:15-16 重複 4:18-19 中以利法的看法。
            ●「喝罪孽如水」:比喻世人犯罪好像喝水那樣自然必需。
            ◎以利法不滿約伯「不敬虔」的表現與言語,又覺得約伯不接受他
              的勸告是拒絕他的好意又自以為是,因此他嚴詞責備約伯。他認
              為約伯剛剛說的話就已經定自己的罪了。
經文:

我指示你,你要聽;我要述說所看見的,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傳說而不隱瞞的。(這地惟獨賜給他們,並沒有外人從他們中間經過。)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驚嚇的聲音常在他耳中;在平安時,搶奪的必臨到他那裡。他不信自己能從黑暗中轉回;他被刀劍等候。他漂流在外求食,說:哪裡有食物呢?他知道黑暗的日子在他手邊預備好了。急難困苦叫他害怕,而且勝了他,好像君王預備上陣一樣。他伸手攻擊神,以驕傲攻擊全能者,挺著頸項,用盾牌的厚凸面向全能者直闖;是因他的臉蒙上脂油,腰積成肥肉。他曾住在荒涼城邑,無人居住、將成亂堆的房屋。他不得富足,財物不得常存,產業在地上也不加增。他不得出離黑暗。火焰要將他的枝子燒乾;因神口中的氣,他要滅亡(原文是走去)。他不用倚靠虛假欺哄自己,因虛假必成為他的報應。他的日期未到之先,這事必成就;他的枝子不得青綠。他必像葡萄樹的葡萄,未熟而落;又像橄欖樹的花,一開而謝。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他們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心裡所預備的是詭詐。 15:17-15:35

註釋:

          2.以利法用自己的所見所聞與祖先的教訓來說明惡人終遭惡報。
             15:17-35 
            ●「劬勞痛苦」:「受生產之苦」的意思。
            ●「強暴人」:「無情的人」、「強橫的人」。
            ●以「驕傲」攻擊:「顯示自己有能力」。
            ●「橄欖樹....一開而謝」:通常橄欖樹的花期是一個月,不會這
                                      樣一開而謝。
            ◎以利法對約伯的責備似乎顯示他對自己年紀比約伯大,但卻沒有
              獲得適當的尊敬相當在意。
            ◎以利法在此對惡人的描述是「在神面前逞英雄,並且膽敢向神挑
              戰的人」,這就暗喻約伯之前的言行正是「惡人的舉動」。
            ◎雖然堆砌的言語不同,不過以利法的立論並沒有很大的改變,就
              是堅持「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且更進一步的以約伯為惡人
              ,所以受苦也是應該。
經文:

約伯回答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有甚麼話惹動你回答呢?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 16:1-16:5

註釋:

    (二)約伯的第一次回覆  16:1-17:16 
          1.約伯責備朋友們說話空虛、令人厭煩,並且責備朋友落井下石,沒有
            盡到堅固、安慰的責任。 16:1-5 
            ●反叫人「愁煩」:「勞苦」、「辛勞」、「患難」。
            ●「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你們是叫人苦惱的安慰者」。
            ◎約伯假設以利法是代表三個朋友發言。因此他希望他們想想,如果
              角色互換,他們會有怎樣的感覺,他也自認自己會比朋友們做得更
              好。
            ◎其實約伯說的很有道理,雖然如果沒有現在的經歷,他也不一定真
              的能夠跳離「善有善報」這種思想的窠臼。不過在旁邊耍耍嘴皮子
              反正也無關痛癢,這是誰都很容易做到的。
經文:

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但現在神使我困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他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他的箭靶子。他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 16:6-16:14

註釋:

          2.約伯控告神逼迫他、攻擊他,使得他滿心憂愁。 16:6-14 
            ●「困倦」:「厭倦的」、「乏味的」。
            ●親友「遠離」:「驚駭」、「驚懼」。
            ●「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是第二人稱,意思是約伯指責神「
                                        你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而非
                                        是親友抓住攻擊約伯。
            ●「發怒撕裂我....切齒」:是把神視為猛獸攻擊自己。
            ●「安逸」:「繁榮」、「平靜」、「舒適」。
            ●「肺腑」:「腎臟」。
            ●「破裂又破裂」:原文是「破壞破裂之處」的意思,描述敵軍對
                              準城牆的破口繼續破壞的狀況。
            ◎這裡生動的描述約伯受神攻擊的無助。
經文:

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 16:15-16:22

註釋:

          3.約伯自認自己是無辜受苦,他希望終究可以與神辯論。 16:15-22 
            ●「縫麻布在我皮膚上」:除了指自己的皮膚病之外,也說明自己
                                    的悲哀永遠都不會除去,所以哀悼用的
                                    麻衣永遠都脫不下來,好像縫在皮膚上
                                    。
            ●「角」:指「力量」、「尊榮」。
            ●「發紫」:原文是「發紅」的意思。
            ●「死蔭」:「幽暗」、「死亡的陰影」。
            ◎ 16:18 中約伯呼籲地不要遮蓋他的冤情(含冤而死),他卻又認
              為天上的神會當他的見證與中保(知道他沒有犯罪) 16:19 。
            ●「見證」、「中保」:都是「證人」的意思,而且是陽性單數,
                                  因此都是指「神」。
            ●我的「朋友」:原文是「複數」型態,應該就是指約伯三友。
            ◎約伯恐怕也不是真的相信上帝是他所控告那樣的無情冷血,因此
              到現在他仍然努力的希望尋找答案、與上帝對質,而非直接離棄
              上帝。
經文:

我的心靈消耗,我的日子滅盡;墳墓為我預備好了。真有戲笑我的在我這裡,我眼常見他們惹動我。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在你以外誰肯與我擊掌呢?因你使他們心不明理,所以你必不高舉他們。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為可搶奪的,連他兒女的眼睛也要失明。神使我作了民中的笑談;他們也吐唾沫在我臉上。我的眼睛因憂愁昏花;我的百體好像影兒。正直人因此必驚奇;無辜的人要興起攻擊不敬虔之輩。然而,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 17:1-17:9

註釋:

          4.約伯控告朋友不明理、無故控告他。 17:1-9 
            ●心靈「消耗」:「被毀滅」、「被破壞」。
            ●「滅盡」:「被滅絕」。
            ●「願主拿憑據給我」:原文僅有「願你安置」或「願你設立」。
            ●「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意思是「願你設立自己為
                                                我作保證人」。
            ●「擊掌」:表達「一言為定」、「雙方同意」、「立約」的意思。
            ◎ 17:2 「真有」其實是一個誓言,約伯等於把朋友對他的戲笑搬上
              法庭,並且請神當見證人。 17:5 可能是一句格言,不管如何,約
              伯要求神在他與朋友的爭論中,會站在他這邊。
經文:

至於你們眾人,可以再來辯論吧!你們中間,我找不著一個智慧人。我的日子已經過了;我的謀算、我心所想望的已經斷絕。他們以黑夜為白晝,說:亮光近乎黑暗。我若盼望陰間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若對朽壞說:你是我的父;對蟲說:你是我的母親姊妹;這樣,我的指望在哪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等到安息在塵土中,這指望必下到陰間的門閂那裡了。 17:10-17:16

註釋:

          5.約伯再次挑戰朋友,反正自己也已經沒有指望,因此可以放手一搏
            。 17:10-1617:10 大有「豁出去、視死如歸」的氣勢。但 17:11-16 就顯
              出約伯對現狀的絕望:他現在就只有等死一途了。
經文: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你可以揣摩思想,然後我們就說話。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嗎? 18:1-18:4

註釋:

    (三)比勒達的發言  18:1-21 
          1.比勒達質問約伯為何還持續發言,為何無視於三友的言論,為何高抬
            自己的價值? 18:1-4 
            ●「尋索」:「以言語設立陷阱」的意思,原文是複數,比勒達把約
                        伯當成「一類人」(可能是玩弄語言的惡人)看待。
            ●「污穢」:「被禁止」。
            ●「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意思是「撕裂約伯的不是神,乃是約
                                        伯的忿怒」。也暗示約伯如同沒有理
                                        性的野獸一般,甚至會撕裂自己。
            ◎比勒達大概很不滿意約伯對他們的「不夠尊重」,所以強而有力的
              回擊。我們會在乎我們的自尊過於別人的苦難嗎?
            ◎比勒達責備約伯太過自我為中心,希望宇宙為他改變。這一點的確
              是約伯的問題,雖然情有可原。我們會不會也很自我為中心,常常
              希望上帝顯出超自然的神蹟,只是為了我們個人的理由?

經文:

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他帳棚中的亮光要變為黑暗;他以上的燈也必熄滅。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因為他被自己的腳陷入網中,走在纏人的網羅上。圈套必抓住他的腳跟;機關必擒獲他。活扣為他藏在土內;羈絆為他藏在路上。四面的驚嚇要使他害怕,並且追趕他的腳跟。他的力量必因飢餓衰敗;禍患要在他旁邊等候。他本身的肢體要被吞吃;死亡的長子要吞吃他的肢體。他要從所倚靠的帳棚被拔出來,帶到驚嚇的王那裡。不屬他的必住在他的帳棚裡;硫磺必撒在他所住之處。下邊,他的根本要枯乾;上邊,他的枝子要剪除。他的記念在地上必然滅亡;他的名字在街上也不存留。他必從光明中被攆到黑暗裡,必被趕出世界。在本民中必無子無孫;在寄居之地也無一人存留。以後來的要驚奇他的日子,好像以前去的受了驚駭。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此乃不認識神之人的地步。 18:5-18:21

註釋:

          2.比勒達陳述惡人的遭遇是黑暗挫折,結局是滅亡。 18:5-21 
            ●「圈套」、「機關」:都是「陷阱」、「網羅」的意思。
            ●「活扣」:陷阱的一部分。
            ●「羈絆」:也是「陷阱」、「機關」的意思。
            ●「長子」、「王」:都是「最高的身分」之意。
            ●「死亡的長子」:可能是指陰間的使者,或者是一種疾病的名稱
                              。
            ●「驚嚇的王」:應該是指「死亡」。
            ●「記念」:「回憶」、「記憶」。
            ●「他的記念」:「對他的記憶」、「關於他的回憶」。
            ●「以後來的」:指「西方」。
            ●「以前去的」:指「東方」。
            ●「以後來的....以前去的」:「東方的....西方的」,表示與約
                                        伯同時代世上的人。
            ●「地步」:「立足之地」、「地方」。
            ◎這裡講的災禍跟約伯遭遇的相當類似,可能暗示約伯就是惡人,
              所以遭此惡人應得之報應。
            ◎比勒達在此也不再提起悔改可以得救的事,大概是已經對約伯失望
              了。
經文:

約伯回答說: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他剝去我的榮光,摘去我頭上的冠冕。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他的忿怒向我發作,以我為敵人。他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在我家寄居的,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連小孩子也藐視我;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我的密友都憎惡我;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我只剩牙皮逃脫了。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你們為甚麼彷彿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19:1-19:22

註釋:

    (四)約伯的第二次回覆  19:1-19:29 
          1.約伯責備朋友與上帝同夥逼迫他,毫不滿足。 19:1-22 
            ●「攪擾我的心」:原文是「使我痛苦」、「引起悲痛」。
            ●「苦待」:原文是「錯誤處理」、「錯誤對待」。
            ●「在我」:「停留在我身上」的意思。
            ●「神傾覆我」:原文是「神使我彎曲」。這裡的意思可能是埋怨
                            神沒有把約伯應得的公平顯明出來。
            ●「委屈」:「不公義」、「暴力」。
            ● 19:8-1216:7-14 類似。
            ●「戰路」:原文是「高處的道路」,意思是攻城用的道路。
            ●「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原文是「我的氣味、妻子生疏」
                                          或者是「我的氣味,與妻子疏離
                                          」。表明妻子也遠離他。
            ●「小孩子」:「小男孩」。
            ●「我只剩牙皮逃脫了」:這應該是一句當時的諺語,表示「沒有
                                    倖免的」。
            ◎本章被認為是約伯回應朋友最高明的一段。
            ◎約伯陳明自己就算有錯,也是自己接受報應,跟朋友們無關,也
              不影響到朋友。所以朋友們不應該另外讓約伯痛苦(額外處罰、
              報復約伯)。約伯也認定上帝沒有替他伸冤,因為上帝明知道他是
              沒有錯誤的,卻不替他伸冤,以致他有如遭遇神的大軍攻擊一樣
              。結果是他所有的人際關係破碎,他的身體也衰敗了,但朋友們
              反倒助紂為孽,跟著神逼迫他。因此他懇求朋友可憐他,不要再
              進一步壓迫他了。

經文: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 19:23-19:29

註釋:

          2.約伯認為真相終必顯明,朋友們得要小心報應。 19:23-29 
            ●「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原文只是「用鐵筆和鉛,
                                              被鐫刻在磐石上」。當然
                                              ,古代也用紅色的鉛灌在
                                              刻好的石碑上的做法。
            ● 19:25 一開始有一個連接詞,可以翻譯為「然而」、「但是」
              。
            ●「救贖主」:原文來自「贖回」,引申為「救贖者」,指的應
                          該是 19:26 的神。
            ●「末了」:「後來」、「最後」。
            ●「皮肉滅絕」:指「肉體死亡」。
            ●「在肉體之外」:也可以翻譯為「從肉體」,在此可能還是以
                              「在肉體之外」比較合理。
            ●並不像「外人」:原文是「陌生人」。
            ●「心腸在我裡面」:原文是「腎臟在胸懷」,「腎臟」是當時
                                的人以為強烈情感的所在,「胸懷」是「
                                在裡面」的意思。
            ●「消滅了」:原文是「消耗了」。
            ●「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是表達約伯急切的希望能夠被伸冤
                                      ,以致他的感情似乎都被這些急切
                                      的情緒消耗殆盡。
            ◎約伯本來希望用人的方法來將他的冤屈永恆的保留下來,後來
              他轉念一想,抓住神是救贖者的那個角色,反倒希望神終究為
              他伸冤。
            ◎這段約伯做了一個信心跳躍。舊約時代早期,正如約伯記其他
              地方顯示的,對於永生與復活的事情知道不多,但約伯卻認定
              他死後會見到神,神也會為他伸冤。當然,在苦難中的約伯難
              免有這樣反反覆覆、自我矛盾的思想,但這段經文和約伯之前
              「人死如燈滅」的死亡觀,有著天壤之別。讓我們看見約伯受
              苦,反倒是促成了他的觀念的跳躍。
            ◎約伯因為確信上帝終究會幫他伸冤(雖然他以為自己死後才會
              獲得公義的判斷),反倒回頭警告他的朋友,不要隨便逼迫他
              ,因為公義的神也會審判朋友們不公義的論斷、批判約伯的錯
              誤。
經文: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愛戀不捨,含在口中;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是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譯: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 20:1-20:21

註釋:

    (五)瑣法的發言  20:1-29 
          1.瑣法表明自己心中急躁,所以發言。他認為惡人的福樂都是暫時
            而短暫的。 20:1-21 
            ●「思念」:「思想」。
            ●「悟性」:「理性」,原文還有一個「靈」沒有被翻譯出來。
                        應該是「我的悟性與靈回答」。
            ●「誇勝」:「大聲歡呼」。
            ●「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雙數」指「惡人的手」。
            ●「其餘的」:原文是「剩餘的」。
            ●虺蛇的「惡毒」:應該是指「毒液」的意思。
            ●「蝮蛇的舌頭」:當時的人認為是蛇「毒氣」或「毒液」的來
                              源。
            ●「福樂」:「美物」。
            ◎瑣法似乎覺得約伯的話對他是一種羞辱,恐怕也是這種感覺讓
              他繼續辯論下去。
            ◎研究約伯三友的對話時,可以注意他們通常是對約伯回應自己
              的話最敏感,我們可以想像約伯一回應完,朋友就思考回應的
              方式,並且在其他人與約伯對話時繼續收集資料做為武器,直
              到自己發言的時候臨到。因此如果要了解對話的思路,最好回
              到約伯上次回應此人的記載去看一下。
經文:

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20:22-20:29

註釋:

          2.瑣法認為惡人必突然遭遇禍患與報應,這是神所命定的。
             20:22-29 
            ●「人所不吹的火」:「人無法吹熄的火」。
            ●家產必然「過去」:「流逝」、「倒出」。
            ◎瑣法這次的講論中,沒有提到惡人的悔改,這也顯明瑣法的敵意
              已經加深。
經文:

約伯回答說: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摀口。我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 21:1-21:6

註釋:

    (六)約伯的第三次回覆  21:1-21:34 
          ◎這是約伯唯一把說話的對象限定在自己的朋友身上,沒有變成獨白
            或者變成一篇對神的禱告。整個形式很像正式的辯論,約伯專心推
            翻朋友們的立論。
          1.約伯要求朋友聽他說話,不管他說話之後朋友反應如何,他一定要
            說,因為他想到現世報應並不公平,就驚慌害怕。 21:1-6 
            ●「寬容」:「赦免」、「忍受」的意思,這裡應該是取「忍受」
                        的意義。
            ●「訴冤」:「訴苦」的意思。
            ●「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意思是「我因為是向神
                                                  訴苦,所以無需保留,
                                                  不免顯得焦急」。
            ●「你們要看著我」:原文是「命令句」,意思是約伯要朋友轉過
                                頭來仔細看他焦急訴苦的樣子,然後為約伯
                                的遭遇覺得驚奇而緘默不再發言(用手摀口)
                                。
            ◎約伯在此要求朋友們重新注意約伯的現況,不要只陷入言詞的辯
              論中。約伯認為自己目前的言論焦急,是因為他正在向神訴苦,
              而他的苦難,值得朋友驚訝而緘默,就像當初他們看到他的反應
              一樣。而約伯每次想到自己的遭遇與人世間惡人的狀況,就驚慌
              害怕。
經文:

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躍跳舞。他們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求告他有甚麼益處呢?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21:7-21:16

註釋:

          2.約伯陳述現實生活中,有惡人強盛興旺,跟瑣法所說的正好相反。
             21:7-16 
            ●「勢力強盛」:也可以指「身體強壯」、「財富豐盛」,這裡應
                            該是「身體強壯」的意思。
            ● 21:16 上半部「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暗示上帝對惡人
              的昌盛有其責任。
            ◎約伯舉出實例來說明拒絕認識神的惡人還是享有三友所說的「只
              屬於義人」的各項福分。但即使惡人不一定遭遇患難,約伯還是
              陳明自己拒絕惡人的籌算,堅守義人的立場。
經文:

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他們何嘗像風前的碎秸,如暴風颳去的糠秕呢?你們說: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他的奶桶充滿,他的骨髓滋潤。有人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他們一樣躺臥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 21:17-21:26

註釋:

          3.約伯陳述現實生活中,惡人不一定遭遇報應。 21:17-26 
            ●「何嘗」:「在哪裡」、「用什麼」、「在何處」。
            ●「你們說:」神為惡人:原文沒有「你們說」乃是譯者加入的,
                          不過這也的確是約伯引用朋友的說法, 21:22 也
                          是性質類似的引用,亦即 21:22 應該是約伯三友
                          的立論,約伯用 21:23-26 來加以反駁。
            ●「奶桶」:不確定是指哪一個器官,有說是腰部,有說是性器官
                        。
            ◎約伯也不是說「惡人獲得好處、好人會遭遇患難」。他看清楚了
              人生的複雜性,他是說「有人得享福氣,有人一生遭遇患難」,
              跟善惡並無直接關係 21:23-25 ,到最後只有死亡是公平的臨到
              各人。
            ◎約伯的朋友們認為死亡是惡人所得的最大懲罰,這在約伯看來是
              錯誤的觀念。因為義人與惡人都難逃一死,死後都是一樣的(約
              伯的看法就是這樣),死前的狀況又與善惡沒有直接關係。
經文:

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你們說:霸者的房屋在哪裡?惡人住過的帳棚在哪裡?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嗎?不知道他們所引的證據嗎?就是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得逃脫。他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他所做的,有誰報應他呢?然而他要被抬到塋地;並有人看守墳墓。他要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怎麼徒然安慰我呢? 21:27-21:34

註釋:

          4.約伯認為朋友們只要隨便問問路人就可以知道惡人有善終,因此
            朋友的立論根本錯謬,怎能安慰約伯? 21:27-34 
            ●「誣害我的計謀」:約伯知道朋友由他的遭遇推論他是惡人,
                                這對他就是一種「誣害」(原文是「錯誤
                                對待」)。
            ●「谷中的土塊」:形容精選的墳地。
            ◎約伯最後的指控很真實,如果我們的立論都只是一些陳腐的教
              條,又怎能安慰那些已經看穿事實真相的人呢?我們的信仰真
              的建立在穩固的根基上嗎?
經文: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人豈能使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豈是因你敬畏他就責備你、審判你嗎? 22:1-22:4

註釋:

  三、第三回合對話  22:1-26:14 
    (一)以利法的發言  22:1-30 
          ◎以利法這次再也沒有保留,直接認定指責約伯犯了罪,並且一一
            指出約伯所犯的罪。但事實上這些都不是約伯犯過的罪,好像為
            了辯論以利法已經不顧真相了。
          1.以利法認為人沒有辦法使神獲益,因此神的行為一定是為了讓人
            獲益,這樣的神怎麼可能胡亂責罰約伯? 22:1-4 
            ◎以利法斷言上帝是一個冷漠的上帝,超乎眾人之上,也不受眾
              人的喜怒哀樂所影響。因此他認為約伯就算行了公義,上帝也
              不會「喜悅」。問題是我們看見上帝的確喜悅,還向撒但誇耀
              ,也就是因為這樣才導致約伯的苦難。
經文:

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因此,有網羅環繞你,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或有黑暗蒙蔽你,並有洪水淹沒你。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你說:神知道甚麼?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密雲將他遮蓋,使他不能看見;他周遊穹蒼。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嗎?這道是惡人所行的。他們未到死期,忽然除滅;根基毀壞,好像被江河沖去。他們向神說:離開我們吧!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哪知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無辜的人嗤笑他們,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 22:5-22:20

註釋:

          2.以利法指責約伯為富不仁,又輕視神的公義審判,將有如挪亞時
            代的惡人被神毀滅。 22:5-2022:8 以利法可能是引一句諺語來描述約伯內心的想法:「弱
              肉強食」。
            ●「折斷....膀臂」:「毀壞....力量」、「壓壞....力量」。
            ●「星宿何其高」:原文是「星宿的高處何等的高」、「頂端的
                              星宿何其高」。
            ●「穹蒼」:原文是「天的圓頂」,這反應出當時人的宇宙觀。
            ●「洪水」、「古道」、「江河沖去」:都是影射挪亞時代的惡
                                                人將被洪水毀滅。
            ◎ 22:19 暗示約伯三友看到約伯受苦,反應居然是「歡喜」,
              這樣的說法對約伯實在是太殘忍。
            ◎以利法大概是用推測的方式將一些富有的人常犯的罪惡套在約
              伯身上,不過這樣的推測如果沒有實據,跟誣陷、作假見證有
              何兩樣?
經文: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裡,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升;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人非無辜,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 22:21-22:30

註釋:

          3.以利法勸約伯認識神領受教訓、歸向神,就能蒙神拯救。
             22:21-30 
            ●「認識」神:「熟識」、「熟悉」。
            ●「得建立」:原文是「被建立」、「被重建」。
            ●「俄斐」:位於阿拉伯南部,是所羅門時期黃金貿易重鎮。
            ● 22:24 是勸約伯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財富之上。
            ●「定意」:「切割」、「頒布」的意思。
            ●「人使你降卑」:原文是「人們降卑」,指周遭有人降卑。
            ● 22:30 是說上帝既然會搭救不是完全無辜的人,那即使約伯
              犯過罪,也會因為現在已經乾淨了而得救。
            ◎以利法邀請約伯來由他沒有犯的罪中悔改,不依賴他已經被拿
              走的財富。即使這樣的邀請是動人的,但約伯實在是不能接受
              的。
經文:

約伯回答說: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臺前,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他必理會我。在他那裡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23:1-23:7

註釋:

    (二)約伯的第一次回覆  23:1-24:25 
          1.約伯嘆息自己的訴苦也被算為背逆,他希望找到神來將冤情陳明
            ,他相信神不會不理會他。 23:1-7 
            ●「我的責罰」:原文是「我的手」,七十士譯本翻譯為「神的
                            手」。
            ●「臺前」:「座位前」。
            ●「陳明」:法律術語,「依次序說明」的意思。
            ●「理會」:原文是「安置」、「放置」省略了「心」。意思是
                        「留心」、「存心」的意思。
            ●「審判我的」:指「審判者」,原文是單數,是把神的審判擬
                            人化的用詞。
            ◎約伯在此似乎又獲得了自信,認為神一定能夠了解他的清白,
              不會無故的用權勢壓迫他,只要能到神的寶座前,他的無辜一
              定會被確立。
經文:

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他。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我腳追隨他的步履;我謹守他的道,並不偏離。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只是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他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這類的事他還有許多。所以我在他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懼怕他。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23:8-23:17

註釋:

          2.只是約伯找不到神,雖然他確信上帝知道他的純淨,但即使他是
            純淨的,也無法改變上帝要讓約伯受苦的決定,這點讓約伯感到
            害怕。 23:8-17 
            ●「他試煉我之後」:這裡是約伯第一次想到他的遭遇可能是上
                                帝試煉他。
            ●「他心志已定」:原文是「他是獨一的」。
            ◎約伯在此又陷入失望與自我矛盾中,他覺得上帝定意讓約伯找
              不到,使得約伯無法伸冤。
經文:

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他的人看見那日子呢?有人挪移地界,搶奪群畜而牧養。他們拉去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他們使窮人離開正道;世上的貧民盡都隱藏。這些貧窮人如同野驢出到曠野,殷勤尋找食物;他們靠著野地給兒女糊口,收割別人田間的禾稼,摘取惡人餘剩的葡萄,終夜赤身無衣,天氣寒冷毫無遮蓋,在山上被大雨淋濕,因沒有避身之處就挨近磐石。又有人從母懷中搶奪孤兒,強取窮人的衣服為當頭,使人赤身無衣,到處流行,且因飢餓扛抬禾捆,在那些人的圍牆內造油,醡酒,自己還口渴。在多民的城內有人唉哼,受傷的人哀號;神卻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又有人背棄光明,不認識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路上。殺人的黎明起來,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姦夫等候黃昏,說:必無眼能見我,就把臉蒙蔽。盜賊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並不認識光明。他們看早晨如幽暗,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 24:1-24:17

註釋:

          3.約伯埋怨惡人在世間得勢,逍遙法外,導致許多人受苦。
             24:1-17 
            ●「定期罰惡」:原文中只有「定期」,不過由後文可以看出這
                            裡的確是指「定期罰惡」、「定期審判」的意
                            思。
            ●「既定期」:原文是「不儲存或珍藏時間」。
            ●「世上」:「地上」。
            ●「黎明」起來:原文是「光」起來,應該是指「白天起來」。
            ●「曉得幽暗的驚駭」:「認識黑暗的驚嚇」。表示這些作奸犯
                                  科很了解怎樣運用黑暗的特質。
            ◎約伯在此詳細的描述當時代作奸犯科、欺壓貧窮的人的罪行,
              也清晰的描繪出被壓迫者走投無路的悲慘。這些描述,都做為
               24:1 他對上帝提問的支持:「為什麼不讓我們看見惡人被懲
              罰?」。
經文:

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他們所得的分在世上被咒詛;他們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懷他的母(原文是胎)要忘記他;蟲子要吃他,覺得甘甜;他不再被人記念。不義的人必如樹折斷。他惡待(或譯:他吞滅)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不善待寡婦。然而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 24:18-24:25

註釋:

          4.這些惡人應當被咒詛,但是神又好像延續惡人的勢力。不過不管
            怎麼說這些惡人還是會死亡,與眾人一樣。 24:18-25 
            ●「浮萍」:與「咒詛」諧音。
            ● 24:18-21 可以視為約伯對這些惡人的咒詛,他對他們深惡痛
              絕。也由此顯示出 24:22-23 是約伯對神的深刻抗議。
            ●「保全」:有「延續」、「延長」的意思。
            ●「性命難保的人」:也是指「惡人」。 24:18-21 提起這些惡
                                人應該被毀滅,所以他們理應性命難保。
            ●「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原文僅是「眼目也在他們的道路
                                        上」,不一定是看顧,有可能是
                                        鑑察。
            ●「降為卑」:原文是「帶到低處」,可能也是指「死亡」而非
                          「地位降卑」。
            ◎約伯並不是說惡人一定享福,他只是覺得上帝好像沒有特別去
              嚴懲惡人,雖然他覺得惡人該死,不過他沒看到上帝立即毀滅
              惡人,惡人跟其他人一樣,終究是死亡。這樣的話,朋友們所
              說的「報應」又在哪裡?
經文: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他的諸軍豈能數算?他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 25:1-25:6

註釋:

    (三)比勒達的發言  25:1-25:6 
          1.比勒達認為神是偉大超越的,因此人無法在神面前稱義。
             25:1-25:6 
            ●「治理之權」:表示神不是放任宇宙自生自滅,而是進行干預
                            治理。
            ◎因為這段的篇幅較短,許多學者就認為比勒達的發言一定是與
              約伯的發言混淆了。不過,說話不一定有固定長度,況且古抄
              本也都支持目前的結構,因此我們也就沒有理由隨意更改。
            ◎比勒達基本上是重複以利法在 4:17-21 的論點。
經文:

約伯回答說:無能的人蒙你何等的幫助!膀臂無力的人蒙你何等的拯救!無智慧的人蒙你何等的指教!你向他多顯大知識!你向誰發出言語來?誰的靈從你而出? 26:1-26:4

註釋:

    (四)約伯的第二次回覆  26:1-27:23 
          1.約伯諷刺朋友的智慧與能力有限,對他毫無幫助。 26:1-4 
            ●是因為朋友們自認是神的代言人,所以約伯質問朋友是否有
              神的能力?
            ◎這一段是諷刺性的語言,是說比勒達所說的對約伯一點幫助都
              沒有。
經文:

在大水和水族以下的陰魂戰兢。在神面前,陰間顯露;滅亡也不得遮掩。神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虛空;將水包在密雲中,雲卻不破裂;遮蔽他的寶座,將雲鋪在其上;在水面的周圍劃出界限,直到光明黑暗的交界。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責震動驚奇。他以能力攪動(或譯:平靜)大海;他藉知識打傷拉哈伯,藉他的靈使天有妝飾;他的手刺殺快蛇。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我們所聽於他的是何等細微的聲音!他大能的雷聲誰能明透呢? 26:5-26:14

註釋:

          2.約伯說明神的治理和能力,人難以了解神的工作。 26:5-1425:2-6 中比勒達強調神對高處的治理權,約伯在 26:5-6 就
              補充說神的治理權也到達深處的陰間。
            ●「陰魂」:有其他文獻顯示出這個字與特殊的種族有關,不過
                        這裡應該就是指在陰間的陰魂,以與比勒達的「高
                        處」對照。
            ●「北極」:古人認為這是天空的最高處,內有北極星和圍繞北
                        極星的各星座。
            ●「拉哈伯」:是「混亂的海怪」,巴比倫神話中的怪物。
            ●「快蛇」:原文是「逃難的蛇」。「蛇」是指神話中的大蛇,
                        是陽性單數。
            ●「妝飾」:「晴朗」。
            ◎這段中約伯承認上帝造物的奇妙,人僅能了解少許,無法全面
              明瞭神的作為。
經文:

約伯接著說: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27:1-27:6

註釋:

          3.約伯發誓說自己無辜,乃是神讓他落入目前的狀況。 27:1-6 
            ●「約伯接著說」:原文是「約伯增添他的言論說」。這個發言
                              格式與以前不同,前面都是「約伯回答說」
                              。
            ●「指著永生的神起誓」:原文只有「神活著」,這是一種發誓
                                    的標準方式。
            ◎在此約伯用嚴重的誓言來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經文:

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願那起來攻擊我的,如不義之人一般。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甚麼指望呢?患難臨到他,神豈能聽他的呼求?他豈以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神呢?神的作為,我要指教你們;全能者所行的,我也不隱瞞。你們自己也都見過,為何全然變為虛妄呢?神為惡人所定的分,強暴人從全能者所得的報(原文是產業)乃是這樣:倘或他的兒女增多,還是被刀所殺;他的子孫必不得飽食。他所遺留的人必死而埋葬;他的寡婦也不哀哭。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轉眼之間就不在了。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東風把他飄去,又颳他離開本處。神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他恨不得逃脫神的手。人要向他拍掌,並要發叱聲,使他離開本處。 27:7-27:23

註釋:

          4.約伯咒詛自己的仇敵下場如惡人,惡人必然絕望、轉眼滅亡。
             27:7-23 
            ●「仇敵....攻擊我的」:原文都是單數型態,因此應該是泛指
                                    仇敵,而非特指約伯三友。不過此時
                                    在約伯心目中、約伯三友當然也是仇
                                    敵了。
            ●「得利」:原意是「強奪不義之利」。
            ●「如蟲做窩」、「守望者所搭的棚」:都是指暫時棲身,不久
                                                就會被廢棄。
            ●「東風」:由沙漠中吹來的熱風,常使植物枯乾。
            ◎約伯在此的論調居然與瑣法相近,很可能約伯此時思想根本是
              矛盾的,他一面認定神不特別懲罰惡人,一面又覺得惡人的景
              況也未必是特別好。也有不少學者認為 27:13-23 都是瑣法的
              言論。
            ◎ 27:13-23 也可以當成是約伯表達他自己願望的一種方式,他
              希望他的仇敵遭遇理想上惡人所應遭遇的懲罰。
            ◎ 27:8-10 提到不義之人雖然利用不法手段取得利益,但是當
              患難臨到時,他們無法向神禱告,只好絕望。
經文:

銀子有礦;煉金有方。鐵從地裡挖出;銅從石中鎔化。人為黑暗定界限,查究幽暗陰翳的石頭,直到極處,在無人居住之處刨開礦穴,過路的人也想不到他們;又與人遠離,懸在空中搖來搖去。至於地,能出糧食,地內好像被火翻起來。地中的石頭有藍寶石,並有金沙。礦中的路鷙鳥不得知道;鷹眼也未見過。狂傲的野獸未曾行過;猛烈的獅子也未曾經過。人伸手鑿開堅石,傾倒山根,在磐石中鑿出水道,親眼看見各樣寶物。他封閉水不得滴流,使隱藏的物顯露出來。 28:1-28:11

註釋:

參、智慧詩歌  28:1-28 
    ◎這一段被視為一個插曲,作者是不是約伯呢?學者有不同的意見。不過
      一般都認為這首詩歌至少是約伯記的作者所作。
  一、人類科技的力量超越動物可以找出隱藏的礦石、寶物。  28:1-11申 8:9 中提到迦南地有豐富的銅鐵礦藏。約但河東有鐵礦、以東有
        銅礦、小亞細亞有銀礦,阿拉伯南方有金礦。
      ●「幽暗陰翳」:「死蔭黑暗」。
      ●「直到極處」:「徹底」、「完全」、「達至極點」。
      ●「過路的人也想不到他們」:原文是「被腳遺忘」,意義是「被人的
                                  腳遺忘」,也就是「走過人們都不記得
                                  的地方」。
      ●「懸在空中搖來搖去」:原文只有「搖動」,意思是指人坐吊籃進入
                              礦坑或橫越荒涼的山谷之情境。
      ●「鷙鳥」:「攫食的鳥」,跟「鷹」意義相近。
      ●磐石中鑿出「水道」:應該譯為「坑道」、「隧道」。
      ●「滴流」:原文是「哭泣」,形容水「滴流」的樣子。
      ◎這段特別強調人類挖掘寶貴礦物所用的技術與熱情,是遠超過動物所
        能理解的。下一段就說明即使是用這樣的技術與熱情,還是無法挖掘
        出智慧,用以顯示出智慧之難得。
經文:

然而,智慧有何處可尋?聰明之處在哪裡呢?智慧的價值無人能知,在活人之地也無處可尋。深淵說:不在我內;滄海說:不在我中。智慧非用黃金可得,也不能平白銀為它的價值。俄斐金和貴重的紅瑪瑙,並藍寶石,不足與較量;黃金和玻璃不足與比較;精金的器皿不足與兌換。珊瑚、水晶都不足論;智慧的價值勝過珍珠(或譯:紅寶石)。古實的紅璧璽不足與比較;精金也不足與較量。智慧從何處來呢?聰明之處在哪裡呢?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隱藏,向空中的飛鳥掩蔽。滅沒和死亡說:我們風聞其名。 28:12-28:22

註釋:

  二、但人類還是找不到智慧。智慧無法像礦物一樣探測取得,也無法用財物
      購買。活人無法找到智慧,就算是死亡與陰間,也頂多間接聽到智慧的
      風聲罷了。   28:12-22 
      ●智慧的「價值」:「秩序」、「層次」、「價值」。
      ●「深淵、滄海」:都是指「死亡、神秘、混亂、虛空」的地方,用來
                        與「活人之地」對應。
      ●「俄斐金」 :當時最高等的黃金。
      ●「玻璃」:也可譯為「水晶」,古代的玻璃相當昂貴。埃及與腓尼基
                  的玻璃器皿在當時頗負盛名。
      ●「水晶」:原文是「結晶體」。
      ●「滅沒」:「毀滅之地」、「地獄」。
      ●「風聞其名」:原文是「藉耳朵聽到報告」,「間接聽說」的意思。
      ◎這裡的意義是人類無法掌握、追尋或購買智慧,在活人與死人之地,
        都只間接聽說智慧的風聲,卻無法確實找到智慧。
經文:

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曉得智慧的所在。因他鑒察直到地極,遍觀普天之下,要為風定輕重,又度量諸水;他為雨露定命令,為雷電定道路。那時他看見智慧,而且述說;他堅定,並且查究。他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28:23-28:28

註釋:

  三、只有神知道智慧何在,神對人說:「敬畏神、遠離惡就可得到智慧」。
       28:23-28 
      ◎神不是智慧,但了解、掌握智慧,這是約伯所信的神與當代其他信仰
        不同的地方。當代其他信仰常常把神等同於智慧。
      ●「述說」:「準確描述」、「精確數算」。
      ●「堅定」:指神「堅定」、「建立」智慧。
      ●敬畏「主」:這個字在此是約伯記中第一次出現。
      ●敬畏主就是「智慧」:此處的「智慧」沒有冠詞,前面的「智慧」都
                            是有冠詞的。這裡的智慧可能指的是「實用的
                            智慧」,而非前面所指的「智慧的本體」。
      ◎神掌握智慧的本體,而人應透過敬畏主、遠離惡,這種順服的方式間
        接得著日常生活中實用的智慧。這一整章的思想,與傳道書相近,可
        參考 傳 12:13 。
      ◎約伯三友錯把上帝和約伯的遭遇硬是塞入自己頭腦已有的理論架構中
       ,以致縮小了上帝所擁有的智慧與約伯的可敬德性。約伯有效的反駁
       朋友的立論,說明上帝不一定照報應的法則行事。但他卻拒絕讓上帝
       有自由不照報應的法則行事,反倒要求上帝必須基於報應法則宣告他
       無罪,並且為他辨白。
經文:

約伯又接著說:惟願我的景況如從前的月份,如神保守我的日子。那時他的燈照在我頭上;我藉他的光行過黑暗。我願如壯年的時候:那時我在帳棚中,神待我有密友之情;全能者仍與我同在;我的兒女都環繞我。奶多可洗我的腳;磐石為我出油成河。 29:1-29:6

註釋:

肆、約伯與以利戶  29:1-37:24 
  一、約伯的長篇講論  29:1-31:40 
    (一)約伯敘述自己過去的優越地位。  29:1-25 
        1.約伯回憶以前神給他的恩典,他當時兒女成群、家境都很豐富。
           29:1-6 
          ●「約伯又接著說」:「約伯又增添他的言論說」。
          ●「保守」:「防護」、「看守」。
          ● 29:3 約伯指出神指引他的道路,使他不迷失。
          ●「壯年的時候」:原文是「秋天的日子」,也就是「成熟的時
                            期」,大約指四十歲左右。
          ●「磐石」:壓榨橄欖用的石頭。
          ◎很令人驚訝的,約伯回想起過去的美好,第一件事情就是想到
            上帝跟他的親密關係,然後才是神給他的「方向」、「健康」
            、「兒女」、「財富」。
經文:

我出到城門,在街上設立座位;少年人見我而迴避,老年人也起身站立;王子都停止說話,用手摀口;首領靜默無聲,舌頭貼住上膛。 29:7-29:10

註釋:

        2.約伯過去獲得人們的尊敬。 29:7-10 
          ●「城門」:城門口是當時法庭之所在。
          ●「街上」:「廣場」。
          ●「設立座位」:表示約伯參與「審判、仲裁」之類的工作。
          ●「王子」:「領袖」、「統治者」。
          ◎這裡描述出約伯獲得眾人的尊重,甚至貴族、領袖也尊重約伯
            ,在約伯面前靜默自制。
經文:

耳朵聽我的,就稱我有福;眼睛看我的,便稱讚我;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我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我為瞎子的眼,瘸子的腳。我為窮乏人的父;素不認識的人,我查明他的案件。我打破不義之人的牙床,從他牙齒中奪了所搶的。 29:11-29:17

註釋:

        3.約伯富裕時也秉公行義,多有善行。 29:11-17 
          ●約伯自己在此處的聲明,與以利法的說法正好相反 22:6-9 。
          ●窮乏人的「父」:可能是「首領」、「代表」的意思。
          ◎約伯提及自己富裕時,也秉公行義、保護弱小,表示他也盡力遵
            行上帝的命令。
經文:

我便說:我必死在家中(原文是窩中),必增添我的日子,多如塵沙。我的根長到水邊;露水終夜霑在我的枝上。我的榮耀在身上增新;我的弓在手中日強。人聽見我而仰望,靜默等候我的指教。我說話之後,他們就不再說;我的言語像雨露滴在他們身上。他們仰望我如仰望雨,又張開口如切慕春雨。他們不敢自信,我就向他們含笑;他們不使我臉上的光改變。我為他們選擇道路,又坐首位;我如君王在軍隊中居住,又如弔喪的安慰傷心的人。 29:18-29:25

註釋:

        4.過去的約伯日漸強盛、德高望重。 29:18-25 
          ●「家中」:原文是「鳥巢中」、「鳥窩中」。
          ◎這裡也顯示出約伯對自己善行也有「善有善報」的期待,因此雖
            然約伯跟朋友爭論時,認為好人不一定有好報,但今日讓約伯這
            樣痛苦反彈的背後動機,恐怕也是「我已經做了這麼多好事,怎
            麼會沒有善報」的苦毒。
          ◎這一段約伯自己說明自己以往的狀況,聽眾並沒有什麼反駁的聲
            音,表示這並不是約伯自義的表現,而是對事實中肯的描述。
經文:

但如今,比我年少的人戲笑我;其人之父我曾藐視,不肯安在看守我羊群的狗中。他們壯年的氣力既已衰敗,其手之力與我何益呢?他們因窮乏飢餓,身體枯瘦,在荒廢淒涼的幽暗中,齦乾燥之地,在草叢之中採鹹草,羅騰(小樹名,松類)的根為他們的食物。他們從人中被趕出;人追喊他們如賊一般,以致他們住在荒谷之間,在地洞和巖穴中;在草叢中叫喚,在荊棘下聚集。這都是愚頑下賤人的兒女;他們被鞭打,趕出境外。現在這些人以我為歌曲,以我為笑談。他們厭惡我,躲在旁邊站著,不住地吐唾沫在我臉上。鬆開他們的繩索苦待我,在我面前脫去轡頭。這等下流人在我右邊起來,推開我的腳,築成戰路來攻擊我。這些無人幫助的,毀壞我的道,加增我的災。他們來如同闖進大破口,在毀壞之間滾在我身上。驚恐臨到我,驅逐我的尊榮如風;我的福祿如雲過去。 30:1-30:15

註釋:

    (二)約伯敘述自己目前卑微的狀況。  30:1-31 
        1.約伯說明自己如今居然受到遊民的侮辱、恥笑。 30:1-15 
          ●「比我年少的人戲笑我」:當時的社會對老年人相當尊重,約伯
                                    在此是表達自己地位的低下,與
                                     29:8 呼應來顯示出其地位之落差。
          ●「齦」乾燥之地:「啃」、「咬」。此字亞蘭文的字義為「逃往
                            」,所以有些譯本做「逃往」。
          ●齦「乾燥之地」:原文是「乾燥」,可能是指「乾燥的草根」。
          ●「鹹草」:「錦葵」,一種生長在含鹽的濕地的植物。
          ●「羅騰的根」:羅騰、金雀花。根味苦,本是駱駝的食物。
          ●「叫喚」:「大喊」。
          ●「下賤人」:原文是「無名氏」或「沒有名字的人」。
          ●「鞭打」:亞蘭文的意思是「鞭打」、希伯來文的意義是「低微
                      」。
          ●「脫去轡頭」:原文是「鬆開臉上的韁繩」,意思是「拋棄束縛
                          」的意思。
          ●「這些無人幫助的,毀壞我的道,加增我的災」:原文是「他們
            毀壞我的道,加增我的災,沒有幫助他們的。」。
          ◎這裡約伯形容當時的一種被當時社會遺棄的遊民,他們是社會的
            邊緣人物,甚至常常扶助弱小的約伯也不願意給這些遊民工作。
            但現在約伯成為這些遊民的笑柄,這對約伯真是嚴重的打擊。
經文:

現在我心極其悲傷;困苦的日子將我抓住。夜間,我裡面的骨頭刺我,疼痛不止,好像齦我。因神的大力,我的外衣污穢不堪,又如裡衣的領子將我纏住。神把我扔在淤泥中,我就像塵土和爐灰一般。主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我;我站起來,你就定睛看我。你向我變心,待我殘忍,又用大能追逼我,把我提在風中,使我駕風而行,又使我消滅在烈風中。我知道要使我臨到死地,到那為眾生所定的陰宅。 30:16-30:23

註釋:

        2.約伯現在內心悲傷、身體痛苦,都是因為神殘忍待他,導致他
          瀕臨死亡。 30:16-23 
          ●「極其悲傷」:原文字義是「被傾倒在我身上」。
          ●「齦」:「啃」、「咬」。
          ●「污穢不堪」:「喬裝」、「偽裝」的意思,「污穢不堪」是
                          意譯。
          ●「你不應允我....定睛看我」:比較可能應該翻譯為「你不應
                                        允我....也不定睛看我」。
經文:

然而,人仆倒豈不伸手?遇災難豈不求救呢?人遭難,我豈不為他哭泣呢?人窮乏,我豈不為他憂愁呢?我仰望得好處,災禍就到了;我等待光明,黑暗便來了。我心裡煩擾不安,困苦的日子臨到我身。我沒有日光就哀哭行去(或譯:我面發黑並非因日曬);我在會中站著求救。我與野狗為弟兄,與鴕鳥為同伴。我的皮膚黑而脫落;我的骨頭因熱燒焦。所以,我的琴音變為悲音;我的簫聲變為哭聲。 30:24-30:31

註釋:

        3.約伯常常幫助苦難中的人,他本以為這樣可以帶來好處,但是苦
          難居然來臨,他孤獨痛苦,只能悲哀哭泣。 30:24-31 
          ●「仆倒」:原文是「廢墟」。
          ● 30:24 可能指約伯在苦難中向神求助,也可能指苦難中的人
            向約伯求助。
          ●「我沒有日光就哀哭行去」:原文是「我變黑並非因太陽」
                                      。
          ●「野狗」:原文是「龍」、「蛇」、「海怪」。
          ● 30:29 表達約伯被當成怪物、野獸一般,與社會隔離,只能孤
            獨的在人群外生活。
          ◎約伯在這裡嘆息自己善有惡報,自己怎樣幫助患難中的人,卻
            落得無人理會的下場,其實約伯三友還是來理會他,最後他的
            親友也會來幫助他。只是約伯目前正落入自憐的心態之中,大
            概也想不到這麼多。
經文:

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災害臨到作孽的呢?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 31:1-31:4

註釋:

    (三)約伯發誓:自己是清白的。 31:1-40 
        ◎以下這章內容相當混亂,許多譯本希望透過重新排列經文得到比較有次序
          的內容。但是所有的抄本都支持目前的這種形式。很可能約伯在此時非常
          激動,以致講話憤慨失去了秩序。
        ◎由本段中可以看到當時的道德標準,所以這段常常被稱為舊約倫理的總綱
          ,可以用來與十誡相輔閱讀。
        ◎此段的誓言與否認總共有十四項,七是希伯來人完整的數字,十四就有雙
          重完整的意思。
        1.約伯發誓自己不好色。  31:1-4 
          ●「戀戀」:「有識別力」或「注意的」。
          ●「戀戀瞻望」:「一直注視」的意思。
          ● 31:2-4 約伯抱怨自己沒有得到應得的對待,上帝如果察看他的所作
            所為,就不會讓他遭遇禍患和災害。
          ◎約伯在 31:1 只是要陳明自己的純正,不過 31:2-4 中當他一想到上
            帝怎麼會用苦難和災害來對待他,就開始了一連串的嚴正發誓。
經文: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31:5-31:8

註釋:

        2.約伯發誓自己沒有不誠實、沒有收受賄絡。  31:5-8 
          ●「虛謊」:「空虛」、「虛妄」、「說謊」。
          ●「詭詐」:「欺詐」、「奸詐」。
          ●「玷污」:「瑕疵」、「污點」。
          ●「有玷污粘在我手上」:指的應該是「收受不義之財」。
          ● 31:8 的意思是自己的努力要歸於徒然。
          ◎約伯認為收受不義之財(侵佔他人努力的成果)的報應就是「自己的努
            力也要歸於虛空」。
經文:

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在鄰舍的門外蹲伏,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別人也與她同室。因為這是大罪,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這本是火焚燒,直到毀滅,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 31:9-31:12

註釋:

        3.約伯發誓自己沒有淫亂的行為。  31:9-12 
          ●「受迷惑」:「被引誘」、「被騙」。
          ●「向婦人起淫念」:原文是「在婦人上」,沒有「起淫念」一詞。
          ●「蹲伏」:「埋伏」、「潛伏」的意思。
          ●「在鄰舍的門外蹲伏」:可能是等候鄰居出門,也有可能就是「性
                                  行為」的一種暗示。「門」可能暗示「性
                                  器官」。
          ●「給別人推磨」:這是女奴的工作。「推磨」也有可能是性行為的
                            意思。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原文是「當審判的罪孽」,意思是「不
                                    能得到寬恕的罪惡」。
          ●「毀滅」:「地獄」、「滅亡」。
          ● 31:12 的意思是姦淫的罪有如火焚燒直到滅亡,因此犯這罪值得毀
            滅約伯一切的家產。
          ◎當時的女性被視為男性的財產,因此與其他人的妻子通姦,報應就
            是自己的妻子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但是這也表示出約伯以自己的
            妻子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是一個「重大的懲罰」,他非常看重妻子。
經文:

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神興起,我怎樣行呢?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 31:13-31:15

註釋:

        4.約伯發誓自己不壓迫奴隸。  31:13-15 
          ●「情節」:「審判上的公平正義」。
          ◎當時的奴隸是完全沒有地位與權益的,但約伯聲稱因為上帝是創造
            者,奴隸也是人,所以約伯就願意認同他們也可以追求審判上的公
            平正義。這樣的觀念,在當代是相當具有革命性的看法。
經文:

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或叫寡婦眼中失望,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孤兒沒有與我同吃;(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原文是引領)寡婦。)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為我祝福;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舉手攻擊孤兒;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因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因他的威嚴,我不能妄為。 31:16-31:23

註釋:

        5.約伯發誓自己不吝於幫助窮乏無助之人。  31:16-23 
          ●「一點」食物:「少量」、「碎片」。
          ●「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舉手攻擊孤兒」:意思是「約伯自認自己
            在城門口的審判者中有勢力,審判者會偏袒他,然後他就動手攻擊孤
            兒」。
          ●「缺盆骨」:「肩胛骨」。
          ●「羊矢骨」:「蘆葦」、「肩胛」。
          ◎ 31:21-23 是說約伯如果濫用其權力壓迫孤兒,他的手臂就要脫落。
            也就是其力量將要被剝奪的意思。
經文:

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我若因財物豐裕,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 31:24-31:25

註釋:

        6.約伯發誓自己不以財富為依靠。  31:24-25 
          ●「歡喜」:原文的時態是「未完成式」,意思是「不斷的歡喜」或
                      「不斷的誇耀」。本來為有錢高興不是什麼惡事,但因
                      為有錢而不斷的快樂、誇耀,那就不好了。
          ◎其實在這個資本主義社會下,我們的確很容易以金錢為我們的依靠
            。在約伯的眼中,這是罪惡。
經文:

我若見太陽發光,明月行在空中,心就暗暗被引誘,口便親手;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神。 31:26-31:28

註釋:

        7.約伯發誓自己不拜天象。  31:26-28 
          ●「口便親手」:意思是「以口親吻摸過偶像的手」。
          ●「審判官」: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指「上帝」。
          ◎約伯認為敬拜非神的東西,是嚴重的罪惡,我們是否也能體會?
經文:

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見他遭災便高興;(我沒有容口犯罪,咒詛他的生命;) 31:29-31:30

註釋:

        8.約伯發誓自己不因仇敵遭災就幸災樂禍。  31:29-30 
          ●「遭報」:「遭遇災禍」、「遭遇毀滅」。
          ●「遭災」:「遭遇災禍」、「遭遇傷害」、「遭遇苦難」。
          ◎約伯倫理的重點在於內在的純正,這是令人敬佩的。
經文:

若我帳棚的人未嘗說,誰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飽呢?(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 31:31-31:32

註釋:

        9.約伯發誓自己慷慨對待家裡的人。  31:31-32 
          ●「帳棚的人」:原文是複數,可能是「家人」、「僕婢」、「親
                          友」或「賓客」。
          ●「主人的食物」:原文是「他的肉」。也就是「約伯提供的美食
                            」。
          ◎我們是否如同約伯一樣,把照顧需要的人當成是自己的責任?而
            不只是消極的避免作錯事而已。
經文:

我若像亞當(或譯:別人)遮掩我的過犯,將罪孽藏在懷中;因懼怕大眾,又因宗族藐視我使我驚恐,以致閉口無言,杜門不出; 31:33-31:34

註釋:

        10.約伯發誓自己不隱藏罪惡。  31:33-34 
           ●「亞當」:可能是指「創世記中的亞當」,也可能是指「常人」
                       或「別人」。
           ◎約伯在此是說自己決不因為怕公開承認罪過將導致別人的指責與
             藐視,而像其他人(或亞當)一樣的隱藏自己的罪惡。外國人常常
             認為華人很重視「面子」問題,我們常常因為面子問題做出許多
             不可思議的決定,我們能拋開面子問題而勇於認錯嗎?
經文: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在這裡有我所劃的押,願全能者回答我!)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裡!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 31:35-31:37

註釋:

        11.約伯挑戰上帝,要求上帝回答他的誓言。  31:35-37 
           ●「畫押」:「記號」的意思。
           ●「敵我者」:「控訴者」,指的應該是神。
           ●「君王」:原文是「王子」、「領袖」,不一定是「國王」。
           ◎就算是約伯完全乾淨好了,上帝為什麼一定要理會他呢?這點是
             約伯的迷思,好像他的純正就足以讓上帝必須回應他。
經文:

我若奪取田地,這地向我喊冤,犁溝一同哭泣;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或叫原主喪命;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長惡草代替大麥。約伯的話說完了。 31:38-31:40

註釋:

        12.約伯發誓自己沒有剝削別人。  31:38-4031:38 原文沒有「奪取田地」,只有「若我的地向我哀號....
             」。
           ●「蒺藜」:「有刺的植物」、「荊棘」。
           ●「惡草」:「惡臭或有毒的雜草」。
經文:

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向約伯發怒;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他又向約伯的三個朋友發怒;因為他們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以利戶要與約伯說話,就等候他們,因為他們比自己年老。以利戶見這三個人口中無話回答,就怒氣發作。 32:1-32:5

註釋:

  二、以利戶的講論  32:1-37:24 
      ◎以利戶這段發言到底是約伯記原著,還是以後的人外加的?其實是有爭
        議的,不同的學者持不同的立場。不過我們認為這段比較可能是原著的
        一部分。
    (一)引言  32:1-5 
        ●「布西人」:「布西」原本是「烏斯」的弟兄 創 22:21 ,約伯又是
                      「烏斯地人」 伯 1:1 。
        ●「蘭」族:字義是「高貴的」、「高的」。
        ●「巴拉迦」:字義是「神所祝福的」。
        ●「以利戶」:字義是「他是我的神」。
        ●「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意思就是約伯三友無法反
                                                駁約伯,卻又早已認定約
                                                伯有罪。有辱使命(假設
                                                幫助約伯是神給三友的使
                                                命的話)。
        ◎以利戶十分尊重年紀大的人,雖然內心忿怒,仍然等待約伯三友沒話
          說了才發言。我們是否也這樣尊重別人呢?
經文:

布西人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回答說:我年輕,你們老邁;因此我退讓,不敢向你們陳說我的意見。我說,年老的當先說話;壽高的當以智慧教訓人。 32:6-32:7

註釋:

    (二)以利戶第一次發言  32:6-33:33 
        1.以利戶陳明自己一開始尊重約伯三友年長而不發言  32:6-7 
經文:

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尊貴的不都有智慧;壽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因此我說:你們要聽我言;我也要陳說我的意見。你們查究所要說的話;那時我等候你們的話,側耳聽你們的辯論,留心聽你們;誰知你們中間無一人折服約伯,駁倒他的話。你們切不可說:我們尋得智慧;神能勝他,人卻不能。約伯沒有向我爭辯;我也不用你們的話回答他。他們驚奇不再回答,一言不發。我豈因他們不說話,站住不再回答,仍舊等候呢?我也要回答我的一分話,陳說我的意見。因為我的言語滿懷;我裡面的靈激動我。我的胸懷如盛酒之囊沒有出氣之縫,又如新皮袋快要破裂。我要說話,使我舒暢;我要開口回答。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我不曉得奉承;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滅我。 32:8-32:22

註釋:

        2.以利戶發現約伯三友無法回答約伯時,內心激動,於是開始發言。
           32:8-2232:11 原文是「看哪,我等候你們的話,側耳聽你們的辯論,你
            們查究言語;」,意思是約伯三友尋找言語來回應約伯時,以利戶
            等待、聆聽他們的話。
          ●「折服」:「使信服」、「改正」,這裡是「判斷者」的意思。
          ●「駁倒」:「回應」、「回答」。
          ●「勝他」:原文是「追趕他」。
          ●「爭辯」:「排列言語」、「安排言語」。
          ●「驚奇」:「被驚嚇」、「被徹底破壞」。指的應該是約伯三友聽
                      完約伯的最終辯論之後的反應。
          ●「胸懷」:原文是「肚腹」。
          ● 32:19 是用新酒放在皮袋中,還會繼續發酵產生氣體,如果把皮
            袋封緊,就會膨脹起來。新皮袋有彈力,還可以撐一下,舊皮帶就
            會很快撐破了。
          ●「奉承」:原文是「加稱號」、「給名號」的意思。不一定是奉承
                      有可能包括「扣帽子」、「加罪名」的意思。
          ◎以利戶在這裡說明自己因為無法忍受約伯三友無法駁倒約伯,所以
            忍不住要發言。
經文:

約伯啊,請聽我的話,留心聽我一切的言語。我現在開口,用舌發言。我的言語要發明心中所存的正直;我所知道的,我嘴唇要誠實地說出。神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你若回答我,就站起來,在我面前陳明。我在神面前與你一樣,也是用土造成。我不用威嚴驚嚇你,也不用勢力重壓你。 33:1-33:7

註釋:

        3.以利戶陳明自己發言的基礎是誠實、正直、與公平。 33:1-7 
          ●全能者的「氣」:這個字原文也可以翻譯成「靈」。
          ●「使我得生」:「使我存活」的意思。
          ◎ 33:4,6 的意思是以利戶認為約伯也是人,不是罪大惡極的怪物,
            所以可以平等的來討論。
經文:

你所說的,我聽見了,也聽見你的言語,說: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在我裡面也沒有罪孽。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仇敵,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 33:8-33:11

註釋:

        4.以利戶先重述約伯的立論:約伯無罪、神無故攻擊他。 33:8-1133:8 之前有個「然而」,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無辜的」:舊約聖經中只出現這一次,意義是「無辜的」、「
                        單純的」、「乾淨的」。
          ◎雖然不是很完整,不過以利戶對約伯立論的整理是精確的,也顯
            出他是認真的看待約伯的言論。
經文:

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因神比世人更大。你為何與他爭論呢?因他的事都不對人解說?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原文是將驕傲向人隱藏),攔阻人不陷於坑裡,不死在刀下。 33:12-33:18

註釋:

        5.以利戶說明神有保密的自由與啟示的恩典。 33:12-18 
          ●「無理」:「不公義」。
          ● 33:13 說明以利戶認為約伯與神爭論的原因是因為約伯認為「
            上帝不跟他說話」。而 33:14-18 就是陳明「神常常說話」。
          ●「神說一次、兩次」:意思就是「神三番兩次的說話」。
          ●「理會」:「看」、「觀察」。
          ●「教訓」:「校正」、「管教」、「警戒」。
          ●「謀算」:「行為」、「工作」。
          ●「死在刀下」:原文是「經過武器」。
          ◎這裡以利戶更是洞悉約伯對上帝不滿的原因:「約伯覺得上帝不
            向他說話」。因此他說明:「神常常說話」,並且舉例:「神透
            過夢境向人說話」。
經文:

人在床上被懲治,骨頭中不住地疼痛,以致他的口厭棄食物,心厭惡美味。他的肉消瘦,不得再見;先前不見的骨頭都凸出來。他的靈魂臨近深坑;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神就給他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他禱告神,神就喜悅他,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神又看他為義。他在人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這竟與我無益。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約伯啊,你當側耳聽我的話,不要作聲,等我講說。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你只管說,因我願以你為是。若不然,你就聽我說;你不要作聲,我便將智慧教訓你。 33:19-33:33

註釋:

        6.以利戶說明神常常透過苦難說話來幫助人成長。 33:19-33 
          ●「滅命的」:「殺死」、「治死」。
          ●「歌唱」:原文是「觀看」。
          ●「這竟與我無益」:「照應得的報應被懲罰」的意思。
          ●「兩次、三次」:「多次」的意思。
          ◎以利戶在這裡陳明神常常用苦難、病痛來向人說話。目標是要
            人可以成長、離開罪惡。透過這樣的立論,以利戶引導約伯來思
            考他的苦難是不是上帝「化妝的祝福」。
經文:

以利戶又說: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 34:1-34:4

註釋:

    (三)以利戶第二次發言  34:1-34:37 
        1.以利戶邀請有智慧的人注意聽他的發言,檢驗看看是否是正確的。
           34:1-434:3 應該是一句格言,約伯在 12:11 也使用過。
          ● 34:4 意義是「讓我們一起選擇公正,一同知道何為善」,以利
            戶意思是要邀請智慧人(應該包括約伯以及約伯三友)取得共識。
經文: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 34:5-34:9

註釋:

        2.以利戶陳明約伯認為上帝不公義,人以神為樂是沒有意義的。
           34:5-9 
          ●「奪去」我的理:「除去」、「移走」。
          ●奪去我的「理」:「公平的判決」、「正義的判決」、「公義」
                            。
          ●我雖有「理」:與「奪去我的理」的「理」相同,指的是「正義
                          」或「正義的判決」。
          ●「受的傷還不能醫治」:原文直譯是「中了致命的箭」。
          ●「喝譏誚如同喝水」:引用以利法的概念 15:16 「喝罪孽如水」
                                ,意思是「約伯這個人內在充滿了嘲笑」
                                。以利法的指控沒有根據,但是以利戶的
                                指控卻是有根據的,因為約伯的言論果然
                                充滿了嘲諷。
經文:

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神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作孽。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誰派他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他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歸塵土。 34:10-34:15

註釋:

        3.以利戶認為上帝不可能作惡,也不可能不公平,他如果要自私,根
          本不用創造世界。 34:10-15 
          ●「明理的人」:「有心的人」、「有理解力的人」。
          ◎以利戶認為「不公平」的起因是「自私」,因為神沒有自私的
            必要,而造物者如果要自私,乾脆就不要給予生命即可。因此
            造物者既然不自私,也就不會不公平。
經文:

你若明理,就當聽我的話,留心聽我言語的聲音。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他有罪嗎?他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他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他手所造。在轉眼之間,半夜之中,他們就死亡。百姓被震動而去世;有權力的被奪去非借人手。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他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他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他在眾人眼前擊打他們,如同擊打惡人一樣。因為他們偏行不跟從他,也不留心他的道,甚至使貧窮人的哀聲達到他那裡;他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他使人安靜,誰能擾亂(或譯:定罪)呢?他掩面,誰能見他呢?無論待一國或一人都是如此─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 34:16-34:30

註釋:

        4.以利戶說明上帝不但公平公義,還積極的維護人世間的公平公義。
           34:16-30 
          ●你若「明理」:「理解力」、「洞察力」。
          ●「掌權」:原文是「包紮」,在此有「統治」的意思。
          ◎「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以利戶似乎認為不公義的人不可
                                          能持續長久掌權。這樣的觀念對
                                          我們來說似乎是相當陌生的。不
                                          過如果自然律不是穩固不變的,
                                          宇宙如何維繫呢?
          ●「鄙陋的」:「無足輕重的」。
          ●「陰翳」:「陰暗」、「死蔭」。
          ● 34:23 是要回應約伯在  9:32-33 中埋怨自己無法到神面前訴訟。
            以利戶的意思是:神的審判根本不用透過傳統的訴訟程序。
          ●「他使人安靜」:原文應該是「他安靜」,而非「他使人安靜」。
          ◎「不公平」還可能肇因於「不了解真相」,而神既然是全知的,就
            不可能不了解真相。而造物者看一切都是被造物,也不會對尊貴的
            人偏心。
經文:

有誰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他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選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說吧!明理的人和聽我話的智慧人必對我說: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 34:31-34:37

註釋:

        5.以利戶呼籲約伯承擔苦難、不要犯罪,遇到苦難不要像惡人一樣的反
          應。  34:31-37 
          ●「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原文是「我承擔、不敗壞行事」。
                                      以利戶小心的沒有認定約伯已經犯罪
                                      ,而是鼓勵約伯承擔所受的這一切,
                                      不要因為受苦而犯罪。
          ●「報應」:不一定是負面的「報應」,也有可能是正面的「回報」。
          ●「推辭不受」:「拒絕」、「抵制」。
          ●被「試驗」到底:以利戶似乎看出了這個苦難的本質是個「試驗」。
                            不過以利戶認為約伯的表現不好,無法通過試驗,
                            所以他希望約伯繼續被試驗(遭遇苦難)。
          ◎在這裡以利戶建議約伯應該是勇於承擔這些苦難,不要像惡人一樣
            的過度反應。並且要約伯認識神有絕對的權柄,可以自由的回報每
            個人的行為,由不得個人推辭不接受。
          ◎ 34:37 中顯示出以利戶多少認為約伯的苦難跟罪有關,或者他認
            為約伯對苦難的反應犯了罪。後者比較可能。
經文:

以利戶又說: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 35:1-35:4

註釋:

    (四)以利戶第三次發言  35:1-16 
        1.以利戶指責約伯自認自己比神還公義,所以才挑戰不犯罪的好處。
           35:1-4 
          ●「理」:與 34:5 「神奪去我的理」的「理」相同,「公平的判決
                    」、「正義的判決」、「公義」的意思。
          ● 35:2 直譯是「你以為這個有理嗎?你說:我的公義勝於上帝的公
            義」。
          ◎以利戶在此反對約伯認為「自己的公義勝過上帝的公義」。
經文:

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甚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甚麼呢?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 35:5-35:8

註釋:

        2.以利戶要約伯思考:人的犯罪或公義不能影響神,但卻能影響人,因
          此人的公義不可能勝過神的公義。 35:5-835:5-6 中以利戶的說法,以利法在 22:2-20 也用過。但以利法
            是拿來誣陷約伯有罪,以利戶是拿來說明神比人公義。
          ●「過惡」:「邪惡」、「犯罪」。
          ◎當然,這段觀念是以利戶辯論用的立論,並不完全正確。由約伯記
            看來,神還是會受人的行為影響,或喜或悲。當然,除了心中的喜
            悲之外,人的行為不會對神的利益帶來影響。
經文: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他使人夜間歌唱,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 35:9-35:16

註釋:

        3.以利戶陳明人們專注於用人的方法解決痛苦,反倒忽略了造物者。受
          苦者胡亂的呼求,上帝不會垂聽。因為上帝的寬容,約伯反而亂說話
          。 35:9-16 
          ●「因受能者的轄制便求救」:應該翻譯為「向能者的膀臂求救」。
          ●「能者」:原文是「複數」,意思是人間的「領袖、統帥」。
          ◎ 35:10-11 以利戶暗示約伯應該注意痛苦是神的「教育」,讓人可
            以得智慧。
          ●「眷顧」:「看」、「觀察」。
          ◎以利戶認為上帝終究會處理,伸張正義,不過上帝不一定要立刻處
            理,約伯應該等候。而且也就是因為上帝的寬容,約伯反而說出虛
            妄無知的話來。
經文:

以利戶又接著說:你再容我片時,我就指示你,因我還有話為神說。我要將所知道的從遠處引來,將公義歸給造我的主。我的言語真不虛謊;有知識全備的與你同在。神有大能,並不藐視人;他的智慧甚廣。他不保護惡人的性命,卻為困苦人伸冤。他時常看顧義人,使他們和君王同坐寶座,永遠要被高舉。 36:1-36:7

註釋:

    (五)以利戶第四次發言  36:1-37:24 
        1.以利戶陳明神並非藐視人,反倒為困苦人伸冤、看顧義人。 36:1-7 
          ●「知識全備」:「知識完整」、「知識完全」。在此是指以利戶自
                          己。 37:16 是用來指神,不過以利戶的意義應該
                          不是自己具有和神一樣的知識,而是指他具有足以
                          當代言人的能力。
          ● 36:7 中,以利戶可能想到約瑟的事蹟。
          ◎本段中以利戶自認自己是神的代言人,也可能略有點驕傲 36:4 。
            基本上他認定上帝還是積極賞善罰惡的。就算上帝不積極懲罰惡人
            ,但至少他是積極保護義人。
經文:

他們若被鎖鍊捆住,被苦難的繩索纏住,他就把他們的作為和過犯指示他們,叫他們知道有驕傲的行動。他也開通他們的耳朵得受教訓,吩咐他們離開罪孽轉回。他們若聽從事奉他,就必度日亨通,歷年福樂;若不聽從,就要被刀殺滅,無知無識而死。那心中不敬虔的人積蓄怒氣;神捆綁他們,他們竟不求救;必在青年時死亡,與污穢人一樣喪命。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 36:8-36:15

註釋:

        2.以利戶陳明苦難是神教育人的一種方式,人如果願意修正自己的作為
          就將由苦難中轉回,否則就將喪命。 36:8-15 
          ●「鎖鍊捆住」:古代常常用鎖鍊捆在戰俘身上,如 詩 107:10-16 
                          ,使他們歸順。
          ●「亨通」:「好東西」、「利益」、「福樂」。
          ●「污穢人」:原文是指「異教神廟中的男娼」。傳說他們比一般人
                        的壽命短。
          ◎以利戶在 36:13-14 暗示約伯就是「心中不敬虔」的人,神用苦難
            綑綁他,他不但不求救,還以神為敵。這樣就會喪命,不會由苦難
            中轉回。
          ◎以利戶大概認定苦難是神的教育方法,所以受苦的人應該要問上帝
            究竟要透過苦難教育我們什麼。這對一般人可能是正確的,不過對
            約伯的狀況來說,應該是不適用的。
經文:

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但你滿口有惡人批評的言語;判斷和刑罰抓住你。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使你不服責罰;也不可因贖價大就偏行。你的呼求(或譯:資財),或是你一切的勢力,果有靈驗,叫你不受患難嗎?不要切慕黑夜,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你要謹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 36:16-36:21

註釋:

        3.以利戶鼓勵約伯要選擇忍耐苦難,不要選擇罪孽。 36:16-21 
          ●「肥甘」:「肥油」、「脂肪」。
          ●惡人「批評」:也是「審判」、「訴訟」。
          ●「判斷和刑罰」:「審判」、「訴訟」這類的事。
          ●「贖價」:「生命的代價」、「贖金」。這裡的意思是指上帝施予
                      人,希望人藉由經歷而學習的「苦難」有如「贖金」。
          ●「呼求」:可能是「呼求」或者是「財富」。
          ◎ 36:16-17 的意思是上帝本來是希望用苦難來管教約伯,終究是
            要領約伯出苦難進入福樂,但約伯像惡人一樣追求用訴訟解決問
            題,滿腦子想的是訴訟的思想。
          ● 36:20 以利戶提到的是要約伯不可因為苦難就希望世界滅亡。
          ◎ 36:21 中以利戶說的好,其實大部分人在苦難中只求逃離苦難,
            而不顧是否因此陷入罪孽之中。以利戶的意見值得我們警惕。

經文:

神行事有高大的能力;教訓人的有誰像他呢?誰派定他的道路?誰能說:你所行的不義?你不可忘記稱讚他所行的為大,就是人所歌頌的。他所行的,萬人都看見;世人也從遠處觀看。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他的年數不能測度。他吸取水點,這水點從雲霧中就變成雨;雲彩將雨落下,沛然降與世人。誰能明白雲彩如何鋪張,和神行宮的雷聲呢?他將亮光普照在自己的四圍;他又遮覆海底。他用這些審判眾民,且賜豐富的糧食。他以電光遮手,命閃電擊中敵人(或譯:中了靶子)。所發的雷聲顯明他的作為,又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因此我心戰兢,從原處移動。聽啊,神轟轟的聲音是他口中所發的響聲。他發響聲震遍天下,發電光閃到地極。隨後人聽見有雷聲轟轟,大發威嚴,雷電接連不斷。神發出奇妙的雷聲;他行大事,我們不能測透。他對雪說:要降在地上;對大雨和暴雨也是這樣說。他封住各人的手,叫所造的萬人都曉得他的作為。百獸進入穴中,臥在洞內。暴風出於南宮;寒冷出於北方。神噓氣成冰;寬闊之水也都凝結。他使密雲盛滿水氣,布散電光之雲;這雲是藉他的指引游行旋轉,得以在全地面上行他一切所吩咐的,或為責罰,或為潤地,或為施行慈愛。 36:22-37:13

註釋:

        4.以利戶陳明神的能力浩大,超過人的知識,雨水、閃電、冰雪都是證
          明。 36:22-37:13 
          ●「教訓人的」:「教導者」。 36:22 中以利戶暗示上帝藉著苦難
                          教導人。
          ●「行宮」:原文是「遮蔽所」、「棚子」。
          ● 36:32 直譯是「他以手遮光,命擊中目標」。
          ●「牲畜」:「家畜」。
          ◎以利戶謹慎的不繼續發揮「苦難是神的管教」這種說法,而將論點
            轉移到「神比人高超」,要約伯或參與討論的其他人順服神的旨意
            ,而非抗拒質疑神的決定。
          ●「雷電連接不斷」:直譯是「他不中斷它們,當他的聲音被聽見」
                              。
          ●「封住各人的手」:指上帝讓每個人都因為下雪冰封,無法出門去
                              做事。
          ◎自然界一向是人認識神的重要媒介,我們是否用心體會自然界中神
            創造的奇妙?
經文:

約伯啊,你要留心聽,要站立思想神奇妙的作為。神如何吩咐這些,如何使雲中的電光照耀,你知道嗎?雲彩如何浮於空中,那知識全備者奇妙的作為,你知道嗎?南風使地寂靜,你的衣服就如火熱,你知道嗎?你豈能與神同鋪穹蒼嗎?這穹蒼堅硬,如同鑄成的鏡子。我們愚昧不能陳說;請你指教我們該對他說甚麼話。人豈可說:我願與他說話?豈有人自願滅亡嗎?現在有雲遮蔽,人不得見穹蒼的光亮;但風吹過,天又發晴。金光出於北方,在神那裡有可怕的威嚴。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他大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必不苦待人。所以,人敬畏他;凡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人,他都不顧念。 37:14-37:24

註釋:

        5.以利戶要約伯思考上帝創造的奇妙,並鼓勵約伯謙卑忍耐等候,真相
          必然顯現。 37:14-24 
         ●「南風」:指沙漠來的熱風。這種風的風力不強,吹拂時葉子不動,
                     寂靜無聲,但熱力驚人。
         ●「愚昧不能陳說」:原文是「因黑暗不能依次陳明」。
         ●「滅亡」:原文是「被吞噬」。
         ● 31:21 直譯是「現在人不得見太陽,它在雲中光亮;但風吹過,潔
           淨它們」。
         ●「大義」:「豐盛的公義」、「很多的公義」。
         ◎ 37:21-22 可能是當時天空中真的暫時有雲遮蔽,以利戶就拿來比喻
           約伯目前的現況有如陽光被烏雲遮蔽,真相終究會顯明。這段也可以
           解釋成現在陽光被遮蔽的狀況下,人都無法看太陽了,如果等雲散去
           更怎能直視太陽呢?
         ◎ 37:23 以利戶的結論中,認為神不苦待人(或者意義接近是「不無
           故苦待人」,這點應該是錯誤的,約伯就是被苦待。但這樣的錯誤
           並無損以利戶整段講論的力量與洞見。
         ◎我們會不會也太快懷疑神的公義、智慧與能力?忽略了神的作為是
           我們難以測度的?
經文:

那時,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 38:1-38:3

註釋:

伍、耶和華回答約伯  38:1-42:6 
  一、耶和華第一次發言  38:1-40:2 
    (一)耶和華在旋風中顯現,呼召約伯與之對話  38:1-3 
          ●「旋風」:「暴風雨」、「暴風」、「狂風」。
          ●「誰」:原文是單數,意思是質問「約伯」而非「約伯三友」。
          ●「旨意」:「商議」、「籌算」、「目的」。
          ●「暗昧不明」:「隱藏」、「變模糊」。
          ●「束腰」:把腰帶束緊,為要「準備戰爭」或「準備做艱苦的工
                      作」。
          ◎耶和華顯現責備約伯用「沒有知識的話」讓神的籌算變模糊了。
            綜觀約伯的意見,他的確是把上帝的公義與賞善罰惡之公平模糊
            化了。
          ◎上帝的發言中,並未直接回答約伯的問題,反倒是用了許多諷刺
            性的問題來質問約伯。
經文:

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海水衝出,如出胎胞,那時誰將它關閉呢?是我用雲彩當海的衣服,用幽暗當包裹它的布,為它定界限,又安門和閂,說:你只可到這裡,不可越過;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你自生以來,曾命定晨光,使清晨的日光知道本位,叫這光普照地的四極,將惡人從其中驅逐出來嗎?因這光,地面改變如泥上印印,萬物出現如衣服一樣。亮光不照惡人;強橫的膀臂也必折斷。你曾進到海源,或在深淵的隱密處行走嗎?死亡的門曾向你顯露嗎?死蔭的門你曾見過嗎?地的廣大你能明透嗎?你若全知道,只管說吧! 38:4-38:18

註釋:

    (二)耶和華以大地的被造來詰問約伯  38:4-18 
          ●「神的眾子」:指「天使」。
          ●「胎胞」:「子宮」。
          ●「將他關閉」:原文是「用門將它關閉」。
          ◎這裡使用了迦南神話的觀念,認為海是混亂的,但神制服混亂的
            海,把海像嬰兒一樣的控制妥當。
          ● 38:14 是描述清晨的景象。
          ●「地」的廣大:可以指「大地」或「陰間」。
          ●「明透」:「識別」。
          ◎這裡說明神才具備有創造的智慧與能力,約伯並不分享神的創造
            智慧與能力。
經文:

光明的居所從何而至?黑暗的本位在於何處?你能帶到本境,能看明其室之路嗎?你總知道,因為你早已生在世上,你日子的數目也多。你曾進入雪庫,或見過雹倉嗎?這雪雹乃是我為降災,並打仗和爭戰的日子所預備的。光亮從何路分開?東風從何路分散遍地?誰為雨水分道?誰為雷電開路?使雨降在無人之地、無人居住的曠野?使荒廢淒涼之地得以豐足,青草得以發生?雨有父嗎?露水珠是誰生的呢?冰出於誰的胎?天上的霜是誰生的呢?諸水堅硬(或譯:隱藏)如石頭;深淵之面凝結成冰。你能繫住昴星的結嗎?能解開參星的帶嗎?你能按時領出十二宮嗎?能引導北斗和隨它的眾星(星:原文是子)嗎?你知道天的定例嗎?能使地歸在天的權下嗎?你能向雲彩揚起聲來,使傾盆的雨遮蓋你嗎?你能發出閃電,叫它行去,使它對你說:我們在這裡?誰將智慧放在懷中?誰將聰明賜於心內?誰能用智慧數算雲彩呢?塵土聚集成團,土塊緊緊結連;那時,誰能傾倒天上的瓶呢?a 38:19-38:38

註釋:

    (三)耶和華以天上萬象的被造與護理來詰問約伯  38:19-38 
          ●「本境」:「領土」、「邊界」、「邊境」。
          ●「其室之路」:「到他家之路」、「到他住所的道路」。
          ●「你早已生在世上」:直譯是「那時你已出生」,這是上帝諷刺
                                約伯根本沒有活多久,怎能了解光明與黑
                                暗的本質。
          ●「光亮」從何路分開:應該是指「閃電」。
          ◎ 38:26-27 也諷刺約伯只想到自己的痛苦,神顧念的卻不只是人
            類,連無人之地的雨水與青草,祂也要注意照顧。
          ●「昂星」:南方的星宿。
          ●「參星」:「獵戶座」。
          ◎這裡強調神維護、治理的能力,約伯並不能控制氣候、護理被造
            物。
經文:

母獅子在洞中蹲伏,少壯獅子在隱密處埋伏;你能為牠們抓取食物,使牠們飽足嗎?a烏鴉之雛因無食物飛來飛去,哀告神;那時,誰為牠預備食物呢? 38:39-38:41

註釋:

    (四)耶和華以動物來詰問約伯  38:39-39:30 
          1.上帝問約伯能否為獅子和烏鴉預備食物? 38:39-41 
            ●「抓取」食物:「獵補」、「打獵」。
            ●「烏鴉之雛」:「小烏鴉」。傳說烏鴉對於幼鳥非常殘忍,母鳥
                            不會照顧幼鳥。
            ●「飛來飛去」:「漫遊」、「四處奔走」。
經文:

山巖間的野山羊幾時生產,你知道嗎?母鹿下犢之期,你能察定嗎?牠們懷胎的月數,你能數算嗎?牠們幾時生產,你能曉得嗎?牠們屈身,將子生下,就除掉疼痛。這子漸漸肥壯,在荒野長大,去而不回。 39:1-39:4

註釋:

          2.上帝問約伯能否知道山羊、母鹿生殖的詳情? 39:1-4 
經文:

誰放野驢出去自由?誰解開快驢的繩索?我使曠野作牠的住處,使鹹地當牠的居所。牠嗤笑城內的喧嚷,不聽趕牲口的喝聲。遍山是牠的草場;牠尋找各樣青綠之物。野牛豈肯服事你?豈肯住在你的槽旁?你豈能用套繩將野牛籠在犁溝之間?牠豈肯隨你耙山谷之地?豈可因牠的力大就倚靠牠?豈可把你的工交給牠做嗎?豈可信靠牠把你的糧食運到家,又收聚你禾場上的穀嗎? 39:5-39:12

註釋:

          3.上帝問約伯能否控制不受拘束的野驢和野牛? 39:5-12 
            ●「野牛」:是一種已經絕種的大型野牛。
            ●「隨你」耙山谷之地:「跟著你」、「在你後面」。
經文:

鴕鳥的翅膀歡然搧展,豈是顯慈愛的翎毛和羽毛嗎?因牠把蛋留在地上,在塵土中使得溫暖;卻想不到被腳踹碎,或被野獸踐踏。牠忍心待雛,似乎不是自己的;雖然徒受勞苦,也不為雛懼怕;因為神使牠沒有智慧,也未將悟性賜給牠。牠幾時挺身展開翅膀,就嗤笑馬和騎馬的人。馬的大力是你所賜的嗎?牠頸項上挓挲的鬃是你給牠披上的嗎?是你叫牠跳躍像蝗蟲嗎?牠噴氣之威使人驚惶。牠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牠出去迎接佩帶兵器的人。牠嗤笑可怕的事並不驚惶,也不因刀劍退回。箭袋和發亮的槍,並短槍在牠身上錚錚有聲。牠發猛烈的怒氣將地吞下;一聽角聲就不耐站立。角每發聲,牠說呵哈;牠從遠處聞著戰氣,又聽見軍長大發雷聲和兵丁吶喊。 39:13-39:25

註釋:

          4.上帝問約伯能否了解鴕鳥和馬的力量與愚昧? 39:13-2539:13-18 在七十士譯本中是沒有的, 39:17 似乎也顯示出這
              段話可能是後人加插的,因為神變成第三人稱,這裡應該是第一
              人稱才比較合乎上下文。另外這一段似乎也不是一個問約伯的問
              題。
            ●「顯慈愛的」:原文是指一種「白鸛鳥」,這種白鸛鳥對幼鳥很
                            慈愛。
            ●「忍心」待雛:「硬心」的意思。
            ● 39:17 有阿拉伯格言為證說「狐狸最聰明,鴕鳥最愚蠢」。
            ●「挓挲的鬃」:原文只有一個字,就是「振動的鬃毛」的意思。
            ●「發猛烈的怒氣」:原文是「顫動與興奮」或「顫動與發怒」。
            ●「呵哈」:驚嘆的呼喊。
經文:

鷹雀飛翔,展開翅膀一直向南,豈是藉你的智慧嗎?大鷹上騰在高處搭窩,豈是聽你的吩咐嗎?牠住在山巖,以山峰和堅固之所為家,從那裡窺看食物,眼睛遠遠觀望。牠的雛也咂血;被殺的人在哪裡,牠也在那裡。 39:26-39:30

註釋:

          5.上帝問約伯是否了解應鷹飛翔與居住的智慧? 39:26-30 
            ●「咂血」:「吸吮血」。
經文:

耶和華又對約伯說: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論嗎?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 40:1-40:2

註釋:

    (五)耶和華要求約伯回答祂所提的問題,才能跟神爭訟、辯駁。 40:1-2 
          ●「爭論」:「訴訟」、「爭辯」。
          ●「與神辯駁的」:「控告神的人」、「與神對簿公堂的人」。
          ◎要與人對簿公堂,至少要勢均力敵才有勝算。因此上帝要約伯回
            答上帝日常處理的一些問題,證明他與神勢均力敵,然後才能對
            簿公堂。當然,這也是諷刺性的說法。
經文:

於是,約伯回答耶和華說:我是卑賤的!我用甚麼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摀口。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40:3-40:5

註釋:

  二、約伯的第一次回應:自覺卑賤,決定沉默  40:3-40:5 
      ●「卑賤的」:「無足輕重的」、「微不足道的」。
      ◎約伯認為自己應該沉默,不過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心悅誠服則還不確定
        。不管怎樣,上帝又說了第二段話。
      ◎同樣的思想,約伯三友也不是沒說過,不過同樣的話由不同的人說出
        來,似乎效果就差異很大。
經文:

於是,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你有神那樣的膀臂嗎?你能像他發雷聲嗎?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要發出你滿溢的怒氣,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本處;將他們一同隱藏在塵土中,把他們的臉蒙蔽在隱密處;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 40:6-40:14

註釋:

  三、耶和華第二次發言  40:6-41:34 
    (一)耶和華再次挑戰約伯:能否彰顯公義,不然怎能定神有罪,自己有
          義。  40:6-1440:6-7伯 38:1,3 用語相似。
          ●「膀臂」:表示「能力」。
          ●「雷聲」:表示「威嚴」。
          ● 40:10-13 是形容神的作為,上帝要求約伯也應該執行神公義的作
            為,然後才有資格與神討論公義。
          ●「認你」:「稱讚你」、「讚美你」。
          ●「救」:「拯救」或「得勝」。
          ◎後面兩段提到河馬與鱷魚怪獸般的生物,就是要支持上帝這裡的
            立論:「如果沒有凌駕一切的力量作為後盾,怎能空談公義呢?
            」。河馬與鱷魚所顯出的力量,就是約伯遠遠不及的。如果約伯
            無法制服河馬與鱷魚,又怎能空談公義呢?
          ◎上帝在這些講論中,並沒有直接告訴約伯他受苦的真正原因,只
            是闡明了自己與約伯的本質。不說約伯受苦的原因,是因為這樣
            約伯還是要依賴信心勝過目前的苦難,也才真正顯出約伯信心的
            價值(讓上帝贏得與撒但的賭注)。約伯也的確臣服在上帝的超
            越本質之前,不再追求平反。
經文:

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牠。牠吃草與牛一樣;牠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牠搖動尾巴如香柏樹;牠大腿的筋互相聯絡。牠的骨頭好像銅管;牠的肢體彷彿鐵棍。牠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創造牠的給牠刀劍。諸山給牠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牠伏在蓮葉之下,臥在蘆葦隱密處和水窪子裡。蓮葉的陰涼遮蔽牠;溪旁的柳樹環繞牠。河水泛濫,牠不發戰;就是約旦河的水漲到牠口邊,也是安然。在牠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牠?誰能牢籠牠穿牠的鼻子呢? 40:15-40:24

註釋:

    (二)耶和華管理河馬  40:15-24 
          ●「河馬」:雖然翻譯為「河馬」,不過這應該是指一種已經絕種
                      的陸生動物(有人認為是恐龍),或者是指神話中的
                      怪物。也有可能是陸生動物,但是被當成是神話怪物
                      的代表。
          ●肚腹的「筋」:「肌腱」、「肌肉」。
          ●「搖動」:「移動」、「向下彎」。
          ●「神所造的物」:「上帝的道路中」。原文是複數。
          ●「為首」:「最好的」、「首領」。
          ●「給牠刀劍」:意義不是很清楚,原文是單數,可能指河馬的牙
                          齒有如刀劍,或者指河馬的獨角有如刀劍。
          ●「諸山」:原文是複數的「丘陵」、「山岡」。應該是指河邊的
                      山岡。
          ●「蓮葉」:一種有刺的水生植物。
          ●「約旦河」:巴勒斯坦的河流,由黎巴嫩山流向死海,全長320公
                        里。
          ●「安然」:「無畏」、「安穩」。
經文:

你能用魚鉤釣上鱷魚嗎?能用繩子壓下牠的舌頭嗎?你能用繩索穿牠的鼻子嗎?能用鉤穿牠的腮骨嗎?牠豈向你連連懇求,說柔和的話嗎?豈肯與你立約,使你拿牠永遠作奴僕嗎?你豈可拿牠當雀鳥玩耍嗎?豈可為你的幼女將牠拴住嗎?搭夥的漁夫豈可拿牠當貨物嗎?能把牠分給商人嗎?你能用倒鉤槍扎滿牠的皮,能用魚叉叉滿牠的頭嗎?你按手在牠身上,想與牠爭戰,就不再這樣行吧!人指望捉拿牠是徒然的;一見牠,豈不喪膽嗎?沒有那麼兇猛的人敢惹牠。這樣,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誰先給我甚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論到鱷魚的肢體和其大力,並美好的骨骼,我不能緘默不言。誰能剝牠的外衣?誰能進牠上下牙骨之間呢?誰能開牠的腮頰?牠牙齒四圍是可畏的。牠以堅固的鱗甲為可誇,緊緊合閉,封得嚴密。這鱗甲一一相連,甚至氣不得透入其間,都是互相聯絡、膠結,不能分離。牠打噴嚏就發出光來;牠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線(原文是眼皮)。從牠口中發出燒著的火把,與飛迸的火星;從牠鼻孔冒出煙來,如燒開的鍋和點著的蘆葦。牠的氣點著煤炭,有火焰從牠口中發出。牠頸項中存著勁力;在牠面前的都恐嚇蹦跳。牠的肉塊互相聯絡,緊貼其身,不能搖動。牠的心結實如石頭,如下磨石那樣結實。牠一起來,勇士都驚恐,心裡慌亂,便都昏迷。人若用刀,用槍,用標槍,用尖槍扎牠,都是無用。牠以鐵為乾草,以銅為爛木。箭不能恐嚇牠使牠逃避;彈石在牠看為碎秸。棍棒算為禾秸;牠嗤笑短槍颼的響聲。牠肚腹下如尖瓦片;牠如釘耙經過淤泥。牠使深淵開滾如鍋,使洋海如鍋中的膏油。牠行的路隨後發光,令人想深淵如同白髮。在地上沒有像牠造的那樣,無所懼怕。凡高大的,牠無不藐視;牠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 41:1-41:34

註釋:

    (二)耶和華管理鱷魚  41:1-34 
          1.人無法捕捉鱷魚。 41:1-8 
           ●「鱷魚」:可能是「巨大的海獸」、「神話中的怪獸」、「已經
                       絕種的恐龍」。各種譯本中,大部分翻譯成「鱷魚」
                       ,有的翻譯成「鯨魚」。
           ●「繩索」:原文是「蘆葦」,也指「用蘆葦作成的繩子」。
           ●「搭夥的漁夫」:原文只有「生意上的夥伴」、「同夥」的意思
                             ,沒有「漁夫」。
           ● 41:7 所描述的,就是埃及神話中何魯氏捕捉河馬的景象。

          2.如果人連被造物都不能制服,怎麼能對抗造物者呢? 41:9-11 
           ●「天下萬物都是我的」:當然也包含兇猛的鱷魚。

          3.再論鱷魚的兇暴強悍  41:12-34 
           ●「美好的」:「優美」、「文雅」。
           ●「外衣」:「表皮」。
           ●「腮頰」:原文是「臉的門戶」。
           ●「可誇」:「狂妄」、「驕傲」、「威榮」。
           ●「冒出煙....火焰」:如果鱷魚是自然界的生物,這裡指的應該是
                              水氣噴出的景象。「火焰」是指水氣噴出被
                              陽光照射反射出紅光。如果鱷魚是神話中的
                              怪物,這裡指的就真的是火焰。
           ●「勇士」都驚恐:原文是「神明」,指「媲美神祇的人」、
                             「大有能力的人」。
           ●「牠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原文是「牠在所有驕傲的上面作
                                       王」。
           ◎鱷魚與河馬的長篇描述,與其說是要彰顯這兩種生物的威榮,不
             如說是要讓約伯知道自己的能力究竟如何。對照 伯 31:1-40 中,
             約伯向神挑戰的高潮,當神真正回應他的要求,出面回答他時,
             他才發現自己其實很渺小。當然,很可能不只是神的話,還包含
             上帝的「出現」與「臨在」,讓他進一步認識自己與上帝的差距
             。
經文:

約伯回答耶和華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42:1-42:2

註釋:

  四、約伯的第二次回應  42:1-42:6 
    (一)約伯承認上帝的全能才有能力將公義充滿在宇宙中  42:1-2 
          ●「我知道」:原文也可能可以譯為「你知道」。
          ●「旨意」:「目的」、「策劃」。
          ◎ 42:2 是說上帝萬能,所以具備足夠的能力,足以實行公義。
經文: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42:3-42:4

註釋:

    (二)約伯承認自己無知,並且改變挑戰與訴訟的態度,反求神聽他、指示
          他。 42:3-4 
          ●這裡重複 38:2 耶和華的問話,約伯的回答就是「自己是無知的」
            、「約伯自己就是那個該被上帝譴責的人」。
經文: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或譯: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42:5-42:6

註釋:

    (三)約伯表達自己到現在才比較認識神,他的反應就是懊悔、鄙視自己。
           42:5-6 
          ●「厭惡」:「鄙視」、「拒絕」、「棄絕」、「撤回」。
          ●「厭惡自己」:原文沒有「自己」,不過就上下文而論,這裡應該
                          就是指約伯厭惡「自己」,或者「自己的所作所為
                          」。
          ●「懊悔」:「遺憾」、「後悔」、「安慰」。
          ● 42:6 主要的譯本在「厭惡」和「撤回」,「懊悔」和「安慰」之
             間選擇自己的翻譯,例如:
             1.和合本修訂版(採用「厭惡」和「撤回」並陳;「懊悔」):
              「因此我撤回(或譯『我厭惡』),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2.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採用「撤回」;「安慰(緩和)」):
              「Therefore, I recant and relent, Being but dust and 
                ashes. 因此,我撤回(前言)並緩和下來,(我)不過是塵土與爐灰
               」
          ◎因為耶和華的發言,約伯就看見上帝並非不關注他的遭遇,反倒是
            全程關心約伯的遭遇與言論,因此他反而覺得自己對苦難的反應是
            可鄙的。
          ◎約伯鄙視自己、又懊悔的理由,不是因為他否認自己的清白,而是
            他覺得自己因為自己受苦難的緣故,就強迫要上帝的旨意遷就自己
            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只要自己由痛苦解脫,不管這樣會怎樣影響
            上帝的其他計畫)。
          ◎如果採用「撤回」和「安慰」的翻譯,約伯的意思可能是:當我明
            白上帝讓我遭遇這一切,但我不能了解祂背後的旨意時,只要我確
            定上帝掌管一切且仍是愛我的,那我要撤回「我要和上帝的辯論、
            我對上帝的控告」。我雖然如灰塵一般渺小,可是當我知道上帝是
            全能且愛我的時候,我就在遭遇的苦難中得著安慰。
          ◎上帝其實沒有告訴約伯他為何受苦,不過我們可以由此看出約伯是
            真心認為上帝有權、有理可以讓他這樣受苦,因此上帝與撒但的賭
            注是贏了。人真的可以不為什麼好處,單單因為上帝是上帝就信靠
            祂、順服祂。而且,約伯在這樣的苦難中,超越了自己以前的信仰
            ,讓自己對上帝的認識更上一層樓。這也顯示在上帝眼中,這一場
            賭注,不單單只是賭注,而是對約伯的一種祝福。
經文:

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42:7-42:9

註釋:

陸、結論與後記  42:7-17 
  一、上帝責備約伯三友對神的議論正確性不如約伯,要他們到約伯處獻祭,約
      伯三友就遵行上帝的命令。 42:7-9 
      ●「僕人」:約伯記中,上帝四次稱呼約伯是祂的僕人。
                   伯 1:8  2:3  42:7  42:8 ,   但這裡應該是約伯第一次親耳聽見
                  上帝稱呼他為「我的僕人」,也表達了神接納他的意思。
      ●說的「是」:「正確」、「穩當」。
      ●「七隻公牛,七隻公羊」:這應該是當時最貴重的一種燔祭 
                                 民 23:1-30 。
      ●「愚妄」:「愚昧」、「愚蠢」。
      ◎這裡指出神會因為人對祂的描述不正確而生氣,這真是值得我們警惕。
      ◎雖然約伯曾經挑戰過神,但是這裡上帝還是認定約伯是祂的「僕人」。
        並且還立他為朋友的「中保」,為三個朋友獻祭。透過這樣的舉動,約
        伯和約伯三友的友誼得以恢復。
經文:

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原文是擄掠)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約伯的弟兄、姊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42:10-42:17

註釋:

  二、當約伯為朋友禱告,上帝就使約伯由苦難中走出來,並且雙倍回報給約伯
      。 42:10-17 
      ●「加倍」:可能是神加倍賜福,也有可能是上帝認為約伯無故被奪去產
                  業是遭遇了不公平的對待,所以依照  出 22:3,6,8 的規定,
                  還給約伯兩倍。
      ◎約伯後來生的兒女並未加倍,這可能隱含著約伯死去的兒女還是約伯的
        兒女的意義。
      ●「耶米瑪」:「每一日」的意思,此字在阿拉伯文的意思是「鴿子」。
      ●「基洗亞」:「肉桂」的意思。
      ●「基連哈樸」:「白金號角」的意思。
      ●「婦女....得產業」:當時的女兒在兒子還活著時並沒有繼承權,約伯把他
                          的女兒當成是兒子一樣平等對待。
      ◎當約伯開始執行神給他的中保職務,不再只專注於自己的苦難,放棄與
        朋友的對立,為他們禱告時(或者說約伯開始順服神時),苦難就結束
        了。
      ◎七十士譯本記錄約伯遭災的時候,年紀是70歲。不過這個時間並不一定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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